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在美国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厚的历史背景。虽然美国在法律上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美国社会近年亦愈趋世俗化,但基督教的信念及价值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文化之中,美国是当代西方国家当中,宗教最兴盛、最活跃、教派最多、宗教势力最强大的国家,宗教对美国内外政策有着巨大影响。研究美国政府的政策走向,宗教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现将宗教对未来奥巴马政府对华政策的影响,简述如下。 宗教对奥巴马政府未来政策的影响 1. 奥巴马上台之前中美关系中的宗教问题 中美建交以来,影响双方利益导致矛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贸(包括金融货币)、安全、台湾、人权四大领域。在前三个领域内(经贸、安全、台湾),无论中美双方有什么样的冲突、矛盾,双方都可以就具体问题讨价还价,互相妥协、互相谅解,通过双方政府之间运转有效的交流与对话机制,最终找出解决方案,缓和矛盾。无论双方国内政治领导人如何更迭替换,中美双方在解决三个领域中分歧的模式始终是行之有效的,没有改变。双方在三个领域中相互对话相互合作的成果是明显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配合默契,这是中美关系的主流。 然而,在人权领域,情况完全不同。人权包括几个方面,其中宗教是最主要的方面之一。宗教作为一种精神信仰,包含了价值观、世界观与伦理道德体系,任何人都不会容忍对方在信仰和价值观上对自己的否定,这就是宗教的排他性。由于中美双方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社会、政治制度不同,双方在信仰体系、世界观、价值观、意识形态上有着完全不同的选择。因此,双方在宗教问题上的差异必然会体现出来,成为难以调和的价值观与信仰体系的对立。这种对立不是局部或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根本性对立。即使不考虑双方在社会、政治制度上的不同,按照亨廷顿“文明冲突”的理论,双方在宗教问题上也难以达成一致。 事实上,双方建交以来在宗教问题上的交锋从来没有停止过,美国朝野高度关注中国的“宗教自由”问题。美国各宗教组织的传教人员一直以各种方式在华进行活动;美国宗教领袖的对华态度及宗教组织的院外活动也一直影响着国会与白宫的对华政策立场。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宗教自由法》,将促进国际宗教自由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自1999年以来,美国每年将中国确定为在宗教自由问题上的“特别关注国”;历届美国总统在与中国领导人举行会晤时一贯强调宗教自由问题;国会中也有一批议员经常关注中国宗教问题;美国媒体对中国国内宗教问题的负面报道从未消失。对于美国对中国宗教问题的关注,中国一贯表示强烈愤怒,指责美国企图利用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中美在宗教问题上尚未建立常规有效的对话机制。 过去30年里中美双方在宗教问题上的分歧大于共识,双方都不愿意拿信仰与价值观问题做交易,双方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无法妥协。总体上看,双方在宗教问题上美方处于“攻”方,中方处于“守”方;美方呼吁“宗教自由”,中方坚持“抵制渗透”。双方建交以来两国元首历次高峰会谈,美方都要提及宗教问题。但双方在宗教问题上的交锋基本上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尽管如此,宗教问题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中美关系的主流。目前,宗教问题不是双方关注的主要问题,但作为影响中美关系平稳发展的消极因素之一,它的存在,可以使许多问题复杂化。当双方国内其他领域发生问题或影响双方交往的国际因素发生变化时,宗教问题就有可能会与其他问题、其他因素一起影响双方关系的正常发展,甚至危害双方在其他领域的合作。这是奥巴马2009年1月入主白宫时中美关系中宗教问题的大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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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莘庄派出所 此刻大概是清晨三点钟。我被带往莘庄派出所,开始受没完没了的轮翻盘问。 很感谢主,这时的我,经过两处洗劫和折腾的我,已经恢复了镇静和驱逐了恐惧和沮丧。以往我们求主让我们在面临这种局面时,保守我们内心的平安和喜乐,此时真的临到了我。 我一面敷衍着他们的一些问话,一面揣摸他们到底掌握了我的什么情况。 别的不知道,至少知道从我家抄走的笔记本、信件和通讯录,就足以让他们了解到我大部份事奉情况以及与我交往的弟兄姐妹。 我该怎么来保护这些弟兄姐妹不受到连累呢? 首先,应该确定的是,一切已被破获的事,我该把所有的责任承担起来。此外,我所做的事和接触到的人,在接受盘问时,应区分哪些是他们已经知道的,哪些是他们所不知道的。凡他们知道的我就承认,他们不知道的,我就不回答。 故而,当审讯一开始,我就对那位主要的提审员(日后知道他是负责审理我这个案子的承办员),也就是从田林新村来莘庄的路上坐在我身边的男性胖圆脸青年摊明:我有自己的原则,可以告诉他的事,我一定会告诉他,不可以告诉他的事,请他不必多问,问也是白问,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我也不会告诉他。…
2008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 日,中福圣山文化研究所主办了一场主题为“改革之后,中国的维权、福音与宪政转型”研讨会,不同维权领域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和维权运动的实践者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两天的会议对维权领域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分为“改革之后,维权与宪政转型”、“改革之后,福音与宪政”、“对零八宪章的基本认识”等三个部分。…
第二章 莘松三村 几辆桑车一前一后行驶在漕宝路上,往七宝方向驶去。 我无法确定他们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如果是去莘庄,那应该从桂林路往沪闵路行驶才对,往七宝可就兜大圈子了。 反正问也白问,他们肯定不会告诉我的。我现在需要考虑的是他们从我手中搜查去的书籍、地址和金钱一定会让我作交代的,我该如何来回答他们呢? 桑车在七宝拐向了七莘线,果然他们兜了圈子驶向莘庄。到了莘庄的家,已经有一大帮人恭候在那儿了。我被带进自家家门,独生子亚迪已经早从被窝里被唤起,厨房的桌上有几盆煮好却又凉了的水饺,肯定是亚迪下给“弟兄”吃的。 水饺是吕桂霞姐妹从家带来的,搁在冰箱里,还来不及吃,就与这些来寻索我命的人分享了。当然他们是不会吃的,但不知他们怎样看待亚迪这一举动。我想,稍有一点良知的人会觉得内疚的。冒充基督徒来抓传道人,却受到一个生理不健全、而具有十足爱心的‘残疾人’的热情款待。 然而,怎么说呢?谁知他们这些人会怎么想?不过,亚迪这样做无疑还是神喜悦的。 我见到亚迪第一句话就说:“妈妈被出卖在你手中了。”…
儒家荀子乃先秦诸子中弃孟子之人性善论取人性恶论,堪称为先秦思想集大成者之一。荀子乃战国末赵人,曾殷切寄望齐国能调动友邻诸侯以制秦楚,故跻身事齐,承齐王授予“列大夫”之尊。无奈齐王黩武、庸碌,又有奸臣谗言中伤,被迫离齐以适楚,事春申君,受封兰陵令。蓬居楚间,又因小人毁谤而辞返乡里。后虽有赵成王赏识封为上卿,毕竟因赵弱而无以发挥。再后,随反儒者惯例而入秦,未受重用而忧死兰陵。荀子一生甚不得志,留《荀子》一书乃政学大全,成后人教育指南,贡献远倪。 荀子教育方针,大略专致力于育儒者风格之士,兼治国才俊,乃成众望所归圣人。目的是为国家、社稷、官场提供治国精英,却影响了国人教育方针和制度。本文就其士、君、圣人之三层进阶的理想论说,鉴于基督教的立场作些浅评,供同道思考。 “士”依荀子论为最基层之人才标准。“士”“好法而行者” 。为士者,“上能尊君,下能爱民”,乃基层官吏本有才德。荀子论“士” 之说有异于庄子之取自然以寓道,而重视自然理则以悟理。是故,荀子特别注重假物治学,兼陈去蔽。其天论篇强调观天而悟道,依理而行,故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下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下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下不能祸。观天之法,是为士之最起码知识。若能好法则可解蔽,免得思维被事物之片面所限而盖全明理。如此方能正道好法而行,善用各项物质,登高而见远;顺风而声疾;假马而致千里,舟楫而绝江河。 为进学之基本条件。备有这些基本条件则可尊君而爱民,乃仕途之起步。 好法而行之士,须进而争取作才德兼备的君子。对荀子而言,君子应能"笃志而体"。他在《天论篇》详述天职、天功、天情时,特指人之应尽之责曰:“知其所为,知其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谓知天。故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所志於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於治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於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所以志阴阳者,已其见和之可以治者矣。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者。这就是所谓笃志而体的君子了。 换句话说,士若能有从好法而行的体会,能借“见象而期”、“见宜而息”、“见数而事”、“见和而治”……那么,以为事天,则实为守道也。是故,君子能看清:天人不为人之恶寒而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远而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匈匈而辍行。天有常道,地有常数,君子有常体矣。君子道其常,而小人道其功! 因此,荀子认为,君子的标准高过儒士。荀子在《儒效》篇中说:“君子言有坛宇,行有防表,道有一隆。”意思是说,君子说话行事都会有一定的原则和标准——高尚的道德标准,为人可修其内而让於外,能积德於身而处之以遵道。是故,君子“贵名起如日月;天下应之如雷霆。”…
又拨了几次电话还是不通。我拿起“红字”来看,没看两行,听到敲门声,一阵很急促的敲门声。——会是谁呢?深更半夜敲门?是不是梁弟兄找不到旅馆找到这儿来了。 幸好我的床铺没拆除,否则又要张罗着重铺了。我边想,边起身,也没穿上外裤——上衣倒还未脱——下身就只穿棉毛裤,去开门。 刚打开木门,外边防盗门就吱地一声自动开了。一队人马冲了进来。这时闪进我脑海的念头是:这一刻终于来到了。 是的,我曾多次构想过无可避免的这一刻来到时,会是怎样的情景?现在终于来到了。从电影中,从小说中,从其他有过类似经历的弟兄姐妹的描绘中,我构想的情景就是这样,像眼前的一样。 十几个面目凶悍的人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内中还有一位女士,年纪很轻,估计不超过三十岁。他们进来后,一字排开,以其威势迫使我就范,听从他们摆布。 这就是来找我要书的“弟兄们”。这些不懂礼貌的“弟兄们”,与电影中的“土匪”一样令人可怖。不等我发问,他们中一位掏出“搜查证”,另一位问我是否赵妩娜,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们之中其他人开始行动了。 他们分成几队,一队在大间翻箱倒柜,另一队又推又拽地把我支到小间,勒令我在墙角边站住,不许动,另有人在小间乱翻东西。表妹家预备装修的地板垒在一起,被掀得七零八散的。此外,还有几个人在厨房和卫生间胡翻。 他们首先对准的目标就是我的拎包,内有手机,BP机,地址、电话簿和人民币。这些当然一扫而光。随后他们注意的就是书籍、磁带,放在大立柜内的传真机也抄了出来准备带走。 我请求他们留下一些属表妹家的文具、书籍,他们不肯,认为没有证据说明这些东西不是我的。看到屋子里一片狼籍,我心里很是伤痛。…
薛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5f00ef4010090ud.html Ernst H. Kantorowicz的著作的意义,也在于展示了最终成就了英格兰宪政精神的观念框架和支援意识是什么。他主要用三个概念分析“国王二体论”的构成: “基督中心的国王”(Christ-centered Kingship),“法律中心的国王”(Law-centered Kingship),和“政体中心的国王”(Polity-centered Polity)。“基督中心的国王”发端于中世纪的中期,特别是900-1000年前后,是“神权俗权化”和“俗权神权化”互动的产物。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统一的世俗政权已经不复存在。但是,教会却把破碎的欧洲统一在基督教的精神秩序之下。更重要的是,教会保存了书写文化和行政能力。特别是各教区的主教在世俗政权瓦解后,在罗马行政区的框架之内接管了地方行政,成为事实上的封建领主。整个教会由此渐渐发展出统一的官僚行政体系。神权俗权化了。为了把教会在世俗世界的这种权力正当化,“二体论”就首先应用在那些主教和大主教乃至教皇们的身上。这个“二体论”最基本的根据,是耶稣基督本身的二体:他的一个身体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另一个身体则与上帝合体,是不死的。依此类推,从主教到教皇这些教会的权威也是一样:他们的一体是个人的肉体,会自然死亡。但是,他们另有一神圣之体,代表着上帝和整个教会,是永恒的。作为个人的肉体消失后,蕴涵于其中的神圣之体则会转入另一个继任的肉体中。这样,宗教的组织秩序就会永恒地存在下去。Kantorowicz提供了几幅图片生动地展示这一观念。比如,坎特伯雷大教堂的Henry…
美国天主教大学宗教研究学院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在建设目标方面也很有特色。了解它对于我们具体深入地了解美国宗教研究和宗教教育的历史和现状是非常必要的。 一、学院简史及机构设置 美国天主教大学宗教研究学院历史悠久,至今已有一个世纪的历史了。 美国天主教大学是1887年经教皇利奥十三亲自批准成立的。该大学从建立之日起,就对宗教研究以及相关学科以学术优先地位。1989年成立圣学学院(the School of Sacred Sciences ),…
近年来,基督教在中国发展迅速。其中所谓的”家庭教会”,也就是没有得到中国官方”三自爱国教会”认可的民间教会团体,扮演了重要角色。2008年11月底,中国民政局宣布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12月21日,该会负责人张明选遭到逮捕。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让人对于中国家庭教会的命运产生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家庭教会成员、成都独立知识分子王怡,请他分析家庭教会在中国的处境和前景。 14 北京教堂 11月28日,中国国家民政部发布”取缔决定书”,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这个决定作出之后,包括您在内的一些基督教法律人士发表了一份声明,其中指出中国宪法虽然规定民众有”结社自由”,但现行法律实际上却等于”全面剥夺了公民的结社自由”。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王怡:其实不仅是针对基督教会,包括非宗教的民间社团也基本上是不可能合法登记存在的。因为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其中有两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是规定所有的社会团体成立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这个基本上就把路卡死了。教会必须要有主管部门,当然就是宗教局,必须由它审查。不是登记,不是备案制,是要审查同意。所以中国今天民间独立的家庭教会不可能被审查同意,包括教会以外的其他民间团体也几乎不可能注册一个真正的NGO。通常是两个情况,一个是挂靠在某个主管部门,部委或者官方的某个协会下面才可能拿到牌照;第二就是到工商部门按照公司注册,本来NGO是免税的,但是必须按照公司那套高成本的运作。家庭教会不能够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因此与政府部门的冲突大一些。第二个是特别与教会有关的,同一个行政区域里相同业务的社会团体只能有一家,只要有了就不再审批第二家。就比如全国只有一个工会,教会也只有一个,就是三自爱国基督教会。 在各位发出的声明中特别提到”民政部正在启动扩大公民结社自由的社团管理制度改革,我们完全明了该部门这时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联合教会的难言之隐。”但在声明中,并没有就此明确作出进一步说明。请问这里的”难言之隐”究竟是指什么呢? 王怡: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有一个很大的压力,要求改革社团登记,允许公民自由结社。因为市场经济社会开放。大部分的民间结社,政府也在考虑可以放宽一点,比如江浙一带商人组织的商会团体等,老实说对政府也没有什么政治上的敏感性。对于这些组织,考虑是不是要放宽主要是从非政治因素的考虑,比如主管部门的利益,官僚主义还有一些传统思维方式的转变。如果政府可以选择的话,他们是愿意这样,如果你们要成立一个钓鱼协会,商人社团,可以考虑放宽社团登记,但宗教类的,其他知识分子的结社肯定不会放宽。可是法律是普遍性的,如果整个社团登记改革在市场压力下必须进行的话,那么怎么来对付家庭教会,这些他们不愿意放开的部分呢?这是他们的矛盾,也就是”难言之隐”。 中国家庭教会是一个事实存在,近些年来虽然也受到打压,但始终得以发展。甚至在政治敏感度较高的奥运期间,北京的家庭教会也依然在进行活动。但在2008年年底由民政部出面,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您觉得今后中国家庭教会的生存环境会怎样发展呢?…
作者: 吴经熊 ISBN: 9787801497178 页数: 420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