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家庭教会的传承与更新
文/江登兴
“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马可福音》12章26-27节
到了晚上,鸽子飞回来,
口中衔来一片新拧的橄榄叶。
它代表希望,它代表和平,
它代表又是一个更新的年代。
我们踏着血,踏着泪走过来,
大雁飞北飞南,唱不完神的爱,
今日的中国,已不再荒凉,
你看到处处都是苏醒的草木……
——《迦南诗选》
一、引言:转型与挑战
1、转型
中国之有家庭教会,应该追溯到1950年代是否参与“三自运动”的争论。那时,面对政治高压,一些坚持正统信仰的基督徒和传道人,坚决拒绝与实际上放弃信仰的“新派”联合,并坚持教会对于政治的独立,从此有了中国家庭教会。1970年代后,主要是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家庭教会在农村得到较大的复兴。90年代后期,这个复兴运动的重心转向城市。
在这场复兴中,家庭教会的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就是从前现代社会进入到半现代社会;由高度专制的社会,进入了学者们所说的“后极权时代”。与此相应的,教会自身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除了复兴中心的转移,教会成员也由以农民为主,变成市民不断增加;由老年人为主,变为开始拥有相当数量的青年;由文化程度较低的为主,到有一批知识分子和城市白领加入教会。
当代中国家庭教会正在处在一个转型时期,其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城市教会的兴起,并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家庭教会的主力。这个转型带来许多挑战。首先,是身份认同危机:到底什么是家庭教会?从教会传统与现实看,家庭教会的本质特征到底是什么?第二,是转型中的传承问题:哪些信念和观念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坚守的,哪些应该调整和更新?
有论者以为,中国农村教会70年代后的兴起与50年代的“反三自”没有必然的联系。更有论者以为,新兴城市教会与传统教会在神学、教会治理、政教关系(登记问题)等方面的理念都不相同,前者不过是“身不由己”地被冠以了“家庭教会”的名称而已。
2、问题
我们的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耶稣基督说:“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事。”(约5:17)上帝的工作总是在历史中,既有延续,又有更新。正如上帝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他在三代人的身上不断重申和坚固亚伯拉罕之约,又给三代人不同的使命和带领。
今天,上帝在中国家庭教会中的工作,是否也一样的既有延续又有更新?新兴的城市家庭教会与农村教会有什么信仰上的联系?当代家庭教会与1950年代坚持纯正的信仰根基、坚持教会独立的先辈是否有传承关系?面临这样的一个转型时期,什么是上帝要我们坚守与继承的,什么又是上帝要我们更新与变化的?这一切都是本文尝试要思考的。
3、信仰体系
教会的传统浩瀚如海,为了简单明了起见,我试着提出一个框架,在此框架中分析什么是一个教会的信仰中至关重要的内容。正如人生有些基本信念,被称为人生观,我们可以把一个教会的基本信仰观念称为之为信仰体系。参考宗教改革所展开的主题,以笔者之愚拙,谨尝试提出如下建议。一个教会的信仰体系应该包括如下主题:
Oslash; 教义论:关于启示(圣经)、上帝、基督、人以及人如何得救的观念。
Oslash; 教会论:关于教会治理及政教关系的观念。
Oslash; 圣礼论:关于教会圣礼的观念。
当然,灵修传统、生活实践等主题也非常重要,不过本文仅就以上主题所组成的粗略框架展开讨论。
二、中国家庭教会的信仰传承
中国家庭教会有两个信仰传承,一个是宗教改革的信仰传承,另一个是本土的信仰传承。奇异的是,这两个传统有一定的一致性,却又在某些部分体现出冲突。
中国之有新教始于1807年马礼逊来华。此后新教在华生根发芽,西方各宗派事实上把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多样化传统带到了中国,这一传统又在1950年代以后的苦难熔炉中得到洁净、锤炼和煅造,并且被淬火成为中国家庭教会的独特传统。
1807年,可以看作是中国教会的奠基时间,也是本土信仰传承的开始。而通过1807年,中国教会其实是上承了1517年,就是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比较有趣的是,面对新教来华200周年的历史时刻,华人基督徒似乎较少去思考我们的历史传承,比较少从宗教改革所奠定的基础看待中国教会。
1、 中国本土的传统
据老一辈传道人于力工先生分析,1949年前中国基督教大抵有弟兄会、内地会等源流,在传播过程中的代表人物有戴德生等人。1949年前,中国教会基本上还是由西方差会领导,所继承的也是各自西方教会的多样化传统。不过大体上说,前往中国的新教宗派都是宗教改革的继承者。
1949年后,中国教会被放在一个苦难熔炉里,这苦难之火几乎置教会于死地,然而出于上帝的恩典,教会被置于死地而后生。基督复活的大能在教会里运行的结果,就是中国教会奇妙的保存、重建及复兴。
经历了这一次拔出、拆毁而又栽植、建造之后,中国教会有了自己独特的品格,独特的真理立场。与外部环境上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取得政治上的独立相对应的,是中国教会取得信仰上的独立。不过,政治独立不是从正面,而是从反面促进了教会独立。正所谓上帝是“随己意行做万事”的。当是时也,政治切断了教会的一切外部联系,并且试图收编教会。而先辈的坚守,成就了后来在教义上维护纯正信仰,在教会立场上坚持独立的中国教会。这个独立,是指教会独立于任何世俗力量之外,而获得自己的自主——不过这个自主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看起来,以王明道先生为代表,1950年代中国教会的先辈关于是否参加三自的争战,只关乎教义。其实,这不仅是教义的争战,也是教会论的争战,即教会是否有独立于政治的自由,政教是否分离。
2、先辈立场的历史考察
考察先辈的信仰,可知传统家庭教会信仰最核心的根基是:以圣经为根基的教义,及教会独立于政治的政教观。
(1) 基本教义
1950年代,教会面临生死关头时,先辈们所坚持住的是基督教信仰的底线,就是以圣经为根基的基本教义。从王明道的相关论著中可以看出,他所坚持的乃是:人是上帝所造的;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为了救赎我们,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所生;耶稣基督的死是代赎的死,耶稣基督死后复活并且升天,将来要来审判活人死人;人生而在罪中,无力自救,惟独靠上帝的恩典,因信基督而得拯救。
这些正是“新派神学”所否认的。一定程度上,是否参与三自确实是基本教义之争。王明道等人拒绝参加三自,首先是反对以新派为主流的三自领袖的神学立场,拒绝与他们合作。
除了基本教义,中国家庭教会先辈的信仰立场中,还有两个方面应该得到关注,即教会治理和政教关系。其中首要的是他们的政教关系立场。
(2) 教会论之政教关系立场
要求纯正信仰的基督徒与新派联合,是由政治所主导的。先辈们拒绝参加三自,事实上也是拒绝政治对教会的主导,所以他们乃是坚持教会对于政治的独立。虽然迫于政治高压,他们很少明确提出政教分离的观点,然而这种独立却是他们的题中之义。我这么说是有充分根据的:
就王明道而言,政教分离是他一贯的立场。
1951年3月14日,王明道从阎迦勒弟兄处得知政府要召开一个全国基督教的会议,王明道的回答是:“不请我最好。请我,我也不去。政府是不过问教会的事的。如果政府召集教会的会,那就是政府干涉宗教了,我不参加。”
后来,事态的发展,证明新政府不仅过问宗教,而且要主导基要派与新派的联合。这件事遭到一部分坚守纯正信仰的教会的抵制。
1954年,中国基督教全国会议之后,面对抵制的教会,政府提出这样的建议:“你们既然跟他们不一样,可以不在一起学习。好不好你们另外成立一个学习组织,由政府派人来领导你们学习?”不参加三自的教会代表在开会后作出决定:“个人参加学习,都是以他个人(即市民)的身份参加,不以传道人的身份参加。团体也不以教会的团体参加。”
他们的坚守证明,他们不参加三自,除了是基于教义分歧的考虑,也是在表明一种教会论立场:作为信仰团体,教会在信仰问题上不接受政治的主导。
王明道先生进一步论述基督徒顺服的限度问题说:“第一,我们应当顺服神,第二,我们在不违背神的命令的范围内,也应当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和权柄。但如果人的制度和权柄与神的命令相抵触,那样,我们便只有不顺从人,只顺从神了。基督徒所以要顺服人,并不是因为怕受人的惩罚,乃是因为敬畏神,因为神吩咐我们服从有权柄的人。既是这样,如果人的制度和命令与神的命令相背,自然我们就不能服从了。”
而袁相忱老弟兄的立场更为明确。他的传记作者说:“袁相忱曾多次对信徒阐述过他为何不参加三自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二个原因是他认为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属神的,是童女,不应该与一切属世的联合。政治和宗教要绝对地分开,神的东西要归给神,凯撒的东西要归给凯撒。这是两个领域;政治不能利用宗教,教会工作也不应依靠政治……第三个原因是他对三自某些领导人的信仰不认同,袁相忱具有传统福音派的神学观点,不赞同新派的信仰。”
中国教会长辈对于教会独立性的坚持,是依据圣经关于政教关系的教导,正如主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归给上帝。”(路20:25),他们的坚持是对“政教分离”的坚持,也是对信仰自由的坚持,这首先是一种教会论的考虑。这个对独立性的坚持,后来被家庭教会继承,成为“不登记”的立场。
近来有些基督徒学者认为,传统家庭教会不登记的立场,是出于教会与世界分离的神学观念,与传统家庭教会的敬虔主义及灵恩派信仰背景有关。笔者认为这个解读不够准确。实际上,家庭教会的长辈袁相忱弟兄并不反对信徒个人参加政治,他所敏感的是,教会作为一个群体,不应当与政治联合。袁相忱曾明确表示:“以公民的身份参加任何政治活动都是可以的,但不应该以教会的名义做什么。教会不是人民团体,教会是属天的,是属灵的。”
这是一个基于圣经的立场,是中国家庭教会的宝贵遗产。对这一立场的坚守,使教会可以在政治越位干预教会时保持独立,也可以在未来政治开放,政治力量想要利用教会时保持清醒与独立。
这一立场,由于表达方式及语境的特殊,在当代语境中似乎显得过于狭隘,难以理解,我们可以参照清教徒传统中独立派及长老派的作法,以现代公民社会和宪政制度所能理解的语言重新表述,而不是丢弃它。这样一种政教关系立场,对于教会独立性的坚持,对于信仰自由的热爱,是中国家庭教会的本质特征之一。
(3) 教会论之教会治理
家庭教会先辈反对大礼拜堂的形式,反对专职牧师制度。这方面的思想是否源于20世纪初西方教会对过于制度化教会的批判尚有待考证。此外,由于环境的特殊,他们还特别强调,教会以家庭为单位,隐藏于民间存在。可以说,“反牧职”,和“隐蔽性”是传统家庭教会比较流行的教会治理观。
袁相忱弟兄特别批评新教的牧师制度,认为是由于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时候,从天主教学习了牧师制度。在作为新教传承者的中国教会,听到批判宗教改革教会制度的观点,这十分令人惊讶。专职牧者的设立有其圣经根据。旧约时代有专职的利未人事奉上帝,而在新约中使徒也声明自己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念”,保罗教导说:“主也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林前9:14)我们不应该以天主教有牧职,就认为牧职是错的,以强烈反对天主教著称的清教徒也非常注重牧职的设立。传统中国教会对于牧职及教会治理的看法,需要有更专业的人来研究和探讨,本文只是提出粗浅的看法。
三、 宗教改革与中国教会
正如摩西睡了,上帝就兴起约书亚,完成不同的使命。今天,经历过上世纪苦难教会历程的先辈多已离开人世,剩下的也近暮年。一场无声而巨大的变迁正在中国教会展开。这一场变迁的产生,是由于教会的主体从乡村向城市转移,教会的外部环境从高压向后极权时代过渡,相应的是内部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对更严谨神学表达的追求;对外则是教会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争取影响主流社会的需要。
在这样的变迁中,我们需要一个清晰的家庭教会定义,一个新的家庭教会身份认同平台,以应对新的挑战。在正确评估中国家庭教会信仰传承的基础上,以圣经为基本准则,以宗教改革以来的新教传统为参照体系,对此传承做出更新是必要的。
或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单独提出宗教改革呢?
首先的理由,是传统对于一个教会的重要性。上帝常常用优良的传统来滋养他的真教会。上帝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所以以撒要重挖亚伯拉罕的水井。当然,传统不是绝对的,要受到圣经的检验。今天,面对转型,一个危机就是,我们对自身传统缺少研究与考察,同时,对大公教会的传统更为陌生与隔膜。我们有必要从大公教会的传统来思考家庭教会的转型问题。
其次,宗教改革作为一个传统,它足够古老与纯正,也足够宽广与博大。从纯正而言,宗教改革实际上是一场“回到圣经和奥古斯丁”的运动。改教家们面对中世纪后期的信仰黑暗,以圣经和奥古斯丁所代表的教父传统为资源,发起了改教运动。回到宗教改革,就是回到大公教会的纯正传统,回到圣经。从宽广与博大而言,宗教改革之后所形成的宽广的新教各宗派,可以为中国教会的多元化提供足够宽广的信仰资源。
第三,宗教改革传统实际上也是我们自己的传统。前面已经提到,中国教会实际上是通过1807上承了1517,中国教会是宗教改革的真正信仰后裔。这一传统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
第四,宗教改革在一个从古代向现代过渡的背景下展开,正对应于中国教会今天所面对的,外部社会环境的变迁。而宗教改革的内部命题包括圣经、教义、教会治理、政教关系、圣礼等。宗教改革以圣经为本对这些命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它作为中国当代教会变迁的参照正好合适。
第五,宗教改革的主题是“改革”,是革新,就是“革”回圣经去,“革”得合乎当时的时代处境,这个革新的精神正是中国教会所需要的。
所以宗教改革及之后多样化、多宗派的新教传统正是中国教会应该珍视的。下面,笔者将尝试以宗教改革为参照,查看当代中国教会的转型与更新。
四、中国教会的当代转型与更新
1、教义上:宗派的?合一的?
在教义上,中国教会旧有的宗派背景被风暴打去,只剩下最简朴,最根基性的教义,袁相忱曾经以是否相信使徒信经为区分是否真弟兄的标准,中国教会也有一句口头禅:“没有宗,没有派,只有基督只有爱。”
教会在新时期的发展,在教义上必然会出现多样化,有的人仍然以坚守传统的纯朴教义为满足,有的则倾向于更系统地教导真理。这其中突出的,是改革宗教义在城市知识分子信徒当中获得较多的认同。因而有论者提出,新时期城市教会在教义上的特点,就是“以改革宗为基调的福音派”。
教会面对新的时代需要,追求对真理更整全的认识和更深入的教导,甚而,因为某些宗派的教义系统特别有吸引力而接受之,这都无可厚非。但其中也存在一个危机,就是因为不同的教义主张,教会纷争甚至分裂。“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林前4:7) 使我们成为弟兄的,不是宗派,而是我们所持守的信仰底线,这方面,先辈的标准正合用。
迄今为止,中国家庭教会在根基性的教义上是有认同的,教会不必、也不该分裂。不同的教会可能会有不同的教义特色,有的倾向于改革宗,有的倾向于传统敬虔主义,等等。其实在基督新教广阔光谱中的各宗派,同为宗教改革后的新教支流,他们各自的传统,只要是合乎圣经的,都是上帝工作的结果,都应当被珍视。上帝超越于宗派之上,贯乎宗派之中,但不止于宗派之内,上帝在各个纯正的宗派中都留下自己工作的印记。
当然,我们有底线:相信圣经,相信上帝的创造,相信人的罪性,相信基督的道成肉身,相信他代赎的死,相信他的复活和升天……也相信惟独因信称义!有这些基本的共同信仰,我们就是弟兄姊妹。在未来,中国家庭教会可能出现教义立场上的多样化,而不论是宽广的福音派,还是严谨的改革宗,或者传统的敬虔主义,只要坚持这样的信仰的底线,我们就不必分裂。
2、教会论变迁之一:政教关系与登记问题
教会论上——就是教会治理和政教关系立场——的变迁,是中国家庭教会较为明显的变迁。其中政教关系立场的变迁,最有可能陷教会于危机,也最有可能导致教会分裂。
教会论的变迁其实源于教义的变迁。对圣经的不同领受,以及对教义的不同看法,导致人们对于圣经所启示的教会论真理有不同的立场,因而对于教会本身应当如何治理,以及如何处理政教关系有不同的看法。
很多人把登记与否看作是否家庭教会的标志。登记问题已经是,并且将在未来不短的一段时间里继续是中国家庭教会最敏感的话题之一。
在未来城市化进程中,可能分化出几种形态的家庭教会:一种是农村传统家庭教会,一种是城市传统家庭教会,还有就是城市现代家庭教会(他们会倾向于在教会治理及政教关系上采取更加大胆尝试的立场)。在此过程中,家庭教会将面临新的身份认同危机。登记问题如果没有解决好,今天的家庭教会对此如果缺乏深入的思考、充分的准备和足够的探讨与沟通,一旦教会面对政教关系问题,出现了多元的声音和多种的尝试时——当有的教会决定登记,有的拒绝如此做时——教会就将面临分裂的危险。
从教会论的角度,什么应当成为甄别家庭教会的标志——“坚持不登记”还是“坚持教会对于政治的独立性”?在过去,家庭教会的立场是:绝不登记!那时候,在那种处境中,坚持不登记,就是坚持教会的独立性,两者是等同的。而在未来,“登记”与“教会独立性”的重叠关系是否可能出现位移或者变化?
笔者认为,在未来,这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条件是:
1) 当前这种时常越位、干预教会的政治出现了转型,转向尊重信仰的自由,尊重教会作为信仰团体的独立性。
2) 相应的,届时“登记”不再是一种政治对信仰的控制,不再是政治对于信仰的“批准”,而只是教会作为一个民间社团的“备案”。
在当前,还远看不到这样的条件出现的机会。当前,中国的“宗教事务条例”也要求教会“登记”,有些教会因而认为,这是一个教会与政府对话的机会,是隐藏的家庭教会“浮出水面”的机会。
笔者审慎地认为,当前的“宗教事务条例”事实上是一个不尊重信仰团体(包括教会)独立性,且违背中国宪法“信仰自由”原则的法规,它隐含的原则是一个信仰团体是否能合法的存在,在于政府的批准。具体应用到教会上,就是政府有资格决定一个教会是否可以存在。这违背了现代文明社会“政教分离”的基本共识,也违背了信仰自由的原则。因此,以这个“条例”为前提进行登记,就是认可、顺服于这种“违背”,本身就暗藏了教会独立性受到伤害的隐患。
有些城市家庭教会认为,自己能够在“登记”,甚而与政府“对话”的同时坚持教会的独立性。虽然在“宗教事务条例”这种不尊重教会独立性的法规之下登记,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见一种普遍的教会论立场的更改。不过在未来,因为寻求更公开的身份,寻求更广阔的生存空间,一些教会有可能在教会立场上失守,这也是中国教会未来的危机之一。
一些争取登记的教会有这样的看法:“对于那些寻求登记的城市教会来说,……登记……表明的是教会对于当下自身处境及使命的觉醒。这种觉醒体现在,有相当一批城市的教会已经意识到,家庭教会浮出水面的时候已经到了。”
“浮出水面的时候到了”,这是一种针对时局的判断,而传统家庭教会的不登记是一个教会论的判断,是一个真理问题。一个基于时局的判断,不能取代一个基于教义的判断。
同样,基于中国教会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教训,一个时局的判断,不能只基于人的理性分析,更需要圣灵清楚的引导。笔者仍然牢记一位长辈提到五十年代教会所面临的大变局,以及这一变局所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他说,面对是否参与三自的问题,当时有很多人祷告,但是真正求问清楚的非常少,所以,有些人进去后,所遭遇的事情,是始料未及的。长辈最后告诫说:“将来你们面对大时代的变局时,一定要求神给光!”
不登记,还基于中国教会的苦难记忆。一个自觉地把先辈为信仰自由而承受苦难的历史,看作自己信仰传承的教会,一个自觉地把自己看作这样苦难历史后人的教会,不会轻易因为时局的需要而改变立场,正如圣经所说,先辈的地界不可挪移。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要让教会在以往的苦难记忆中不能自拔,且硬化立场。而是说,面对登记与不登记,我们始终需要信仰历史的坐标,以及对先辈坚守的正确解读,然后在此基础上,可以有因应时局的改变。
3、教会论的变迁之二:教会治理
面对传统教会反对专职牧者,反对制度化的观念,我们要提出的问题是,是因为中国教会过去的处境如此,所以中国教会长辈如此坚持?还是因为圣经如此教导,我们如此坚持?如果是处境使然,那么当处境改变时,我们就应该调整。如果是圣经教导如此,则不必调整。这是一个圣经神学问题,也可以是一个历史神学问题。笔者认为,从旧约到新约,圣经都启示了上帝子民的群体性治理的原则,因此合乎圣经的制度化安排是需要的。限于篇幅,本文将不作详细论述。
作为一个组织性的存在,教会真能排斥一切的制度安排吗?也许,正是因为排斥了合乎圣经的制度,使得传统的家长制得以乘虚而入。
家庭教会是否会因为排斥了职业化的牧者,就实现良好的牧养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环境下,回答也许是肯定的。然而,面对新时期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牧养需要,面对成员的渐渐增多,教会形态逐渐变大的现状,专职牧者的出现似乎成为必然,同时也使教会的行政需要特定的制度安排。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城市民众的组织形态正在发生变化,与传统的家长制社会相反,城市人群更适应于在平等的基础上,有秩序的治理模式。这一切都使家庭教会的治理模式面临一个重大的转型。能否适应市民社会治理文化的现状,作出合乎圣经的转型,也是教会城市化转型过程能否成功的关键。
因此,今天调整传统的治理观念似乎是必要的。而这个调整过程中,最适于我们参照的,就是宗教改革的教会治理观,特别是改革宗的教会治理观。当然,我们不仅需要本乎圣经、考诸传统,还需要切乎当代。
在未来,预计中国教会在治理上也会出现多样化的趋势,有的教会仍然会持守过去的做法,强调弟兄的平等,排斥专职化的牧者,排斥教会制度上的安排。而新兴的教会,因为神学领受上的更新,以及本身的文化偏好,会倾向于对教会治理进行制度性的安排。笔者欢迎这样一种新趋势的出现,而且深信,中国社会变革的艰难之一,就是制度变革上的艰难。相信教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民间组织,在制度上的自发性更新,会给中国社会的制度变革提供自己的贡献,这也是中国教会对社会可作的一个见证。正如历史上,英美教会的治理秩序为社会自由秩序做出了贡献一样,盼望未来的中国教会也能够在这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更重要的是,治理观的分化与更新不应该导致教会的分裂,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的,中国家庭教会作为一个信仰体系,它的本质在于保守的教义和独立于政治的教会立场。在这个广阔的光谱中,家庭教会可以有不同的教会治理模式。强调制度者不应该轻视不强调制度者,不强调制度者也不应该排斥强调制度者,还是那句话:使你与别人不同的是什么呢……
五、小结:传承与更新
《传道书》说:“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一个信仰立场的选择,从来都不只是理性思辨,而是上帝之灵在人心中神圣工作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教会的先辈们殉道与坚守立场的勇气,直接继承教父与改教先辈。是上帝把一份圣洁的义怒放在他们的心中。
我们这一代基督徒,被生在一个有着苦难历史的教会中,今天又面临一个迅速革新的时代。什么是我们要坚守与传承的?什么是要变革与更新的?这些问题如今摆在了我们面前。
世人说:“穷则思变,变则通”,这是以人本,决定于处境的人本历史观。而基督徒的历史观则是以神为本的:当上帝行动的时候,我们跟从他的引导,而当上帝转换工作范式的时候,我们也需要更新我们自己,以跟上他的引导。
传统乃在上帝的神圣护理之下。人类活动形成传统,而人类的信仰活动则形成信仰传统,其中,合乎圣经而蒙上帝赐福的是为优良的传统。上帝会借着优秀的传统养育后来的世代;然而,当上帝更新他的作为时,那些不合乎他新时期旨意的传统将变得落后。那些在历史的变动中,丢弃了珍贵的传统而事实上丢弃了信仰的人将被上帝丢弃;而死守传统的外在形式,却失去了上帝属天光照之下属灵精意的人,也将同样错过上帝在当代给他们的使命与呼召。
因此,面对传统,我们始终有挖掘与甄别的需要。正如凯波尔大声疾呼,改革宗的历史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研究(参看《加尔文传》附录),今天的家庭教会也应该重视研究改教以来的新教历史和中国教会自身的历史,数点这两个传统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求上帝赐我们明辨的心,有智慧地甄别家庭教会传统中的珍宝,并因应时势,做出相应的转变与更新。
综合以上的论述,对于家庭教会信仰体系在当代的转型与更新,笔者有以下粗浅的思考:
1、 在教义上,应当传承家庭教会传统的根基性信仰,就是对于关乎上帝的存有及尊荣,基督徒得救所必备的知识,我们应当保守家庭教会原有的传统。然而,面对新的时期,家庭教会在教义上应该追求更整全、深入的表达,在此保守的基础上,各种神学立场,甚至是多种宗派的主张都是应该得到宽容的。这样就使原来单纯的家庭教会神学立场,在新时期有一个稳固的根基和广阔的光谱。也可以避免教义更新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分裂。
2、 在教会论关于教会治理的观念上,传统的中国家庭教会的治理观,不是宗教改革的主流,而是支流。今天,我们需要回归宗教改革的主流。传统家庭教会的反制度式教会治理观应该被更新,我们欢迎新生代城市家庭教会在这个问题上的探索与实践,也要包容传统家庭教会在这个问题上的固守。
3、 在政教关系上,我们需要坚定的教义与灵活、温和的态度。要坚守教会独立于政治的信念,又在新的时代,考诸清教徒的教会论资源,对它进行完善;面对公共言说时,用当代的信仰自由话语进行适当的解读。对家庭教会传统中的“不登记”立场进行恰如其分的解读,认为这是一种对于教会独立性的坚持,而不是拒绝与政府对话的死守;期盼在未来开放和法治的社会中,教会能够与政治实现和解与对话,前提是政治尊重教会的独立性。此外,面对当下向法治社会过渡的“后极权时代”,我们需要有和解与和平的姿势,但不等于要因此而放弃坚定的教会独立立场。反过来,这种坚定不是坚硬,不是固步自封,不是死守不前,而只是要求,对于任何法律、政治环境的变动,关于教会立场和策略是否应该调整的思考,都要以教会的独立性作为评估的前提。教会需要在教义的基础上,献上充分的祷告,寻求圣灵的带领,并且有智慧地察看当下的现实处境,慎而又慎地做出决定。
第一点继承与革新将实现家庭教会的纯正和宽广,第二点革新将实现家庭教会的规范与凝聚,第三点继承与调整,将实现家庭教会的坚定与灵活。
在这个过程中,乃有本乎圣经、源于传统、适于当代的中国教会。
(谨以拙文纪念新教来华200年,也纪念宗教改革490周年。多位弟兄阅读了初稿并给予了宝贵的修改建议,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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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道,《我们是为了信仰》,见: http://www.ccgn.nl/wmd/wmd9/chapter03.html 。
王长新,《又四十年》,第12-13页,加拿大福音出版社。
同上,第50-51页。
见《我们是为了信仰》。
以下两段关于袁相忱的引文见《活祭》,李迪亚著,网上书籍。
参见:袁相忱《论教会》,网上文献。
引自孙明义《认识中国城市家庭教会》,《举目》2007年5月第二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