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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与基督教教会堂主对话(转载)

作为公安派出所民警来说,工作上要碰到许多意外不到的事情,有时还得运用智慧解决问题,还得与各种各样的人物打交通,这就得多学习思考才行,在工作中曾了解到民警与教会负责人对话,说是民警劝告说教会负责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这读起来很有启发,也感到有点意思。

在这儿我把它记载出来 民警:我不信教,但我尊重宗教信仰,尤其是《圣经》这本书,我以为是一本好书,它劝导“爱人如己”,值得称道。信奉耶苏基督,是光明正大的事,无需躲躲闪闪,政府要求登记,没有必要拒绝。 堂点:我们信上帝的,一切照《圣经》行事,《圣经》上没有说要我们登记,我们就不登记。
民警:《圣经》对不该做的事,明确“不可”、“不要”、“不宜”、“不能”,可就是没有一条说不要登记。 堂点:可《圣经》也没有说要我们登记。
民警:登记是政府对社会的一种管理,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理应列入社会管理,即然是管理,就意味着一定的强制性。你们口口声声以《圣经》行事,那你们可看过罗马书 13 章和提多书第 3 章,看看那上面是怎么说的? 堂点:(一顿)你说那上面是怎么说的?
民警: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上面明确要“顺服掌权者”、“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希望你去看一下。 堂点:登记怕招来麻烦。
民警:什么麻烦? 堂点:怕政府的人来教会学习文件、作报告。 民警:这个情况在哪里见到过?我只知道宪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固定的场所进行活动。而政府则规定不得在宗教场所宣传无神论。你所说的麻烦是不会出现的。 堂点:堂点一登记,弟兄们会认为信仰变味了,就不来守礼拜了。
民警:《圣经》还是那本《圣经》,基督还是那个基督,只要你爱心不变,信仰就不会变味。我再说一遍,信基督不是搞地下活动,登记纳入管理,光明正大地进行宗教活动,不是一件“喜乐”的事吗? 堂点:你的话还是可听的,让我跟其它弟兄商量一下,过几天给你们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