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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妻制遇到了传教士

多妻制遇到了传教士

梁发芾《中国经济时报》专栏(2009,7,3)

西方传教士在中国明朝后期就到了中国,进行他们所谓的神圣的传教事业。在中国,传教士的事业遇到了两方面的挑战,以致在中国,皈依基督教的人是异乎寻常地少,发展新的信徒相当难。

两个挑战,一是中国人祭祀孔子和祖先,二是中国的多妻制。对于第一个挑战,传教士基本上采取默认态度,虽然罗马教廷并不认可;而对于中国士绅普遍的多妻制,传教士却毫不相让。可以说,一方面,是中国的多妻制如同一道高墙,阻挡了西方宗教对中国的渗透,家有多妻的中国人不愿也无法皈依基督教;但是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传教士的呼吁批评,如同涓涓流水,终于腐蚀了中国多妻制的墙脚。多妻制终于在中国崩溃,传教士居功至伟。

中国的多妻制,严格来说应该叫做“一夫一妻加妾”制,借用一种曾经十分流行的语式,是以一夫一妻为主的,以纳妾制为辅或者以纳妾制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婚姻制度。一个男人只能拥有一个合法的妻子,但是,他可以拥有与自己身份相同的数目不等的妾,组成一个多女共夫的家庭。

按照中国古代的规定,任何男人纳妾的数量不能超过皇帝妃子的数量,这是等级制社会不言而喻的事情。皇帝可以娶121个女子,如果一个是正宫皇后的话,另外的120个应该就是妾,虽然皇帝的妾并不叫妾,而是叫做什么贵妃、婕妤之类。皇帝以下,人们纳妾的数量随他的地位递减,读书而未做官的士,只能拥有一妻一妾。一般情况下,老百姓是不能纳妾的,元朝的法令明确禁止老百姓纳妾娶小。这种规定,并不一定是考虑到人人纳妾,势必使得女性集中到达官贵人家中,很多人因此不可能娶到老婆,根本的原因是,如果老百姓都娶小老婆,则社会等级秩序、上下尊卑、纲常伦理、上流特权等都无法维持。

虽然古代制度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人可以纳妾的数量,但是,作为最高道德模范的皇帝本身就不遵守这种规定,其妻妾数量经常是严重超编的,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人的皇帝在历史上绝不少见,有些皇帝如晋武帝据说有10万人的庞大后宫队伍。这么多的后宫佳丽,虽然并不一定就是皇帝实质上的妾,但是,只要皇帝愿意,任何一个宫女也可以成为皇帝的妃子。因为皇帝的小老婆严重超编,因此,民间娶妾纳小的风气也就不可遏止,在《金瓶梅》中,西门庆在买到官员身份之前,家里就养着四五位小老婆。人们对此只有羡慕和妒忌的份儿,因为纳妾的目的之一就是炫耀身份地位,没有足够的财富,是养不起那二房三房甚至七房八房的姨太太的。

在中国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以多妾和美妾炫耀身份的时候,已经来到中国的西方人对此瞠目结舌。不少商人和知识分子怀着艳羡的心情看待此事,但是坚持基督教婚姻观的传教士却拒不认同。

中国的士大夫认为,纳妾自古已然,古代大圣人尧,就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了自己的接班人舜,这就是纳妾的最早典范。而传教士则认为,古代经书说尧将二女嫁给了舜,实质上指的是第二个女儿,而不是两个女儿。传教士还说,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圣人孔夫子、孟夫子,他们也没有纳妾,足见圣人并不热衷纳妾。传教士对于中国历史并不十分精通,比如据孔子后人著述的《孔丛子》记载,孔子也是有妾的。但传教士为了废妾而研读中国历史,其认真劲头令人起敬。

传教士为了让更多的人接受基督教婚姻观的一夫一妻制度,在晚清时期就创办报纸,发表评论,猛烈抨击中国的多妻制,婚姻的包办制,以及因为多妻制而造成的男女不平等。他们认为,纳妾制度是男女不平等的体现,纳妾是五伦最大的谬误,不但违背上帝的命令,而且因为妻妾众多,纷争不止,也给家国带来无穷祸害。传教士说,看看五大洲之内,凡实行多妻制如突厥、波斯等国,无不走向衰落。传教士尤其指出包办婚姻是罪魁祸首,包办婚姻使中国妇女“三千年而毫不知自主自由为何物,更不敢自认其亦为有权利之人也”。
传教士们鼓荡激发的男女平权、婚姻自主和一夫一妻的思想,在晚清时期得到少数中国士大夫的响应。严复就说,“欧洲之妇女,唯无妾一事,实胜泰东”,但是,直到满清灭亡,废妾仍然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普遍响应,当时的风云人物,后来成为民国大总统的袁世凯就有一妻九妾。坚持为中国文化辩护的代表人物辜鸿铭在“五四”运动之后还为多妻制辩护说,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肯定要配几个茶杯,总不能一个茶杯配几个茶壶。这种歪理在当时仍然颇有市场。真正废除蓄妾制度,是上世纪中期新政权建立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