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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作中保的荣耀(约翰·欧文)

  作为受造之人,我们必须遵行上帝的律法,有责任顺服上帝。顺服要出于甘心,否则就不算是真正的顺服。人无法逃避顺服上帝的这个本份,不管自己喜不喜欢,都要服在上帝的律法之下。

  基督却不是这样,祂是出于甘心乐意、选择服在上帝的律法之下;祂是自愿选择顺服。唯有在祂取了人性后,祂才承担了顺服的本份。祂说:“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这话是在祂必须顺服这旨意之前说的;祂以无限的谦卑与爱,甘愿选择“为女子所生,且生于律法以下”。在祂的神性里,祂是律法之主,是在律法之上,不受它的管制与咒诅。

  祂这种甘心乐意,就是祂顺服的荣耀。这种顺服上帝旨意的选择,彰显了基督的智慧、恩惠、爱与谦卑,这在上帝的眼中是何等美好,也成为我们称义的途径。因此,当祂要受约翰的洗礼时,约翰拒绝为祂行这礼仪,因为知道祂无罪、不需要受洗。但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三15)这就是说,“我自愿要受洗,这是出于我自由的选择,并非因为我需要,因此,我乃是出于顺服而接受这洗礼。”基督的顺服,彰显了祂身为中保的荣耀恩惠。

  祂的顺服不是为了祂自己,乃是为了我们。我们有义务要顺服,却做不到;祂没有顺服的义务,却出于自愿地选择顺服。上帝赐祂尊荣,叫祂为全教会而顺服,“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9)上帝之所以赐祂尊贵与荣耀,是因为祂代表我们而顺服,使我们得以称为义。基督的顺服是绝对完美无瑕的,彰显了上帝在律法中的圣洁。写在石版上的十诫是荣耀的,但若信徒守在心版上,就更加荣耀了。不过,最完美的荣耀,是显于基督的圣洁与顺服上。这种顺服是祂荣耀的主要部份,透过祂在人性中的完全顺服,使上帝圣洁的荣耀完全展露出来。

  不但如此,基督即使面临各种困境与敌对,仍完全顺服。虽然祂与我们不同,祂没有那阻挡人顺服的罪性,但祂所面临的外在试探、引诱、苦难、指责、矛盾、冲突远多过我们。“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五8)

  我们若明了祂是谁,竟这样顺服上帝,就更能体会祂顺服的荣耀了。祂不是一般人,而是上帝的儿子成为人的样式。祂本在天上,远超乎一切,是万主之主,但祂同时也住在地上,没有任何威荣,而且必须完全服在上帝的律法之下;祂是人类祷告的对象,但祂竟然也日夜祷告;祂受到天使与一切受造之物的敬拜,但祂也履行一切敬拜上帝的职责;祂本是主人,管理全家,却成为家中最低微的仆人,执行最卑贱的任务;祂创造万物,人类在祂手中有如窑匠手里的泥土,但祂却遵守人间最严谨的公义法则,尽人的本份,又向不配的人行善。这一切都使基督的顺服更加奥秘,更加荣耀。

  基督的荣耀也显在祂的受苦中。复活的主如此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廿四26)可是,我们要如何开始思想基督的受苦呢?

  我们可以想到祂在上帝忿怒的重压之下,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以祂整个心灵亲自承担上帝对罪、对罪人最严厉的威吓。我们可以想到祂当时极度痛苦、汗如血滴、极力地呼喊与祈求,心里忧伤几乎至死,对即将面临的酷刑充满恐惧。我们会想到祂与黑暗的权势搏斗,并面对人的狂怒;祂的身心灵、祂的名声、祂的善良和生命,都受痛苦。在这所有的痛苦中,有些是直接从上帝而来,有些是来自魔鬼或恶人,却是经过上帝的许可。我们会想到祂祷告、哭泣、呼喊、流血、死亡,为人类的罪献上自己的灵魂,当作赎罪祭(赛五十三8)。

主啊,人算什么,祢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祢竟看顾他?谁曾知道祢的心思?谁做过祢的谋士?上帝的智能和知识何其深,何其丰富!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为了可怜失丧的罪人,上帝竟不爱惜自己的儿子,把祂置于死地,让祂受尽一切痛苦。永生上帝的儿子竟甘愿承受我们犯罪应得的一切后果,为叫我们得蒙拯救!

(选自《基督的荣耀》P67-70,蒋黄心湄译,改革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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