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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in “公共神学”

曼斯菲尔德 撰: 美利坚立国中的民主壮举

任军锋 译 2006年12月 ——————————————————————————– 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他的伟大著作《民主在美国》一书接近尾声时指出,在民主时代,“那些真正热爱自由和人类之卓越(human greatness) 的人们”尤其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谁罢免了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以及为何罢免?

今天下午,经过河北省委研究决定,免去冀纯堂同志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由石家庄市委提请市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冀纯堂市长职务。新华社的新闻中提到,河北省委做出免职的原因是“根据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 在处理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过程中,石家庄市政府知而不报,隐瞒事实,最终造成了三名婴儿死亡,上千人患病,以及其他的社会稳定等重大负面影响,相关责任人理应受到处罚。冀纯堂先生被免职这一结果,确实是政府用于担当责任的表现。 但是处罚应该有处罚的依据,免职应该有免职的原因。对于党政机关的任免,理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结果的正确也应该保证过程的规范。对于党政机关干部的任免,尤其是市委干部的任免,当然不能想当然尔,否则就有威权任免干部的嫌疑。 但是我们在河北省通过新华社发布的任免新闻中,并没有找出河北省省委作出这一免职决定的依据,仅仅是一条:“根据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但是这种情况进展到了何种程度,致使河北省委做出免去一省省会市委副书记的决定?当中经历了怎样的程序?是谁最终决定的?组织部还是省委书记或者是市委书记?现在所看到的信息中,都不能回答如上的种种疑问。 对于重大问题,实行官员问责,当然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一种尊重和负责的态度,也是政府摆脱人治,走向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官员问责显然不仅仅是 “问责官员”这么简单,还应将问责的原因与程序公之于众。处置一名官员或者几名官员,只是对当下问题的一个解释,是政府对当下问题的一个态度。但是严格遵守问责的程序,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的问责过程,才能显示一届政府在吏治上尊重法律,摆脱维权执政的态度和决心。 对于一件重大的决策失误,重要的不是结果的正义。结果的正义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而程序的正义才是维护党政机关健康运行的重要因素。但愿我们过两天能知道冀纯堂先生的职务是谁罢免的,以及为何罢免的。

盎山:司法改革的十字街,法律学者的空手道

贺卫方 :陈(忠林)教授强调“常识常理常情”,强调对于法官进行“良心教育”,但是这“三常”以及“良心”的含义如何,如何进行良心教育…终究不明就里,颇给人一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感觉。 陈忠林 :他(贺卫方)是一个想为“奴隶”造福、但是“奴隶”必须服从“精英”才可能得到自己利益的人。卫方老师想为“奴隶”谋利益,我是想让每一个人自己解放自己。 张千帆 :我们所面临的其实不是真正的“人民”或“大众”,而只是他们当中声音被不成比例放大的一小部分人…真正的大众化可以说从来不存在,司法大众化更是某些学者脑袋里子虚乌有的虚拟存在。 何兵 :司法民主化批判者津津乐道的一个理由是,司法活动如此复杂…普通人民无法理解,遑论参与。此言的实质是,人民水平不行…这是历史上多次被批判的司法神秘主义的再一次抬头… 高一飞…

王光良:从残酷到投机——北京律协面对直选要求的行为逻辑

中国维权联盟首发 北京律师终于忍无可忍,开始公开挑战北京律协,他们这次的目标,显然并非仅仅争取道义上或舆论上的胜利,而是要公开、合法地争取律师的自治地位。然而,面对残酷性和投机性兼具的官办律协,他们能否从律协软硬兼施的两面手法中突围? 今年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年,本次换届选举尚未开始,围绕即将进行的选举就发生了一场轩然大波。8月26日,北京35名律师联名致信北京市律师协会,呼吁北京律协在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律协选举中进行直选。在该呼吁信发出后不久,北京律协于9月5日在其网站上发表《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 称35名律师联名呼吁律协直选的行为是“私自串联”、“制造谣言,蛊惑人心”、“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律师协会,被律师称为自己的“娘家人”,但这一次,北京的近百名律师却与北京律协进行了激烈的对抗。按照法律规定,律师协会对律师有相当大的监管权利,敢于挑战律协,是要冒着很大风险的,甚至有被律协的领导们发挥智慧砸掉饭碗的危险。 本文从律师自治的必然诉求和旧有体制的自我抗拒这一对矛盾出发,考察本次北京律协直选事件的体制转型意义,并对本次事件的未来走向提出本人的看法。 一、律师走向自治的必然性 从恢复律师行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律师作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与公检法机关共同作为国家法律实施者的一部分的阶段;二是在官方律协的管理和领导下,各自为战、分散执业的“个体户”阶段;三是逐渐联合,组成律师职业共同体的行业自治阶段。从目前来看,律师行业还在从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发展,期间出现的各种冲突和矛盾都应当放在这一背景下分析。 第一阶段大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第二阶段则从九十年代初期直到现在,目前还处在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演进阶段。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个时候,律师的地位还是国家管理者中的一员。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各地律师事务所纷纷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脱钩,由原来的国资所向合伙所转变。律师脱去了“国家”的外衣,由“管理者”变成了“服务者”。我国1996年制定的律师法将律师定义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使命在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就要求律师具有独立性,不从属于任何权力,不从属于任何人的意志,只服从法律。 2007年,新修订的律师法又将“社会”改为“当事人”,明确了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中国的政治传统与发展——于建嵘对话裴宜理

核心观点 ·在中国,权利往往被理解为是由国家认可的、旨在增进国家统一和繁荣的手段,而非由自然赋予的旨在对抗国家干预的保护机制。在此情景下,民众对行使自身权利的诉求很可能是对国家权力的强化而不是挑战。在这种意义上,当代中国抗议活动的框架模式称为“规则意识”而不是“权利意识”。 ·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带来某个方向的政治变化这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中国的政治会有发展,但很难预测向哪个方向发展。政治传统是一个非常复杂、多层面的东西。所以需要用十分小心的态度来看待中国的革命传统,尤其要科学、正确地吸收弘扬中国政治传统中最优秀的遗产,摒弃某些负面的部分。 编者按:200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应哈佛燕京学社社长、哈佛大学亨利·罗佐夫斯基政治学讲席教授、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亚洲学会(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前主席裴宜理博士(Elizabeth J. Perry)的邀请访问美国。双方就中国近现代以来的农民起义、共产主义革命所形成的政治传统、以及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与发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裴宜理教授的学生、哈佛大学政府系博士研究生阎小骏担任现场翻译。现将对话整理摘编如下,供读者参考。…

律协直选专题:经济观察报:北京律协直选争议

源自:经济观察报 2008-09-23 02:10:32   作者:王毕强      8月26日,一份来自网络呼吁北京市律协直选的倡议书,打破了北京市律协换届选举一如既往的平静。9月5日,一份来自北京市律协措辞严厉的声明,又为这件事平添了许多的火药味。      56名北京律师公开要求北京律协直选,围绕着律师、律协、行政主管部门的多方博弈,会以何种方式谢幕?   …

许知远:奶粉的隐喻

BR BR DIV class=t_msgfont id=message1551702 FONT size=4 在发表于一九八一年七月的一篇文章中,阿根廷作家胡利奥·科塔萨尔提到了一个幻想故事。一群阿根廷人决定在一片适宜的平原上建造一座城市,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知道盖房子的地方是一块墓地,它一点昔日的痕迹也没留下来。只有头头们知道这一点,但他们保持着沉默,因为这是他们整体计划的一部分。 BR…

范亚峰:政法系和中国宪政之路–中道论坛之三

演讲人:范亚峰 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主持人:王 磊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5年4月21日,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第二会议室      今天很激动,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在这里谈一点自己对中国宪法问题,也就是中国宪政之路的看法。我今天的题目就是 “政法系和中国宪政之路”。我最近写了两个东西,一个是“2004–政法系主导社会转型”,破折号表示的是从2004年开始;另一个是“政法系与社会和谐”。这两篇都是报纸的约稿,第一个是《瞭望东方周刊》去年年末的约稿,邀请我写,写完之后他们也很满意,结果拿到了总编审稿的时候,总编具有非常强的政治嗅觉,一看我的题目,“政法系主导社会转型”。编辑说这个很好啊,我这个题目还可以,总编还是觉得不是很对劲,到最后关头说,这个不行,后来这稿子就枪毙掉了。然后,第二篇“政法系与社会和谐”是广州的《21世纪经济报道》的约稿,听说约完稿之后,也是到总编那里,编辑觉得没问题啊,到总编那里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感觉,然后我的稿子就被枪毙掉了。在现在看来,我主要是以这两篇稿子为基础,来和大家进行交流。我想,今天晚上遵循一种我认为比较好的形式。首先,我花50分钟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大致讲一下我的想法,然后再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们大家彼此之间进行交流。写条子,或者主动站起来提问,我觉得都可以。这样希望通过这样一个互动的方式来带动人们达到这样一个认知。我前两次到北大来讲都是在我的一个朋友,陈端洪教授的课上。这一次呢规模比较大,人数比较多,我觉得这个机会更是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