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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凯乐:简评2006年中国大陆教案—兼论基督徒与公民.

简评 2006 年中国大陆教案—兼论基督徒与公民

杨凯乐

2005 年 11 月- 2006 年 11 月,宛如中国大陆基督教家庭教会的“本命年”,教案频发,信徒屡被定“罪”下监:尤其是北京蔡卓华和安徽王在庆两位牧师因为印刷基督教出版物“前仆后继”被判定“非法经营罪”处以有期徒刑;浙江萧山党山教堂被定性“非法建筑物”强行拆毁,身陷囹圄的教会领袖遭指控“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即将面临审判和刑罚;在未送达判决书告知辩护律师及其家属的前提下,“三班仆人”教会领袖徐双富、李毛兴和王军,被定“故意杀人罪”秘密处以死刑。美国教会虔敬热心地为这些受逼迫的基督徒祷告,国际社会亦发出正义的声援。但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血脉相连同舟共戚的大陆家庭教会不仅沉默不语、闭口不谈、反对帮助,甚至居然冒出“幸灾乐祸”的笑音。 通过对大陆教会的采访发现:最先准备为蔡卓华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某家庭教会法界人士,因为“蔡公司存在所谓财务问题”的传言,认为蔡牧师不够属灵,而放弃为其辩护。而拆毁浙江萧山教堂事件,被某些基督徒认为是抵抗政府自作自受的后果。“三班仆人”三位基督徒突造横祸的结局,更被南方教会人士看成是对“异端”的“惩罚”而“欢呼雀跃”。 我们的世代已足够弯曲悖谬,可当这些事实遮掩不住践踏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常识,当这些教案隐藏不了无视宪法尊贵和法律程序的常理,当非信徒都愤愤不平,甚至为正义而战时,为什么基督徒却不仅不能从神的公义去看待这些事件,而且全然丧失以神的慈爱来怜悯主内的肢体?为什么基督徒不仅无法从宪法和法律的正义去分析这些教案,而且居然没有任何看透邪恶的常识甚至良知?为什么基督徒不仅不清楚政府对宗教之行为当有的界限,而且不明白信仰在神创造之世界应有的使命? “惟我独尊,罢黜百家”,宛如伊甸园中对夏娃花言巧语的蛇,从古汉朝到新中国,在现代炎黄子孙包括基督徒的言行举止中如影随形。若神学观、敬拜仪式与己相异,信徒、教会间就心生隔阂、互不相容甚至“表面是兄弟,背地里仇敌”。对“异端”更是似乎“人人得而诛之”以“替天行道”。这让我想起梅尔·吉布森导演的电影《耶稣受难记》:在将耶稣定在十字架上时持钉挥锤的就是吉布森自己的手。他力图告诉我们:是我们每个人自己把耶稣钉上了十字架,耶稣受难时我们罪人都出席皆在场。将耶稣送上审判席要求钉死他的犹太人,就是认为耶稣亵渎神——他竟然敢称自己是神子弥赛亚。对主内肢体定罪量刑漠视、冷淡或窃喜的我们,不就是觉得他们对神有“错误”的理解、生活有瑕疵、是“异端”、是“邪教”吗?我想问的是,难道他们身上就没有神的形象,没有神所赋予的人格尊严?以至于要在无人辩护、无人爱护、严刑拷打、枉法裁判的情形下入狱乃至处死?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耶稣上十字架前千叮咛万嘱咐我们“要彼此相爱”,“最大的乃要服侍最小的”,而我们是怎么效法基督顺服神的呢?自立山头、结党拉派、相咬相争、无休无止,有几多人愿单单荣耀神而事奉神?有几多人愿像连独生子都赐下的神一样去服侍人?我们若觉得自己更刚强更明白神,为什么不效法基督取奴仆的形象卑微顺服地传扬福音?保罗对为情欲诱惑的哥林多教会信徒的教导,是何等的尽心竭力,是何等的谦卑温柔!纵使他“不属灵”,就不是主内的肢体,难道就不能“肢体彼此相顾”?纵使她“异端”,难道就活该被政府逼迫受苦?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对“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感同身受变得如此困难?我属灵,对“不属灵”的逼迫光景不闻不问,属灵的我又能怎样取悦神?我正统,对“异端”的受压受欺置若罔闻,正统的我又将怎样面对神的审判?我,若没有爱,一切与我无益。“律法的总纲就是爱。”唯有爱,才能让我们合一。正因为如此,耶稣才在被抓受审之前亲自为我们反复祈求,希望圣父让我们“合而为一”(约翰福音第 17 章)。 大陆基督教家庭教会如今就面临一个“合一”的挑战。“合一”,不是要在教会组织上合一,这既不可能,亦不必要,而且会让执政党-政府误解害怕,给其定教会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口实。合一,乃是指如何以基督的世界观看待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如何让我们的信仰与对社会的关怀合一,而不是坐而论道,闭门敬拜。合一,乃是象耶稣一样“舍命服侍”那些与我们相异甚至相对立的人们。他的神学观“错误”,你是以服侍的心态与他沟通还是以真理自居对他指责?她有生活瑕疵,你是用爱待的方式建造她还是憎恶的心态疏远她?她是“异端”,我是心中“欲除之而后快”还是恒久忍耐地祷告?他是“邪教”,我是冀望暴力僭越神的位置审判他的灵魂还是勤勉查考神的话语并等候神的审判?以前我会嘲笑这种信念的天真。然而,当听到身边美国姊妹 Deborah 没有憎恨厌恶曾屠杀成千上万基督徒的苏丹总统,而是不远万里亲自到苏丹像耶稣一样请求能给这个“刽子手”洗脚来表达基督的爱,鞠躬尽瘁使苏丹南北成功达成和平协议时,我将这种嘲笑背后的狂妄悖逆看透。 要“合一”,又不得不同时胜过另一个挑战:即争取信仰自由。大陆家庭教会教派林立、分散封闭。分散,一方面利于门徒成长,另一方面降低施工果效。封闭,一方面利于躲避政府逼迫;另一方面易致教会腐败。这个特点,似乎同样是政府管制家庭教会策略的根据。大陆家庭教会从地域上分为城市家庭教会和农村家庭教会。根据我们的走访发现,比较而言,城市家庭教会,大多规模小,聚会点少,团契会友少,组织结构简单,施工集中于教会内部,活动较开放。如北京的方舟教会、守望教会。而农村家庭教会规模大,聚会点多,会友众多,组织结构复杂多呈行政等级制,对外宣教施工遍及多省,甚至延伸至城市内,但活动较封闭。如方城教会、“重生派”、“三班仆人”、“华南教会”。分散,易被“各个击破”;封闭,常常造成教会组织帮派倾向,教导神秘化,对教会领袖搞“个人崇拜”;等级治理结构,不利教会内部反省和约制教会领袖,易致教会领袖跌倒腐败,从而给政府管制教会提供依据,进行“依法管理”。目前,尤其是《宗教事务条例》施行后,管制家庭教会似乎分两手策略:对城市教会要求“登记”,不登记视为“非法聚会”,进行取缔;对乡村教会,则重点侦察教会领袖“违法”证据或生活“瑕疵”,或将教堂视作“非法建筑物”强制拆毁:如蔡卓华未经许可印制圣经、张荣亮持假护照出境、龚圣亮涉嫌“强奸罪”、“三班仆人”信徒对“东方闪电”的暴力报复,以及浙江、福建和长春等地市频频发生的拆除教堂事件。本身“欲加之罪”,就“何患无辞”,若生活瑕疵、治理混乱、腐败堕落岂不更好授人以定“罪”的借口和把柄?当然,这至少存在三方面的复杂原因:一是“人非圣人,孰能无错”。二是教会领袖面临更大的压力和试探,同样会跌倒甚至堕落。三是大陆法律特别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内部文件,本身就具有违宪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特征。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央政府授意管制家庭教会的“圣旨”下,地方政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部门,侦察办理教案时,敢于对基督徒肆无忌惮地殴打、猥亵、侮辱、违法罚款、违法没收、刑讯逼供、枉法判处徒刑甚至秘密处以死刑。 中国传统缺失公民文化,尤其是毛泽东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极权政府体制,让中国人多愿做“顺民或臣民”,而鲜有公民,基督徒亦是如此。 然而,这正是一个需要基督徒刚强壮胆成为公民的时代。因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无时无刻不处于一种善与恶的争战当中。如何不被邪恶的势力吞吃反而要以善胜恶,是我们基督徒每个人一生需要学习的属灵功课。保罗在其书信里就反复鼓励:站稳了,刚强壮胆,要作大丈夫,要有一颗勇敢的心。 希腊公民的勇气,来自军事的训练身体的强壮。基督徒公民的勇敢,却源自属灵的操练心灵的强健。希腊公民的勇气,以城邦政治文化习俗为根基。基督徒公民的勇敢,只能以耶稣基督为生命的磐石。希腊公民以勇气为美德,乃是为保卫城邦征服异乡。基督徒公民以勇敢为品质,只是为荣耀上帝征战邪恶。两者都致力于和平理性驯服权力,但希腊公民仅从理性辩论出发以法治为凭借;而基督徒公民立基于每个人因着神的形象都拥有的人格尊严自由心灵,去领受和实践公民共同治理全地的使命。两者都致力于爱的联结,但希腊公民是借着倡导“友爱”将政治共同体的公民团结;而基督徒公民则是扎根于“上帝的爱”将神拣选的人合一去侍奉身边的邻人。两者都拥有“约”的背景,但希腊公民置身于城邦的宪法之约,而基督徒公民浸润于上帝的圣约。两者都倡导民主,但希腊公民凭据不同“品质”建立混合制民主,而基督徒公民依靠“圣约”力行共和式民主。 我们基督徒,当怎样成为公民?如何面对权力与邪恶?箴言道:“义人在恶人面前退缩,好像蹚浑之泉,弄浊之井。” (第 25 章第 26 节)根据新国际英文版的意译为,“面对恶人卑躬屈膝、临阵脱逃的义人,生命就如一股被泥泞搅浑的清泉,一口被污秽弄浊的古井。”上帝借所罗门之口提醒基督徒:我们面对恶,不应躲避、忍让和屈服,而要刚强壮胆、挺身而出和彰显公义。若我们背离神的训导,生命就会受到亏损。因为神在弥迦书第 6 章第 8 节已经告诉我们:“世人啊,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面对蔡卓华或王在庆,你是对所谓“不属灵”的人不闻不问,还是为其正当权利而辩护或关注?面对无处敬拜、申建教堂遭百般刁难的情况,你是以自由崇拜第一还是首先顺服恶法?面对被秘密执行死刑的基督徒,你是因其“异端”受惩而高兴,还是对这不义的执法表示愤怒? 你,的确是自由的,因为神造你时就赋予了你自由的禀赋。所以,你有选择的权利。当生活有瑕疵的被逼迫时,你可保持沉默,因为你觉得他“不属灵”;当反抗恶法的被逼迫时,你可拒绝帮助,因为你认为她“不应违法”;当教会治理失误的被逼迫时,你可欢呼雀跃,因为你憎恨他“异端”;但是,当你被认定“邪教”受审时,你环顾四周,孤立无援,再没有为你说话的人。对罪恶沉默,不是被罪恶所消灭,就是被罪恶所吞噬。对罪恶沉默,不仅伤害义人,而且远离我们的神。“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分明道出神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度向基督徒所呼召的使命。 感谢神在有着五千年依靠暴力治乱循环历史的中国,拣选兴起了一批为神的慈爱所感动为神的公义而行动的战士——郑恩宠、范亚峰、李柏光、王怡等。这群基督徒公民,就如“羊入狼群”,“灵巧如蛇,驯良如鸽”,为受逼迫的流泪,为受欺压的奔跑。你与其指责他们“搞政治”,不如谨慎估量琢磨作公民所需的智慧和具备的勇气;你与其怀疑他们“沽名钓誉”,不如亲自尝试体验与强权周旋所要承担的压力和付出的牺牲。你与其担心他们走的太快做得太急,不如默默的为这些羔羊祷告。你与其主张这只是“负担不同”,不如我们一起查考“违弃律法的,夸奖恶人;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在我看来,他们以“维权”事奉家庭教会乃至非信徒的勇气,安慰了坚固了鼓励了众多人的心。这让人想起了保罗的那段话:“我们在一切患难中,他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我们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们受患难呢,是为叫你们得安慰、得拯救;我们得安慰呢,也是为叫你们安慰;这安慰能叫你们忍受我们所受的那样苦楚。我们向你们所存的盼望是确定的,因为知道你们既是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哥林多后书 1 : 4 - 7 )这就是彼此相爱! 基督徒公民当今的使命,不仅是要为自己争取敬拜上帝、传扬福音的自由,而且应该祈求明白神的公义去爱护我们的乡亲同胞。我们若不能让“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就是我们的羞辱。唯有心灵的自由,才能让一个人从呀呀学语到独立成熟的路途中,自问自寻最后确定因何生为何活往何处去的意义。因它,人才获得生活在这个世界之情感、意志和理性的根基;因它,人才孕育人格尊严的意识和空间。因它,人才敢于独立开务成物而又彼此联结相濡以沫。所以,这种自由,属于爱的语言,绝非暴力的语言;这种自由,蕴涵商谈信任的逻辑,绝非强制支配的逻辑;这种自由支撑的公共空间,才是建立政治权力的前提,却不能反被政治权力所宰制。信仰自由正是寄居于这个公共空间内,自安其位,同时参与维护公共空间的存在保证政治权力的健康。这正是恰当精准理解“政教分离”原则核心的关键。宗教信仰(组织)与政府(权力)之间绝非一堵不可逾越的长城,应当是:不仅教会与政府各有自我的使命、职责与功能,而且教会及其信徒必须行使自由,既要维护自身敬拜上帝、传扬福音公共空间的存在,亦须保证所处政治共同体公共权力的健康。耶稣对“是否纳税”的回答“恺撒的归给恺撒,神的归给神”,不是告诉法利赛人“恺撒与神各安其位各得其属”,而是告诉我们在创造万物统领万事的神面前,顺服那赏善罚恶的掌权者。不是告诉我们拒绝纳税对掌权者取而代之,亦非凡事顺服掌权者,而是首先顺服我们的神,以“行公义”的作为、“好怜悯”“存谦卑”的心灵去顺服掌权者,共同参与对家园的治理,不仅使掌权者符合神所设立的目的“赏善罚恶”,而且承担基督徒公民“治理全地”的使命——历经艰辛将我们从“埃及为奴之地”带出,迈向神应许的“流奶与蜜之地”——我们的迦南。 只是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约书亚与迦勒?

本帖最后由 曹志 于 2008-3-14 11:2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