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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山文摘

临汾教会杨荣丽等五人被重判七年至三年徒刑

来自山西的紧急消息.11月25日,山西临汾教会牧师及传道人杨荣丽、王晓光、张花梅、杨旋、崔家兴等被临汾市尧都区法院分别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11月25日临汾市尧都区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时间从上午9:00一直持续到晚上近10:00,中间休息两次。被告家属只拿到四张旁听证。庭审的时候,检察院出示了一千多页的案卷材料,可律师之前只拿到五十多页。六位基督徒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据称,五位被告精神状态良好,陈述时思路清晰,王晓光和杨荣丽对基督徒律师的辩护非常满意。 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杨荣丽七年,王晓光三年,杨旋三年半,崔家兴四年半,张花梅四年有期徒刑。 据悉,2009年10月30日,山西临汾当局透过尧都区检察院向区法院起诉5名被拘押的临汾教会基督徒。当局声称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杨荣丽、王晓光、崔家兴、杨旋的刑事责任;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杨荣丽、张花梅的刑事责任。“杨荣丽犯数罪,应数罪并罚”。5名在临汾教案中被拘押的基督徒正在狱中为主受苦:杨荣丽姐妹现押于山西省新康监狱;王晓光、杨旋、崔家兴被关在尧都区看守所;张花梅姐妹被拘在翼城县看守所。

万邦教会刘全勤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刘全勤。性别:女。民族:汉族。1969年10月20日出生。 住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宅东居委会569号。 联系方式:13611765610 被申请人名称:上海市闵行区颛桥派出所 复议请求: 1、责令颛桥派出所对“上海市公安局传唤证”沪公(闵)(t)行传字第10747号的内容给予圆满的解释与作出书面的公众性的致歉信一封; 2、对2009年11月22日发生的“上海市公安局传唤证”沪公(闵)(t)行传字第10747号事件,依法在本次事件中对本人的执行过程和长达15小时之久的“对本人的身体与心灵以及对人权进行非法虐待和对人身进行毫无根据的用恶毒的语言加以伤害与攻击的行为”给予圆满的解释与作出书面的答复; 3、对我先生在当日下午四点向颛桥派出所提出出示本次行动的传唤书面与物品代管清单和质疑颛桥派出所为何将本人的右手致伤、物品损坏而得到答复与解决部分事项却花了将近6个小时给予圆满的解释与作出书面的答复;…

万邦教会09-11-22事件引发的思考》

通过本次2009年11月22日发生在我们教会四位牧师和另外两位弟兄身上的事件,值得我们进行一些思考。 如果政府在对待新形势下的某些宗教问题与对教职人员的处理的观念上与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上甚至什么是该管什么不该管的界别上,还是不能尽快提升到充分考虑到我们国家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与宗旨为出发点与立足点的特性,还是不能与文明社会的先进性、与时俱进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以及两手抓的特点相融的话,尤其是近期我们国家胡主席与国家宗教局新任王局长在迎接国庆60周年庆典的2009年9月29日刚讲过的话。。。。。。。。那么,我们国家凡有宗教信仰的人员以及宗教团体与地位还会将长久的处于社会地位的边缘化,而且信教群众在世的生活与在社会地位上将无法立足并且信教群众还要继续的备受歧视,重要的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四句话将无法深化与落实。 1、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政府应当对宗教事务的依法进行管理上应当多来考虑宗教的特殊性的特点。 《条例》说“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一部分,政府应当依法进行管理。” ·仅对照此条,拿09-11-22的案例讲: 将近20天不到短短的时间里,我们几位教职人员也曾四次努力的进行合法权益申诉未果,(责令改正书上的文字申诉,11月6日在市民委领导面前的申诉,11月9日区民办的申诉,11月10日下发取缔书时的申诉) 请问:前后仅6天的时间内进行四次申诉,如此严肃慎重的申诉,竟然毫无结果,这是谁的责任?请参照根据《宗教事务条例》38条、39条的规定。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

刘同苏牧师简评万邦教会09年11月22日事件

我读了上海万邦宣教教会牧师刘全勤的行政复议书以及该教会对于11月22日上海地方政府剥夺该教会牧师及同工之人身自由的评论文章。两份文献中有如下两点特别值得注意: (1) 从11月6日至10日之间,上海万邦宣教教会曾四次通过现行的常规法律程序向上海地方政府提出申诉,力图不让事件的发展超出现行的法律秩序。然而,上海地方政府在处理此事件过程中,没有协商的态度,也无意在法律程序内部解决问题,反倒一味使用国家强制机关的力量并不断升级所使用的强制手段。联系到此次事件的起始,上海地方政府事前没有做任何必要的交流,就断然实施大规模的突袭式的强制措施,表现了单方面制造事端的倾向。再比较北京和成都的处理方式,可以看出:家庭教会一方总是试图在法律秩序的范围内运用法律程序与协商手段解决问题;所以,只要政府一方保持协商的态度并且愿意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事件总是朝向建设性的方向发展。在上海万邦宣教教会的文章中,再次表示了积极争取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问题的意愿并且呼吁上海地方政府能够依法办事。 (2) 政府官员在实施不合程序的强制行为时,非正式地指控上海万邦宣教教会的牧师是“异端,骗信徒的钱,不正宗的、野路子牧师”。此前在其它场合,“国安”方面的官员也对该教会以外的人员散布过类似言论。如果此前在网络或其它场所有人(无论有意或无意)散布此类不实之词,毕竟属于不需负责的流言。政府官员有意在正式法律文献之外,发布这样污蔑性的言论,有失合法政府的尊严。笔者已经在“不准合法与不准信主”一文中,以一个福音派牧师的身份,根据在上海万邦宣教教会的实地经历,见证了该教会是一个持守基督教基要真理的正派教会。切望上海地方政府能够尊重自己作为政府的身份,不要降到依靠流言蜚语的地步。 刘同苏

五位临汾教会同工被判劳教两年 杨荣丽、王晓光律师辩护词

继11月25日五位山西临汾家庭教会领袖被重判7到3年有期徒刑后不久, 2009年11月30日, 又有五位山西临汾教会领袖被判劳动教养两年.被判的人有五人分别是李双平弟兄,杨红珍姊妹,杨才珍姊妹(丈夫杨旋于11月25日被判三年有期徒刑),高琴姊妹(又叫高福琴),赵国爱姊妹. 杨才珍,杨红珍,李双平这三个人已经确认被判劳教两年. 其他两位正在进一步确认中.罪名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劳教期限从10月11日开始算起. 山西临汾公安局的人只让家属签字,不给劳教通知书,说通知书已经给了本人. 目前只有杨红珍和李双平的家属签过字. 据目击者说, 杨才珍姊妹看起来在审讯期间被殴打过,…

中国日报今日发文,呼吁进行宗教立法、改革宗教管理体制

中国日报今日发文,呼吁进行宗教立法、改革宗教管理体制。 12月3日(星期四)的中国日报在 Opinion 栏目(第9版)以“法治是实现信仰自由的最好帮助”为题发表采访报道,该文提出: ——现在是中国从制度上为所有宗教做出平等与合法安排的恰当时候; ——中国的宗教管理体制源于前苏联,不适应中国当前社会,应该改革; ——宗教信徒数量在中国大幅增长,早已不是过去说的1亿多人; ——家庭教会的产生不能归结为西方国家的阴谋;家庭教会有5000万人,没有理由要求他们加入三自教会; ——国家不应对宗教进行判断;国家财政不应资助任何宗教;…

中国日报:法治是实现信仰自由的最好帮助(中文)

库玛 在世俗世界里,他是一个专家——一个带领他的公司不失时机地转战沙场的私企老板。 在精神世界里,他也是一个专家——一个在当代宗教领域中从事研究的学者。 在这两个世界之间,他还是个专家——利用他在生意上的收入支持其创办的一个小小的非营利机构——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达十年之久。 刘澎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这个国家正处在建立对所有宗教提供合法平等的制度保障的恰当时期,有了这些制度,宗教就能像胡锦涛主席所期望的那样,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做出巨大的贡献。 今年58岁的刘澎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从事美国宗教研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曾任职于中共中央统战部,在那里他协助起草了许多政策性文件,因而了解了中国宗教管理体制的来龙去脉。 现在正是要改进这一管理体制的时候,我们要用法治的方式来管理宗教,以取代原有的且实行至今的行政管理方式。为此,政府应该为所有宗教团体提供平等规范的合法登记渠道。 现在的情况有些含混不清,刘教授如此形容现今的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者在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同时又不得不应付合法登记的与处于法律规范之外的宗教团体,而后者的发展可谓欣欣向荣。 “就像已故领导人邓小平所说的,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刘教授说,“必须承认,这种行政管理体制还需要进行很大的改进。”…

中国教会领袖培训前题 宜建立正确领袖观

领袖训练及培训近年来受到华人教会更多关注。有牧者表示,比领袖培训更为重要的是帮助跟从者建立健康的教会领袖观。 在最新一期的《展望中华》中,作者吕庆雄以题《领袖培育始于跟随者的期望》撰文,特别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领袖应当像圣人”的想法容易造成教会中出现“偶像”、“以领袖为中心”等不良风气,而且东方文化中还有“给人留面子“来维系彼此关系的陋习,因此在建立教会领袖之同时必须塑造跟从者的正确领袖观。 他分析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对今日的信徒仍旧有显著的影响。比如一些人认为爱和尊重是有等级之分的:辈份越高的人,越应受到尊重。 “跟从者对教会领袖的尊重,更是到了视他们为神圣的代表人物的程度,有时教会领袖甚至被视为‘超级属灵人’。虽然,今天没有人会认为领袖就是‘天子’,但跟随者心中仍对领袖有隐含的期望,认为领袖应像‘圣人’一般。” 中国文化中视领袖为“天”的代言人,往往使跟从者不知不觉地对领袖产生过大的期望,甚至制造出教会的“偶像”,他们愿意为领袖付出所有、全心全力支持领袖的每一个决定。这种情况在农村教会并不罕见,而且不少异端和极端教派很多时候都有着“以领袖为中心”的特点,领袖就是他们的“偶像”。 另一方面,这种想法也令牧者无法向信徒自然地表现出个人生命中的软弱,最后跟从者的期望反而让领袖身心灵耗尽。可以说,这些期望往往成为建立健康领袖观的障碍。 作者还指出,“东方文化是重视群体的文化。通过给人留面子来维系彼此关系的现象非常普遍。”因为公然拒绝会破坏双方关系,所以领袖们就得被迫迎合别人的期望。 作者呼吁,培育领袖的工作必须考虑到协助或教导领袖“调整”跟从者期望的问题,这样可以避免教会中出现无可挽回的尴尬局面。 针对如何调整跟从者的期望,吕庆雄建议,首先应使领袖充分认识跟从者的期望所产生的影响,这是为调整他们的期望所迈出的第一步;其次,寻找跟从者与领袖的共同期望;最后,则要以团队方式建立领袖,教会不能把所有期望放在唯一的领袖身上,期望领袖是“完美典范”,“这种想法实在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