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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by “Yadon”

基督教世界观念与狭隘民族观念的对立

安希孟 基督教的普世主义和世界大同观念与「种族中心论」(ethnocentrism)截然对立的。这对华夏中心主义的「中」国乃舶来品,长期以来倍受拒斥。自由、博爱、平等的观 念来自基督教。基督教是世界性宗教。这与民族主义宗教根本不同。「工人无祖国」、「环球一家」、「世界公民」的观念以及「解放全人类」、「国际工人运动」、「王权有限」、「人类大家庭」等观念乃基督教理念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之产品。当前人类之威胁,乃在把基督教重铸为民族利己主义和沙文主义的工具,拒绝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和渗透。基督教的普世观念同封闭的观念毫无共同之处。当今之世,跨国主义(transnationalism)的观念、跨国市民或公民的观念正在普及开来。近代许多优秀思想家和中国宗教学者也阐述了「世界一家」的基督教理念。这是人类宝贵的思想财富。 基督教诞生时,罗马世界大量存在着崇奉部落神和民族神的民间宗教。但当时后期犹太教已经把犹太人独有的民族神 — 雅畏变成了世界唯一的上帝。这就使之有可能发展为世界性宗教。原来,犹太教认为犹太民族是上帝的「特选子民」,而基督教却打破了犹太基督徒的优越地位(主要是在启示录中),主张上帝对各民族一视同仁,毫无区别。这种全新观念是各民族杂居的罗马帝国的产物。基督教乃发展为世界宗教。 罗马征服地中海沿岸各国,使各民族宗教(包括罗马的民族神)趋于没落。罗马世界帝国使旧有的民族没落了,旧的民族神也就灭亡了。恩格斯说:「甚至罗马的那些仅仅适合于罗马城的狭小圈子的神也灭亡了;罗马曾企图除本地神以外还承认和供奉一切多少受崇敬的异族的神,这种企图清楚地表现了拿一种世界宗教来充实世界帝国的需要。但是一种新的世界宗教是不能这样用皇帝的敕令创造出来的。新的世界宗教,即基督教,已经从普遍化的东方神学(特别是犹太神学)和庸俗化了的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噶派哲学)的混合中悄悄地产生了。」1 斯多噶派提出「人人皆兄弟」的博爱主张和「世界大同主义」(Cosmopol-itanism)的观念。包括奴隶、外邦人和所有的人在内的人都受同一理性的支配,都有共同的起源和命运,都是同一父亲的儿女。人类生活在一个世界城邦(Cosmopo-lis)和大同国家(Universal state)中。在这个共同体中,只有一部起源于同一种世界理性的法律和准则。所有的人都是同一个国家的公民,皆服从于同一个法律准则,甚至奴隶也有其权利。这就是当代的「地球村」(global…

杨恒均:中国向何处去?

     左右两种思潮夹击下的中国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思潮潮起潮落、千变万化,但归根结底,无外乎三种:以回到过去63年历史中某个时期为号召的左派,以回归到过去两千年历史中某个时代为诉求的儒家,以及主张接受当今西方国家普遍接受的价值理念,效仿他们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右派。中国向何处去,将视乎这三种思潮的消长,民心的向背,以及执政当局的取舍。   无论是主张民主社会主义的偏右的左派,还是那些死守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不变、坚持在河里摸石头的人,又或者呼吁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的极左派、毛派,他们万变不离马克思、列宁这个宗。形形色色左派们的主张在基层民众(尤其是被改革与飞速增长的GDP拉得越来越远的弱势群体)中有一定的号召力。他们拿来说事的历史并不长,一些“美好的”东西被他们夸大,拿来同改革开放中的一些消极现象对照——例如那时全国从上到下基本上都一样贫穷,相对比较“平等”与“公正”;干部同群众还偶尔一起下地干活,干活之余他们顶多利用职权玩点通奸,性启蒙一下革命女青年,很少像今天的领导们那样肆无忌惮地包二奶、三奶、四奶、N奶……那时,知青们还能够在绿色的田野上享受处女处男们的初吻,流利地背诵毛主席语录很可能让一位女青年投入你的怀抱,不像现在,没房没车的屌丝一族,学富五斗也没什么屌用。   左派的问题是,他们不承认那个时代当权者们犯下的各种错误,导致的人祸,更不用说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而且,他们否定基本事实,掩盖真相,一味的美化来忽悠大众。这使他们在谈起那段时期的历史时,看上去与白痴无异。当然,他们更不愿意承认,他们试图把中国拉回到这样一条路上——从苏联时开始,总共有几十个国家,几十亿人民用民族命运与个人的生命财产参与了这场试验,试验的结果是:此路不通。左派们试图利用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作为武器,要挟大众,试图劝说执政者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用大众的生命财产与国家前途再“试验”一次。   右派们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们试图在中国推广一种既无历史、无文化根基,也从来没有“试验”成功过的外来的政治与社会制度。在远远没有达到万分之一的中国人(这万分之一的中国人也大多移民或者正在办理移民)切身体验或者走马观花见识过这种制度的情况下,靠少数顶着压力的知识分子们的推销与“启蒙”,效果可想而知。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当然得“归功”于当权者的打压,以及肥沃的左派土壤。但右派们不是没有自身的问题。   稍微分类一下就不难发现,左派中的新左们几乎都有留学海外的经历(其中大部分还在海外工作与生活),而最早一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与宪政学者,几乎都无海外留学与生活经历,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怪现象,新左派在国际会议上侃侃而谈,吸引外国学者的眼球,右派们甚至连在国际会议上发言需要的英语都说不好,只能躲在国内大谈西方。这虽然只是表面现象,但也说明了一些问题。早期的自由主义学者们传播民主自由与普世价值都是从西方理论中来、到理论中去。虽然经过三十年的薪火相传,终于让当局把“民主”、“自由”与“人权”这些概念解禁,放进了宪法里,出现在媒体上,但以自由主义学者为主的右派,却被折腾得七零八落、精疲力竭。   右派之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与民众始终隔着一层,同时对当今西方的现实问题很少关注与研究,更无答案。要知道,地球上没有一种社会与政治制度,是真正能够达到理论的高度与纯度的。理论是苍白的,右派中的务实派与实干家们如何把理论与中国的社会变革融为一体,既开民智,更开官智,可能是最终引领中国走向自由民主的关键所在。…

(英)洛克 :论宗教宽容(一)——致友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 蒙您向我询问关于不同信仰各教派的基督徒之间互相宽容的想法,我必须坦率地回答您,我把那种宽容誉为纯正的教会基本特征的标志。因为不论一些人如何夸耀其出生地和名字的古老,或其外部仪式的华丽;而另一些人则以其宗规改革相炫耀;其实,他们都无非是为了标榜其信仰的正统性——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为正统——这些和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不是基督教会的标志,只不过是人们互相争夺统治他人的权力和最高权威的标记罢了。任何人尽可以郑重其事地以此相标榜,然而,倘若他缺乏仁爱、温顺以及对全人类乃至对非基督徒的普遍的友善,他自己当然也就不配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了。救世主曾对他的门徒说过:“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但你们不可这样”(《路加福音》第22章第25节)。真正的宗教完全是另一回事。它并不是为了制定浮华的仪式,也不是为了攫取教会的管辖权或行使强制力,而是为了依据德性和虔诚的准则,规范人们的生活。不论是谁,如果他愿意置身于基督的旗帜之下,对他说来,首要的和高于一切的,就是向自己的邪恶和私欲开战。任何人若没有圣洁的生活、纯洁无暇的行为,缺乏仁爱和忍让精神而潘取基督徒的美名,都是徒然无益的。“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摩太后书》第2章第19节)。我们的救主曾对彼得说过:“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兄弟”(《路加福音》第22章第32节)。一个对拯救自己的灵魂漠不关心的人,要使我相信他特别关心拯救我的灵魂,那的确是很困难的。因为那些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并未真正笃信基督教的人,是不可能热忱地、衷心地献身于使他人成为基督徒的事业的。如果说福音书和使徒们是可信的,那么,任何人若没有仁爱,没有那种不是加之以外力、而是动之以爱心的信仰,是断不能成为基督徒的。这里,我要向那些以宗教为口实,迫害、折磨、屠杀和毁灭他人的人的良心呼吁:他们这样做,是出于对他人的友善和仁慈吗?我以为,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我才确实相信他们是那样的,这就是说,只有当我能够看到,这些狂热者以同样的方式来匡正其熟人和朋友所犯下的显然违背福音书训谕的罪恶;当我能够看到,他们用火与剑来惩罚那些以大罪玷污他们自己教会、而且若不悔改,便有永遭沉沦危险的同宗教友们;当我能够看到,他们当真用苦刑和一切残酷手段来表示其爱心和救人灵魂的愿望的时候。因为如果真象他们所伪称的那样,他们剥夺人们的财产,施以肉刑使其残废,让人们在令人叫嚷不堪的牢房里忍受折磨最后甚至夺去其生命都是发自爱心和对拯救灵魂的关怀的话——我要问,倘若这一切只是为了使人成为基督徒并保障他们的灵魂得救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容忍诸如奸淫、邪荡、欺诈等(据罗马人书第 1章)和异端邪教伤风败俗的丑恶行径在其信徒中间如此充斥与盛行呢?凡此种种,较之那些过着无邪的生活的人们对教会决议所持的任何诚挚的异见,或脱离公共礼拜,当然是更有损于上帝的荣耀、教会的圣洁和灵魂的拯救。那么,为什么这种对上帝、对教会、对灵魂拯救的火一般的狂热——我用火这个字眼,指的是它的字面含意,即用火和干柴来烧——面对这些众所公认的、直接违背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败坏的邪恶行为,却视而不见、不加任何惩罚呢?反之,却挖空心思地去致力于推行一些细微繁琐、超出常人的理解力的礼仪并为其制造舆论,这又是为什么呢?关于这些事情的争论各方,究竟谁是正确的,谁犯有宗派分立罪或异端的——是那些统治他人的,还是那些受苦受难的;谁是谁非,在判明了他们各方分离的原因之后,一定会真相大白。一个跟从基督、信奉主的教义、听从主的召唤的人,尽管他离弃父母、脱离他的国家的公共聚会和礼拜,或者不管他遗弃了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是不能被宣判为异端的。 虽然,教派之间的纷争对于灵魂的拯救应当承认是莫大的障碍,然而像奸淫、邪荡、污秽、偶像崇拜以及诸如此类无可否认的肉欲行为却是使徒明确宣布过“做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加拉太后书》第21章)。因此,不论是谁,假使他果真是关心上帝的王国,并以努力在人们中间扩大这个王国为己任,他至少应当更加关心并努力根除这些不道德的行为,而不是党同伐异。如果有谁反其道而行之,把同他持有不同见解的人视若仇敌,残酷虐待,那就是怂恿这种与基督徒的名字不相称的不义和不道德的行为。这种人不管他如何喋喋不休的侈谈教会,他的行为已清楚表明:他所追求的,恰恰是另一个王国,而不是为了促进上帝之国。 如果有人真诚期望拯救别人,而又认为把别人折磨至死是恰当的,这种情况,即便是在一个不信基督教的国家里,我认为也是非常奇怪的,而且我认为对任何其他的人也是一样。但是,可以肯定他说,谁都不会相信这种行为是出自仁爱、爱心和友善。如果有谁认为,应当用火和剑来强迫人们信奉某种教义,遵从这种或那种外部仪式,而无须考虑他们的道德;如果有谁强迫人们信奉他们不相信的东西,容许他们做福音书所讳禁的事,从而想方设法地把谬误者拉入教内;无疑,这种人是存心要使无数的人们参加到他自己的教派中来。但是所谓诉诸这些手段主要是为了建立纯正的基督教会云云,则是完全不能令人置信的。因此,那些不是真诚地为促进纯正的宗教和基督教会而争斗的人们,要诉诸于非属基督教论战的武器,也就不足为怪了。假使他们也象我们的救主那样,真诚地为了有益于灵魂,他们就会跟在和平王子后面,效仿他的完美榜样。那位和平王子派天兵收服各国时,不是用剑和其他武器把他们武装起来,让他们在教堂里集合,而是以和平福音和堪为楷模的神圣交谈给他们作好准备。这就是救主的方式。假使那些异教徒果真能够因武力强迫而改宗,那些愚顽者能够因全副武装的士兵的胁迫而归正的话,那么,我们知道,这对于拥有天兵天将的上帝说来,比任何教会的儿子都要更加容易得多,不论后者的骑兵骁将有多么强悍。 对于那些在宗教问题上持有异见的人实行宽容,这与耶稣基督的福音和人类的理智本来完全一致,有些人们对于如此透彻精辟的见解,竟如此愚盲,无视它的必要性和优越性,真是令人吃惊。这里,我不愿对一些人的傲慢和野心,或另一些人的偏激和狂热多所指摘。这些也许是人类难以完全避免的过错。然而,有些人虽然在反常情绪的支配下干下了这些劣迹,却没有一个人不想用虚伪的色彩把自己掩饰起来,骗取别人的赞许,免于承担罪责,但是,为了使一些人不得以关心公众福利和维护法律为名来掩饰其反基督教的残忍和迫害他人的真意:为了使另一些人也不得以宗教的名义为其自由主义和放荡行为寻求赦免——一句话,为了使谁都不得以效忠于君王或竭诚礼拜上帝为幌子,欺骗自己,或欺骗他人。我以为下述这点是高于一切的,即必须严格区分公民政府的事务与宗教事务,并正确规定二者之间的界限。如果做不到这点,那么那种经常性的争端,即以那些关心或至少是自认为关心人的灵魂的人为一方,和以那些关心国家利益的人为另一方的双方争端,便不可能告一结束。 关于国家 在我看来,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们自己的利益。 所谓公民利益,我指的是生命、自由、健康和疾病以及对诸如金钱、土地、房屋、家俱等外在物的占有权。…

王志勇:浅谈圣经对西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影响

王志勇常常有人把基督教视为西方文化,因此而王志勇加以抵挡。这实在出于对宗教和历史的无知。其实,从宗教史的角度来看,基督教发源于亚洲,是在中东的巴勒斯坦。当初耶稣基督降世,也是在中东的巴勒斯坦。后来,基督教传到希腊,传到罗马,传到英格兰,传到美国,改变了整个的欧洲文化,形成了今日所谓的西方文化的框架和精神。因此,追本溯源,从文化的角度而言,基督教本是亚洲的文化,是东方的文化。所以,是亚洲文化或东方文化改变了整个世界文化的蓝图,影响了欧美文化的现状。当然,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和护理者,不管是亚洲,还是欧洲、美洲,不管是白种人,还是黄种人、黑种人,都是上帝所创造的。圣经作为上帝的话语适用于所有的地方,所有的民族,所有的时代。因此,中华民族也需要回到《圣经》这万古不易的标准,再也不要从黑暗中摸索,“摸着石头过河”,最终所付出的是巨大的生命的代价。在目前痞子文化盛行的时代,我们晓得《圣经》改变人心、重建道德文化的巨大力量。唯愿我们谦卑在上帝的面前,存敬畏上帝的心,以上帝所启示的圣经为标准,使中国文化和道德得以重建。涉及圣经对西方文化的影响,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本文集中说明圣经对西方政治、法律文化的影响,并以几个典型的文件或事件为例证进行说明。 宗教改革的先驱威克里夫曾言:“上帝惠赐圣经的目的就是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宗教改革的核心是归回圣经,藉着上帝的恩典,被罗马天主教可憎恶的偶像崇拜所掩没的圣经真道重新发出大光,直接造成了西方社会的市场经济和宪政整体。纵观西方政治法律文化,处处都可见到圣经的影响。 1.独立宣言:托马斯 #8226;杰弗逊于1776年起草美国《独立宣言》,他后来成为美国第三任总统。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创造者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简评: 《独立宣言》有着世界性的意义,就在于他明确地宣告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在中国封建文化中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民主与宪政政府的根本精神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封建专制水火不容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流行的是“打江山,坐江山”,“胜利者王侯败者贼”,“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最后所导致的就是以暴易暴,新的专制代替旧的专制,换汤不换药,普通百姓仍然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当然,我们一定要晓得杰弗逊之所以说以下权利是“不言自明”的,这是在圣经文化的架构内不言自明的。超出了以圣经为本的基督教文化,这些权利就不是不言自明的了。所以,美国的人权概念在其它国家,特别是以封建专制盛行为背景的东方国家,产生了极大的抵触。但是,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种权利概念并不是来自西方的,更不是来子美国的,而来本于圣经的启示。可惜,中国现代共和国建制的创世人孙中山先生虽是基督徒,在他的政治演说和文件中很少或见不到他提及上帝和《圣经》,这乃是因为当时的基督徒,包括孙中山先生在内,都没有建立在《圣经》启示基础上的政治科学,这是令人感到及其悲哀的。但是,更令人悲哀的是,近百年的世间过去了,基督徒在世界观方面似乎并没有长进。我们仍然缺乏以《圣经》为根基的政治哲学、法律哲学、文化哲学、经济哲学等等。正如唐崇荣先生所痛陈的那样,中国基督徒长期以来所注重的是福音使命,但是对于文化使命并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 2.宗教与道德: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他为美国的建国作出了卓绝的贡献。他在其辞职演说中说:“在导致昌明政治的各种精神意识和风俗习惯中,宗教和道德是不可缺少的支柱。一个竭力破坏人类幸福的伟大支柱-人类与公民责任的最坚强支柱-的人,却妄想别人赞他爱国,必然是白费心机的。政治家应当与虔诚的人一样,尊敬和爱护宗教与道德。宗教与道德同个人福利以及公共福利的关系,即使写一本书也写不完。我们只要简单地问,如果宗教责任感不存在于法院赖以调查事件的宣誓中,那么,哪能谈得上财产、名誉和生命的安全呢?而且我们也不可耽于幻想,一位道德可不靠宗教而维持下去。高尚的教育,对于特殊构造的心灵,尽管可能有所影响,但根据理智和经验,不容许我们期望,在排除宗教原则的情况下,道德原则仍能普遍存在。” 简评:华盛顿在辞去总统职位之际,特别强调了宗教与道德的关系。当然,他所指的宗教绝对不是佛教、道教或伊斯兰教之流,更不是法轮功、新时代运动之类的新兴宗教,而是以《圣经》启示为本,以十诫为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督教。今日在礼崩乐坏、道德崩溃的中国,在文化重建和道德重建的过程中,基督徒一定要从《圣经》吸取力量,以《圣经》为标准,积极在社会中发挥光与盐的作用。…

宗教自由保护的国内法与国际法比较

孙恪廉 本文依据《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歧视宣言》的国际法精神,对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期阐明中国国内法与国际法在保护宗教自由方面的一致性和差异性。 关键词:宗教自由;国际法;《宗教事务条例》 我国宗教立法相对滞后,适用法律处理西部宗教问题时,注意政策与法律的衔接、国内法与国际法的结合,不仅应结合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还要衔接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一 国际人权法,即人权的国际保护,是指为促进和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文件包括:对国际人权法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联合国宪章》、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12月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1968年5月第一届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德黑兰宣言》、1993年6月第二届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联合国大会于1981年11月25日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另外,还有一些涉及消除种族歧视、废除奴隶制度、保护少数和处于不利境遇的人的人权等专门领域国际人权法保护文件。 目前,中国已加入二十一个国际人权公约。积极参与联合国保护人权的活动,加强人权领域的国际对话与合作,是中国对待国际法的基本态度。同时反对利用人权作为推行其外交政策的工具,干涉别国内政。国际人权法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人权本身也是一个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法律范畴,受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直接,往往因时因地而异。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种族特点、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国家的政治传统,对人权的内涵和外延总是出现差别不等的各自解释。重视由于各国历史、民族传统、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不同,以及道德和价值观念不一致而对人权的行使、保护、范围和要求上的差异,不赞成将不同国家法律在人权问题规定的差别作为衡量其它国家人权状况的根据,反对以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模式强制推行于其它国家或地区。中国政府的这一考虑,与联合国制定《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宗旨的其中一个考虑是一至的:“考虑到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漠视和侵犯,特别是对思想、良心、宗教或任何信仰等自由的权利的漠视和侵犯,已经直接或间接地给人类带来了战争和巨大的痛苦,尤其是在被利用来作为外国干涉他国内政的手段,以及煽起民族间和国家间的仇恨时更是如此”。 二 通过对《宣言》与我国《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相关内容的对应比较,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中国宗教状况。…

伯尔曼法律思想述评

岳纯之 伯尔受认为,法律不仅是一种公正地制定和适用规则的事业,而且也包括投票选举、发布命令、任命官吏和宣布判决等立法、司法、行政的管理方式与分配权利和义务、解决冲突和创造合作果道的过程;法律不仅属于上层建筑,也属于物质基础;法律不仅是统治阶段意志的体现和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民间禽要的反映和防止统治阶级专断的武器。法律的发展不是单纯渐变式的演进,而是演进与革命交替进行,西方法律传统正是在11一12世纪的教皇革命中逐渐形成的。西方法律与宗教关系十分密切,基督教和世俗宗教极大地影响着法律,法律也与宗教始终有著相通相同的地方。伯尔受的这些忍想,有的极富洞见,有的颇有启发性,有的则显然失当。但不管怎样,它们都为我们展示了西方学者的一种法律观,值得认真借鉴、汲取和深思。 关健词:伯尔受;法律思想;法律概念 哈罗德·J.伯尔曼是当代西方杰出的法学家。在他漫长的学术生涯中,曾在多部著作 中,从不同角度对法律的概念、属性等作过论述。认真研究他的这些论述,不但可以确切了解西方学者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而且也有助于中国特色法学理论的建设。 一、综合的法律概念 法律是什么?这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对这个问题,西方法学界通常是将其定义为由在某个特定国家生效的一大堆立法、行政、司法规则、程序和技术组成的规则体。但由于这种界定过于狭窄,因此,不断有学者对其提出批评。 伯尔曼是西方法学名家,治学范围广及法律史、法哲学、民商法和国际法等诸多领域,对法律的内涵有深刻的体认,因此,在他的著作中也对以上关于法律的老生常谈提出不少批评。首先,他认为这种法律概念限制了对法律的认识。他说,将法律归结为一套处理事务的技术性手段,往往会使法律概念限制于历史,误把一国的法律等同于我们的全部法律、把一国的法律史等同于我们全部的法律史,造成管窥兹测之弊。 其次,他认为这种法律概念限制了对历史的认识。他说:“由于把法律概念界定得过于狭窄,即把法律界定为规则体,有碍于对西方法律传统的产生和西方历史上数次重大革命对这种法律传统的影响的理解以及对这种传统现在所处的困境的理解。”〔1〕(P6)“与这种法律观点相伴随的历史眼光被严格地局限于多少是晚近的过去和某个特定的国家。实际上,它甚至可能完全不是历史的眼光,而只是局限于现行政策和价值的眼光。”〔1〕(P4)…

荣剑:中国十问——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十个问题

李鸿章于清同治11年(1872年)提出,欧洲诸国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国,闯入边界腹地,凡前史所未载,亘古所未通,可谓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话被人认为是19世纪中国人看世界眼界最高、看得最远的一句话。现在看来,这个“大变局”在晚清时才刚刚拉开序幕,此后经历帝制终结、北洋共和、国民政府和共产党易帜大陆,社会变迁前赴后继,波澜壮阔,势不可挡。而最近的这30年,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才是这个“大变局”的核心历史情节,百年来人们期待的中国社会变革的高潮正在到来。   作为世界上最后一个庞大帝国的缓慢转型,中国下一步怎么走?举国上下普遍关注,社会各方众说纷纭,外部世界也在冷眼观察。在经历过内忧外患、战火频仍、一盘散沙、民不聊生的国家状态之后,中国共产党在60多年的时间里,建立了稳定的统治秩序,形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建设新的民族国家的物质基础;特别是通过改革开放,使中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利用市场和国家的双重力量,共同促进了综合国力的迅猛增长,以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蓝图似乎正在成为现实,坐二望一已是中国的下一个目标。   中国的崛起,并未带来民族的普遍狂欢,与那些“中国模式”论者和“中国梦”者的乐观情绪相比,还是有许多具有正常思维和良知的人,并未陶醉在繁荣的表象之中。因为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或许正面临着晚清社会转型以来最急邃的变化和最深刻的危机:执政党的制度腐败前所未有,社会不公日趋严重,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道德全面沦丧,人类文明底线屡被突破,社会大规模冲突的条件日渐成熟。这绝非危言耸听。在中国社会转型是继续以改革形式进行还是重新被纳入革命轨道,人们都应冷静思考,在历史、理论和现实结合的层面上认真面对中国当前的迫切问题。托克维尔在分析法国大革命的原因时曾精辟指出:“对于一个坏的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法国大革命并非起源于法国最坏的时期,相反,在革命的前夜,路易十六统治的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法国已成为当时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国家;但恰恰就是旧制度的繁荣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因为人民的欲望、激情和权利意识已经被旧制度的改革充分激发出来了,当旧制度不能进一步满足人民要求时,它就必然成为人民革命的对象。中国现在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时刻,30年的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解放,而且也是人的精神世界的解放,是人的权利意识的觉醒,是对一个更合理的更公平的社会的不可阻挡的追求。人的权利意识、生活欲望和政治诉求的“魔鬼”已经从潘多拉匣子里放出来了,还能再收回去吗?   2001年,一个美国华裔律师章家敦在美国预言“中国即将崩溃”,一时引来轰动,应者附和之声如潮而来。当这个说法流传到中国国内时,朝野上下对此都不以为然。这倒并不是什么意识形态的障碍阻止人们承认一个即将成为现实的预言,而是因为这个号称在中国生活了十余年的作者,近距离观察到的那些足以导致中国体制崩溃的因素,其实在中国并未构成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比如,他着重谈到中国银行体系因巨额坏账实际已濒临破产,这个结论显然没有估计到中国国有银行依赖于国家信用而存在的巨大优势。就是在近十年里,中国的几大国有银行通过公开的资本市场,迅速修复了其治理结构中的问题,累计挣到的利润差不多占据了整个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中国的银行已经成了全世界最挣钱的银行,资产质量之优离破产岂止十万八千里?章家敦在他的书中还断言,中国一旦加入WTO,关税将大幅度降低,贸易逆差成为必然,经济下滑近在眼前。除此之外,政府无力支付的退休金和银行系统的坏帐,总额为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47%。他把中国加入世贸看作是毛泽东曾经说过的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它将决定 “中国现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最多只能维持5年”,“中国经济开始崩溃,时间会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之前”。   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章家敦的书,并不是要看他的笑话,而是想表达这样一个看法:预测中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谁都不要轻易断言,他掌握到了破解中国秘密的钥匙。中国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在世界史上前所未有,中国制度的独特性和有效性,在其历史进程中的每一个重要关口,都一再重现。章家敦发出预言的第二年,即2002年,中国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执政时期,“胡温新政”在人们的期待、怀疑和观望中启动中国这艘大船驶入全球化的汪洋大海之中,迄今正好十年。这十年,有人说是中国的“黄金十年”,事实或许可以无可辩驳地支持这个说法。就是在这十年里,中国经济进入迅猛起飞阶段,人力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各种后发优势在国家主导的社会(市场)发展模式的整合下,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国家和市场两个巨轮共同推动中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创造了震惊于世的经济奇迹。按英国学者安格斯·麦迪森的话说,这不是中国的“崛起”,而是它自公元960年以来长期经济表现中的一次伟大“复兴”,是它与史俱来的强大和繁荣的又一次体现。对于中国经济迅速增长和经济总量迅速膨胀的事实,不管站在何种立场加以评价,都不能轻易否认。中国近代以来衰退和衰弱的历史,人们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带着这样的记忆来看待中国当前的发展,不能不为中国的“崛起”或“复兴”而深感鼓舞。   按理说,经济发展了,中国强大了,人民理应安居乐业,歌舞升平,普天同庆,共享改革成果,共赴美好明天。但是,这种景象并未出现,相反,社会上下普遍弥漫着不满和焦虑,在强大的维稳机制下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各种潜在的和现实的危机显而易见,社会动荡和动乱的因素正在不断积聚,执政党的统治和治理面临着从未有过的难题与困局。这是何种原因造成的?为什么在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会出现如此之多的问题?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均达到3000美元之后必然会遇到的发展陷阱?这是发展经济学的一般问题呢?还是中国特有的问题?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表明,每当改革取得一个重要进展或取得一个重要成果时,人民对改革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进而对社会发展设置一个更高的标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改革,以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进而引领城市改革,在短时间里即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和资源的短缺问题,人民有肉吃了,取消了票据,市场初步繁荣,改革的第一个红利瞬时兑现,全民共享。这和文革时民不聊生、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社会状态相比,已是一个重大进步,执政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由此获得人民支持,深入人心。但是,随着经济改革进入所有制领域和价格领域,不仅党内分歧涌现,而且激发出社会对改革的更高要求,“骂娘”声开始高涨,执政党内部所谓“保守派”囿于传统意识形态的种种做法,尤其是不主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行为,遭致尖锐批评。这些批评主要来自于知识界,但集中地表达了社会各界对现有制度弊端的不满和对改革的广泛要求,他们期待执政党同时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核心任务是邓小平在1981年所主张的“党和国家制度”的改革,具体体现在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依法治国,实行民主。可见,民间的批评和呼声,在当时执政党的最高层,是有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并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完全符合执政党和社会的共同利益。一个看起来朝野上下都有共识的事情,在执政党“十三大”上却浅尝辄止,受制于党内路线之争和理念之争,无法有效展开,引来汹涌物议,最后是党内斗争和知识界的不满纠缠在一起,酿成一场巨大风波,让八十年代的改革进程戛然而止,进而不得不重新设置中国自九十年代以来的改革路径。   邓小平1992年南巡讲话,以一己之力再次启动中国改革进程,同时规定了改革的具体路径:终止意识形态争论(不争论),坚决制止左的思想对改革的干扰(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确立市场经济的合法性,全面转向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中止政治体制改革,以发展为首要目标(发展是硬道理),在发展中解决问题。邓的这个改革纲领在其后的二十年间,得到了基本的贯彻和执行。从党内来看,八十年代的改革路线之争进而演化为权力之争的情况已不复再现,所谓“改革派”和“保守派”同时退出历史舞台,党政最高层次的分工大致明确,各守其职,各行其是,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从社会上来看,来自知识界的反对声音已基本销声匿迹,社会各阶层踊跃投入到市场化和世俗化的大潮之中,尽享消费主义带来的快感和满足,还来不及或无意发现权力在无所制约的情况下和资本联姻所产生的新问题。近二十年来的中国改革,大致就是在这样的思想、政治和社会背景下展开的。…

张鸣: 中国向何处去?

中 国向何处去这个问题,一百多年来,中国人一直在不停地问自己,也不停地在寻找答案。从鸦片战争开始,中西的碰撞,西方就是要拉中国进入西方的世界体系,但 是,中国人对此,却一直有自己的看法。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中体西用”,再到辛亥革命之后的全盘西化,西方的拉扯,产生了直接的效力。但是,20世 纪,作为牵引者的西方,自己发生了分裂。在现代化的问题上,似乎出现了好些岔路。德国道路,日本道路,以及后来苏俄道路,都是足以诱惑中国人的终南捷径。 作为选项,日本的军国民主义,苏俄的社会主义,甚至德意的法西斯主义,都曾经被国人考虑过。其中前两项还进行过大规模的试验,苏俄的社会主义,到1956 年中共才松口要做局部的修订,直到改革开放全面推行,才算勉强放弃。 改革开放30多年,外面的世界一直认为中国是要去美国。中国人自称摸着 石头过河,但实际上却一直在比照着纽约建设现代化,害的大规模城市化的结果,无论哪个中国城市,看上去都像纽约。像纽约的中国,看上去令人不舒服,但却让 世界放心。89年的事,让世界吓了一跳,好在时间不长,中国似乎加快了迈向纽约的步伐。在江时代,又传出革命党要转型建设党,资本家可以入党了,西方就更…

刘军宁:威权统治转型的发生学

自 20 世纪后期以来,全世界最壮观、最持久、波及面最广的政治浪潮莫过于从威权专制政权向自由民主政体转型的民主化浪潮。当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生活在自由民主 世界中的人们对民主政治疑窦丛生、信心殆尽的时候,以西班牙的康乃馨革命为标志,拉丁美洲与南欧的威权国家纷纷垮台,民主化大潮瞬时袭来。 这场摆脱威权专制的民主化转型浪潮,用《威权统治的转型 #8226;关于不确定民主的试探性结论》作者的话来说,是“神圣的惊喜”。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也因此被进一步改变,自由民主进一步取代威权专制成为人类文明的方向。 相关阅读 专栏:威权统治的转型如何可能? 对…

论基督徒的公民责任

(美)巴刻   甚督徒生活中有一种以非而是的现象:一个人更深关切天堂,他就会更关切上帝的旨意是否行在地上。在今世表现出最大的热忱来服事他人的基督徒,通常就是那些对于另一个世界最有把握的人。无论是牧师、宣教士、政冶家、改革家、企业家、医生、有钱有势之人,或一般的信徒,他们的生活都可证明此事。 服事他人是基督徒的第一要务,从对人的服事可以看出基督徒的爱心。公民身分也是一种服务的形式,就像起初大部分的基督徒所领会的。尽管马克思主义者宣称宗教使人对于世上的需要麻木不仁,我们却发现,那些公民籍设在天上的人,他们在任何国家中都是最好的公民,不论在民主国家或极权国家、基督教国家或异教国家、世俗化国家或无神主义国家。    公众活动参与的圣经基础   新约圣经十分强调遵守公民义务,且把遵守公民义务视为事奉上帝。当耶稣回答纳税问题时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这不是巧妙的规避,乃是一清楚的认定:纳所当纳的给执政的政府,是基督徒蒙召的一部分。当彼得说“敬畏上帝,尊敬君王”时,他注意到同样的真理。保罗亦然,他认为基督徒应该存感恩的心来过每一天的生活,那是基督教的真精神,因之,他教导罗马基督徒“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并且告诉他们“为著良心的缘故”,他们应当“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保罗说到每一个政府官员是“神的用人,与你有益”。注意那是个外邦罗马政府,他所提的,从皇帝以下都包括在内。而且他进一步地解释道,上帝如此设立国家,为要维持法律、秩序、公正和“益处”。这里显然含括了保护和福祉;这样说来,并没有挪开追求幸福的机会,那是美国宪法所奉为圭皋的。   所以,虽然基督徒没有将今世视为自已的家,而是视自已为寄居者、路过外地的客旅,正往他们存实之处迈进。然而圣经亦告诫他们,不对从好政府而来的利益,漠不关心。同时他们对于尽己方为别人谋求最大的福利,也不可迟疑,就像为自已谋福一样。经由守法的生活来支持稳定的政府,并且经由个人参与,在其可能的范围内,协助政府扮好它的角色。这样的态度当日如何适用于约瑟、摩西、大卫、所罗门、尼希米、末底改和但以理,在今日同样适用于我们。这样的行动是服事上帝,也是服事邻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