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60; #160; 父母必向神交帐 #160; #160; 作为父母,神已将祂的造物托付给你。若不出于神的旨意,你就不会有你的 孩子。「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约伯记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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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60; #160; #160; 神给父母的应许 #160; #160; #160; 基于附录一所讨论的前提,我们知道,神已在圣经中提供了父母教育子女所…
https://www.christiantimes.cn/assets/cache/620×418/assets/media/post/201707/24108/www.christiantimes.cn-new-brighton-1239724_960_720.jpg 在这几年中,常会听到一个词“原生家庭”,这是近来大陆很多学者所教导的,包括基督教会中,很多人对此也不陌生。与此相关的,还有不健全家庭(Dys functional Family)的受害人(Victim)、内心幼童(Inner Child)、强迫性的重复(Repetition Compulsion)、心理按钮等等的出现。 “原生家庭是指自己出生和成长的家庭。这家庭的气氛,传统习惯,子女在家庭角色上的学效对象,家人互动的关系等,都影响子女日后在自己新家庭中的表现。” 有人以圣经雅各的故事为例: “雅各的母亲偏爱他,父亲偏爱兄长扫罗,以致兄弟不和,日后成为世仇。当雅各建立家庭,面对一对姊妹时,他偏爱妹妹拉结,使这对姊妹因忌妒而不断相争,连众多儿子的名字都隐含着母亲的竞争战况(创29:30-24)。…
以下文字摘自美国黄维仁博士 亲密之旅》心理学情感课程 基本上,人一生有两个家,一个是自己出生、成长的家,另一个是进入婚姻生活后所建立的家,也就是自己“当家”的家。原生家庭(FamilyofOrigin)就是指个人从小成长的家。 家庭塑造人的个性,影响人格成长、人际关系、管理情绪的能力,以及对人与人之间情绪互动的了解,甚至谈恋爱时,总是不自觉看上某种特定类型的对象,也受到原生家庭不同背景的影响。 A君长得帅、条件好,周遭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但他的初恋情人患了忧郁症,自杀未遂刚出院。他的第二个女友,是个“暴食症”或“神经性厌食”者。目前他的第三任女友则是个有夫之妇,得不到丈夫的爱,而在绝望时遇到A君。为什么他不断地被“受苦”的异性所吸引?总是喜欢精神上有问题的人? 追本溯源,A君12岁时,父亲有外遇,母亲顿时精神濒临崩溃,开始进出医院。当时,还是个小男孩的他必须转换角色来扶持母亲,其实他更需要被人照顾、关爱。A君像小时候帮助母亲般帮助那些女孩,希望自己的好行为能使她们快乐起来,并且她们能够重新来爱他。在心理学上,这称为“强迫性重复”。 婚姻中的许多问题常是由原生家庭衍生而来的。过去的心理创伤,在与亲密的人的互动关系中最常浮现;以前没有得到满足的,现在要加倍得到。譬如小时候曾被父亲虐待,对下一代可能会产生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种是重复模式,不自觉地成为打孩子的人;另一种则是过度溺爱、完全不管教孩子。 有了这样的认知后,我们应警惕自己,莫让过去的创伤延续到现在,勿用愤怒向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讨债”,而要以理性、爱心慢慢解决问题。 心理按钮”的成因…
2009-07-31 09:47 作者:佚名 来源:出处:pcbaby 录入:zhangdanning 收藏本文 关键字:外国教育 美国幼儿园 ACE…
孙毅 内容提要: 天主教把婚姻看作是一种圣礼,被圣礼所圣化的婚姻关系成为天主持续赐恩祝福这对夫妻的管道。由于圣礼所表达出的婚约的灵性关系,婚姻属于教会法所管理和审察的范围。宗教改革家们反对把婚姻看作是一种圣礼,认为婚姻关系与上帝救赎的应许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路德认为婚姻属于地上的国度的事情,属于地上三种主要制度之一:即家庭、教会、及国家。加尔文也强调婚约属于地上自然与社会的秩序;不过,他又说明婚姻是上帝通过其护佑之工所建立的具有神圣性的盟约,具有对人们属灵生活的重要性。本文通过对宗教改革家们婚姻观的讨论,试图在神学上明确婚约关系的性质。对宗教改革家来说,婚约关系作为人在地上的社会关系,既属于自然秩序(律)的范畴,又是一种有上帝参与其中的盟约。婚约的这种性质对于信仰者间以及非信仰者间的婚姻都是一致的。 关键词: 圣礼,婚姻,盟约,教会法,自然律 在这个世俗化的时代,随着人们价值观的变化,不少人对婚姻的看法距传统的观念越来越远。在很多人的眼中,婚姻关系不再被尊重,以致于结婚和离婚都可以被人们很随意地处理。婚姻外的性关系,以及用同居代替婚姻等现象随处可见。这种社会性的现象不仅发生在非信仰者中间,在信仰者群体中也有增长的趋势。 人们对婚姻关系的随意处理,反映出现代人对婚姻关系的理解。这种理解或者把婚姻关系仅仅理解为两个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合约,或者就是浪漫之爱的关系的一种表现。无论是合约还是爱的出现,认同了就签字建立,不认同了就解除。这种观念似乎特别反映出现代人享受到的一种自由。在这个基础上对婚姻关系的看重,不过是这个人的道德水准高一点而已。 而从信仰者群体的角度来看,为了与世俗社会的这种婚姻观念相区别,基督教会越来越突出婚约作为一个盟约的观念,即把婚姻关系看作是一种彼此无条件委身、只有死才能够解除的生命之约。确实,这种把婚约视为盟约的观念,对于很多非信仰者来说,像是一个全新的观念。 不过,这也就同时为我们提出了关于婚姻关系的神学问题:如何理解婚约作为一种盟约所当有的性质?难道真可以区分两种性质的婚约:即认为信徒之间的婚姻属于盟约,而非信徒之间的婚姻属于是一种合约,甚至可以称为“世俗婚姻”?本文试图回到宗教改革所奠定的新教教义的传统,来对这个问题作一个反思。特别是从加尔文自己的思想中,来看其对婚约关系的定位。…
经典与神学 以下是我们在诸圣中的教父金口圣若望论教育子女的教言: 一、生儿育女属于自然之事;但在德行之中抚养教育子女则属于理性及意志之事。 二、说起养育他们的责任,我的意思不仅是不让他们饿死,就如人们经常将他们对子女应尽的责任限制于此的那样。要做到这一点,不需要读书,也不需要学习礼俗,因为这是人的天性使然。我是在谈论父母要关心在圣德及虔敬中教育子女的心灵──这是一份不可违背的神圣责任,在某种意义上,不履行此责任就是谋杀子女。 三、这份责任既属于父亲,也属于母亲。有一些父亲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聘请贪图享乐的老师,为了迎合富有的继承者的贪欲,什么也不顾惜。但是,他们却认为没有必要为孩子聘请教师,好使他们成为基督徒,并操练他们虔诚生活。这是多么可耻的愚昧无知啊!要为所有导致我们的社会叹息呻吟的混乱负责的,正是这一疏忽大意。让我们假定,你们已为子女赚得了大量财富。但是,如果他们不知道应如何合理地行事,他们也不会长久拥有它们。它们要被挥霍怠尽,将与它们的主人一起丧亡,将要成为最令他们痛苦伤心的遗产。 四、如果你的子女由你接受了能够使他们善度道德生活、行为合宜的良好教养,他们就会一直足够富有。因此,你不要致力使他们富有,却要使他们成为自己情欲的虔诚主人。你要教导他们不要思想虚幻的需求,以世俗标准评估它们的价值。你要留意观察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结交些什么人、他们喜欢些什么东西──如果你没有尽此责任,就不要指望由天主那里得到怜悯。 五、如果宗徒命我们更要关心他人,超过对自己的关心,如果当我们忽略了他们的利益,我们就有罪了,那么,若我们忽略了那些与我们如此亲近的人的利益,我们的罪岂不更大吗?主会对我们说:「在你们家里,替代这些孩子的岂不是我吗?把他们委托给你们、使你们成为他们的主人、护卫及判官的,岂不是我吗?我给了你们完全的权柄以管辖他们;我将所有抚育他们成长的责任交在了你们手中。」你们要对我说,他们不想向轭弯下颈项,把它扔掉。但是,从一开始就要避免这事的发生;你们要控制他们所受到的最初影响,在他们有能力打破它们之前就把他们置于其掌控之下。你们应使他们年轻的灵魂向责任之轭俯首,使他们习惯于它,按照它教养他们,在伤口一开裂时就把它们包扎起来。在不良成分刚发出幼芽时,你们就要把它连根铲除,不要让他们生根发芽,使情欲在他们的塑造过程中,不要因着逐渐强化而变得不可控制而难以驾驭。 六、睿智的息辣说:「你有儿子么﹖就该教训他们:从幼年,就该使他们的颈项屈服。」(德7:25)但是,主不但借着祂先知的唇舌以这一命令提醒我们;祂甚至站在我们一边,以将要临于那些不屈服于自己父母权威之下的孩子们身上的可怕惩罚,鼓励人履行这一诫命:「凡辱骂自己父亲的,应处死刑。」(肋20:9)祂以死亡来惩罚那些在你前犯有罪行的人,但你们却不温不火地看着他们犯下对抗最高权威的罪恶。他们背叛天主,违犯祂的诫命,你看到,却没有丝毫不悦,一点也不批评你们的孩子。他们的过犯会使祂不得不失去些什么吗?什么也不会失去。反而是你们要失去些什么,为什么你们不为自己感到害怕呢?因为凡抛弃主的人,决不会孝敬他的父母,也不会自尊自重。 七、凡是顺服天主、对天主忠信的孩子,服从祂的法律,即使在此短暂的生命中,也会找到丰盛的福乐之源。一个度着基督徒的道德生活的穷人,会获得他人的尊重与爱戴。若你内心邪恶堕落,你的所有财富不会拯救你不受你周围的每一个人的恼怒及厌恶。…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和遭遇,对于自己成长的家庭,也有不同的回忆。无论是爱或伤痛,“家”毕竟是我们一生中关系最密切的地方;童年时从家庭所受到的影响,会延续到日后所经营的新家庭、塑造出的下一代。有个甜蜜温馨的家作为 避风港,是人的基本需求;不把成长过程中负面的影响及扩及到新的家庭,而让“家”成为更温暖、更滋润的地方,是人生的重要课题。 基本上,人一生有两个家庭:一个是自己出生、成长的家庭;另一个是进入婚姻生活后所建立的家,也就是自己“当家”的家。原生家庭就是指个人从小成长的家。 家庭塑造人的个性,影响人格成长、人际关系、管理情绪的能力,以及对人与人之间情绪互动的了解,甚至谈恋爱时,总是不自觉看上某种特定类型的对象,也受到原生家庭不同背景的影响。 A君长得帅、条件好,周遭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但他的初恋情人患了抑郁症,自杀未遂刚出院。他的第二个女友,是个“暴食症”或“神经性厌食”者。目前他的第三任女友则是个有夫之妇,得不到丈夫的爱,而在绝望时遇到A君。为什么他不断地被“受苦”的异性所吸引?总是喜欢精神上有问题的人? 追本溯源,A君十二岁时,父亲有外遇,母亲顿时精神濒临崩溃,开始进出医院;当时,还是个小男孩的他必须转换角色来扶持母亲,其实他更需要被人照顾、关爱。A 君象小时候帮助母亲般来帮助那些女孩,希望自己的好行为能使她们快乐起来,并且她们能够重新开始来爱他。在心理学上,这称为“强迫性重复”。 婚姻中的许多问题常是由原生家庭衍生而来的。过去的心理创伤,在与亲密的人互动关系中最常浮现;以前没有得到的满足,现在要加倍得到。比如小时候曾被父亲虐待,对下一代可能会产生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种是重复模式,不自觉地成为打孩子的人;另一种则可能是过度溺爱、完全不管教孩子。有了这样的认知后,我们应警惕自己,莫让过去的创伤延续到现在,勿用愤怒向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讨债”,而要以理性、爱心慢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