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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礼——可见的道(凯波尔)

圣礼对于神的道并没有加添什么,在意义上,圣礼所表显的就是神的道,而教会执行圣礼,即是用一种可见、有形的方式来传福音,正如教会所传叫人听见的福音一样。教会传扬圣道是叫人听见福音,而执行圣礼则是叫人看见福音。

圣礼是蒙恩之法,也就是说圣礼乃是圣灵藉以传达恩典给信他之人的方法。赐救恩的乃是神,而非教会的礼节,但藉着主耶稣所设立教会圣礼的执行,则是讨神喜悦的。这个立场合乎圣经,是勿庸置疑的。圣经多次的教导“救恩属乎耶和华”(诗三8),而且神为他自己保有此项特权。当彼得在五旬节对群众讲道:“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徒二38)的时候,他明白表示洗礼并不只是叫人想起基督为罪人死,所以大马色的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

圣礼是恩典之约的表记与印证,也就是说,在此恩约之内的人,圣礼表明与印证了基督救赎的恩典。圣礼不但表明救恩,也如同为神救恩的应许盖上了保证的印记,更好像挪亚时代虹的出现,印证神应许赏赐给挪亚。不仅如此,圣礼就如同印记,实际传达所表明的恩典,正们一把钥匙表达的是准许进入,一份地契代表着一份产权,而结婚典礼则表达了婚姻的实权。

圣礼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传达神的恩典?如何传达呢?关于此点,学者在意见上有很大的分歧,而此分歧的看法牵涉到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圣礼的有效性是否在于执礼者有无诚意。谁能说圣礼的有效性,在乎传道人的诚意呢?神能用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传布令人得救的福音。我们不要为神立一个律法,禁止他藉着假牧师执行圣礼将救恩分赐给人。

第二个问题是,救恩分赐给人的功效,在于圣礼的本身,或在于藉圣礼工作的圣灵。圣礼本身并没有什么功效,只有被圣灵使用的时候才有功效,圣灵使用圣礼乃是为了行神的旨意,这个见解完全与圣经相符合,因为救恩从始至终是属乎神的。

第三个问题是,接受圣礼的一方,为了得到圣礼的恩益,是否应该有信心才能获益。用一个比较的方式来说,虽然一块木头不干就不能燃烧,但是这木头的干燥却不能加添火本身的燃烧力;再说那患了十二年血漏症的妇人,若她不用信心摸耶稣的衣裳就不得医治,但在主里的医治能力却是真实的,并不在乎她信或不信。只有信的人才能够藉着圣礼得到恩典。

使徒时代的教会中坚持,洗礼不可缺少的就是信心(徒二41;十六31)。所以使徒警告那些领受圣餐的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9)。

(选自《基督荣耀的身体——教会论》第25课,赵中辉译,改革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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