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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兰和亚伯拉罕

二,汉语圣经的翻译和比较研究
第446篇
亚伯兰和亚伯拉罕
圣经创世纪17:4-5和合本的译文是,上帝对亚伯兰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字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
在希伯来文圣经,从创17:9以后就不再用相当于‘亚伯兰’的这个词H87,一律用相当于‘亚伯拉罕’的词H85。H87的语义是‘高处的父’,而H85的语义是‘多国的父’。在圣经的英译本里,将H87译为Abram,将H85译为Abraham。无论是基督教的英译本KJV,NIV,NRSV,或是天主教的英译本NAB,NJB,在创17:9以后都用Abraham这个词。因为这样翻译是符合原文的,上帝已经给亚伯兰改了名字,并且这样的改名是有重大意义的。主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所有对上帝有真信心的人,也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遗憾的是思高本,在创17:9以后一直还用‘亚巴郎’这个名字,而没有用‘亚巴辣罕’。而在附注里译者说,理由是‘因亚巴郎一名已习用,故不改。’而我们认为这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现在在公众中最习用的名字,英文是Abraham,汉语是亚伯拉罕,在伊斯兰教的穆斯林里,按可兰经是易卜拉欣。
我们建议思高本的译者和天主教主教团在修订思高本时考虑这个问题。
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