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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士·布易士:基督其人

转自圣城网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约一:l~2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一:14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提前二:5~6

一、耶稣基督的神性

你若不是基督徒,你或许会认为我们太冒险了,竟敢把所有的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错,我们的确是把救赎我们脱离败坏的自我,及脱离这世界一切败坏的盼望,都放在一位神所应许赐下的救赎主身上,也就是基督徒称之为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身上。你也许会怀疑,世上真有人能完成这么伟大的工作吗?无论这人有多么出色,恐怕都不可能做到,因这不是凡人能做成的事。

对了,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我们所谈的这个人仅是一个凡人而已吗?或者他也是神?基督徒认为,如果耶稣仅仅是人,那么无论他是如何杰出,都不可能成为我们的救主,也不可能行出那么多超自然的事迹来。但是,假如耶稣不仅仅是人,他也是神的话,那么他必是无所不能的,足能替我们完成救赎之功。神不能说谎,凡祂所应许的终必成就。要讨论基督的神性,就等于讨论耶稣基督这个人,这并不意味唯靠奥秘的方式,我们才能亲近祂。但是除非我们肯承认祂是神,祂的神性使其言语及行为均具特殊意义,否则我们即使承认祂是历史人物,也还是不能真正认识祂。

这也是第一代门徒及使徒们的经历。布伦诺(Brunner)写道:“只有当人认识耶稣是绝对的主,掌有绝对的主权时,他们才能领悟出为何复活节是得胜的日子,为何受难节是神救赎人类的表现。只有当人们承认耶稣是属天的主时,他们才会明白自己是与弥赛亚时代,在弥赛亚国度中同享福分的一群新人。”因此,当我们在思想耶稣基督这个人时,我们应当从圣经中这些人的教训,也就是圣经的教训开始。

1.至大的神和我们的救主

让我们先从使徒保罗的著作开始,因除耶稣以外,保罗是初期教会中最主要的教师和神学家。再说,保罗并不是直接跟随基督的人,因此我们不必担心他的意见太偏向基督。事实上,一开始保罗是个与基督及教会为敌的人,年轻时他甚至以摧毁教会为己任,而他的反对立场是经过彻底思考得来的。保罗是一个严谨且虔诚的犹太人,他的宗教观是建立在神的单一性上,他是一神论者。因此,在他看来,基督徒称耶稣具有神性,实足大大地亵渎神。像保罗这样的人竟会改变自己对耶稣的态度,必然是因一番特殊的宗教经历和掌握了极肯定的证据后才产生的。

腓立比书二章5至11节显示出保罗对耶稣的了解,在这段简短的文字里,保罗追溯基督的生命实源自永恒的过去。那时祂具有神的形像,且与神同等,经过一段地上的生活,进入永恒的未来,才又再度与父神同享荣耀。保罗形容基督的一生有如抛物线,始于无限的过去,落在代表基督之死的十字架上,再上升直至无限的未来。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己,

取了奴仆的形像,

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

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

使荣耀归与父神。”

保罗论到耶稣与父神在永恒的过去中所同享的地位时,他用了两个很特别的字。第一个字是希腊文的morphē,用于“神的形像”此一语法里。“形像”一词通常是指外貌。此字在圣经中一次被保罗用来形容一些人,他们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三:5),但这是一个较不通俗的用法。此字的另一个解释更合乎圣经的用法,比方我们说:“你今天看来神清气爽!”此时这个字不单指外貌,也指内心。这也是保罗对耶稣道成肉身之前的状态所持的想法,他的看法与一位评论家的说法颇为相符:“祂内心拥有神的本质,并将之表现于外。”

保罗所用的第二个希伯来字比较重要,isos有“平等”之意,英文isomer一词即源于此希腊字,指同分异构物,即分子与分子间的排列结构略有不同,但化学成分却是相同的。另一同源的英文字isomorph(异质同晶物)是指形式相同之物,其化学成分不同但结构却相同;isometric则是等积之意;而用来形容等腰三角形的isosceles一字也源自此希腊字。保罗用此希腊字来描述耶稣,是为了说明耶稣与神是同等的。

耶稣与神是同等的这个观念一直贯穿在这整段经文中。保罗先敍述耶稣如何放下前有的荣耀,成为人的样式,为我们死,然后说明祂如何再回到荣耀里。保罗同时又提到,在神所创造的宇宙中,每一样有智慧的受造物都要称耶稣为主。最后一段说到“万名之上的名”,这正是神的名——“主”,除了主以外,再没有其他的名配称为“万名之上的名”。经文最后提到保罗的宣告:耶稣基督是主,即耶稣是神之意。他论到基督将成为全世界敬拜的对象的经文,其实是直接引自以赛亚书四十五章23节,神在该处提到:“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

腓立比书的这段经文非比寻常,其中所含之深刻的神学思想便是以主耶稣基督为中心,它驳斥任何认为基督只是人的说法,指出认为耶稣只是一位伟大的教师或先知,这个观念是不正确的。这段经文不比寻常的另一个理由是,它的基督论是间接的,不是用来介绍耶稣是谁,而是用来支持另外—个论点——我们应该像祂。一位英国解经家论到这段经文时,说:

“当主耶稣基督在耶路撒冷死后,我们听到一连串有关祂的宣告,这些宣告都是在祂死后三十年内即已开始流传的,有的是在祂死后不久,基督徒第一次公开传道时即已发出,而且宣告时不是以一种引起争执的态度,而是以一种稳定、通俗、活泼且肯定的语气宣告出来,针对有关主耶稣基督一切的难题和怀疑,提出肯定的答案。这些宣告一方面很肯定地指出祂是人,具有人的本质,有一定的人生经历,且与父神有亲密的关系。但在另一方面,它们也以同样肯定的语气,以同样有效的论证法指出,主耶稣基督是真神,与祂是真人一样可信。”

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5至11节中所讲论之主耶稣基督的教义,非常丰富,这也是为何在前文中,我们会花这许多篇幅讨论的原因。但我们不要以为这是讲论此主题的独一经文,在保罗其他著作中,也有许多经文如此论及主基督,只是不像腓立比书讨论的如此详尽罢了。

哥林多后书八章9节和加拉太书四章4节谈的也是同样范围的主题(从永恒的过去直到永恒的未来)。在哥林多后书中,保罗论到基督时,说:“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而在加拉太书中,保罗提到:“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在这两段经文中,保罗想到的都是耶稣如何弃下祂先前的荣耀,为要完成我们的救赎。而所有论到神“差遣自己的儿子”的经文,也都在此架构之内(试比较罗三:1;林前十五:47;弗四:8~10)。歌罗西书一章19节说:“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同书二章9节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保罗在他处还提到耶稣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另见提后一:10「显现」一词),而保罗所用最具戏剧性的字眼是他称耶稣为”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多二:13)。

已故的普林斯顿神学教授华费德(B.B.Warfield)写道:

“希伯来书所强调基督道成肉身的观念与保罗书信中所描写的完全没有区别。”。希伯来书二章一如腓立比书二章5至11节,都是根据基督自始即存在,且具有神性的这个前题而来。主要论点为基督撇下祂先前荣耀的地位,道成肉身,为我们完成救恩,如今又重返到无比的荣耀里。“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来二:7~8)”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二:9)希伯来书他处还描写耶稣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l~3),“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来七:26),人当将“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来十三:21)

2.道成肉身

传统视为是由使徒约翰写成的几卷经文,尤其是第四本福音书,其主题谈的即是基督的神性。马可福音写成的目的,简略来说,是为了介绍主耶稣基督是神的仆人;而马太福音刻划耶稣为犹太人的弥赛亚;路加福音强调的是耶稣的人性。但在约翰福音里,耶稣被描绘为自始即存在且要存到永远的神子,祂生为人,为要将父显明出来,并透过死亡与复活,为人带来永远的生命。约翰福音结尾时,作者将此书目的写得十分明白:“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0~31)

这既然是约翰写约翰福音的原因,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何这本福音书一开始就提到这个伟大的主题——耶稣是神。“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约一:l~2)由第14节我们得知“道成了肉身”,此处的钥字“道”,乃是指耶稣。由此可知,约翰一开始就想告诉我们,耶稣从起初即与神同在,祂源自永恒的过去,祂就是神。开头的这几节经文很清楚地论到基督的神性,包含三个主要的宣告,其中有一个宣告又以不同的文字重覆叙述。

第一个宣告,也就是在这段经文中重复过的宣告,就是论耶稣自“太初”即与神同在。这句话在圣经他处也以不同方式出现过。约翰壹书谈到基督在世上的事奉时,说:“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现在又作见证……传给你们。)”(约壹一:l~2)创世记中用“太初”一词描述创造之工的开始:“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但约翰福音用此词时,指的是更遥远的过去,约翰指的是永恒的过去。他乃是说,当人谈论耶稣基督时,最正确的方式便是追溯到耶稣在世的事奉之前,甚至追溯到世界被造之前,直追溯到永恒的过去,那时耶稣即已存在。约翰的观点与腓立比书中保罗的观点以及希伯来书所论一致。

约翰福音这段经文中的第二点宣告是,耶稣基督与神同在。这个宣告肯定基督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有其个别的位格。约翰虽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但他仍期望我们了解耶稣是完全的神。虽然后来他曾引用耶稣的话:“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但约翰同时也很清楚,三位一体的神是各有其位格的,因此他用这句经文来表明。

第三点宣告是,耶稣就是神。“道就是神”这句话亦可译作”耶稣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与神一样神圣。”凡可以用来描述父神的词句,也都可用来描述圣子。父神是全能的?耶稣也是。父神是全知的?耶稣也是。父神是无所不在的?耶稣也是的。耶稣具有神的一切智慧、荣耀、权柄、慈爱、圣洁、公义、良善和真理。

从某个角度来看,约翰在其福音书中所记载的每件事都是为要说明耶稣就是神。他写作的方式好似一个学生在写他的期末报告,先说明他想证明的论点,然后予以求证,最后加上结论,仿佛藉此告诉他的读者说:“看吧!我已把当初所定的目标完成了。”正因如此,此福音书中充满了值得我们拿来研讨的专题:诸如神迹、耶稣的讲章、基督的仇敌与朋友对祂的反应、甚至约翰自己所加的注释等。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无法研讨所有的专题,但我们可以用一段经文来说明,约翰描述耶稣时所用的方式。在约翰福音十二章41节,当约翰引用过以赛亚在异象中神对他所说的话后(赛六章),他接着说:“以赛亚因为看见他的(耶稣的)荣耀,就指着他说这话。”

对今天的基督徒而言,我们对约翰如此引用经文,不会感到讶异,因我们已熟知耶稣具有完全神性的神学观念。但对当初像约翰或与他同时代一些相信一神论的犹太人来说,这是颇不寻常的事。因为对他们来说,神高高在上不可及,是以色列的圣者,住在人不能靠近的荣耀里。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少数特殊人物,如摩西或以赛亚等,才得在神的荣耀中见到神的异象。但这也不表示他们真正看见神的实体,他们见到的不过是神的影儿而已。即使如此,这种异象仍使他们充满敬畏和讶异。

以赛亚在异象中所见的,与犹太人作品或传统中所描绘的永活且圣洁的神十分接近。而约翰却用这荣耀的异象来形容耶稣。显然,他撷取了旧约圣经中最尊贵的荣耀,用来描述一位来自拿撒勒的木匠,就是即将被钉在十字架的耶稣。由此可见,在约翰的心目中,耶稣的地位是何等崇高。

3.“我是”——基督的宣称

耶稣的门徒对耶稣深感敬佩,他们绝非无知小民,他们为何会将祂放在与神同等崇高的地位上呢?他们为什么相信祂是神呢?答案可分两个层面来回答:第一是来自耶稣的教导;第二是因为由祂的生活中他们观察出祂就是神。

基督对自己的宣称在四福音书中不断直接或间接地出现,实际上,祂说的每句话,几乎都间接地宣告出祂是神,祂的第一篇讲章就是例证。施洗约翰出现时,他宣告神的国近了,他向百姓介绍的是那位能具体彰显神国度的人。当耶稣出现时,祂的第一篇讲章就是宣告神的国来到:“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5)后来祂又对法利赛人论到自己,祂说:“神的国就在你们「中间」(编者注:见和合本小字)。”(路十七:21)祂宣告说,旧约圣经中许多的预言都是针对祂说的,并且在祂身上应验。

举凡基督所论到旧约圣经的话均属此类,祂的教导可用祂自己的一句话来总结:“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当祂呼召人,祂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太四:19)言语中似乎暗示祂极其重要,值得人去跟随。当祂赦罪时,祂深知自己所做的惟有神能做(可二:1~12)。当祂在世的年日将告结束时,祂应许门徒,祂走后会差遣圣灵保惠师来,这话也再度表现出祂的神性。

在祂所有宣称中最独特的一点是祂称神为父,这在犹太教中是绝无仅有的事。从来没有一个犹太人称神为“我的父”,但耶稣提到神时,特别是在祷告时,却是如此称呼。事实上,这是祂称呼神的惟一方式,表明出祂与父之间所独享的一种关系。耶稣说过:“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祂祷告时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约十七:1、25)最后基于门徒与祂的关系,祂也教导门徒称神为父。虽然如此,祂称神为父与门徒称神为父两者之间的关系依然有别。因此,祂复活后是这样吩咐抹大拉的马利亚:“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二十:17)耶稣没有说“见我们的父”或“见我们的神”,斯托得在其《真理的寻索》一书中这样说:“祂与神的关系极其亲密,以致祂将人对祂的态度与人对神的态度当作是同等的。凡认识祂的,也就认识神(约八:19,十四:7);凡看见祂的,也就看见神(约十二:45,十四:9);凡相信祂的,就是相信神(约十二:44,十四:1);凡接待祂的,就是接待神(可九:37);凡恨祂的,就是恨神(约十五:23);凡不尊敬祂的,就是不尊敬神(约五:23)。”

每当耶稣说到“我是”时,我们就当格外留意,祂是要藉此告诉我们,祂是全人类丰盛属灵生命的惟一源头。以下这些宣告都是惟有神才能发出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六:35);“我是世界的光”(约八:12,九:5);“我就是门”(约十:7、9);“我是好牧人”(约十:11、14);“我是复活,我也是生命”(直译,约十一:2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我是真葡萄树”(约十五:1、5)。

除以上这些间接的宣称外,也有不少的宣称直接提到,祂自己是神。在耶稣的时代,这样的宣称算是亵渎神,会遭判死刑,因此耶稣在说这种话及选择向谁说这话时,都十分谨慎,免被仇敌提早处死。然而这类直接的宣称依然可以寻见,如约翰福音第八章,当时的宗教领袖对耶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加以攻击,后来又因祂宣称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耶稣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这些领袖就愈发恨祂。他们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7~58)这句话实在激怒了这些领袖,以致他们立刻拿起石头要打祂。

对我们来说,我们很难明白何以这样一句话,竟会引起暴力的反应。犹太人对亵渎神之人的惩罚就是将他用石头打死,因他将自己当作与神平等的。当时这些宗教领袖为何会认为耶稣以口亵渎神呢?显然是因为耶稣宣称早在亚伯拉罕出生以前,祂就已经存在。也显然是因耶稣用了一个现在式的动词:“还没有亚伯拉罕之前,我是。”(直译,约八:58)换句话说,祂用“我是”一词宣告祂自亘古已存。称自己自亘古已存并不会导致犹太人要用石头打祂,用“我是”这个神的名字,才是导致犹太人发怒的原因。“我是”这个名字是当年神在烧着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时所用的名字。摩西问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 ’”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三:13~14)耶稣也用“我是”这名字来自称,因此犹太人见祂自以为是神,就想杀死祂。

最后一个耶稣自称为神的例子,发生在祂复活之后。那天,耶稣向门徒显现,多马也在场。耶稣早先也曾向门徒显现过,只是多马不在,当门徒告诉他主已复活时,他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二十:25)这时主向他们再度显现,并邀请多马来作试验,说:“伸过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约二十:27)多马立刻仆倒在地,拜祂说:“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主”在希腊文作Adonai,“神”希腊文作Elohi“伊罗欣”),均是对神的称呼,而耶稣在此并未拒绝接受这称呼。

4.好人、疯子、骗子或人子?

从保罗书信、希伯来书和约翰福音,直到主耶稣自己的教导中,我们得知基督是神。但必会有人间:“这点可信吗?一个拿撒勒的木匠竟然是神,这可以相信吗?”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当时在耶路撒冷的人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能接受的答案,他们有一次说:“他是好人。”(约七:12)不论祂是何人,祂总不可能只是一个好人,因无人敢像祂那样说话。祂以人类救主的姿态出现,称自己为神,并宣称能给人带来救赎,如果这是真的,耶稣便不止是个好人而已;若这不是真的,那么祂不是被人误解(会导引人误解他的人岂会是个好人吗?),就是个大骗子。我们究竟该怎样面对祂的宣称呢?这是个我们无法逃避的事。斯托得在《真理的寻索》中说道:“这些宣称都是白纸黑字地写在那里,但也有可能是假的,并不能证明耶稣真具神性,然而我们一定要找到可解释的理由;如果祂在对自己的宣称上都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我们又怎能称祂为一位伟大的教师呢?”英国护教学家鲁益师在其《返璞归真》一书中说道:“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这人或者真如祂所说,是神的儿子,或者祂是个疯子,甚至是个比疯子更坏的人。你可以把祂当作儍瓜,不睬祂;你可以把祂当作恶魔,唾其面、杀其身;你也可以跪在祂脚前,称呼祂为主、为神。但我们千万不可自欺欺人地称祂是位伟大的教师。祂没有叫我们选择祂为教师。”(编者注:参更新传道会出版之《铁证待判》)

承认耶稣是个好人,是个良善杰出的教师,我们应当听祂并向祂学习,这种答案是完全不合理的。由上文鲁益师的话中,我们得知三种可能:

第一,耶稣可能是个疯子,或者犯了妄想自大症。耶稣在世时,的确也有人如此认为,他们骂祂说:“你是被鬼附着了。”(约七:20)希特勒和拿破仑都犯有此病,也许耶稣亦然吧。但这是真的吗?在我们下结论之前,让我们来看耶稣的整个人格(就我们所知的)能否印证这种猜测。祂的行为像精神病患吗?祂说话像妄想自大症的病人吗?细读四福音书,我们得知耶稣不是这样的人,祂并不是疯子,倒是所有人中头脑最清楚的。祂说话温柔,却带有权柄。不论环境如何,祂总镇定如恒,从不惊慌或紧张。祂看来与人对疯子的描述不符。

据说蓝勃(CharlesLamb)曾这样说过:“如果莎士比亚进房来,我们都会站起来欢迎他,但如果是耶稣走进来的话,我们都会仆倒,亲吻祂的衣摆。”

别人对祂的反应也证明祂不是疯子。没有人在容忍祂,他们不是赞同祂,就是反对祂,这不是一般人对疯子的反应。我们会被疯子无理的举止所激怒;我们会忽视他,或者当他的幻想呈现危险性时,我们会将他锁起来,却不会想要杀他,但那些不跟随耶稣的人却一直想置祂于死地。

第二,耶稣或许是个骗子,这是耶稣同时代某些人的看法(约七:12),认为祂想要迷惑人。但在我们下此结论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作个骗子会牵扯到哪些事。首先,假如耶稣真是骗子,祂必定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个骗子。祂自称为神,祂却不到希腊、罗马地区那些信仰多神和半神的百姓中,去宣告这个说法,反而是在严守一神信仰的中心地作此宣告。在过去,犹太人经常因持守一神论的信仰遭人嘲笑,甚至遭逼迫。即使如此,他们仍坚守这个敦义,竭力卫护自己的信仰。耶稣却在这种宗教气氛之下,宣称自己为神,你想会发生什么事呢?但最令人讶异的是,众人竟相信祂,包括男人、女人、农夫、上流社会的人、祭司、甚至祂自己的家人。

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耶稣是骗子而不是神,那么神真可被称作恶魔。让我们再进一步地想一想,耶稣并不只是宣称说“我是神”,且就停在那里,祂还说:“我是神,为来拯救堕落的人类。我是惟一的救赎之道,放心将你的生命及未来交给我吧!”耶稣又教导说,神是圣洁的,因我们不圣洁,我们必须与神隔绝。我们的罪使我们无法亲近神。祂来了,为要解决我们这个问题。祂愿为我们死,愿为我们承担罪的刑罚,凡相信祂的都必得救。如果这是真的,真是大好消息;但如果这不是真的,那些举凡相信祂的人,其下场将是何等悲惨可怜,人将恨祂入骨,视祂为从地狱来的鬼魔,因祂使历代以来的受骗者落入一个永无希望的永恒里。

但祂是不是骗子呢?对一个心中“柔和谦卑”的人,一个自甘守贫,四处巡回传道,为要帮助穷人及卑微之人的传道人,难道这是我们所能给祂最好的诠释吗?祂说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祂的言行及教导与我们对骗子的想法不符合,我们不能称这人为骗子,也不能称这人为疯子,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祂的确是祂所宣称的那一位,祂是神,我们应当跟从祂!

二、基督的人性

无论在今天,或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有人拒绝接受基督的神性;但也有一些人,他们确定基督具有神性,可是对基督的认识仅止于此,这其实也是错误的看法。除了肯定基督的神性外,另有一重要事实我们不可忽略的是,基督也完全是人。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不同,并非源自永恒的过去,而是在历史的某个时空下,祂道成肉身,既有人的样式,祂成为我们向其仰望救恩的神人。

这项真理在圣经中十分显明,在旧约圣经即如此。比方说,在圣诞节我们经常会读的一段以赛亚书的预言,就描述到将来要来之基督所具的双重本性:“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九:6)此段经文用两个重要的动词描述基督的降临:“生”与”赐给”,祂像一个婴孩般的“生”下来,却像一个儿子被“赐给”我们。保罗作品中也强调这两者间的不同,因此他说:“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3~4)从肉体来看,祂是大卫的后裔:但祂也是神的儿子。又如:“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4~5)身为儿子,耶稣基督是被“差遣”来的,因祂一向是神的儿子。然而,另一方面,祂是在律法以下为女子所生,所以才成为人的。圣经向来毫不犹疑地将这两个真理同时并提——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这些真理在基督自己的传道生涯中也一再彰显。在约翰福音第二章时,祂参加了一个婚宴,这点充分彰显出祂的人性。当酒用尽,主人即将面临窘境时,耶稣将犹太人放在大石缸里供洁净用的水,变成更新、更醇的美酒,这是祂神性的彰显。

又有一次,门徒离开迦百农,横过加利利海,要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去,耶稣因为白日工作疲倦,在船上睡着了。有暴风吹起,风势甚强,连熟悉海性的渔夫都感害怕,他们摇醒耶稣对祂说:“主啊,救我们!我们丧命啦!”耶稣便平静风暴。还有什么比我们的主在船上精疲力尽地睡着了更能显示祂的人性呢?又有什么比祂能平静风和浪更显示出祂的神性呢?难怪门徒讶异地说:“这是怎样的人?连风和海也听从祂了!”(太八:23~27)

没有什么会比耶稣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情形,更叫人看出基督的人性;也没有什么比天变暗,会幕幔子裂为两半,埋葬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圣徒墓门打开,以及在第一个复活节清晨基督墓门胜利地被冲破等事件,更显出祂的神性。

1.成双的真理;成双的异端之说

耶稣是神也是人这成双的真理在历代教会史中,并不是一直被人所接受。事实上,这条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教义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人拒绝接受。否认基督神性之异端,通常以亚力山太的亚利乌命名,称为亚利乌学说(Arianism)。亚利乌认为圣子和圣灵都是神为着救赎人类创造的,它们并不像神是永存的,在历史“某段时间里,他们并不存在”。

而否认基督人性的异端,我们称之为幻影说(Docetism),它是从诺斯底主义演变而来,诺斯底主义与基督徒早期历史同时,它包含两大特色:第一,其主要信仰是推崇“与信仰及行为有关之知识的崇高性及精神启蒙的至高性”。诺斯底派信徒自视为“智者”,这也是诺斯底一词的意思,他们相信救恩是靠知识而来,人若拥有他们所拥有的那种奥秘和崇高的知识,就必能得救。自然,在这种信仰系统中,神子的道成肉身就变得毫无意义了。他们所看重的是“基督的观念”或基督所宣讲的真理。

诺斯底主义的第二个特点是,相信灵与物质间有一个极大且无法跨越的鸿沟,加上他们还相信物质本身是邪恶的,灵的本质是良善的。这个论点在当时其他思想派系中也颇流行,它一方面使人否认道德生活的重要,因救恩只限于人心灵的境界,肉体做什么并不算数。另一方面,它衍生出一种与实际的历史毫无关联的哲学宗教,使人一看即知诺斯底主义与真正的基督教信仰是冲突的。在诺斯底派的思想体系里,神的儿子真正会道成肉身降临人间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假如物质是邪恶的,神就绝不会取了人的样式而来。若神真的藉基督道成肉身,那大概只是外表的显现而已。Docetism(幻影说)一词是由希腊字dokeō演变而来,意指“出现”。在所谓的基督教诺斯底学派中,“道成肉身”被解释为神的灵在耶稣受浸时出现在祂身上,并在祂数年在世传道期间,留在祂身上,但在祂被钉上十字架前便离开了。而其他几种型态的诺斯底派则认为,耶稣看来好似一个人,但实际上并不是,因此,祂并不拥有—个真正的身体,也没有真正死去。

幻影说在基督教信仰看来真是不可思议的事,自然完全不能接受。第一个驳斥这些观念的人是使徒约翰,他的看法主要记载在他的书信中。

他坚持神的儿子的的确确曾道成肉身,因此在他第一封书信中,一开始他便强调身为使徒自己如何在肉身上亲自经历耶稣。“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1~3)在这些经节中,他提到五种肉体感官中的三种。其后,约翰又再次说明如何印证基督教信仰的真实性:“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约壹四:2~3)

到了第二世纪中叶,本都的马吉安(Marcion of Pontus)在罗马广传幻影说的观点,此人以排拒旧约圣经和部分新约圣经出名。他对教会造成很大的威胁,因他不信基督具有肉身。另一个异端是摩尼教(Manichaeanism),主张二元论,奥古斯丁早期受此学派影响甚大。它相信基督的身体是由“天上的”肉体所组成,并非真正物质的肉体。这些错谬的看法在一连串的教会会议中,曾予以排斥。主后四五一年写成的迦克墩会议宣告(Creed of Chalcedon),正式宣告说:

“主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有理性的(会思想的)灵魂与身体;按神性来说,祂与圣父同质;按人性来说,祂与我们同质;祂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按神性来说,从圣父过去所在的诸世代里,祂即已存在;在末世,为了我们及我们可蒙救赎之故,由童贞女马利亚(神之母)所生。基督、圣子、主与独生子实为一体,但具有双重的本性,这本性永下会改变,既无法分割,也不会分离。这两种本性不会因它们的合一,而失去其个别的特色,每个本性的特质均依然存在,但同时也出现在一个位格、一个生活方式中,并不是分别的两个位格,乃是一个,就是同一的圣子,那独生之子,是神,是道,是主耶稣基督。”

主后第三世纪时,有一位伟大的正教辩护人名为亚他那修(Athanasius),他写成的信仰教条,人称之为亚他那修信经(Athanaisian Creed),但此教条有可能晚于迦克墩会议宣告(Creed of Chalcedon)。其内容更严谨、简要:“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既是神,也是人,……祂完全是神,也完全是人……祂虽身为神及人,却不是两个分开的个体,而是同一位基督:祂不是将神性转为肉身,而是将人性放入神里面。”

以上这些信仰教条都在教导我们,神的儿子耶稣,在各方面都与我们相似,只是祂没有犯罪,为了使我们有一天也能变得像祂。

2.基督的情感生活

耶稣道成肉身成为我们的样式,其一的表现便是情感生活。本世纪初期的美国著名神学家华费德(B.B.Warfield)曾在一篇论文中讨论过这个题目。教会中有些人一直想将基督与所有人可能会有的情感隔绝,仿佛情感不适合祂。另有些人则夸张祂的情感,几乎导使我们对祂失去敬意。但新约圣经中所介绍的耶稣,其情感生活实介于这两种看法之间。

基督最常表现的情感是同情和怜悯。面对失落的人类在绝望中哀求时,基督表现出祂的深爱。祂能体会得出人有身体上的需要。因此,有一次,当一大群人跟随耶稣一段时间而感到饥饿时,耶稣说:“我怜悯这众人,因为他们同我在这里已经三天,也没有吃的了。我若打发他们饿着回家,就必在路上困乏,因为其中有从远处来的。”(可八:2~3)又有一次,祂看见一个长大麻疯的,便“动了慈心”,并洁净那人(可一:41)。祂的“慈心”导使祂医好两个瞎眼的人(太二十:34)。祂因“怜悯”而使拿因城寡妇的儿子复活(路七:13)。人们属灵上的需要也能激发起祂的怜悯之心。圣经一次又一次地提到,祂怜悯众人,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可六:34;参太九:36,十四:14);有些时候,祂甚至为耶路撒冷城顽固的不信者哀哭(路十九:41);在拉撒路墓前祂也哭了(约十一:35)。

基督的眼泪引我们看见祂情感生活的第二种表现,就是悲伤;这种情感有时会导致愤恨和生气。一个重要却难以解释的悲伤例子就是祂在拉撒路的坟墓前流泪。该节经文中用了一个不常用的希腊字enebrimēsatō,此字可用来指耶稣对某件所发生的事感到生气,但也可能指祂“深受感动”。新约圣经中有三处经文用到这字(太九:30;可一:43,十四:5;其中二处意为“严严的嘱咐”,第三处则指“谴责”),但这两种用法却没有一个能够解释基督在拉撒路墓前的反应。解经家巴克莱(William Barclay)认为,以上两种解释似乎都含有“严峻的态度,甚至带有发怒的意思”。有些解经家认为约翰的经文中带有愤恨及发怒之意,因此将之译作“耶稣心灵深处因激动而发怒”。若问耶稣何以发怒?他们会回答说,祂发怒是因众人的不信,及那些为拉撒路哀哭之人的矫情;或者,祂对死亡发怒,因为死亡是撒但的工具,是一个大敌。但经文中并没有提及或暗示有谁有不诚恳的态度,不论众人的表现是真是假,至少马利亚和马大的悲伤定然不是伪装的。

另一种可能是,enebrimēsatō也可作很深的感情解。因此字在他处是用来形容马的喷鼻气声,特别是指在战场上或在重驮下所发出的喘息声。由此看来,也许约翰是形容耶稣因这两位情深姊妹心中深深叹息,无法遏止地由心中哭出声来。这是英国译经家腓力斯(J.B.Phillips)的译法:“祂深受感动,现出悲伤之意。”英文新国际版圣经则将之译作:“祂深受感动、心中愁苦。”

有些基督徒无法接受以上的解释,因他们认为耶稣竟会受感到这种程度,尤其竟会因人的过世如此愁苦,并不合宜。但我们在读此段经文时,怎能忽视耶稣与这两个姊妹同哭的事实呢?“此处的表现……暗示祂是主动且特意接受自己的情感,并藉着这些亲身体验的情感,祂好救赎人脱离这些情感的捆绑。”“祂……背负起人类因罪而来的痛苦,祂要亲身体验一个死人及环绕在死人周围所有悲伤之人所受的痛苦。”

有时,耶稣的悲伤也会转为愤怒,譬如当祂严厉责备当代的宗教领袖时,祂称他们是“假冒为善的”(太十五:7),是“粉饰的坟墓”(太二十三:27);是“蛇类、毒蛇之种”(太二十三:33);是“瞎眼领路的”(太十五:14);并说“你们的父(是)魔鬼”(约八:44)。有时耶稣会激动地对门徒发怒。有一次,祂的门徒阻止小孩到祂面前来,“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可十:14)

新约圣经中的基督不是麻木的、无感觉的、不受感动的;反之,基督完全了解我们的伤痛,也愿与我们一同悲伤;有时会对罪深感愤恨,而发出公义的谴责。

基督情感生活上的第三类表现是喜乐及高兴。华费德(B.B.Warfield)写道:

“我们称我们的主为「忧患之子」,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一位来到世间承担世人罪孽,并舍命作多人赎价的人子是十分恰当的。但并不适于形容新约圣经中的基督,甚至也不适用来描绘以赛亚书五十三章3节中的那位先知,因该处说到那位义仆身受许多客观的苦难,却没有谈及祂主观的痛苦感受。我们要记住,我们的主来到世上,不是要被罪和死的权势破碎,祂来是要破碎它们的影响力。祂如得胜者来到世间,心中常带着胜利者的喜乐,祂因那摆在面前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来十二:2)。当祂遵行神的使命时,心中既不怀疑神的计划,也不犹疑神所用的方法。诚如路加福音十章2l节所示,当祂想到神要领许多儿子进入荣耀里所用的种种方法时,他即“被圣灵感动就欢乐。”

有时,耶稣也告诉门徒,他们会与祂一样拥有那种喜乐和渴望之情,“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十五:11)祂在约翰福音十七章所作的大祭司的祷告中也提到:“现在我往你那里去,我还在世上说这话,是叫他们心里充满我的喜乐。”(约十七:13)

3.祂与我们一样地经历试探与苦难

另有两点道成肉身的耶稣与我们相似之处也十分重要,可使祂成为我们如何过基督徒生活的辅导。

第一,祂自己成为被试探的对象。“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四:15)马太福音四章1至11节(另参路四:1~13)所记耶稣受撒但试探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施洗约翰为耶稣施洗后,圣灵引领耶稣到旷野,受魔鬼试探。经过四十天的禁食后,试探开始了。首先是肉体上的,撒但要祂将石头变成面包,耶稣回答撒但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4),这试探是叫我们把肉体的需要放在属灵需要之上。

第二个试探是属灵方面的。魔鬼带耶稣去站在圣城的殿顶上,叫祂跳下去,推测神必会救祂。魔鬼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太四:6)耶稣回答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

最后,魔鬼用一个与耶稣得国有关的事来试探祂。牠知道耶稣将要承受这世界为国,为其荣耀,这事已在旧约圣经中预言过:“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诗二:8)但对耶稣来说,得国的过程必须经过十字架,撒但却说,牠愿帮助耶稣不必经过苦难,便可承受产业,牠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太四:9)耶稣拒绝撒但的给予,坚心选用神所安排的方法。

最后一个层面,使耶稣与我们相似的地方是苦难。有些苦是情感上和灵性上的,有些则是身体上的。基督经历过饥饿,这事发生过多次,而圣经记载最为详尽是祂在旷野所受的那次试探(太四:2)。祂也会口渴。有一次祂曾因行路疲乏,来到雅各井旁,向一个撒玛利亚的妇人要水喝;在十字架上,祂喊道:“我渴了”,于是他们给祂醋(约十九:28~29)。又有一次,他在暴风中摇摆欲翻的船上睡着了,因着太疲倦,连风和浪都无法惊醒祂。祂最大的试探乃是在十字架上时,身体与灵魂承受极大苦难,在这之前,祂的灵魂甚至曾想退缩(路二十二:33~46;比较太二十六:36~46;可十四:32~42)。

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为要了解人生活的急剧变化:有试炼、喜乐、受苦、失落、收获、试探、忧伤等等。祂来到世人当中,了解了我们,并成为我们的榜样,为要叫我们能与祂一样受苦,祂也成为我们的鼓励,使我们愿来到祂面前祷告求帮助。彼得曾鼓励与他同时代的人,要效法基督一样的忍受苦难,他说到基督榜样的价值:“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二:21)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我们何以能在祷告中心存盼望,因祂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二:16~18)

三、基督为何成为人

有话说:“基督教就是基督”,故此,人们以为基督教神学即在解释基督这个人,并说明相信祂究竟意味什么。但事实并不如想像的那么简单。第一,因与基督其人有关最重要的一项宣告,就已够令人心惊——祂既是神、又是人!再者,基督论是与基督所做的工作分不开的,因此要单单极有深度地讨论耶稣是谁,却又不涉及祂的工作或论及这些工作对我们的重要性,是不可能的。

基督为何要成为人?依我们的看法,基督之所以成为人,是为了要替那些相信祂的人而死。这个答案与基督所做的工作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待后文讨论到基督的工作时,会更详细地讨论。但此处我们也当花些篇幅,因基督的工作与祂的身分密切相关。要回答“祂做了什么?”这个问题,总免不了要涉及祂那神人独特的本质。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正因基督具有独特的本质,这才使得祂的工作具特殊意义。祂工作的重点是以代赎为主,因此祂的工作也就理所当然地可视为是基督论的独一根基。

二十世纪初叶一位苏格兰教授田尼(James Denny)曾谈及这个题目。我们都需要一位代赎者,诚如田尼所说,但惟有基督有资格来做这件事。他说:

“由基督的工作中,我们最能进一步地了解基督,祂的工作也能对我们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祂的工作会引发起人心中许多问题来,为了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从主观经验的角度来寻求。人们可以体会出,基督是以中保的身分来到我们面前,祂代替我们遵行神的旨意,而我们却只能像一个旁观者似的在旁观望。在祂身上,我们看见因着我们的罪,祂所承受神的审判与怜悯。祂的降临人间及祂所成就的工作都是神赐人类的礼物,也是神向人类所发出的邀请。祂是神赐人的礼物,而不是人向神所献之物。神在祂裏面,也藉着祂,将自己赐给人类。我们理当以圣洁的生活回应神。另一方面,神的邀请及神所赐的生命是藉着一个完全具人性的人及此人所做的工作,传递给我们的。耶稣来到世间,以及祂在世间所完成的工作,包括承担人类的罪,并不会导使我们特意要将人性与神性放在对立的方向来看。事实上,我们找不出这两种性情不能并存的理由。正因它们是并存的,才使得我们一方面看出耶稣与神的关系,一方面也能看出他与人类的关系。”

因此之故,我们此处一定要讨论到基督的工作,包括祂的道成肉身,惟有如此,我们以后才能更自由且详尽地讨论基督的工作。

1.神为何要成为人?

耶稣基督为何要成为人以及这个问题的答案,可由英国坎特布里大主教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主后1033~1109)的著作中寻得。他的神学名著《神为何成为人?》(Cur Deus Homo?)即讨论到道成肉身的问题。经过严谨的思考后,他的答案是为了赎罪。安瑟伦说,神藉基督成为人的样式,因为惟有透过既是神又是人的一位人物,神才能成就救恩。从安瑟伦的角度来讨论道成肉身这题目时,我们不愿说除了安氏所提的原因外,就没有其他使神道成肉身的理由。我们已经提过,道成肉身显示出神对人类生命所定的价值。单从神创造人类一事来看,我们已经可以肯定生命的价值,但罪却贬低了生命的价值。当神藉着道成肉身来到人类犯罪的历史当中时,这事说明了神何等爱我们,即使我们落在罪恶的光景里,神依然宝贝我们。此外,道成肉身还说明另外两件事:第一,它使我们看出,神了解我们,同情我们,这导使我们愿藉着祷告回到神面前(一如第十章所提),其次,道成肉身也给我们立下一个如何在世生活的榜样。论到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彼得甚至这样说:“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二:21)

道成肉身的真正理由是赎罪。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说到: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十:4~7)其后作者又说,当耶稣说到祂来是为要行出神的旨意时,我们必须明白它是指基督将成为一个更美好的祭物,“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十:10)

圣经其他地方也是这样强调。我们可从“耶稣”这个名字的引申用法中,看出赎罪之意:“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耶稣自己提到,祂是为受苦来到世上(可八:3l,九:31),这也使我们看出当祂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时,祂的任务可算完成了:“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约翰福音多次提到,上十字架是基督来到世上最重要的“时刻”(约二:4,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

更有甚者,耶稣的死也是旧约圣经的主题。首先是藉着献祭的最终意义来表达,其次是藉先知的预言来表达,尤其是先知书后来愈来愈多提及有一位救赎主要来的应许。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及其他旧约经文均提到将要来到之救赎者所要承受的痛苦。保罗则在加拉太书中提到,亚伯拉罕虽生在律法和先知以前,也仍是因信耶稣而得救(加三:8、16)。耶稣则在以马忤斯对那两位沮丧的门徒说到,旧约圣经中曾提到有关祂的死和复活之事:“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5~27)根据以上这些及他处经文,我们得知基督的代赎工作是祂必须道成肉身的主要原因,也是为何祂必须具有两种本质,以及为何祂是世界及圣经历史之焦点的原因。

2.人的缺欠,惟神能偿还

代赎的教义为何必须是整本圣经的重心?为何要有献祭的事?就算代赎是必要的,那么为何只有神人耶稣才有资格来完成这工作呢?加尔文在其巨著《基督教要义》(The l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书中提供了一个答案,他认为这是神选择用的方式,若要多问为何不选用其他方法,就显得无礼。但加尔文和安瑟伦都承认,这个回答并不够完全。人真心想要明白何以救恩必须以此法完成而发问,并不算是亵渎神。安瑟伦及在他以后的加尔文提供了两个答案。第一,因除神以外,无人可完成救恩,人类无此能力。事实上,整个问题是我们自己引起的,我们违背了神公义的律法和规条。再说,我们受罪的影响,以致意志力受到束缚,根本无力选择去取悦于神,更不要说能做到讨神喜悦的地步。假使我们想要得救,就非得靠神不可:惟有神有心也有能力救我们,惟有祂能救我们。

安瑟伦的第二个答案听来好似与第一个之间有矛盾,即救恩必须靠人来完成。因为是人自己得罪了神,因此他必须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根据这种情况来看,救恩也就惟有藉既是神又是人的基督来完成。

“不将败坏的人性修复是不对的,……而除非人付清罪债,人的本质也不可能改变。但此罪债何等大,除神之外,无人能还,因此还债之人必须是神,也必须是人。因此之故,神必须取了人的样式,使神性、人性集于一身,这样祂才能代表那无力偿债之人付清罪债……此人的生命极其崇高、极其珍贵,正因如此,所以也惟有祂有资格来偿还全世界,甚至更多的罪债。”

为了不致误解安瑟伦对道成肉身的解释,有三点我们要注意:第一是神主动策划并且执行救恩。若忽略此点,我们就很容易误以为神与赎罪事相离甚远,祂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公义的要求,把代赎当作是一个象征性的代价。若持此看法,神就显得漠然、律法主义而且残酷。但实际上神的本质是爱,因为爱,祂才计划并执行赎罪的事。神在基督里满足了祂的公义要求。由此可知,道成肉身和赎罪息息相关,两者均不可予以曲解。

第二,安瑟伦并不认为人能平息神的怒气。挽回祭代表平息怒气,这点将在第十三章提及。但人无法平息神怒,惟有神自己平息祂的怒气,好使祂的爱能延伸包容罪人,并带给他们完全的救恩。

第三,此代赎并不是指以一无辜之人来取代当受罚的人,它是有更深一层的代赎意义。那位取代罪人来满足神公义要求的,祂自己变成了人的样子,因此,我们可称祂为我们的代表。我们若能承认道成肉身与代赎两者间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对道成肉身的道理也就更容易了解,而同时,也可以除掉我们对基督献自己为祭,好成为我们得救之途的误解。一本著作这样总结说:

“神不仅自身全然圣洁,祂也是圣洁的源头和模式:祂是宇宙道德秩序的起源,也是此道德秩序的维护者。祂必须是公义的,全地的审判者必须行事公正。因此根据神的本质,祂不可能漠视罪,也不可能对圣洁的标准有任何妥协。罪若要蒙赦免,必须根据一定的原则,而这原则要能证明是合乎神圣洁的律法。神圣洁的律法不只是一套法规,也是为整个创造界所定的道德秩序。但这个证明代价极大,这代价该由谁来付呢?不是犯罪的人,因神无法向他开价。一则是因此代价过于昂贵,罪人无法偿还,另一则是因神乐意给而不愿开价卖。因此神自己付出代价,为罪人献祭。此祭物价值极贵,以致即使神赦免了,人也能因此看出神对罪的责难有多严厉,而当时透过这代价所显示的神之爱也令天使讶异,令蒙恩的罪人不得不存着敬拜的心态向神感恩。

这代价是神在各各他山上付出的:圣子将祂自己献上为祭,背负我们的罪及罪所带来的咒诅;圣父献出祂的爱子,祂的独生于。而付代价的方式是透过道成肉身,神变成人来到世间,不但取了罪人的地位,并且成为我们的代表……。

三位一体之神中的圣子,自创世以来,神即藉祂向世人彰显自己(约一:18),祂取了人的性情,并成为我们的代表。祂代替我们将自己献上为祭,身体挂在木头上担负起我们一切的罪。祂不仅肉体受苦,灵魂也因必须背负祂向来所反对的罪而受无可想像的煎熬。因背负着罪,祂落在罪的咒诅之下,以致使得祂与神之间美好的关系也一度破裂。神就是这样藉着甘心为罪人承受一切的咒诅,向世人宣告出祂多么地憎恶罪,好叫世人能公公正正地得到赦免。也藉此法,神的爱终得以完完全全地彰显,因为神一点没有舍不得献上最昂贵代价的祭品;祂定意要透过祂的牺牲及受苦,使我们得免于永死。藉此法我们可看出祂的公义,也藉此法祂使罪人得以称义,因为这位赐法者及代赎者,为了人类的背叛,已经尝过违背律法当受的惩罚。”

3.迈向各各他

从以上对道成肉身的诠释,我们可得到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根据圣经,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是各各他,而不是伯利恒。对某些神学家来说,道成肉身是重点,因神竟肯与人认同,而代赎不过是多添的。但根据圣经,神人之出现是因为我们需要祂来为我们死,好叫我们得着救恩。由此看来,“伯利恒之摇篮的意义在于它是个开始,使神的儿子能步步走向各各他。除非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并不真正了解伯利恒的意义。”只谈道成肉身却忽略了十字架,容易使人溺于感情主义,却忘了罪的严重及可怕。

第二,如果说基督的死于十架带出了道成肉身的真义,那么我们也可以宣称,若没有十架,就没有福音。圣诞节本身并不是福音,基督生平也不是福音,甚至连最重要的复活其本身并不能算作福音。我们的福音不仅包括神变成人,也不仅是神已指出一个正确的生活方式,更不仅是人类的仇敌——死亡——已被灭绝。福音主要是指出:人类罪的问题已经解决(基督的复活就是证明);由于耶稣代表我们承当了罪的刑罚,我们就不必再受罚;所以,凡肯相信祂的都可期望进入天国。更有甚者,所有其他圣经主题也都当从这个角度来领会:基督的生活及教训固然好,但惟有那些相信祂为我们的代表,并透过祂与父神建立了新关系的人,才有效法的可能;复活不仅是战胜死亡,也证明了基督的代赎满足了父神对赎罪的要求(罗四:25),因罪而来的死亡结果终于可以被除灭了。

若有福音只谈基督的道成肉身,却不谈祂的代赎,就不是真福音。任何福音只谈神的爱,却不谈神的爱如何促使祂为人类的罪付上极大的代价,使祂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那也不是真福音。真正的福音说到“只有一位中保”,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二:5~6),这才是真福音。

最后,正如若不以赎罪为神道成肉身的理由,我们就没有真福音一样,若没有基督的代赎,我们就没有办法过基督徒的生活。少了赎罪为由,道成肉身很容易使人对自己产生膜拜之心,引致骄傲及自我擢升。懂得赎罪的原因以及基督的一生所代表的意义后,基督徒才会明白,基督徒的生活必须是谦卑的,是自我牺牲的,凡事肯为别人的需要着想。过基督徒的生活并不意味着我们对那些饥饿的、生病的、或有其他需要的人漠不关心,也不是要我们以自己所有的为满足,包括得享中上阶级的物质生活,接受良好教育,或在属灵上得享好的教会、圣经、主日学的教导及主内弟兄姊妹的关怀。它主要是指能看出别人有这些方面的需要,因此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与这些人认同,并使他们慢慢也得以享受到我们所享受的。

论到道成肉身,保罗这样说:“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这句话也可用来说明代赎及基督徒生活的真义。保罗是在犹太地的人遭遇饥荒时,对哥林多的基督徒说这段话,告诉他们,他们应尽的责任。惟有当我们愿为别人成了贫穷,好叫别人能因我们变得富足时,我们才真正算是完全为基督而活。

(节选自《救赎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