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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性

七,时论(基督徒与生活)
第440篇
基督徒与性
在基督徒的网站和论坛上,会看到一些青年基督徒对性的问题有困惑。一般在教会里,对这个问题多半避讳不谈。我们通过学习圣经,可以看到有一些原则性的教导,可以分享与遵行。
1,上帝看亚当独居不好,为他造了一个配偶帮助他。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18-24)
2,禁止嫁娶是不对的,是一种异端,是邪灵和魔鬼的道理。(提前4:1-5)
3,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夫妻不可彼此亏负。(林前7:1-7)
4,独身是一种恩赐,不是人人都有的。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7-9)
5,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出20:14,17)
6,不可辱没你的女儿,使她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专向淫乱,地就满了大恶。(利19:29)
7,不可乱伦,不可搞同性恋(男人与男人苟合),不可与兽淫合。这等人都要给治死。(利20:10-21)
8,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从以上经文,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基督徒的性生活,其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清楚的。
1,基督徒男女二人结婚成家,是正常的生活模式,养育儿女,繁衍后代,得虔诚的后裔,是上帝所悦纳的。夫妻二人正常的性生活,并不是罪,并且不可彼此亏负。但为了身体的健康,应该有节制。
2,由于社会的原因,有人穷得娶不起老婆,当老光棍;有人找不到工作、贪图享受、不愿从事艰苦劳动,去当妓女;都是社会不合理的消极现象。在雅各的儿子犹大的时代,以色列人中是没有妓女的。1949年全国解放之后一段时间,基本上已经把妓女改造为自食其力的人。而现在卖淫嫖娼、包养二奶、轻率离婚、集体淫乱、同性相恋、强奸谋杀等罪恶屡禁不止,也与国际社会接轨了。这些罪恶会引起上帝的震怒,以致性病和艾滋病泛滥。人们在圣洁的上帝面前,应当及早悔改,否则,悔之晚矣!
3,男子到成年以后,有性要求,会遗精;女子到成年以后,会有月经,为当妈妈在生理上准备条件,也会怀春;这些都是正常的心理和生理现象。不可以用禁止嫁娶的办法去压制。如果没有独身的恩赐,应该尽可能配对成双,互相忠实于对方,终身不渝。教会的长者应该关心青年的婚姻问题,帮助他们。
4,关于‘手淫’问题,圣经上并没有明确断定是罪,有人把这种行为称为‘自慰’,是在没有配偶过正常性生活的情况下的一种行动。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凡是在‘自慰’过程中,想象着对特定对象的强暴,就是犯奸淫的罪了。‘自慰’这种在性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产生的行为,虽然对别人未造成伤害;但如果放任自己,对自己的身体是有损害的,会精神恍惚。因为基督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应该顾惜保养。而夫妻之间正常有节制的性生活,是对双方的生理和心理方面都是有益的,是一种最强烈的感情和愉悦。因此盼望青年基督徒,有情人都成眷属,成年后就谈婚论嫁,二人成为一体,同心合意侍奉上帝。
200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