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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by “Yadon”

试论犹太家庭教育中的美德教育

李丽云 转自 http://jpkc.snnu.edu.cn/fed/jiaoyan/shijian.htm 谈到教育,就不能不谈犹太人。犹太人——一个由家庭完成教育的民族,家庭在教育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为他们的民族与国家,为世界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巨人。 今天的以色列,国土面积约20000平方公里,在全世界中第133位,人口约500万之多,列世界100位;犹太人用自己的努力,在40年间,国民收入跻身于世界排名的20位,超过了许多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更为辉煌的是在第五次中东战争中打败了面积相等于他们五百倍之多,人口达一点五亿的阿拉伯国家,他们亲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战争历史上的神话。 世界上人口数量如此之少的犹太人为什么会创造出如此的辉煌呢?有一个肯定的回答,那就是教育,是教育让这个民族实现了强国之梦。教育让他们的孩子成为有用之人,是教育让他们的国家走向富强与文明。 犹太民族的家庭教育起源于3000年前。公元516年,波斯王居鲁士打败新巴比伦尼布甲尼撒二世,允许巴比伦的犹太人返回故乡。一批犹太先知为了保持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进行了一系列宗教改革,家庭教育被看成是保持民族传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因而受到极大的重视。接受教育是他们每个人的任务,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有着他们接受教育的计划。随着时间的推移,犹太人的家庭教育日臻完善,教育内容也愈益丰富,由最初的宗教教育发展到针对孩子一生的教育,这是这个民族中最为伟大的创举,也是教育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成果。每一个犹太人都清楚地知道,他们人口数量少,国土面积小,只有教育才能保证国家的富强,只有接受教育才能让人民都充满力量,也只有教育才能让自己的民族立于不败之地。 《塔木德》(Talmud)一书是犹太人继《旧约圣经》之后最重要的一部典籍,又称犹太智慧羊皮卷,或犹太5000年文明的智慧基因库,是揭开犹太人超凡智慧之谜的一把金钥匙。犹太人重视家庭教育,《塔木德》中重视教育的格言到处可见:如“宁可变卖所有的东西,也要把女儿嫁给学者;为了娶得学者的女儿,就是丧失一切也无所谓。”“只有接受教育的人才能拥有一切。一个人要是没有从教育中获得的知识,那他还能有什么呢?他将一无所有。一个人一旦拥有知识,那他还缺什么呢?一个人不去学习并拥有知识,那他还能拥有什么呢?” 犹太人重视知识,认为一个人只有拥有了知识才能得到智慧,一个有智慧的人也会得到财富与尊荣。但犹太人更重视德育,强调品德决定成就的高低。下面我试图从犹太人的家庭教育传统中的美德教育,主要从品德教育、爱的教育,以及挫折教育三方面来探索犹太家庭教育的一些特点,以便从他们的教育中吸取营养,加深我们对我国家庭教育的思考,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 一、犹太人的品德教育…

关于温州教会胡方杰事件的几点说明

一、应本事件有关当事人的邀请,郑哲民、范亚峰等组成胡方杰事件法律调查团,已经赴温州就这一事件进行了初步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二、双方当事人均声明:自己方与中福圣山博客上的匿名评论无关,均同意:在调查期间,删除中福圣山博客上的相关跟贴。中福圣山博客管理员依照这一共识,删除所有匿名跟贴,并禁止发布与胡方杰事件有关的匿名跟贴。 三、胡方杰事件法律调查团将秉持圣经的爱与公义的教导,以及法律的正当程序,深入调查胡方杰事件。调查团欢迎相关人士提供与这一事件有关的证据或线索,但提供者应实名,以示负责。联系方式: mountainsina@gmail.com 。 四、我们欢迎教会内的弟兄姊妹和教会外的朋友监督法律调查团的工作。让我们共同为建造有敬虔生活、纯正真理根基的教会而努力。请弟兄姊妹为调查团的工作代祷,愿神保守我们。 胡方杰事件法律调查团 2007年6月3日

传统与现代之间:犹太教改革及其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

作者:傅有德   文章发表于《孔子研究》2005年5期 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犹太教改革采取了“兼顾彼此”的态度。其结果是在帮助犹太人融入西方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又存留了犹太教,进而保住了犹太人的族性。犹太教的经验为中国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经过革新的传统仍然可以成为现代人的价值观。有鉴于此, 中国人在传统和现代的抉择面前不应“非此即彼”,而应该取道于两者之间,即在实现物质层面的现代化的同时,继承和革新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使之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安顿和族性。犹太人的经验之所以可被借鉴,乃因为当代中国人和当年的犹太人面临类似的文化危机,面临同样的实现现代化和改革传统以保存族性的双重任务。 传统与现代 犹太教改革 族性 儒教 B985 A 100222627 (2005)…

行政法规必须合法——《宗教事务条例》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比较分析

[ ] — 杨凯乐 国务院第426号令《宗教事务条例》,与第145号令《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同属国务院行政法规。前者制定、颁布和实施的时间晚于后者:《宗教事务条例》于2004年11月30日公布并于2005年3月1日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于1994年1月31日颁布实施;前者内容含括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和法律责任,后者仅涉及宗教场所的管理,所以,《宗教事务条例》替代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后者效力被废止。 《宗教事务条例》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不同:后者在19号文件指导下,注重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而前者基于6号文件精神对宗教事务全面管制的需要。 《宗教事务条例》本身对属于宗教信仰自由基本权利的事项进行规定,至少应得到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但其并未得到这种立法授权。该条例七章48条:条款项的使用、宗教活动的限制、宗教财产使用的限制、行政程序的设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实质是一部“宗教管理法”。这种行政立法方式,不仅可以避免人大立法的缓慢和批评并迅速全面体现政府管制宗教的旨意,而且既能以此作为地方政府取缔未登记的独立的宗教团体、拆毁宗教聚会场所的“法制“根据,又借《行政诉讼法》中“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来防止宗教团体或教徒提起行政诉讼。而只有20条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仅仅相当于一个在宗教活动场所方面具体详细的行政指导类的通知。 在宗教场所管理上,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相比,《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场所和活动的管制之网更严密。 前者基本是通过宗教场所“必须登记”来管理。…

为什么非得是“法人”?——宗教团体登记的法律分析(三)

[ ] — 杨凯乐* 宗教团体的登记,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的宗教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那么,宗教团体的发起者或组织者就不得不首先考虑: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一种组织,首先在《民法通则》中出现,被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它须具备4个条件:依法成立;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范学德:基督徒不能谈政治吗?

           自从我来到《猫眼看人》之后,一些网友一再批评我讲政治,原因似乎是因为我是基督徒,又是一位传道人。于是,这就引起了一个问题,基督徒能不能谈政治。      “政治”一词出自希腊,从一开始,它就是指城邦中的统治、管理、参与、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的总和。孙中山先生有一个著名的定义,“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 《百度百科》介绍了西方关于政治的几种主要看法:      1.…

刘云山: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建设

刘云山: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建设 ● 刘云山 全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6月3日至4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的要求,在建设中加强管理,以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努力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对外宣传的新渠道,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发展之路。 ( http://www.tecn.cn ) 刘云山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文化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强烈愿望、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树立国家良好形象、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迫切需要。 (…

吴宓日记:陈寅恪在哈佛谈中西文化

  1919吴宓日记,保存了他和陈寅恪的一些谈话,在某日日记中有如下记载:      “午,陈寅恪来,所谈甚多,不能悉记,惟拉杂撮记精要之数条如下:      一、   中国之哲学美术远不如希腊,不特科学为远逊泰西也。但中国古人素擅长政治及实践伦理学,与罗马人最相似。其言道德,惟重实用,不究虚理。其长处短处均在此。长处即修齐治平之旨;短处即对实事之利害得失观察过明,而乏精深远大之思。故昔则士子群习八股以得功名富贵,而学德之上,终属极少数。今则凡留学生管学工程实业,其希慕富贵,不肯用力学问之急则一。而不知实业以科学为根本。不揣其本、而治其末,充其极只或下等之工匠,境遇学理略有变迁,则其技不复能用,所谓最实用者乃适成为最不实用。至若天理人事之学,精深博奥者,亘万古、横九核而不变,凡时凡地均可用之,而救国经世尤必以精神之学问(谓形而上之学)为根基。乃吾国留学生不知研究,且鄙弃之.不自伤其愚陋,皆由偏重实用积习未改之故。此后若中国之实业发达,生计优裕,财源浚辞、则中国人经商营业之长技可得其用,而中国人当可为世界之富商,然若冀中国人以学问、美术等之造诣胜人,则决难必也。夫国家如个人然,苟其性专重实事,则处世一切必周备,而研究人群中关系之学必发达。故中国孔孟之教悉人事之学,而佛教则未能大行于中国。尤有说者,专趋实用者则乏远虑,利己营私,而难以团结,谋长久之公益,即人事一方亦有不足。今人误谓中国过重虚理,专谋以功利机械之事输入,而不图精神之救药,势必至人欲横流,道义沦丧,即求其输诚爱国且不能得。      二、   中国家族伦理之道德制度,发达最早。周公之典章制度实中国上古文明之精华。至若周秦诸子,实无足称。老、庄思想尚高,然比之西国之哲学士,则浅陋之至。余如管、商等政学,尚足研究。外则不见有充实精粹之学说。…

王怡: 1957年的基督徒右派分子们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新约罗马书》3:10 作为人,我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干净的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是永远无可非议的。作为基督徒,我的生命属于我的上帝,我的信仰。为着坚持我的道路,或者说我的路线,上帝仆人的路线!基督政治的路线!这个年轻人首先在自己的身心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为你们索取的,却又是为你们付出的。 ——林昭狱中血书 基督徒右派李景沆,一个夹边沟的幸存者。天水市一中的数学教师。我们知道他,是因为在2002年春天,作家邢同义用掉12盘采访磁带,写出了《一个基督徒的右派生涯》。 基督徒右派俞以勒。我们知道她,因为她是林昭的狱友。1961年林昭入狱后,一度与俞以勒拘禁一室。她们不但成为难友,也成为在基督里的姊妹。林昭从起初一个毛泽东的信奉者,到一个不妥协的专制的批判者,最终回归基督信仰,成为一个对刽子手怀着怜悯的殉道士,近年来,她被自由知识分子们誉为中国的圣女贞德。 “被称为中国以巴弗(圣经中的一个圣徒)的基督徒右派吴维尊” 基督徒右派吴维尊,在个人思想改造报告中这样写道,“通过这次‘社会发展史’的学习,我认识到,这个‘从猿到人’,一直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史,是一篇大谎话”。他在1957年被下放改造,一直到文革前夕被捕,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前他为自己定下一个原则,“不回答,不交代,不认罪,不悔改”。从此直到2002年12月离世,他用自己的大半生践履了这几个原则。 尽管吴维尊在狱中经受了一切肉体折磨,但他依然可算当时中国人中“唯一一个公开拒绝读毛主席语录的人”。直到70年代初,筋疲力尽的狱方给他提出两个简单要求,停止饭前祷告,诵读毛泽东语录,便可视为服从改造。但吴维尊一如既往的以死相抗。在他瘦弱的身体内,蕴含着中国知识分子难以想象的惊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