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之罗马书

第 1章 在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到, I.到16节为止,整封书信的前言和介绍。II.在17节一开始就陈明因信称义的原则,和对外邦人罪行的描述。一开始是按照书信的通常格式,但带着极佳美和生动的用词。 使徒的职份 1.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2.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3.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4.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5.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6.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7.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这一段我们可以看到, I.对书信作者的描述(第一节):耶稣基督的仆人 保罗 ,这是他以此为荣的尊贵称号,不像犹太人的教师,称呼拉比,拉比;而是作为一个仆人,一个更贴身的侍者,主人家中的管家。奉召为使徒,有人认为 保罗 是在暗指他的旧名 扫罗 ,意思是蒙召的或被召的;基督寻找他让他成为使徒(徒9:15)。他在这里把自己的权柄建造在他的呼召上,不像那些假使徒,他不是没有奉差遣而奔走的;“称为使徒”,仿佛这就是他被人称呼的名字,尽管他承认自己不配称为使徒(林前15:9)。“特派传神的福音”,法利赛人的名字意思是分别开来,因为他们“把自己分别出来研究神的律法”, 保罗 从前也是这样的人,但是他已经改换他的研究,成为传福音的法利赛人,他是按照神的心意被分别出来(加1:15),“从母腹里分别出来”,被圣灵直接指引,并根据这个指引被按立分派出去(徒13:2,3),献身做这份工作。他全身心事奉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所创始,源起于神,是属天神圣之精萃。 II.提及神的福音,他进一步称颂道: 1.福音的久远。它是从前“所应许的”(第2节);它不是刚刚才冒出来的新的教条,而是在旧约的应许和预言中自古已经确立,应许和预言全部一致指向福音,它们是带出公义日头的晨光;这不是仅凭口传,而是记载在圣经当中。 2.福音的主旨:它是论到基督的(3,4节)。先知和使徒都为祂作见证,祂是隐藏在经文里的真正宝藏。留心,当 保罗 提到基督的时候,他是如何堆集祂的名字和称号:“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好象讲论到基督使他满心欢喜。讲论到祂,他禁不住在字里行间表达他对基督的爱和尊崇,在这里,基督一人身上向我们显现祂两种独特的属性。(1)祂的人性:“从 大卫 后裔生的”(第3节),就是说,从出于 大卫 本家的童女 马利亚 所生(路1:27), 约瑟 是祂名义上的父亲,路2:4。这里提到 大卫 ,因为神给他关于弥赛亚,特别是关于祂的王位的特别应许;撒下7:12,诗132:11,请比较路1:32,33。(2)祂神性:“显明是神的儿子”(第4节),按亘古的世代是神的儿子,或者,像这里解释的那样,“按圣善的灵说”。按肉体说,是指祂的人性,是从 大卫 后裔生的。但是“按圣善的灵说”,是指祂的神性(像圣经所讲的,“按着灵性祂复活了”,彼前3:18,请比较林后13:4,祂是神的儿子。祂从死里复活是一个极大的证据和表现,这有实实在在无可否认的证明。先知 约拿 的预表,基督的复活,是作为最后的证据,太12:39,40。如果这都不能使人信服,那么就再没有确据可以使他们信服的了。所以这里我们看到关于基督一人身上两种属性的福音教义的总结。 3.福音的果子(第5节);“从祂”,就是说,籍着基督在福音中的显明,“我们”( 保罗 和其他的同工)“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就是说恩典赐给使徒,弗3:8。使徒成了一台给世人看的戏,过着艰难困苦和危险的生活,“终日被杀”,然而 保罗 把使徒的职份看作神给他的恩惠:我们也应当把为神工作,服事神看为极大的恩惠,不管这工作服事多么困难或危险。 保罗 接受使徒的职份是为了叫人为祂的名信服真道,就是要让人信服;服事基督的人要象基督一样,领受是为了施予。 保罗 是要让万国向基督顺服,“因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罗11:13。请留意这里对基督徒信仰表白的描述:这就是“信服真道”。它不是概念上的知识,也不是无凭无证的认同,更不是曲解的争辩,而是顺服。“对真道的信服”回应的是罗马书3:27所提到的信主之法。信心的举动是理智上顺服神的启示,信心的结果是意志上顺服神的命令。 保罗 预见到有人会曲解他稍后在这封书信讲解的不靠守律法而是因信称义的教训,于是他在这里说基督教就是顺服。基督也要背负祂的轭。“其中也有你们”,第6节。你们罗马人和其他没有你们这么大的名气,没有你们这么富有的外邦人的国家是站在同一地位上,你们所有都是在基督里为一的。福音的救赎是公平的救赎,犹1:3。在神面前人人平等。“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是所有并仅限于所有那些蒙耶稣基督有效呼召为祂的名信服真道的人。 III.收信人(第7节):“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就是说写给那些在罗马表明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不论原本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地位高低,为奴的还是自由的,有学问的还是没学问的,富有的和贫穷的,都在基督耶稣里相聚在一起。在这里,1.基督徒的特权:他们是“神所爱的”,是蒙神所爱的那个身体的各个肢体,这身体是神所喜爱的。我们讲到神丰富和满有恩惠的爱,祂对全人类普遍的爱和对真信徒特殊的爱;两者之间有一种爱是祂为在世的基督徒所组成的身体所预备的。2.基督徒的职责;就是要成为圣洁,因为他们是蒙神所召归入祂,奉召作圣徒,籍着得蒙圣洁而蒙召得拯救。圣徒,也只有圣徒,才是蒙神那特别独有的爱所爱的。“称作圣徒”,表白信仰的圣徒:如果所有称为圣徒的都是真正的圣徒就好了。那些称为圣徒的人要努力与这名相称;要不然,尽管这是一种荣耀和特权,如果在那审判的大日子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圣徒,而不是真正的圣徒,那么这对我们就全然无用。 IV.使徒的祝福(第7节):“愿恩惠、平安归与你们”。这是每封书信都共有的祝福之一;它不仅仅表达一种良好的祝愿,更带着一种祝福的权柄。在律法下祭司要祝福百姓,福音的工人也要奉主的名这样做。在这惯常的祝福里我们可以看到:1.所盼望的福气:“恩惠平安”。旧约时候的问候是“愿你们平安”;但现在前面加上了恩惠――“恩惠”,就是说,神对我们的看顾或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两者都是真正的平安所不可缺少的。所有福音的祝福都涵盖在这两者之中:恩惠平安。平安,是所有的平安:与神相和,与自己的良心相和,与和你一切相关的相和;所有这一切都是以恩惠为根基的。2.这些福气的源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而来”。所有福气来自,(1)神我们的阿爸父:祂将自己当作我们的阿爸父是为了鼓励我们渴慕祂,祈求祂;祂教导我们求恩惠和平安的时候,要向祂,我们的父求。(2)“从主耶稣基督而来”,祂是我们的中保,神把我们所要领受的这一切福气托管给祂。我们由祂的完全而得到这些福气,由祂功德的完全我们得平安,由祂灵的完全而得恩惠。 保罗 对罗马基督徒的爱 8.第一,我靠着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9.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我怎样不住的提到你们;10.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11.因为我切切的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12.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13.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4.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15.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I.他为他们感谢神(第8节):“第一,我感谢我的神”。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感谢神,这是好的。把感谢神作为我们每一首颂歌的“阿拉法,俄梅戛,凡事谢恩”。“--我的神”。他带着喜悦和胜利的心说这话。在我们一切的感谢中,我们仰望神,看祂是我们的神,这是好的。当我们说:“祂是和我立约的神”的时候,这使每样恩惠都充满甜蜜――“靠着耶稣基督”。只有靠着耶稣基督,我们所有的工作和表现才能蒙神悦纳,我们的赞美和祷告也要如此。――“为你们众人”。我们要表达对朋友的爱,不仅仅通过为他们祷告,而且还要为他们感谢神。神要因着我们从朋友而得到的安慰得着全部的荣耀,因为所有的被造之物都是神为我们所造的。许多这些罗马人 保罗 并不亲身认识,但他为他们的恩赐和恩典由衷喜乐。当一些从罗马来的基督徒和他见面的时候(徒28:15),他受到鼓励,为他们感谢神;但是在这里他真切而普遍的爱更加广远,“他为众人感谢神”;不单单为他们中间那些在基督里与他同工,帮助他的人而感谢神(他在罗16:3,6提到这些人的名字),他更为所有的人而感谢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保罗 在各地旅行,不论他走到哪里,他都听到对在罗马的基督徒的大力赞许,他提到这件事,不是要令他们骄傲,而是要激发他们,要配得众人对他们的称赞,不辜负众人对他们的期望。在信仰上人的名声越大,就要越发小心保守这名声,因为“一点愚昧,也能败坏智慧和尊荣”,传道书10:1。――“传遍了天下”,指的是罗马帝国,革老丢下令把所有的犹太人从罗马驱逐出去,罗马的基督徒也分散流落到各地,但如今他们回到罗马,看来他们在他们所到各处,在各教会里留下极好的名声。这是他们受苦而得到的好的果效:如果他们没有受到迫害,就不会有这好的名声。这的确是好的名声,在神面前,在善良的人面前的好名声,这些罗马人就好像古人一样“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2。因着信仰而得着好名声是值得切慕的。罗马基督徒的信心被广为称赞,不单单是这信心本身是何等卓越,更是他们的信心在所处的环境中光芒四射。罗马是建造在山上的城市,每一个人都会注意在那里发生的事情。因此在众目睽睽之下人更加要慎重行事,因为他们所做的,无论好坏都会被人议论。当时罗马的教会是一个兴旺的教会,但到现在这光芒已经变得如此暗淡!这精金经历了何等的改变!罗马已经不比从前。她曾作为贞洁的童女“许配给基督”,在美善上卓越;但是她如今已经“堕落,行事诡诈,投入外人的胸怀”;因此(就象那本古旧的好书《敬虔的操练》所举不下26个的例子)《致罗马人书》如今成了《控告罗马人书》;她再无理由夸耀她往日的功绩。 II.他为他们的祈求,第9节。尽管他们是一个出名的兴旺的教会,他们还是需要代祷;他们“还没有完全”。 保罗 这样说是要说明他对他们的爱。我们可以向朋友所行最大的善事之一,有时候是我们有能力所行的唯一的善事,就是通过祷告把他们交托给神的大爱。从 保罗 的例子我们在这里可以学习1.恒切祷告:“不住的祷告”。他所教训人的,他自己也是这样行的,弗6:18;帖前5:17。不是说 保罗 除了祷告什么事也不做,而是说他定下时间庄重履行这个职责,常常祷告,不至忘记。2.爱心的祷告:“提到你们”。尽管他和他们不是特别熟悉,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但是他为他们祷告;不单单广泛地为所有的圣徒祷告,他特别为他们祷告。有时候我们特别为着某些教会某些地方祷告,这并非不妥;这不是要告知神,而是要感动我们自己。往往从我们最经常为之祷告的朋友身上我们最能得到安慰。关于这一点他向那位看透人心的神庄严呼吁:“神是我的见证”。这是一件大事,他在这件只有神和他自己的心知道的事情上起誓。能让神对我们行使职责的真诚和恒心作见证,我们的心是何等坦然无愧。神是我们在隐密处的祷告,所祷告的事情,祷告的态度的特别见证;我们的神在暗处查看,太6:6。“用心灵所事奉的神”。用心灵事奉神的人可以凭着单纯的信心向祂呼求,而那做表面功夫的伪善的人却不能。在他为他们祷告的许多事情中,有一个特别的祈求,就是让他有机会可以探望他们(第10节):“恳求,或者终能”等等。无论我们想要在何事上得着何等的安慰,都要籍着祷告向神祈求;因为我们的时候在祂的手中,我们的道路由祂所定。这里所用的语气表明他十分盼望有这样的机会:(1)“常常恳求”,导致他盼望已久但常常失望;(2)“终能”,然而他把这盼望交托给神的护理;“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对于我们所计划的,我们所盼望的,一定要记得加上这一句话,“主若愿意”,雅4:15。我们的路程顺利与否都是按着神的旨意,照着祂所命定的。 III.他如此想见他们的原因,11-15节。他听到许多关于他们的事,他实在很想和他们有更好的相交。多结果子的基督徒是忠心服事主的工人的喜乐,不结果子的名义上的信徒则是他们的伤悲。因此,“他屡次定意去,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3节),因为人定意,但神决定。他有其他的工作,他要关心其他的教会,他们的事情更加紧迫,因此有阻拦。 保罗 首先要做最需要做的事,而不是最想做的事(要不然他早就去了罗马),――这给神的工人一个好榜样,他们不能凭自己的喜好,而是要看他们所服事的信徒灵里的需要行事。 保罗 急切想见这些罗马的信徒。 1.是要使他们得造就(11节):“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他领受了是为了分享。 保罗 全身心切切要把属灵的恩赐分给他们,就是向他们传道,就好像母亲急切想给婴儿哺乳一般。好的布道就是一份好的礼物,属灵的礼物更为美好――“使你们可以坚固”。在称赞了他们的兴旺之后,他在这里表达了希望他们得坚固的愿望,以致他们向上枝叶繁盛的时候,向下可以根基牢固。最优秀的圣徒,如果还是身处这个动荡的世界中,依然需要越发得坚固;属灵的恩赐对坚固我们有特别的帮助。 2.他可以得安慰,12节。 保罗 得知他们在恩典中兴旺,他如此喜乐,以致希望可以看到更多这样的见证。 保罗 可以因着其他工人劳苦所结的果子而得安慰。――“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即我们彼此的信心和忠诚。神的工人和信众之间有着彼此的信任是何等令人欣慰,他们信任他是忠心的工人,他信任他们是忠心的民众。或者指信心相互的工作,就是爱;他们因着相互表达对对方的爱,或因彼此在信心上的沟通而满有喜乐。基督徒在属灵心得上相互交通能令彼此精神振奋,由此得到造就,好像铁磨铁,磨出刃来。“――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13节。他们得造就也是他的益处,就如他交帐时有更多的果子。 保罗 看重他的工作,相信行善越多,他的奖赏越大。 3.他可以尽作为外邦人使徒的责任(14节):“我都欠他们的债”(1)他所领受的让他成为欠债的,因为所有交托给他的才能都是为了要荣耀他的主。当我们渴慕行大事的时候应该思考这一点,就是我们所领受的一切都使我们欠了别人的债,我们只是照管我们主的财物的管家(2)他的职份让他成为欠债的,因为他是使徒,所以他是欠债的;他被呼召出去做工,并尽力去做。 保罗 提高了他的才干,劳苦工作,所做的不比任何一个人逊色,然而当他思想他的工作的时候,他仍然把自己看作欠人债的;因为,“我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欠希利尼人,化外人的债”,就像紧跟着解释的那样,指的是“欠聪明人,愚拙人的债”。希腊人幻想只有他们才拥有智慧,把世上其他的人都看作不开化的,这是相比而言,指的是在学问和艺术上没有他们那样有修养。 保罗 欠了这两种人的债,看自己是要尽力服事这两种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他用讲道和写书信来偿还他所欠的债,向“希利尼人和化外人行善”,并按照他们所能领受的不同程度相应教导他们。你可以看到 保罗 在路司得向没有文化的吕高尼人的布道(徒14:15等等。)和他在雅典向那些彬彬有礼的哲学家的布道(徒17:22等等。)有何不同。他把自己看作欠了他们的债,向他们传道,按照他们的份相应偿还。尽管 保罗 是一个说话通俗易懂的传道人,然而作为欠了智慧人的债的人,他在完全的人中也讲智慧,林前2:6。为了这些缘故,他已经准备好,一有机会就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15节。尽管罗马是一个公开的地方,一个危险的地方,一个基督教遇到极大阻拦的地方, 保罗 仍然准备好了,如果受到呼召,他并不怕在罗马遇到危险:“情愿”。这表示他思想上已经有充分的准备,很盼望这样做。他所做的,不是为了不义之财,而是出于坚定的心志。立定心志抓住每一个机会行善致善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保罗论因信称义 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保罗 在这里开始了对因信称义的详细论述,在这一章的后半部立定了他的论点后,为了证明他的论点,他描述了外邦人所处的悲惨境况。他的论述转折流畅,如同辩论家一般:他预备好在罗马传福音,尽管福音在罗马被那些自称有智慧的人蔑视;他说:“我不以福音为耻”, 16节。福音里有太多的东西,对像 保罗 这样的人来说,实在易受试探而以福音为耻,特别这福音是关于一个被挂在十字架上的人,福音的教条很简单,很难激发学者的兴趣,相信福音的人地位卑微,受人蔑视,福音到处被人毁谤,然而 保罗 不以福音为耻。不以福音为羞耻,也不令福音蒙羞耻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 保罗 论到这福音的本质和卓越,告诉我们他大胆表白接受福音的原因。 I.主题,16,17节。福音的卓越之处就在于此,它向我们显示了。 1.福音的目的在于拯救相信的人:“这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 保罗 不以福音为耻,尽管肉眼看来这福音实在卑微,受人蔑视;因为“神的大能,籍着它要救一切相信的”;它向我们显明了拯救之道(徒16:17),它是伟大的宪章,籍此把拯救传给我们,加给我们。请注意,(1)“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没有这大能,福音只是死的字句,福音的启示是“耶和华的膀臂的显露”(赛53:1),这能力随着基督的话语而给人医治。(2)这能力是给那些,也只是给那些,相信的人。相信令我们盼望得到福音的拯救,对其人来是它是隐藏起来的。为病人预备的药物,如果不服下是医治不了疾病的。“――先是犹太人”。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通过基督和祂的使徒首先有福音传给他们。“先到你们这里来”(徒3:26),但因着他们的拒绝,使徒转向外邦人,徒13:46。犹太人和外邦人现在站立在同一个地位上,都因没有救主而同样悲惨,救主也同样欢迎他们来到自己面前,西3:11。这样的教训很令犹太人吃惊,他们一直是神的选民,看不起外邦人;但是企盼已久的弥赛亚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祂的民以色列的荣耀。” 2.方法是信徒因信称义(17节):因为在 保罗 所夸胜的这福音上,“神的义正显明出来”。我们犯罪的结果就是我们的悲惨和败坏,这指明我们需要拯救,指明我们称义的途径,福音的工作就在于此。福音显明了一种义。神是公义圣洁的神,我们是有罪的罪人,我们一定要有一种义才能来到祂的面前;赞美神,有君王弥赛亚把这义带给我们(但9:24),并“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义”,那就是,尽管我们有罪,还是有一种满有恩典的方法令我们与神和好被神接纳。这福音的义,(1)被称为“神的义”;这是神所命定,神所悦纳的。它之所以被称为神的义是因为要斩除一切认为靠我们的功德能得以称义的谎言。这是基督的义,祂就是神,来自基督无可限量的赎罪之功。(2)它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本于神的信实的显现,以致于人的信心的接受(一些人这样认为);本于倚靠神,和祂直接相交,如同堕落前的 亚当 一样的信心,以致于倚靠一位中保,并这般与神相交的信心(其他人这样认为);本于开始的信心,我们靠着得称为义,以致于其后的信心,我们依靠活着,不断活在义中:那使我们称义的信心就是按着浸礼之约的宗旨接受基督做我们的救主,成为真正的基督徒;本于把我们接入基督的信心,以致于扎根于基督,靠着祂结果子的信心:这些都包含在下面这一句话里:“义人必因信得生”。“因信称义”,这信心使我们称义;“因信得生”,这信心保守我们;所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信心是一切的根本,从一开始到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步。不是从信心到行为,好像信心让我们称义,然后靠行为保守我们在义中,而是本于信心以至于信心,正如林后3:18所说,“荣上加荣”;这是加增,持续,保守的信心,不断向前的信心,战胜不信的信心。为了说明这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新道理, 保罗 引用了那句有名的旧约经文,新约也常常提到这句经文(哈2:4):“惟义人因信得生”。因信称义的人要靠信心活着,过满有恩典和荣耀的生活。先知 哈巴谷 立在望楼上观看,期望有一些特别的发现(哈2:1),这发现就是所应许的弥赛亚在日期满了的时候一定会来临,尽管当时看来有迟延。当时这被称为“异象”,为神所启示,在其他地方被称为应许;当时候接近,以及当时候来到,“义人必因信得生”。因此这是本于信以至于信的福音的义――本于在旧约时对那要来的基督的信,以至于在新约时对那已经来的基督的信。 II.这个教导的证据,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神面前都需要义,没有人能靠自己站立得住。称义不是靠信心就是靠行为。对堕落的人而言称义不可能靠行为,他描述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行为,从而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他得出结论称义必须要靠信心,罗3:20,28。保罗这位使徒就象一位高明的医生,在敷药之前要仔细查看伤口――首先证明人的罪和神的忿怒,然后指明拯救之道。这使福音更加可贵。我们必须首先看到神定人罪的公义,然后神使人称义的公义更是“十分可佩服的”。总括起来(18节),“神的忿怒显明”。本性的光照和律法的光照显明神对本于罪以致于罪的忿怒。福音显明了神让人称义的公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这实在令我们感到安慰。这个对比十分明显。在这里, 1.描写人的罪;他概括为两方面,“不虔和不义”;不敬虔是对十诫前五条诫命的违抗,不义是对十诫后五条诫命的违抗。 2.罪性的原因就是“行不义阻挡真理”。人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关于神的事情”,多多少少“能分辨善恶”;但是他们用不义抵挡这些认识,就是说他们明明知道,但还是沉迷在他们的罪恶道路中。他们压制真理,真理本应影响他们,他们却不受真理影响。一颗不义邪恶的心就是囚禁和埋葬真理的牢笼。用“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纯正话语”的规模是一切敬虔的根本(提后1:13),但用不义守着的则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3.神对此的憎恶:“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不但在“神所默示的圣经上”显明(外邦人还没有圣经),也在神的护理之工――指的是他对罪人所行的审判上显明出来,这些都不是无缘无故而起,或“偶然降临”,它们也不能被归为第二因,这都是从天上而来的显明。或解作从天上来的忿怒已经显明;这不是我们人自己的忿怒,而是“天上来的忿怒”,因此更加可怕越发无可逃避。 福音的超越。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26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在本章后半部分他把所讲述的特别应用在外邦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 I.他们已经有认识神的方法和帮助。尽管他们不像 雅各 和以色列一样有神的律法典章(诗147:2),然而在他们中间他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徒14:17):因此人所能知道的,等等,19,20节。我们看, 1.他们已经有的发现:“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在人心里”;就是说,即使在他们中间也有人有对神的认识,也要承认有一位最高之神。 毕达哥拉斯 , 柏拉图 和 斯多葛 的哲学对有关神的认识有极多的发现,极多的见证可以证明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这隐含着有很多事情是人所不能知道的。我们不能了解神的本质,对神的本质也许可以领悟,但不可能全部了解。我们不能完全测透祂,伯11:7-9。有限的理解不能完全认识无限的神;但是感谢神,确实有人所能知道的,这已经足以带领我们实现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神为乐;明显的事是属我们子孙,而隐秘的事是不由得我们探究的,申29:29。 2.从哪他们有这发现:“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关于神的普遍观念是由创造天地的神亲自印在他们心里的,祂是“众光之父”。对人来说这些对一位神的认识,对这位神的敬畏是与生俱来的,甚至有人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不在于能否思考,而在于是否有对神的认识。 3.他们的这些认识和发现因着创造的工作得到证实和加强(20节);“虽是眼不能见”,等等。 ( 1)留意他们所知道的:“眼不能见之事,甚至于神的永能和神性”。尽管神不是靠感官可以认识的,但是祂籍着靠感官可以认识的事物显明自己。神的永能和神性是肉眼看不见的,然而它们的产物是清楚可见的。祂在隐秘处工作(伯23:8,9,诗139:5,传11:5),但把所作的显现出来,从而让人得知祂的永能和神性,和其他人所能领悟的有关神的本性的各个方面。人靠着本性的光照是无法得到关于神三位一体的知识的(尽管有人误以为在 柏拉图 的著作里有这方面的影子),但是他们的确可以有对神的认识,至少这些认识足以让他们能够远离拜偶像。这事实就让他们留在不义之中。 ( 2)他们如何知道:“藉着所造之物”,所造之物不能自我创造,也不能靠碰巧达至精确的秩序和完美的和谐;因此它们一定是由某种第一因或智慧创造出来的,而第一因只能是那永远的大能的神。看诗19:1,赛40:26,徒17:24。人认识工匠是通过他的工作。被造之物的是如此多样,繁多,有秩序,美丽,和谐,本性互不相同,设计如此精巧,它们都指向某些目标,各个部分互相配合构成优秀美丽的整体,这一切的的确确证明了一位创造者和祂的永能和神性的存在。光就是这样照在黑暗之中。“而这是自从造天地以来就有的”。可以这样理解, 对神的认识是从造天地而来的。要表明这个真理,我们要查究伟大的创造。有人认为这里所讲的天地的创造(可以这样读解),应该理解为人类,这是地上最了不起的被造之物,称为“凡受造的”,可16:15。人身体的组织结构,特别是人类心灵所具有的最优秀的能力,机能和潜能,的的确确有力地证明是有一位创造者的存在,祂就是神。或者, 对这认识开始的时间。这认识就和世界的创造一样久远。这是圣经最经常的用法。对神的认识不是近代才有的发现,而是自古以来,从一开始就有的。对神的承认自古就有,是从开始就有的。真理先于谬误而存在。 II.尽管神向他们显现自己,他们仍放肆拜偶像;象21-23节,25节所描述的。我们若想到,即使是犹太人,有圣经的光照,还是很容易地被牵引去拜偶像,那么我们就不会惊奇这些对神的出于本性的认识不能阻止外邦人不去拜偶像;堕落的人是多么可悲地陷入感觉的罗网。看, 1.他们敬拜偶像内在的原因,21,22节。他们没有借口,因为他们知道神,从他们所知道的很容易就应该推论出他们应该敬拜祂,只能敬拜祂。尽管一些人比起其他人有更大的光照和知识,然而他们全体都有基本的认识,因而难逃其咎。然而恶毒的是,(1)“他们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他们对神的爱慕,对神的敬畏和崇拜,比不上他们头脑的知识。把祂当作神荣耀祂就是要单单荣耀祂;因为只有一位神:但是他们并不这样荣耀祂,因为他们立了许许多多其他的神。把祂当作神荣耀祂就是要用灵来崇拜祂;但他们将祂变为偶像。不把神当神来荣耀实际上就是根本不荣耀祂;把祂当作受造之物敬拜并不是荣耀祂,而是亵渎祂。(2)“也不感谢祂”;对从神那里领受来的普遍的恩典他们不存感恩的心(我们犯罪离弃神的原因是对神的恩典麻木不仁);特别对神乐意向我们显明祂自己不存感谢的心。对神的认识和恩典不加运用就是对这一切不心存感激。(3)“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在他们的理性上,在他们的实际应用里。他们对普遍的真理有很多的认识(19节),但却不加以实际应用。或者,在对神的观念,创世,人类的起源,至善之事等事情上,当他们离弃真理,马上就陷入各种虚妄愚昧的妄想之中。不同门派的哲学家对上述事情的看法和假设都是虚妄的幻想。真理被弃绝时,“谬误就无限增长”。(4)“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人心的愚昧和败坏使智能受蒙蔽变昏暗。再也没有比感情意志的败坏沦落更能使人的理智盲目堕落得了。(5)“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22节。这句话是对那些哲学家,那些谎称拥有智慧的人的有力批判。那些拥有最奇异的幻想,认为自己明白神的事情的人,就落入最大的无知蒙骗里:这正是对他们的骄傲和自我欺骗的公义报应。事实就是那些文明最发达,最看重智慧的国家,在信仰上最为愚昧。野蛮人敬拜日月,这对其他人来说是最明显的拜偶像;但有学问的埃及人拜牛犊和洋葱。在智慧上卓著的希腊人敬拜各种疾病和人的欲望。罗马人是所有人之中最有智慧的,他们敬拜复仇女神。现今贫穷的北美印第安人敬拜雷电;而聪明的中国人敬拜鬼神。因此“世人凭自己的智慧不认识神”,林前1:21。自称有智慧却是极大的愚昧,骄傲自欺以为有智慧是众多愚昧的根源。我们发现很少有哲学家改信基督教的;在有学问的雅典人当中 保罗 的传道最受嘲弄,徒17:18-32。“自欺为有智慧”。关于神的明明白白的真理不能说服他们;他们以为自己明白得更多,因此落入最大的谬误里。 2.他们拜偶像外在的表现,23-25节。(1)将神变为偶像(23节),这样他们就“改变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参看诗106:20,耶2:11。他们把神性赋予最低贱的受造物,用它们代表神。神给人最大的荣耀就是按着神的现象样式造人;但是人对神最大的亵渎就是把人的形象加在神身上。神在这方面已经严厉地警告过犹太人,申4:15,等等。 保罗 在雅典的讲道也揭露了这样的愚昧,徒17:29。看赛40:18等和44:10等等。(25节)“这就是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这亵渎了祂的荣耀,歪曲了神的本体。偶像被称为虚谎,因为偶像伪装为神,好像他有一个形体,而神是一个灵,耶23:14,何7:1。虚谎的师傅,哈2:18。(2)将神的荣耀加给受造之物:“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却不敬拜事奉造物主”。他们口头上确实承认有一位神,但因着敬拜受造之物实际上已经否认了神;因为神要么是独一的,要么就不为神了。或作,在造物主之外,更敬拜他们那些低级的神,星月,英雄,鬼怪,认为那至高的神无法接近,或无法敬拜。他们敬拜受造之物本身就是罪;这里称敬拜受造之物甚于敬拜造物主为更大的罪。这就是外邦人普遍的罪行,这罪渗透进了他们的法律和管治当中;即使是他们中间最开明的人,明知道承认有一位至高的神,知道他们的多神论和拜偶像是多么的荒谬不经,也随同众人同流合污。在“ Aug. de Civit. Dei ” 摘引的“ Seneca ” 所著的“ De Superstitione ” ,一书 6卷10章中(这本书已经失传),“作者列举大量例子论证了世俗宗教的极大愚昧和不虔不义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智者将按法律所定的而行,却不认为他们敬畏这些神”。接着,“――古代迷信积累下来的这些卑鄙的众神,我们也会敬拜,却要知道对它们的敬拜只是随从风俗而非真心实意”。 奥古斯丁 对此评论道,“――他敬拜他所责备的,他行他知道是错误的,他仰慕他所挑剔的”。我在这里引用这些是因为它充分解释了使徒在(18节)所讲的:“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值得留意的是, 保罗 在列举外邦人拜偶像亵渎神的这段话当中,表达了他自己对神极大的赞美:“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当我们看到或听到对神或神的名的蔑视时,我们要借此从心里敬拜祂,高声赞美祂。在这里,和在其事情上,其他人越是恶劣,我们就应该更是良善。“可称颂的直到永远”,不管别人是如何亵渎祂的名:尽管有人不荣耀祂,然而祂已经得到荣耀,并要得到荣耀直到永远。 III.神对他们拜偶像的审判;这并不是许多现世的审判(当时那些拜偶像的国家是统治世界的),而是属灵的审判,任凭他们落在最野蛮和逆性的情欲中。“――祂任凭他们”;这里重复了三次,24,26,28节。属灵的审判是一切审判中最严厉最可怕的。在这里留意, 1.是谁在任凭他们。神任凭他们,这是一种正义的审判,作为对他们拜偶像的公平审判――放松那约束的恩典的缰绳――他们任意而行――不管他们;因为恩典是属于祂自己的,祂不欠任何人的债,祂随己意施与恩典或不给恩典。对于这种放弃是神主动性的举动还是被动性的,这让学者去研究好了: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神任凭人随自己心里的私欲而行,让他们陷入极大的幻象中,让他们受撒旦的捆绑,在他们面前放置绊脚石,这绝非奇怪。然而神不是罪的根源,祂是无限公义和圣洁的;尽管神任凭人随意而行后就有极大的罪恶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罪人邪恶的心。如果一个病人很固执,不肯接受医生的方法,反而故意行不利自己的事,医生万分无奈之下将这个病人放弃,这实在不能责怪医生;由此产生的致命病症不能归咎于医生,只能归咎于疾病本身和病人的愚蠢和顽固。 2.神任凭他们行什么。 ( 1)“放纵污秽邪恶的情欲”,24,26,27节。那些不愿意接受那为了保守神的尊严而赐给人的更纯更好的自然之光启示的人,也就放弃了那保守人本性尊贵的较为粗放次好的情感。“人在尊贵中”,拒绝认识那造他的神,就比“死亡的畜类更糟”,诗49:20。因此按着神的许可,人互相成为对方的惩罚;但这是(如这里所讲的那样)“逞着他们心里的情欲”――这是所有过犯的根源。那些亵渎神的被任凭亵渎自己。一个人被任凭自己的情欲行事,这就是他最大的捆绑。这样的人像那些埃及人一样(赛19:4)被交到一位残忍的主的手中。他们放纵污秽邪恶的情欲的实际例子在于他们逆性的情欲,许多异教徒,甚至他们当中那称为有智慧的,如 梭仑 和 芝诺 ,都以违抗最明显的常理所指示的人的顺性而臭名昭著。在异教徒的国家里,人不但普遍去行象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滔天的罪行,这罪是被神从天上降下硫磺所灭除的,而且他们还以此为荣。也许使徒在这里特指他们在崇拜偶像时所犯的严重罪行,他们为了荣耀他们的诸神而犯下最大的污秽;用卑贱拜卑贱的神:邪灵喜悦如此的礼拜。在现今罗马教会,异教徒偶像崇拜之风重新兴起,只是从前拜邪灵,如今拜偶像和圣徒,我们听闻同样的邪恶公然出现,还得到教皇的许可( Fox’s Acts and Monuments ,卷 1,808页),人不但公然犯下这些罪行,一些主教还为他们辩解求情:同样的属灵瘟疫伴随着同样的属灵邪恶。请看人的本性是何等的邪恶。人是何等的污秽可憎! 大卫 问,“主,人算什么?”人自我放任是何等的邪恶!我们要何等感谢神那保守人本性一切的尊严的约束的恩典!如果不是这样,那比天使微小一点的人,将变得比鬼魔更为低下。“这就是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审判全地的主必行公义,要对人的罪施行公义的审判。 ( 2)在行这些恶事上存邪僻的心的人,28节。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他们心眼的盲目是由他们的心志性情上故意行恶造成的。他们故意不认识神,因为他们不愿意这样做。除了取悦自己的事情以外其他的他们一概不愿认识或行。这正是属肉体的人心的品性;取悦自己是他们最大的追求。有很多人认识神,他们无可回避,神的光全然照在他们脸上;但是他们还是排斥神。“他们对神说,离开我们吧”。(伯21:14),因此他们故意不认识神,否则他们的肉欲会受到谴责;他们不愿意这样。认识,对神的“认识”和“承认”是有区别的;异教徒知道神,但是不承认神,也不愿意承认神。 因着他们故意不认识真理,神任凭他们落入最大的罪中,这里所讲的“邪僻的心”,指他们的心志丧失所有的感知和判断力,不能分辨对错,以致在属灵的事情上左右不分。请看罪引人走向何等的邪路,最终让罪人掉进很等大的深渊;这就是属肉体的私欲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他们“满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彼后2:14。这邪僻的心是被烙铁烙热,盲目的良心,已经毫无知觉,弗4:19。当人的心服从罪,他离地狱就不远了。起初法老使自己心硬,但后来神使法老的心硬。因此人故意心硬必受公义严厉的审判。――“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这句话好像讲的是一些不那么严重的恶事,但在这里表达的是最严重的罪行;这些事是不合人的本性,和本性的光照和律法正相违背。在这里他列举了外邦人因着存心邪僻而犯罪所行的各样不合理的事的黑名单。若不是存邪僻的心,否则再也找不到有如此穷凶极恶,如此与本性的光照,万国的法律,人类的福祉相违背的罪行了。按照当时的历史记载,特别是关于在古罗马的德行沦丧之后,罗马人全民的素质和操守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这里所列举的罪正是当时举国风行的罪行。在这里列举了不下二十三种各样的罪和罪人,29-31节。这就是魔鬼的宝座;他的名字叫群,因有许多。是时候向这些人传福音了,因为这世界需要更新。 首先,违抗十诫前四条诫命的罪:“怨恨神的”。这是魔鬼的本象,罪恶的显明。有理智的人会憎恨至善的神,靠神生存的人会恨恶他们生命的泉源,这可以理解吗?然而这的确如此。每一样罪都包含着对神的憎恨;但一些罪人比其他的罪人更开宗明义公然与神为敌,亚 11:8。“狂傲和自夸的人”与神为敌,将本应放在祂宝座面前的冠冕戴在自己的头上。 其次,违抗十诫后六条诫命的罪。这里一一列举出来,因为在这些事情上他们有更清晰的光照。用不义可以概括这些罪。首先讲不义,因为每件罪都是不义;就是该行的不去行,曲解那正确的;这里所列明的违抗十诫后六条诫命的罪,我们不愿别人这样对待我们,我们却向别人这样行。违抗第五条诫命:“违背父母,以及无亲情的”,即父母儿女恶待他们。因此,当一方不尽义务时,通常另一方也是如此。违背父母的子女受到报应,他们的父母全无亲情;另一方面,无亲情的父母受报,他们的儿女违背父母。违抗第六条诫命:“邪恶(为行恶而行恶),恶毒,嫉妒,凶杀,争竞,毒恨,侮慢人的,不怜悯人的;”这些表达了对我们弟兄的憎恨,就是在心里犯下杀人罪的。违抗第七条诫命的:“淫乱”;在前面讲到各样的不洁之后他没有再讲更多(译者注:原文无此字,系英文钦定本加上)。违抗第八条诫命的:“不义,贪婪”。违抗第九条诫命的:“诡诈,谗毁的,背后说人的,背约的,撒谎和诽谤人”。这里有两件前面没有提到的事――“捏造恶事的,无知的;”善于行恶,却不知如何行善。罪人越是在捏造恶事上盘算精明,他们的罪就越大:在发明罪行上如此机敏,然而在神的事情上却是无知(极其的愚蠢)。看到我们原本的败坏,这足以令我们谦卑下来;因为在每个人的心按着本性都有这些罪的种子。最后他提到所有这些罪的汇总, 32节。1.他们知道神的审判;就是说,(1)他们“知道律法”。神的审判就是要伸张公义,因为神是公义的,祂的审判也是公义的。(2)他们知道刑罚;这里解释道:他们“知道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是永远的死;他们的良心不能回避,也告诉他们这一点,然而他们却放胆去犯罪。当人明明有这样的知识却去违背而行,特别是干犯关于神的审判的认识时,这就是极大的罪了(各4:17)。这是放胆轻看审判。这证明人心已经刚硬,决意要去犯罪。2.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摆在人面前的试探也许太过强烈,催逼人去犯罪,他那败坏的性情以犯罪为乐;但是喜欢别人去犯罪就是为“罪而犯罪了”:就是为了魔鬼的国度和工作而伙同一起。他们不但犯罪,而且振振有词自我辩白,并且鼓励其他人一同犯罪。我们的罪因着伙同其他人犯罪,以其他人的罪为乐而更显为恶。 摆出所有这一切,我们还能说,服在如此的罪行和败坏之下,外邦人还能靠着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称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