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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in “解经与神学”

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第20章–40章连载

B 十诫(二十1~17)   有关本段全段,可参看海厄特精辟的论述,特别是关乎诫命本质的讨论。眼前短短一个段落,是妥拉(五经)而至全本旧约的焦点之一(十二章的逾越节是另一个)。至于现有的「十言」(借用典型的希伯来措词,出三十四28)究竟是妥拉原来的核心,还是后世对妥拉的精炼,学者则各有不同的见解。若是前者,五经余下部分便是其延伸;若是后者,十诫便是以简明的几句话,概括了整个妥拉。出埃及记似乎表示前者才是圣经的描绘:十诫是摩西所得启示的开始兼中心。二十一至二十三章所载之「约书」的绝大部分条款,都可以环绕「十言」来归纳;至于余下的妥拉,亦同样可以环绕约书而归纳。   妥拉可以分为不同「法典」(虽然完全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法典曾经分别存在)来说明,现代经常有人这样做。例如,所谓「约书」(出二十一~二十三)和申命记,都很明显是独立的单位。学者起码分析到七个这样的法典;「十诫」或「十言」则是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的一个。「十言」在五经出现两次(出二十;申五),两次对诫命所加插的解释有些微的出入,显示这些解释虽然仍可能来自摩西,却不是原来形式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其它理由支持这看法。以色列的律法向来分为「定言式」(apodeictic,或作「绝对式」,categoric)和「条件式」(casuistic)两大类。前者是简练绝对,不容例外的命令(形式通常是否定的);后者则以「人若……」或「在……时」开首。第二种的律法在以色列以外,古代西亚洲的法典之中十分普遍;一般视之为「判例法」(caselaw),即基于早期大原则的后世案例。而第一种(以色列之外颇为罕见)就是这些原则的化身,可以假定来源较早。这种律法是严峻的沙漠法律,不解释发令的理由,没有例外,亦不容辩驳。   因此十诫很可能在时间上比其它律法为早,而石版上所写诫命原来的样子(可能如部分学者所言,是同时写在两块石版上,这做法当时并不罕见),是简单而绝对的「不可……」,此外再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某些极端的圣经批判家声称十言和约书出现得太过突然,打断了叙事的思路──这个打断了的故事,在约书结束后,立时接续下去(出二十四)──他们便以此为由,把十诫从神在西乃山的显现以及接下来的盟约割裂出来;两者他们都同意是故事的核心。然而这看法无视于出埃及记的整个重点:神透过这些道德诫命自我启示。「约书」对以色列而言,是大君王耶和华依照「宗主条约」,接纳以色列为藩属的条款(请参下面二十18~二十三33约书的注释)。因此我们必须接受十诫和约书,两者皆是完成了的记述不可分割的部分。   此外又有部分学者辩称:「十诫」和大主题「出埃及」(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逾越节的救恩」)并无关连。然而二十章2节「十言」的导言若照字面意义理解,十言的背景就是救赎。神正是因为施行了救赎,才有发令的权利。   诫命的数目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早期传统公认诫命有十条(故有「十诫」之名),但如何将经文分为十条诫命,却没有一致的传统看法。可能因为每人都有十只手指,希伯来人和大部分人类一样都以十为基数;然而「十」这个数字却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圣洁的含义。「什一奉献」的设立(创二十八22),证明了「十」这个基数怎样加添了宗教意义。其实鉴于以色列初期以支派为基础的背景,「十二」才应该是最合理的选择。因此传统既然作「十」,「十」便必然是起初原有的数目了。十条或十二条一组的诫命,其它地方的律法也有;挪士列举了出埃及记三十四章14~26节和申命记二十七章15~26节为例,但他的计算方法却有点牵强。出埃及记三十四章所载的(挪士当会以11节作为开始的引言)是所谓「礼仪的十诫」。这是个合理的标题,因为它(和「十言」不同)的主旨并非基本伦理原则,而是这些原则怎样以宗教的形式表达于外。下面我们会详细讨论。   十诫在日后以色列有组织的宗教生活中有什么地位,是我们最后一个要讨论的概括性问题。逾越节的故事无疑每年都会在节期中诵读,但十诫何时宣读呢?十诫的用辞很明显是为宜于背诵而设的。认为以色列每年都举行「盟约更新」节期来庆祝神在以色列之上为王的人,相信这是宣告盟约条款的大好时机。后期的犹太教虽然每年在五旬节庆祝律法的赐与,笔者却认为圣经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每年有更新盟约之节期的假设。但另一方面,圣经也清楚显示盟约更新的仪式,偶尔亦会举行;例子包括了进侵迦南之后之在示剑(书八30~35)、乔舒亚死前再在示剑(书二十四章)、以及后来在王国时代(如:王下二十三1~3)。上列情况当然宜于公开宣读或背诵十诫,但适当场合却不只这些。以后的历史清楚显示,每个以色列人(即使不能遵守)都晓得这些诫命。   1. 这一切的话。希伯来原文故意将这个话字和句首的吩咐相连(「话」是「吩咐」的同根宾语,二者字根相同),强调这些诫命是神启示的话语。其重点首先是这话的来源,第二是其宗旨,第三才是内容;后者自然是基于神的本性。有人说诫命是神本性藉?道德律的形态彰显,这话对极了。神选择用这方式,而不藉?哲学命题来自我启示,这一点也很重要。所以对以色列人来说,祂是历史(2节)和日常生活(13节以下)的神,而不是哲学思辩的神。这不是说哲学和思辩没有价值,它们只是并非确切认识神的主要门径,再者它们亦必须独独奠基于神的所言所行。   2. 我是耶和华……曾将你……领出来。犹太教视本节为第一诫,命令相信神;且不是一般的相信,而是相信为以色列行事的永生神。为要达到十诫的数目,犹太教将第3~6节合为第二诫,禁止敬拜他神和各种的偶像;真神假神的偶像大抵都在禁戒之列。罗马天主教神学传统上亦以第3~6节为一组,但却将之视为第一诫,而非正统犹太教的第二诫;然后将第十诫一分为二,来构成十的数目。然而以斐罗(Philo,主前20年~主后50年)及约瑟夫(Josephus,主后33~95年)为代表的初期的犹太传统所取的立场,却和大部分复原派神学家所依从的相同,视开宗明义的本节为当时世俗盟约中十分常见的小序或导言,是以下各节的基础和因由。以上不同的立场和神学重点并无关连,意见分歧只是显出传统数目虽然是「十」,经文如何分列配合来构成这个总数,却没有定议。可以和此相较的,尚有十二使徒确实名字不能肯定,和以色列不多不少十二支派的名字,在数学上难以处理的问题。…

理解时代论者(盟约神学对时代论的剖析)(连载之一)

文/皮薛士(Vern S. Poythress) 译/赵刚 内容提要 人们写了很多书来证明时代论是对的或者错的,但在《理解时代论者》这本书中,维尔恩 #8226;皮薛士采用不用的方法。他相信在“时代论者”和“盟约神学家”(他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位)之间的对话是可能的,他详细检视了时代论,点出了改良时代论的进一步发展,并指出了促使双方取得更多一致的关键。从这一期起,本刊将选登该书的部分内容。 全书目录 第一章、…

圣经护教学的基本架构

第十课 圣经护教学的基本架构 http://thirdmill.org/chinese/books/ETCLesson10.pdf 《将人的心意夺回》 ——范泰尔式的基督教护教学简明手册 原著:理查德.L.柏瑞特 翻译:王志勇 校对和编辑:陈彪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箴26:4-5)…

唐崇怀:第五讲 医治大臣之子(约4:43-54)(之二)

来源:林怀阳整理 作者:唐崇怀主讲 一、耶稣回到迦拿 圣经特别说明耶稣回到他水变酒的地方—迦拿(46节),是要显明几个要点。 一是耶稣工作是扎实性——回到曾经工作的地方,去做坚固的工作。教会里,我们常常会发现有的人事奉是虚张声势。虚张声势的事奉一看就知道,他到一个地方工作只有一次,以后或是自己不敢再来,就是没有人再请他来。如果是人家不再邀请是小事情,自己不敢再去那才真的是大事情哦。 二是耶稣工作的延续性。我们的主耶稣特别注意工作的延续。从圣经里我们清楚地看见主的工作都是有头有尾的、善始善终的。这对于我们这些事奉主的人必须铭刻心间,以便常常自我提醒。 在事奉的工作里面常会面临这样的一个情形,那就是工场太多,一个人照顾不过来。虽然如此,可我们一定记得,教会的有些事工我们是一定要重复作成的。主耶稣在世界的时候,有些地方他只去过一次,有些地方却一去再去,重复光临的。为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很明确的指导,那就是主的工人的脚步并不是照着一种规定的路线进行,乃是依照神的带领做成神的工作。作成神的工作的原则只有一个,就是建造教会。建造教会有可能是你去开荒而别人接续建造,就如保罗所说的:“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6-8)。 有的人常常引用保罗说过的话:“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罗15:20)于是就依样画葫芦就不再在福音被传过的地方传福音,这是很牵强的效法。虽然我们有权利这么做,但千万不要随便。我不知道除了使徒保罗以外还有哪一个传福音的人有资格这么说。如果有人执意这么说,也在事实上坚持不在别人传过福音的地方继续工作,以表面自己不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我想他可能就要亏负神的恩赐和恩典了。其实,从真理的原则说,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成为福音和教会的根基,只有耶稣基督是教会的根基。 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说:“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2:20-22)…

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第十九章

Ⅲ 盟约和律法(十九~三十一) A 立约的准备(十九1~25) 十九1~15. 指令   1. 在第三个新月。鉴于下半节开首「当日」两字,这译法似乎比直译意思模糊的「三个月」为佳(和合本将两句话合起来,译作「满了三个月的那一天」)。颁布律法和七七节之间可能有关系,详情请参看海厄特的讨论。   2. 西乃的旷野。惯常译作「旷野」的字眼并不是指沙漠,而是无人烟的牧原。本节清楚显示这个西乃的「草原」(steppe)正在西乃山前,离利非订不远;以色列已经远离汛的「草原」(出十七1)。摩西山(G%ebel Mu^sa)、塞巴尔山(G%ebel Serba{l)、卡塔林纳山(G%ebel Katarina)是这一带最引人注目的三个山峰;西乃山大概是其中之一。对于地形的详细解释,得视乎将哪个山当作是西乃。本书所取的立场是传统的摩西山;然而神学要点并没有一个是和鉴定的准确性有关的。后世以色列人可能也不知道确实地点。   更重要的问题是,西乃山究竟是否位于西奈半岛南部。部分学者认为西乃山在东北面的加低斯…

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第十八章

十八1~12. 叶忒罗到访   1. 圣经形容叶忒罗(出二18作流珥)是米甸的祭司。依照后期希伯来文的用法,这称号表示他是米甸的大祭司(撒上一9),十分有地位。听见。西奈半岛每个牧民,这时都应该听到以色列脱离埃及,和亚玛力发生冲突的消息了。米甸人若是经常在西奈半岛放牧,以色列可能已经来到米甸边境。亚玛力必然和米甸接壤。   2. 打发,这动词在后期希伯来文有「离婚」的意思,但在此似乎是指一件圣经没有记载的事件。摩西打发西坡拉和两个儿子回到米甸,可能是为他们的安全。加插这句话是有必要的。因为按照四章20节,他们已经跟随摩西回到埃及去了。本节为叶忒罗这时怎能携摩西家人同来,提供了解释。   4. 以利以谢,摩西次子在五经出现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的名字(「我神是帮助」)和革舜所代表的绝望相比,可以看出摩西信心重燃。他在传统之中没有扮演任何角色,所以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圣经批判学家,也不能说他是捏造出来的人物。他的存在和他在这时来见摩西所构成的疑难,本身已经是最好的证据,证明这是可靠的传统,虚构的传统当然不会有疑难。名字的形式也值得注意,即使是摩西两个儿子的名字,也没有耶和华圣名的成分。这证据支持摩西未曾经历西乃山异象之前,以色列对耶和华其名一无所知的看法。海厄特所提出,这是摩西本家或本族守护神之名的理论,与这证据不符。   5. 神的山,这若是西乃山,以色列人必然已经远在利非订之东了。以色列人此时可能已如十九章2节所言,迁移到西乃山脚下。叶忒罗必定知道这山是以色列朝圣的目的地(出五1),而在当地敬拜则是神实现应许的记号(出三12)。叶忒罗和他本族若是早已视这山为圣山,他可以在此和摩西会合就更是明显了。   6. 看!你岳父来了。「看!」是古译本的译法。除非本节是叶忒罗差人带来的口讯,希伯来原文的「我」字没有什么意思(NASB 和 NIV 皆将本节视为口讯,和合本不作口讯,但亦从希伯来文作「我是你岳父叶忒罗」)。因此…

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第十七章

十七1~7. 何烈的水   1. 利非订,如果是今日的利法伊德河(Wadi Refayid,两者不但名字相近,更符合民三十三12~14所列各站的关系),引起亚玛力人的紧张是可以理解的。附近费兰河(Wadi Feiran)的绿洲十分富庶,是全半岛最好的土地,他们要将以色列逐离这一带。此外亦有人提出利非订是亚喀巴湾东岸的拉非德(er-Rafid)山脉,请参挪士。以色列人在利法伊德河这种地方为什么竟会缺水,却是一个谜。除非如德莱维所言,他们在沙漠安营,仍未到达绿洲;或像另一些学者所说,他们走过了头,在绿洲和西乃山之间安营。然而本段所牵涉的问题却比这谜为广,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以色列缺水、埋怨(1节);摩西为了证实神的同在,击打石头,水便流出(6节);由于以色列人和摩西争闹,这地就称为米利巴,即「争闹」(7节);由于他们试探神,这地又名玛撒,即「试探」(7节)。同一处地方起了两个这样的别名来纪念同一件事,不是绝不可能,可是很反常。而且眼前经文也没有暗示摩西的行为,有何值得批评之处。民数记二十章13节记载一宗类似的事件,当地亦因此起名叫米利巴(「争闹」);然而语带双关的加低斯(「圣地」,民二十1)却取代了玛撒(「试探」),因为耶和华在当地自显为圣(民二十13)。这事明显发生在西乃山之后,而摩西也因为行为有不妥之处而受到惩罚,被禁进入迦南(申一37)。民数记和本章是否记载同一件事呢?若然,这便是不同的地方叙述同一件史实,记载稍为不同的例子了(如:符类福音)。但这个假设是不必要的,我们也可以接受发生头一次事件的地方只是叫玛撒,第二个地方则只叫米利巴的看法。沙漠时常会遇上缺水的问题,相类的事件实在没理由不会发生两次。由于两件事是如此相似,忘记哪个地名所指的是哪件事并不出奇,尤其是两处都在后世以色列人游踪之外的地方。话又说回来,如果一件事可以发生两次,同一个名字也没有理由不能用两次。此外诗篇九十五篇8节将玛撒和米利巴相提并论,作为以色列不信和拒绝神的例子,但这不过是对句,并非将两件不同的事件认同为一。   2. 争闹。他们和摩西发生争执。这动词是本段的钥字,解释此地后来为何名叫「米利巴」(「争执」或「冲突」)。部分学者提出另外的解释,认为这名来自泉旁所作出的「判决」,如加低斯的别名「安密巴」(意即「审判井」,创十四7);或因牧人在此为水而「争辩」(参创二十六16~22)。这种事当然经常发生,然而依照本段经文,两者都不是起名的因由。摩西的回答重复了「争执」,又将它与玛撒一名的字根(「试探」或「考验」)相连。   3. 并牲畜。除了证明摩西的居心经常受无理挑剔之外,本节也显示出这些人的本性。除了牧人以外,还有谁会在自身难保之余,担心牲畜会否渴死?这是以色列牧人的写照。   4. 他们几乎要拿石头打死我。这是以色列领袖遭受拒绝的极点;可参看戴维之在洗革拉(撒上三十6),以及亚多兰之在示剑(王上十二18)。摩西无疑亦会回想初来时以色列人对他的反应(出五21)。基督(约十31)、司提反(徒七58)、保罗(徒十四19)都曾面临这同样的事;要用石头打他们的人,正是他们受差服事的对象。   6. 何烈,这是另一个谜。不晓得什么理由,「何烈」和「西乃」似乎可以交替使用,同样是指颁布律法的地点(部分学者认为两者来自不同的摩西材料来源)。因此除非何烈山的范围远比西乃山为大,我们便得据此假定利非订十分接近西乃山,以致山脚可以延伸到利非订。不然,我们便必须假定本节只有暧昧而不明确的地理关系;然而本书其它地方显示作者熟知地理等一系列因素,却似乎消除了这个可能性。你要击打盘石。依照闪族语文的惯例,盘石一字附有定冠词(the rock),因为所指的是「这」块石头;然而照英文文法,同样情况下应使用不定冠词(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