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约圣经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确认无疑的实在。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来到世界不是为了审判,而是为了拯救;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救赎。他满怀着恩典和真理来到世界。那时他不断地服事人:帮助需要帮助的,喂饱饥饿的,治愈有病的,释放被恶魔所附的,使死了的复活。他满怀着无限的怜悯,如同羔羊那样温顺,那样清白无罪。大喜的信息也随着而来。他寻找被人赶出的,向穷人布道,但不轻视富人;他赦免罪人。可世人又是怎样接纳他的呢?又对他报以什么样的欢迎呢?他们“藐视并且厌弃”他。(参以赛亚书53:3)于是他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他们渴望流他的血。他们不满足用通常的办法处死他。他们要求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于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对耶稣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实人没有改变过肤色,豹子没有改变过斑点一样,世人丝毫未变,他们仍公开敌视耶稣基督。因此圣经写道:“凡想要与世人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各书4:4)直到我们离弃世俗的那天,我们才有可能与基督同行,才有可能与基督相交。要与基督同行就要分担他所受的凌辱。“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去,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希伯来书13:13)。这就是摩西所做的。(希伯来书11:24-26)我所行的越是与耶稣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误解(约翰一书3:2),就越被他们嘲弄和憎恨(约翰福音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圣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负起”我们的“十字架”意味着我将坚忍因拒绝“效法”这个世界(罗马书12:2)而招致的仇恨。但当我沐浴于救主的微笑中时,这世间的非难又算得了什么?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心甘情愿地把生命交托给主。对于恶人来说,耶稣的死是他们操纵的谋杀;但对耶稣本身来说,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献身,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献给上帝。同时,他这样做也是对上帝的顺服。在约翰福音十章十八节里基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紧接下来的话语告诉了我们这样做的原因:“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十字架是基督的顺服最完美的证据。因此,他是我们效法的楷模。我们再一次从腓立比书二章五节看到:“你们应当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在以下的记述中我们看到父所爱的子取了奴仆的形像,而且“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现在基督徒的顺服应当与耶稣的顺服一样——是自愿的、欢喜的、毫无保留的、持续不断的。如果顺服导致了羞辱和苦难、指责和损失,我们一定不要退却,而是要像坚石一样去面对。十字架不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标,门徒身分的标志,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十字架”代表着对主的服从和奉献:“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马书12:1)“十字架”代表着为别人服务和遭受苦难。基督为多人舍弃他的生命,所以他的跟随者也应该心甘情愿地做同样的事:“我们也应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16)这是基督受难带给我们的必然结果。我们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为他苦难中的同伴,在他的事工中成为同工。因为耶稣“虚己”(腓立比书2:7),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他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20:28),所以我们也须如此。因为他不求“自己的喜悦”(罗马书15:3),所以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他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们也必须如此:“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体之内”。(希伯来书13:3)“凡要救自己的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是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6:25)
(选自《谁在掌管》,赵中辉、李春旺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