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格特
孩子教育的两方面——控制和教导———基本上要平行于孩子发展的不同特定阶段。教育的控制方面对应于「少年」阶段﹙十三岁以前﹚,而教导方面则对应于「青少年」阶段﹙十三岁以后的大孩子﹚。一个少年必须被告知去做什么;一个青少年需要被教导为什么去做。
孩子还处在少年时期时,父母应该要求他们逐字逐句地照着父母的命令去做。孩子的这一发展期具有不成熟的特征,需要大人常常的约束和管教,也需大人最大限度的外在控制。这时期要给孩子制定规则和标准,教育他们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大人需要给孩子施加足够的压力,促使他们不去违反并学会遵守这些规则。
等孩子到了十三岁,他就应该顺从并尊重父母支配他的权利。他应该以自己的言行来证明自己尊重的态度。他应该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即他应拥有较强的控制自己欲望的内在力量。对于在整个少年阶段正确地控制了孩子的父母来说,摩擦和冲突应已不再发生了。
当孩子进入「青少年」期以后,父母仍然应该要求他们服从。然而,现在的服从应出于甘心情愿,而不是被迫的屈从。在这一发展阶段,父母应该教导孩子,让他们明白遵守规则的背后原因是什么。这些原因涉及到,他们为什么该去做或不该去做某事。
一个青少年应该开始体验到,节制自己败坏本性的欲望所带来的益处。例如,如果一个少女能够控制自己对甜食和腌制品的欲望,她将会避免发胖和皮肤受损。她的自我控制力是能使她成为一个具有良好女性形象的一个主要因素。一个青少年男孩,如果能够控制自己常常闲逛贪玩的欲望,他将会使自己适宜于对他的教育和未来职业技能的发展。他的自制因此而会增强他的自信。
父母需要在孩子不同的发展阶段强调相应方面的教育,以期获得最大的果效。只有父母对一个少年实施有效地控制,使他变得顺服,他们才能在孩子成为青少年后成功地指导他。他们的成功是可望的,因为孩子会敬重他们权威的地位和他们教育的权利。没有人会接受自己所不尊敬之人的教导。
试图违反这一程序的父母会遇到巨大的困难。如果一个孩子只受过教导而没有受到控制,那么他会变得越来越不可教。当他成为青少年后,他似乎会反抗一切要控制他的企图。最终,他会变得无法控制。试图只向一个小孩子讲道理而同时又容忍他的不顺从,这必然会导致对他的失控。
在孩童教育中,父母也常常会遭到另一种失败,就是把控制这一方面贯彻到整个青少年期的始终,而忽略了所必要的教导。如果父母不去教导自己青少年的孩子,他就很可能在长大后拋弃他们的标准,开始寻求自己的道理。如果不告诉孩子为什么他应该遵循父母为他所设定的标准,那这个青少年就无法在内心把这些标准接受成自己的标准。并且,成年之后,要经过许多年的痛苦,他才学得到自己的标准。经验或许是好老师,但却不是学习的唯一方法。正确地教育孩子的父母,首先借着控制,其次靠着教导,就能够帮助孩子顺利渡过许多人生苦痛的关口。
强调孩子教育的这两方面恰好与人类发展的「少年」与「青少年」时期相对应。然而,控制与教导存在着某种重叠。对不顺从的青少年必须还要加以控制;而对一个顺从的少年就可以教导他许多标准了,虽然他还很小。当遵循的原则是:只要一个孩子的所做所为还象个孩子,就应该对他加以控制;而当一个孩子对父母显示出他的顺从和尊敬后,就应该教导他。
不同性别以及不同的孩子在需要受控制及甘愿受教这两方面会各有差别。总的来说,大多数男孩和任性的女孩比起大多数女孩和较为温和的男孩来,需要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更强有力的控制。孩子也会呈现出周期性的变化,有时他们易于接受教导,而有时他们则需要加以严格的控制。聪明的大人能够看出孩子身上的这些差别,并相应地对他们的教导和控制作出调节。
父母本来就具有发挥他们对幼儿加以最有效控制的能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幼儿气力不足,缺乏灵活性和知识。随着孩子日益成长、强壮及越来越少地依赖大人,父母渐渐地失去他们控制孩子的能力。相反,幼儿对父母所发指示原因的理解能力非常有限。然而,由于青少年的知识、经验和思考能力增长了,因此父母可以在教导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少年的过程中给予他最大的影响。
如果孩子还处于少年时期,就只当在他明白并不断地遵守给他的规则之后才应该跟他讲道理。例如,教育界「新数学」失败的原因之一是在孩子熟练掌握规则之前就引入了推理。如果父母向一个少年解释给他指示的理由,他往往就会被搞糊涂,并且会忘记要他做的事情。
父母都拥有一段神所赐予的时期,在其间,他们要教育子女如何生活。只要按照正确的秩序和智慧来实施控制和教导,父母就能够培育出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青年。他们的成功将于孩子有益,于他们自己有益,更重要的是荣耀了神。
(选自《圣经的孩子教育观》,改革宗经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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