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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雅歌注释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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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32}書名與獻詞(一1)

  這卷書所採用的書名──英文跟希伯來文一樣──是取自開頭的字 s^i^r has%s%i^ri^m。頭兩個字重複使用的構造,是希伯來文表達最高級的慣用語:「在所有的歌當中,這就是那首歌」,也就是說,最好的、最美的一首。與這個相同的慣用語比較常見的用法是「至聖所」(原文「聖中之聖」)──也就是指最聖潔的地方(出二十六33~34),是會幕與聖殿最裏面的部分,包含了約櫃與施恩座。片語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也是用此法表示最高級的慣用語。英文常用的簡寫「Ct.」是來自武加大譯本之書名,Canticum Canticorum。

  有許多希伯來字可用來指不同類型的歌。s%i^r 這個字是泛指任何種類的快樂歌曲,並且是慶典時最常使用的音樂(如:賽二十四9,三十29),我們可以將之確認為毫不矯飾的、沒有伴奏的聲樂(傳十二4),雖然也經常提及某種樂器的伴奏(鼓與琴,創三十一27;摩六5;賽二十四8)。這個字經常被用來形容與不同的祭祀慶典有關的音樂,可能可以支持前面所討論之祭儀的解釋105。

  無論這書名究竟是不是原有的,它多少都表達出雅歌中美麗而深邃的意義。亞及巴拉比(歿於主後135年)撮要說:「在整個世界上,沒有一天可以匹配所羅門的歌被賜給以色列人的那一天。所有『雜集』的書卷都是聖的,但雅歌是至聖的。」106

  關係代名詞 ~@s%er 在雅歌中就只有出現在這裏107,NEB 修訂後讀作 ~a{s%i^ra^h(「我將要唱」),但沒有抄本支持這個改變,雅歌的內容顯然也沒有暗示說所羅門是雅歌的對象;德里慈(Delitzsch, p.17)註釋說:這關係子句並不意味著這是所羅門所有的歌中的「那首歌」,它毋寧是修飾開頭的整個片語:「歌中之歌」即是所羅門的。

  用來表示「所有的」介系詞的 l # 以各式各樣的方式用在希伯來文與其他古代近東語文中108。最普遍的、流行的說法是將它理解為指作者(如:詩三「作的」=「來自」大衛)109;所以雅歌這首歌一定是所羅門親筆所寫的。另一個提議是:列名的人是材料的收集者,而不是作者;這樣「萬歌之歌,即是所羅門之歌」(呂譯)可能是指所羅門所寫的歌,或獻給他的歌,或所羅門所編輯、出版的歌。然而,l # 形式可以證實還有其他可能性。在烏加列材料中保存了一些歌,是 l # 諸神(巴力等)之一的,這個主題也出現在(如:詩七十二與一二七)「交與」或「為了」伶長中。詩篇第四篇在標題中兩次使用這個字:「l # 伶長…… l # 大衛」。我們在此的提議為:它是指為著指定之個人(即:伶長)而創造的材料,或是「獻給」、或是「論及」列名之人。這可能是說明所羅門是雅歌的對象(即男主角),但見導論:「Ⅲ 所羅門{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

105 見導論:「c. 戲劇法{LinkToBook:TopicID=111,Name=c. 戲劇法}」、「a. 以雅歌為祭祀儀式{LinkToBook:TopicID=118,Name=a. 以雅歌為祭祀儀式}」。

106 Mishnah, ‘Yadayim’ 3:5。

107 見導論:「Ⅶ 雅歌的語彙{LinkToBook:TopicID=115,Name=Ⅶ. 雅歌的語彙}」;與「Ⅱ 成書日期{LinkToBook:TopicID=106,Name=Ⅱ. 成書日期}」。

108 Dahood 確認 l # 形式有四個不同的用法:1. 作介系詞,意義是「致、為、針對、來自、在、比」(III. pp.394f., 437);2. 作強調語助詞「甚至、真的、的確、徹底地」(III. pp.406f.);3. 當呼格的「(神等)啊!」(III. p.407);4. 當否定詞「不」,(II. P.xvi)。

109 參 Kidner, p.33。

Ⅰ 期待(一2~二7)

  雅歌全盤的結構顯示出主角一連串的獨白、對話與回憶,環繞著四16~五1的中心點而循環出現。在開頭這個重要的段落中,這對快樂的、興奮的伴侶輪流表達他們在戀愛中之願望、缺乏自信、鼓勵與期望。這對戀人究竟是在新婚時期回顧他們的初遇,或者實際上仍未成婚,只是在期待婚姻生活而已,這是爭論之點(見前面,導論:「Ⅷ 雅歌的結構」,首九段,原書第45~47頁{LinkToBook:TopicID=116,Name=Ⅷ. 雅歌的結構}),但朝向實現的一般過程卻是毫無疑問的。

A 佳偶第一次的請求(一2~4)

  我們所聽見的第一段話,是女孩在將她的快樂和驚喜,與她要和他分享她的愛情之願望連在一起時,對良人所作的急切懇求。

  2. RSV「願你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為這一節的代名詞作了人為的一致(參思高、現中)。和合、AV 與 NIV(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在這裏比較正確。有些釋經學者主張以第三人稱形式寫成的第一詩行110是佳偶對她朋友們的陳述(4b節);第二詩行以第二人稱陽性形式寫成,則是那些朋友們對良人的回應;這就變成需要在第3節再次改變說話的人,佳偶直接對她的良人說話。這樣一連串的改變是有可能的,但卻非常彆扭,沒有強制性的必要。由與我親嘴到「用他的口」到你的愛情,這樣的變化對我們而言似乎是彆扭的;但這樣連續改變代名詞在聖經詩歌體中卻是很普通的現象(如摩四1;彌七19;參歌四2,六6),也常見於腓尼斯人與烏加列人的詩歌中,類似的變化在蘇美人(Sumerian)的神聖婚禮經文中也很明顯。和合本與 RSV 的譯文準確地表達了這節經文的含義;德里慈把這介系詞當作是表示部分的用法,「來自他的親吻」,也就是說,這一節中說話的人只是多位接受良人親嘴的人當中的一位;但有充足的證據可支持一般的譯法「用」。

  NEB 的「一再地吻我」把它當作是加強語意的結構,正確地反映出希伯來文的含義。第二詩行你的愛情是複數形式的(AV 邊註),導致在註釋書中相當可觀的討論。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在此與一4,四10,七12都讀作「你的胸懷」;此外,七十士譯本在六11加上了相同的子句;這個譯法的根據稍微隱晦不明,但在古老的子音經文中,希伯來文的「愛情」(do^d[i^m)與希伯來文的「胸膛」(dadayi^m)都簡單地寫成 d[d[m111。複數形只有出現在民數記三十六11,箴言七18,以西結書十六8,二十三7與所羅門之歌的一2、4,四10,五cs161,與七12112。根據箴言與以西結書的上下文看來,這詞的意義顯然是帶有肉體之性愛含義的「做愛」,而不只是某種抽象觀念的「愛情」。譯作「做愛」或「愛撫」(參思高)最適合所列舉的雅歌經文。

  因,完全可以被採納為導入第二詩行的語助詞,但這個語助詞也可以譯作「真的」或「多麼的」,與形容詞連用,整個結構可以讀作「多麼優於……」113。

  更美是希伯來文的直接譯法,但 NIV「更令人歡愉」與「做愛」比較貼切;現中、NEB 的「比……香甜」配合「酒」,但若與「做愛」相連,則難以令人滿意。

  酒,雖然希伯來人群體察覺到亂飲酒和「濃酒」的危險(箴二十1,二十三31,三十一4、6),酒在舉行慶典時仍是扮演重要的角色。酒與性的密切關係,很容易可以證實(見分題研究:「酒{LinkToBook:TopicID=130,Name=酒}」)。

  3. 用橄欖油為不同的化粧香水打底,在古代近東極為普遍。

  開始這節經文的介系詞 l # 給所有譯經者帶來困擾。它可能應該看作是與第2節最後一個子句平行,ki 擔負雙重的責任,所以這裏是接續那裏所表達的思想:「……比你的香膏之馨香更美」。另一方面,其效果可能是加強語意的:「真的,你的膏油的香味令人愉悅」。德里慈認為名詞 re^h]a 的意義是「聞起來的感覺」,提議譯作「你的膏油聞起來極香甜」;但 re^h]a 的這種意義在聖經希伯來文或其同源語文中得不到證實。

  和合本與 RSV 的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是根據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把這單元中間的字當作是動詞形式,意義為「倒出來」或「澄清」(方法是從容器倒到另一個容器,把渣滓除掉,參耶四十八11)。然而,這個希伯來字的意義並不確定。彭馬文根據烏加列文平行句提議:這詞是形容一種昂貴而稀少的化粧用油114。

  名在歌中就只出現這一次,在這段上下文中,是廣義的用法,指人真實的個性。

  良人的整個人格如此具有吸引力,以致除了佳偶之外其他人也受他吸引。眾童女(現中「女孩子」)是適婚年齡的未婚年輕女孩,這個字本身的意義未必是「童女」(即沒有性經驗的),但在婚前保守性純潔,顯然是舊約聖經普遍的立場(參申二十二13~29),每一個「童女」(`alma{h)都被假設是處女、是貞潔的,除非被證實為不是如此115。雅歌另外只有一次使用這個字,是在六8,「童女」是與「王后……妃嬪」有別的另一?人。

  愛,熱烈之情感的對象是一個人,而不是一件事物(見分題研究:「愛{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

  4. 開頭的詩行扼要敘述雅歌開始時的熱切懇求。在舊約聖經另外兩個地方(耶三十一3;何十一4),用這個動詞來形容將佳偶牽引至良人身邊的愛情力量。然而,現在這懇求又變成祈求句,「我們快跑吧!」(呂譯、NIV;參現中)。

  王帶我進了內室。NEB 使用呼格:「君王啊!請攜我入你的內室!」(參思高),是根據敘利亞譯本和西瑪庫(Symmachus)的希臘文翻譯。馬所拉經文與其他譯本則是用第三人稱代名詞的敘述句。

  內室(注意這裏用的是複數)通常是指隱密的房間。在三4,按上下文,這個字的意義為「寢室」,但那不一定永遠就是它的意思(參撒下十三10;珥二16)。隱私性是這裏的重要因素──遠離那些想要窺視最神聖事物之人的眼目。

  我們必……歡喜快樂(NIV「我們……歡喜快樂」,參現中)。舊約聖經的作者經常將這兩個字連用,為了祂的拯救(無論是應許的或已實現的)大聲叫喊讚美耶和華。它們也可以個別地或一起地從來自烏加列之祭祀經文得著證實。它們是用在接獲好消息、需要適當的慶祝場合中116。在雅歌這裏,良人是歡樂的對象。

  因你(陽性單數字,指良人)也可以譯作「與你一起」,也就是說:他的喜樂也就是她們的喜樂(參羅十二15)。

  在解釋雅歌的不同戲劇理論(見導論:「c. 戲劇法{LinkToBook:TopicID=111,Name=c. 戲劇法}」、「Ⅷ 雅歌的結構」的末段{LinkToBook:TopicID=116,Name=Ⅷ. 雅歌的結構})中,這一小段是個關鍵。這是雅歌中使用王這個字的五個地方之一(一4、12,三9、11,七5)。那些主張雅歌有三個主要人物──佳偶、良人與所羅門王──的人,認為這一小段是懇求良人趕快救她脫離君王,這時君王已經(違反她的意志)將她帶入他的寢室了。如果在這首詩中只有兩個人物(所羅門與他的新婦),這就是她的自白:婚禮中的洞房已經近了;然而,這樣的觀點有其困難,就是這裏將第一詩行的祈使句變成第三人稱。這句話可以恰當地譯作「即使王將要帶我進入他的內室……」〔伊斯拉(Ibn Ezra,1084?~1164)即如此譯,為德里慈與哥笛斯所採用〕。這個譯法要求說話的人必須就此一條件句作出結論,所以導入「我仍然要因你而歡喜快樂」(伊斯拉)。然而,下面這首雙行詩的形式都是複數的:我們必……歡喜;德里慈在解決這個問題時,將整個第一小段都指名為歸給那些正在稱讚所羅門的耶路撒冷女子,在這種情形下,佳偶的話是以第5節開始的。NIV是以內室片語結束了佳偶的發言,將我們……歡喜歸於朋友們。就像我們在前面第2節的註釋中說過的,明顯類似之不一致的代名詞變化雖然在古代近東諸歌中比較普遍,但卻沒有一個解決方式是完全令人滿意的117。最好的解釋或許是:這些話是從女孩口中聽見的,如果她正在表達自己對良人最深的感受,那他們兩人(我們)將會發現他們的福樂不是因為王,而是因你(陽性單數)──良人。

  我們要稱讚(NIV「讚美」;AV「記念」)。AV 反映出動詞字根的意義,這裏的含義是「記念」;拉比學者伊本,亞那(Ibn Janah,約主後1025?年)將這動詞解釋為「吸入」(如:祭物的香氣,利二十四7;詩二十3),這解法為哥笛斯與彭馬文採用,所以這片語的含義有點像是「我們必接受你的做愛為比酒更美」。

  你的愛情,參第2節;七十士譯本在這裏也是讀作「胸懷」。

  美酒,參第2節與分題研究:「酒{LinkToBook:TopicID=130,Name=酒}」。

  是理所當然的。古代譯本與英文譯本的差異指出一個問題。AV「正直人」是依據七十士譯本。馬所拉經文(me^s%a{i^m)用詞在雅歌其他地方只有用在七9,意思是平坦的或筆直的(相同的字用在以賽亞書四十3「在沙漠地修平」;馬太福音三3與路加福音三4根據七十士譯本)。NEB「勝過任何一首歌」,是修訂原文,讀作 mis%s%iri^m「來自歌」(參一1);這個改變沒有抄本的支持,但它的確製造了一個極具吸引力,與前一詩行平行的讀法。有幾位拉比作家將它譯作「因為你的男子氣概,她們的確愛上你了」,暗示其基本意義是性能力118。整體而言,和合本、RSV 與 NIV 把這句話的意義掌握得相當好。

  他們愛你,見分題研究:「愛{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

110 學者們對於希伯來人和其他古代近東詩歌體平行部分的名稱看法不一。許多歐陸學者使用 ‘stich’(或 ‘stichos’),’distich’ 或 ‘hemistich’,分別指行、雙行與半行。另一些人則用 ‘couplet’ 指兩行的單元,但它所產生的問題是稱一行為 half-couplet 或類似的名稱,稱三行的單元為 triplet。在這本註釋書中,我將會使用奧伯萊的用辭:單行是一個詩行(colon),兩行的單元是雙行詩(bicolon),三行的單元是三行詩(tricolon)。

111 進一步的討論見 Pope, pp.298f.

112 關於單數形式的查驗,以及民數記三十六11複數形式的用法,見前面,分題研究:「良人(佳偶){LinkToBook:TopicID=129,Name=良人(佳偶)}」。

113 相同的配對出現在詩篇六十三4,八十四11,一四七1,帶有相同的意思;見 Dahood I, p.197,有關詩篇三十二10之註釋的討論。

114 Pope, p.300,論 U. T. 145:20.

115 至於進一步的討論,見 R. D. Wilson, ‘The Meaning of `almah (A. V. “virgin”) in Is. vii. 14′, PTR 24, 1926, p.316; C. Gordon, ‘~almah in Isaiah 7:14’, JBR 21, 1953, p.106; 與 J. A. Motyer, ‘Context and Content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Isaiah 7:14’, TB 21, 1970, pp.118-125.

116 如:詩篇十六9,四十八11,九十六11。

117 關於新婦使用複數代名詞形容她自己的例子,見 Kramer, pp.92, 99.

118 Gordis, p.79。關於這些選擇較充分的討論,見 Pope, pp.304-307;Gordis, pp.78f,;Delitzsch, pp.23f.

B 女孩靦腆的不安(一5~7)

  第4節的困難使我們無法完全肯定那時是誰在說話,但到了第5節,這個疑慮就消失了。佳偶最初是對她的女伴們說話(5~6節),表達出對自己會否被良人想望缺乏自信;然後轉而向她的良人說話(7節),表明她害怕被山上的牧羊人當成是個流浪的妓女。這樣衝突的情緒是許多人都曾有過的經驗。

  5. 在雅歌中有幾次(一5、6,二1、5,五2、5、6、8,六3,七10,八10)是使用獨立的、強調的代名詞「我」,而不是用比較常見的動詞字尾,而且在每個地方使用它的都是女孩子。NIV 捕捉了原來輕快活潑的調子:黝黑如我。

  RSV「非常黑」(和合、JB、AV、ASV 的黑比較正確;呂譯、現中、Lehrman「黝黑」;希伯來文 s%a^h]o^r)。這個特別的形式在舊約聖經中只用了六次(利十三31、37;亞六2、6;與歌一5,五11)。這個字在此處的上下文中是誇張的用法:太陽的曝曬使人變得「黝黑」,而不是「黑」,雖然雅歌五11的明喻說明這個字的意思是「黑得發亮」。有些學者提議將這個字的母音重新標註為 s%ah]ar,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較普遍,意思是「晨曦」(參,歌六10;賽十四12)119。這個讀法,連同第5節末了提議對所羅門作重新標註母音,使達戶(M. Dahood)提議說:作者可能是隱約提到來自烏加列的迦南人神話,關於「黎明與黃昏之神的誕生」;至少這兩個神祇的名字字根跟這裏所用的一樣。

  卻是秀美,和合、呂譯、現中、RSV、AV、ASV(JB、NIV「可愛」)。連接詞可有不同的譯法:「而且」、「但卻」、「然而」,所以從並列的詞句得到不同的含義。上下文似乎要求一個對比,「然而」或卻是最為合適。下文(6節)清楚說明女孩子不是黑人血統的,只不過是被曝曬成非常黑而已。在膚色上,她比她的同伴更黑,但她的美麗卻是耀人眼目的120。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這群閨女〔「童女」(?),參第3節〕,在二7,三5、10~11,五8、16,八4再次出現。只有女孩才向她們說話(除非六9也是指這群人),通常帶有某種勸勉或請求。大多數釋經學者都將雅歌中所有複數形的言論歸於這些女人。那些採用祭祀法或戲劇法解釋雅歌的人,認為她們像一種希臘合唱團,她們的出現是作為佳偶的陪襯,並且藉著發出修辭疑問句,或是對主角之間的情節作出解釋,以促進劇情的發展。埃及人「荷魯斯神話」(Myth of Horus,見前面,註38{LinkToBook:TopicID=111,Name=c. 戲劇法})以及埃及人的一些情歌(如:來自都林文集的「果園的歌」,Simpson,nos. 28~30,pp.312~314)中的合唱團也扮演類似的角色。另一些釋經學者則認為她們是婚禮派對中的女性出席者或君王閨房裏的女人。經文本身並沒有說明她們的身分,只有提出她們與耶路撒冷城的關聯。在舊約聖經中,「兒子」或「女兒」這詞經常不是以關係的含義來理解的,而是指明特徵(如:撒母耳記上十四52「有能力之子」=「有能力的人」)。如果這是這裏的語法,那麼這些一定是流露出城市女孩特色的女人。

  基達的帳棚,NIV 在這裏加上黑的,為要將這一詩行與第5節第一詩行結合得更為緊密。在嚴謹的地理含義上,基達是指大馬色東南方的區域,然後是指住在該地區的遊牧民族。然而,一般說來,這個字泛指任何貝都英人(Bedouin),他們的帳棚普遍是以黑山羊毛編成的,在沙漠邊緣是常見的景象。

  幔子,和合、呂譯、RSV、AV(JB「大帳棚」,參思高;現中、NIV、NEB「帳幔」)。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用了四十八次,有四十一次是與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建造的會幕有關。在出埃及記二十六章與三十六章,摩西受命製造一系列的「幔子」,有些用細麻布,有些用動物的毛,以它們來建造一座建築物,作為以色列人敬拜與獻祭的中心。這些「幔子」有其特殊的尺寸,指定要掛在會幕可搬叩目蚣苌稀km然並非明顯出自摩西五經中的這些經文,但根據許多的詩歌平行句看來,這詞語其實是帳棚的同義詞(參,賽五十四2;耶四20,十20,四十九29,尤其是哈三7)。許多釋經學者認為這裏所指的是所羅門王宮中美麗的簾子,用來與遊牧民族粗糙的帳棚成對比。如果這是正確的,就與本節的第一部分有個有趣的平行:黑/基達;可愛的/所羅門的簾子。

  所羅門,見前面,導論:「Ⅲ 所羅門{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思高的「撒耳瑪」(NEB Shalmah, JB Salmah)將這個字讀作南方沙漠一個民族的名字,這民族大約在主前第五世紀之前住在彼特拉(Petra)附近;有許多釋經學者依從這個提議,雖然這樣的確認並沒有肯定的證據。

  6. 「不要……盯著」(呂譯、RSV;NIV「瞪眼看」;和合本:輕看,參現中)。這裏的結構(為七十士譯本所採用)也可以譯作「別再瞪眼看」。動詞並未暗示出厭惡或嫉妒──只不過是興趣罷了。「黝黑」(呂譯、RSV;和合本未譯;希伯來文 s%#h]arh]o{r)在舊約聖經中只有出現在這裏,大部分權威人士都將它等同於一5,與 s%a{h]or 相關的字。她的皮膚呈黑色,原因在於她因著戶外活動而曝露在烈日之下。這裏所暗示的女孩之缺乏自信與她的自我鄙視是沒有根據的。雅歌經常描述她醒目的美麗。

  提及她兄弟的角色(「我母親的兒子」,思高),以及雅歌中無論何處都沒有提及父親,暗示著父親已經死了,兄弟們在家庭中盡領導的職責(參,歌八8~9;創三十四25~31)。這樣的背景可以說明雅歌原初的編成與一場特殊的婚禮有關,而不是為了某個一般性的祭祀慶典。兄弟們為何會發怒呢?經文中並未說明理由。這裏使用了一個雙關語,因為動詞字根的意義是「變熱,焚燒」,太陽的熱與兄弟的熱顯然極為類似。他們吩咐她進葡萄園去,她被迫照顧並護守葡萄樹。她奉命去照料的葡萄園與她自己那受到忽略cs9的葡萄園(強調用法的結構,參八12)成為對比,產生一些解釋上的問題。直截了當照字面翻譯說明她花費她的歲月來照料家庭的葡萄園,卻忽略了她自己的葡萄園。但即使假設她擁有自己土地的所有權,她的財產豈不也是家庭產業的一部分嗎?這一詩行似乎繼續使用另一個雙關語,我自己的葡萄園顯然隱喻她自己的風采,當她忙著去盡其他被迫擔負的職責時,卻忽略了這一點。符斯特(W. J. Fuerst)提議說這是一種灰姑娘的故事121。

  7. 從眾女子變到良人,以及從照顧葡萄園變到牧放羊?平行。她的請求是直接向良人(我心所愛的阿)發出的,是要幫助她很快就可找著他,而不需去他的同伴當中找很久才找到。「我心」這語句包括生命的全部以及個人的人格,涉及愛人的對被愛者的(參,創三十四2~4)、人對所嗜好之食物(彌七1)或財產(申十四26)等的強烈欲望,但總是清楚地強調一個人自己的選擇(參申二十一14;耶三十四16)122。

  這個問題以兩個平行子句來完成,兩個都是以 ~e^k[a^h 來引入,這裏把這個疑問語助詞譯作在何處,但它一般的意思是「如何」或「什麼」(參哀一1,二1,四1~2等)。見雅歌五2。

  AV 與 ASV 正確地指明這兩處的羊(thy flock 與 it)在希伯來經文中是沒有的,只不過是暗示的含義。既然馬所拉經文中兩個動詞都沒有指明受詞,她可能是在對良人自己說話。希伯來文 ra{`ah(「照顧」;和合本:牧,RSV pasture 與 NIV graze 意同)用來指不同類別的家畜,但也用在寓意上指人,也就是監督國家的領袖,或在學術或牧養環境中的教師。相同的字根與其衍生詞的意義是「結交」、或「朋友、同伴」。第二個字根cs16 ra{bas](使……歇臥)在舊約聖經中比較少見,通常是指家畜躺下來休息;但在約伯記十一19;以賽亞書十四30;以西結書三十四14~15;西番雅書二7,三13,尤其是詩篇二十三2(與雅歌這裏所用的相同的動詞形式),所有這些經文都是把這個動詞用在人身上,而不是動物身上。

  晌午,在世界上的熱帶地區與亞熱帶地區──包括古代與現代的巴勒斯坦在內──日正當中時的悶熱迫使人和動物必須到蔭涼地方去休息。注意它與雅歌其他地方之黎明與黃昏的涼爽(二17,四6,五2,七12)成對比。

  何必,RSV「為什麼」,NEB、JB「免得我」(參思高),是根據 LXX me{pote「恐怕」。否定含義比較適合下面的子句,女孩想要避免受到中傷,讓人以為她是在牧羊人當中流蕩的妓女。

  蒙著臉的人,和合、NIV(AV 邊註, ASV, Pope, Lehrman 也都類似),依從馬所拉經文 `t]yh 與七十士譯本 periballo{。這是雅歌中唯一一次使用這個動詞,雖然它在舊約聖經其他地方大約使用了十六次,其意義總是指遮蓋或蒙上帕子(如:撒上二十八14;利十三45;彌三7)。呂譯、思高、現中、RSV、JB、AV 依據武加大譯本、西瑪庫與俟利亞譯本,修訂後讀作 t]`yh(即把頭兩個子音調換過來)「流浪徘徊的女郎」。NEB 以字根 `a{t]ah 的意義為「拾起、用手抓」,將這句話的意思解釋成「抓起外袍上的蝨子」(參,賽二十二17;耶四十三12),也就是說:在午睡時間梳洗自己123。這些譯法全都沒有改進馬所拉經文所描繪的圖畫:蒙臉的祭典妓女在牧羊人當中拉客交易(參,創三十八14~23,尤其是第15節)──這是這女孩想要付一切代價去避免的暗示。

119 如:Delitzsch, p.24;Dahood I, p.55.

120 關於這個主題一個範圍廣大的摘要,以及論及許多「黑聖母像」(Black Madonnas)的引句和論述,見 Pope, pp.307-318。至於對 Pope 在該處之提議的批判,見 J. M. Sasson, ‘On M. M. Pope’s Song of Songs’, Maarav 1,1979, pp.177-196. C. J. Exum, ‘Assertive ~al in Canticles 1:6?, Bib. 62, 1981, pp.416-419主張在第6節沒有否定詞。

121 Fuerst, p.171。進一步見分題研究:「e. 園子為性愛的表徵{LinkToBook:TopicID=127,Name=e. 以園子為性愛的表徵}」。

122 至於以 nep{es% 為「貧窮人」的廣泛討論,見 Wolff, pp.10-25.

123 對這個提議進一步的討論,見 G. R. Driver, ‘Lice in the Old Testament’, PEQ106, 1974, pp.159f.

C 良人溫柔的鼓勵(一8~11)

  針對她所表示的恐懼,良人的回答是再次向她保證她是多麼美麗且令人想望。一般都同意:第9~10節是良人所說的話,但第8與11節是不是他所說的呢?就眾說紛紜了。許多釋經學者依從 RSV 與 JB,將第8節歸屬於朋友們;The Living Bible 依據古代拉比模式,將該節歸於女孩。NEB 將第11節歸屬於朋友們。

  8. NEB「如果你自己不知道」,最能反映出開頭子句的希伯來文含義。這裏變成陰性形式,說明其發言人與第7節的不同;但就如前面提起過的,至於誰是這裏的發言人,可就有點令人困惑了。上下文似乎必須以良人為說話的人(七十士譯本即是如此)。知道這個在舊約聖經中很普遍的動詞,雅歌中就只有出現在這裏和六12。它經常被用作性交的委婉說法(如:創四1等),但在雅歌這兩個地方,則是呈現出普通的意義。

  「最美麗的女子啊!」,現中、NIV(AV、RSV、NEB「最清秀」;JB 正確地強調呼格的含義「哦!最可愛的啊!」)。對女孩在第5~6節所表現的自卑,良人的反應是給予最高的讚美,「最美麗的」;在雅歌其他地方使用這個片語的就只有五9與六1,乃是耶路撒冷的眾女子描寫女孩的美麗;照此看來,這一節可能也是出自她們口中。但比較有可能的是:在第五與第六章中,眾女子是採用良人在此所說的話,用這些話來嘲弄她。雖然雅歌中只有這三次使用這個最高級的片語,女孩的美麗卻一直都是良人的主題,開始是在一5,然後在二10、13,四1、7、10,五9,六1、4、10(?),七1(希伯來文七2)、6(希伯來文7),他都稱讚她的美麗。雅歌中只有一次(一16)把這個字用在女孩以外的人身上,她在那裏回應她良人的話,以這讚詞來回敬他。

  這節經文剩下的部分隱晦不明。雖然一般的觀念很清楚,這段經文明確的含義卻是語焉不詳。所用的字全都是舊約聖經中常見的,句法也很正常,但含義卻是棘手的。乍看之下,它似乎是指:良人是在指示她只要跟從羊?的腳蹤,直到找著他,當他們倆人享受彼此的陪伴時,她可以在那裏放她自己的羊?。但女孩在第7節所表達的關注是:她不要遇上那個過程,免得她的使命受人誤解。使爭端點益形複雜的事實是:在這裏譯作腳蹤(思高、AV「足跡」)、在別處譯作「腳跟」或「蹄」(如:創三15,四十九17等)的這個希伯來字,有時候也用作生殖器的委婉說法(如:耶十三22),而且山羊羔(思高、AV 作「小羊」)是性愛的象徵,是獻給祭典妓女(參創三十八17)或君王(參,王上十六20)合適的祭物。

  牧人帳棚同樣可能有祭祀或王室的含義。譯作帳棚的這個字就是出埃及記與利未記中用來指會幕的那一個。事實上,舊約聖經使用這個字時,有五分之三是在這種背景下。以君王作為以色列之牧人的主題,在舊約聖經中也很普遍(如亞十1~3,十三7;參,賽四十11;太二十六31),所以這段經文也經常被人從這個角度來理解。那些認為雅歌存著祭祀儀式或所羅門關聯的人,在此為他們的那些觀點找到一些支持124。然而,想要了解這節經文,而把這些觀念推測得太遠,乃是不智的。

  9. 在許多文化中,動物的名字常被作為親暱的表示;我們在雅歌中將會看見幾次,這裏是第一次。這個比擬自然必須理解為稱讚的,因為她的美麗乃是這個段落的中心主題。比所著重的,總是傳達出心智上的形象;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從未用來指物質,以一樣東西看起來像是另一樣東西。

  這節經文也標示出我的佳偶(呂譯「愛侶」;現中「愛人」;思高「愛卿」;RSV「吾愛」;NIV「我心愛的」;NEB「我最親愛的」)這個詞語的第一次使用;它在雅歌中出現九次,總是出自良人的口,並且經常與明確陳述她的美麗連在一起125。動詞字根的中心意義是保護、眷顧或照料,同時強調伴隨這個責任的快樂與喜悅。再者,就像前面說過的126,行動比言詞重要,友誼和同伴的概念、與表達出保護她幸福的關切是連在一起的。注意這裏與第6節中兄弟們的態度之對比。

  比擬作法老車上套的「牝馬」(現中、思高)是不當的翻譯與解釋。在古代近東,埃及人的馬匹是最令人羨慕的血統,王室的戰馬當然更是上上之選。但這節經文原文的意義經常被人忽略。彭馬文正確地注意到127,古代埃及,在主前兩千年的中期之後,牝馬從未用來拖車;無論是戰事或王室其他的交通工具,標準的是成對搭配的種馬;然而這裏的原文是用陰性單數的「牝馬」。與車連用的介系詞更好譯作「在……當中」(參現中),而不是當所有格。這些因素提示出這裏的比擬是要加強女孩子的吸引力。把一匹牝馬解開,放在王室的種馬中,會產生激烈的興奮。這是性吸引力的高潮!參三10,六2。

  10. 戰車馬匹的砝K精心以寶石、貴重的金屬、羽毛,和多色的皮革與布料來裝飾128。良人以這種裝飾:美的形象轉比他的佳偶。她臉部(兩?)由於周圍的「裝飾物」(呂譯、RSV)而益形美麗。這些裝飾明確的性質並不清楚。和合、NEB 與 ASV 譯作髮辮,現中作「兩鬢的頭髮」,思高、NIV 讀作「耳環」,而其他譯本則是比較一般性的「寶石」與「裝飾物」。如此翻譯的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只有出現五次──這裏和下一節,歷代志上十七17,以斯帖記二12、15。字根的意義是「一個人輪班的時間」,像在以斯帖記中一樣,她按次序進去見王,突顯出她蒙揀選接續瓦實提為后的高潮。歷代志的經文也暗示出「將來的動向」。在此處的上下文中,「轉彎處」可以指蓋住她面頰、編得很好看的髮辮(就如馬匹的鬃毛有時也會被編織成裝飾性的式樣一樣)129,或是指遮蓋她臉部、精心編織而成之流行的鑲寶石的裝飾品(像砝K蓋住馬匹的兩腮一樣)。她的頸項也是這樣以珠串來裝飾。

  11. 這裏變成第一人稱複數,有些人認為是暗示出這節經文乃是女子們所說的,但大部分譯經者與釋經者皆將它包括在良人的話語中(見前面一4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4,Name=A. 佳偶第一次的請求(一2~4)})。譯成「裝飾物」(呂譯、RSV)的正是前面第10節所用的那個字,但這些是特別為她而設計的,以金銀製成,或許以寶石或小玻璃珠來裝飾。最後這兩節的著重點不在裝飾品的吸引力(儘管它們極其華麗),而是在於這些裝飾品加添女孩自然美的方式。

124 另外的資料,參 Pope, pp.333-336,以及前面導論:「Ⅲ 所羅門{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a. 以雅歌為祭祀儀式{LinkToBook:TopicID=118,Name=a. 以雅歌為祭祀儀式}」。

125 有六處經文將這兩個結合起來:雅歌一15,二10、13,四1、7,六4;此外,這個字還用在一9,二2與五2,在這幾處經文中,是以明喻來描寫她的美麗。

126 見分題研究:「愛{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第八至十段,第68頁。

127 Pope, pp.338f.

128 例證見 Yadin 1, pp.192-195, 200, 212-216.

129 見 Yadin, p.195.

D 佳偶的獨白(一12~14)

  在一段狂喜的獨白中,女孩以三個性愛的明喻回應她良人的讚美。

  12. 這是雅歌中第二次提及王的經文130。那些認為雅歌中有兩個男主角的釋經學者,將王與良人區分開來,但根據第12~16節的結構(包括人稱代名詞的用法),比較有可能的是:第12節的王與第13~14節的良人乃是同一個人。這並未要求良人一定得具有王室的血統,因為就像前面已經提過的,這個名銜可以用來指任何一位新郎;見分題研究:「愛{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

  這節經文的背景,通常被理解為王室的宴會,王正坐席(和合、呂譯、思高、現中、AV、ASV、NIV)。然而,經文中絲毫沒有暗示除王以外有任何人在場。JB 作「王在他自己的房間裏面歇息」,NEB(與 RSV)則作「(躺)在他的榻上」,反映出七十士譯本的 anaklino{,以及波斯人/希臘人/羅馬人在正式宴會時斜臥在榻上的習俗。然而,在被擄之前的時期,這個習俗似乎並沒有用在以色列人之中131。所用之希伯來字根的意義為「圍繞」,在這裏或許最好是理解成「在他自己周圍的環境中」。範圍較廣的上下文結合了寢室的主題(一4、16~17)與宴會的主題(二1~5),這個譯法保留了原文模糊不清的含義132。

  為了加強她回應的性愛色彩,她提及三種不同的香料:哪噠香膏(和合、呂譯、RSV、JB)或「甘松」(AV、ASV、NEB,就是「純哪噠香膏」),或只是「香水」(現中、NIV),是種非常昂貴的香水/香膏,取自印度喜瑪拉雅山區土生土長的一種植物。由於非常稀少,所以就非常有價值,使得這種異國風味的香料成為非常重要的媚藥。

  13. 沒藥是從南亞拉伯的一種樹收集而來的樹脂膠。至少早自烏加列時期(主前十七至十四世紀),它在迦南地就被當作香料來使用。沒藥是會幕中所用之聖膏油一個主要的成分(出三十23~33),傳統上也與死亡和死後塗上香料的防腐過程有關(參,太二11;可十五23;約十九39)。在液體狀態下,它是像哪噠香膏一樣裝在小瓶子裏;但也有以固體狀態來使用的,這時可以將它裝在小布袋或香袋中,貼身配戴。埃及人的「琴師之歌」,提到將沒藥放在頭上當作歡喜的記號。沒藥與脂油混合起來,作成圓錐形,放在客人的頭上。當脂油因著身體的熱度而溶化時,沒藥與膏油的芳香就會充溢在房間裏面。

  AV「終夜躺在」(參歌七11)正確地譯出主要動詞的含義(參呂譯)。

  14. 鳳仙花(AV Camphire,邊註「綠柏」)是巴勒斯坦常見的灌木。將其葉壓碎後就產生光亮的橘紅色到黃色的染液,經常用來染頭髮或指甲。然而,女孩在此所提及的是來自農作物之芬香的花;參七11。

  她十之八九並非真的擁有上述幾樣當中的任何一樣;它們毋寧是一些明喻,用以表達她對她良人的甜美感受。

  蒼翠繁茂的綠洲隱基底(野山羊之地)約在死海西岸的半路上,有千年之久都是令旅客愉悅之地。葡萄園包括葡萄在內,但並非僅限於葡萄,那裏長著各式各樣熱帶的與亞熱帶的植物。在歷史上,這個地區主要的農作物是奇異的香料與植物,用以製造化粧品與香水。就如雅歌一9法老的馬匹是最好的一樣,這裏也是如此,來自隱基底的產品乃是上上之選。女孩以她所知最佳的詞語來回敬她良人的稱讚。

130 參一4的註解{LinkToBook:TopicID=134,Name=A. 佳偶第一次的請求(一2~4)},以及導論:「Ⅲ 所羅門{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

131 見Delitzsch, p.36. M. Dahood, ‘Eblaite and Biblical Hebrew’, CBQ 44, 1982, p.12,根據 Eblaite 的 ma-za-bu,提議說希伯來文 mesab(「桌子」或「榻」)的意義為「毛製的圓墊子」。

132 Pope, pp.347f. 提及列王紀下二十三5~11,這個字在該處與耶路撒冷「周圍」異教徒的丘壇連在一起,生殖儀式與祭祀的淫亂就在那裏進行。雅歌中可能有「性」的暗示。

E 戀人們的戲謔(一15~二2)

  這五節經文是兩人之間快速交替的戲謔,引入女孩在二3~13的獨白。

  15. 良人再次稱讚他的女孩的美麗,從第9節取用了稱呼我的佳偶(NIV「我心愛的」)與動物的比擬來強調它。RSV、NIV、JB 直譯作「你的眼是鴿子」(參呂譯)。在雅歌中有許多類似的直接比擬(如:五13~15,七2~3)。這明喻精確的論點含糊不清,這比喻最有可能的是指帶有虹色閃光的深煙灰色,美麗的眼睛是女人完美的印記(參,拉結與利亞,創二十九17),拉比的傳統將美麗的眼睛等同於美麗的人格。參二12{LinkToBook:TopicID=142,Name=B. 他第一次的請求(二10~13)}、14{LinkToBook:TopicID=143,Name=C. 良人的求情(二14~15)}。

  16. 除了性別的改變之外,開頭的話語完全是上一節的重複使用。甚美麗(思高、現中、NIV「多麼英俊」),這個字在雅歌中出現十四次,但只有這一次是陽性形式直接對良人(do^d[i^)說的133。這節經文其他四個希伯來字在雅歌中都只有出現在這裏,雖然它們也出現在舊約聖經其他地方。

  呂譯、RSV「真可愛」捕捉了語助詞的強調力量,比其他譯本要好,後者只把語助詞當作是連接用法。和合、呂譯、思高、現中、RSV 的可愛,AV、ASV、NEB 的「可喜悅」,JB 的「非常快樂的」,或 NIV 的「迷人的」全都是可能的譯法。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只有出現十次,大部分在詩篇與箴言,但也在撒母耳記下一23與二十三1,兩處都是大衛的歌。

  NEB 將最後一行放入第17節,歸屬於良人,但除了變成複數形式之外,並無不得不如此作的理由。她作這個改變,就跟他作是同樣合理的──除非女孩子被看為不應該用這些詞句去思想。床或榻同樣表達出其意義來(中文譯本皆將兩字合在一起作床榻),這字是幾個如此譯的希伯來字之一。這個字經常暗示某種煞費心機或精心佈置的床,可能是用天篷遮蓋,或以屏風隔開,飾以雕刻的窗格,不是平放地上的簡單的鄉下草褥墊134。這個床被形容為「綠色的」(和合本、現中:青草;NIV「翠綠的」;參呂譯「繁茂青?」,思高「青綠的草地」),但這個字並非經常被用來指獨特的顏色,而是指一棵活著的、枝葉繁茂的樹木。NEB「以枝條遮蔭」是很好的改寫──他們愛床的天篷是園裏樹木多葉的枝條。

  17. 良人再次援引他佳偶的提示,並接續她的圖像。譯成椽子的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只有出現在這裏,所以其意義難以確定;「窗格」、「壁板」、「承霤(屋簷)」、或「天花板」(現中)都曾被提議過;但它與第一行的棟梁平行的,似乎必須是條椽子一類的東西。木頭在古代迦南極為少見,除非是在最奢華的殿宇或王宮,否則不會用作牆壁的建材。在列王紀上七1~8,所羅門鑲嵌窗格的王宮被等同於利巴嫩林宮。

  這裏所提及的兩種樹木未能肯定地確認。傳統上,~erez 是「利巴嫩的香柏樹」,一種帶有許多旋繞的主幹與枝條的美麗樹木。第二種樹木──b#ro^t(和合、現中、RSV:松樹;AV、ASV、NEB、NIV「樅樹」;JB「絲柏」;呂譯、思高「扁柏」)或許是腓尼基人的杜松樹。

  如果這節經文是在形容房屋實際的結構,它一定是棟比較小的房屋;但所有譯本全都忽略的一個點是:房屋這個字是複數式的「我們的房屋」(參,呂譯、思高)。在閃族語文(包括希伯來文在內)中,複數形式的字經常用作單數的含義,這裏可能也是這樣;但如果以園子為相愛之處的圖畫是正確的,就毫無理由忽略複數的形式。這一對伴侶做愛的地方,並未局限於堅固牆之後,關上門的隱密內室──他們使用他們所佈置的、有許多陰涼樹蔭的整個花園。──《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