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伊威尔(Herman Dooyeweerd,1894-1977):在哲学上对我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就是杜伊威尔。他是荷兰法学家,基督教哲学家,“宇宙次序论哲学”(the philosophy of the cosmonomic idea)创始人,新加尔文主义者。
杜伊威尔追随亚伯拉罕·凯伯尔的思路,强调人的所有思维不仅从基本前提出发,而且在思维过程中也无时不受其基本前提的影响。这种基本前提源自人在心灵中的“宗教性委身”(religious commitment)――也就是人在宗教信仰或终极价值方面的决定和认同。不同的宗教信仰决定了不同的思维前提,不同的思维前提对同样的世界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杜伊威尔提出了“方面说”(the theory of modal aspects),认为可以把人生和社会划分为15个基本方面。杜伊威尔在哲学上做出了三大划时代的贡献。首先,杜伊威尔彻底揭穿了罪人理性具有自主性的神话,罪人既把理性视为认识的主体,又把理性视为判断正误的法则,这本身就是一种认识主体与判断标准的混乱。人人都从自己心中所认定的宗教信仰和不证自明的前提出发,所谓的自主性世俗思想并不存在。因此,基督徒必须有意识地以上帝的启示为统一性的标准,全方位地建立系统一贯的基督教思想,不可以所谓的自主性的理性为根基,不可以所谓的世俗思想为基础,更不可以上帝的圣言为证明性的点缀。
其次,杜伊威尔明确地洞悉到整个的西方学术都必须经历属灵的改革和更新,必须以上帝的圣言为绝对的标准进行全方位的变革。因此,杜伊威尔那明确地把学术归正的任务摆放在了每个基督徒的面前。基督徒的文化使命不仅是在日常生活中,不仅是在教会的侍奉中,不仅是在宣教中,也包括在学术上。这一点对我们华人基督徒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也是华人基督徒不得不面对的责任。
第三,杜伊威尔证明,科学工作在宗教上并不是中立的。现在,大部分科学家也都开始承认,科学本身并不是自主的,也不是中立的。用中国的文革语言来讲,科学家都有自己的阶级立场。用哲学的术语来说,科学家也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思维前提。因此,对于同一个客观世界,不同的科学家得出不同的结论,有的赞成进化论,有的赞成创造论。因此,所谓的绝对中立的科学研究并不存在。
总之,杜伊威尔系统地总结了传统的加尔文主义法学、政治和社会理论。他在凯伯尔所创建的荷兰自由大学担任法学教授39年之久,主张所本体论、认识论和人类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法律的本源、性质和功用,其法学和政治学理论集中在两卷本巨著《法学百科》(荷兰文Encyclopacdie der Rechtswetenschap,英文翻译Encyclopedia of Legal Science)。他一生共出版了200多本书。他的生平巨著就是《理论思维新批判》(原著为荷兰文De Wijsbegeerte der Wetsidee, 英文翻译为A New Critique of Theoretical Thought)。杜伊威尔的作品用词深奥,架构恢宏,思路慎密,这也影响了他的作品的阅读面。他的思想对范泰尔和路斯德尼都有巨大的影响。杜伊威尔的著述是纯正信仰与卓越学术相结合的精品之作。有人称他是二十世纪荷兰最令人钦佩的哲学家,甚至是斯宾诺莎之外荷兰所出现的最具有原创性的哲学家。意大利新康德主义哲学家Giorgio Delvecchio称杜伊威尔是“康德之后最广博、最深刻、最富有创新精神的哲学家。”当然,对于我来说,神本主义哲学家杜伊威尔与人本主义哲学家康德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二者是绝对不可同日而语的。把杜伊威尔的思想介绍给二十一世界的中国思想家和基督徒,也是作者的祈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