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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by “Yadon”

苏南洲:在旷野发声 ──以基督教小众媒体介入公民运动

《旷野》的孕育可追溯到在台湾两蒋威权压抑的教育环境下,所吸收到甚为稀薄而珍贵的自由开放学风,以及基督教人文主义的熏陶。 在《旷野》诞生之前有三年期间(1984-1986),一群对基督信仰在当前社会与教会所应发挥的角色有所期望的青年朋友们,每月定期聚会,无论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皆可入题畅谈,参加的人心灵必须开放,每次轮流带领讨论一个主题,参加后不得无故缺席,表明信仰是要付代价的。三年下来,问题越看清楚,心情就越沉重,心灵也越苦闷,想至少把每次讨论的心得整理分享,而一本菊八开A4、薄薄八页、黑白印刷、两个月一期的同仁小刊物就成了行动出口。 时代的参与者与见证者 与其说《旷野》的诞生是基于理想,更是为了脱困于“苦闷”。在1987年1月《旷野》发刊辞上曾记载着:“当信仰在形式中僵化,当人文的理想已远去,当工商功利思想建立起王国,而心灵的火焰渐渐熄灭,神圣的信念渐渐失落,人类的自由尊严即将窒息;这时候,清越的笛声自旷野中吹起,……”。 然而,高昂的心志未必抵得过冷冽的朔风。办刊物的目的就是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发刊辞也写道:“此际《旷野》的孕出,无非期企人文理想价值的再生,在残烬中复燃人性的关怀,借着文学的讴歌、信仰的探索,现象的反思、艺术的执着、宗哲的辩正、文化的批判,为奔跑在真理道上的追寻者,提供一片更广阔的心灵世界;也借着奔跑所扬起的热尘,邀得更多勇者的投入,好让我们不再冷漠而伪善,不再封闭而孤单;……”。 之所以取名为“旷野”,并非自比新旧约先知,而是要在令人窒息的建制中,将心灵回到摩西的旷野地,亲炙天启,领受召命,再返尘世,相互扶持,望着属天云柱、火柱的指引,同奔迦南。这是一个蕴于中、发于外,既内修、又外展的心智运动。 《旷野》诞生之际的1987年时空,正是强人式微、黎明破晓前的黑夜,前有民进党创党,后有报禁解除、野百合学生运动,整个台湾社会处于人心思变的剧烈转型过程,许多人都充满对理想的憧憬,《旷野》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代的参与者与见证者。 实战案例分享 《旷野》除了要“寻找拥有开放心灵的人”之外,也将自我定位为“当代基督徒信念与行动的杂志”,办杂志绝不是目的,而是提供结交朋友的平台,整合出可信服、有力量支撑社会行动的信念,也相信只有行动才能介入历史、改变社会。…

当今中国基督教的主要问题与解决设想

高师宁 何光沪 当今中国基督教的主要问题,一言以蔽之,是“家庭教会”的问题。30年来,“家庭教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都远远超过了“三自”教会;现在,“家庭教会”已经成为中国基督教的大半壁江山,至少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家庭教会”的界定及现状 1.“家庭教会”实际上是一个十分通用,但很不准确的名称。在现实中,尽管它听起来是指在私人家中聚会崇拜,进行读经、祷告、唱诗等活动的基督徒团体,但实际上参加者远远不只是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而活动场所也绝对不只是在私人家中。 “家庭教会”这个名称,仅仅是一种不正确的方便说法或习惯说法,它相应的英文词不是family church(“家庭教会”)而是house church(“房子教会”)。但house church这个词听起来也很荒谬,因为世界上所有的churches(教会),都有house(房子),都在house(房子)里面进行崇拜活动,为什么只有中国的这些教会称为house…

法律与信仰——读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朱琼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句话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法律学者笔下和口中都十分之流行,以至于引用者常常省略了这个引语所由出的那本书——《法律与宗教》和它的作者哈罗德J.伯尔曼。 正如这本书的介绍中所言,这是一个法学家写的历史书哲学书。它的前身,是作者1971年在波士顿大学罗威尔神学院讲座所作的一系列讲座。作者不仅简要论述了历史上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而且在学理上分析了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内在的深沉的关系。但是这本书谈的法律和宗教不是流俗意义上的那种。作者的意图,似乎只是为解决他的国家和人民正置身其中的冲突提供某种理论指导,然而体现与作者对问题把握之中的深邃的历史意识与不同寻常的哲学领悟力,却使这本书具有了普遍意义。 一、《法律与宗教》这本书的结构分析 在分析这本书的结构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伯尔曼这个人。他出生于1918年,那年代出生的人,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容易染上“忧患意识”。伯尔曼教授此书中流露出的危机感和对人类生存状况的强烈关注,大概也可以追溯到他儿时的经验。毕竟,第一次世界大战标志着那个时代的厄运。人类在短短四十年的时间里面,接连遭到世界大战和全球性经济崩溃的打击,它对于曾为世界带来繁荣与希望的旧秩序的信仰,便从根本上动摇了。人们突然发现,他们正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世界,在这里,就日里熟知的信念意义尽失,即便理性本身也已变得可疑,不足信赖。未来变得不可捉摸,当下也同样难以理解。从这里,产生出现代人的失落、荒谬感与焦虑,产生出五、六十年代西方世界的一系列文化思潮与社会运动。 在伯尔曼教授的这本书中,因为其看到整个社会对于法律与宗教的信仰地严重丧失所以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这儿首先要明白一点,这里的法律与宗教尤其是宗教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狭义的宗教,这里,法律被看成用以解决纷争以及通过权利义务的分配创造合作纽带的程序,宗教则被界定为对于生活之终极意义和目的的集体关切和献身。他们代表了人类生活中两个基本的方面,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法面对未来的世界。 这篇演讲的四章内容形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法律中的宗教。他把法律与宗教看成是所有文化都有的领域,并且认为,在包括今天我们自己的文化在内的所有文化里面,法律与宗教共同具有某些要素,即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这些法律的宗教成分并未经常受到法律学者们的重视。相反,法律通常被描述成世俗的、理性的、功利的制度——一种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然而,一旦人们由书本上的法律深入到法律赖以制定、解释和使用的过程中去,他就会看到浸渍于法律的神圣性的标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括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 第二部分是讲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他提到过去两千年间宗教对与西方法律的影响,包括不仅传统的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影响,而且还有过去两个世纪里基督教的态度与价值已被植入其中的民众主义和社会主义这类世俗宗教的影响。我们的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在一个宗教在其中扮演了主要角色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获得许多意蕴。实际上,法律不断演进的观念,它的跨越许多世代而有机发展的观念。本身就是植根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宗教观念。此外,在十一世纪以后的西方历史中,发展中的法律传统周期性的被革命打断,每一次革命都以宗教或准宗教理想之名抨击先进的法律制度,每一次革命最后也都创造了建立在这种梦想上面的新的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是讲宗教中的法律。他试图揭示出那些认为法律与爱,法律与信仰,或者,法律与神恩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宗教思想派别的谬误。在所有宗教甚至最神秘的宗教里面,都有对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的关切,有对不但宗教团体内部而且宗教团体仍是其中一部分的更大社会群体中的法律的关注。在犹太教和基督教里,法律被理解为上帝之爱、信仰和神恩的一个方面;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教导说,上帝是仁慈的和公正的,他是仁慈的法官,是充满爱心的立法者,而且上帝本性中的这两个方面彼此并无矛盾。当代新教与天主教思想中的唯信论倾向,即相信实现社会秩序的结构所表露出的“反主流文化”的世俗天启主义不谋而合,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期,这类公社曾像雨后春笋般的兴起于美国各地。但是,没有结构和程序,没有规范,则自发性、欢悦、自我发展、亲密合作以及这类团体的其他崇高品质与蕲求便不能长存下去。…

基督教与近现代国际法理念

钟继军 基督教世界的救世主理想来自于犹太教,但获得承认则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过程:16世纪的宗教改革动摇了“基督教世界观念”,促进了欧洲近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西班牙神学家维多利亚和苏亚利兹提出了普遍人类社会及共同法的根本思想,为近代国际法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基督教;国际社会观;国际法;宗教 一般认为,近代国际法是西方基督教文明的产物。基督教究竟如何影响了近代欧洲国际法的产生,却是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因为此处的“文明”既涉及基督教教义、神学家学说、教会主张、宗教运动等因素,而且这种“影响”也可能体现在对国际法的渊源、效力或学说等方面的作用上。国际法的产生必须有一个社会基础,即国际社会(Society of Nations)的存在。 如果仅从“国际社会”在观念或现实中的形成而言,则犹太一基督教中的人类联合思想、16世纪宗教改革以及西班牙神学家的学说,应该是值得分析的几个因素。   一、犹太教的救世主理想…

基督徒的生死观

六,读经心得(知识和真道的分辨) 第529篇 基督徒的生死观 我们要查考圣经,看圣经的教导,我们基督徒应该如何认识生和死,如何对待生和死。以下把个人的一点领受写出与读者分享,欢迎指教。 1,对寿命长短的看法: 在创15:15这节经文里,上帝对亚伯兰说:“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回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亚伯拉罕活到了175岁,安然去世。中国人的传统看法,也是认为长寿是一种福气。甚至有俗语说,好死不如赖活。这反映了人们对生命的珍惜和热爱,因为生命是上帝所赐的,我们基督徒不仅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别人的生命,不可自杀,不可杀人;要救死扶伤。 但在另一方面,基督徒又是不怕死的。在腓1:23-24这两节经文里,保罗说:“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我们基督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为荣耀上帝而活,为服侍别人而活。这样活得有意义,有滋味。我们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可以到乐园里与主同在,是好得无比的。 我们的主耶稣在世仅仅生活了33年,但是他开辟了人类的新纪元,他被钉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世人的罪孽。他三日后复活,赐给一切信他的人新的生命,永远的生命。彰显了天父的慈爱和公义。历代许多殉道者,如司提反、彼得、保罗、潘霍华等,寿命都不超过70岁,有的仅仅30多岁。但他们的一生是极有价值的。由于他们牺牲的鲜血,使许多人信而归主。如圣经所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因此,我们看到一些爱主的基督徒,如约翰,活到90多岁;张学良,活到100多岁;我们感谢主恩待他们。但有些殉道者,如司提反、潘霍华中年去世,基督徒孙中山也仅活了50多岁,我们也感谢主,因为他们以自己的生命为上帝作出了荣耀的见证。不要以为早夭或中年去世就肯定是不幸的事。…

刘澎:两个转变-中国基督教的前景(四之完结)

三、基督教在中国的历史机遇(二) 2、如何抓住机遇 面对中国社会信仰缺失的危机——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基督教能否抓住机遇,成为中国社会信仰危机的解决方案,在中国现有各个宗教、各种信仰的竞争中胜出,要看基督教能否克服自身弊端,策略得当,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 定位要明确。中国基督教首先应该明确将自己定位为中国社会信仰体系与精神支柱的供应者、道德标准的制定者与捍卫者,并以此身份占领伦理道德的制高点,积极主动地承担和弥补中国人道德缺失的社会责任。这是基督教在中国社会中力争从边缘向中心移动的大前提。只有从绝大多数人的实际信仰需求出发,为绝大多数人提供可以方便得到的、可信赖的精神信仰产品与满意的灵性服务,基督教才能在主流社会、主体人口中得到承认,才能真正在中国发挥价值。 主动是关键。能否达到这个战略目标,基督教的主动进取精神极为关键。此时此刻,中国基督教不能再等待、再无动于衷了。如果中国基督教此时不能或不愿意填补中国信仰缺失造成的真空,不能主动地实现在中国社会从边缘到中心的转变,中国人的信仰与精神支柱的危机问题,就只能留待别的宗教、别的信仰体系来填补,去解决。基督教在中国人、中国社会最需要的时刻的缺位,只能导致自己与上帝为其在中国打开的历史性的发展之门失之交臂。 培训“新人”。中国基督教的目标应该是让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教会不是私人企业,不是秘密组织,不是传销训练班,也不是逃避社会现实的避风港。教会是基督徒实践上帝话语与自己信仰的中心,是树立信仰、净化心灵的圣洁之地;是灵魂得救、生命更新的开始之地;是中国社会中最可宝贵的“道德孵化器”与“新人培训所”,也是练习民主与法治的舞台。“个人得救”与“作光作盐”的载体是个人,但其结果却不仅是为了个人,更是为了教会,为了整个中国。如果一人皈依了基督教,就会被公众视为是有信仰、有道德、有爱心、守纪律、甘于奉献、尊重生命、服从法治、清廉公正的“新人”,基督教就在中国社会中成功地建立了“山上的城”,重建了中国人心中的灯塔,基督教就不会继续停留在社会的边缘,基督教的影响就会远远大于它的信徒数字,这是基督教需要练就的“内功”,是基督教在中国现实处境中战胜一切竞争者、办好教会的最佳方式。 改变管理模式。每一间教会、每一位教会的牧者与信徒,都必须认识到中国基督教会自我更新、自我改造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教会不论大小,都应该在教会内部治理上狠下功夫,进行自我改造,消除中国封建文化与功利主义带给教会的负面影响。管理教会要靠制度,而不是个人;要改变教会领袖人个人负责、个人专权的旧的管理模式,建立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要把牧师从教会行政管理的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让牧师专心研读圣经、提高牧养水平;要把提高主日崇拜与布道质量作为保证基督教信仰产品的大事来抓。 敞开大门。基督教中从来不缺少老弱病残、不缺少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人、不缺少弱势群体,他们是教会关怀与救助的对象,但教会不能仅仅由这些人组成。要想真正帮助有病有难的弱势群体,教会本身要有足够的人才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为此,教会要向全社会开放,向各行各业各阶层各领域各群体人士敞开大门,真心诚意地吸引和欢迎社会上的各类精英人士与专业人员加入教会。社会上大批优秀人员不能加入教会,责任在教会。教会要建立能够吸引人、留住人的机制。没有个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优秀人才加入基督教、献身基督教,教会的爱心是苍白的,无从体现;教会在社会上难有作为。 加强宣教。中国基督教要将宣教作为教会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宣教与福传的教会,是没有生命的教会”;离开了宣教,基督教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与存在的意义。教会不能坐等别人上门。每个教会都要研究与宣教有关的一切细节,制定教会在本地社会与文化环境中最合适的宣教策略;要简化宣教材料,解决让别人听什么、看什么、信什么的问题——要用最简单的语言使不了解基督教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明白什么是基督教,为什么信基督教。教会领袖不能满足于维持主日聚会,而应将主日崇拜看成是对宣教效果的检验,用宣教带动教会发展,用教会发展支持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