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教训
司布真
经文:太22:36-40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按照拉比的说法,有很多诫命是第二位的,其他的则是最重要的。他们常常把其实是相对很小的命令和那些最大的命令摆在同样的地位。他们其中一位甚至放胆说,拉比的命令要比律法的命令更重要,因为律法的命令有大有小,但是拉比的命令都是大的。他们一些人认为吃饭不洗手,这和杀人一样是一件大罪;他们把在安息日用手搓麦穗和奸淫看作是同一类的事情;所以他们就让人产生极大的混乱,不晓得道德诫命的真正次序。所以最好还是从这位文士称之为是“夫子”的满有智慧的先生那里得到一个权威答案,去知道诫命中“哪一条是最大的”。这个问题如果救主回答得没有智慧,必然会把他陷入纠缠当中;所以这位律法师试探,试验,试炼了他,把他证明。称颂他的名,他能经受人对他的任何试验!撒但试探,试验,试炼他,到了他能力的极处;但绝找不到他身上有任何的瑕疵过错或失败。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这句话对我们主的听众来说是非常熟悉的,因为所有敬虔的犹太人都习惯在每天早上和晚上背诵这话。我们主引用的申命记6:4-9,是四段被佩带的经文(太23:5)中的其中一段。“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因为耶和华是我们的神,他当得我们出于内心的爱。作为我们的创造主,保守我们的主,供应我们的主,审判我们的主,他命令我们把我们心里一切的感情都顺服交给他;和我们对任何同胞,或者对我们自己的爱相比,首先爱他,最爱他,最全心爱他。
“尽性。”我们要用我们全然的生命爱神,爱他胜过爱我们的生命;如果有必要,我们宁可放弃生命,也不放弃对神的爱。
“尽意。”我们要用我们的理智,用我们头脑一切的能力爱神,把记忆,思想,想象,推理,判断,以及我们全部的思维能力,都作为顺命的臣民,在神的脚前敬拜,赞美他,爱他。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在时间上它是“第一”的,因为在人还没有被造出来之前,这条诫命已经在约束着天使了;从亚当按着神的形象样式被造的那一刻起,这条诫命就约束着他。在重要性上它是“第一”的,因为没有一种对受造物的爱是配得和对造物主的爱相提并论的。这条诫命也是“最大的”,因为它包括了其他一切的,因为它的要求如此之高,就是我们全心,全性,全意的爱。
谁能如此完全地爱神呢?我们堕落的人类没有一个能这样做。靠律法的要求得救,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连第一的诫命都无法遵从。有一位已经遵从了,基督的顺服被算作是所有信靠他的人的顺服。他们脱离了律法的定罪,他们就追求靠着那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的能力,去顺从这“第一,最大的诫命”。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回答比问题更宽广。这位律法师问什么是“最大的诫命”;基督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加上一句,“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我们有哪一个人是真的做到了爱人如己呢?在福音之下,这条诫命肯定是和在律法之下同样有约束力。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摩西和所有先知的教导可以被归纳成“这两条诫命”。爱神,爱人如己的责任是神启示至高的主题。在这点上,正如在一颗高高的钉子上,挂着“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把这钉子挪开,还有什么可以支持主通过古时圣人被圣灵感动写下,交给我们的教训呢?
(选自《马太福音注释》,P2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