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因信称义 约拿但 #8226;爱德华兹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罗马书4:5 主题:我们得救惟独是因信基督,而不是靠任何自己的良善。 从这节经文我们观察到以下几点: 1. 在称义之前上帝视人为有罪的和不敬虔的。这可以从经文“称罪人为义”看出。“称罪人为义”这个短语至少要被理解成,神在称人为义的行动中,没有把任何在即将接受称义的人里面的品性视为善良或有任何价值;而是在这行动的前一刻,神看他为不虔敬的被造物(有罪的人),以致于得以称义之人里面的良善不是他被称义的根据或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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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加尔文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解释了我们这些向律法死了的人,以怎样的方式向上帝活着。我们与基督的死联合,从中得到了隐秘的能力,就像嫩枝从根汲取营养一样。而且,“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4)。 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脱离了律法的一切咒诅和罪咎。他努力批驳那种认为这拯救使基督的十字架无效的观点。我们要记得,我们只有与基督成为一体,才能得救脱离律法的轭,就像嫩枝从根汲取汁液一样,只能藉着成为一体才能做到。 现在活着的。对于人的感觉而言,“死”这个词总是令人不愉快的。他已经说过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所以又加上“这使我们活着”。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解释了他所说的“向上帝活着”的含义。他不是靠自己的生命活着,而是靠来自基督的隐秘能力活着,因此可以说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并成长;正如灵魂使身体有生命力,基督把生命赋予了他的肢体。信徒不是自己活着,乃是在基督里面活着,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观点;这只有借着与基督保持真正的、实际的相交才能做到。基督以两种方式在我们里面活着。一种是基督借着圣灵治理我们,指引我们的一切行动;另一种是基督使我们在他的公义上有份。因此,虽然我们靠着自己什么都不能做,在上帝眼中却是蒙悦纳的。第一种方式与重生有关,第二种方式与靠着白白的恩典称义有关。这段经文可以理解为第二种意义,但人们认为把两种意义都应用于这段经文更好,我很愿意采纳这种观点。 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这里几乎每个句子都有很多种解释。有的人认为“肉身”这个词指的是我们罪恶性情的败坏;但其实保罗只是指肉体的生命,所提出的异议是针对这个含义的。“你有肉体的生命,但当这个败坏的身体发挥它的功用,即借着吃喝来支持它时,这不是基督的属天的生命。所以,如果你公开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却宣称你的生命不是属于自己的,那是不合理的、自相矛盾的话。” 保罗回答说:属天的生命在于信心。这表明属天的生命是向人的感官隐藏起来的一个秘密。我们借着信心得到的生命不是身体上的眼睛可以看到的,而是人里面的良心借着圣灵的大能认识到的;所以肉体的生命不会妨碍我们借着信心享受属天的生命。 “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弗2:19)。“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保罗的作品中充满了类似的宣告,即当我们生活在地上的时候,同时也生活在天上;不仅因为我们的元首在那里,而且因为借着与基督联合,我们享受着与基督同住的生活(约14:23)。…
祈求神赐下怜悯 马丁路德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诗五一1) 我们往往很自然地这么想:“我要是看到神,一定会非常害怕,所以我不能向天上的神求帮助。我知道我是个罪人,而神是痛恨罪的。我怎么能够祷告呢?”如果这么想,我们的心里就起了激烈的争战。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是罪人,我们也许会想我应该暂时不要祷告,直到我们改好了、比较有资格祷告时再祷告。或者我们就会转向他人,希望他们能向我们证实说我们已经做了够多的好事,也够资格了,于是我们才这样祷告:“神啊,我已经作得不错了,现在,求你怜悯我吧。”然而,我们是在罪中出生的。如果我们必须等到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很纯洁而且不会再犯罪了,才开始祷告,那么我们就永远不可能祷告了。 我们应该把这些不合神心意的思想抛开。即使我们被自己的罪包围时——甚至是快要被自己的罪溺死时——我们都应该对神发出呼求,就如同大卫在诗篇里对神发出的呼求一般。如此,就不需要延迟我们的祷告了。如果祷告的人已经是十分纯洁,一点罪也没有,那么“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这样的祷告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从自己的经验学习到,祷告经常是一件很不容易作的事。我自觉并不是一个很会祷告的人。事实上,我得承认我常常不带感情地说:“神啊,求你怜悯我。”我所以如此祷告,因我自觉不配,但是,到了后来,圣灵终究让我相信:“不管你对自己的感觉如何,你一定要祷告!”神要你祷告,祂也喜欢听到你的祷告——不是因为你有资格,而是因为祂有怜悯。 (选自《信心日引》,P92,陈柳惠容译,台福传播中心。)
爱人如己 加尔文 因为全部律法都包含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 这节经文对比了保罗的劝勉和假使徒的教义,虽然这个对比不是明明白白地说出来的,但显然可以揣摩到。在他们单单坚持要守礼仪律时,保罗看了一眼基督徒的真正职责和操练。现在他建议他们要有爱心,目的是告诉加拉太人,爱构成了基督徒之完美的主要部分。但我们必须探究一下,为什么全部律法都包含在爱里面了。律法是由两块法版组成的,第一块法版教导了我们如何敬拜上帝以及敬虔的本分,第二块法版教导了我们关于爱人如己的指示;因为认为一部分等同于整体,是荒谬可笑的。有些人为了避免这个难题,提醒我们说,第一块法版只包含了尽心尽意爱上帝这个内容。但保罗明确地提到了对邻舍的爱,所以必须寻找更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我承认,对上帝的敬虔比对弟兄的爱级别更高;所以在上帝眼中,遵守第一块法版上的诫命比遵守第二块法版上的诫命更有价值。但因为上帝自身是不可见的,所以敬虔是一件向人的眼目隐藏起来的事;虽然设立礼仪律的目的是把敬虔显明出来,但这些礼仪并不是敬虔存在的确凿证据。经常见到的现象是,假冒为善之人最有热心,定期守各种礼仪。所以上帝选择了通过我们对弟兄的爱来试验我们对他自己的爱;他吩咐我们要培养对弟兄的爱。所以,不仅在这里,而且在《罗马书》中(罗8:8;13:10),都说“爱就完全了律法”;并不是因为爱非常卓越,而是因为爱证明了对上帝的敬拜是真实的。我已经说过,上帝是不可见的,但他借着弟兄们向我们展现了他自己,借着他们要求我们做应当对上帝自己做的事。对人的爱,源自对上帝的敬畏和爱;所以,如果用借喻的手法,以部分代替整体,结果包含了原因,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因为结果是原因的可见标记。但如果有人试图把我们对上帝的爱和对人的爱分开,那是错误的。 (选自《保罗书信注释》,P444,赵中辉、陈凤等译,宗教文化出版社)
十架的馨香 提姆凯勒 亲爱的朋友、弟兄姊妹,请翻开以弗所书5:1-2。在我们阐释以弗所书的时候,在上两次的题目中,我们已查考这两节经文的第一部分。今次,我们将会查考第二部分。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这是神的话语。 在第2节,按希腊文直译的意思是:“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这是最简单的基督信仰的教导。这是基本的基督信仰。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假设你必须与一个五岁的孩子坐下来,告诉他有关基督信仰的要点……毕竟,你不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告诉一个五岁的孩子。一个五岁的孩子不能领会大量的论述。一个五岁的孩子无法忍受长篇大论。与一个五岁的孩子说话,你最好直截了当,尽快去到重点。就是这样。 我不管你是否把圣经读得滚瓜烂熟,并且博览群书,读了几万本有关基督信仰的书籍。我不是说这是圣经中最好的一节经文。我说的是:“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你,为你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这句话概括了基督信仰。一切尽在那里。这不是一节深奥的经文。有时候,你听到我说:“一切尽在那里。看看那经文何等深邃!”这不是一节深奥的经文;这是一节基本的经文。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这就是你可以告诉一个五岁的孩子的事情。这可能是最简单的经文。我们需要查考一下这段经文,看看这是一篇何等简单的讲章。这就是基督信仰。经文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你会对一个孩子说什么?你坐下来,对他说:“你要爱别人,这是基督徒生活的概要,因为耶稣爱你,为你死在十架上。就是这样”那个五岁的孩子要成为基督徒并不需要知道比这更多的道理。瑞士籍的卡尔.巴特(Karl Barth)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卡尔.巴特在晚年来到美国芝加哥大学,在一个盛大的讲座中演说。所有极具份量的学者都坐着听他演讲。他们问他:“巴特博士,你发现最深奥的神学真理是什么?”他说:“耶稣爱我,这是我知道的。因圣经这样告诉我。”这是巴特所说的,我认为这非常接近我们刚才所说的这一点。…
弃绝“自我信赖” 陶恕 弃绝“自我信赖”(陶恕)-图1 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 保罗是一个明白自己信仰及立场的人。他认识神并且怀有巨大的属天信心,同时却又是对自己最不信赖的人。即使伟大如保罗,他却不信赖自己。 在人面前,保罗像狮子般勇猛;然而在神的面前,他不断贬抑自己。当面对神之时,他根本毫无自信:他对神的信任恰好与自己在神面前的自信心成反比例。保罗自信之少,正好反映他信靠神的信心之大。 什么是“自我信赖”呢?简单说,就是从后天学习得到的体面感和自信。这包括你的自我认识以及朋友说你是怎样的,并一切你能给自己的。自我信赖就是活出“被钉十架的生命”终极的重大障碍。它叫我们在神的深河周围徘徊,像动物在水池旁踟蹰,恐怕水会太深而不敢进入。我们总不明白。 我想稍为引述一位改了好名字的人,他名叫司格布里(Lorenzo Scupoli,1530-1610)。他是其中一位因在生时倾向福音派想法而被认为是近乎异端的奇特的天主教徒。…
祈求神赐下怜悯 马丁路德 祈求神赐下怜悯(马丁路德)-图1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诗五一1) 我们往往很自然地这么想:“我要是看到神,一定会非常害怕,所以我不能向天上的神求帮助。我知道我是个罪人,而神是痛恨罪的。我怎么能够祷告呢?”如果这么想,我们的心里就起了激烈的争战。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是罪人,我们也许会想我应该暂时不要祷告,直到我们改好了、比较有资格祷告时再祷告。或者我们就会转向他人,希望他们能向我们证实说我们已经做了够多的好事,也够资格了,于是我们才这样祷告:“神啊,我已经作得不错了,现在,求你怜悯我吧。”然而,我们是在罪中出生的。如果我们必须等到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很纯洁而且不会再犯罪了,才开始祷告,那么我们就永远不可能祷告了。 我们应该把这些不合神心意的思想抛开。即使我们被自己的罪包围时——甚至是快要被自己的罪溺死时——我们都应该对神发出呼求,就如同大卫在诗篇里对神发出的呼求一般。如此,就不需要延迟我们的祷告了。如果祷告的人已经是十分纯洁,一点罪也没有,那么“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这样的祷告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从自己的经验学习到,祷告经常是一件很不容易作的事。我自觉并不是一个很会祷告的人。事实上,我得承认我常常不带感情地说:“神啊,求你怜悯我。”我所以如此祷告,因我自觉不配,但是,到了后来,圣灵终究让我相信:“不管你对自己的感觉如何,你一定要祷告!”神要你祷告,祂也喜欢听到你的祷告——不是因为你有资格,而是因为祂有怜悯。 (选自《信心日引》,P92,陈柳惠容译,台福传播中心。)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加尔文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解释了我们这些向律法死了的人,以怎样的方式向上帝活着。我们与基督的死联合,从中得到了隐秘的能力,就像嫩枝从根汲取营养一样。而且,“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4)。 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脱离了律法的一切咒诅和罪咎。他努力批驳那种认为这拯救使基督的十字架无效的观点。我们要记得,我们只有与基督成为一体,才能得救脱离律法的轭,就像嫩枝从根汲取汁液一样,只能藉着成为一体才能做到。 现在活着的。对于人的感觉而言,“死”这个词总是令人不愉快的。他已经说过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所以又加上“这使我们活着”。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解释了他所说的“向上帝活着”的含义。他不是靠自己的生命活着,而是靠来自基督的隐秘能力活着,因此可以说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并成长;正如灵魂使身体有生命力,基督把生命赋予了他的肢体。信徒不是自己活着,乃是在基督里面活着,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观点;这只有借着与基督保持真正的、实际的相交才能做到。基督以两种方式在我们里面活着。一种是基督借着圣灵治理我们,指引我们的一切行动;另一种是基督使我们在他的公义上有份。因此,虽然我们靠着自己什么都不能做,在上帝眼中却是蒙悦纳的。第一种方式与重生有关,第二种方式与靠着白白的恩典称义有关。这段经文可以理解为第二种意义,但人们认为把两种意义都应用于这段经文更好,我很愿意采纳这种观点。 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这里几乎每个句子都有很多种解释。有的人认为“肉身”这个词指的是我们罪恶性情的败坏;但其实保罗只是指肉体的生命,所提出的异议是针对这个含义的。“你有肉体的生命,但当这个败坏的身体发挥它的功用,即借着吃喝来支持它时,这不是基督的属天的生命。所以,如果你公开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却宣称你的生命不是属于自己的,那是不合理的、自相矛盾的话。” 保罗回答说:属天的生命在于信心。这表明属天的生命是向人的感官隐藏起来的一个秘密。我们借着信心得到的生命不是身体上的眼睛可以看到的,而是人里面的良心借着圣灵的大能认识到的;所以肉体的生命不会妨碍我们借着信心享受属天的生命。 “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弗2:19)。“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保罗的作品中充满了类似的宣告,即当我们生活在地上的时候,同时也生活在天上;不仅因为我们的元首在那里,而且因为借着与基督联合,我们享受着与基督同住的生活(约14:23)。…
体贴属灵之事 约翰·欧文 我们已经看到,有属灵的思想不能总证明人就是体贴圣灵之事的,而要看我们的头脑中是否充充足足地有属灵的思想(彼得后书1:8)。偶尔有属灵的思想不能证明什么。保罗所说的出于体贴属灵思想的平安,其程度的大小有赖于我们头脑中属灵思想的多少。 神说非信徒“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世记6:5),我们在这世上所看到的显而易见的罪不能向我们显明这个世界有多邪恶。真正可以衡量这个世界有多邪恶的是非信徒心里那些多种多样的邪恶思想。 没有什么比我们思想内容的彻底改变更能证明我们是体贴属灵之事的。离弃某些特定的罪还不够,一个人也许能从某种疾病中得以治愈,却会死于另一种疾病。人们需要彻底地康复。保罗建议以弗所的信徒“乃要被圣灵充满”(以弗所书5:18)。当我们成为体贴属灵之事的人时,我们将被属灵的思想充满,这些思想的丰盈是最为关键的。 所以我们必须问,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拥有体贴属灵之事的明证呢?我的回答是,读诗篇第119篇并思想它。看看大卫是如何表达他在神的律法中所得到的长久喜乐。你能像他那样表达吗?不要找借口说,“但是大卫很特别,我们不能与他同日而语”。按照我的理解,如果我们也希望享受他现在在天堂所享有的极大喜乐的话,我们在地上也必须和他一样喜悦神的律法!圣经不仅要显明过去的圣徒是什么样子,也要显明今天的圣徒应当怎样。 我能提出几个检验我们自己的标准吗? 第一,在我们全部的思想中有多大比例用来思想属灵的事?我们说,我们首要的思虑是属灵的事、属天的事以及永恒的事。那么,我们的思想难道不应该反映出我们最先考虑的主要是属灵的事吗? 试想一下非信徒最先考虑的事。他们日常的生活占据了他们全部的思想。人们常常认为把思虑越多地放在日常的事物、自己的孩子和未来的前程上,这样就越好,然而非信徒的这些思想并不能代表体贴属灵之事的标准。…
儆醒!危险在身边 钟马田 在一首广为人知的诗歌里,有这么一句:“职责所需,或者危险临到的地方,往往是意料未到之处。”换句话说,我们必须熟知所面对的仇敌之特色。前面的讨论里,我们已详细审视这件事了,现在我们要思考实际运用的部分。儆醒!留心!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最后一章里说,“你们务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13节)。第一个词是“儆醒”。我们的主也说,“务要儆醒祷告”为什么?“免得入了迷惑。”儆醒!祷告!这个观念贯穿在整本新约里。保罗勉励以弗所人“你们要谨慎行事。”他的话提醒我们,要注意自己的脚往那里放。这是因为我们的仇敌到处设下了陷阱,尖钉。使徒所以一再强调这件事,有几个原因。第一,我们所面对的仇敌是不休息的,他不须臾停止他的活动。使徒彼得形容他是“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没有片刻休息。你有没去过南非的库格(Kruger)国家公园?或者看过原始丛林的记录片?其中常常有狮子出现,四处巡行,随时准备扑杀出现在眼前的猎物?那正是魔鬼的写照,他“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所以那首诗歌说得很对:“穿上属天军装,日夜不离身。”因为与我们作对的仇敌从不放松片刻。他不会疲乏,也不倦怠,他管辖着一切执政的,掌权的,以及所有邪恶的势力和权柄。因此我们总是要预备好——不论日与夜。 另一个原因是,他的攻击往往是始料未及的。你永远不知道这攻击何时临到,来自何处,以及用什么方式来临。当然啦!如果我们能事先得知,情形就会完全改观。当我们在一次聚会中,或者在家里,灵命得了复兴,我们就很容易认为现在可对魔鬼的攻击免疫了。其实,这可能是你一生中最危险的时刻。“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你永远不知道仇敌何时会来。你不能过分倚赖新近一次不寻常的蒙福经历;仇敌可能利用那次的经历作为网罗来陷害你。主耶稣受浸之后,有圣灵降临在他身上,他被催到旷野,在那里受到魔鬼的试探。你永远不知道试探何时会来。要留心那意料不到的事! 另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魔鬼的诡诈。使徒在以弗所书第四章里提醒我们,“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14节)。魔鬼利用人来制造“欺骗的法术。”所谓“人的诡计”是指魔鬼用人的聪明来遮人眼目。使徒说,这是在论到教义和神学时,常常发生的事。假教师为数可观。不要相信表面的价值;不要认为一个人所说的只要没有明显的错误,他就是一个好基督徒。今天的情形也一样,与使徒的时代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基督徒没有“预备”,没有“儆醒”,他们没有预备好去对付魔鬼的诡计。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里这样说:“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二11)。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要他们赦免那亏负他们的人,他说这样作不只是为了人的缘故,也是因为他知道魔鬼常常会在这种情况下趁机活动。他的策略千变万化。我们是否知道撒但的狡猾?清楚他的诡计?我们是否能识破他的伪装?我们对他所装扮的各种样子是否瞭若指掌?你若要保护自己,就要用这种“预备”、“装备”当作鞋子穿在脚上。你必须时时儆醒,随时观望,一旦仇敌接近,就能立刻察觉。 (选自《作刚强的人》,钟越娜译,证主福音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