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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社科院研究员刘同苏牧师谈中国家庭教会登记问题

转自 lt; 基督新报 gt;

刘同苏牧师,以前是社科院研究人员, 91 年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欧美法哲学, 93 年受洗归主,后进入神学院深造。 95 年夏与妻子创建新港华人宣道会。 97 年神学院毕业后牧会,现任旧金山华人宣道会牧师,也是神学院研究员及多份福音刊物的编委。 因为多年对法律的研究,刘牧师对中国教会关于三自与家庭教会关系并信徒灵命非常关注,他不少文章在生命季刊、网络基督使团和国内家庭教会刊物等刊登。他亦以学者和专业的身份在国内演讲与中国学者交流切磋。 刘同苏牧师上周来港于九龙城浸信会布道会担任讲员。本报专访了刘牧师,谈他对国内家庭教会和三自教会的看法。 记者:在去年中国两会在海外举办圣经事工展后,海外信徒对中国的信仰环境基本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如事工展上信息一样,信仰在中国是宽松自由的,另一种认为宣传带有虚假性,信仰在中国仍不自由,您是怎么看待中国目前的信仰环境呢? 刘:我觉得都有道理,但是各有偏差,只看到一面,但现实从来不是只有一面。专制一定有,但是慢慢的在往民主化转变。我不是中庸,你说宗教管理条例违宪,我承认。你看私有权吧,下一代人生来就有私有权,我们这一代就不是, 75 年还没有, 78 年文件说了 ‘ 三分地 ‘ ,现在的法律用很长篇幅来说。这是一个深层过程,从以前没有到现在有,是一个过渡;所以要动态地看,知道从哪一面往哪一面去。宗教条例不是没有问题,但宗教活动不是没有空间。 记者: 那么您是怎么看待家庭教会的登记问题呢,是否应该登记? 刘: 现在有很大争论。一方面来说,确实法律有问题,我最近还遇到了一个教会的领袖,告知我他们去登记没有被批准。很多人说是因为三自在后面做动作。其实根本原因是在于我国的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这个已经涉及到人民权利的开放程度问题。 另一方面(我认为)家庭教会还是要独立登记。因为和三自信仰有差距,三自提的 ‘ 因爱称义 ‘ 、 ‘ 组织形式合一 ‘ 是我们不能认同的。如果我们要同意在三自注册,那么就是用同一个思想来规范我们了,你知道法律是管理人的外在权利的,但是不能规定信仰,但是现在法律涉及了这个,所以违宪。 我认为外在管理是可以接受的,比如国家要看你一个团体是否反对国家,是否侵害他人权利,像 3K 党,是否剥夺了成员的人权,像一些邪教组织,只是外在的权利我认为(家庭教会)都是愿意接受的。 也有人认为, ‘ 登记接受政府的领导,是以政府为我们的头 ‘ 。这样说呢,只能说是 ‘ 法盲 ‘ ,其实登记与以政府以为头是两码事。神在圣经里也说执政的是神所命的。还有人写信给我说不需要管理,我们那里结婚都不需要登记。我说那只能说是法制不健全,我认为基督徒在社会进步方面应该扮演一个正确的角色。 记者:您认为与两会对话合作,是否可以改变一些目前的信仰环境困难局面呢? 刘:我觉得通过和三自对话很困难,影响很小,如果在基层做的话,也许改变会更多。其实两会可说是一个官方支持的工会,当执政改变时,他们(两会)也会改变。 记者:目前国内有建议家庭教会和政府进行积极对话的声音,您是怎么看待这个建议的? 刘: 我认同这个观点。如果执政掌权者已经过了道德底线,就不需要对话,但是现在情况是社会在动态过程中,我们是断绝对话使事态恶化呢,还是促进对话从而推进民主呢?我不指望一天两天就可以解决,但是要不懈努力,要促进。 从过去专政中出来的(政府)是有问题,但是只要不超底线,就可以对话,另外我们要看到他们的转化方向。其实基督教前辈像马丁路德等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清楚的教导,我们需要去看看的。 记者:现在北京有 08 奥运,很多教会认为是一个很大的传福音机遇,您是怎么看待这次的 ‘ 奥运机遇 ‘ 呢? 刘:其实知道北京申奥通过的当天晚上,我就给生命季刊打了电话,我说一方面是机会,另一方面不要高估,因为不能吃个烤鸭就吃胖。还是要多注意些实际的工作。 记者:您之前是研究法律的,现在放弃了多年的研究在教会牧养,有没有觉得可惜,您是怎么看待的? 刘: 其实一直有人这样讲。我本来是学法律的,是在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家庭出身。有人说你为什么不做政治呢,这样不是可以做更大贡献?我觉得这里有个价值判断,你认为社会是政治决定的,你当然会做政治,你觉得是文化决定的,你会去搞文化,一个社会是被理念决定呢,还是政治,还是在人的灵性呢?那么来看去做人的灵魂问题工作是最重要的。不知道神以后怎么带领我,但是不论怎样,教会的侍奉是不会丢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