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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by “Yadon”

劉同蘇:上帝與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無關嗎?

上帝與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無關嗎? 2007年04月05日08時25分 (PST) 劉同蘇 近來,教會與政治權力的關係成爲中國教會内部的一個重要議題。當教會開始進入主流社會的時候,教會不可避免地要調整其與政治權力的關係。目前的中國教會正處在這樣的情形之中。如何處理教會與政治權力的關係,必須參照上帝與政治權力之間應有的關係。本文係判定當前中國現行政治權力與上帝之間關係的一個嘗試。 「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是世俗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該政權與上帝無關。「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僅僅表明凱撒的權限,而不能成爲無限上帝的限制。我們不能以「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為藉口,把上帝從世俗的事務中排除出去。整個宇宙都是上帝創造的,萬物都在上帝的主權之下;凱撒也不能超出上帝的管轄,上帝也是凱撒的上帝。在上帝的創造裏面,萬物各從其類。各類事物都要服從其類別的規則。世俗的事務依然有世俗事務的規則;凱撒無非是上帝授權,按照規則管理世俗事務的代理。世俗事務不過是上帝創造中的一個類別,而凱撒僅僅是維繫該類別存在所必需的管理者。上帝在世俗事務中的自隱,僅僅止於委託或授權,而不是放棄了最終決定權。世俗權力是上帝的授權,從而,一個世俗權力不能因自身的世俗而不敬畏上帝(其授權者),而世俗權力治下的百姓應當以服從上帝之心,服從世俗權力(上帝在世俗事務裏面的代理)。 「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被無神論者執掌」,不過,這還不能隔斷該政權與上帝的關係。上帝授權凱撒管理的,是世俗的事務,而不是信仰的事務。世俗事務的管理並不以信仰作條件。有無信仰,並不能成爲上帝授權的標準。若要任命主教,無疑要考察其信仰情況,因爲主教被授權管理信仰的事務;如選擇國王,則信仰與否就不能成其為條件,因爲其職責並不要求他管理信仰的事務。以爲只有共產黨員,纔能做廠長,這是信仰干預世俗事務的荒唐事。那末,「非基督徒不能成爲凱撒」的想法不是同樣荒謬嗎?無神論的政治權力依然可以是上帝授權的,其管轄的人民依然要將其作爲上帝的代理服從。其實,有神論者掌握的政治權力仍然是世俗的權力。如果一個有神論的政治權力把世俗事務作爲信仰事務管理,該權力反而違背了上帝的授權,因爲這種以俗為聖的管理恰恰混淆了上帝訂立的類別。中世紀政教合一的政治權力並沒有把世俗事務神聖化,反倒將神聖事務世俗化了。 「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是專制主義」,可是,這就足以取消上帝對該政權的授權嗎?上帝並沒有與某種特定的政體形式綁在一起。上帝僅僅授權執政當權者按照國情治理國家,沒有規定非要採取某一種政體。我們不能以世間的政體形式來判斷上帝的授權。上帝授權民主政體以權力,上帝也授權專制政體以權力。專制主義的政治權力依然可以成爲上帝在特定環境裏面的代理,從而,其統轄的民腥匀灰蛏系鄣氖跈喽樂摍嗔Α

吕沛渊: 文化使命与福音使命

     第一部分      何谓「文化」   1. 文化的定义   要定义「文化」一词,并非易事,原因是其用法太广,可指不同层次,例如:高层次的艺术表达,被称为「精致文化」;较低层次者,则称为「通俗文化」;近来「文化基督徒」一词用来指欣赏基督教的知识分子,认同基督教的文史哲理念者。   一般字典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是:人类社会从原始到现代,其文明活动的成果表现于各方面的总称。在社会学与人类学等专业用法上,「文化」则较有限定范围,指一族群生活行动的定型方式,而此单位则界定于「宗族」以上,通常不包含「家庭」或「家族」的小单位。「文化」具有大体一致性,如果单位大到「部族」或「种族」以上,则包含了多元多样的次文化结构。「文化」具有时空性、融合性、吸收性、与扩张性。总的来说,具有发展性的「文化」包括了与人类有关的一切事情。   2…

林 刚:家庭教会对“三自”、政府及自身的认识

改革宗(福州)教会 林 刚 引者注:本文转引自作者讲道集《我信圣而公之教会》第三讲(刊于《中国旌旗》第三期,网址: http://www.chinabanner.org )。标题为引者加。 如何面对“三自教会”和政府,这是今日摆在我们家庭教会面前最首要的问题。“三自教会”、家庭教会和政府之间关系的问题很复杂,我们这里只能简单谈谈,若神容许,我们以后再专门来谈。 一、如何看待家庭教会和“三自教会”的关系 (一)对“三自教会”的认识…

劉同蘇牧師談中國基督教「由邊緣入主流」

劉同蘇牧師談中國基督教「由邊緣入主流」 高陽 / 基督新報記者 2007年03月28日08時50分 (PST) 基督教信仰進入中國已千年,爲何到近現代才開始普及?基督教文化是否只能停留在中國主流文化的邊緣?劉同蘇牧師前晚在「重生的神州」佈道會中向聽蟹窒怼#▓D:基督新報) 基督教信仰進入中國已千年,爲何到近現代才開始普及?基督教文化是否只能停留在中國主流文化的邊緣?劉同蘇牧師週日晚上在九龍城浸信會「重生的神州」佈道會中向聽蟹窒怼

刘澎:制定《宗教法》、改革宗教事务管理模式、鼓励宗教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关于妥善处理我国宗教问题的思路 ● 刘澎 鉴于我国建国以来在宗教工作上的历史经验和目前宗教方面面临的问题,根据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建议国家立法机构加快宗教法制建设、改革现行宗教事务管理模式,将宗教事务由政府行政管理为主改为依靠法律处理,同时鼓励宗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 http://www.tecn.cn ) 为此,需做以下调整: 一、…

lipeng8521 :教会复兴的起头该是什么?

转自基督教神州网论坛 今日读经让我很多感慨,我今天读到《阿摩司书》。我们一起来读这几节: 5:1以色列家阿,要听我为你们所做的哀歌: 5:2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 5:3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的城发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发出一百的,只剩十个。” 5:4耶和华向以色列家如此说:“你们要寻求我,就必存活。 5:5不要往伯特利寻求,不要进入吉甲,不要过到别是巴,因为吉甲必被掳掠,伯特利也必归于无有。” 我们接着读: 5:6要寻求耶和华,就必存活,免得他在约瑟家像火发出,在伯特利焚烧,无人扑灭。…

杨凯乐:谁应该去登记?——宗教团体登记的法律分析(一)

[ ] — 尽管单一型行政法规《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6/5/1991)和行政规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31/1/1994)、《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13/4/1994),因综合型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1/3/2005)的出台而废止 ; 但《宗教事务条例》使“登记”再次成为宗教管理和宗教团体所关注的焦点。 何种宗教团体必须登记?从登记制度的表面含义看,这个问题似乎是一个假问题,或者说是一种错误的提问。因为根据原《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2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5/10/1998)第2条第1款 和《宗教事务条例》第6条第1款…

唐崇榮牧師談時代危機與典範重建

唐崇榮牧師談時代危機與典範重建 陸國祥 / 基督新報記者 2007年04月30日08時22分 (PST) 正當結束神學講座後,唐崇榮國際佈道團於週一早上,在台北懷恩堂舉辦了一場教牧講座,談論當代的「時代危機」,以及基督徒應如何處理及面對。 唐崇榮牧師開宗明義:「現今的時代危機是甚麼?」就是法律不公,伴隨著罪性的自由、慾念而來的放縱。唐牧師強調「法律」應以上帝的道為依據,唯有以上帝本性為基礎的「倫理」,及耶穌基督作為的「典範」,始是這時代危機的解決之道。 世代的終極危機:「尊貴中不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