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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by “Yadon”

刘澎:关于家庭教会的三个问题

中国家庭教会问题由来已久,迄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如何看待家庭教会的产生?如何看待家庭教会的性质?如何处理家庭教会问题?这是构建和谐社会中无法回避、需要面对的问题。 一、如何看待家庭教会的产生 关于家庭教会的成因,长期以来有一种颇为流行的八股说法:第一,西方渗透说;第二,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落后说;第三,基层管理薄弱说。这种说法被官方广泛使用,被各种机构和学者广泛采用,变成写报告的程式,即使略有变化,也至多是在此基础上,加点时代变迁,人口因素,各个地方的差异等等。按照这种八股说法写文章,无论什么地方,只要谈及家庭教会,问题尚未调查,结论早已确定。过去几十年来,关于家庭教会的各种内参调研、分析报告,五花八门、不可胜数,但谈及产生的原因时却千篇一律,不外乎是八股“加减汤”,至于症结究竟何在,为何数十年来不管采用何种手段,家庭教会非但人数不减,反而越来越多?涉及此问题的文章多以八股应答,表面有条有理,实际空洞无物,加之各级写手相互抄袭,久而久之,家庭教会成因问题,已成思维定势,八股之风盛行,但对于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却毫无意义。 笔者认为,中国家庭教会是多种因素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个体与群体上的综合反映。论及产生的原因,首先当推国家行为。在此一因素中,又有几个具体方面: 1. 政治原因。1949年后,中国基督教的首要问题是反帝、爱国。为了刻意凸显基督教对反帝爱国的重视,中国基督教会甚至将其组织的名字都命名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这意味着从建国起,中国基督教就走上了一条宗教政治化的道路。即宗教不仅是宗教,同时还要成为反帝爱国的工具,成为贯彻党和政府政治路线的工具。在这个指导思想下,教会内部搞了一系列肃反、反右等政治运动,基督教里面很多老牧师、神学家,如倪柝生、王明道、陈崇桂、赵紫宸等中国教会内有影响的人物,只要当时不是坚决跟党走,或者态度不明的,都遭到了整肃。整肃之后,代之新鲜血液,一些来自基督教外围组织青年会的人,成了基督教领导,极大地改变了基督教内部的人事与结构。大批基督教人士中,坚持信仰为重的人沉下去了,热衷搞政治的人升上来了。进入基督教领导机构中的新鲜血液或在报刊上发表政治表态性文章,或在地方教会机构内进行政治活动。而只以宗教为目标的那些人则在基督教内被边缘化,被排斥在各级教会权力之外。有人虽然愿意参加三自,但由于在政治上态度不坚决,也属于边缘人物,得不到承认。被边缘化、被排挤的这些人,因此而产生了离心力量,逐渐从基督教会的主流中游离出来。受他们影响的人,自发形成了松散的群体,这就是家庭教会最早的群众基础。在“左”风盛行的时代,社会上与基督教内的阶级斗争与政治斗争越搞越严重,后来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五十年代后期,李维汉(建国后中共中央第一任统战部部长)甚至在某些地区搞了“无宗教区、无宗教县” 实验。几十年后看,这些试验是完全失败的(虽然在高压之下,当时这些地区的基督教表面上被彻底铲除了)。在基督教内进行的各项整肃与政治运动,初衷是想让基督教跟党走,纯洁基督教,发展爱国反帝队伍,但其结果却是制造了离心力量,产生了极大的反作用力。 2. 宗教原因。建国初期基督教内掌权的是青年会(一个准宗教性质的基督教群众团体)和所谓“大公会”,如圣公会,浸礼会,长老会,信义会等传统的基督教大教派。一些原来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实行了“三自”的“本色教会”,如耶稣家庭、真耶稣会、聚会处等一些较小的教派,在五十年代初宗教内部重洗牌的时候,没有搭上车;到1958年搞“联合礼拜”时又受到了大教派的挤压。如果说这些小教派对于在教会内部搞政治活动虽有异议但还可忍受的话,对于搞消除教派特点的宗教革新、联合礼拜则实在无法接受。小教派虽然是基督教内的少数,但与“大公会”的教派在理解教义、礼仪上有所不同,对教派特色极为坚持、不愿苟同。例如多数教派都是礼拜天礼拜,安息日会、真耶稣会等几个教派是礼拜六礼拜。五十年代后期基督教在各地搞了联合礼拜、大规模撤销合并教堂,一个城市往往由几十个、十几个教堂,合并成几个、甚至一个。在此情况下,主持教堂和教会事务的当然是大教派,小教派如果来参加,很好,如果不来参加就是反三自、反政府,就会受到各种压力。小教派在宗教上不接受以大教派为主的三自教会牧师对教义的解释和对教会事务的主导,不愿意在宗教上妥协。他们只好忍受政治上的高压,暗地里坚持自己的信仰,在行动上疏远三自教会。耶稣家庭、真耶稣会、聚会处等教派基本如此。温州出现了一批这样的人,其他地方如山东、北京等也有这样的人,这些人成为最早从宗教上和三自教会保持距离的人,但由于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背景,这些人并无太大的影响,没有形成气候。…

我們這“一代人”應有的“共識”——對《舊金山共識》的回應

我们这“一代人”应有的“共识” ——对《旧金山共识》的回应 李戴维 牧师 搅动了整个北美华人教会的旧金山“一代人的见证”彼岸福音特会于2008年12月7日,以“鼓掌”方式通过了一个在赵晓博士(中国大陆体制内当红学者)的参与下写成的《旧金山共识》。这篇《旧金山共识》很快就在多家媒体上高调发表了。由于《旧金山共识》达成“共识”的过程显得有些草率,而且它的文本内容在会内会外也都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性,所以它所激发出的思考和讨论就特别丰富、持久和有意义。 《旧金山共识》最少是给了我们这“一代人”这样一个提示:那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真的应该有一个“共识”!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有一个向耶稣基督告白的,合乎上帝心意的“共识”;一个与坚持走十字架道路的中国家庭教会认同的“共识”。 1. 彼岸福音特会有发表一部“信仰宣言”的必要性吗? 《旧金山共识》在主体上是一个响应当前中国大陆政局的“政治宣言”(政治表态),似乎是为了给这个“政治宣言”赋予神圣的光环,才加了一个明显粗糙的“信仰宣言”(我们相信)。正是这个非必要的“信仰宣言”,首先引发了大家对《旧金山共识》的严肃性和必要性的争论。…

改革之后,中国的维权、福音与宪政转型

2008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 日,中福圣山文化研究所主办了一场主题为“改革之后,中国的维权、福音与宪政转型”研讨会,不同维权领域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和维权运动的实践者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两天的会议对维权领域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分为“改革之后,维权与宪政转型”、“改革之后,福音与宪政”、“对零八宪章的基本认识”等三个部分。…

中国家庭教会处在一个拉锯过程中

近年来,基督教在中国发展迅速。其中所谓的”家庭教会”,也就是没有得到中国官方”三自爱国教会”认可的民间教会团体,扮演了重要角色。2008年11月底,中国民政局宣布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12月21日,该会负责人张明选遭到逮捕。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让人对于中国家庭教会的命运产生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家庭教会成员、成都独立知识分子王怡,请他分析家庭教会在中国的处境和前景。   14 北京教堂 11月28日,中国国家民政部发布”取缔决定书”,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这个决定作出之后,包括您在内的一些基督教法律人士发表了一份声明,其中指出中国宪法虽然规定民众有”结社自由”,但现行法律实际上却等于”全面剥夺了公民的结社自由”。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王怡:其实不仅是针对基督教会,包括非宗教的民间社团也基本上是不可能合法登记存在的。因为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其中有两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是规定所有的社会团体成立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这个基本上就把路卡死了。教会必须要有主管部门,当然就是宗教局,必须由它审查。不是登记,不是备案制,是要审查同意。所以中国今天民间独立的家庭教会不可能被审查同意,包括教会以外的其他民间团体也几乎不可能注册一个真正的NGO。通常是两个情况,一个是挂靠在某个主管部门,部委或者官方的某个协会下面才可能拿到牌照;第二就是到工商部门按照公司注册,本来NGO是免税的,但是必须按照公司那套高成本的运作。家庭教会不能够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因此与政府部门的冲突大一些。第二个是特别与教会有关的,同一个行政区域里相同业务的社会团体只能有一家,只要有了就不再审批第二家。就比如全国只有一个工会,教会也只有一个,就是三自爱国基督教会。 在各位发出的声明中特别提到”民政部正在启动扩大公民结社自由的社团管理制度改革,我们完全明了该部门这时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联合教会的难言之隐。”但在声明中,并没有就此明确作出进一步说明。请问这里的”难言之隐”究竟是指什么呢? 王怡: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有一个很大的压力,要求改革社团登记,允许公民自由结社。因为市场经济社会开放。大部分的民间结社,政府也在考虑可以放宽一点,比如江浙一带商人组织的商会团体等,老实说对政府也没有什么政治上的敏感性。对于这些组织,考虑是不是要放宽主要是从非政治因素的考虑,比如主管部门的利益,官僚主义还有一些传统思维方式的转变。如果政府可以选择的话,他们是愿意这样,如果你们要成立一个钓鱼协会,商人社团,可以考虑放宽社团登记,但宗教类的,其他知识分子的结社肯定不会放宽。可是法律是普遍性的,如果整个社团登记改革在市场压力下必须进行的话,那么怎么来对付家庭教会,这些他们不愿意放开的部分呢?这是他们的矛盾,也就是”难言之隐”。 中国家庭教会是一个事实存在,近些年来虽然也受到打压,但始终得以发展。甚至在政治敏感度较高的奥运期间,北京的家庭教会也依然在进行活动。但在2008年年底由民政部出面,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您觉得今后中国家庭教会的生存环境会怎样发展呢?…

我愿意真的相信有上帝

转贴之一: 以色列是个好国家,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     (本文作者:周孝正 系中国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   同学们,今天我准备调整一下原有的课程,就当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冲突谈谈个人看法,我的第一个观点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下自己的结论;第二,我个人的知识和经历告诉我,以色列是个好国家,这也是我今天讲课的主要内容。   有一次我在校内网看同学们发的图片,有一张图片引起了我的深思。这张图片的标题叫“英雄”,图片上是一个赤手空拳的巴勒斯坦青年,站在长长一列以色列坦克面前,硬是把这列坦克给拦停了。   同学们,这个巴勒斯坦青年确实是“英雄”,敢以血肉这躯和全幅武装的坦克抗衡,但是同学们想过没有,在处于“敌对”的情况下,有几个国家的坦克会停下来?当年日本侵略中国的坦克不会停,侵入格鲁吉亚的俄罗斯坦克不会停,但以色列的坦克停下来了,这样的士兵、这样的国度,我个人认为,才是真正的英雄,当之无愧的英雄。(曦古评点一下:以色列坦克在巴勒斯坦“英雄”的面前停下来的举动,绝不是以色列政府为了宣传需要而为,也绝不是命令坦克停下来以便让外国记者拍摄或事后通过自己的喉舌表白自己是如何如何“克制”又是如何如何“仁慈”。)   有一年我到福建做个调查,福建省政府的高官,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几年前,耶路撒路发生了一起公交车爆炸的恐怖袭击,炸死了十来个人,其中包括两名中国人,这两名中国人都是福建人,是去打工的。以色列政府立刻与中国方面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但经过中国领事馆的核实,此两人系偷渡客,属于非法入境,于是使馆方面不再配合。…

有爱走遍天下——监狱篇 第三章 莘庄派出所

第三章 莘庄派出所 此刻大概是清晨三点钟。我被带往莘庄派出所,开始受没完没了的轮翻盘问。 很感谢主,这时的我,经过两处洗劫和折腾的我,已经恢复了镇静和驱逐了恐惧和沮丧。以往我们求主让我们在面临这种局面时,保守我们内心的平安和喜乐,此时真的临到了我。 我一面敷衍着他们的一些问话,一面揣摸他们到底掌握了我的什么情况。 别的不知道,至少知道从我家抄走的笔记本、信件和通讯录,就足以让他们了解到我大部份事奉情况以及与我交往的弟兄姐妹。 我该怎么来保护这些弟兄姐妹不受到连累呢? 首先,应该确定的是,一切已被破获的事,我该把所有的责任承担起来。此外,我所做的事和接触到的人,在接受盘问时,应区分哪些是他们已经知道的,哪些是他们所不知道的。凡他们知道的我就承认,他们不知道的,我就不回答。 故而,当审讯一开始,我就对那位主要的提审员(日后知道他是负责审理我这个案子的承办员),也就是从田林新村来莘庄的路上坐在我身边的男性胖圆脸青年摊明:我有自己的原则,可以告诉他的事,我一定会告诉他,不可以告诉他的事,请他不必多问,问也是白问,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我也不会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