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我有幸旁听了在北大英杰交流中心举办的“中国宗教与社会高峰论坛暨第五届宗教社会科学国际研讨会”。海内外30多名著名学者与100多位与会者就中国当代宗教研究的理论重点、学术热点、方法论难点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可谓声势浩大、阵容强大。任职于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于建嵘先生做了“基督教家庭教会向何处去”的演讲,在中国公共学术会议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家庭教会”这个概念,给整个会议留下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他们自己都公开了,你们为什么还不承认?你们究竟想把他们怎么样呢? 我想,这样一个在当代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的会议和演讲总应该引起人们重视吧?然而,时间过去了一个星期,当我在互联网上搜索有关这次会议与于建嵘先生的演讲的新闻时,我感到失望透顶。从人民日报到光明日报、以致网络的博客和论坛,几乎都假设于先生的演讲是不存在的,然而,所谓的新闻报道照样产生,照样去误导公众和执政党。联想到于建嵘先生在演讲中、刘澎先生和高师宁女士在点评中反复提到的“家庭教会”这一社会问题的敏感性,我再次确信了媒体为什么被迫对于先生的演讲和质疑视而不见。 在这个国家,一切最应该受重视的问题,譬如大规模的群体性冲突、以及家庭教会的合法化问题都被认为是敏感问题,不许学术界和舆论有意义地讨论,只能出现在普通民众永远看不到的内参、“三自”提供的诸多假情报之中,于是政府就这样有系统地被误导. 在演讲中,于建嵘先生这位长年累月行走在底层社会的优秀学者幽默地说,他好不容易才在家里找到一件西装,想不到到了会议现场,他发现他的论文没有在现场发放,到了现场不知道找谁去签到,后来才知道原来会议主办方并没有安排他去签到。高师宁非常不满地说,这么多年来,她所写的一切有关家庭教会的论文和学术著作不能在内地公开发表和出版,只能在香港和海外才能出版。由于执政当局的这种对家庭教会视而不见的“鸵鸟政策”,公众对基督教、尤其是家庭教会认识不多,地方政府对家庭教会常常是为所欲为,任意侵犯普通信徒的宗教自由和合法聚会的权利。于先生说,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一直用“非法聚会”这个非法词汇去宗教执法。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执法者带头犯法、却栽赃和嫁祸民众的做法。 中国究竟有多少基督徒?半官方的、吃纳税人饭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简称“三自”)宣布只有1600万。国家宗教事务局也相信了这个数字。真的这么少吗?“三自”为什么要这样刻意隐瞒和欺骗舆论?原来,这样的隐瞒和欺骗,就可以在上级面前显现他们的政绩。于是,海外的韩国人、乃至民_运机构则宣布中国拥有基督徒一点三个亿。上下一对比,整整相差了一个亿。不知道是谁的对错。通过他辛勤不懈的底层研究,于建嵘先生认真地告诉与会的学者和各界人士,在他看来,中国的基督徒人数至少在6300万。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究竟有什么样的组织体系、治理方式、分布范围、培训课程、以及他们究竟抱持什么样的与政府相处的态度?于先生都耐心地告诉大家:多样性是家庭教会在社会学上最重要的表现特征,中国东西南北、乡村城镇、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教会有不一样的表现。在我看来,于先生似乎想告诉大家,整体上,中国的基督徒都有个盼望,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尊重他们信仰的权利和自由,在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来建设中国的和谐社会,成为中华民族这个民族大家庭中负责任的公民。不知道政府和执政党是否听到了人民的心声。 我想,中国的执政团队中共中央肯定是被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三自”欺骗了。为什么要这样欺骗中共中央?原来这里有各种各样的既得利益。在教会中做假冒伪善的法利赛人是多么舒服啊,既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种种政治和物质上的好处,又可以在政府那里早已登记注册的基层教会和在政府那里没有登记注册的家庭教会那里作威作福。高师宁女士说,在北京有个叫守望教会的大型知识分子教会,有800多个博士研究生聚会,他们不知道多少次主动找到宗教事务局要求登记,可是宗教事务局就是不愿意承认他们的合法地位。 有人不负责任地说,基督教的家庭教会是异端和邪教的温床;又有人说,家庭教会是中国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还有人说,异议知识分子正在对家庭教会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利用家庭教会干一件很大很大的事情。在与会的学者看来,这些观点都是似是而非的。 通过对教会史的考察,刘澎先生明确指出,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基督教是明确反对政教合一的,家庭教会并不存在人们揣测的那种受利用成政治工具的现象。 如果说家庭教会发展为异端和邪教,那是宗教事务局和“三自”非法剥夺他们宗教信仰自由的结果,而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承认的公民基本权利。我们更有基本的调查研究可以证实,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乃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六十多年来,究竟哪些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是基督教家庭教会所主导的?究竟哪个家庭教会不承认《圣经》“罗马书”第十三章耶稣基督有关“要顺服掌权者”的谆谆教导?这么多年,“三自”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是到处背诵“罗马书”第十三章,甚至希望《圣经》的其他章节最好撕掉,只留下这一章作为中国教会的行为规范。可是,党中央是否知道,一旦剥夺了家庭教会的信仰自由,以一个世俗人的眼光来看,“罗马书”第十三章究竟还有多大的教义正当性呢?可以说,越是无视家庭教会的存在,越是剥夺他们的信仰自由,异端和邪教才会发展壮大。这十多年的中国治理史足够证明,一旦涉及到民众心灵归属的问题,除非基于法治原则,那种试图以警察来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来就没有行得通的。难道有关部门居然可以忘记这个惨痛的经验教训? 让人感动的是,深受几十年如此惨痛的迫害,今天中国这几千万的基督徒,并没有因此而记恨社会与政府。反而作出了令人惊讶的举动,如在汶川大地震中他们忙于公益与慈善事业之中,他们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在乡村底层教会充当了社会稳定的基石作用。 正因为几千万的中国家庭教会也是我们这个民族国家的基本成员之一,于建嵘先生演讲结束后,一位会议主持者说了一句令人感动的话,我们中国人应该有自己的智慧来解决自己的问题。那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呢?于先生告诉我们,那就是要承认家庭教会的合法地位,让他们在“三自”体系之外合法登记注册,还要允许大型的家庭教会自办和联合创办神学院。 如果政府能够正视于先生这次家庭教会破冰之旅中所提出的诸多根本问题,找出政治智慧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建立真正的和谐中国,我想应该是这个民族社会发展的大幸。真的,我们不希望一百年后,我们的子孙指着我们鼻子说:瞧,上个世纪这个祸国殃民的鸵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