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燕大基督教團契從宗教信仰到政治革命的演變及原因探析
呂飛躍 |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系博士候選人
本文原載
《道風:基督教文化評論》第五十二期 2020年 春 頁420-451 學刊於2007年收入 A&HCI 及 SCOPUS 非經注明,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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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來,來華的基督教傳教士為在青年學生中傳播福音,對其信仰組織不斷調整。以一九二二年爆發的非基督教邉訛榻纾饲敖虝W校往往強迫學生接受宗教教育和參加宗教活動,後因該模式廣受詬病,自由組織的學生團契得以創建。到二十世紀三〇年代,學生團契逐步嬗變,由信仰基督福音逐步轉變為支持、參與共產革命,成為滋生革命力量的溫床。從歷史影響來看,當時的學生團契以燕大基督教團契最為突出,它是教會學校建立的第一個以學生為主體的信仰團體,帶動了其他學校團契的成立,並由此推動學生宗教事務管理權由基督教青年會向團契讓渡。此後,燕大團契在逐步成為革命組織的同時,更聯合他校學生團契,參與革命邉印A硗猓啻笞诮虒W院的教授如趙紫宸、劉廷芳等在團契中發揮重要作用,而他們的神學思想對中國基督教界產生了重要影響。因此,對燕大團契進行研究,從歷史角度來看,可以發現基督教信仰在近代中國青年學生中傳播、變異的基本圖譜,而從思想領域來看,則可窺探到基督教信仰與近代中國各種思潮的碰撞、變異與融合,及促成學生走向革命的信仰維度。然而,目前關於燕大團契由信仰向革命轉變的研究僅為零星出現, 因此,對之進行研究就尤為必要了。
燕大基督教團契從一九二六年十月成立到一九五二年燕京大學建制取消而消亡,歷時二十六年,其歷史大致可劃分為三個時期,即信仰時期(1926-1941)、信仰與革命的變奏時期(1942-1945)和革命凱歌高唱時期(1945- 1952)。信仰時期的活動主要集中在信仰和社會服務方面;「九一八」事變爆發後,燕大師生關心國事民瘼,信仰與國難的爭論在團契中爆發,參與革命活動由此肇端。從一九三七年日軍全面侵華到一九四一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燕大在懸掛美國國旗的情況下得以保存,然而除宗教和學術組織以外,其他皆被取締,故此時團契得到較快發展;同時,一些革命組織借團契之名得以建立。一九四二年秋,成都復校後,學生邉于呾痘钴S,地下黨組織有效地影響了團契,致使團契逐漸變色,由宗教信仰漸入革命。一九四五年北平復校,承緒成都時期的發展,推動團契向革命方向邁進。由於將“Fellowship"一詞譯成「團契」出自燕大,故在對團契的轉變進行論述分析之前,當對「團契」一詞的譯介作一介紹。
一、「團契」的譯介和燕大基督教團契的建立
1. 「團契」的譯介
「團契」(Fellowship)一詞源於希臘語κοινωνία,即共同的伙伴關係,意指上帝與信徒、信徒與信徒之間以約的方式而建立的契合、團結的關係。它對現今大多數中國人來說已不陌生,可在二十世紀二〇年代之前,該詞並未出現,最早的翻譯見燕大宗教學院教授劉廷芳〈團契之意義與促成之途徑〉一文。 他列舉了一九一九年和合本聖經關於該詞的翻譯:
(1)聖靈有甚麼交通,(林前13:14),用的是「交通」二字; (2)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門1:6),用的是「同有的信心」;
(3)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林前10:12),用的是「同領」;
上論可見,由於中文翻譯不盡一致,但其漢意表達又「十分重要」,故一九二一年劉廷芳在燕大發出了「翻譯的徵求」,然而半年過去卻沒有滿意的翻譯,故暫用「團契」譯之。到一九二六年,竟發現許多教會皆用「團契」對譯“Fellowship"時,才得以確定。劉廷芳說,這樣翻譯是因為「團」有團拜、團結,「契」有契約、契合之意,將之結合,成為「團契」,體現了“Fellowship"的真義。
2. 促成燕大團契建立的因素
將“Fellowship"最終譯為「團契」之時,正是燕大團契建立之際。促成團契建立的直接原因是一九二二年爆發的非基督教邉印T撨動直斥資本主義是「殘酷的、壓迫的、不合理的」,基督教是「助紂為虐的惡魔」;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侵略」,基督教是「經濟侵略的先鋒隊」,「在吮吸中國人民的骨血」; 認為「宗教之流毒於人類社會十倍於洪水猛獸」,且「與科學真理,既不相容,與人道主義,完全相悖」; 進而抨擊基督教是「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工具」。 而「中國今後的問題,應從科學、教育、經濟上求圓滿的解決,不當乞靈於有名無實的宗教,更不當籍助於在宗教中地位甚低的耶教」。
基督教自近代傳入中國後,即大力興辦教育。十九世紀末,「在華之基督教會共130所,幾無不有理辦教育事業者」; 到一九二二年「非基督教邉印贡l前,中國教會大學已有十三所, 且教會學校宗教色彩濃厚,在課程設置上宗教課是「必修課程」; 同時,要求「基督徒學生和非基督教徒學生都必須參加宗教活動」, 每天「一次或兩次宗教崇拜儀式,周間一次陡鏁埂12]非基督教人士據此攻擊說這是危及信仰自由和文化侵略的鐵證。面對抨擊,教會學校回應說:
歷來教會學校的強迫宗教教育及儀式的過失,就是因為它是注入式的,既誤解了教育之為物,則其施行之結果,定不能美滿。我們辦教育要以「養成基督化的人格,以犧牲、服務、博愛的精神,种腥A民國的全體幸福」為目的。又確信那暫時、強迫、注入式的與學生生活不發生關係的宗教教育,絕無輔助此等目的實現之可能,所以無論政府有無禁令,強迫宗教教育在教會學校亦無存在的餘地。
基於以上考慮,燕大「最先放棄學程中宗教必修科」, 擺脫「強制宗教教育」和文化侵略的指控,而這卻導致學生「以為信仰既屬自由,即宗教生活不必重視」 的局面出現,從而使團契的創建迫在眉睫。
面對非基督教邉拥墓簦痪哦迥辏就嚼椎牵↗ohn Leighton Stuart)在致函「哈佛-燕京」學社時說非基督教邉印甘垢R粼谇嗄曛R份子中的宣揚產生不小的阻力」, 但更要考慮的是由外籍傳教士主導的傳教方式和組織模式必須改變,要保障信仰自由,使信仰成為「純屬個人的事情」,以期避免「觸怒中國的公眾輿論」,指控傳教士「用精心的計劃進行宗教宣傳」。 於是,司徒雷登發明了「新的傳教方式」,即「個人交遊,人類關係,社會民主,自由權利」,而「人類關係就是宗教關係」, 即建立團契,使對宗教感興趣的人自願參加,發揮「自發性和現實意義」。
此外,燕大是由美以美會創辦的「匯文大學」、公理會與長老會合辦的「通州協和大學」、公理會創辦的「華北協和女子大學」於一九一九年合併建立, 「全校的教職員,基督徒約居十分之八」,「校內學生有十分之七八是從各地教會中學升來」, 支派繁多,信仰觀念、儀式難免衝突。自一九二六年六月燕大由北平城內遷到郊外海澱後,附近卻無教會「適合一般知識程度較高、宗教生活及信仰需求較繁的人們」, 所以「不在形式與組織,而在精神的集中」 的團契模式最可取。在城內時,燕大神科 教授劉廷芳、趙紫宸等曾聯合北京基督教界人士如吳耀宗等成立「北京證道團」,這是一個「超越教會宗派的基督教團體」, 燕大學生也有參與;同時,學生在青年會的領導下,成立北京基督教學生聯合會,下分若干區,燕大男校屬於男部第五區,女校屬於女部第二區。 所以跨教派組織對燕大並不陌生,而燕大團契也正是由「舊團契、男女青年會和學生證道團合併而成」。
3. 燕大基督教團契的建立
在上述諸多因素的影響下,一九二六年十月,司徒雷登在致全校師生信徒的公開信中,提出了建立團契的主張,內容如下:
燕大諸同事同學公鑑:
啟者,宗教生活,至宜結合團契,共策進行。良以人自為計,不易維持靈修,且不免有放棄精進之虞;結合同志,則不但有團契之樂,即信仰可以由是浚發,事功亦可以由是發展。吾等基督徒,所深願藉各種合作方法,以共生活,以資勵圖者,正為此也。惟以本校現況而論,吾等即未能與教會機關,做切實之聯絡,復不便新創教會,以應宗教之需求,不如設一基督教團契,籍為宗教生活進展開擴之機關,凡與基督教任何公會有聯繫者,盡可繼續此種關係而復為此團契之契友,未與教會發生關係者,亦可因此而得表示信仰之機會。
至於入團契條件,只在宣告遵守本團契宗旨, 蓋團契所以結合者,欲達此旨而已。若吾等奉耶穌為主者,能於遷入新校址之始,深維本校在中國前途之新位置,因此而作一致的宗教生活,則此團契即有甚深之意義與希望,已經決志及新起信仰之同志,苟能連袂而來,加入團契,俾在全校生活,有莫大之貢獻,是則鄙人所深切盼望者也。
司徒雷登 十月十四日
此後,在接連兩周的主日聚會上,選定團契執行委員會,正式宣告團契成立。
到二十世紀三〇年代,在燕大團契的影響下,全國各地的教會大學和中學「都紛紛效法成立團契」, 清華、北大的基督徒也建立了團契。學生團契的建立推動了宗教事務管理權的變更,一九三二年,江文漢在世界學生基督教協會上說增長十分迅速的學生團契是「緊湊的、自發的、建立於生命靈性分享上的學生組織」,而青年會在學生中則是「無人情味的、若有若無的存在」,目前,「已有50個團契組織分佈於中國各個大學」,青年會要鼓勵它們發揮信仰和社會服務的作用。 此後,在有團契的學校,青年會作用淡化,其含義也「逐漸擴大到包含青年會全國協會系統之下的學校青年會和其他基督徒學生團契」。
二、燕大基督教團契由信仰到革命的轉變
1. 信仰時期(1926-1941):波瀾微起
燕大團契由信仰到革命轉變的初始原因是一九三一年爆發的「九一八」事變。此前,團契關注信仰和社會服務;此後,團契大致分成兩派,即關注國難的契友和持信仰立場的契友。前者在關注國難的同時,逐步將愛國置於愛主之上,並對基督教信仰作出自己的詮釋;後者雖不反對關注國難,但反對前者對信仰的新詮釋,同時要求重返宗教,以維持信仰和從事社會服務。這一時期,團契的主要特點就是在革命與信仰之間愈理愈亂的糾纏。
「九一八」事變後,關注國難的契友「鑑於國難嚴重,感覺着基督教信仰與愛國思想中的矛盾,內心更覺不安」, 可以說,在他們中間經歷了愛主,愛主就是愛國,到唯有愛國的過程。以丘哽錇槔痪湃瓿鯂y初起,他認為「唯愛主義為耶穌的宗教思想,而同時亦是其政治主張」,堅持信仰立場;一九三四年,國難日深,就認為要將宗教與政治分開,因為「耶穌是宗教家而非政治家」,言政治者必須保持「國家獨立之主權」和「國家之地位」,宗教自有其價值,但若以信仰為「國家對外之政策」則不可取; 到一九三六年,華北危急,更認為基督徒如果「專聽上帝之命,而不為國家納稅、不服國家法律、不反抗外侮,則實等於放棄國民之權利義務」。 該年十一月,在契友迎新會上,雷聲烈發表演講,對上述所論再作延伸,認為基督教要與「一己的劣性戰,要與社會惡勢力戰,又要與異教戰」,在中國傳播也是靠「帝國主義和國恥條約」的幫助, 不靠戰爭基督教不能得勝,從而徹底突破了唯愛思想的界限。
與此同時,關注國難的教授和學生開啟了對基督教信仰的自我詮釋。其論據即將耶穌時代的社會環境與當時中國所處的環境相聯繫,認為耶穌身處「外受異族的壓迫,國內黨派複雜」的環境,雖然「講論天國的多」,但其言論「要在發明人生平等的原則」以改造社會。耶穌「本着他愛種族愛人類的熱忱,確立改造社會為大志」, 目的就是讓「全世界的弱小民族全世界的勞動階級都得到解放」,由此,耶穌成了「歷史上第一位代表世界各弱小民族反抗帝國主義」和「歷史上第一位代表平民階級(農工漁夫婦女)反抗貴族階級(祭司文士法利賽人)」的先導, 被釘十字架則是由於「他對羅馬統治的公然反抗」和法利賽人為圖自保所致。 基督徒向世界普傳福音的行動更被理解成「猶太民族的反帝邉訑U充為全世界弱小民族抵抗帝國主義者的聯合陣容」,進而聯繫中國實際,號召基督徒要「外抗強敵,內除國佟梗纯怪袊摹纲F族階級法利賽人」, 即對抗日學生進行打壓和向日本的妥協的國民政府。 如此,團契不但將基督教變成了民族解放的旗幟,其反抗國民政府的行動更是賦予了殉道情結。觀其所論,親共立場十分明顯。
然而,由於這一時期信仰是團契的主題,上述情況引起了持信仰立場契友的注意,他們認為關注國難並沒有錯,只是反對這些不合於基督教信仰的理解,認為即使要流血,「也要為基督教的公道正義而流血」。 他們視耶穌為反帝愛國先鋒之論為「無出息的謬論,聞之發酸」,批判耶穌支持共產主義的主張「斷章取義,強詞奪理」,關注國難的契友對聖經的解釋也是「支離破碎」而不成系統。而所有這些「不能站在宗教的立場上說話」的言論,會使團契失去「靈性生活與彼此勉勵信仰的機會」,且讓「青年發生懷疑,走向極端,是最大的缺憾」,從而產生「契友間如無共同的信仰、共同生活,團契之存在恐亦暫矣」的擔憂。 一些契友據此批評團契是「無生命的團契」,認為契友對「宗教核心真理的認識十分淡薄」,對信仰生活「缺乏注意」,其信仰看起來像是「宗教學識或者是神學的研究」,所以這些契友均希望「團契在宗教靈性方面,充實契友的生活,增強其進一步對耶穌的認識」。
在隨後兩年,即一九三六、一九三七年兩年,團契對信仰問題給予了較大關注,在團契刊物《燕大團契聲》中,多次刊登重返宗教的文章,從人的性格、理智與情感、愛情與婚姻的角度說明是「單獨的科學不能解決人生更深層次的問題」,僅着重「人生的智慧」卻忽略「美德缺乏所造成的傷害」 必將抱憾,須以宗教濟之。抗戰爆發後,因日軍侵華導致「學生自治會停止,各種政治活動都在禁止之列,只有宗教活動和純學術活動還可以繼續存在」, 團契因此獲得了極大發展,幾乎全校學生均有參與。 團契舉辦徵文比賽,對基督教信仰與社會、科學、歷史之間的關係發表自己的看法,以增進對信仰的認識; 小團契之間舉辦聯誼活動,期望達到增進信仰和社會服務精神的目的。 另外,由於燕大基督教教授在這一時期對團契有絕對的影響力,他們在團契中出版許多宗教書籍。 上述這些舉動對團契維持信仰有一定的幫助。
然而,關注革命的聲音也並非因日軍侵華而徹底消失,因為團契組織革命化也於此時悄然起步,這是從燕大團契下轄的小團契開始的。由於燕大的小團契一般有教授參與,人數維持在十五人左右, 組織靈活,成為革命組織隱蔽性更高,故小團契開始蛻變。現知最早的革命小團契是耶穌之友,成立於一九三七年,成員主要是燕大地下黨員,活動有閱讀革命書籍,或募集寒衣、急需藥物向共產黨根據地輸送等。另一個革命小團契是三一讀書會,一九三八年成立,也是由中共地下黨員組成,該團契向學生提供革命書刊、資料約二百餘冊。 不過,這一時期的發展被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爆發的珍珠港事件打斷,次日,日軍關閉燕園,團契遭受巢覆卵破之災,活動戛然而止。
2. 信仰與革命變奏時期(1942-1945):愈演愈烈
一九四二年秋,燕大在成都復校,團契也得到恢復。 具體來說,成都時期以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市中事件」被分成兩段:第一階段(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大部分小團契還有一定的宗教氣氛,「基本沿着服侍、傳福音、契友的相互聯絡或社會服務幾項繼續進行」; 但地下黨的組織活動影響了團契,得到很大發展。第二階段(一九四四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六年六月),除少數小團契外,團契參與革命活動趨於表面化,並成為革命組織的外圍團體。總的來說,這一時期最明顯的特點就是持革命立場的學生逐漸獲得了團契的領導權,並影響了大多數學生。
成都時期團契的變化要從一九三八年在北平建立的星期六團講起,星期六團發起人有「侯仁之、張瑋英」等, 為躲避敵偽監視而在星期六聚會,故名,它原非團契,因其變化發展深刻影響了團契,故需論之。一九四二年,星期六團復建成都,成員均為黨員或親共學生,達十餘人,主要有劉適、衛永清等人。一九四二年秋,因皖南事變致地下黨發展受阻,只能通過「外圍組織和進步社團」隱蔽活動,影響學生。 一九四四年五月,星期六團被特務發現,隨即化整為零,一分為四,後合併成兩個小組。七月,劉適負責的小組成立創造社;十月,衛永清小組與一九四二年成立的燕大「蓉社」合併,成立燕大民主青年協會(簡稱「民協」), 兩者皆為革命組織,外圍以學生團契為掩護。十一月,「市中事件」爆發,鼓舞了親共學生,「民協」遂發展為跨校組織。同時,創造社和「民協」派人赴重慶向中共南方局青委彙報,皆主動與中共取得聯繫。一九四五年,創造社和「民協」接受中共領導,成為中共南方局川康特委直接領導的外圍革命團體。 在具體事務上,兩者稍有分工,「民協」主要通過學生自治會,以讀書會、時事座談會等方式影響學生;而創造社則把學生「組織成各個小團契,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革命組織的發展促使團契性質的變化,這主要是因為參加創造社或「民協」的學生,同時也是燕大大團契和自己所在的小團契的負責人。由於珍珠港事件前,團契人數膨脹導致大團契學生部職權擴大,權力轉移; 成都復校後,對團契有影響力的基督徒教授如趙紫宸、李榮芳等又未能隨行,創造社遂抓住時機,從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六年,核心成員劉適、錢淑铡⑻赵鰡⑾嗬^擔任團契學生部部長, 取得團契的領導權,深刻影響了團契的政治走向。由此導致小團契逐步分化為三類:革命團契,如新蕾、可犁和未明團契,為「民協」的外圍團契;中間偏革命的團契,如甘霖、啟明團契,這類團契居多,為創造社的外圍團契;純宗教團契,這類團契最少,被譏諷為「小群派」。創造社和「民協」正是通過影響中間偏革命的團契,發展革命力量。
在革命組織成熟的條件下,學生即積極參與革命活動。一九四四年十一月,成都市立中學抗議警察迫害學生,「民協」和創造社在該事件中擔任領導角色,發動學生,引導鬥爭取得勝利。該事件促使學生邉痈∠蛩妫瑏K震驚了大後方,中共南方局認為這次鬥爭是「國民黨統治區群眾邉有赂邼q的一個信號」。 一九四六年一月,國民政府派張莘夫接收日方轉交的撫順煤礦時,被蘇軍暗殺;同時,關於蘇聯要求外蒙獨立的內幕曝光,兩事合一,引發了一九四六年二月的反蘇邉印Q啻蟮叵曼h卻認為該邉訛橹貞c國民政府操控,決定由大團契學生部部長陶增啟以團契的名義宣佈組織一個星期的春遊,消極對待之。
3. 革命凱歌高唱時期(1945-1952):躬親參與
北平燕大在抗戰勝利後即復課,團契也恢復工作, 成都燕大學生也於一九四六年六月前全部返回北平。該時期以一九四七年五月爆發的「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邉臃譃閮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