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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予健:舍己与顺服:神心意中的夫妻之爱

   基督徒的家庭生活,神非常看重。一方面固然因为婚姻与家庭都是祂所设立的;另一方面神也知道,当我们身为罪人时,婚姻和家庭不但不是祝福,许多情况下反而成为我们痛苦与烦恼的来源,因为我们罪的本相在家中最容易毫无顾忌地暴露出来。例如许多人在外面对人可以客气忍让以致受气,一回到家就想出气解恨,偏偏甘心作安全阀门的配偶少之又少,结果是双方都受了更大的气,造成更深的伤害。这真是所谓「一家不知一家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从国内来的弟兄姊妹都记得一句流行的话:「家里(私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国家(公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因为在官方的意识型态中,一心为公的人不该老是顾念家中之事。但神从来没有将家庭的事当小事看,家庭不但不是神国的对立面,相反的,神的国度要在基督徒的婚姻与家庭生活中体现出来;因为祂的心意是要将家庭转变为基督徒经历灵命更新、彰显祂荣耀与权柄的重要所在。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五章提到:神吩咐作丈夫的效法基督,以舍己的爱来爱妻子;祂也吩咐作妻子的效法基督,以虚己的样式来顺服丈夫。

  「头」的问题

  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弗五22-23)。今天世俗的男女平权观念深植人心,因此觉得这节经文难以消化的姊妹,恐怕不在少数。基督教自由派的解经家就认为保罗这么说,显然受到了时代的局限;他们宣称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并不是神的意思,因此我们就没有必要顺服圣经里这种过时的教导。

  但这真是过时的教导吗?保罗真的主张男尊女卑吗?这里根本的问题是出在对「头」的理解上。许多姊妹想不通的是:家中为什么要有个「头」,为什么不能男女平等,要不就大家都不作头,要不就两个人都作头?这想法似乎有道理,可惜行不通:夫妻意见不同是常有的事,怎么解决呢?民主投票吗?一票对一票,问题还是存在。有人会说:「这简单,谁对就听谁的嘛!」须知夫妻争吵本来就是因为双方各执己见、不肯服输才造成的;更何况许多时候不同的意见,只显出不同的偏好,与对错无关,这时又该听谁的呢?

  「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9)。神的创造带来的是秩序,绝非混乱。当保罗说「男人是女人的头」时,他所依据的是神创造安排的超越性(林前十一8-9),而非当时的文化习俗。秩序须以「头」的观念作基础,然而圣经对「头」的解释,与世界是完全不同的。在外邦人中,谁作头谁就神气,作成头的就想保住自己的权力与地位,甚至可以为此不择手段。(经历过文革的人,对于为了夺权、保权而引发的种种斗争,必然深知个中滋味。)

  丈夫的职分:舍己的爱

  基督教反对世界这种抓权的观念,但它并不是不要首领。圣经记载当门徒为他们中间谁可为大起了争论时,耶稣说:「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廿二26)。祂为门徒洗脚,就是最好的榜样。耶稣今日成了普世教会的头,但祂不是以神的身份径行宣布、强制执行的;而是「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而且「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立祂为教会的头,「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6-9)。

  教会是耶稣用祂的宝血换来的,我们顺服基督,因为「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耶稣在这里为我们作丈夫的,立下了作头、作首领的好榜样,也就是用舍己的爱与服事的方式,来承担家中作头的一切责任。神虽安排丈夫作家中的头,但祂却不曾这样吩咐他:「你是家中的头,你的责任就是逼使她顺服。」反而这样期许: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5)。这种舍己的爱并不以妻子的顺服作前提。我们许多作丈夫的,会发现自己很难赢得妻子从心底发出的尊重与顺服,这或许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爱妻子的这门功课中,神还没有批准我们毕业,我们还有许多尚待操练学习的。如果作丈夫的像爱自己的身子那样爱妻子,总是保养顾惜,如同基督待教会一样,又有多少妻子会不敬重顺服丈夫呢?

  有些弟兄也许会问:「难道当妻子不可爱的时候也要爱她吗?过去谈恋爱时她妆扮得宜、温柔可人,如今却叨叨不休、暴躁易怒。我怎可能还像以往那样喜欢她呢?」关于这点,让我们从两方面来思考:

  第一,妻子会变得不可爱,最可能的原因是她没有感受到丈夫全心全意的爱;换句话说,妻子如此的变化,丈夫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神为什么一再强调丈夫要爱妻子?因为祂以不同于造男性的方式来造女性:神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是为了让女人被男人贴心地疼爱。有人说:「爱情是男人的一部份,却是女人的全部。」这话虽然忽略了更大的真理,却也有它一定的根据。有些男人认为丈夫若得不到妻子的爱,照样可以在事业中取得补偿;但是一个在婚姻中得不到丈夫爱情的女子,无论事业多么成功,她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快乐。得不到爱情滋润的妻子,会逐渐变得抑郁伤感、情绪失控,有的就以强悍的言行将自己武装起来,终于失去了女性最可贵的温婉气质。因此弟兄们若遗憾妻子不够可爱,就该检讨自己是不是爱得太少。第二,真正的爱情,不能单靠源于两性间互相的爱悦吸引。我们称这种吸引为「情爱」(Eros)。情爱虽然有时来得出其不意、不由自主,却是一种有条件的喜欢。而「喜欢」是一种顾客心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它不能构成牢固的爱情基础,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不失去喜欢的感觉,就如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不生病一样。在神的旨意中,情爱需要有圣爱(Agape)来坚固保守,才能历久弥新。圣爱是坚定不移的爱,它要求的是从主而来谦恭事奉的心,和靠主得胜的意志。圣爱是仆人心态,目的是为了守护对方一生的幸福。在基督教的婚姻观中,唯有圣爱才能构成婚姻的真正基础,而婚礼的盟誓要由圣爱中的意志来贯彻。

  亚当说夏娃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保罗则以人和自己的身子作为比喻,说明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是超越「喜欢」,而进入意志之爱的。随着年龄增长,身材变了,这样那样的毛病也纷纷出现,我们不再觉得自己的身子令人满意;尽管如此,我们绝不会苦待忽视自己日渐衰败的身子,反倒可能加倍地保养顾惜。主所要求于弟兄的,就是用这样的爱来爱自己的妻子。愿我们这些作丈夫的都来到主前,让祂教导我们如何爱妻子。因着我们对主命令的顺服,这爱将引发妻子也以爱来回应。经上说「爱妻子的,便是爱自己了」,当妻子因丈夫的爱而更美丽、更智慧,对丈夫更温柔顺服、也更敬重关心时,那不就是每位丈夫最需要的吗?

  为妻之道:智慧的顺服神要夫妻彼此相爱,但同样是爱,表现的形式却男女有别:丈夫对妻子要表现出怜香惜玉、舍身保护的爱;妻子对丈夫的爱,则要以敬重、温柔、顺服的方式来表达。圣经中不只保罗这么说,彼得前书也说:「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三1)。

  许多作妻子的听到「顺服」一词就觉得刺耳,认为顺服是弱者的表现,似乎太不符合平等自主的妇解精神;又觉得丈夫有诸多缺点,很难令人服气;另一方面也怕一旦示弱,配偶就会得寸进尺骑到头上来,那时再想「收复失地」就难了。让我们从下面几个方向来检讨这些迷思:

  第一,顺服是否意味着女人的地位较低呢?在世界中或许如此,但在基督里却不一样。正如基督存心顺服天父,但圣子在三一神的位格里,并不次一等;顺服的事奉与作头的事奉,只是神为作夫妻的弟兄姊妹在成圣道路中所规定的功课,是祂美好的心意,夫妻虽在角色及责任上有别,却不意味着地位的高低。

  第二,顺服是否意味着软弱无能呢?恰好不是。人不能顺服,是罪性使然。圣经所教导的顺服,是带着智慧与勇气的主动选择,绝非软弱无能的表现。一个人软弱,表示他缺乏作抉择的担当,只能依赖与屈从在他人的意志之下;而主动的顺服之所以难得,正因为它是自由意志的选择,意志不坚定,就无法坚持顺服。

  第三,为什么神要吩咐丈夫作头,让妻子来顺服;而不是妻子作头,丈夫顺服呢?我们若敬畏神,就会发现祂这样的决定里面,实在深藏着奇妙的智慧。神设计男女有别,这点从男女双方择偶时的倾向就可以看得出来:男子和女子交往时最感到满足的,是被敬重,他认为女子最动人之处,是小鸟依人的温柔;而女子无论才华怎么高、能力怎么强,她都不希望丈夫比她弱,她要倚靠在丈夫宽厚的肩头上。作妻子的若发现丈夫缺乏伟岸阳刚的气度,遇事唯唯诺诺,必然深感失望。因此妻子若希望丈夫可以「仰望而终身」,作她生命航程的避风港,唯一的选择就是让丈夫作头来保护她。妻子主动而温柔的顺服,可以激发起丈夫对家庭的责任感,与对她的呵护怜惜,这就是神的设计与心意。

  第四,有的妻子说:「我丈夫有哪一点值得我顺服呢?」言下之意,似乎丈夫首先要够得上某些标准,才配得顺服。其实顺服是主对作妻子的命令,命令是没有交换条件的,顺服丈夫就是顺服神;妻子顺服,并不表示丈夫样样比她强,而只因她的角色是妻子而已。更何况人的标准并不可靠,一代哲人苏格拉底与美国总统林肯的妻子都是有名的悍妇,她们不觉得自己的丈夫配得顺服,但苏格拉底与林肯总统果真不配吗?「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箴卅一30)。妻子若愿无条件地学习顺服丈夫,就必能讨神喜悦。

  第五,顺服是否意味著作妻子的处处被动,不再学习知识和本领,只一味地等待丈夫发号施令呢?当然不是,顺服不是怠惰无为,更不是没有自己的看见。箴言卅一章中那位才德的妇人「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她除了「以能力束腰」、勤奋工作,又「张手赒济困苦人」之外,还是个「开口就发智慧」的妇女;最美的是她使丈夫一方面「心里倚靠她」,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这就是所谓成功男人背后的那位女人:她自己并不缺乏能力,但她的智慧使她选择温柔顺服之道,让丈夫作头、出头,而建立了美满和谐的家庭。由此可知,顺服实际上是一种更高明、更需要智慧的艺术,作妻子的若掌握了顺服的主动权,就称得上是智慧妇人了。

  所罗门王说:「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箴十四1)可能有人会问,既然神宣布丈夫是家中的头,为什么却又说家室是智慧妇人所建立的呢?神是否自相矛盾呢?一点也不。原来,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拥戴、「委任」她的丈夫作家中的头。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一个家,若没有妻子诚心的认可与坚定的扶持,丈夫永远无法作个真正的头——他顶多可以成为家中的霸主,却作不了头。如果作妻子的不愿主动委任丈夫作家中的头,最可能出现的情形就是家中长期权力斗争,谁都怕被对方骑到头上,家不再是爱之窝,倒成了角力场。其实在家庭的战场上是没有胜利者的,所谓角力的定局对妻子而言,不外乎下列三种结果:一、她得到一个逞能凶狠强出头的霸道丈夫,妻子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个需要压制管束的对象;双方心里都满是苦毒,谁也得不到对方的爱。二、她的丈夫因不被尊重而自我形象低落,在家中不知所措,在事业上浑浑噩噩,不知道妻子是否还希罕他主动的爱。三、她的丈夫变成一个乐得百事不用管的客居者,在家中不挑任何担子、不负任何责任,他以这种「乐得清闲」的消极态度,来作为无言的抗议与抵制。这样的三种丈夫虽然表现各异,但显然都不是为妻者所想要的。因此姊妹们若想得到丈夫怜香惜玉的爱,就绝不能以「铁娘子」的面貌出现,处处和配偶竞争。

  爱的前提与源头:尊主为大

  作丈夫的不愿主动爱妻子,与作妻子的不愿主动顺服丈夫,都是愚妄的表现,偏离了神的心意。充满斗争气息的婚姻关系,其中一种结果要不就是在吵闹中以离婚收场,要不就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被第三者的体贴温柔所吸引,造成外遇的悲剧。无论是离婚或外遇致使家室被拆毁,都是极可痛心的事。弟兄们若想使妻子更美丽可爱的话,就要无条件地、舍己地爱她;同样的,姊妹们若希望自己的丈夫更有男子气概、对家庭更有责任感、对妻子更怜惜爱护的话,就要无条件地存心顺服他。真正的夫妻之爱是生命的流露,双方都以顺服神为前提,在祂的爱中彼此相爱。愿我们都效法基督,也让祂作我们的一家之主,在美好的婚姻中享受神的祝福。

  洪予健牧师1982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1991年获美国宾州大学物理化学博士学位,1995年完成维真神学院硕士学业,现任温哥华浸信会信友堂主任牧师。

  (摘自《信仰与生活》复刊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