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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拉纠、伯拉纠派和半伯拉纠主义

  
   伯拉纠 Pelagius (360 — 420)

   
英国神学家,为一基督教修道士兼神学家,居于罗马、迦太基及巴勒斯坦等处。极力反对奥古斯丁派人类完全堕落之教义。提倡一种异端的自由意志教义,否认原罪;且谓上帝恩典非人所不配得的恩赐,亦非得救所必须。他常说:『如果我应该做,我就能做 (If Iought , I can . ) 。』
  
   伯拉纠派 Pelagianism

   

为第四世纪英国修道士伯拉纠所倡导。反对奥古斯丁预定与原罪的教义,并主张人得救不是靠神主权的恩典,乃凭自己的自由意志 ( 人得救不是出于神,乃是出于自己 ) 。这古老的异端如今已改头换面,又成为现在的阿民念派。一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大会中被定为异端。

 
   半伯拉纠主义 Semi-Pelagianism

  中世纪的一种神学系统,本质上与今日的阿民念主义相同。半伯拉纠主义所教训的是:(1)神救任何人,照样祂也定意要救所有的人。(2)基督是为所有的人死。(3)人在未接受神的恩典之前,能在基督里有信心,并生出圣洁的愿望。(4)人凭自由意志接受神恩,此意志不能因罪消失。此说亦称为卡西安主义(Cassianism),因其创始者为卡 西安(Cassian)。

  此乃于主后四二七—五二九年间出现的教义,拒绝伯拉纠派与奥古斯丁主义之极端见解;在人得救的开端工作上,奥古斯丁主张是出于神的恩典,而伯拉纠派主张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半伯拉利』思想出现甚早,但『半伯拉纠主义』则是相当近代的名词,此词首先出现于信义宗协和信条中(1577),与耶稣会士穆林那(LuisMolina,1535—1600)的神学有关。此词并非一快乐的选择,因为所谓半伯拉纠派,就是叫甚么都可以,就是不叫半伯拉纠派。比较更正确一点,就是称他们为半奥古斯丁派,他们虽然是反对伯拉纠的教义,但也敬仰奥古斯丁,就是不愿意把他的神学当作最重要的。

  教会会议于四一八年,又于四三一年定伯拉纠派为异端,但此项拒绝并非意味着完全接纳奥古斯丁的教义系统。奥古斯丁有关恩典的教训可以归纳如下:人类有份于亚当的罪,因此人都成为罪人,从此除了神的特恩以外(不能用功获得),无一人能解脱;神却由祂不可测的智慧来拣选一些人得救,赐恩给他们,使他们满有把握地白白得救。蒙拣选的人数已定,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虽然如此,迦太基的维他里斯(Vitalis),以及非洲哈诸米坦地方的修士团(427年),对此原则引起争论,说这些原则破坏了自由意志及人所有的道德责任。相反地,他们坚称人的意志可以完成信心的初步行动。为了回应此说,奥古斯丁著述了(恩典与自由意志》与《斥责与恩典 来反对半伯拉纠主义,并且强调意志为先在恩典所预备的必要性。

  此问题在第五世纪演变为白热化,在法国南部高卢的一些修道士(为卡西安,希拉留等人所领导)参与了此项抗争。这些人反对奥古斯丁有关罪与恩教义的几点,即意志完全受捆绑,恩典之不可抗的优先性,以及硬性的预定论。他们同意奥古斯丁对于罪的严重性,但他们认为他的预定论教义是新颖的,因此与传统不符,也是危险的,因为这使人的一切努力皆归徒然。为了反抗奥古斯丁,卡西安教导说,虽然由于亚当的罪承继了病态,但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完全被毁坏。虽然恩典是得救不可缺少的,但不能在人的自由选择之先,因为人的意志虽然是软弱的,但意志能采取趋向神的带头作用。换言之,在得救上神的恩典与人的自由意志必须合作。卡西安为了反抗奥古斯丁严厉的预定论,他主张神拯救人的普遍旨意的教义,并主张预定就是神的预知。

  奥古斯丁死后,争论愈趋白热化;普拉斯(Prosper Of Aquitaine)成为奥氏的主将为他辩护,答覆迦利克的一群修道士,其中包括文森(Vincent Of Lerine)。文森误解了奥古斯丁有关保守与预定的教义,说神所拣选的人就不能犯罪。虽然如此,他并未完全错误,他承认从奥古斯丁所得来的恩典教训的实际危险性,并且此教训脱离了大公教会的传统。普拉斯为他导师的缘故,曾赴罗马请愿,虽然教宗色勒斯丁一世赞扬奥古斯丁,但并未特别通过奥氏论恩典与预定的教训。因此,半伯拉纠派的信仰仍在法国南部照常进行,以佛斯他斯(Faustus Of Riez)为主要发言人。他定伯拉纠主义为异端,教导说靠属血气的能力不能得救。自由意志虽不能被灭绝,但是软弱的,若无恩典的帮助是不能获得救恩。然而佛斯他斯拒绝神恩独作说(monergism)的预定观,并教导说人的意志藉着留给它的自由,能够向神开始头一步。因此一个人的得救,是由神人合作才成功的。预定只不过是神预先知道人要如何自由决定。恩典对佛斯他斯来说,只不过是神给人自由意志的光照,并不像奥古斯丁所说的那样,是神恩典在人心中的重生能力。

  半伯拉纠主义的辩论一直继续到第六世纪,当该撒留(Caesarius Of Arles) 召开奥兰治教会大会(529年)。在此该 撒留在主持反半伯拉纠主义上获得成 功。虽然如此,总会并没有接受奥古斯 丁全部的恩典教义,特别是没有接受奥 氏所主张的神的恩典在蒙拣选者心中不 可抗拒的工作。在主后五三一年,彭尼 非斯二世批准了这次会议的行动,于是 给予大公会议的特权。半伯拉纠主义作 为历史上的运动,算是已跌落下来,但 半伯拉纠主义的基要问题——人的自由 意志在神救人的工作上,优于神的恩典 ——并未消失。

(选自赵中辉《英汉神学名词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