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分离
文/陆昆 转载自《教会》杂志三月号
真正的合一是分离者的合一,没有分离就谈不上合一。没有分离的合一叫混沌,“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的那个混沌,所以在讲合一的时候谈分离的问题也是必要的。
教会之为教会,在于信仰告白。当彼得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耶稣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5-18),这里的“这”和17节说的 “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中的“这”是同一个“这”。因此建立在“这磐石上”的“这”肯定指彼得所作的信仰告白。有对基督正确的信仰告白,那时真教会就自然存在,而真教会在这个信仰告白中才有可能联合,既然有这个信仰告白就必须联合,而且有这样的信仰告白就已然联合。
今天教会讲合一,把它看为一个不言而喻的价值,好像哪个有更广泛的合一哪个就是更好的,所以今天的更正教里面很容易去讲要超越宗教改革,回到宗教改革之前,会给我们更合一的价值印象。长老会仅仅去和卫理公会联合、合一这还不够,还要和天主教会合一,可是现在的天主教好像不太对,因此我们就试图去寻求宗教改革以前的传统,我们渴望那样。现在合一是政治上正确的一个观念,人们已经不再考察它了,一旦反对合一就是政治上的不正确,哪怕说的是事实,因为这不利于合一。
但实际上就世界一般的运动而言,因子和因子之间肯定会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合一,另外一个是分离。圣经里也不是只有合一的原则,实际上也有分离的原则。不是所有的合一都是好的,也不是所有的分离都是好的,我们可以设想,同时有好的合一、好的分离,不好的合一和不好的分离。那在新旧约圣经中又有哪些具代表性的相关事例呢?巴别塔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坏的合一的标志,圣餐饼和杯是好的合一的标志,但那不是事件,好的合一的事件是五旬节圣灵的降临,五旬节是对巴别塔的克服和胜利。耶罗波安的分离是与真信仰的分离,从这个意义上说南北国的分离不能算是坏的分离(这里指的是说分离自身是坏的)。
圣经中好的合一的实例不多,同样坏的分离的实例也不多(这是印象,可以就此做细致的分析统计),圣经中坏的合一和好的分离的例子多。虽然今天在我们看来合一是不言而喻的正面价值,但圣经里面有两个趋势:合一和分离,而且就原则性的价值而论,可以说首要的、正面的价值不是合一而是分离。下面就稍稍具体地去谈。
圣经是从记录创造开始的。创造本身是分离,它是从“无”中分离。在创造的进程中,秩序是从混沌中分离产生,所以前三天的创造基本上就是“分开了”,光暗分开了,天上的水和天下的水分开了,海和陆地分开了,它是一系列的“分开”。
此后马上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约,虽然亚当的约没有在创世记中称为约,但后来何西阿书6:7中称亚当“背约”。而约是在规范里的关系,既然是规范就必有排他性。圣经中记载惟有亚当和神进入特有的关系,于是就把亚当和其它的被造物分别开来,因此亚当也要把他的归属单单投向神,而不是同时投向其它被造物。不要以为说投向神是非常自然的事,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更容易从自己的体验去看自己的归属——“我们是中国人”,“我是大地之子”——因为这是很直接的生活关联,而亚当从这些直接的关联里被分别出来,使他和神发生单一的归属关系。
从亚当开始出现了一系列相争和分离。有人说分离是堕落的结果,假如你一定这样看,那么我同意,我就会说:分离是堕落后必须做的事情,因为它不单单是消极的结果,而是神推动他的计划时在人和整个世界必须做的事情。该隐和亚伯区分,亚伯死后又马上出现了塞特代替亚伯,形成了两个相当不同的家族系列,在圣经的记录中是把他们分开来陈述的。挪亚洪水实际上开始于该隐和塞特族系之间分别的破坏。当然对于“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6:2)有很多的解释,比如“神的儿子”是指天使或贵族。但如果是天使犯错,紧接着后面说“人既属乎血气”,神责备的却是人,这说明主动采取行动的“神的儿子”不可能指天使,而是指人(一个不好的行动发生,上帝马上责备,谁受责备谁就是那负主要责任者,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逻辑)。而且圣经从头到尾没有一处禁止贵族娶平民女子,也不看为道德上的恶,所以这里实际讲的是塞特族系和该隐族系的通婚,使原本有可能分别出来的塞特族系失去了这个分别,以至于全地上满了恶。所以说洪水开始于分别的破坏。
与此不同的是,亚伯拉罕被拣选开始于巴别塔事件。巴别塔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人为了人的利益,以人的努力和团结建立合一的人类共同体的事件。巴别塔审判之后有了对亚伯拉罕的拣选,这里有个分别的序列,亚伯兰从父家被分别出来后又与罗得分别。
以撒和以实玛利的分别在今天看来实际是很惨痛的悲剧,因为生子的问题,一对有势力的男女把一个婢女归给一个男人,然后通过她生了一个孩子,却又因为主妇的嫉妒将她赶出家门,从社会性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家族悲剧。但圣经里不是从道德意义上讲,而是讲那是必须有的分离。接下来是雅各和以扫的分别,然后约瑟进入埃及,所有的以色列人也进入埃及,约瑟特意安排他们在歌珊地居住,并且要求他们保持游牧的身份——因为埃及人厌恶“凡牧羊的”,他们反而要保持这个身份,以保持一个不被埃及人认同的、也不认同埃及人的分离的以色列共同体。
以色列人出埃及来到西奈,这是与埃及的分离和与万国的分离,虽然神说全地都是我的,但却要以色列人特特地单单属于神,分别出来作为祭司的国度。祭司首要的意思是脱离其它一切的归属,而单单归属于神,以色列作为祭司的国度与万国万民分别出来后,神又在以色列中特别地把利未人分别出来,在利未人中又分别出祭司作为自己专属的,在祭司中又把大祭司分别出来。有人说圣俗分别是不合乎圣经的,但实际上这是圣经中一贯的和相当核心的教训。(当然,一个人在他的生活里面允许有敬畏神的部分和不敬畏神的部分,这是不对的,但这里的要点不是圣俗之分的问题,而是有否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神的问题。)
以色列人出埃及后没有马上进入迦南地,而是先在旷野漂流了四十年。这漂流常常表现为对以色列人的试炼,实际上也是训练,因为漂流本身使以色列人从两种意义上不得脱离与神的联盟,一是漂流本身不能让人春种秋收,所以他不能依靠自己地里的出产;二是漂流使以色列不能与周边的部族结成盟约的关系。以色列在旷野的训练实际上是在训练他们形成神所命令的不结盟(最早的不结盟是从上帝的命令开始的,而不是从第三世界国家开始的)。
以色列后来败亡、被巴比伦攻击的时候面临一个选择,就是同样要亡国,但是要被掳到巴比伦还是逃亡埃及。这是非常不同的选择,因为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埃及在实际的政治表现上是友好的(埃及主要的威胁是从东北方向来,而与以色列结盟,把前线推到巴勒斯坦地区是很自然的决定),因此对以色列人来说,可以设想回到埃及会比到巴比伦有更好的待遇和出路。神却命令他们不许去埃及,到巴比伦做奴隶。尽管拒绝友好的国家,投靠到敌对国家在政治上讲是极不明智的决定,但其核心的用意仍然是分别出来,免得被混同。
旧约的模式在新约里被延续,救恩的呼召是从分别开始的。“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可1:17),紧接着发生的事情是门徒别了父亲,如同亚伯兰别了本地本族父家。
新约的教训反复强调并要求基督徒一定要分别出来,而且说“这等人你要躲开”(提后3:5),这个“躲开”不是说你们不要和他们有一样的立场,做一样的事,有一样的行动,而是指不要与他们相交。保罗书信的立场是对于非基督徒你可以和他做买卖,可以和他交往吃饭,但对在基督名下号称是基督徒的人,如果他有错误的教训和与福音不相称的恶行,那么就必须与他断绝交往,严格点说连吃饭都不行。
新约教会的产生本身就是一个分离的结果,因为她是从属肉体的以色列分别出来成为属灵的真以色列。
再往后说,我们的更正教就是分离的结果。我不知道你们多少人认为天主教不是异端,但是如果天主教不是异端,那么更正教就是异端。就算自己在教义上没有错,但在教会作为身体本身没有沦为异端时,却因为自己认为更重要的教义而分离出来,那就是分裂教会。有意识地以一种理论和教义来分裂教会是异端的特征,所以如果天主教不是异端,我们肯定就是异端。基督教是从天主教里分离出来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说到教会的元首时,还仍然强调天主教的教皇不是元首反而是敌基督、沉沦之子。我们中有好多人都承诺遵守威敏信仰告白,我们公开承诺这点,却不再把这自称为“众仆之仆、彼得的继承人、在地上基督的代表”称为敌基督、沉沦之子,也是很特别的境况。
我们自己的身份特征也是分离的结果,当我们说自己是家庭教会的时候,说的是在情势极为急迫、生死攸关时,我们不与自由派神学、不与妥协的势力认同,所以宁肯冒身家性命的危险也要分别出来,才成为今天的家庭教会。
圣经里一个比较特殊的分离例子,记在创世记33、34章。33章是一个很长的兄弟相争故事的结尾,这段也写的相当惊心动魄。雅各惧怕以扫、小心眼,但令他意外的是以扫以非常的慷慨豪爽和热情对待他,接纳他,拥抱他,与他亲嘴,哭泣,这一切都不同寻常,然后以扫邀请雅各回去和他同住,而且拒绝了雅各为和好而要送给他的一切礼物,说:“我有的已经够了,你的仍归你。”我们本可以看到多年的兄弟相争、骨肉分离以和好来结束,但雅各是一个心眼极多的人,他说:你先走我慢慢回去。他并没有回去,他到了一个地方就往另外一个方向走了,然而,圣经里并没有以我们今天的论调说:这是一个兄弟分离的惨剧。其实雅各和以扫的和好,使他们以后的同住和往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只有一件看起来相当偶然的事件使这个情形变化了,就是雅各仍然心存芥蒂、心怀惧怕,所以不肯回去和如此爱他的哥哥以扫同住。这是圣经中典型的神以他强有力的引导使以色列分别出来的段落,往后的分离不是雅各主动的结果,但是情势更加危急。
34章记载底拿在示剑的危机。圣经中出现女子的时候往往很特别(出现男子时一般有前后连贯的故事序列,出现女子时往往是突如其来),她只为了一个转折而存在。故事起因于雅各从巴旦亚兰回来后到了示剑城,搭建了帐篷,买了一块地,并在那里筑坛,准备定居下来过敬畏耶和华的生活。很自然的,雅各的女儿底拿要和这地方的女孩交往,就出去找女伴,结果当地相当有财有势的少年人看上了她,奸污了她。这个事态很严重。暗嫩奸污他玛之后,恨他玛如同爱她,而这个故事中的少年公子凭着欺负女孩子的心奸污了底拿,之后却真实地爱上了她,立意要用正式的也很庄重的礼俗把底拿娶回家。当地人准备完全接纳雅各家的人,他可以在这里种地、做买卖,可以在这里发达起来,“你们可以把女儿给我们,也可以娶我们的女儿”(创34:9),这就是完全地接纳他们。其实这对以色列是一个很大的危机,在这个危机里雅各没有出场,反倒以心怀极度恶意的两个哥哥果断和凶狠的行动收场。我们一般相当负面地看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确实相当负面,以色列人因着这件事惹下了大祸,在当地留下了恶名,然而,这恶名却保留了以色列和迦南诸族分别的生活。
35章一开始讲的就是神赐福雅各。他堪堪就要融合,但此时神通过人的恶意介入,使他被分别出来,以至于作为分别出来的族群被神祝福。
有时候教会是为了避免外界的危机而要合一,人们说,你们天主教和基督教不都是信耶稣的吗,为什么不能合一?我们也觉得应该如此。但是教会也应该惧怕被外界混同。若有人问,我们村里有个信天主教的,你们和他们是一样的吗?如果我们告诉他们是一样的,那天主教对他们产生的一切误导就会转嫁到基督教这里。我们的初衷是想要给人留合一的见证来说我们是合一的,但无论是对自己而言还是对外而言,真教会当惧怕、当避免的是被混同。
当合一自身是原则的时候,人们就会为了达成合一而和拒绝无原则地合一的教会分离,这是今天很有意思的现象。极力讲合一的人目前正在造成传统教会的分裂,这是事实,不是他们会造成,而是事实上造成。我见过很多教会不得不拒绝与原来教会里很有影响力的同工来往,拒绝事工上的交通,因为他和他们无法合一的另外一个群体认同与合一了。如果一定要讲合一,我们应该是寻求与原来所属的保守群体更深的忠诚的合一,而不是把它当成新合一的必要代价弃之不顾,这新合一就是与原来的有更深的身份归属的群体发生分裂,去与自己身份归属相当不同的群体寻求合一。但如果是为了真理原则而与某些群体分离的人,也会因着共同的真理而产生更深刻真实的合一。所以,合一应当是分离者的合一。
《教会》2011年3月总第28期( https://www.churchchina.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