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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by “Yadon”

再思中国家庭教会的信仰道路

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路20:25)。於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这两节经文一直是中国家庭教会坚持走的信仰道路。“该撒的物当归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这是中国家庭教会走的政治和教会分离的信仰道路;当该撒与神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背起由该撒而来的十字架。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家庭教会突进的复兴,但也受尽了从政府来的迫害。当这些迫害厉害的时候教会领袖的思想有时开始动摇。记得江泽民访美的时候中国家庭教会好多的领袖对其抱有很大的期望,希望经过同美方的谈话能改善中国家庭教会的环境,结果等江回国后不但没有缓和,反而是更加变本加利的逼近教会。中国家庭教会的这些领袖们失望了。一年后又把这期望寄托在朱总理访美事件上。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去山西传道回家的路上接到了某教会领袖的电话,要我们上报当时我们中间几位坐监的同工。说是朱总理当时在美国,在外面听到家庭教会有好多人在坐监表示很惊讶和关心,想了解这些人的情况,若调查后没有刑事问题回国后立即放人。结果是当朱回国后根本就没有理会这件事,反而认为家庭教会在依靠国外的势力而更加的控制家庭教会的发展了。 三自教会在中国大陆走与政府联合的道路是违背圣经的,如果家庭教会在思想中或操作上想依靠国外的政治势力改善家庭教会的局面也是违背圣经的。 2006年5月余杰、王怡、李柏光三人以中国家庭教会的名誉又去访问了白宫,并由布什接见。为了中国家庭教会少背十字架这些人真是费心费力。问题是这样子的努力是否符合圣经?依靠中国的政治势力发展教会是政教联合的道路,同样依靠外国的政治势力改善中国家庭教会的局面也是政教联合的道路。三人的白宫之行辛苦不可抹,但圣经的原则也不能放弃呀。家庭教会只所以称为家庭教会不是因为她是地下教会而得名,也不是因为她没有宏伟的教堂而得名,乃是因为她选择了十字架的道路而得名,选择了政教分离的道路而得名。中国家庭教会不能有其名无其实质内容。 中国家庭教会与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教会都可以有交流,环境允许还可以同其配搭工作,因这是基督身体在肢体上的配搭。但若与身体外的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合作或交流都是违背圣经的。三人若以个人的身份去访问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是可以的,但话说回来就这三人能代表全中国家庭教会吗?说严重一点,谁能站出来说他能代表中国的家庭教会的话他就是在代替神。因为中国的家庭教会不是一个小的地方教会,她是一个无形的教会,是一个跨三十多个省又跨几十年历史的无形的教会。 在中国还有些教会的领袖为了逃避十字架开始想第三条道路。也就是跨过三自向政府登记的道路。我认为登记本身问题并不大,而这些领袖登记的目的是什么呢?少受逼近、少背十字架、多传福音、扩大服事的空间?政府想借着新政策的出台借着登记收集大量教会资料而更好的控制你教会的发展。这些领袖反而就上了这个圈套,把大量的教会资料交给他们去审核,一审就是三年,却一个也没审下来,不但没审下来反而他们按着这些资料控制了好多的教会的发展。这就是想逃避十字架道路的下场,这也是想走与政治联合道路的下场。这只是轻的,这些人若不悔改,归回十字架的道路,把该撒的物还给他们,就会有更糟的后果等着他们。 再审:家庭教会不是一两个人都能代表的了的,她是一个跨几十年且跨三十多个省的无形教会;她的宗旨是坚持走政治与教会分离的信仰道路,在政府与信仰发生冲突的时候坚持走十字架道路的教会。

《圣经》

补记: 4 月 5 日 完成以上文字之后,过了六天,回头再看这段文字,自己就感觉有许多不对劲的地方,好象这些文字都离我很远,很高,很大,也很空泛!与自己的生命和生活没有办法取得很好的联系,平日里所关心、所面对的还是自己身边琐碎的事情,每日做什么事?吃什么饭?如何使收入多一些?看到老婆和孩子还是有许多的不满意,还是要与各种各样的人相处和交往,眼前要办的事情又要办好,还要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当然也不想伤害到其他人。可是,这一切的一切真的要想摆平,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啊难!在痛苦和绝望中,只能是借着祷告呼求:“耶稣救我!!”中国怎么样,我是无能为力的,我连自己都救不了自己,我这是操的哪门子的闲心啊!是“崛起”还是“解体”都不是我所能左右得了的,未来 10 年、 20…

刘澎:关于我国宗教管理模式改革的战略思考

● 刘澎 一、加快宗教立法,健全和完善有关宗教的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建议国家立法机构加快宗教法制建设,尽快着手制定一部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简称《宗教法》),作为国家处理政教关系和地方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这样做对内可使各级政府做到在宗教问题上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改变目前宗教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 ;对外可从根本上消除美国等西方国家指责中国“官办宗教”、“缺少宗教自由”并以此为借口在宗教问题上对中国施压的状况。 ( http://www.tecn.cn ) 宗教立法不能把现有的管理规章简单地变成法律,而是要遵循《立法法》的原则,坚持开门立法,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宗教法》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与高度的社会认同性。在具体做法上,可考虑成立《宗教法(草案)》起草小组,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邀请法律界、宗教界、政府相关部门、学术界等各方面的专家代表参加,从调查研究入手,开始起草筹备工作。…

犹太人的家庭教育,或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1992年,当我辗转回到以色列的时候,13岁的老大、12岁的老二和10岁的小女儿都还暂时留在中国。选择在那时回到以色列,完全是穷途末路:我的父亲是犹太人,二战时逃亡到上海,并在那里生下了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我们,12岁那年父亲去世,我就成了孤儿。长大后,我在上海铜厂当体力女工。结婚生下3个孩子后,丈夫离我们而去。留在上海,满眼都是痛苦的回忆。正好那时中以正式建交,怀着一种逃避的心情,我成为了第一批回到以色列的犹太后裔。 初到以色列的日子,比想象中要困难许多。我不懂得那里的语言(父亲教的古希伯莱语早已不在以色列使用),不懂得移民优惠政策(新移民可以有一笔安家费),在特拉维夫的大街上,我压根不知道怎样才能生存下去。 我从上海带去的积蓄只能维持3个月的生活开支,我必须找到赚钱的办法,还要早日把孩子接到我身边。我苦攻希伯莱语,学最基本的生活语言,然后,我在路边摆了个投资最小的小摊卖春卷。 以色列的官方货币是谢克尔,1谢克尔兑换人民币2块钱,更小的币值是雅戈洛,1谢克尔等于100雅戈洛。我的春卷小摊,每天能赚到十来个谢克尔。 当我的小摊生意慢慢稳定下来以后,1993年5月,我把3个孩子都接到了以色列。 孩子们初到以色列的时候,受到了不少邻居们的责难。以前在国内时,我一直秉承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原则,到了以色列以后,我依旧做着我合格的中国式妈妈:我把孩子们送去学校读书,他们上学的时候我卖春卷。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他们就来春卷摊,我停止营业,在小炉子上面给他们做馄饨下面条。 一天,当3个孩子围坐在小炉子旁边等我做饭的时候,邻居过来训斥老大:“你已经是大孩子了,你应该学会去帮助你的母亲,而不是在这里看着你母亲忙碌,自己就像废物一样。”然后,邻居转过头训斥我:“不要把那种落后的中国式教育带到以色列来,别以为生了孩子你就是母亲……” 邻居的话很伤人,我和老大都很难受,回家后,我安慰老大:“没事的,妈妈能撑住,我喜欢照顾你们。”可是,老大说:“也许,她说得没错。妈妈,让我试着去照顾弟弟妹妹吧……” 第二天是祈祷日,孩子们中午就放学了。来到我的小摊,老大坐在我旁边,学着我的样子把打好的春卷皮包上馅,卷成成品,然后入油锅去炸。他的动作一开始有些笨拙,但是后来越来越熟练………

苏小和: 冯象的才华

  发表于 2007-3-25 12:01:10 冯象的随笔信息量极大,典型的“掉书袋”风格,真正可以被称为才华横溢。类似的阅读感受,我能想到的,有蒙田、钱钟书。眼下的学者里,能与冯象比肩的,似乎只有刘小枫一人。 现在的问题是,国内诸多读书人阅读冯象,往往被冯象繁复的知识体系所吸引,整个阅读体验仅仅停留在冯先生的知识素材里,对他的学术方法似乎体会不深。比如眼前这本《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本来就是一些日常的阅读随笔,每一篇文章都拥有繁复的材料和故事,读者很容易眼花缭乱,最终停留在材料的表面。如此局面下,冯象的价值难免有所稀释,比如读他的书,显然没有读到刘小枫的神学思索、终极指向和怀疑精神,也没有蒙田的启蒙意义,似乎和钱钟书类似,材料、考据,处处有出处,句句有讲究,但却似乎不如钱先生那么克制,有相当多的笔墨,冯象显然比钱钟书先生抒情多了。所以,我们看到,冯先生总是在他的书的扉页,放上自己当年写下的小诗。这么看起来,正是冯先生的文学性、通俗性,拉近了他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也正是这样的特征,遮蔽了冯先生知识系统背后的学术方法和价值判断,使得相当多的读者,并没有真正读懂冯象。 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撇开冯象的素材和考据,宏观性的看一看他的知识结构,可能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他。众所周知,冯先生是哈佛中古文学博士和耶鲁法学博士,曾经自学希伯来语,目前正系统翻译希伯来语《圣经》,这意味着冯先生可能通过文学的通道,建构了自己的神学系统。另一个不能忽视的学术背景,则是冯先生的中国文化积淀,尤其是他早年的知青经历。冯象的精彩就在这里,一个横跨古典文学、法学和神学三大领域的大学者,放在典型的中国文化背景下,他会呈现出怎样的学术角度和学术方法呢? 2007年3月中旬,冯先生应清华大学邀请,在法学院做了两场演讲。我去现场听了,感受颇深。就像他的随笔一样,冯先生的演讲也是旁征博引,大开大合。第一场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保护,他提到了著名的周叶中剽窃案例,提到了国内著名的法律专家杨鸿逵先生。周叶中案例妇孺皆知,无须多说,杨鸿逵先生相对陌生一些。杨鸿逵,最高法院资深法官,长期从事民事法律研究和审判,颇有造诣。《人民法院案例选》的责任编辑,他在此书中对每个案例所作的按语,成为诸多法学界人士的座右铭。1989年以后,杨先生一直郁郁寡欢,直至2005年1月解决副厅级审判员之职,但已经检查出患肝癌晚期,无法治愈,到2005年10月21日凌晨,不幸病逝,不过50岁多一点。冯象援引杨鸿逵的诸多观点,是为了引出司法条款背后的价值判断,并提醒众人,现代司法条款固然严谨、有序,但绝不是如同电脑程序一样的枯燥机械,这些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司法人员拥有清晰的价值取向。至于如何建构价值取向,冯象提出了久违的“通识教育”命题,并呼吁国内高校应该把专业性的法律教育放在研究生阶段,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应该普及到所有在校学生。 冯象的第二场演讲主题是火热的物权法。针对国内莫衷一是的物权法讨论,尤其是针对学界普遍对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的批评,冯先生认为,无论巩献田教授的观点在理论上多么站不住脚,但他在论战方法上,打出的旗号是物权法违背宪法,这在另一个向度上极大的提高了宪法的位置,使得无论是高层,还是学界,都对宪法保持了相当程度的敬畏。对于中国人来讲,这样的方法论太有意义了,甚至超过了物权法出台本身。因此,冯先生认为,在一个渐渐多元的社会里,我们有必要对巩献田教授保持敬意。…

中國越多青年人慶祝復活節尋求信仰

中國越多青年人慶祝復活節尋求信仰 柯嘉怡 / 基督新報記者 2007年04月07日06時15分 (PST) 重慶省西南部聖約瑟天主教堂内,有很多年輕人來參加復活節的禮拜。(圖:法新社) 不少學者及宗教領袖指出,中國正在經歷一個由尋求信仰的年輕人所帶領的宗教復興。今年,復活節的禮拜堂内的確坐滿了不少青年人。 根據《法新社》報道,雖然大部分的中國青年傾向於敬拜所謂「傳統」的東方宗教如佛教和道教,可是仍然有很多爲了更深了解西方文化而轉向基督教。…

劉同蘇:上帝與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無關嗎?

上帝與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無關嗎? 2007年04月05日08時25分 (PST) 劉同蘇 近來,教會與政治權力的關係成爲中國教會内部的一個重要議題。當教會開始進入主流社會的時候,教會不可避免地要調整其與政治權力的關係。目前的中國教會正處在這樣的情形之中。如何處理教會與政治權力的關係,必須參照上帝與政治權力之間應有的關係。本文係判定當前中國現行政治權力與上帝之間關係的一個嘗試。 「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是世俗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該政權與上帝無關。「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僅僅表明凱撒的權限,而不能成爲無限上帝的限制。我們不能以「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為藉口,把上帝從世俗的事務中排除出去。整個宇宙都是上帝創造的,萬物都在上帝的主權之下;凱撒也不能超出上帝的管轄,上帝也是凱撒的上帝。在上帝的創造裏面,萬物各從其類。各類事物都要服從其類別的規則。世俗的事務依然有世俗事務的規則;凱撒無非是上帝授權,按照規則管理世俗事務的代理。世俗事務不過是上帝創造中的一個類別,而凱撒僅僅是維繫該類別存在所必需的管理者。上帝在世俗事務中的自隱,僅僅止於委託或授權,而不是放棄了最終決定權。世俗權力是上帝的授權,從而,一個世俗權力不能因自身的世俗而不敬畏上帝(其授權者),而世俗權力治下的百姓應當以服從上帝之心,服從世俗權力(上帝在世俗事務裏面的代理)。 「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被無神論者執掌」,不過,這還不能隔斷該政權與上帝的關係。上帝授權凱撒管理的,是世俗的事務,而不是信仰的事務。世俗事務的管理並不以信仰作條件。有無信仰,並不能成爲上帝授權的標準。若要任命主教,無疑要考察其信仰情況,因爲主教被授權管理信仰的事務;如選擇國王,則信仰與否就不能成其為條件,因爲其職責並不要求他管理信仰的事務。以爲只有共產黨員,纔能做廠長,這是信仰干預世俗事務的荒唐事。那末,「非基督徒不能成爲凱撒」的想法不是同樣荒謬嗎?無神論的政治權力依然可以是上帝授權的,其管轄的人民依然要將其作爲上帝的代理服從。其實,有神論者掌握的政治權力仍然是世俗的權力。如果一個有神論的政治權力把世俗事務作爲信仰事務管理,該權力反而違背了上帝的授權,因爲這種以俗為聖的管理恰恰混淆了上帝訂立的類別。中世紀政教合一的政治權力並沒有把世俗事務神聖化,反倒將神聖事務世俗化了。 「中國現行的政治權力是專制主義」,可是,這就足以取消上帝對該政權的授權嗎?上帝並沒有與某種特定的政體形式綁在一起。上帝僅僅授權執政當權者按照國情治理國家,沒有規定非要採取某一種政體。我們不能以世間的政體形式來判斷上帝的授權。上帝授權民主政體以權力,上帝也授權專制政體以權力。專制主義的政治權力依然可以成爲上帝在特定環境裏面的代理,從而,其統轄的民腥匀灰蛏系鄣氖跈喽樂摍嗔Α

基督教圣约传统(四)

四.圣约与美国的创建 在赴华盛顿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之职的路上,在每次美国本身似乎注定要解体的时候,亚伯拉罕.林肯一如既往地专程来到费城瞻仰独立厅。1861年2月21日,林肯驻立在这块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前,唤起他的听众们注意,他已经“倾听到在美国宪法(我将添上)和独立宣言最初制定之地神圣的城墙内高扬而出的言语。”林肯继续说:“任何非来自那城墙的言语,我从不询问。在我所有的政治冲突中,我依靠那来自神圣不可冒犯的城墙中高瞻远瞩的教义。若我曾真的背离了那教义,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膛。” 1. 美国的圣约使命 林肯对《诗篇》第137篇第5-6节的释义是其观点的众多表现之一。这种观点源自美国人的经历,可与圣经上以色列的经历相提并论。即使美国人不是上帝的选民,但在林肯的眼中,他们至少是一个“近乎上帝的选民”。 林肯在独立厅和类似场合的评论的每一节奏和内容表明他分担了一种美国人普遍的使命感。这与创建美国的杰出的清教徒——约翰.温思罗普(JOHN ﹒ WINTHROP)总督所叙述的的相似。1630年,在大西洋的“阿尔培拉”号船(THE ARRABELLA)上发表的《基督之爱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