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意旨和人的意志贺拉求斯·波拿(1808-1889) (苏格兰牧师,赞美诗作者) “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待你们岂不能照这窑匠弄泥么?以色列家啊,泥在窑匠的手中怎样,你们在我的手里也怎样。” ~~耶利米书十八6 当前的争议中,有许多是关于神的意旨。针对这个问题,人们众说纷纭。其中主要的争论在于:在神的意旨和人的意志之间,什么是起决定作用的?两者的关系是什么?两者的先后秩序是什么?哪一个在前?对于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意志的存在,则并无分歧。神有意旨,人亦有意志。两者都在不断地运用当中——神运他的意旨,人运用他的意志。在宇宙间,没有什么是发生在神的意旨之外的,这点已得到共识。但问题是,神的意旨在每一件事上都是首先的吗? 我的回答是:是的。若神不愿意其存在,没有什么善可以存在;若神不允许其发生,没有什么恶可以发生。神的意旨在其他所有意志之先,它不依赖于它们,相反,是它们依赖它。神的意旨规范着万事万物的运作。耶和华的“我要”立定了天地之间万物运动的轨迹。耶和华的“我要”是宇宙间无论大小,有生气或无生气者的一切事物的源泉和起始。就是这个“我要”创造了天使,并且依然在供应着他们。就是这个“我要”,成为一个失丧世界的救恩源泉。就是这个“我要”预备了一位救赎主,并完成了救赎。就是这个“我要”在每一个得赎的灵魂里开始,实行,结束救恩的工作。就是这个“我要”开启了瞎子的眼睛,打通了聋子的耳朵。就是这个“我要”唤醒沉睡者,使死人复活。我并不只是在泛泛地说,神宣布了他对这些事的意旨;每一个人的悔改归正,其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来自这个超凡的“我要”。当耶稣治愈那个长大麻风的人时,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太八3)!同样,当一个灵魂悔改时,分明也是同样的神的旨意在特别作工:“我肯,你悔改吧。”人身上,或宇宙间每一件可称为善的东西,无不出自耶和华神的“我要”。 我并没有否定在悔改当中,人自己是心甘情愿的。在他所作,所思,所感的每一件事上,他必须心甘情愿。他心甘情愿地相信,心甘情愿地悔改,心甘情愿地离弃他邪恶的生活。所有这些都是千真万确的,反之则不真实,违背常理。我们承认这些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其后面有另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人的所有这些向善的意志是否都是神的意旨先入为主的结果呢?人心甘情愿,是因为他自己使之然呢,还是因为神使他这样?他是完全因为自己的意愿变得心甘情愿呢,还是只是偶然现象,或是因为道德劝化,或是因为神所造成的理由和影响呢? 我要毫不犹豫地回答说,人之所以心甘情愿,是因为另一个高于他的意旨,就是神的意旨来与他接触,改变了他意志的本性和决心。这个新决心的产生,是由于那位万有中唯一有权柄,不受控制的神所带来的改变。在有关一切事件和变化上,只有他才能说:“我要。”人的意志是随着神意旨的运作而来的。神使得他愿意。神的意旨在运作中是首位的,而不是其次。甚至一个全然圣洁完美的意志也有赖于神意旨的指引。甚至在更新的过程当中,人的意志也只是跟随,而不是带领。更别提那需要先受到改变的不圣洁的意志了。假如神不插手干预,这一切怎么可能发生呢? 但这是否意味着神成为罪的作者了呢?没有。我们不能因为神的意旨在人身上产生了善而得出神的意旨生发恶的结论。一个圣洁,快乐的世界的存在证明神亲手创造了它;一个不圣洁,不快乐的世界的存在,也证明了神允许它堕落到那种境地。但它无法证明更多。经上告诉我们,耶稣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在人的手里(徒二23),当中有神的意旨。神允许黑暗为所欲为,这是他“定旨先见”的结果。但这是否证明神是犹大或希律罪行的作者呢?如果不是因为耶和华永恒的“我肯”,基督决不会被交到人的手里。但这是否证明神强迫犹大卖主,或是强逼希律戏弄基督,或是让彼拉多定荣耀之主的罪呢?再进一步,经上另一处写得很清楚:“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祢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四27-28)。想扭曲这段经文,以证明它与预定论毫无关系,可能吗?这是否使得神成了上述所提罪行的作者呢?因为经上说以色列人和外邦人“聚集。。。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神就一定是罪的作者吗?让我们的反对者竭尽脑力去为此段经文加注释,然后告诉我们如何可以把它剪裁得与他们的理论浑然一体。 有人会争辩说神在改变人的意志时,使用了多种工具。他们会说:“神不需要特别地直接地投入他的意旨和能力。他运用工具——赐下他的话语,宣布了福音的大好信息。用这些工具,他促成了人的转变。他的意旨不会来与我们直接接触,而是用这些工具来使人转变。”那好,让我们来看看这里面蕴涵了多少真理。我想只要人的意志拒绝福音,没有人会说福音能造成意志的转变。不管是何等的良药,除非人吃了它才能治病。人的意志拒绝福音,它生来就拒绝神的真理。那它怎样才会接受这真理?设想转变会在接受的过程当中产生,但问题是:它怎样才能变得愿意接受真理呢?最不可救药的病症,是决定不去摸也不去尝任何药。怎样才能克服这个痼疾呢?啊呀,有人说,这种抵抗可以用说理来消解。说理!难道福音本身不是强有力的道理吗?但它遭到人的拒绝。你指望什么样的道理可以去说服一个拒绝福音的人呢?就是还有别的道理,人也会定意将它们统统拒绝。没有一种道理是人不恨恶的。他的意志拒绝一切劝告和警戒。那么这种抗拒怎样才能得到消解,这种敌对怎样才会让步呢?意志所下的决心怎样才能得到改变,去接受它所拒绝的呢?只有通过意志与一种高于它的意旨接触——这种意旨能消除抗拒——这种意旨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3)。人的意志本身必须经历改变,才能选择它先前所拒绝的。除了神的手,有什么可能改变它呢? 如果人拒绝福音只是因他偶然误解了它,那我可以想象,随着福音的解明,抗拒会自动缴械。但我不相信这是事实。因为这种理论相信罪人从来不会拒绝真理,只是在拒绝谬误。只要他的错误得到纠正,他马上就会去拥抱真理!这样,没有得到更新的人决不会是真理的大敌,情况恰恰相反!他的心灵只有少许堕落,他的意志只有少许扭曲——在他里面有着如此对真理天生的热爱和对错误的憎恨,以至于只要真理向他辩明了,他一定会去拥抱之!他先前所有的犹豫都是由于与真理混在一起的谬误!一个人会认为这可以被称为任何东西,但决不能称为堕落。可以称之为无知,但不能称之为真理的大敌,倒不如称之为谬误的敌人好了。这样看上去,罪人的心灵和意志的主要特征不在于是真理的敌人,倒在于恨恶错误,热爱真理! 人心是神的大敌—–就是那位福音中所启示的神,恩典的神。罪人对神的不信和心灵的黑暗全都因为他不认为神是恩典的神,这样的断言难道没有揭示巨大的真理吗?事实常常就是如此。我知道人常常误解基督的十字架所彰显所应许的神仁慈的品性,这常常给焦虑不安的灵魂笼罩上重重乌云。只要看一眼神超乎人想象的丰盛的恩典,就足以驱散这乌云。但要说这样的一眼可以离开圣灵在灵魂上的更新能力而产生,将人的敌意改变为信心和热爱,那就是截然不同的论调了。因为我们明知那未获更新的意志会抗拒福音,抵挡神和他的真理。真理越清楚地向他显明,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他的憎恨就会越发膨胀上腾。不论真理的显明是如何的强有力,如何的清晰,哪怕那真理是神的恩典,也只会更加激怒未悔改的人。他恨的是福音,它越向他清楚显明,他就越恨它。他恨的是神,神越靠近他,越活生生地向他启示,他的敌意就越会苏醒加剧。的确,那敌意是绝对无法自动挪去的。那么,那些工具本身再充满活力又有何裨益呢?意志本身必须由神的灵直接做工:那造它的必须重新造它。它的被造是那万能者的作为,它的重新被造也必须出自同一位万能者。没有其他途径可以使它那邪恶扭曲的决心得到矫正。神的旨意必须来与人的意志接触,然后工作才能成就。难道神的意旨不应该在每一次此种变化之先吗?人的意志必须是随之行动,而决不可能领先。 这是很难接受的教训吗?如今有些人想让我们这样相信。我们要问,它难在哪里?神的意旨必须主导的意志,这很难接受吗?神的意旨必须在所有大大小小的事上带领人的意志,这很难接受吗?我们有责任把人向善的一举一动追根溯源到一位伟大的耶和华神那里,这是很难的教训吗? 如果说这教训很难接受,一定是因为它否认了人身上的每一点好处,或最小的向善的倾向。我们相信这是对该教训的责难的秘密根源。这教训使人完全暴露,露出人的空虚。它不仅使他一钱不值,而且比一钱不值更糟——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人,对神满腔仇恨,公然抵赖他是公义的神,更抗拒他是恩典的神。这个罪人的意志完全脱离神的意旨,完全悖逆神的意旨,没有一点向善向圣的倾向,没有一点属灵的愿望,连容忍之的愿望也没有。要承认人是完全的无用无助,岂不是很难让人接受吗?神美善圣洁的意旨必须主导我们不圣洁窝囊的意志,带领它们走向正轨,难道这是叫人难以接受吗?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欠神一切,这是很难叫人接受吗?发现我的意志的一举一动全是堕落的,属世的,神的大能意旨必须要介入,用无限的大能将它向上举,向天举,这是很难接受的吗? 如果我承认神的意旨约束整个宇宙的的伟大运动,我就必须承认它也同样约束小的事物。它一定会这样做,因为聚小方成大。我的意志的最小运动都为神的意旨约束。因此我满心欢喜。如果事实不是如此的话,我就有祸了。如果我在如此无限的约束和指引前退缩,那很显然我也不喜欢那种说我完全在神的安排之中的说法,而是愿意由我自己来参与安排。在我把大事交托给他掌管时,我倒在约束自己意志的微小运动上野心勃勃。这样,其实我是想作我自己的神。我不喜欢想到神掌管我命运的一切,如果他的旨意得以成就,恐怕我自己就不能心想事成了。更有甚者,那个我喜欢谈到他的爱的神,却是一位我在潜意识里不想把自己的永生完全交托之的神。是的,这就是我们的现状。人不喜欢神的主权,因为他对神的心意满怀狐疑。但现今那些否认神绝对主权的人,就是那些宣称欢喜赞美神的爱的人,他们一谈起神的爱,就好像神除了爱,别的什么也没有似的。我越了解《圣经》里所显明的神的品性,就越明白他必定是全权的神,也就越从内心深处为这样的事实而欢欣。 是神全权的意旨,定了我出生的日期。是神同样全权的意旨定了我死亡的时刻。难道我悔改归正的那一天不也确凿无疑地是由同样的意旨决定的吗?抑或,除了那些愚人,有谁会说神定了我们生死的日期,却任由我们自己的意志来确定我们归正的时刻,就是说,让我们自己决定我们是否要悔改?如果悔改的日子是确定的,就不可能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意志。神决定我们在哪里,什么时候和怎样出生;同样他也决定我们在哪里,什么时候,怎样得到重生。如果是这样,在信心的事上他的意旨也必须是先决的;就是因为他的意旨主导了我们的意志,我们才乐意相信。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我们永远也不会相信。 如果人的意志在与他自己有关的一切事上都先决于神的意旨,那我就无法明白神有什么计划可能生效。神应该让人按他自己的方法来管理这个世界,神不应该设定他悔改归正的时间,那样会干涉人的责任。不,他根本就不应该设定他悔改的事,而把那留给他自己和他的意志。他也不应该设定多少人要悔改,因为那样会使得他的呼召看上去象一场玩笑,而人的责任象伪装!他可以直接用能力使一颗流失的星星重回它的轨道,而不受自然律的左右。但要伸出他的膀臂,把人的意志从其扭曲的轨道上抓住,重新带回圣洁,就是不恰当地使用他的能力,粗暴干涉人的自由了!这是怎样一个世界!人完全自主,神却不允许干涉,除非是在人称为合法的事上,才允许神插手。这是怎样一个世界!每一件事都随人的意志为转移,世界上或教会中的一切事件都仅凭人的意志来规定,来计划,来实施。神的意旨只是次等的,其作用是观望事件的发生,然后配合人的行动。只要人愿意,神就必须说——阿门! 在所有这些反对神绝对意旨的叫嚣中,我们可以看到末日的自我意志暴露了其真实面目。人起初就想作神,他会为此奋斗到最后一息。他决定自己的意志要先决于神的意旨。在末世的敌基督身上,这种自我意志会聚拢力量,大施淫威。-是要随自己的意思行事的王。在今天有关自由意志的争辩中,我们可以嗅到同样的气味。对我们说话的正是敌基督,怂恿我们骄傲地独立。自我意志是敌基督之宗教的本质,是苦毒的根源,正在今天的教会中大出风头。这不是从上,而是从下而来的,是属世的,属肉体的,属魔鬼的。 因此主说: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出埃及记卅三19,亦见罗马书九8-24) “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是神,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申命记32:39)。 “他拆毁的,就不能再建造;他捆住人,便不得开释”(约伯记12:14)。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以理书4:35)。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