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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恩惠的福音

神恩惠的福音 本书为前曾在牛津大学基督徒学生联合会服务的四位大学生所写,目的在说明他们的确信:当代基督教的属灵复兴是在于历史性福音的基本信仰。在马丁路德的时代福音的意义是, “ 佳音,呼喊,令人歌唱、谈论或大大欢喜的事。 ” 可是在现今的世代中这种语气早已丧失殆尽了;由于人的先入为主并凡事牵挂到人们各方面的需要,就把神及其荣耀给抛到九霄云外了,对于他为罪人全能救赎主这件事也给模糊了。
著者们特别强调恢复圣经信仰所必须的那些真理,回答异议,并就基督徒生活与崇拜各方面的问题详加解说,假如我们对神自己有清楚的认识,知道他选召了我们,脱离黑暗与死亡,白白赦免我们的罪,并且藉着基督赐给我们永远的荣耀,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赐给我们圣灵,那么为了他的大爱,我们的心岂不是充满了惊奇、感谢与赞美,并且愿意在任何环境之下为他而活吗?
1974年6月笔者曾将本书之英文本分配给华神延伸制神学班上的十七位同学作为暑期作业译成中文,结果有五人因故不便完成,后由笔者代庖,有十二位终于完成所分派之作业,其中负担较多者为高庆辰弟兄与丘慧文姊妹,感谢主这种集腋成裘的作法,在我的工作经验中尚属创举,也见出在主内集体合作的真意,这些同学对于圣经要道深知努力追求,实在令人受感。有位同学家住在金瓜石,每礼拜五风雨无阻,从未中辍,慕道之殷,感人至深,当这本小册问世之际,我想他们各人的心情一定会很受鼓舞的,知道他们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也有份,在主里面的努力是不会徒然的,愿主赐福给读这本书的人,我们共同的祈祷是深愿他们因这福音而得救。
本书的翻译与出版为英国RTF所资助并得Banner of Truth Trust的许可,特此申谢。下面的序文和导言也介绍了这本书的诞生,并对高庆辰、沈孝端弟兄协助校对,我们于此一并致谢。

赵中辉 谨识 1975年5月1日 序文 首先,关于本书如何写成的背景,稍微解释一下是较为合适的。这本书的内容并不是抽象的臆测,而是有关牛津大学基督徒联合会,在日常生活上所发生的一些议论。当本书正在进行时,我们四位是此组织的执行委员会会员,作为一个在主耶稣基督里信者的团契,我们最关切的是这个基督徒组织的团体生活以及如何将福音介绍给这所大学的学生们,我们写这本书的动机完全是被一些实际的问题所引发,绝不是无用的理论和言词之间的争辩;我们唯一的祈求是希望全能的神在我们的组织生活中得到更多的荣耀。我们过去所祈祷的,现在更祈祷的是 “ 愿神独得荣耀 ” (Soli Deo Gloria)这句口号,在我们为神恩惠福音作见证上视为当前急务。写这本书时,我们还是大学生,毫无疑问的,它显示了大学生的幼稚与不成熟。所以我们期盼读者们,莫以不佳的表达方式或不均衡的风格来衡量我们的作品,仅凭圣经的观点来判断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因为圣经是我们一切言语的根据,它是判断我们独一无二的法庭。我们似乎确定这本书会遭到许多批评;有些人认为我们根本不该写,有些人认为我们过分教条主义化,或许更有些人认为我们写得不够深度,在此,先向读者们致歉 —— 为我们不够深入、审慎的了解、判断及表达能力,更为一些各位可能在这本书中所发现概括性的批判,似乎是缺乏爱心,可是这并非出自我们内心,但就整体而论,我们绝不会为这件作品而道歉,因为若非神当初如此感召我们使令我们这样作,我们是不会动笔的。
如果维持现状是最高的道德善行,本书是不会出刊的。我们非常了解有很多为我们所尊敬和仰慕的人,我们在本书中所言及的是他们不同意的,我们知道我们所反对的一些见解为很多坚固的基督徒持为所好;我们了解有些人要谨防我们所说的各种事情,认为在过去不合圣经的观点就是根据此相同的教训,不幸的后果,因此,在开始我们就说,我们绝不是来教训长辈们说我们的信仰比他们好;乃是说我们盼望认真地提出合乎圣经的观点。我们希望,我们所感觉到的危险,也是大家能够预先见到的危险,以便采取各种措施而加以改正,大家都知道,在过去有著圣经信条为根基的人,可是后来却将逻辑的理论加造于圣经真理之上,一方面,抹杀了福音的传播,另一方面也低估了对神的看法,我们希望、并祷告主,愿我们所说的都能符合圣经上的一切。我们始终坚信主是至高无上的,并坚信照圣经所清楚指示的去传福音,因此我们要求任何不同意我们的人照样去作,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以为我们有这种暗示,而是因为我们的确这样宣告。
总之,我们要向对本书给予帮助和具有建设性批评的几位朋友表示感谢,也特别向 “ 真理之旗出版社 ” (Banner of Truth Trust)对我们表示的热忱与鼓励致意,我们的祈祷是愿那看顾并拯救以色列的主耶和华神,藉着在本书中所传扬的福音 —— 永远的真理,在读者心中被高举,得着荣耀,受到敬拜。(党正直 译)
于 1971 年 9 月牛津大学 导言 “ 著书多,没有穷尽;读书多,身体疲倦。 ” 虽然我们可能已经忘记,可是传道书作者的话却提醒我们,写作不是为了一定要写什么,也不是为要求得任何人的欢心,更不是因为我们喜欢这件工作。这本书的发行,毋宁说是出于我们对信仰的坚持,也是因为念及今日许多被教导和所行的事情,使我们深引以为忧。我们的目的很单纯:提出并解释我们所信仰的是根据基督福音的真理,引用圣经的教训加以证明,且在某种范围内指出现行被改变而且被滥用的方法并非出于对某些基督教团体擅加指责的喜好,也不是想煽起神学辩论的焰潮;而是为了一个不得已而决定性的意念,再一次重申正陷于流失危险中的真理的存在 —— 进一步地再将真理带进基督徒的实际生活中,我们把岩石与浅滩记入航海图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这个,我们的目标乃是要确保我们的航行得以安全。
假使不管上面的声明,仍有人认为我们喜欢无理争论,也许下面简短的理由可以解释我们为什么要承接这份工作,基本上有两点:一是神学上的,一是实际上的,前者显然较为充分,且无第二点也站立得住,不过第二点对阐述和支持第一点仍是极有帮助的。
首先,关于神学上的理由, 1890 年福音派所提出的 “ 拯救 ” 和 1930 年的 “ 改宗 ” 以及今日的 “ 交托 ” ,显而易见的,这些都不是没有意义的名词,也不是无关重要的偏僻论题,而当我们详细检视何以有这类改变发生时,便不难发现隐藏在这三个语词背后的含意,足可以为我们描绘出我们所要说的重点。 “ 拯救 ” 意指一个人从某种可怜的绝望中被搭救出来,这个救恩便包含了 “ 改宗 ” 和 “ 交托 ” ,但并不因此减少三者或彼此之间的关系。 “ 改宗 ” 乃承认一个人希望被重生的需要,因此也包括了 “ 交托 ” ,但是 “ 从神的义愤和罪的结果中被拯救出来 ” 的意念,却消失于这项具有攻击性,却完全合乎真理的另一种说法之中。今日的 “ 交托 ” 常被用于如此的句子中: “ 我保证 ” , “ 我将完全交托 ” , “ 做为交托的第一步 ……” ,与这类似的是思想急剧改变的产品,也就是当一个人重生,从黑暗被带进光明中时,它不仅忽略了基本的生死所牵涉的问题,同时也采取了人为的行动和接受它的影响。 “ 交托 ” 的主体是人,而那位拯救者,才毫无疑问的是神。
我们尚不至于愚蠢到建议所有使用 “ 交托 ” 这个字的人都接受我们的解释,但我们相信,文字的片面具有根本颠倒福音的倾向,并且也使我们以为,这就是造成普遍错误的原因。基本上我们深信今日基督教的某些教诲特别强调人,以及他的需要,他的尽职,他的交托,他的责任和机会。用不着完全否定他的需要,其中之一的尽职,或说他必须归向基督,或说他是一个拥有机会的负责者,我们觉得这种论调比半个真理还要可怕,实在是一种极端错误的引导,在此它遗弃了 “ 神起初造人,后来又成为灵魂的救赎者 ” 的图像。这就是我们写这本书的根本理由,我们的工作将包含检查其中所涉及的最微小的部分。
第二个理由,也就是实际上的,是很容易看得出来的,只要我们注意到我们的基督教团体所通有的困难和有关的弱点,以及他们所使用的一些不可思议的方法。他们已涉嫌完全或部分地教导这种现代的以人为本位的思想,我们不是要提供一个立即见效的药方:十全十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可是接受一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却是治疗的第一步,而这个问题的症候也就不会太离谱了。我们的祷告必须受到为什么而祷告的刺激,我们对圣经的爱如此肤浅,以致我们认为只要念几节圣经便可以满足,正如一只大意的小羊 ( 年幼的信徒 ) 正在草地上玩耍,而另一只聪明的羊却尽情地饣舌( tian )食粮草 ! 我们既不想听神的仆人讲解他的话语,因此就有人放弃了解经的工作,只因缺少愿意听道的人。那么,谁又会觉得奇怪呢 ? —— 当人们谈及得救的问题并且极为认真的时候,我们早已失去了救人灵魂的异象,这是今日普遍的特征。
这也影响了我们传道的远景和正常的福音开拓。如果我们全部正确而严肃地警觉到,是神自己拣选呼召了我们,并非我们本当如此,而将我们从黑暗和罪的完全死亡中释放出来,并藉着基督将赐给我们永生的荣耀,且于此时此地降下圣灵与我们同在,这些事情又怎会发生呢 ? 即使那对我们大部分绝对是头脑的知识,变成了内心的知识,乃至深烙于内心深处使我们不易忘记,又怎么样呢 ? 那时我们的祷告岂不变成感谢与喜乐吗 ? 我们岂不满心惊喜并感谢他的爱,愿意为他到任何地方,为他做任何事情吗 ? 我们岂不要怀着尊敬的心情去研读圣经并欢喜接受他的教导吗 ? 我们岂不要高兴地踏遍世界各个角落 —— 走进隔壁的屋子,一如到地之尽头 —— 告诉每一个男女,关于神的怜悯和大爱吗 ? 然而我们并不如此,而这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不传神的慈悲,却惯于思想 “ 交托的必要 ” ,我们不谈从罪和灭亡中得拯救,却到处寻求尽职和内心的平安。亚当犯罪由于他想成为神,而我们也陷入估计自己比神重要的危险中 —— 这将要产生的后果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的经验虽然有限,却可以提醒大家,这一点对当今的基督徒是很重要的一环。
目前教会正过分地谈论合一的问题,我们以为若无真理作为基本前提,便没有真正的合一。我们也盼望注意这个事实,往往当人们重新再审查和经验到圣经的基本教义时,也就是教会再度向前迈步的时候,反过来说,除了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真理是具有根基的以外,异端和分裂都足以破坏整个结构。因此我们提出我们不得不说的,给任何仔细读它的人,希望它能带领教会, ( 即重生得救的团体, ) 更明了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不论大或小。我们的希望,和迫切的祷告,就是但愿藉着圣灵的工作,能够产生效果,使感恩的基督徒在灵修上以及多人得救上大得荣耀。
最后,这本书有些 “ 不 ” 是需要注意的,它不是一本神学教科书,完整而有系统地解释圣经的教训。也不是个人的信仰教条或这类的编辑,更不是成功的基督教组织或基督徒生活的蓝图。想藉此达到任何目的都是无益的,如果要想活出神叫我们过的生活,每一个团体都必须在神话语的亮光中单独学习,我们也不冀求发现一个新的教义,或揭示一个新教义的重点,尽管这些曾给过我们特殊的启发,偶然或奇迹似地被我们撞见过,我们只是希望重申一个极其古老而又系统的教理,它曾出现于英国国教卅九条的教规里和韦斯敏德的信条中。 ( 正如 IVF 信仰基准中的简略声明 ) 。所以我们坚信,我们不是发表新东西,如果我们以为是,那将会惊吓我们,我们只是发出真理的呼唤,它曾一度在某处静默了一段时间,至于这责任应归咎于谁,我们觉得,许多直接间接的原因乃是在于我们基督教的教训和实践中。
因此我们只是希望把众人的眼目引回到圣经的教诲上,然后渐渐指出实用正确的方法,当然后者是被我们所知道的环境所限,至于前者,如众所周知,意义也极为明显。我们将效法保罗,先陈明教理,再转向实际的应用,这本书是关于福音的,关于神恩惠的福音,而我们也将向读者先提出一些有关这福音的几个基本问题,然后再测验一下它的基要重点。
每一章的末尾我们会增列一些曾经为人所不同意的问题,以及对我们的看法有所怀疑的地方,我们皆已简短地回答每一个问题,并不打算给予彻底的和决定性的答案。 ( 陈文慧 译 )
第一章 圣经的基础 : 神和人

我们愿意把前面已经确定的事再说一遍,就是我们这整本书的目的,尤其是开头几章,在于找出经文的教训,而且祈求能真心真意无条件的接受那圣灵被上帝没有错误的话所默示的权威所封印的教义。就是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 ( 犹 3) ,就是主耶稣基督留给众门徒的教训,就是那初期教会继续着的教义,有这种教义,也就是真使徒教会的一个记号。惟独这种教义,才是我们想在这几章里所阐明的。

我们相信只有伟大恩典教义的全部真理才是圣经的福音,而不在乎哪个神学是叫加尔文的、奥古斯丁的、或者改革宗的,因为任何神性体系的存亡都在于它是否完全根据经文,与上帝圣言的全部内容相和谐。司布真的话值得重提一下:

“那个加尔文讲过的,奥古斯丁讲过的,保罗讲过的,同一个老真理,也就是我今天必须要讲的真理,不然就是在欺骗我的良心和我的上帝了。我造不出来真理,想把一个教义的边边削光滑一点,我还没有听过有这种事,约翰诺克斯的福音就是我的福音,轰动了全苏格兰的一定也要轰动英格兰。”

对于“什么是基督福音 ? ”这个问题,马丁路德有个可佩服的答案:“福音是个希腊字,意思是喜信,好新闻,受欢迎的消息,一声呼喊,或令人唱,讲,高兴的什么事,当大卫打败了巨人歌利亚的时候,就有呐喊,这令人兴奋的信息就传遍犹太人中,说他们那可怕的敌人已经被杀了,他们可以自在的享受自由平安,于是他们又唱又跳又作乐,同样,上帝的福音,也就是新约,就是一件好新闻,一声呐喊。它被使徒在全球响应了,他们宣称一个真大卫王,与罪恶、死亡、魔鬼战斗过,而且胜利了。他在战斗中拿到了那些被罪恶捆锁的,被死亡威胁的,被魔鬼打败的,虽然这些人毫无可取,他还是赎回他们,算他们为义,给他们生命和拯救,带给他们平安,领他们回到上帝面前,”这福音,正是传福音的人所爱宣布的,这信息说到有这么一位,他使叛徒转变成崇拜者,“宣布神在慈悲和审判中的主权,召唤来低头敬拜大能的主,他是人在自然和恩典中一切良善的依靠。”这福音述说上帝赐生命的白白恩典之光荣胜利,在人的意志引导他走向被定罪死亡中救了他,这恩典是白送的,是上帝对罪人的不配而得到的好处,父神就以之来爱我们,怜悯我们,主耶稣基督也是用之来到世上为我们的罪而死,圣灵也用以呼召我们,把我们从黑暗中拉出来,进入上帝奇妙的光中,这实在是好新闻,它就是“上帝全部旨意” ( 徒 20 : 27) 的核心,被保罗及其他使徒所不怕向全世公告宣布的救罪人的三位一体真神的伟大工作。

福音是从圣经开始之处开始的,也是从整个真正宗教开始之处开始的,就是从上帝自己开始。福音是上帝的福音,也是他的权柄,道出了他的公义,他的恩典,他的真理。 ( 罗 1 : 1 , 16 , 17 ;徒 14 : 3 ;弗 1 : 13) 简言之,福音是关乎上帝的。若一旦被肤浅的,只会讲话的,轻薄的,千篇一律的,这一类的福音所充斥,而圣洁的,深切的,个人的欲望去追求圣洁,对主耶稣的满溢的爱却不太显明,我们可以确定这种问题的基本原因就在于所传的福音并非以上帝为中心的圣经福音,而是个新的,人造的,以人为中心的替代品,例如加拉太人所追求的就是。我们在圣经中所发现的福音是关乎上帝的,是要设法去荣耀他,而且只荣耀他,这个福音令人敬畏上帝,爱上帝,荣耀上帝,任何福音如不作这些事,就不是使徒们所传的福音了。

经文中启示给我们的上帝是有主权的。圣经告诉我们的头一桩事就是:“起初上帝创造……”他宣布他就是一切东西的握有主权的创造者。这一事实在他尚未启示他其他属性——公义、圣洁、怜悯、慈爱——以前就很清楚了。“握有主权”意思是“最高”,上帝之握有主权是因为“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 ( 弗 1 : 11) ,不是由于必要,而是自由的为了他自己的荣耀。创造是个握有主权的作为,因为其造因纯粹只是为了上帝良善的喜悦。 ( 启 4 : 11 ;诗 33 : 6 — 9 ;罗 11 : 36) 。照上帝的话说,就是:“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 赛 46 : 10) ,而一切的事物,一切的人,就是这完全旨意的对象,“我要行事,谁能阻止呢 ? ” ( 赛 43 : 13 ;参赛 14 : 27 ;代下 20 : 6) 。

韦斯敏德信条的第五章第一条文是:“上帝,一切事物的伟大创造者,扶持、指导、安排、统治一切被造之物、行为、事情、从最大以至最小的,用他最智慧神圣的护理……和他自己旨意自由而不变的计划,以赞美他智慧、能力、公义、良善、怜悯的荣耀。”上帝的护理既广被一切事物,那使人类有罪的行为也必定在上帝的旨意之下,这是经文上的教训,因为彼得在五旬节时说: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 徒 2 : 23 ;参徒 4 : 27 — 28) 此处很清楚的表明了,上帝的护理毫未减轻人对其犯罪的责任。因此,法老也是被兴起来为了上帝在他身上显出他的能力,并传扬他的名, ( 出 9 : 16) ,而且上帝说:“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迹奇事” ( 出 7 : 3) ,我们又读到:“但法老见灾祸松缓,就硬着心,” ( 出 8 : 15 ;参 32 节 ) 上帝显然不是罪的创始者,由于他的圣洁,他恨罪,他凭公义审判罪。全能的上帝在圣经中显示给我们的,是一位“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 ? ” ( 但 4 : 35) 的上帝。

上帝一切目的中的最后一个,就是要彰显他自己的荣耀。特别是对我们的创造、救赎、成圣、赞美,其一切目的都是以上帝的荣耀为第一, ( 弗 2 : 8 — 10 ;赛 61 : 1 — 3 ;约 15 : 8) 以及对下列问题,如“上帝为何要创造世界 ? ”,“为何他容许罪恶的发生 ? ”,“为何为人预备了拯救,对天使却没有 ? ”,“为何在听福音的人当中,有些接受,有些却拒绝 ?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只能有一个答案——因为那些在上帝眼中似乎是好的,把他的性质和完美给予更完全的启示。当然这并非说,上帝在与人类打交道时并不关心他们,刚好相反 ! 上帝恩爱普及万众,正象基督明白教训的一样:“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象你们的父慈悲一样。” ( 路 6 : 35 — 36 ;参太 5 : 45) 而且他的救恩甚至表示了更深的爱。上帝对他子民的爱是无可再大,也是无法想象的,因为这爱荣耀他,同理我们的快乐平安感也不能更真实奇妙,因为它虽非我们得救的主要目的,却是这救恩的结果,根据上帝自己的美意,他作这一切事物的最后目的,并不是单为了我们的幸福,但是我们知道,我们最大的好处正是他对儿女护理的结果。 ( 罗 8 : 28)

至此我们暂且停一下,来看看以上说了些什么。对某些人而言,我们刚才提出的上帝主权的教义似乎有点极端,对另外一些人而言,或许是非常恐怖。对属血气的人来说——我们里面的旧性——人完全是在上帝手中,属于他,他也指导着一个人的整个前途,这种观念似乎很令人讨厌,这种想法一点也不会得到人的赞赏,因为确实人是自由的,难道他不是高兴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吗 ? 马上我们还要再讨论这个问题,现在只须要说,要相信上帝有绝对的主权,就须要一切追求的人完全持守圣经上的信仰,因为这伟大的教义是铭刻在圣经自创世记至启示录的每一经节中的。虽然我们的理由,以及我们的天然倾向,可能引我们去拒绝它,或修改它,但真理还是真理,稳固的嵌在上帝的话里,我们并不一定要解释教义,马丁路德的格言“因为上帝这样说,我就这样信,我要遵行这道,而看我自己的思想观念都是白费的。”也正是我们的。不过我们仍然在真理就在经文中这显明的事实之外,敢于建议四个来保守它的理由:

因为上帝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观念 ( 启 19 : 16) ,“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 来 4 : 13) ,而一个上帝,居然万物不属于他,是不堪想象的,假如上帝的性质是不改变的 ( 玛 3 : 6) ,他的创造行动又是一种主权行动,接着是他仍然对他曾经创造的握有主权,就不仅是其创造者,也是它的支持者、统治者 ( 来 1 : 3 ;徒 17 : 24 — 28) 。

如宣称并坚持上帝的话中所述的应许,而说这个上帝事实上没有掌握主权,因此也不敢保险能保持这应许,还要受人的自由意志的束缚,上帝却从不干涉,岂不毫无意义,不是的 ! 我们上帝的应许既确实,又坚定,而且可靠,我们如此要求,是因为那应许者正是我们握有主权的主,他自己 ( 林后 1 : 20 ;出 12 : 25 ;诗 119 : 89 — 91) 。

因为上帝假如没有能力垂听我们的祷告,则祷告就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假如上帝在救赎上没有主权,为了与一个灵魂谈话而祷告就毫无意义了。

因为一个真理是,赞美上帝,上帝喜欢被尊敬,并且兴旺那敬畏他的人,因为他是象所宣布的一样,是有主权的。

我们相信关于上帝这个真理的正确领悟就是个水源,可以跟着从那里再正确的了解一切其他教义,而且更重要的是,从那里才会发生罪人与救主间的正常关系。说到太现代的福音之道,培克博士 (Dr.J.Packer) 说得好,他说这种信息“显然未能产生深切的尊敬,深切的悔改,深切的谦卑,崇拜的精神,和对教会的关切。为什么呢 ? 我们以为原因就在于它本身的特性和内容。它未能使人在思想上以上帝为中心,在心中惧怕上帝,因为这并非是其主要想作的……它未免太过于去“帮助”人——带来平安、舒服、快乐、满足——而很少去称颂上帝了。”当灾难临到时我们习于听到顺嘴就说“万事互相效力得益……”但同时也应注意到罗马书 8 : 28 所表明的光荣真理,也应该使我们会双膝因谦恭的惊奇与崇拜而跪下,在这伟大的上帝面前,他很谦虚的来关心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 ? ” ( 玛 1 : 6) ,同时他对尊敬他的人的赐福仍然稳固有效。 ( 撒上 2 : 30)

经文中启示给我们的上帝,进一步就是圣洁、公平、正义。上帝启示他自己对罪的愤怒,并且也要审判罪。上帝的圣洁是无法可比的,它呈现在律法中,也在耶稣基督的生活与个性中 ( 撒上 2 : 2 ;来 7 : 26) ,上帝要求人要圣洁,因为他是圣洁的 ( 创 17 : 1 ;利 11 : 44) 而且人应该遵守律法,人的犯罪正是因为作不到这一点 ( 约壹 3 : 4) ,上帝的公义要求一切的罪都要受惩罚 ( 加 3 : 10 ;徒 17 : 31) ,不过对那些已得救的人所定的罪,就由主耶稣基督承担了 ( 加 3 : 13) ,而那些在自己罪中死去的,就是自定己罪而永远与上帝隔绝了 ( 约 3 : 36 ;太 25 : 46 ;约 5 : 29) 。

其次,经文启示给我们的上帝是怜悯而慈悲的 ( 书 34 : 6 ;约 3 : 16) 。一个人的被救,是因为上帝的怜悯,赦免了他的罪 ( 弗 2 : 4 ;多 3 : 5) 。上帝就是爱,虽然他可以公平定一切人类的死罪,却从这定罪中释放了一大群人,数也数不清的,从黑暗中释放出来,从撒但的权势下带他们进入他奇妙的光中,就是他儿子的国度里 ( 彼前 2 : 8 — 9 ;歌 1 : 13) ,这就是上帝对罪人的怜悯和慈爱,也正是福音的中心。

隋理查 (Richard Sibbes) 在解释哥林多后书 1 : 3 称上帝为“发慈爱的父”时,写道:“从上帝临到他儿女的每一桩事都是慈爱,好象在临到我们之先都在慈爱里泡过一样,就是那种慈爱里有自由,有对他的创造物的怜悯,因为被创造物常有需要,常要依赖,我们今生是在一种需要状态之下,总是有或这或那的苦难,这就是我说的慈悲的对象。此外,我们也依赖我们所有的善,上帝是否继续或拿走他给我的任何安慰,全在他的慈悲。我们从上帝那里拿到的每一件东西,都应该想到里面是有慈悲的,想到这是从上帝来的慈悲,我们若有健康,那是慈悲;我们若有力气,那是慈悲;我们若得到救助,那也是慈悲,都因慈悲的关系而来,都来自上帝。他不是被称为物的父,而是‘慈悲的父’,物里含有慈悲,都来自上帝的怜悯和慈爱,这是最甜蜜的。因此,他被称为‘慈悲的父。’……

‘慈悲的父。’这特别的慈悲在我们败坏的情况中是个赦免的慈悲,若不是赦免的慈悲,则一切其他的恩赐和慈悲的目的未免太小了,因为那就成了只是保留我们听候永恒的审判,只是养活卖国贼等候死刑,给他坐牢的自由,他的卖国罪如不被赦免就都毫无意义了。所以是饶恕的慈悲,才导致一切其余的事,注意这类饶恕的慈悲,是无限的慈悲,是没有止境的,因为他是基督之父,是个无限的位格,从一个无限的位格接受到无限的满足,他的慈悲很可能也是无限的,而他自己就是个无限的上帝。他的慈悲就象他自己。由于他可能是慈悲的,他的满足所以是无限的。因此,他既可能赦免,就会无限制的赦免一切的罪,不管有好大,不管有好多。”

有人可能反对这样讨论上帝的特性,说这样是不平均的。这是对的——我们说了很多上帝的主权,却很少提到他的圣洁和慈爱。这是故意如此的——我们的目的并非预备一个完备的拯救神学,而是要求记忆某些圣经真理,我们觉得是今日常被遗忘、忽略或误解的。

问题与异议的检讨

(1) 许多事情的发生是与上帝相反的

其争论是说:一切犯罪行为,人的、魔鬼的,其发生是违背上帝旨意的,因为经上明白的表示罪不是上帝作的,他也没有假装没看见,因为他是圣洁的,反之,他是恨恶罪,讨厌罪的。可是假如与上帝意旨相反的事会发生,那么他对这些事不能行使主权就成了事实了,因而他的主权并非绝对的,实行起来是有限度的了。 ( 当然谁也不否认上帝对凡事都有法理上的主权,我们是讨论是否运用的问题。 )

这个争论的错误,在于对“上帝旨意”一词的不清楚。此处必须要分别清楚上帝的命令旨意和他的教训旨意,这就是说,他的一种旨意是决定他实际要作或容许作什么,因为他是这世界的统治者,这是他的秘密旨意,而他对他那些讲理而有责任心的被造物,他自会对他们宣布他们应该干什么。注意,这两者有时是不同的,这并非由于上帝只是假装要人行善,却秘密计划着要他去作恶,而是因为以他的智慧和良善,他看见和决定最好是——多半为了他的荣耀——容许和取消罪以达到他自己的目的。所以实际上所犯的罪,虽然都是违背上帝教训的,但在他的预旨上所定的旨意中将来发生的事,从来不会有与他旨意相反的,他掌有统管一切的主权。

这些事确实是神秘,但在上帝话语权威之下是可以接受的。就前面讨论过的钉十字架一事而言,从马太 26 : 24 观之,很清楚的是,上帝恨恶犹大的罪,而犹大的行动却是他注定的,所以主耶稣可以说没有人夺他的命去,是他自己舍的——也就是,并未违背他的意思——虽然人的犯罪行为对这一点是个必要的工具。

(2) 要上帝为罪恶负责

有人反对说,假如上帝在主权上统治及注定一切的事,那么他就是对一切后果负责了,因此在实际意义上,也就对罪负责,是罪的创造者了。

我们同意上帝不是罪的创造者,因此在他的主权上必须持续地认识这个事实,而且我们也不可以说他是罪行的直接或实际的原因。在我们说上帝命定一个罪行时,意思只在一个有限的意义上说他是其原因,就是指他容许一个负责的 ( 亦即有责任的 ) 行为者如此行而已。

如有人说,即或如此,上帝仍须对罪负责,因为他预见这罪是他直接命定行为的后果,我们的答复是,这种争辩是违反一切常识和人的类推的。“一个公正的法官,在判决一个罪犯的刑罚时,可以保险说他曾在那罪犯或他朋友的心里造成邪恶而不好受的心理,而这法官仍然是没有错的。一个父亲,在从家中撵出一个堕落的儿子时,可以见到这样驱逐的必然后果就是他的更为邪恶,但这父亲作的可能是对的。 (C.Hodge)

当然我们必须懂得,上帝的注定并不是强迫的 ( 见下一段“上帝预定含有否认人类有责任的意思” ) 假如是强迫的,上帝才应该对一切后果负责。

(3) 假若上帝的主权是绝对的,为什么还需要我们祷告 ?

上帝有绝对主权这个事实对祷告一事有很大的关系。时下有许多关于祷告的教训会令我们相信如非我们祷告,上帝就不会也不能完成他的最终目的。正如一位现代作家说的:“祷告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以及其能力与结果,在阻止及改变上帝旨意与释放他的力量上显示出来。”显然我们是相信上帝的方法和策略是由人的祷告所形成的。有罪而败坏的人类居然改变一位全能而圣洁的上帝主权的目的和计划 ! 这种教训不但是侮辱了我们全能主那创造者的荣耀,也直接违反了圣经的话——“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 赛 46 : 10) ,我们所敬拜的上帝不是象人一样,由于各人的意愿,就随随便便的经常在形成目的和改变计划,因为“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 ( 雅 1 : 17) ,“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 ( 玛 3 : 6) ,上帝的设计和目的都是永恒的,不能改变的。

可是必然的问题就来了。假如上帝对人间事务有绝对主权,那岂非根本不需要祷告了吗 ? 假如真是“万物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 ( 罗 11 : 36) ,则显然就没有祷告的必要了。可是上帝却要我们祷告——“不住的祷告” ( 帖前 5 : 17) ,而且“要人常常祷告” ( 路 18 : 1) ,雅各书 5 : 15 说“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接下去还说“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主耶稣基督自己就绝对是个祷告的人,那么我们如何能把上帝主权与需要基督徒祷告这事说成一致的呢 ?

我们既知上帝的无限旨意中命定某些事将要发生,但是他也命定这些事要用所指定的方法来发生,上帝曾选定某些人要得救,但他也曾命定他们必须由传福音而得救,就是同在罗马书中,保罗详细说明在人的得救上,上帝绝对主权的道理,同时他也强调各人传福音的必要和责任。“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 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 ? 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 ” ( 罗 10 : 14) ,传福音就是完成上帝永恒旨意所指定的方法,祷告又是一种方法,上帝命定目的,也命定方法,而祷告就是方法之一。所以,祷告不但是有效,而且还是上帝完成他预旨的一种方法,祷告的原意,不在改变上帝旨意,而是在成就它,主耶稣知道他死后复活,将被天父高举,而我们见到他所要求的还是——“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 约 17 : 5) ,我们祷告应具有的精神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 路 22 : 42)

我们现在能更充分的了解所谓“未蒙垂听的”祷告之原因。上帝的回答与其旨意,就我们肉身最易接受的而言,常或刚好是两个完全相反的东西。“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 ( 约壹 5 : 14) ,雅各说——“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 ( 雅 4 : 3) ,当吾人在恩典中长大,更充分的懂得上帝,那么他的愿望就会成为我们的愿望,而我们的祷告也就会照他的意思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 ( 约 15 : 7)

“祷告不是求上帝变更他的目的,或请他新订一个目的,祷告所持的态度是依靠上帝,把我们的需要展开在他面前,并要求那些合乎他意思的事物,因此,在神的主权与基督徒的祷告之间根本无所谓矛盾。” ( 聘克 A.W.Pink)

认识了上帝主权之后应该会使我们更热心祷告,而非不热心。这是因为上帝曾应许某些事物是我们在信心的充分保证之下能够求的,真认识这个道理之后,也就会有更大的愿望,要去崇拜和赞美我们掌权的主,真祷告就是个崇拜行为——感谢他的良善、能力和恩典,并服从他的旨意,真祷告就是来到上帝面前,并了然我们自己的毫无价值。

祷告是上帝为了我们的谦卑和他的荣耀而设计的。是赐属灵福分及增加恩典的方法。把祷告的目的仅仅看成为我们找上帝要我们所需的东西,这是只从人的一方来看祷告,祷告也必须要从神的一方来看。“主啊,教我如何祷告。”

(4) 上帝的预定含有否认人类有责的意思

这方面所引起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对决定论、责任、和自由的定义和观念错误或不够清楚而来的,我们一定要仔细的给名词下定义,好使我们作必要的辨别以正确的了解其含义,上帝握有主权的预定这种道理可以称为决定论 (Determinism) ,假如它的意思是指无论上帝注定什么事,都必然要发生,这是对的。但这并不就等于宿命论,因为宿命论是指命运控制一切事件,与次要行为者或原因 (Secondary agents or causes) 无干,直可算作强迫。我们只好再说一遍,预定不是强迫,因此叫人是个自由行为者是正确的,叫自由行为者,意思是说他自由 ( 不受外在的强迫 ) 去行他所愿行的任何事,人的自由就这个意义说,显然是有限的。因此,很清楚的,上帝的预定是完善而明智的适应了人的天性,就是一个负责的自由行为者,不但包括了人的行为,也包括其意志。关于这一点,经文上的证词很多。 ( 哀 3 : 37 ;箴 16 : 1 ; 21 : 1 ;耶 10 : 23 ;腓 2 : 13) 。

不过也可以说,所反对之点比这还要进一步。就算没有强迫,就字面言是给了人自由,虽则如此,如预定就带来了必然性,则人除了象上帝曾注定的之外就不能自由行为了。因之人也无法对他的行为负责了。

我们同意的是,在绝对意义上,人并非离开上帝而独立自由的,但我们不同意那人就不须负责的结论,的确假如说必然性意思就是没有责任,则需要拒绝的道理还不仅是上帝的预定,他对事情的预知同样也造成其为必然的了,但神的预知是他的属性之一,否认这一点不但是对上帝的完全的亵渎,而且直接间接地都推翻了经文的证词。假如上帝不能预知要靠次要行为者负责的事件,则他也无法造成人来预言这些事件,但圣经上这种预言却多的是。

因此,在必然性与人的责任之间并无矛盾 ( 因为经文要我们两者都守 ) ,而且上帝握有主权的预定及人的责任之间也没有矛盾。

关于人天性的真理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说明必须忠信的固持经文的全部教训,此处可以见到,一个错的领悟就必然而合理的引到虚假或不完全的看法,去看重生、赎罪、成圣、以及整个救赎的计划。这是如此的容易发生,在我们四周到处发生,从下文中就可见到。但此处我们且先谈到这无比重要的题目,在圣经上的教训是什么。人看他的情势,必须要用正确的看法,他无法直觉的对这情势达到一个正确的了解,这就是说,他必须从自身以外来看,由于是一个已堕落的受造之物,他只能靠启示才得到对自己完全而正确的看法,换言之,是靠参考上帝对他所说的话。

经文的教训是明白而不模糊的。人是完全败坏了;这就是说,亚当的堕落是所有的人都有分的 ( 林前 15 : 21 — 22 ;罗 5 : 12 — 21) ,扩及人的一切官能 ( 赛 1 : 5 — 6) ,他的心 ( 经文指其为人体的最中心——也就是他情感及个性之所在 )( 太 15 : 19 ;耶 17 : 9) ,心志 ( 弗 4 : 17 — 18 ;罗 1 : 28) ,意思 ( 约 5 : 40) ,良知 ( 多 1 : 15) 以及其他各部分。罪被形容成对上帝的仇恨状态,违犯他诫命的状态 ( 但 9 : 9 — 11 ;罗 1 : 29 — 32) ,至少堕落的人已无能力自己思想,说出或意愿什么讨上帝喜悦的事,直到他被圣灵重生,成为新造的人,在称义以前的一切工作都有着罪性,正如安立甘宗祈祷文第八条所说的,“在肉身内无法讨上帝喜悦” ( 罗 8 : 8) ,因此若人没有重生,他连一桩事也无法作到能讨上帝喜悦的。今世的每一个男女老少,除了我们的主以外,都是罪的奴隶 ( 诗 51 : 5 ;罗 3 : 9 — 20 ;约 8 : 34) ,死在罪中 ( 创 2 : 17 ;弗 2 : 1) ,凡事都有罪 ( 结 21 : 24) ,无法不犯罪,一直到因上帝的怜悯,把他们从罪中解救出来为止。

人的有罪还不仅包括他情愿去犯的罪,因为这都是他败坏天性的结果 ( 雅 1 : 14 ;弗 2 : 2 — 3 ;太 15 : 19) ,就经验说,我们天天看到罪恶充满,但经文启示给我们,情况比我们所能了解的还要更无指望,人的罪不仅是他所作的——这我们能见得到——而且还有他本人内心是怎么样的,这我们见不到而上帝见得到。

至此,可能有人要反对了:假如人是完全堕落了,只能犯罪,同时我们上面又主张,上帝的护理左右了人的行为,这岂不是说人的罪是人无法负责的事了吗 ? 那么,上帝岂不是罪的创造者了吗 ?

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并不想避而不谈,且留待后面讨论,但亦应在此地先提几点。

值得注意的是,当亚当被问到他是否违背了上帝的诫命去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他对上帝的答话,事实上就是去责备上帝,“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 创 3 : 12) ,一个还没有重生的人,就象亚当一样,想掩饰他的犯罪而反驳道:“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 ? ……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 ”经文对这种说法的回答是:“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 ?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 ! ” ( 罗 9 : 19 — 20 ;赛 45 : 9) ,我们并不是一定要解释这些事不可,但我们只是说离开上帝的恩典,我们不可能不犯罪,而事实上上帝又要人为他的罪负责,并且要定他的罪,除非他逃到他那里去求怜悯。

这些问题是多少世纪来就围绕着一个神学和哲学上的布雷地区——“自由意志”。常见的一个争辩如下:上帝要人对他的罪负责、人无法为他不能不作的事负责。

因此,人的意志必须在犯罪与不犯罪之间去自由选择,因此,也就是选择“接受”基督,或拒绝他。

我们一定要声明,这个结论是错的,而且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其第二个前提是错的,也就是说人只能对他有能力去行的负责。我们说它错有两个理由:

一、因为经文否定这一点。我们就前述知道,人的意志和他的每一部分一 样,是败坏了的,是罪的奴仆,凡是奴仆,显然不可能是自由的。因此,人的意志不过是个已经死了的天性,无论怎样讲是不会自由的走向上帝的,而只有对犯罪是“自由”的。保罗斩钉截铁地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约伯说:“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 ? 无论谁也不能。” ( 伯 14 : 4) 同样,人也不能自由的转向基督去求怜悯——他自己的意志使他不能。有一件事是比一切事都更确切讨上帝喜悦的,也是众天使在天上为此而欢喜的,就是看到一个罪人转向上帝,悔改,但是,人在肉身内却无法作到这一点,这根本不可能,上帝的话是这样说的,虽则如此,上帝命令也要求各处一切人等悔改其罪 ( 徒 17 : 30) ,要是他们不如此行就要受审判。上帝是公正的,只为人应负责的事才会审判他。

二、因为“自由意志”与责任是两回事,如说“自由意志”,意思就是“自由行动”,也就是说,当我作某事的时候,我是自由作的,没有强迫或束缚,那么就是同意说,人是个自由行为者,也是负责任的,正因为他没有被迫行为违背其意志。因此,就这个意义说,自由的意思只有是指一个人的意志及其行为在正常情形下所存在的和谐。假如我被枪口逼着去抢银行,则我并不对我的行为负责,因为我是被强迫而行的,违背我 ( 守法 ) 不要去作的意志。显然,当一个人犯罪之时,是他的意志和他的行动联在一起犯罪,所以人要为他的罪负责。他的意志和他的行为都是他里面败坏天性的结果。但如形容人所有的自发性的自由,用“自由意志”就是个令人误解的错误名称了。

认为人只负责他力所能行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罪行无疑是来自有罪的天性,但这个事实并不能作为藉口,反而加重其罪。因为人有罪的天性在上帝最初的创造中是没有的,而人的本分 ( 也就是应受审判的责任 ) 是由上帝的道德律来决定的,这律在未堕落的人是能遵守的。这堕落及其后果并未减轻我们的责任,反而增加了。我们在亚当里的罪 ( 罗 5 : 12 — 21) 已经使我们不能行善,而罪人,我们每一个人,对上帝仍然都有责任,无论是思想上,言语上,行为上,上帝命令我们对十诫这道德律有完全的服从并满足它。我们之无法作到是很显然的。然而,却是如此要求的。

因此,人在他一切官能上,都是被捆锁在他罪恶的黑暗中的,被撒但俘掳了,就如彼得在行刑前夕被希律捆锁一样 ( 徒 12) ,象拉撒路死在坟墓中一样 ( 约 11) ,象耶稣治好的瞎子一样 ( 约 9) ,我们必须要防备人意志是自由的说法,说它未被捆绑,未死,未败坏——因之,人能讨上帝喜悦,假若他愿如此行的话——因为这种说法是不合乎圣经的。

因此人是要为他的罪负责的,他也是在上帝的定罪之下,甚至即或人只犯了一部分神的律法,他仍将被定死罪,因为“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 加 3 : 10) ,除非上帝怜悯,不然这个定罪使我们每一个人所当得的,就如圣经上宣布的,就是到一个痛苦的地方,哀哭切齿的地方,永火之地,永远与上帝隔绝之地 ( 启 14 : 10 — 11 ;太 24 : 51 ; 25 : 41 ; 3 : 12 ;启 21 : 8) ,这些真理我们很少听到,但上帝的话对这些都率直的宣布过。圣经从来不知道什么普遍得救,或者恶人被毁灭,或者炼狱,或者第二次机等等。我们见到的真理是定永刑的罪。因此,人的誓约确实是庄严可怖的。除非他认罪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他就是在直向地狱走去。上帝命令他,劝告他,恳求他,叫他悔改信靠,以使他的灵魂可以得救,而人仍然无法也不愿如此行,他是被“捆紧在罪恶和天性的盲目之中”,对于他的得救上,连举一根手指头的能力也没有。但是,仍然只有在他看见他自己是被关着,一边是律法定罪的手指着,表明他是个可怜的罪人,一边是上帝的命令,使之逃避而抓住基督,这却又是他无法顺服的 ( 罗 2 : 8 — 12 ;约 6 : 44) ,如此他才看见他的真实情形,结果也就是解救所来自的必然方向。

问题与异议的检讨

(1) 经验中显示人能作好事,也愿意作好事

关于人所有的劣根性这教义,并非就是说每个人都是坏得无可再坏了,而是说人性是败坏了,每一部分都不中用了——心思、意念,同样还有肉体、感情等等,所以我们并非否认天生的人是能作也愿意作原本是好的事,这是上帝“普通恩典”的一种作用——也就是圣灵的工作,抑制人,使之离开罪,引他作好事,这是普及众人的,这种恩典是必要的,以免世界沉沦到与地狱无二的状态,但这与救恩却是两回事,而且其善果与罪人的败坏天性无干。

这些好行为不能为上帝所接受,因为它没有那上帝所喜悦的唯一的动机——爱上帝和谦卑的信靠基督 ( 来 11 : 6) ,当犹太的法利赛人谨守外表的每一条律法,就这事本身言,所作确实是上帝所喜悦的——然而他却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所行都被他们内心的罪恶与毫无疑问的仇恨所损毁了 ( 耶 17 : 9) ,其最佳作为,在我们圣洁的上帝眼光中,都象污秽的衣服 ( 赛 64 : 6) ,虽然祷告是使上帝高兴和得荣耀的,但他却仍然不听恶人的祷告 ( 箴 28 : 9) ,一个还没有得救的人可能作好事以得到好名声,或使自己在上帝或人面前称义,或安抚他的良心,使犯罪的痛苦不要嚷嚷,或是由于上帝一般恩典在他里面动工,他却永远不会从一颗感激而悔悟的心里,为荣耀上帝而作好事,因为这是违背他败坏的天性的,坏树岂能结好果子呢 ?( 路 6 : 43 — 45)

(2) 圣经命令暗示着有能力

这种推理简直不值一驳,而只须否认即可,道德能力的范围与自然能力是绝然不同的。经上的命令是指道德的责任或义务;而且“我应”也绝不是暗示“我能”。

假如人之没有能力服从律法的命令是自然的或生理的,则他就的确是没有责任,也无理由去命令他去作一件他绝对没有能力去作的事。但“罪人之没有能力悔改信靠,爱上帝,过圣洁的生活,并非由于他作为被造者天性上的限制 ( 有如白痴或人面兽心的人的那种情形 ) ,而仅只由于我们天性的败坏,因此也不足以使我们免除去成为或去作上帝要求的一切之义务” ( 何吉 C.Hodge) 。罪性使人道德上无能,象监牢的铁栅一样毫不留情,但罪人却应负责他自己堕落天性使之无法作到的事,如非这样,则一个人会变得越来越不负责,因为他会越来越有犯罪的倾向——如此荒谬的结论将使对撒但的刑罚也成了很不公平的了。

此处也值得附加一句,在命令罪人服从上确实也是有一点理由,虽则他们不能如此行,因为由于上帝的律法,才发现了罪的一切恶性 ( 罗 7 : 13) ,一个罪人认清了他的情况,他在律法下的有罪,可能就被圣灵驱使到基督那里找庇护。这是很公正的,当基督呼叫说“拉撒路,出来 ! ”,拉撒路本是死的,他不可能服从,但是,仍然就在那一刹那,他被上帝权能复苏了,出来了。 ( 约 11 : 43 — 44) 。

与此密切有关的一个争论就是说,对罪负责,就暗示说一个人本是可以避免犯罪的,对这个的答复也是很简单的,对罪负责暗示着一个人不应该去犯罪,当一个尚未重生的人犯罪的时候,他行之泰然,象是个自由行为者,照他自己的意愿而行,就是这样才使他要负责,诚然他的行为是需要又需要的,因为一切事件莫非上帝所预定,其需要是因他被奴役的天性是败坏的——但道德上的必要毫不减少其应负的责任。 ( 高庆辰 译 )

 

第二章 得救的方法

现在我们来讨论到各各他十字架所成就的救赎,如何适用在个人身上,换言之,按照加大拉地方的疯人,就是人性在他们的自然境况中受魔鬼权势所显示的例证,当他见到了耶稣,俯伏在他面前大声喊叫说:“至高上帝的儿子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 ? ”加大拉四周的人,尽管耶稣行了神迹,反而求耶稣离开他们 ( 路 8 : 28 , 3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 ( 罗 8 : 7) ,恨属灵的事——他不情愿得救,因为他的意志被他自己强烈贪欲的心所辖制。再没有比主耶稣自己所表明的更强而有力:“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 约 5 : 40 ;参太 23 : 37) ,真是对失丧者的情况的动人表明。人之所以被定罪,是因为他甘愿陷入罪中,不愿意得永生。福音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 启 22 : 17) ,罪人的通性是:“谁都不愿意”,那就证明,除非主耶稣基督温柔地等在我们的生命之门外,使我们决志让他进入,倘若凭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将永远丧失,无一人能得救。毕竟上帝因着他的怜悯,自己吸引他们来就他,拯救罪人脱离死亡。这是圣灵的工作,赐生命之主、不可抗拒之救恩并有效恩召的工作,藉此,人能拥有基督为他所赚得的救恩,藉此,他真正地被神的灵重生了。“若不是我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 因为人的心硬,并且充满了有罪性的悖逆 )( 约 6 : 44) 。

福音对所有的人要求悔改信耶稣基督,没有例外。主耶稣基督恩慈的邀请,没有任何限制:“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 ( 太 11 : 28 ;参约 7 : 37) ,显然地,不是所有的人来就耶稣基督,如同他自己所说过的 ( 约 5 : 40) ,这是由于他们的不愿,然而在人得救的事上也正如其他许多事物一样,都显明上帝的主权:“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 约 6 : 37) ,那些来就基督的,都是因为被圣灵所吸引,并给予新生命,“字句 ( 指律法 ) 叫人死,但是圣灵给人生命。” ( 林后 3 : 6) ,新生命,重生乃完全是圣灵的作为,在这里没有要人合作的余地。人对自己的重生是无能为力的,也不能说愿意何时重生就何时重生,正如人之肉体出生自己不能帮助一样,一个死人不能叫自己复生,如同拉撒路在他复活上无能为力一样,人的自然倾向,就是排拒圣灵的工作 ( 徒 7 : 51) ,假若“新生”这两个字全部的隐喻还有任何终究的意义,它就表明人虽然必须重生,——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他必不能见上帝的国——然而那是完全超出他所能的努力,去想或去求重生的,有谁为他的自然出生有过努力、意愿或要求呢 ? 一个无助、邪恶的罪人、完全在于圣灵的怜悯,受圣灵的摆布,他象风,“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 约 31 : 15) ,这是耶稣用来感动尼哥底母的真理,推翻了他能在何时,何地,他觉得需要得救就得救的臆测。再说,人的意志在关于上帝的事上、或在他的救恩上,为罪所束缚,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 ( 林前 2 : 14) ,救恩是“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 ( 罗 9 : 16)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 ( 雅 1 : 18) ,他生“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 ( 约 1 : 13)

现在我们能观察到,由于对罪以及人的堕落的错误或不适当观点所导致的诸多危险。神救我们不是照人的自由意志——人承认神救他,在乎他的甘心乐意——神救我们乃是在乎:“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 ( 多 3 : 5) ,“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活了” ( 结 37 : 14 上 ) ,是神恩典在圣经中的福音救了陷于罪污、无助、应受震怒与永刑的罪人。并非我作了什么才能得救,那不是圣经中的福音,那是靠行为得救,假若我得救乃在我选择基督,因为他在等着我的决志,那么,和我不得救的邻人一比,我必定比他棋高一着,因为我得救是我已经作了什么才得救,而他并没有作什么,那样我有可夸的原因,我得救是我决志的直接结果,很不幸地,这样的理论极为普遍,但这不是新约的福音,福音是白白供应的,福音所宣告的救恩是完全出于恩典,我们可以把这福音传给所有的人,不论他的罪如何重大 ( 弗 2 : 8 ;提前 1 : 15) 。如果救恩在于人的意愿,那是行为福音,正是加拉太人在危险中所接纳,为保罗所痛恨的 ( 加 1 : 8 — 9) “别的福音”,以为人的自由意志,靠人的力量才可以得救,圣经中恩惠的福音宣示人的无能,所以罪人要放弃自己,完全仰赖神的怜悯,求得赦免。

虽然神救罪人的目的永不受挫 ( 赛 43 : 13) ,凡蒙神所召的必来就他 ( 约 6 : 37 ;罗 8 : 29 — 30) ,“不可抵抗的恩典”是神的恩典在人的心中作工,使人易生错觉,但因为圣灵的工作正好除去人抵抗神有罪的意愿,所以当人得救的时候,人就甘心乐意地来就基督,甘心接受救恩 ( 腓 2 : 13 ;申 30 : 6) 。

有人反对说,既然如此为什么总是要求人悔改相信福音呢 ? 永生的应许既然是给予相信的 ( 约 3 : 16) ,那么悔改与信心当然为永生所必需,这样一来岂不是先要悔改相信才能重生吗 ?

圣经中清楚明示,人要得救必须悔改相信 ( 徒 2 : 38 ; 16 : 31) ,使徒们所传的福音,也是我们必须传的,悔改相信乃是一般性的呼召,但我们否认人有自然能力去顺从福音的呼召,正如人没有力量顺从律法一样。人因深受败坏不能悔罪转向基督,正如他因深受败坏不能顺从神所要求的律法一样。圣经教训我们,虽然人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才能得救,但是悔改与信心乃神所赐给的,是在重生之后,而不是在重生之先。人一被神的灵重生,一见到神的荣美,悔改 ( 从往昔诸罪转离 ) 与相信主耶稣基督作为完全的救主乃是自然的表现,因为新的创造开始了,悔改乃重生的确据——因为厌恶和弃绝罪惟独来自唯一无罪的、光明的主。软弱的人乃在黑暗中,他自己永远不能悔改他的罪,“坏树能结好果子吗 ? ”决不能——一除去石心,换以肉心,人就有了悔改与相信的心,人就有了神的性情 ( 人就有分于神性 ) ,悔改与信心是神赐给人的 ( 徒 11 : 18 ;参提后 2 ; 25 ;腓 1 : 29 ;参徒 13 : 48) ,就是人得以称义的信 ( 罗 3 : 26) ,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赐的,是重生之果子的事实,使保罗能说:“哪里能夸口呢 ? 没有可夸的了。” ( 罗 3 : 27)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 弗 2 : 8 — 9) ,假如悔改相信作为重生必须履行的条件与行为,那么人诚然就有可夸的原因了。但福音禁止这样 ! 神拯救在灭亡途中、不能作任何事的人,这就是他的怜悯与恩典 !( 刘文史 译 )

所以,我们对真正得救的信心,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才好。根据福音,信心是个媒介,帮助罪人,藉着基督耶稣的义,得以在神面前被神“称为义”,信心好比一双向神伸出的手,向他求取因信神独生爱子,而赏赐的救恩义袍。只有神能称罪人为义,只有神能不再记念不义之人的罪,也只有神,使罪人因着基督顺服至死的义而得以称义。简单地说,信心只不过是罪人藉以接受三一神无比大爱的媒介,藉着信心,使我们心眼得开认识神,并接受他做我们生命的主。

得救的信心乃是圣灵的工作,是我们得自圣灵的,但千万别认为我们被称为义,是因有信心而得到的赏赐,罗马书第四章说得很清楚,假如被称为义是信心所得的赏赐,那么信心本身就是行为,赚得神的悦纳,保罗极力指出,得赏赐的行为与接受的信心之间的区分将要模糊不清,他特别强调在基督为我们成就了救恩,在圣灵将这救恩启示我们,帮助我们接受这救恩,这二件事之间必有区分,正如马丁路德所说“我们因信称义,信心纵然是圣灵的恩赐,这信若不是与基督有关,我们也不得称义,我们惟独因信基督而称义。”

在布朗雪斯 (Brentius) 写给墨兰顿 (Melanchthon) 的信中,也曾清楚地指出这区分的重要性:“我们得称为义,并非由于我们的爱心或信心,而是惟独因为基督的缘故,但是藉着信心得称为义,信心并非善行,只不过是接受神所应许的恩典……我们不是赚得称义,乃是白白得称为义……信心就象一个媒介,是一个工具,唯有基督才能满足神的心,才能赚得什么,我们不过得进入因信称义,而非成就了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是福音的中心,这正如圣经的应许,“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 约 3 : 16) ,如果我们不能接受“因信称义”是神的工作,是神归给我们的,不是我们赚来的,那么结果我们所传的福音,就是行为福音,而不是救恩福音了。

这样一来,又遇到前面提过的问题——责任暗示着能力的辩论——了,“为什么要吩咐所有罪人,一定要到神的面前来认罪悔改呢 ? 而他们本身没有这个能力去作”,不错,若非父吸引人,就没有人来就基督,显然地,既然不是全人类都蒙吸引认识基督,那就是说,不是人人都能得救。但是,人不信基督,就必因此定罪,接受末世审判,他必须自己承担这罪 ( 参约 3 : 18 — 19 , 36) ,如此看来,福音乃是传给无法自救的罪人。一点都不错 ! 感谢主,将这奇妙的救恩赐给了我们。当我们传福音给别人时,一方面告诉他必须接受这福音,一方面要告诉他,靠着他的老自己和罪性是做不到的,只有神的恩典,才能帮助罪人接受基督做他的救主,这就是神学上常说的“一人得救,荣耀归给神,一人沉沦,责任由己负。”这样的真理,似乎难以接受,但事实上却是真实的,让我们再看圣经上怎么说:

一、基督拯救凡到他面前来求恩的人,他吩咐人人悔改相信。

二、人不愿来到他面前,人不能悔改,也不能信靠他。

三、必须有一种外界的力量使人来到他面前,给他能力悔改信靠他。

劝勉:愿你靠着神的恩典,惟独神能赐给你一颗新心,赦免你的罪,并“信靠基督耶稣” ( 徒 16 : 31) 。

问题与异议的检讨

(1) 圣经说到抗拒圣灵,这就表明这事是可能的:使徒行传 7 : 51 说,“你们……时常抗拒圣灵。”以弗所书 4 : 30 说,“不要让圣灵担忧。”

我们并不是说圣灵所有的作为是不可抗拒的,相反的,未重生的人总是抗拒圣灵,正如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中所说的,神的灵差派的先知,被他们杀了,神的灵赐下知罪的良心,人却将它窒息消灭了,神的灵使基督在福音中显明出来,人却不理会他。

虽然如此,到如今神的旨意并没有被推翻,他所要做的,没有一件不成就的。“谁能抗拒他的旨意呢 ? ” ( 罗 9 : 19) ,有些人心中始终抗拒神的灵,不肯悔改得救。但在那些被召出黑暗入光明的人心中,却成了顺服的灵。

这也许是“不可抗拒的恩惠”被人误解的地方。并不是说罪人想要抵抗,但是罪人毫无招架的余地,不得不接受这救恩,不是的,若是这样罪人悔改不是出于甘心愿意,反而是当一个人重生以后,整个人都改变了 ( 这也包括意志在内 ) ,抗拒神的意志消失了,重生的新人藉着信心,欢然地接受并奔向基督。

现在我们回到这问题,“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 ? 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 ? ” ( 林前 4 : 7) 我们之所以与人不同,是在于运用了我们的自由意志 (Free-will) ,去回应圣灵的要求吗 ? 或是当将我们得救的一切荣耀惟独归给神,感谢神呢 ? “我们都死在过犯罪恶中” ( 弗 2 : 1) ,惟独神能使死了的人得生命,我们不能抵抗他那复活的大能,如果能抵抗,我们就要抵抗,如果这样就没有人能得救了。

(2) 消除人的自由意志

姑且让我们同意一次这个异议吧 ! 哈 ! 这傀儡式的“自由意志”,好似可以主宰人类命运,其实只不过虚张人们的骄矜浮夸而已,不堪一击,让我们认定圣经的话吧,神的救恩是“不在乎那定意的” ( 罗 9 : 16) ,因为神的儿女“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 约 1 : 13) ,所以神无条件的拣选和恩惠的教义,就击溃了“自由意志”,一如大卫手中的石子,直接命中那与神儿女永远为敌的歌利亚一般,“自由意志”实在不是我们的朋友,而是仇敌。因为人的意志已经败坏了,只能将人引入灭亡而已,人类的真实朋友,乃是神的白白救恩,这救恩将人们从老自己的辖制下,得到全然的释放,不再被罪压制了。 ( 刘亮 译 )

第三章 救恩的计划

圣经也提到主耶和华的主权性,“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 约 5 : 21)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 ( 约 6 : 63) ,由于犯罪的缘故,人不能来就耶稣基督,乃是圣灵在人的心中作工使人得着重生,神救罪人的目的终必完成,所有的人不能都得救,所有被救的,乃是神所决定的,并不是人所决定的,“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 约 6 : 65) 。有些人得救,那是出于神的旨意,而其余的人,“按照他自己不可测度的旨意……是为了他在受造者身上彰显他主权能力的功能,任凭一些人走自己的道路”。这是圣经无条件拣选的真理,这自然是我们从过去所论有关人的完全堕落和神的主权的真理所推出来的必然结论,我们得救的人是“惟独亏欠神的恩慈”,拯救我们的神就是那位“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愿意使谁心硬就使谁心硬”的神 ( 罗 9 : 15 — 18) 。

这是一项很难令人接受的真理——但是论到神而不是人预定一切要成的事,这项谦卑的事实也是很难令人接受的,当我们念到主耶稣基督的话说,“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我们也念到“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 约 6 : 65 — 66) ,这些话都证明了一些事实,就是说属血肉之心总是要反对神的主权的。正如司布真说,“许多人都是在那里苛责神的拣选,拣选这两个字对于一些人来说简直是不被欢迎的;一听这拣选两个字立刻就退避三舍、怒发冲冠……。虽然如此,那些学者的诡辩以及那些诡计多端的手法,都不能把拣选的道理从圣经中扫除。”这就是我们持守此项真理及其他圣经真理的原因——因为这是圣经中的真理,因为这个真理是从神而来的。

我们在前段看到圣经的原则总是“救恩出于耶和华”;“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 ( 约拿 2 : 9 ;撒上 2 : 6 ;诗 37 : 39) 。那些主要拯救的人,在他们能作任何事想得到神的预知之先 ( 罗 8 :: 29 ;参约 13 : 18) ,是为主所知的 ( 提后 2 : 19) ,在韦斯敏德公认信条 (3 : 5) 有话记载说:“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 ( 他们 ) 得永远的荣耀。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选定的条件或动因,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论到此项伟大的拣选教义有三点我们要提一提:

一、拣选的源头 ( 谁拣选我们 ) 。拣选乃是神的旨意 ( 弗 1 : 9 , 11 ;提后 1 : 9 ;罗 8 : 28) 。司布真在他讲到加拉太书 1 : 15 时他说:“我想你们看了这句话以后,就能明白救恩的计划乃是很清楚的。救恩的计划是从神的旨意与恩典开始的。“按照神所喜悦的……”救恩的根基不是建立在人的旨意上,也不是由于人的顺服,才引起神的旨意,救恩是出于神的旨意,是神所开始的;救恩的源泉是从神流出。”

二、拣选的性质。拣选是无条件的,在起初神就把我们分别为圣 ( 弗 1 : 4) ,并不是因为我们里面有什么样的好处,使神预先看见,神才拣选我们 ( 即如信心或坚忍 )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我们凭着自己的行为来承受救恩,神乃是按照他的慈爱和怜悯来拣选我们得救 ( 申 7 : 6 ;罗 11 : 5 ;多 3 : 4 — 5) ,神的拣选并不是一般性的预定,使所有的人得到永生,正如神所预见的,要凭信心转向神,神的拣选乃是个人的拣选,神这种个人拣选的结果总是相信主耶稣基督,“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 徒 13 : 48) ,一个人蒙神拣选的理由,不过是神的喜悦,换句话说,神愿意叫他蒙怜悯,因为我们念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 罗 9 : 11 — 13) 。在这里有人会提出抗议,神用这种方法来指定人得救,这岂不是不公平吗 ? 保罗说:“断乎不是 ! ”,因为“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 罗 9 : 15 — 16) ,神绝对不是不公义,我们已经看到神可能定在世上所有的人的罪,叫他们受永远的刑罚,因为世上所有的人都应当受此报应,然而神却喜欢一些人得到他的恩慈,要拯救一些人脱离这可怕的审判——当然这是“没有人能数过来,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 ( 启 7 : 9) ,这正是我们神的恩典与怜悯 !

如此看来,我们蒙神拣选才是我们得救的根基。神拣选我们在先,我们得救是神拣选我们的结果,我们所以能得救,乃是由于神所喜悦的旨意。此项根据个人方面神绝对拣选我们得救的这件事,乃是信徒应当欢喜快乐的基本因素,他应当从心里谦卑地感谢神,正如耶稣所作的,象保罗所作的 ( 帖后 2 : 13) ,主耶稣说,“你们要因你们的名字记录在天上欢喜” ( 路 10 : 20) ,这就是我们得救的确证——假如我们要采取作基督徒的步骤,有什么把握我们能够去采取第一、第二、第三正确的步骤 ? 我们是不会的 ! 我们的把握就是神从起初拣选了我们属于他自己,圣灵与我们的心一同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为这缘故,并不是为别的缘故,我们可以确实知道当人子坐在审判宝座上时,案卷展开了,我们的名字必要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他要对我们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 太 25 : 34) 。

三、拣选的目的。神的拣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为了神的荣耀 ( 弗 1 : 6 , 12) ,圣徒蒙拣选这件事,在圣经中提到是神要救他所要救的人头一步行动,就是神先爱人才拣选人,所预先知道的人 ( 那就是在他没有拣选他的子民之先,神早已经知道,就是那些他要拣选得救的人,在他们身上有大爱 ( 参看彼前 1 : 2 ;罗 11 : 2) ,“他也预定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榜样” ( 腓 3 : 21) ,他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藉着圣灵有效的恩召吸引他们归自己,他所召来的人,就称他们为义,赐给罪人得救的信心去相信基督的死,“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 罗 8 : 28 — 29) ,所以圣徒蒙拣选已经确保了他们最终的得救。以及得到救恩的一切方法。再者,保罗写着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弗 2 : 10) ,神的拣选就确保我们知道我们与神和好而来的诸般福气 ( 罗 5 : 1) 。

最令人感到谦卑的,就是基督徒知道使他来到主面前的真理,就是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他的蒙拣选惟独出于神的旨意和恩宠。我们不能够明白,为什么与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那两个强盗,一个得救与基督同往乐园,而另外一个并没有,我们不能够说,为什么彼得是属神的,而犹大是被遗弃的。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生在有福音传扬的地方,而千千万万的人没有听过福音,我们只能说这是出于神的旨意,事情才如此,这是出于他伟大拣选的目的。当我们在圣经中发现这个真理的时候,从人这一方面来观察,我们觉得很困难不能明白,我们应当记得这个奥秘的问题隐藏在神的旨意当中,神的这种奥秘的旨意,我们是永远也不能够知道的,我们只有毫无保留地谦卑地接受,神所启示给我们的,不要问为什么他没有把这件事启示给我们 ( 申 29 : 29) ,除此以外,在我们生活当中我们要赞美神,要了解神的旨意,不单在罪人得救这事上,凡事上要知道神的旨意是不能被挫折的,到了时候一定要成就。“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 罗 11 : 33 — 36)( 赵中辉 译 )

问题与异议的检讨

(1) 神的拣选是根据他预知谁会相信,“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 ( 罗 8 : 29) ”“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 ( 彼前 1 : 2)

这里的异议源于一个错误的思想,就是在这些经节中所说的预见,只是一种被动的认识到将来要发生的事,在英文中常见到这种用法,但在圣经中对于知道和预先知道却有更深远的意义 ( 参看 JVE 新圣经字典的 ( 预定 ) 条 (Predestination)), 让我们举些别的例子:“他 ( 基督 ) 既按着上帝的定旨,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 徒 2 : 23) ,这个预知是完全主动的——差不多等于预定,“上帝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 ( 罗 11 : 2) ,这里,象圣经中许多别的地方一样,“知道”是用来表示一种对爱和选择的深刻的个人关系,参见太 7 : 23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及约 10 : 14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摩 3 : 2 “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

在标题上,所引用的这两处经节被误解了,上帝预见特定的人,用他们的自由意志会相信神,因此神拣选他们得救,这是按着私意解经,不是圣经的解释,这几节圣经根本没有说到:预知信心,也没有说到其他任何事,也不需要补充什么话,在这儿所说的预知,是关乎神对他的拣选有着永不改变的爱。类似的思想表现在弗 1 : 5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最后我们可以表明,这误解与圣经他处的教训有直接的冲突,信心经常被认为是拣选的结果,是神的恩典,而不是由于人承认选择才有神的拣选,“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 徒 13 : 48) ,“我们为你们众人感谢上帝……被上帝所爱的弟兄啊 ! 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 ( 帖前 1 : 2 — 5) ,“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上帝,因为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 帖后 2 : 13) ,“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 ( 腓 1 : 29) ,对于那时的保罗,以及现在的我们也是一样,信心是一个拣选的凭据,而且是一种意义:由于对神的了解。确实的,保罗之所以工作并劳苦,正是为了选民的得救。 ( 提后 2 : 10) 。仔细读以弗所书第一章和罗马书第九章,就会更清楚,那就是上帝的拣选绝对不需要我们去履行什么条件。

(2) 上帝的拣选是属于国家或民族的,而非属于个人的拣选。

在这儿的争论是:圣经中所说的拣选,是整个国家民族的拣选。在旧约的时代,上帝拣选以色列族作他的选民,尤有进者,保罗在罗 9 : 13 讲到拣选时,他是引用玛 1 : 2 — 3 ,在那儿,先知清楚地预言以色列与以东,而并不是雅各和以扫个人,罗 9 — 11 章的整个的争论,是关于上帝将以色列当作一个国家看待,个人得救的问题并不是保罗首先关心的。

所以,人们就说,只要有一点小凭据就是很明显的事,我们不否认上帝是要对待国家的,可是,我们不能忘记——上帝并没有忘记——国家是由个人所组成的。我们圣洁公义的主,不会高举或贬低一个国家,而毫不顾及它所组成的个人,他看他们就好象一个统计数字而已。

虽然圣经的确讲到国家的拣选,但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它所指的都是个人的拣选。请参考以下经节:太 24 : 24 ;约 6 : 65 ; 15 : 6 ;罗 8 : 28 , 30 , 33 ;林前 1 : 26 — 31 ;腓 1 : 3 — 5 ; 11 — 12 ;帖前 1 : 4 — 5 ;帖后 2 : 2 — 13 ;提后 2 : 10 ;多 1 : 1 ;彼前 1 : 2 ;彼后 1 : 10 。凡读了以上经节的读者,实不必再证明或多言,神拣选个人得救。

我们不应当不考虑到保罗在罗马书九章里的争论,而对此反论置之不理,因为在这章里,我们清楚地看到神在拣选中绝对的主权性,如果这里所说的不是个人得救而是国家民族得救的话,那么他恩典的福音就要被破坏了,这里有一个罗马书第一章至第十章的大纲,比较详细的部分是九章到十一章:

概论 (1 : 1 — 15)

主题——福音 (1 : 16 — 17)

人的罪和神的审判 (1 : 18 — 32)

在神的面前,犹太人和外邦人同等有罪 (2 : 1 — 3 : 20)

惟独因信称义 (3 : 21 — 4 : 25)

基督为我们受盟约的死及其结果 (5 : 1 — 21)

活在恩典之下 (6 : 1 — 23)

基督徒生活中的律法和罪性 (7 : 1 — 25)

靠圣灵活着 (8 : 1 — 27)

异议:上帝对以色列的计划似乎失败,因这些他拣选的百姓因不信而被弃 (9 : 1 — 6)

答案:神的话永不落空 (9 : 6)

并非所有亚伯拉罕的子孙都有资格承受应许:

例一、以撒,不是以实玛利 (9 : 7 — 9)
例二、雅各,不是以扫 (9 : 10 — 13)

上帝并非不公平,因他的作为是至高无上的 (9 : 14 — 18)

无人有资格质问上帝的作为 (9 : 19 — 21)

上帝显明他的权能、愤怒和慈悲 (9 : 22 — 23)

他已拯救许多外邦人以及以色列的余民 (9 : 24 — 30)

以色列不信的解释,因信称义和行为得救的对比 (9 : 31 — 10 : 5)

因信而得救的福音是白白赐给人的 (10 : 6 — 13)

传福音的需要 (10 : 14 — 21)

上帝并不弃绝以色列,因为:

(1) 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剩的余数,虽然其余的眼睛昏朦 (11 : 1 — 10)
(2) 以色列跌倒并非永远的跌倒,如果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更何况他们被包括在选民之内 (11 : 11 — 15) ,上帝公正无私的警告 (11 : 16 — 22)
(3) 以色列终必得救 (11 : 23 — 33)

颂赞:上帝难测的智谋和丰富 (11 : 33 — 36)

有这个大纲在脑海里,我们看到保罗回答了“上帝对以色列的应许失落了”的挑战,表明一个事实的应许,国家的救恩包含了个人的拣选,如以撒和雅各,同样,这应许也实行在“余数”的拣选上,如果讨论的重点是关于整个国家,那么这异议和保罗在罗马书 9 : 14 — 23 的答复就失去了一切力量,保罗引用玛拉基书并非对此教义的有效异议,因为先知所强调的,乃是按照他对他们两个个人的双亲而论到两个国民,欲详知此问题的读者可参看马丁路德原著《意志的捆绑》一书。 ( 张素碧 译 )

(3) 神曾说他“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 ( 结 33 : 11) ,并且他“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 彼后 3 : 9) 。

解经家们对彼得后书这一节经文有种种的解释,有些人相信文中所提到的人,是指那些神所拣选要拯救全体而言,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一节是说到神希望所有的人悔改,正如结 33 : 11 所说的。

如果我们采用比较普通的解释,就发觉这两节经文所教导我们的乃是同一的真理,神不喜悦定恶人的罪,他也不愿意见到人类忍受地狱的痛苦,说得更清楚一点,任何罪人的悔改,都使他高兴,罪人至终的失落,乃是因为他们拒绝悔改,同时神对他们的惩罚,是表明他的圣洁和公义。

现在问题是为什么神不拯救全人类呢 ? 我们的回答是:他为什么应该救赎每一位呢 ? 许多人都藐视他的恩慈拒不悔改,一意孤行,他居然拣选一些人,让他们得救,这正是神伟大慈爱的表现,没有人有权利质问神的作为,好象有权审判荣耀的主似的,我们不应当忘了神的旨意不单是根源于他的慈悲,也取决于他的智慧,这样才能显明他的公义和权能。

在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之间,有一个正确持平的看法是:当一个灵魂失落的时候,完全是咎由自取,当一个灵魂得救的时候,应该归荣耀于神。

(4) 如果神在福音书中的应许是普遍的,而他是信实的,那么拯救的可能性,就不该是局限于预先选定的少数人,因为圣经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 罗 10 : 13) 。

当神已经决意只拯救那些他所拣选的人的时候,他却也将救赎的福音白白地赐给所有的人,这确实是一个我们难以理解的奥秘,然而因为圣经在这两方面是这样的教导,我们也就这样地相信。对于神话语的双面性,我们抱持如此的态度:如果这种双面性是我们有限的头脑所不能理解的,我们就用信心接受它。

我们也许会说:应许的信实,必须靠它的实现来证明,而显明的事实是,这些神的应许,在每一个各别的实例上应验了。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没有一个信靠主名的人灭亡。我们相信,没有一个人会发现神拣选的旨意会是他来到主面前的障碍。

这应许是普遍的,没有人是被排除在此应许之外的,但这些应许却只由那些前来支取的人得

到,并没有恩典的应许为不信的人存留,那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恳求人相信基督,以致他们能够得到神给他们的应许,同时我们也知道,当神复醒他们死去的心灵,除去他们的悖逆、倔强的时候,他们就能够信靠基督。

(5) 如果神无条件地拣选一些人得救,而不理会其他的人,去承受罪恶的结果,永远的刑罚,那么神就不是公义的。

假使神在处理人类的事上,被指责待人不公平的话,这就表示说有些人配得永生,另一些人则否。然而我们知道,所有的人应得的只是撒但的分,地狱和永死,神可以按着他全然的公义,定所有人的罪,因此,基督徒诧异有这样的对比,当他站在被定罪的地位,神的律法向他显示的时候,他感到绝望的黑暗,并且无可避免地听到这样可怕的话:“你们这被咒诅的,离开我进入永火吧。”然而从神的话语中,也闪耀着另一些信息:“主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 ( 珥 2 : 13) ,这乃是他光明的希望。如果一个人得救,这是由于神的慈悲和恩惠,是神给罪人白白的,毫无功劳可言的恩宠。如果一个人被定罪,那乃是因为他自己的罪被公正地定罪。罗马书 6 : 23 是普遍为人所喜爱的经节,因它将为什么是罪人应得的和他从神白白领受的,作了一个对照。然而送礼的人有权按着他自己的意愿分发礼物 ( 罗 9 : 15) ,无论神不拯救任何人,或拯救所有的人,都不减损他的公正。

我们别忘了神救人的预旨是奥秘的,因为“谁知道主的心呢 ? ” ( 罗 11 : 34) ,如果有人敢于怀疑神的智慧,责备至高者不公的话,下面保罗所说的将立刻使他默然不语:“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 ?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 ? ” ( 罗 9 : 20 — 21) 基督徒并非救恩的债权人,而是神慈悲的债务人。

(6) 如果一个人的得救取决于神拣选的旨意,就没有了传福音的动因,因为神决意要拯救的人,他们都必得救。

即使没有其他的理由,至少基于主耶稣基督的命令 ( 太 28 : 19) ,与使徒的榜样和劝勉,使福音也该被辩明是应当的。慕迪先生说:“一段浅显的经文,好似一千个理由。”神的计划是奥秘的,除非我们在悔改信主的人中,注意到真正重生的征象。——“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这些果子就是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我们就不知道谁是或谁不是被拣选的。神所指定藉以引人相信的方法,乃是传福音,无疑地,这是对这种反对论调的适当回答。

如果我们再更进一步了解的话,我们会发现,当我们接受这样的看法:“基于人败坏的本性,怎能命令他去作他所不能作的——悔改信福音——呢 ? ”,那么我们就否定有任何传福音的理由。阿民念派的答辩是:因为在圣经里说人是被命令的,所以他们能够悔改信福音,也因此不能有任何无条件拣选的旨意,然而我们在这儿所关心的回答是否定人是被命令的,因此没有任何普遍的信基督的义务。从这似是而非的辩论里面,我们得到这样的结论:当永远的计划实现,被拣选的人得救的时候,基督徒只可高枕无忧,处之泰然。这是所谓极端加尔文派者所提出的托辞,很显然的,他们的观点是很不合圣经的,那就是完全不要传福音。然而圣经的回答是:人能够并且应当被命令去做他本性所不能做的。说实在的,拣选的教义,不致成为传福音的障碍,而应该是坚持传福音的一大鼓励。因为透过传福音,所有神所拣选的人,将确实被拯救,而神的计划也将得到最后的成功。最后,我们别忘了主的命令是:“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 ( 太 28 : 18 — 19) ,他命令我们忠心地撒种,同时他也应许有些种子将成长直到永生。当那些从永远里名字就被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数添满的时候,流泪撒种的将要欢呼收割了。

(7) 神是博爱的,因此在救赎方面,不能有一个无条件拣选的旨意。

当我们说神同样地爱所有的人的时候,我们该弄清楚在这段文字里面,爱这个字有两种意思,第一,神确实爱全人类,另一个意思,圣经明说不是。

这差别的产生在于到底神是以人的创造者还是人的救赎者的身分来表现这“爱”,既然神创造了人,并且看为好的, ( 虽然现在被罪辖制 ) ,我们就可以确实地说,神不恨恶任何他所造的,并且他继续护理他的创造物,以表现他创造者的爱,在这样的意义上,神是所有人的救主 ( 提前 4 : 10) ,我们不该忽略这个神普遍的爱的真理,就好象我们在第一章里面所提过的。然而,圣经清楚地教导,神以救主身分所表现的爱,是一种特别的爱,表现在那些神使他们蒙拣选、救赎、呼召和得荣耀的人身上。这是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与神隔绝的“神爱”。“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 罗 8 : 29 — 30) ,神救赎的爱不扩及全人类是在玛 1 : 2 — 3 所清楚教导,并且在罗 9 : 11 — 13 所引用的:“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 沈孝端译 )

(8) 整个的真理不在乎阿民念派的极端或加尔文派的极端,乃在乎两者的共同极端。

反对的人说关于福音教义的真理应该在“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之间的平衡,此异议乃是最普通的异议,此种说法的由来是从可赞佩的愿望而来,要求达到真正经文在教义的重点上的平衡,一方面是着重神的主权,另一方面是着重人的责任,此异议每每以查礼希蒙 (Charles Simeon) 的教训为靠山。他说:“有时我是热心的加尔文派,有时我服从阿民念派,如果你赞成极端我就是你的部下,我赞成的不是趋于某一极端,乃是趋于两项极端”,并受卫斯理 (Weseley) 和怀特菲 (Whitefield) 关于恩典教义各持“真理的一半”所引起的差距之概念所影响。如此说来这异议认为本书以前所说加尔文派所论的事实是一面倒的,在积极方面这并不是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但他本身并没有忠实地反映出经文的平衡性,圣经的确教导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权选择。这种观念往往表现在下面的说法中:“人往往在膝盖上是加尔文派,在脚上是阿民念派,就好象是说在我们祷告时要完全仰望神,行动时要完全倚赖自己。”

为了回答此异议,我们首先要考虑到此异议必然导致的荒谬,第二我们要考查此异议所根据的经文部分。

第一,我们要看本异议的荒谬之点。如果我们始终一贯下去的话,我们跪下的时候必要为我们永远的拣选感谢神,可是当我起来对罪人传福音的时候,事实上在于他们运用他们的自由意志。在我们信的人中间,我们一定欢喜快乐知道基督的宝血足够救赎我们脱离罪孽,可是当我们向世人传福音的时候,因为基督为每一个人死,那必定是人的选择并运用信心,这样一来就使救主的血毫无功效了。虽然我们极力“跟踪”已经信了的人免得他们跌倒,但我们相信基督徒是“被神能力保守而得救恩的人”。简而言之,我们在神面前所说的,一定会不断与我们在世人面前所说的相冲突,这乃是这种见解的结果,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正如我们以上所表示的,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派绝对不是彼此补充的,乃是水火不容的。赞成此两项教义之一,不拘在明显方面或暗示方面就是否认其余的,声称这种冲突性的“真理”是在圣经 ( 圣经乃是不能说谎言之神的话语 ) 中可以找到的,此项声称乃是根据错误的经文解释。

第二,我们要考查一些经文,就是有人往往提出来表示说“加尔文主义的”与“阿民念派的”教条是在圣经中一并教导的 ( 圣经中有加尔文派的道理,也有阿民念派的道理 ) ,在这些情形当中就令我们看出,真正的反合性 (Paradox) , ( 所谓反合性就是在外面看来似乎是矛盾的,但其实是实在的。 ) 并不在于主权与自由意志之间, ( 这当然要引到加尔文派与阿民念派的对抗 ) 乃在于主权与责任之间的反合性。在此点上我们必须回过头来参考在第一章中所讨论的自由意志与责任之间的不同。

在这里时常引证的经文是约 6 : 37 。这节圣经的前一段是说到拣选与预定,就是父神计划将一些人赐给他的儿子,而本节的第二段,正如一些人所说的,是论到那些至终不灭亡的人,乃是已经来到基督那里的人,他们所以来就是因为他们自己运用自由意志的结果。可是清楚让我们看出,这种解释是非常错误的。没有一个人能够靠他自己的力量来到主耶稣基督那里,因为他的性情是有罪的,他的意志已经败坏了,受到严重的影响。因此凡来到基督面前的人,乃是因为他们是父所赐给的,他们甘心愿意来,就表明他们的内心已经受了圣灵的光照,凡是这样来就基督的人,永远不能被丢弃,因为神的选召是有效的,那就是说神的目的达到了。在本节经节前半所说的神在赐给人的目的已经达到,神所达到的这个目的是什么呢 ? 那就是他的选民与基督连合,那正是在那一节经文末后一段“永远不被丢弃”这句话所表示的。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的双边真理,在太 11 : 25 — 30 的经文中有清楚的教导。这里又是错误的经文解释,那就是把主耶稣的邀请,一变而为自由意志的经文证明,因此也就变为“阿民念派的解释”。耶稣基督带有恩典性的邀请,清楚的教我们看出把罪担放在主耶稣基督面前乃是一项负责任的行动,但是由此而推论出来的责任或自由意志乃是人的猜想并不是根据圣经。反对这些真理的人 ( 以前我们已经说过 ) 说,“加尔文主义者比圣经更为逻辑”明明是没有看见自己眼中的梁木。让我们再说一次,圣经的平衡乃是在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平衡 (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没有冲突 ) ,而这些真理就是加尔文主义者所时常教导的真理。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这两项极其相似的真理所呈现的双边性,与道成肉身和基督徒在今世生活的善行的道理很相似。看见了这一点就把这个难处给澄清了,同时也令一些人的心得到安息。当我们看见神成为人的荣耀真理的时候,我们就理解到,什么时候神在人的关系中行动,就一定有这种双面性的神秘存在,我们人只有有限的心智与聪明,不能够完全了解的。当我们念到腓立比第 2 章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我们并不是头一个人看见道成肉身的神学与人赖恩得救真理之间的关系, 1 — 11 节是论到前者 ( 就是道成肉身 ) , 12 — 13 节是关系到后者 ( 就是人赖恩得救 ) ,“所以”这两个字就是联接这两处经文的钥匙,这里乃是主权与责任典型的说明。同样,当我们考查基督徒今世生活中善行的神学时,我们也看到了这双边性的教训,那就是说善行在某种意义来说,乃是完全由神所成就的,可是也完全由信徒所完成的。枯干一只手的人伸出他的手来 ( 可 3 : 1) ,伸出手来的人的确是那个人,但这个人所以能够伸出来的能力,完全是由主耶稣自己而来,当基督说你能的时候,在受苦环境中的人,没有一个说他不能够听从主的吩咐。在保罗的书信中写着说:“我也为此劳苦,照着他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 ( 西 1 : 29) ,又说,“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典与我同在。” ( 林前 15 ; 10) 。

那么归纳起来说,反对者或许在心中认为对经文的解释有所发现,但他所用的名词是领人误入歧途的,因为要说加尔文主义的真理就是着重神的主权,阿民念派的真理就是着重人的责任,乃是误解了到底加尔文主义是什么。加尔文主义者并不因为着重人的责任的那些经文而感到尴尬 ( 难为情 ) ,他也不是想要叫写圣经的人修改他们的见解看来似乎有些“宽大”。加尔文主义者很喜欢把福音白白的传给所有人,有什么传道人能够比清净派加尔文主义者更彻底地着重传福音的责任呢 ? 那些牺牲人的责任而着重人的主权乃是极端的加尔文主义者的行径,而并非是加尔文主义者。如果我们真的受到加尔文派真理的影响,我们就应该专一的本着我们勇敢的信念去传扬福音。坚持两者之一的意见或居于两者意见之中都不是荣耀主的办法。

或许我们应当说使用“加尔文主义”这个名词,并不暗示我们相信这些事情是加尔文所说的。约翰牛敦 (John Nexton) 在他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评论了这个误解:“我记得在三、四年以前我向访问我的一位朋友提到了一些福音的真理,后来他回答说‘如果你所说的是真理,那么你有负于加尔文。’他说这话就好象加尔文看见了太阳,所以在他的著述中才提到太阳,我们的知识是根据他见证的亮光与感化。这是为普世所公认的,为有目者所共睹。其实在此我们看到臣官与村夫,哲士与蛮人都被放在一个水平线上。” ( 赵中辉 译 )

(9) 假如拣选的道理是真的,那么这就意味着那些没有被拣选的人不论他们怎么做,都难逃预先被定罪的噩运,发出此项预旨的,绝不可能是圣经中所启示的那位满有恩慈和怜爱的上帝。

关于这里所提到遗弃的道理,第一件要论到的是,圣经屡次告诉我们有关神的预旨以及所拯救之人的目的,比对那些要灭亡之人关心更多。福音是好消息,向失丧的罪人宣告——一位伟大的救主 ,救他们脱离那要来的审判。但是因为对于拣选的教理所发生的主要争议之一,也必然会引出遗弃的问题,因此慎重察验有关这部分的经文教训是十分重要的。

正如反对者所指出的,“假如神定意拯救某些人,那么他也定意不拯救其他的人”,这是一极为合理的事实,但是那不仅是一个合理的事实,也是经文的一部分。主耶稣基督感谢他的父,因为他“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保罗宣告:“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因为“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 ? ”彼得说,那些“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的”,他们终极的结局是“……等候审判的日子”,犹大警告读他书信的人,“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这样,很显然的,从圣经里面神就命令或是定意及时叫那些灭亡的人灭亡,叫那些得救的人得救。

遗弃的道理要可以这么解说:“至于其余的人类……神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 ( 韦斯敏德公认信条 3 : 7) 。这里包括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起先是一属乎神主权的放弃行动,就是“定意把人们留在他们犯罪的天性之中,不把这些奇妙,超自然而且出乎恩典的影响加在他们身上,那就是使他们悔改相信所必须的因素,结果是,他们仍然活在罪中,继续犯罪,注定要受咒诅,这是神用以定罪的司法行动,因为神为了这些人罪的缘故才定意要去责罚他们。值得注意的是:神预先加在那些未蒙拣选的人身上的惩罚是应得的惩罚,那是神的公义,他们必须为他们的罪受到惩罚,神的预旨是基于罪乃是一件确实的事,与罪有关联。这就是说,神是公义的,因为一个罪人的定罪是因着他自己的罪。在圣经中记明神赦免及拣选的法则,比起记载人在堕落和犯罪之情况中更少,所以遗弃的主权行动,只不过“不”拯救而已,并非积极武断地定某些人的罪。 ( 这意味着人既然是罪人,就叫他们做地狱客 ) 。

神的恩典丰富的赏赐给人们,乃是过于我们所求所想的,因为人人都犯了罪,神不理人也都算公平,因他不一定要救每一个人。此外,值得注意的一件事是:一个蒙拣选而称义的罪人,能从圣灵接受永远蒙救赎的保证,而这也是神要他知道 ( 并不是他能知道 ) 他自己要受永远的咒诅。没有神生命的人,通常都是漠不关心的,但是那些关心的人,他们把各样的苦难拿来,当做是圣灵恩典作为的证明,或是重生之前悔罪的证明。因为有生命就有盼望,福音是持续不断的赏赐给众人,神的恩惠能使罪大恶极之人得着生命。

末了我们要提一提威廉·甘蜜汉 (William Cunnigham) 所说的话:“加尔文主义者并不避免讨论遗弃这一题目,纵然讨论也得不到什么结果令人满意,他们深深的觉得有必要特别谨慎于经上所记的话,而并不想就做一个所谓的智者……,神的预旨和定意甚至关乎那些灭亡的人,只能由神按着他自己的意念来决定,也只能由他旨意中最智慧和圣洁的计划来决定。”

(10) 拣选的道理忽略了稳妥。

这里所争论的问题是因为神拣选的预旨,在地上的信徒就没有永远得救的稳妥,因为他得一直问自己是否被拣选或是被遗弃。但是,事实上全然不是如此 ! 因为基督徒既被神的儿子释放,他的心和圣灵同证他是神的儿子 ( 罗 8 : 16) ,作为保证的主要理由,也是唯一的理由,是他的得救完全是一件恩典的作为,在创世之前就被神所安排的。他开始明了神在他里面动了善工,神也定意要在耶稣基督的日子完成这善工,并且,他知道他被预定要进入荣耀的永恒里和那位爱他灵魂的面对面,他能有把握的说:“是的,我必坚忍到底,如同我手上有保证金那样有把握。”

“被神所预定的这项意念,和我们在基督里的蒙召,使每个属神的人都满有甜美喜悦和难以言喻的安适,如同感觉到他们里面基督圣灵的工作,治死肉体的作为和它属世的肢体,而叫他们的心多想到属天的事,因为这能大大坚定他们藉基督而得到的永远救恩的信心,且热烈的点燃他们向着神的爱。……” ( 英国教会信条第十七条 )

在离开此一主题之前,我们得表明我们对于那些论到“稳妥”肤浅的教训的反抗,这种肤浅之说这些日子的确在许多传道人中是流行的。我们通常告诉那些刚悔改得救的人的第一件事就是:“假如你已经迈开了这一步,并且决定要耶稣基督进入你的生命之中,那么他就已经进来了。启 3 : 20 说:‘若有人……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紧跟着这些话的就是一个警告:“不要倚靠你的感觉。”我们相信这种教训的结果是极其可怕的,与圣经中所说的完全相背,圣经所说的“稳妥”乃是神的恩赐。他们告诉罪人已经有了永生,因着他们向基督所做的决定,其实他们对悔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仍然一无所知,也没有对自己完全放弃信心 ( 就是不再靠自己 ) 。他们并不指望成为一个改变的人,因为从来没有人教导他们,当神的灵成就一件恩典工作的时候,其结果就是一个“新造的人”。他们并不去寻求重生的证据,就是圣灵所结的果子。藉此信徒的蒙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因为有人告诉他们,只要他们一次做了决定,不管他们的感觉如何,也不必管他们以后做些什么,他们是已经得救了。然而真正神所赏赐的稳妥总是和“知道”罪的被治死有密切的关联,圣经有话教训我们,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 林后 13 : 5) ,可怕的是,那些对神喊道“平安了 ! 平安了 ! 其实没平安的人”,因为在他心里没有真实恩典的工作,在我们福音派的教会里有许多人很认真的相信自己是得救了,只因为他们常喊‘主啊 ! 主啊 ! ’其实他们一点也不照着主所说的去行。对这些人,有一天主要发出这样可怕的话:“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 ”“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 林前 10 : 12) 。

最后布鲁克斯 (Thomas Brooks) 对于实际保证有评语:“在恩典境况中使人感觉喜乐,安全和稳妥,但是看见自己,知道自己是在这种境况中,就使自己的生命甘甜而安适。在恩典的境况中,会使人今后成为天家之人,但是得知自己是在此恩典境况中,会使人在世如在天,也就是说,若是他认清自己是在恩典中,会使得他不论在今生或来世,均置身于天堂之内,这会带给他双倍的福气——在天国中的福气,和在他自己良心里也蒙福。” ( 张蓓容 译 )

 

第四章 救恩的完成

根据神的救恩计划,那就是说“这道理就是历世历代所隐藏的奥秘,但如今向他的圣徒显明了。” ( 西 1 : 26) ,我们人得救的事乃是三位一体的神圣父、圣子、圣灵的工作;圣父拣选差遣他的儿子到世上来;圣子救赎;圣灵叫人重生与成圣;赫治博士说,“一个计划包括: (1) 所需要的某项确定的目的; (2) 适当手段的选择; (3) 最低限度在神这方面那些手段的有效应用与控制,以达成所预期之目的。”在此救恩计划中的目的,就是叫神的子民与自己和好,达到此目的的方法,就是主耶稣基督的死,此救赎与和好是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在他的计划中是要拯救他所喜悦施恩的人,神的选民是从罪恶中得到救赎,因此他们要确切的得到永远的救恩。

基督来世的目的在圣经中已经清楚地提到。“他来是要寻找拯救世上的人。” ( 路 19 : 10)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 ( 提前 1 : 15)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 太 20 : 28)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 约 11 : 26) ,为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基督为我们舍己,“基督照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 加 1 : 4) 这些有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构成了他的教会,他“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 弗 5 : 25 , 27) 正如约翰欧文所说,“本节经文最后一句也表示基督为人舍己的目的,乃是叫人能合乎神的心意,作神天国的子民,叫他们与自己亲近。”所以我们在提多书二章十四节念到:“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换句话说,凡父赐给基督的人 ( 约 10 : 29) ,凡神为他自己所拣选的人,基督都赎他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而自己受了律法的咒诅 ( 加 3 : 13) ,为他们受了神的审判,这个审判就是他的选民所应当受的。

我们知道“基督为谁死 ? ”这个问题,是一个引起许多争端的问题,虽然如此,我们主张赎罪在圣经中所说的,乃是一个特殊的赎罪。耶稣基督特别为他的选民而死,作为他们的代表者与代替者,为他们赚得了救恩。基督既然来到了世界,要拯救罪人,所以我们主张十字架确实地叫一切基督为之死的人必然得救。主张基督为所有的人死可能有以下三个结论: (1) 所有的人都必得救 ( 这一点圣经是否认的 ) ; (2) 不然的话就是他的死只使人有得救的可能性 ( 这一点圣经也不承认 ) ; (3) 再不然的话他的死并不是为所有的人代死 ( 这一点圣经清楚地说基督的死是代死 ) 。这几点以后我们要讨论,现在我们认为基督为他的教会而死这一点的信仰要加以确信,基督的死并非为每一个人的罪而死。

因为特别救赎的本身才使着父神特别的爱有了意义,并且也使着圣灵的特别选召与重生有了意义。我们已经特别强调神在人得救的事上是有主权的。这意思就是说神是救恩的源头,他要把救恩赐给他所喜悦的人,就是他自己所选择的。神的拣选是特殊的拣选,神为了他自己的荣耀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遗弃其余的人让他们受自己所当受的刑罚。圣灵的选召是特殊的选召,他在神所爱的人心中作工,使他们得到重生,赐给他们悔改与相信的心,以致顺服神的话。所以神人之间的唯一中保所作的救赎工作也是特殊的,他为神的选民而死,使他们得称为义。“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赐给我们吗 ?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 ? 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 ? 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 罗 8 : 32 — 34)

因为神的旨意总是要完成的。凡他所喜悦成就的他必要成就。基督来救罪人的目的也是如此,那就证实他所要达成的目的,罪人因基督的宝血所洗净而得救,基督的血就是为他们所流的。

有一活泉宝血充满,
发自耶稣命脉;
罪人若是来此濯浣,
污渍尽赎洁白。
相信基督有关不信者被定罪的教训的人,都承认基督死的恩益——从罪中得赎,与神和好,罪得赦免——只有那些相信的人才能得到,因为只有这些人才能与神和好 ( 罗 5 : 10 ;弗 2 : 16) ,在神面前得称为义而成圣 ( 来 9 : 14 ; 13 : 12 ;约 11 : 7 ;弗 5 : 25 — 27) ,被收留在神的家中 ( 加 4 : 4 — 5 ;罗 8 : 15) 。既然这些事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功,被一些相信的人得到,所以我们主张救恩就是为那些已经得到的人所预备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神差遣他的儿子降世,叫全人类都得救,只不过是成了一个虔诚的盼望和空幻的愿望而已。圣经清楚说明,救赎是属乎个人的。“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 ( 加 2 : 20) 是每个重生得救的人的见证,因为耶稣死了我们才得以存活。

因为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 启 21 : 2) ,就是他用永远的爱所爱的。在此我们看见婚姻比喻的深远意义。新郎新妇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乃是在于新郎认识并且爱新妇,所以主耶稣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他为他已经认识并且爱的新妇而舍命 ( 耶 31 : 3 ;弗 5 : 25 ;歌 2 : 2) 。由于他的死把他的新妇从黑暗中拯救出来,把她带入宴会当中,欢乐之所在,在那里联合为一 ( 歌 2 : 4 ;西 1 : 13 ;太 25 : 10) 。如果基督为所有的人死,那么他所有的新妇就是他所不认识的,那么他就不能用特殊的爱来爱她,因为新郎总是要以特别的爱来爱他的配偶。

为什么 ? 因为神是公义的。所有的罪都必须受刑罚,但是他不能要求一个人受两次的刑罚。主耶稣基督只作为我们的代表者,基督为之而死的人,也正如他们自己受了刑罚,基督亲身在十字架上已经为这个人受了刑罚。当基督死的时候,他们也与基督同死,在基督的复活中他们也出死入生 ( 林后 5 : 14 — 17) 。对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就不被定罪 ( 罗 1 : 8) ,因为他们已经被定罪了,他们的代替者为他们“成为罪”。因此神不能定一个基督为之而死的人的罪,因为基督已经为他的罪一次代替永远的付上了代价受了刑罚。至于那些被定罪的人,好象犹大,是不得救的,基督当然不能为他们死,因为在新约中,当基督的宝血被接纳为完全够用的为罪的牺牲,神不能向一个人的罪要求二次的刑罚。假如有什么人是基督为他而死的倒灭亡了,那么神的确是不公义的。耶稣来是拯救罪人,这正是基督藉着他的死所作的。

我们必要说惟独特殊救赎的教义才能的的确确与神白白拯救之恩相互映,而且是在圣经中所能找到的唯一的赎罪。如果说基督死是为所有的人,“那么我们也必要说,‘基督死了任何人都能活着,如果……’然后又有得救的条件。”可是,我们应当知道神的恩典是白白的恩典 ( 罗 3 : 24 ; 6 : 23) 而且毫无条件地赐给那些无助的罪人。“基督的死确保了我们的蒙召与保守——现在与永远的救恩——就是凡基督为之担当罪的人。这就是加略山的意义,十字架已经救了人,十字架正在救人。”

这就是为什么十字架是基督信仰的中心的缘故了。十字架就是羔羊救赎宝血所洒的地方。

问题与异议的检讨

(1) 圣经有许多章节说基督为世人或为所有的人死。

圣经说基督为世人死那是不错的 ( 约 1 : 29 ; 3 : 16 ; 4 : 42 ; 6 : 51 ;林后 5 : 19 ;约壹 2 : 2 ; 4 : 14) 。圣经也说基督为所有的人死 ( 赛 53 : 6 ;约 12 : 32 ;林后 5 : 14 — 15 ;提前 2 : 6 ;来 2 : 9) ,可是值得注意的,为所有的人死,只有一次是与基督的死有关 ( 罗 5 : 18) ——在其余所有经节当中,在英文圣经所发现的“人”这个字,是翻译者所补添的。

从这些圣经章节看来,可能证明普遍救赎这件事。但提出这问题是很肤浅的,假如我们仔细地研究这件事,就证明是靠不住的——反而言之,这些经节可以了解为与证实特别救赎的圣经证据相符。有三个辩论可以提出来:第一,“世人”与“所有”等词,虽然在外表看来是属普遍性的,其实在圣经中所常用的是指着限定或确定的说法;第二,在详细的解释这些有关的经节以后,就看出普救主义并不是原来的意思,普遍的解释与基督之死的性质,在圣经见证方面相抵触。

“世人”二字的意义在圣经中简述如下:

一、住有居民的大地,或再概略一点地说是被造的宇宙。 ( 伯 34 : 15 ;诗 24 : 1 ; 90 : 20 ;太 13 : 38 ; 26 : 13 ;徒 17 : 24 ;弗 1 : 4 ;提前 1 : 15) 等等。

二、地上的居民

指着每一个个人说的。 ( 罗 3 : 6 , 19) 。

指着一般人或众人说的。 ( 太 24 : 14 ;路: 1 ;约 7 : 4 ; 12 : 19 ; 16 : 8 ; 17 : 21 ;罗 1 : 8 ; 10 ; 18 ;林前 4 : 9 ;西 1 : 6) 。

三、罪恶。

恶人,是正与神的百姓相反。 ( 赛 13 : 11 ;约 7 : 7 ; 14 : 17 , 22 ; 15 : 19 ; 17 : 9 , 25 ;林前 6 : 2 ; 11 : 12 ;来 11 : 38 ;约壹 5 : 19 ;启 13 : 3)

一般是指着人的败坏与属鬼魔的情况。 ( 太 18 : 7 ;约 14 : 30 ; 18 : 36 ;罗 12 : 2 ;林前 2 : 12 ; 7 : 31 , 33 ;加 1 : 4 ;弗 2 : 2 ; 6 : 12 ;西 2 : 8 ;雅 1 : 27 ;约壹 2 : 15 — 17 ; 4 : 5)

“所有”这两个字也有不同的意义:

一、所有是指着所有的总类或各种。 ( 路 24 : 25 ;徒 10 : 36 ; 20 : 27 ;罗 5 : 18 ;林前 7 : 17)

二、某种类的一切。 ( 路 14 : 13 ;罗 5 : 18 ;林前 8 : 1 ; 15 : 22 ;弗 1 : 6)

三、各种类的一些。 ( 太 9 : 35 ;可 11 : 32 ;路 11 : 42 ; 18 : 12 ;徒 2 : 17 ;罗 14 : 2 ;林前 1 : 5 ;提前 2 : 1 — 5 , 8)( 赵中辉 译 )

说基督的死是为“世人”或为“所有的人”的时候,主张普世救赎的人必须证明“世人”一词是用于看法二: (1) “所有的人”一词用于看法一。明显看出这不能凭用法来证明的。这问题并不是英文圣经中“世人”或“所有人”一般意义是什么。 ( 因为圣经原文不是英文 ) ,而是必须研读他处经文及上下文,并找出那节特殊经文的意义。

已经说过,现在所论的经节,并不一定谈到普世的救赎。我们现在回到第二个论点:就是这些经文在上下文中的解释。由于篇幅的关系,只考虑一些较为重要的例子。

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这有名的经节,目的是宣告神爱的伟大。我们立刻看到不合适的地方,就是说“世人”意味着世上每一个人。然后我们注意力集中在组成世界的大众,但是凭这世界的标准,也无法测度上帝的爱。况且,在这观点上,上帝的爱对这世界做了什么 ? 仅是把救赎的路摆在前面吗 ? 然而紧接着的经文断言上帝的目的是远胜于此,他真正要救世人。那么我们要说,“世人”在这儿实际上是指着“选民”说的吗 ? 虽然这观点看来是很赞成这看法,但对“世人”二字的概念很难说得下去。我们看这名词是很广泛,这“世人”被默想成全部,那好象是我们应该在它首要的道德观上了解“世人”:这乃是人类腐败的社会,在撒但权下,与神为敌。

在上表中,看法三: (2) 是最合适的一个,因为这世界已被定罪了。虽然基督将要来审判这世界,但是他来是拯救这世界。神爱的伟大即以此来衡量,他爱这腐败有罪的世界,他不是来审判而是来救赎。所以“世人”一词乃泛指人类,不是指量乃是指质。假如一个人坚持问是否所有的人都在计划中,我们必须回答:“不是的”。因为神的爱在这儿显示救赎的功能,然而他所爱的对象在此不是选民而是罪人——强调神爱的慈悲和恩典。

约翰壹书二章一到二节。“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这段经文显然赞成普世救赎论。假如这是圣经全部的教训那就不必多说了,但是使徒约翰的教训与特定救赎论是一致的,在争论的观点上,有几个理由为什么他用了“全世界” ( 即普天下人 ) ,可是这个字眼毫不暗示基督的挽回祭和他的中保工作是为每一个人的罪。使徒约翰在这儿注视的是基督荣耀的工作,那不只意味着救赎,而且也在他自己身上把救赎具体化,所以带着惊奇赞美的宣告,在三方面救赎我们的罪,不只为我们的罪,也是为全世界人的罪。首先基督救赎范围是整个世界——不光是对犹太人有效,或对约翰写信的对象——信徒,也是对世上与基督联合的人。第二点,基督是对罪唯一的赎罪祭,“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 徒 4 : 12) 第三点,基督救赎是存到永远的,总是有能力又有效。“若有人犯罪”,对于任何年龄的信徒也是有效的。这就是足够的证据说基督作挽回祭“也是为了普天下人的罪”。

希伯来书二章九节。“惟独见……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是否我们把“人人”当成所有的人,毫无例外 ? 让上下文来决定吧 ! 作者是说到众子被带到荣耀里,使他们成圣,“基督的弟兄”,“神所给他的儿女”。 ( 希伯来书二章 10 — 13) 。没有理由把第九节的暗示延伸到别的章节上去。

以争论的第三点来结束我们的讨论并重新强调前面的重点,基督死的性质正如记载在圣经上的——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一节也包括在内——已经把普世救赎论给推翻了。基督的死是使人可能得救呢 ? 或是救他们 ? 是“获得永久的救恩呢 ?( 来 9 : 12) 或是他使所有的人有得救赎的可能 ? ”得救、挽回祭等观念所暗示的救赎能力和功效是不能被冲淡的。假如基督舍了他自己作为赎罪是为救每一个人,那么每一个人就必定得救。因为神不能从基督和罪人那里讨两次的赎价。从圣经上既然明显得知不是所有人都得救,而同时又明明知道救赎是有功效的,那么普世救赎的观点,虽然从那些经文初看来似乎是正确的,但不足为我们所持守。

(2) 限定救赎限定了神的慈爱

我们已经谈过这“特别救赎”,但不用“限定救赎”这名词,为了避免人的误会。但是不能仅凭改变名词就算回答了质疑。我们同司布真满意地说:“人们常说我们限制了基督的赎罪,因为我们说基督的死并不是为所有的人,不然的话所有的人都会得救。我们对这问题的回答是反对的人才把赎罪给限制了,我们没有。阿民念派说,基督为所有的人死了。问他们这是什么意思。基督的死是否确保要救所有的人 ? 他们说,‘不是,当然不是。’我们问他们第二个问题——基督死是否来拯救神所选召的人,他们回答说,‘不是’。如果他们是前后一贯的话,就不得不承认此点 ! 他们说,‘不。基督已死,如果遵守得救的条件,任何人都可得救’。谁在限制基督的死 ? 是你在限制。你说基督的死并不是永远要救任何人。请您原谅,您说我们限制基督的死,我们说,‘不,弟兄,是您在限制基督的死。’我们说基督死为了拯救无以数计的灵魂,他们不但可以得救,而且真得救了,必定得救。”

只有一个观点,在哪里我们限制了神的恩典,那就是我们否认所有的人每一个都要得救。在这观点下,我们不耻于定下这限制“如同神自己定的”。因为普世救赎论是违反圣经的。

(3) 特别救赎使福音对世人普遍的应许落空

神的应许是很严肃的。且已给了所有的人。这些应许表示在信仰和救赎之间的联合,并且表明所有各处的人都必须悔改相信,并没有说神的目的是要救所有的人。因为福音的应许是有条件的——要前来,要悔改,要相信,要呼求神的名,但神的目的是无条件的。

如此说来在特别救赎和神给世人得救的广泛提供之间,不论在逻辑、圣经和事实上都没有冲突。

(4) 救赎不能用数字来论

据说我们相信特别救赎的人想要把无限定的弄成限定的。又说这救赎的行动是非常广大,要说救赎是为了某些特定的人,而不为其他的人,简直是荒唐。

如何回答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实在太难。“如果在‘为之死’和限定受词‘选民’之间不相称,那么基督为选民死,而不为其余人类死”的教条陈述就是毫无意义的。这必要看基督死的意义。例如他死只是一个榜样,上面的叙述就毫无意义。按照性质来说,一个榜样是可以普遍地派上用场。但圣经也教导我们基督死为作我们的赎价,是一个代替者,是赎罪的。这都是涉及到个人的事。这些都是受到执行者意向的限制——这在人间的事务上是这样,在完成此救赎的伟大行动上也是如此。

人人都承认基督的死,在以下几方面受到限制:他没有为犯罪的天使死,没有为动物和没生命的死——因为它们不可能和上帝有什么和好 ( 基督死的目的就是要人与神和好 ) 。因此,不能说限制神的救赎只在于他所真要救的人是无意义的。

绝不是无意义的,特别救赎在律法的时代中有所说明。例如,在赎罪日,亚伦和他大祭司的继承者可以为以色列及其子孙赎罪 ( 利未记 16 : 34) 。这是为神的选民的特别救赎,不是为四周的异邦国民。逾越节的羔羊是为以色列人被杀的,不是为埃及人;羔羊的血是特别为那些以色列人而流的,惟有他们才不被灭 命的天使所杀。

(5) 救赎足够为所有的人

这我们不能否认。欧文说:“基督舍己作为我们的赎价之价值和尊严是无限的、无法计算的。足适合于成全任何目的并取得任何福益,不拘世上有几千万家,如果神原初的目的是救这些人,基督的赎罪也是足够救赎他们。”

基督的赎罪足够为他拯救的任何要救的人。如果主要救每个人,这赎价也是够用的。事实上他已计划使这赎价,特别为那些实际要救的人。

(6) 如果这赎价是特定的,传道者就不可以传“基督为你死”。

这是真的,而我们认为对一般罪人讲道时如此说是不合适:“基督为你死”乃是违背圣经中的福音,或使徒的传道。这在那讲的人,并那些听见还没有得救信心的人,都是僭越的说法。

正如柏克博士 (Dr.J,P.Parker) 所说:“事实是新约从来没有呼召任何人悔改是根据基督特别为他死的理由。新约召请罪人信基督的根据,乃在于他们需要主耶稣,他把自己提供给他们,凡接待他的就应许把基督为其百姓受死所有的好处给他。在新约中所包含的普遍性乃是邀请你相信,并且应许救赎给所有信耶稣的人。……假如说福音是‘要信基督是为每一个人的罪死。因此也为你的罪死’,也就等于说,‘相信基督仅为某些人的罪死,所以可能不是为你的罪死。’福音乃是‘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为罪而死,现在把他自己提供给你,做你的救主。’这是我们要传给天下人的信息。我们并不是要求他们相信任何对救赎范围的见解。我们的工作是指点他们来就永活的基督,并呼召他们信靠他。”

保罗既然能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凡接受救恩确据的每一个信徒也能这么说。为什么 ? 因为他知道神救了他。把握这节圣经乃是信仰的顶点而非初步,没有首先悔改而信靠基督救他的人,就不会正当地相信基督亲身为他死。 ( 彭怡泉 译 )

 

第五章 荣耀的盼望

“我们可以深信那在我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 ( 腓 1 : 6) ,因为我们得救完全是神的工作。主耶稣的应许是可靠的,因为神的话语是信实的,永不动摇,凡到他面前来的,他永不丢弃——因为那些来到他面前的人,正是父赐给他的 ( 约 6 : 37 ;参考彼前 1 : 5 ;来 6 : 17 — 19 ;箴 4 : 18) 。论到圣徒的坚忍这是其宝贵的真理,凡重生的人就必永远得救。圣经的真理不只是说“信徒永远的稳妥”,就是暗示只要一个人能凭信心抓住神得救就可以了,或是说一个信徒除了相信之外就没有别的事可做,圣经所应许的永生是给那些能忍耐,至死忠心,坚持到底,儆醒祷告的人 ( 太 24 : 13 ;启 2 : 10 ;雅 1 : 12 ;太 25 : 13) ,“圣徒坚忍”一词是提醒基督徒,这些事情,就象初步的悔改和信心一样,都是神所赐给的,是神的恩典使信徒坚持到底 ( 诗 37 : 24) 。讲说一个人被基督的宝血拯救、从神的灵重生、圣灵住在他里面,反而从恩典中跌落的道理,是撒但发明最害人的诡计之一。神的话断然否定了这种讲法,因为基督将永不和他用宝血付重价赎回的人分开。一个人可能冷淡退后,象彼得一样,可能离去了他起初的爱心,象以弗所的教会使圣灵担忧,但绝不能被神弃绝,因为他与基督永远联络,是属于基督的,不能被什么间离 ( 歌 2 : 16 ; 8 : 7) 。他的罪被羔羊的血遮盖,神只看救主的死而不再看我们的罪了。

圣经明说众圣徒因着成圣而被选召出来 ( 帖前 2 : 13 ;彼前 1 : 2) ,使人重生的圣灵在信徒的心里也做成圣的工作 ( 结 36 : 27 ;罗 15 : 16) 。“未成圣洁的基督徒”,“没有圣灵的基督徒”,或是“只接受基督做救主,而不是接受他做生命之主的基督徒”,在名词上来说都是矛盾的,因为保罗很清楚地写信给哥林多的基督徒说,他们不是属灵的人,而是属肉体的人 ( 林前 3 : 1 , 3) ,但他们是成圣的 ( 包括所有哥林多教会的人,” ( 林前 6 : 11) ,他们从圣灵得了新生命 ( 林后 3 : 3) ,他们是圣灵的殿 ( 林前 6 : 19) 。如果他们是由圣灵得生,那么耶稣基督就是他们生命的主和救主 ( 林前 12 : 3) ,成圣也和选召、更新、称义等等一样,都是神的工作。凡得以上所说那些恩益的人,也要在圣洁上有份,是已经被圣化的圣徒了,是被分别出来服事神的人了。藉着神的恩典,圣徒能够过一个信徒所应当过的圣洁的生活,因为他是靠着主耶稣基督的能力过生活。从罪恶捆绑中得以自由的人 ( 约 8 : 36) ,他们可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讨神的喜悦,因为这些工作是靠着在基督里活泼的信心而生出来的,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治死身体的恶行,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得见神,远离罪恶 ( 腓 2 : 12 , 13 ;罗 8 : 13 ;来 12 : 14 ;彼前 2 : 11) 。基督徒藉着圣灵的果子,人才知道他们是神的儿女——这些因顺服神的话而结出的果子,一定是当圣灵住在一个人心里时才结出来的。因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就好象古实人 ( 即今之衣索匹亚人 ) 不能改变他们的肤色,花豹也不能改变它的斑点,所以也没有人能使一个尚未得救的人成圣,无论他“交付”了,“确信”了或是其他一些什么,就象经验告诉我们的,没有重生的人是不能成圣的。通常这样谬解事实,当某人自己承认说他悔改了,却又未表示出任何内心改变的证据,就说他是属肉体的人,假如他后来跌倒了,就说他不过是一时跌倒,不久以后一切都将转好。在成圣上一点也没有迹象表示的基督徒,圣经中在此事上是一无所知,并且堕落是,那些人从未真正属于基督的明显记号 ( 约壹 2 : 19) 。真正成圣的证据之一就是继续的、不妥协的战争,肉体的私欲与圣灵争战,在这场争战中,纵然人里面残存的肉体腐败性有时可以得胜,但由于基督圣洁的灵继续不断供给我们力量,重生的人终必大获全胜,所以圣徒们要在恩惠中有长进,因敬畏神而完全圣洁了 ( 参看韦斯敏德信条十三章二、三节 ) 。

当主耶稣二次再来的时候,我们得救的荣耀工作到达完全的阶段。然后有圣徒的复活和得荣,再后与爱他们、洗净他们罪的主永远同住 ( 帖前 4 : 16 — 18 ;启 7 : 14 — 17) 。我们的荣耀盼望是确定的 ( 约 6 : 39 — 40) ,所以圣徒们凭信心在地上打那美好的仗,他知道因为神凭着他的旨意管理万有,他所持守的终必得胜。所以他们也为死亡将要在主耶稣基督荣耀之前消失的大日儆醒祷告。那时不再有忧伤、叹息,而只有永不止息的喜乐,和主永远在一起。为这事做见证的说:是的,我必快乐,阿们。主耶稣,我愿你来。 ( 萧德珍 译 )

问题与异议的检讨

(1) 有几处圣经说到信徒的堕落:林前 8 : 11 ;罗 14 : 15 ;来 6 : 4 — 8 ; 10 : 26 — 31 ;彼后 2 : 1 , 20 — 22 。

林前 8 : 11 与罗 14 : 15 是相似的,我们可以一同讨论。保罗劝勉说,不应当把绊倒人的石头放在软弱弟兄前面。他解释说这是犯罪,因为这一种自然的倾向是使软弱的基督徒陷在罪中,以致于灭亡,这样一来就使基督为他死的目的受到挫折。这并不暗示说真有其事发生,若没有神的干涉,这事也会发生这就够了。当扫罗向大卫抡枪的时候 ( 撒上 18 : 11) ,他的本心就是要杀他而且是犯罪的,因为他蓄意就是要杀大卫,可是他不能成功,因为神已经膏大卫作以色列的王。

论到希伯来书中那几节经文可能有不同的解释。 (1) 来 6 : 4 — 6 与 10 : 29 的用语虽然相当的强硬,但许多解经家 ( 即如加尔文、欧文 ) ,相信这几处圣经是指着那些挂名的基督徒说的,他们已经蒙了光照,又领受神诸般的恩赐,可是他们并不是真信徒 ( 比较扫罗王和犹大 ) 。他们说在这里绝对不能用在真正重生的基督徒上。 (2) 还有些人认为这就是指着真信徒说的,但是情形是假的,目的是在于警告。当保罗警告水手要停留在船上的时候 ( 徒 27 : 31) ,他就解释说他们若不停留在船上就不能得救。可是他知道,并且以前已经告诉他们 (22 : 26) ,说他们必要得救。然而仍需要警告他们,不要作他知道他们不会做的那件事。神不但预定了目的,他也预定了达到目的的方法。说来六章与十章两处经文是假定性的见解为六章十节所支持,在那里著者清楚说他并不是说这事一定要发生在读者的身上。十章廿六节开头是这么说的“如果我们犯罪……”我们也必须明白这是一种假定性的。 (3) 解释说这几处经文是说到真信徒的确实背道,单从这几节圣经看来虽然是有可能的,但并不是必须的,正如我们已经看过的而且与其他别处圣经的清楚见证相抵触。

彼得后书二章一节最可能的解释是,彼得是论到那些假师傅。他们说耶稣是他们的主与救赎主,因此教会应当认为他们是他的百姓。在这种情形下他们的否认基督,就使他们的定罪更加严重。一般来说,圣经清楚地说到教会的团契是属于真正蒙选召被救赎的人。

彼得后书二章廿节是说到脱离世上的污秽,这或许是仅仅属于外部的,这由廿二节已经证实了。猪虽然在外面洗得干干净净,但它还是一只猪,它的本性丝毫未变,为了这个缘故它还要回到泥里去打滚。未重生的人藉着与福音的接触,虽然可改变他外部的行为好象一个基督徒,但是他的本性还是一样,到了一个时候,不可避免的他还是要回到他旧日犯罪生活里面去。

(2) 我不愿意作基督徒,神也不能勉强我。

这个反论与人能够抵抗圣灵的反论是相同的,里面包含着一种抗意,当神的灵带领一个人重生的时候,在这个人里面栽植了一棵新的心,也可以说一个新的原理——立志行善都有神在他里面作工,若有人不愿意继续承认基督,又不愿意生活象基督——又往后看、又堕落——是永远不能继续属于主耶稣基督的,也不能承受神的天国。可是从圣经中与基督徒的经验中我们得知,有的时候在肉体与圣灵之间继续的战争,旧性占了上风,以致信徒退后跌倒,这是清楚的事实,可是重生之人的本性,讨神喜悦的心意与志愿并住在基督里是永远不能消失的,有一天要靠着神的恩典,他能战胜一切,有神使他恢复过来,神不但使他恢复过来,而且还丰丰富富地将赦罪之恩赐给他。彼得就是一个堕落退后的信徒,当他看见他自己犯罪的情形,他就出去忧伤并且流泪悔改,犹大是个背叛者,当他看见自己所犯之罪的行动,他内心里充满了苦毒,他出去犯罪,而不知悔改,反而把自己吊死,在主耶稣里得到得救信心的人,虽然堕落,但必要得到恢复,——从来没有得到信心的人是要永远被遗弃的。

(3) 基督徒永远被保守的道理在逻辑方面来说,可能叫人持守得救的人为所欲为的立场,因为他们想他们是永远不会灭亡的。

这正被认为是反律者挂名的基督徒所强辩的,由于他们的放纵情欲与极端不道德的行为,使着基督的名受羞辱,以至于使许多圣徒坚决反对任何教导有关永远得救的教义。就象以前所提出的反论,现在所讨论的也包含着此同样的抗意,就是忽略了基督徒乃是真正的信徒,是已经改变了的人——他不再愿望世人所愿望的,也不象世人所理论的,他的愿望是成为圣洁,藉跟随主的脚迹行来荣耀神,恨恶各种的罪恶,并且逃避各种受试探的机会,因为他的灵魂比那些值得更多。从圣徒永远安全真理中推出来不道德的合理化,简直是一种虚伪的推理——这是忽略了一件事实,那就是信徒蒙保守的圣灵,就是使人成圣并改变的同一位圣灵。“人非圣洁不能见神”,没有一个人利用永远得救的“知识”来当作外衣去作犯罪的事,能够令人相信他是神所拣选的。“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 林前 10 : 12)( 赵中辉 译 )

 

第六章 另一种福音

许多读者读到这儿,会觉得这福音在实质和重点上与他们所熟悉的福音不同,所以他们不能接受。我们的论点则是在圣经中主耶稣的福音与人造的福音,在真实性和基本上当然是不同的。为了证实这点,我们须将现代的福音与圣经作一比较,因在圣经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对错误福音的警告 ( 加 6 : 1 — 9 ;提前 6 : 3 , 20 ;提后 1 : 13 — 14 ;等 ) ,而最后的权威仍在圣经本身,如果我们要忠于职守,我们就应“凡事察验,善良的要持守” ( 帖前 5 : 21) ,并须将所有的福音正式对照神话语中所启示的真正的福音,这也就是本章的目的。

如果我们发现今日所传讲的福音,是不合圣经的,那么结果就会造成许多现代传的福音已经离弃了教义,不只是离弃次要的教义,而是离弃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部分。这个结论不受人欢迎,但我们不能因此就避而不谈。最近几年神让许多人有这样的心愿去追求真实的、深度的,有生命的,有能力的基督教信仰之复兴。因而可以藉着神的恩典,恢复福音的纯一性,并可使许多福音派教会的软弱疾病得到医治,并且也可以在我们中间彰显属灵的能力,使信徒在恩典中有长进,使失丧灵魂得蒙拯救。

接着我们就要考虑目前传讲救恩时所用的一般方法。我们实在很不愿意涉及此事。我们知道许多现代的讲道内容的大意是福音性的,但却没有圣经的教训,也与传福音的大师主耶稣基督所树立的榜样,大相径庭。现代福音派的讲道和文章将要如何回答那财主少年官的问题,“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 ”下面这个回答 ( 在一本广泛被使用的福音小册子里 ) 可能是最典型的,“如果我要从基督的死得到些什么益处,我必须采取三项简单的步骤。前二项是预备性的,第三步是非常基要的。如果我们履行了就能使我们成为一个基督徒……我必须在神面前相信我是一个无助的罪人。也就是说,我必须承认我的需要,我必须相信基督为我死,我必须到他面前来,并且分享主为每一个人受死所应得的分。”第三步也就是最后一步,说明每个罪人必须“将心门为主打开”,我们若是不先打开心门,那么早已在心门外耐性等候多时的基督是不会进来的。

不可否认的,类似这样的答案是今日常有的答案,主张此理的人定会宣称,它包括了福音教义的几项真理,——悔改、信心、转变、代赎、人的罪及其他。如果一个人“采取这些步骤……”以后的问题就是确实知道他改变的效果,那就是“你已开始了这个步骤,你将自己交给主,以后神行了一个大神迹,他给了你新生命,你就重生了”。最后的劝勉常是“把你今天所作的事去告诉别人”,这个答案与耶稣回答财主少年官的答案相差甚远。 ( 可 10 : 17 — 22)

下列是这现代福音的几点教条和结论:

未重生的人被视为可以悔改相信的。

要求人相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是根据基督为每一个人的罪受死的教义。

将自己交给基督,决志信主或归向主,是一个罪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作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自由意志的行动。

虽然在一般意义上说,神先开始差遣基督来受死作成了救恩,但在特殊的意义上说,就是罪人先开始转向基督,然后神才回应。

现在让我们按照圣经来比较上述的教义:

未重生的人,不能相信福音,因为在灭亡之人看来福音是愚拙的,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真理。其他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缺乏属灵能力。 ( 林前 1 : 18 ; 2 : 14 ;弗 2 : 1) 。

所以在一个人悔改相信之前必须重生 ( 此乃神主权的工作 ) ,信基督的信心乃是神的礼物。因此救赎完全是神的工作,神先开始的工作。 ( 约 3 : 3 — 8 ;腓 1 : 6 , 29 ;拿 2 : 9 ;彼前 1 : 2) 。

在圣经中没有任何福音命令人相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没有人会在他得救以前有确实的把握他的罪已被赦免,当全心相信顺从主之后,才会有被“选召”的把握。正确来说,福音就是令人悔改相信基督是唯一的救主,相信他的应许,将自己投向神的慈爱中。这时我们已经知道基督为被选召的人死 ( 或说为信他的人而死 ( 约 10 : 11 — 16 ; 15 : 13 — 14 ;罗 5 : 6 — 11 ;弗 5 : 25 — 27 ;来 9 : 15) 。

而这个现代的福音,并不暗示神是至高无上的主宰,主动地吸引他所选召的人与自己亲近。但在圣经中此真理是很明显的,不可能引起人的争论,这点已被宣告并且强调,就是神已得着荣耀,而人对他自己得到救恩无可夸口,“除了我须被拯救的罪恶之外,我对自己所得的救恩,一无成就 ( 贡献 ) 。” ( 徒 13 : 13 — 48 ;太 11 : 25 — 30 ;约 6 : 63 — 65 ; 15 : 16 ;罗 9 : 14 — 24 ;彼前 1 : 2) 。

这就是说基督钉死的救恩并非对每一个人,此救恩只对那些相信的人才能成就。但无疑的,圣经强调基督的钉死本身救赎的功效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所以才能救赎我们,叫我们与神和好,为我们付上赎价,拯救我们到底。 ( 罗 5 : 10 ;林后 5 : 21 ;弗 2 : 13 ;帖前 5 : 9 — 10 ;来 10 : 10 ;彼前 1 : 18 — 20 ;约壹 4 : 10 ;启 1 : 5) 。

我们考验此新福音的几个主要点之后,就知道此非圣经中的真正福音,其次我们要看看他次要论点也是常有错误的,我们举几个他们常提出的例子:

当给罪人传福音时把他当作是诚实的寻求者。宣传这现代福音的人说,“你自己去寻找证据,然后你就会相信。告诉神你正在诚实的寻求他,并求神将他自己显明给你。”但圣经告诉我们,没有人寻求神,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是诚实的,未重生之人的反应是逃避神的圣洁,因为他们是那样黑暗 ( 罗 3 : 11 ;耶 17 : 9 ;约 3 : 19) ,处于这样地位上的非基督徒,他们能很理智地接受基督教的真理,但他们不能“把自己献身其中”,即或有人可以如此,他们往往也不能在他们生命中有超然改变的证据,这是常有的经验。一个罪人在重生之前,他不愿明白真理,可能他对福音会表示有兴趣,或极大的关心,好象圣灵已预备好他的心,可是他所寻求的却常不把自己括入福音之中,他常躲避神。

另外一点:基督徒所享有的好处,如同喜乐、平安、满足、有意义的人生等,往往成为叫未信之人信神的理由。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动机,引领属血气的人能“决志”归向基督。但若避而不谈新约圣经中福音的真理,即如神对罪的愤怒、人类需要本性上完全的改变、真正悔改的命令等等,这将是一个错误的引导。

在此现代的福音中耶稣被描写为一个可爱但毫无能力的人,站在门外敲门,他知道这门上只有一个把手——在门的里面,惟有罪人能控制它——并且那激动的情绪就是一种哀怜,“他已经为你成就了一切,你现在不愿意开门,让他的救恩来赐福你吗 ? ”这使听的人感觉他藉着同意相信已经是给了神一个很大的情面,这与在比喻中的那个税吏的心是何等悬殊 ! 他不敢接近神,只是远远的站着,谦卑悔改的喊道:“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 ”

这就是现代福音所说的,但它未提及的也是同等重要,第一,它传讲道理时常以人的问题开始,然后再谈到神的救赎,然而,圣经的教训却从神的特性开始——特别是从在律法中把他的圣洁显示给人开始——然后指出人的罪是违犯了神圣洁的律法,如果人不悔改,神将定他的罪。耶稣回答那位问他该作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的富有少年官说:“诫命你是知道的,”,神把他的智慧指出,为的是显出他的罪。这未能传讲神的律法,以及人罪孽的深重,要为多人以为是悔改,事实上并没有真正为罪懊悔的证据负责,况且它使罪人相信,不需要天性的改变,那也不是他们的能力所能达到的。“反复地告诉一个罪人说‘来就基督’是没有什么用处的,除非你告诉他为什么需要来,并且完全地指出他的罪。” (J.C.Ryle) 现代许多传道人似乎不注意经文中的教训:“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 ( 来 12 : 14) 。

其次,现代的福音所说关于罪、悔改和信心,也往往没有圣经上所说的有力。差不多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不愿“承认他的需要”。但我们是否深信“一个人承认他的需要”和圣经吩咐人“要悔改,逃避罪恶”是一件事 ? 承认自己的需要与使徒、先知并主耶稣吩咐人悔改有同样的紧急性吗 ? 是否它导致罪人对他们本身的能力绝望,而投身于基督求怜悯 ? 况且,相信耶稣基督为罪人死,是在信心里所包括的全部吗 ? 如此这样,魔鬼也成为信徒了 ! 可怕的是许多人被教导去相信他们已得救,但事实上他们仍在罪中。

第三,如此强调说明成为一个基督徒是多么容易的事,是否聪明之法 ? 毫无疑问的,神的恩典是白白的,然而圣经勉励人努力进天国,当神可能被寻找的时候紧紧抓住神,察验自己的心,并且要悔改,放弃他们的罪恶之路,以寻求神的恩典。然而不要忘记,除非神赐恩给人,罪人就不能悔改相信神,现代福音的一项错误,就是认为悔改归正好象是任人的喜欢而制造之。依此,人有绝对控制权,人能决定一切,现代的福音理论就是说在回应传道人结束祷告之后,所有听众都有重生的能力。这岂不就是天主教恩典的教条藉机械的人的工作来得救吗 ? 我们曾忘记“不在乎定意的,也不在乎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吗 ? ” ( 罗 9 : 16) ,是的,富有的少年官是非常诚恳的要得永生,然而他没有得到赦免而走开了,因为他不愿意离开他的罪。

我们的结论是什么呢 ? 象历史上其他的时代一样,今天有一个福音,在外表看起来似乎是和圣经的福音一样,但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却与圣经福音大不相同,我们必须不给这些新教训留地步,且象保罗一样至今仍确信福音的真理与我们同在 ( 加 2 : 5) 。 ( 邵孔姿译 )

 

第七章 我们的立场

一、我们本身

圣经中的福音,对于基督徒个人生活有何影响 ? 在本章中,我们盼望能开始探讨这个极其重要的实际问题。然而,我们并不准备把反省的注意力集中在个人的灵性生活上,因为我们一贯的目标,就是将注意力由人所做的是什么,他所处的地位,转向上帝是谁,他做了、正在做、和将要做些什么。在此,一些有关人的身份和地位是很明显的,更进一步我们对于其他基督徒,非基督徒和我们周围的个人责任的性质,也是十分清楚的。因此,在本章中,我们毫无企望能够毫无遗漏的,甚或从头开始述说。只想提出几点,盼望能够,第一,表明我们所持守的教义,并不只是抽象,而与实际经验不能配合的。第二,指出基督徒在某些经验上发现困难,并在我们已经研究过的教义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第三,鼓励多思考和祷告,并过一个以神为中心的生活。

最后,事实上,也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关键。保罗曾说“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 加 2 : 20 起 ) ,我们引用了整段经文,因为在此可看出一些由最近流行的思想所造成基本上的弱点,“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但愿我们都如此相信,并且如此而活 ! 但,事实上,我们却已陷入错误的态度,认为我们归向神只是给神一个面子。我们委身于他,是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需要他。正象一个生意人和别人各得其所的交易一样,象是一种君子协定,双方都感到高兴和满意。保罗却不是这样 !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保罗知道得很清楚,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个人先努力为基督做许多的事所组成的。相反地,是基督住在人的心里,供应他所做每一件事的意念和力量。保罗坚持与我们所得的救恩无关的“工作” ( 弗 2 : 9) 和雅各所说的那些 ( 雅 2 : 24) 有极大的区别。前者是说到我们愚昧而错误地想要用来换取与神的交通的工作,后者就好象接着黎明而来的白昼,更进一步地说到,乃是由于那永在我们心中,激励我们的圣灵而来的工作。正如我们以基督为根基,我们就能作一切的善事 ( 约 15 : 5) 。

这是一个令我们很不容易接受的真理,很明显的理由就是,当我们完全了解它,使我们感觉渺小。但事实上,我们发现我们一直在这么说,并且可惜的因为不仅在别人身上可以看到,而且在我们自己身上也是如此,对自己的评价过高了。谦卑是我们时常祈祷而且热切盼望的德行,但我们的表现却象是不太需要它。还要了解,即使了解一部分也好,神的至圣,人可怕的罪行,以及那寻找我们并给我们完全赦免、生命和荣耀的大爱,结果只是让我们觉得喘不过气来的感激和感谢,而不是:“唔 ! 看见这所有的证据,经过我严谨合理的考虑,我要把自己献给所说的这位。”就是说——这并不是讽刺,这与现代的一些立场极为相近,其中所包含的傲慢和硬心立刻就显出来了。让我们来看看乔治·赫伯特在他的诗《爱》中相反的看法:

爱要我来迎见它,但我的意志却退缩,
因为我污秽的罪行和罪性。
但敏锐的爱,已察觉我渐露松懈的心,
自我第一次进入,爱来亲近我,柔声的问我,
我是否有任何缺乏。

一位客人,我答道,你在这儿真是好,
爱说,你要象他。
我 ? 这不仁慈、忘恩的人 ? 啊 ! 亲爱的,
我不配仰脸望你。
爱牵着我的手,微笑着回答,
你的眼睛难道不是我造的吗 ?

是的,主啊,但我已经与恶连合,让我的羞辱
到它该去的地方吧 !
你知道吗 ? 爱说,谁负你的责任 ?
亲爱的,我要负责。
你要坐下,爱说,尝我的肉,
我就坐下来领受。

当我们了解我们对基督所有的罪债之后,我们将再度走上门徒们所走过充满快乐的窄路,一小群靠着福音面对世界的人。我们要加入改革家们神圣的热诚中,甚至他们中有人因而殉道,并且也象他们一样享受持守真理的喜悦。我们要加入那许多主忠心的仆人当中,他们愿意放弃舒适、声望、和安全,而到天涯海角是为了曾为他们死的那一位。没有那种为自己保留部分,神和人各半的看法,也几乎没有那种不冷不热,自我中心的“属灵”,这种情形在今日却很普遍。如果能充分的了解福音,谁还会去烦恼是否“奉献给基督可能要做许多使我感到不舒服的事情。” ? 如果人们了解基督已经把他们的灵魂由死亡中解救出来 ( 诗 116 : 8) ,接着就是,“他难道不也叫我们的眼不再流泪,叫我们的脚不再滑跌吗 ? ”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事,而且必须是显明出来的,救恩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不管做什么事,遭到什么样的困难,都是至轻的,因为“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正如本段经文他处所显示的,我们应当反过来看,把这一切的事都当作有损的,宁肯与基督同受苦难引以为荣。

我们大多数人离这个理想有多远哟,就是圣经中立的模范,也就是在每一时代中活出圣经的教训,特别为基督徒所策划的 ! 对此目标我们还不至于遥不可及。从我们所说过的原则中,可以很清楚的找到补救的办法。 ( 保罗给腓立比信徒书信的教训特别适于这方面。 )

最后,我们也不要忽略了我们自己关于未来的事。我们所常提到的这种作伙伴的想法,对许多现今的基督徒来说并不陌生。很容易导致一种对他的将来有一种以人为中心的看法,“考虑一切有关自己的事”,自己清楚他会和谁结婚,他将得到什么样的工作,他会住在哪里等等,最后持这样一个态度“看来好象可行,因此,那一定是神的旨意。”如果我们相信以弗所书二章八节九节所说的,我们也顺便看看第十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藉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这段经文的应用是很明显的,虽然包括得很广,它包括了人生最大的和最小的方面。“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 林前 6 : 19 — 20) 这整个的主题远超过我们现在所能想象的,我们满足于一些有关的解经书籍和一些有关的话题。我们提出一些大纲,以显示在这一方面,我们也需要重新得力,对于神的主权有一个新的、正确的了解。这可以应用在个人祷告生活和行为以及在基督徒共同生活的范畴中。这对一个人的蒙召以及他一生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然而,我们自己很清楚必须将此真理应用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但却不愿去耐心的劝导别人。但如果根基是对的,我们相信整个的工作将会照他的旨意而发展,“你们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 林前 3 : 9)

二、其他基督徒

神敞开而无保留的大爱的事实,可以很明确地应用在我们与别人的关系上。圣经上对此事的表白可以在约翰壹书四章七到十二找到:“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这一段经文有一连串很清楚合理的要求。神爱我们,我们并没有任何一点功劳,因此,当他“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 约 14 : 23) 时,我们就要彼此相爱。当然,我们同意这种看法。但事实上,经验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的彼此相爱时常是冷漠而且顶多不过是间断地。想到这一段约翰书信,我们自问为什么我们会失败,发现那是因为我们忽略了那最大的爱——神先爱了我们 ( 弗 2 : 4) ,让我们再一次看见我们的毫无价值,神毫无阻隔的爱,我们就会彼此相爱——“不要只在言语上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了 ( 约壹 3 : 18) 。

另一个救恩的福音的基本应用就是必须谦卑,我们都知道应该谦卑,而且也承认我们不够谦卑,但很可能我们在寻求谦卑上走错了方向。有时我们这么做好象那是“我们”能做到的事,“谦卑,以及我如何能得到谦卑。”我们必须知道:谦卑是一种明白我们一无所有,靠我们自己什么也不能做的状态,在我们毫无良善。既然这种了解是整个救恩福音一个基本的先决条件,那么我们缺少谦卑岂不是我们缺少真确的福音此一事实的明证吗 ? 谦卑是一个人了解他不仅生命不完全、不能安息、没有目标,而且是完全充满罪孽,毫无价值,并了解他应该凡事依靠神的一种状况。如果我们重新了解为我们得救所成就的, ( 特别看腓 2 : 1 — 11) 我们还不能谦卑吗 ? 我们达到谦卑的状态必须经过羞辱——那就是:要收起一些我们最刚硬,最愚昧,最倔强的障碍。

现在我们转过来看看对于基督徒共同生活的应用,由圣经中推论出一些一般的原则。

首先,我们必须彼此生活在爱的团契里。这要以什么为根基呢 ? 注意,先看看不能以什么为根基。那不能而且决不能以任何一般文化,家族关系,知识程度,社会背景,或任何这样的人的基础为根基。事实上,在今日,有许多的基督徒团契就是一群意气相投,快乐的人,以这些或其他的事情为基础,这实在是我们的羞辱。当基督徒进入教会团契中而不能有所分享,你去观察它的影响吧 ! 这从起始就弄糟了,这可以从事实看出,就如神学课题的讨论,我们大家都表示关心,虽然如此,但都以个人主义为中心,这种表现都是从根本误解所产生出来的。在团契中缺乏爱心、同情心、不公开、不诚实、为点小事大家弄得面红耳赤、冷嘲热讽、辩个你死我活,这一切都证明根本是以人为中心作基础所泄露出来的症候,这种情形占据了我们今日大多数的教会团契。

那么,我们的根基是什么呢 ? 当然,这是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有的:明白他们自己的毫无价值,他们已经被慈爱的天父由火中抢救出来,他们与圣灵有分,他们不但成为神的儿女,更是基督的肢体,他们成为永生和荣耀基业的继承人 ( 亚 3 : 2 ;腓 2 : 1 ;林前 12 : 12 ;罗 8 : 16 ;多 3 : 7) 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团契的根基有真正的了解,我们是基督的肢体。好象家庭里的爱,理想地存在于兄弟姐妹之间,因此基督徒的爱应当显露在同为神儿女的弟兄姐妹身上。这种爱并不只是“为了相安和宁静的缘故,生活在一起最好的方式”,乃是神家中特性的表明,他的爱充满各处。

要去描述如何实践真是很不容易的 ( 虽然很吸引人 ) ,而且我们要去尝试也是不可能的。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是一个最好的起点,而且如果我们决定要付诸实行,我们不难发现第四节到第七节是一个很高的标准,这四节包括了:

爱是忍耐和恩慈
而非嫉妒或自夸
亦非暴戾或张狂
爱是不坚持己见
不轻易发怒
不喜欢不义
只喜欢真理
爱是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

我们的生活必须成为这些原则看得见的说明,我们同行在光明中 ( 看约壹 1 : 7) ,彼此敞开而诚实,并在这一切的事上彼此代祷——因为劝说而没有祷告是没有什么属灵价值的。

最后,团契的目标是什么呢 ? 我们从它的次要目标开始说。真正的团契对属于其中个人的安慰、鼓励,和力量都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其中一个肢体受苦,其他的人怎么样呢 ?( 林前 12 : 26) 他们难道假装没有注意到,而静默地显出他的局促不安吗 ? 当然,他们一同受苦,就象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一样 ( 罗 12 : 15) ,当我们想起早期教会的例子 ( 徒 4 : 32 — 35) ,相形之下,我们自己的立场就显然地变得不合适了。西方的基督徒太松懈了,以致生活十分奢侈,几乎从未想到那些在苏联监牢里或其他方式为信心而受苦的弟兄们。这个原则应用之广,可达于全世界,也详尽到在 ( 两三个人 ) 的团契中。让我们如此操练,并乐意去做。

如果这是我们团契的次要目标,那么我们爱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呢 ? 基督曾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 约 13 : 35) 何等的一个挑战和责任 ! 一个真正基督徒团契的温暖是世界上最动人的事情之一,远超过私人对个人的吸引力,或是一场迷人、有深度、需用智慧的讨论。让我们试试我们自己:局外人会不会偶然走进一个查经小组,被他亲眼看见的那些在行为和诚实上彼此相爱的人所感动 ?( 约壹 3 : 18) 或者他会发现一些个人定意要表示他自己的看法,争取辩论的胜利,抓住那尚未清楚的真理而忘记了爱 ? 我们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也没有一人不受攻击的。但并没有理由不试着将那些错误的改为正确的。

显而易见的,爱是超于一切的,爱这种德行不是由劝勉而产生出来的。那也正是这样 ! 我们必须再一次来到赐生命的主面前,承认我们自己的无能。那么,当我们在祷告中,在他话语中,在圣礼中,和圣灵厚厚的浇灌中寻求他的时候,圣灵的果子就要变得显明了——就象风,没有看得见的起点——而第一个果子就是我们所长久盼望,惊人而宝贵的爱更多地在我们自己和全世界基督的肢体里面。再说一次,我们什么也不能做。让我们转向全能和全爱的那一位,到他那里去寻找我们所缺乏的。

三、传福音

主已经在圣经中表明他对人类的意愿,而圣经的中心信息就是福音。我们知道福音就是:关于救赎恩典的好消息,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赎回了他的子民。这荣耀的福音已经托付给耶稣基督的教会,我们不应当只是自己保有,神也给了我们传福音的工作,就是向世人宣扬福音。正如神将这福音给了我们,我们有责任将它传给别人,因为神带领人得救的方法乃是藉着传讲和听福音。

传福音并不是使异教徒归正,不是劝人决志,不是去证明上帝存在,或者为基督教的真理作有力的证明,不是邀请某人参加一个聚会,不是去揭露时代的病态,或激起别人对基督教的兴趣,不是戴着一个证章,喊着“耶稣是救主 ! ”这些事情当中有些是对的,而且在某一方面来说还是好的,但这些决不能与传福音混为一谈。传福音是本着神的权能宣告神拯救罪人,警告人们已失落在罪中引导他们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理查·巴克斯特 (Bichard Baxter) 对这一传福音的工作有极具价值的指引:

“我们必须利用所有我们可能教导别人得到救恩的机会。如果这个人不明白,详尽的使他了解人生最大的喜乐,失去这种快乐有多久了;之后神与他立约,他怎样破坏了这约,以致他遭受到怎样的刑罚,他使自己陷入何等的痛苦中。告诉他他需要一位救赎主,基督怎样慈悲的介入,担负这刑罚,新的约是什么,人们怎样归入基督,以及信他的人在他里面有何等的丰盛和尊贵。如果他不为这些所动,就让他看见他忽略了这最美的荣耀,永远在地狱极大的痛苦当中,忍受硬心拒绝救恩的审判,死亡和审判的不可避免,临近和恐怖,世上的万事都是虚空,罪孽深重的罪行,基督的宝贵、重生、信心、圣洁及其特性的必须。如果,你发现他以虚伪的盼望沾沾自喜,那么就要催促他察验一个他自身的情形,让他知道他必须接受耶稣,帮助他进入,不要等到你说服他的不幸和补救的办法之后才离开他。让他知道以他自己为义的义行来与基督联合并尽他的本分是何等空幻与无补。还务必要带领他使用这些方法,象是听并且读神的话,求告神,与虔诚的人交往,劝他弃绝罪恶,避免一切罪的诱惑,尤其是有害的朋友,利用这些方法来忍耐等候神,因为这样就可以寻见神。”

我们传福音的动机是很重要的,若不是出于圣经的动机,我们传福音可能就会歪曲或冷淡,而且神也决不会喜悦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传道人。

错误的动机是非常危险也很圆滑的,而且结果必定是自欺欺人的。自私很可能成为推动的力量。有人传福音可能是为了吹嘘他“挽救了某一个人”的自满,或为了在属灵方面与某人比个高下,或者认为服事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们须要在圣经的亮光中在这些事上察验我们自己,悔改,到他面前求他洗净。

说到这里,我们允许一种爱自己的正确形式。那是传福音正当的动机,这是屈服于一种内在的,迫不得已而去传福音,这种不得已是圣灵不断的工作,直到顺服为止。为了一个人自己心中的喜乐和平安,顺从这种不得已是对的,就象保罗发现:“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 林前 9 : 16 — 17 ,参耶 20 : 9)

但有一个比这更高的动机,而且是必要的,就是爱那些失丧的人,向他们宣扬这个好消息。爱是寻求那被爱者的最大福益,如果我们知道所持有的救恩福音,是宝贝放在瓦器里 ( 林后 4 : 7) ,那么把福音传给在我们周围失丧的人乃是爱的行动。如果主耶稣基督真是我们心灵所爱, ( 千万人之首 ) 的那一位,那么我们若不将他介绍给人,怎能履行我们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责任呢 ? 如果我们以救主的怜悯心肠来看那些失丧的人,我们就会去帮助他们将福音传给他们,并且藉此福音将他们从极坏的处境中解救出来。“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 ( 太 9 : 36)

而所有之中最高的动机乃是爱主自己。若不是这样,其他的一切都是徒然。爱神是最大的诫命,也是最高、最令人敬畏的特权。他是何等的慈爱,让我们能够爱他,因为他先爱了我们 ( 约壹 4 : 19) 。约翰曾说,就象主耶稣自己也说过的,“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 约壹 5 : 3 ,参约 14 : 15) 我们有一条由主而来的诫命,一个大使命,我们以顺服来表示我们对他的爱。“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 可 16 : 15) 这也说到神的主权在他的诫命和预旨中表现出来了。因为他是掌管我们的主,他命令我们,我们就当顺服。而且如果我们爱他,我们就要顺服他,我们就要关心到他的荣耀,他的旨意必定成全。当每一个罪人悔改,爱主的基督徒会和天上的天使都一同欢乐,并赞美神全备的恩典。

爱神是传福音唯一充分的动机。爱自己将会使自己以自我为中心,爱失丧的人将会在碰到不可爱的人,和一些似乎无法克服的困难的时候而失败。当人的办法用尽时,惟有深爱神才能让我们一路跟随他,宣扬他的福音。只有我们爱神——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对我们的爱——能够使我们脱离包围我们的危险。当被人拥戴,在人的条件方面成功的欲望引诱我们将福音冲淡,变得合人胃口时,惟有我们爱神才能使我们在神的真理和他的道路上站得住脚。

我们回过来看看传福音效果的问题。传福音本身并不是目的,这是神派定用来拯救灵魂的方法,因此传福音的人盼望,也应当盼望他的工作能使人悔改归向神。但是传福音的人在此关于神对救恩的主权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免得他骄傲,而能谦卑的单一信靠主。故此保罗能对哥林多人说:“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 ( 林前 3 : 5 — 7)

这种靠赖使我们承认:在我们自己,我们根本不配做传福音的工作,因为那是属灵的工作。赞美神,把新生命分赐给人的乃是他的工作,而且甚至我们的部分也是惟独藉他而完成的。“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 林后 3 : 5 — 6)

神的权能不仅是我们得力的泉源,也是我们信心的基础。对这个事实的认识,给我们极大的安慰,并且坚固了我们。当保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他因为犹太人的反对而惧怕,但神对他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 徒 18 : 9 — 10) ,神要召聚他的选民,人和撒但的反对都不能战胜他的全能。他是“庄稼的主” ( 太 9 : 36 — 38) ,我们应当在祷告及行为中单一的寻求他。当我们传福音,我们是在宣告主的话,他的话藉着圣灵印证在人心里,大有能力。因此彼得说:那些得救的人“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 ( 彼前 1 : 23)

就象我们所看到的,如果救恩并不是由于人的自由意志,乃是在于神,那么传福音的结果就完全在主手中,并且是依照他的旨意。因此,当有些人听到福音就接受,而另一些人却拒绝的时候,我们不必惊奇。神曾经应许 ( 并且他的应许是确实的 ) :“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 赛 55 : 10 — 11) 这段经文显示:神的话与他所下的命令,丝毫不差,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当一群人听见福音,那些神喜悦在那个时候呼召的人,就信了,被选进救恩之中,那些神忽视的人却拒绝,硬着心抵挡福音,证实他们是在罪性的反叛中。因此福音的使者是“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 ” ( 林后 2 : 15 — 16) 我们敬虔的想,每次传福音的时候,对听者的灵魂都有属灵永恒的影响,或去死,或得生。

有些人在参加传福音的聚会而觉悟,可是又重蹈覆辙,这当然是真实的情形,若不面对这些实际结果,只考虑到传福音的结果是不完全的。我们由圣经和经验中,必须忧伤的下此结论:并不是所有一开始就显出是得救的人都是真正重生的。“我们的主在撒种的比喻中暗示:不管是多好的种子,多细心的播种者,一定有石头地上的听众,和荆棘地上的听众,长到某一高度就枯萎了。因此,就象使徒们所经验到的,也正象我们的主带我们在传他全备的福音时所会遭遇到的,有后退和抱怨。” ( 鲍纳尔 H.Bonar) 因此,如果有些似乎悔改而信的人证明并不是真的,就丝毫不必归咎于传福音的人,虽然难免有人说以这种方式传道岂不是鼓动虚伪的承认吗 ?

根据所说过的这些,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应该是什么呢 ? 在这里,就象在其他的事上一样,我们唯一的法则和指引就是圣经。没有任何一个实验的称义法在神面前是有效的,但“义人必因信得生”。

第一,而且也许是毋待证明的,我们传福音必须正确的介绍真实的福音。那必须是全备的,必须是平衡的——每一论点都根据圣经予以同样的强调和同等重要,而且必定是没有错误的。我们不能隐藏福音中不易接受的部分,象是神对罪的义怒。这样的真理常常引起反对,但神能够除开那些障碍。我们也不应该暗示 ( 也许并没有明确地述说 ) ,救恩是由于人的自由意志。就象保罗,让我们弃绝“那些暗昧可耻的事,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 ( 林后 4 : 2)

第二,我们传福音应当确实地根据圣经。用一个人自己的话来精简的介绍福音是可能的。但是愈将荣誉归给神,效果也就愈大。圣经中直接显示,这些不是人的意见,乃是神主权的宣告。“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 来 4 : 12)

第三,不可喧宾夺主,次要的不能盖过最重要的。现今有许多可用的传播方式,其中大部分本身就是十分悦人耳目的,但在许多情况下,有一种危险,真正福音的信息因为被修饰而丧失了。这可能发生在基督徒的诗歌,有些基督徒的广播节目,或者试图根据基督教来分析新近的文化等事上。

第四,我们决不能忘记传福音是和真正的人交往,也必须注意到他们个人的特性。讲员要使他的用语和方式 ( 虽然不是他所要说的基本内容 ) 适应他的听众,传教士要与他所到国家的人民生活在一起,尽量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除去不必要的文化障碍。

让我们对于这几种不同传福音的方式作一简短的概观,并应用其中的原则。

传福音对许多基督徒来说最熟悉的方式就是在一个福音聚会里传讲福音——无论是崇拜,或基督徒联合聚会,或露天聚会,或是巨大的布道会。使许多非基督徒有机会听福音,在一种理想的情况下注意听讲,之后还可能与在场的基督徒讨论那篇信息。然而,有些危险必须要避免,讲员也许很容易把注意力拉向自己超过基督,他可能因为引入错误的说明或强调,或是情感冲动的决志,那样的决志根本是鼓励那些心中没有救恩工作的人做信心的表白,而造成几乎无法补救的伤害。主的名可能甚至因为对福音不适当的轶事而被羞辱。当然,福音聚会本身并不需要牵涉这些危险,应当预防这种滥用,虽然应该抓住每一个于人灵魂有益的机会。

“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 ( 徒 8 : 4) 在今日似乎信徒们需要恢复早期教会的职责——每一个信徒都是传福音的人。让我们成为传基督道理的忠心仆人。如果我们认识主并且爱他,我们也要有全备的福音知识,并且当主给我们机会的时候,要以祈祷的心将他介绍给我们的朋友并认识他。其要点就是要简单、自然和诚恳。这一以基督为中心而非以自我为中心的见证也是十分有价值的,“凡敬畏神的人,你们都来听,我要述说他为我们所行的事。” ( 诗 66 : 16) 一个真实和新近的见证常能打动人心。在与朋友的谈话当中,一个基督徒也许可以分析问题,使福音更清楚,成为基督真正的使者。当然,我们必须避免任何强迫,或没有结果的辩论或劝说。但是当圣灵引导并赐能力给我们时,神可能以这种方式来用我们。

当路德被关在瓦特堡的监狱里,主给他将圣经翻译成德文的工作。麦罗·奥比涅博士 (Dr.Merle d’Aubigne’) 评论说:“改革不再在改革家的手中了。圣经被高举,路德就隐退了。神显示出他自己,人就看不见了。改革家已经把圣经交到当代人的手中,现在每一个人都可以自己去了解,去听神。”今日仍是如此,福音成为印刷品的形式是传福音很有效的方法,并且我们有责任,也有机会分送部分圣经以及各种合乎圣经的基督教文献。

我们不能论到传福音这个主题而不提海外宣道的工作。或许我们最大的需要乃是有关神的工作本地与普世异象之结合。传福音的使命是遍及全世界的,因为耶稣基督的教会是由他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所拣选拯救的人所组成的 ( 启 7 : 9) ,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 ( 太 24 : 14) ,这与我们很有关系,因此,藉着祷告来参与,并接受神这伟大的工作——而且,如果主呼召我们,我们自己就去作传教士。

也许读者会象作者一样认为,“谁配做这事 ? ”在此,圣经有最甜美的安慰和最有力的鼓动,那并不是象我们自己,软弱、有罪、背叛、愚昧,乃是象神,至高、全能、圣洁、统管万有,所以我们应当传福音。基督曾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 ( 太 28 : 18) ,正是如此保罗才能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 腓 4 : 13) 我们既已得救,并靠神的恩典,为福音圣工而装备起来,就当凭信心在神的话语上支取神 ( 凭神的应许抓住神 ) ,为神的缘故出去传福音,且要与神同去。

虽然我们这么说,但是当神将这福音托付给我们的时候,我们不要讨人的欢喜,乃要讨神的喜悦,他是试炼我们内心的。 ( 丘慧文 译 )

 

第八章 福音的目的:敬拜

对“人的主要目的为何 ? ”这问题,韦斯敏德小要理问答给予非常著名的回答:“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永远以神为乐。”对此简单而深奥的话,我们的心被永生神的灵所复兴,从心底里面说出“阿们”。在我们的心里就发出了共鸣,这是真的,这就是神向人所定的旨意——这个旨意是我们现在可以实现的,乃是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所作成的得救工作的效果。

在本篇中我们要阐明我们所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福音的教义。但是在我们心中仅仅相信这些教义是真的,只不过是承认敬虔的形式,但没有力量。我们必须承认有很多人欢喜快乐与在前几章中所论的教义立场表示同意,然而这些人的心对主耶稣基督却冷若冰霜,他们的教会一点也没有圣灵的迹象,没有赐生命的主,这些人的讲道只不过是一种哲学上的演讲而已。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的“纯正”只是在仪文上的,而不是福音的精义,这样说我们十分同意。正如哈特约瑟 (Joseph Hart) 写着说:

真宗教是超过观念;

真宗教必须为人所知,为人感觉得到。

所以我们问这个问题,我们对恩典教义的了解如何能影响到我们对神的态度 ? 如何能影响我们与神的关系 ? 就是这些教义怎么能够藉着圣灵应用在我们心中,用火一般的字句来铭刻在我们心版上 ?

临到我们身上的影响,就是让我们看见自己本来的真面目——欠债者。就是我们对神无限的恩慈有所亏欠,因为他奇妙地拯救我们脱离了罪恶。若是有人问我们“你欠我主恩多少 ? ” ( 路 16 : 5) 我们承认我们亏欠主的太多。我们的泉源是在锡安山神的称义,我们靠着神的恩典是这城内的一员——在主耶稣基督里,他是锡安的君,而且他已经成为我们的君王与主宰。每时每刻当我们在所预定的路上往前迈进的时候,我们回顾万事都是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我们就越发觉得我们亏欠主的太多,但是若不等到那审判大日,当我们在神的宝座面前,与千万天使并在天上头生的教会一同崇拜的时候,我们就不能够完全了解到神给我们的爱是何等地长阔高深,当我们起来的时候,和在我们的心中发现了神的爱:“我们亏欠神的恩典何其多。”这里就是与神正当关系开始的地方,就是我们知道我们所亏欠神丰富的恩典多么多。

一个人领受了神的福音,他就有一种深刻的经验方面的知识,有几件重要的事,特别显示他与神特别的关系。让我们略提几点。

第一,其中最要紧的他成为一个敬拜者。造人的神岂不应受崇拜吗 ? 当人堕落了,神为要达成他的目的,所以他才救人,这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 ? 福音使着悖逆者成为崇拜者,从前与神远离为仇的人,如今因基督的血又被拯救回来,在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面前崇拜他。诗篇作者在 96 篇感叹说:“人在列邦中要说,耶和华作王。”——神在凡听见这信息的人中,要寻找反应,就是他们应当在他的脚前下拜,以圣洁的装饰敬拜耶和华 ( 诗 96 : 9) 。这就是将耶和华的名当得的荣耀归给他。假如神是锡安的君王,我们是属天耶路撒冷的君王的百姓,那么我们就当完全顺服,从心里敬拜我们的神,这正是主所要求我们的,也正是主所要的。神不单是要求我们去敬拜他——本着他的慈爱也使我们能适合敬拜他,我们从前已经破坏的、生锈的琴,神又重新给我们修复还给我们,甚至比以前更谐和,音调比以前更美妙,因为我们在以前受罪恶的攻击,遭受了损坏——因此我们可以唱耶和华救赎的新歌 ( 启 5 : 9) 。

第二,他的敬拜是继续的活动。当我们的罪担被除掉以后,我们在地上就开始敬拜神,就是我们回到天家也要继续敬拜,这个敬拜在主耶稣基督里得以完成,等到他来到白色大宝座面前,摘下头上的冠冕,看见以前未曾看见的那一位。当基督徒走完了天路的时候,他就立刻到达天家。天堂 ( 这里的敬拜是无止息的 ) 乃是为有所预备的人预备的——凡有圣灵在他们心中作工的人,是已经预备好进入天堂的。

如果我们知道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的意义是什么。那么在我们生活当中,在我们教会里面,应该有怎样的改变 ! 我们随随便便地说在基督徒的生活当中是如何地“快乐”,但是这个快乐是不是象诗篇作者从经验当中所说“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 ( 诗 16 : 11) 因为他已经学习了如何敬拜,我们能否用一个渴望的心情说:“如此住在你殿中的,便为有福,仍要赞美你” ?( 诗 84 : 4) 我们知不知道亚拿喜欢作的,昼夜崇拜神的意义呢 ?( 路 2 : 36 — 38) 在圣经中我们多次看到那些人能够和西面说:“因为我们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 ( 路 2 : 30) 用感谢的心敬拜神——然而我们自己却很少了解到敬拜 ! 我们应当再度地学习认识全能的神,屈膝下拜这是何等的重要呢 ? 因为神为我们的救恩作了何等大的事,在崇拜的事上来荣耀他,当我们敬拜神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崇拜神乃是以神为乐的方法 !

有人说基督徒首先必须是一个工作者,然后再教导人悔改,成为习惯上的敬拜者,这种观念必须从我们的心中除掉。我们不要怕专心敬拜神,结果就缺乏为主传道的热心,绝对不是的 ! 真心敬拜神的人,一定有能力去为神的福音作见证,感动不信者就是这些人的见证,因为他们能从心里说,“你们要来听神为我作了何等大的事。”那些为数寥寥凄凄惨惨的祈祷会,祈祷所提的人和所提的事好象买东西的货单重复又重复一样,应当把这些丢掉,论到所谓需要祷告的事项要把它弃之如敝屣,必须常常为这事祷告、为那事祷告,这种观点要把它丢掉,基督徒往往有下意识的态度,鼓励基督徒对祷告的能力有更多的信心,这种态度是不可有的,我们应当把我们祷告时的信心交托在那能真正听我们祷告的那一位,就是我们的父神。与以上相反的应该是祷告的时候,就是崇拜的时候;祷告的时候,就是圣灵同在的时候,渴望圣灵、寻求圣灵充满的时候;祷告的时候,就是我们在神面前倾心吐意的时候,把神放在我们身上的重担,藉着代祷的那些事件,在神面前提出。“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 ? 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 ( 诗 73 : 25) 我们应当学习象这样的祈祷,我们就欢喜快乐知道神愿意将各样的祝福浇灌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要证实祈祷的能力,因为

祈祷能使黑云消散,
祈祷使我们爬上雅各所见的天梯,
叫我们运用信心与爱心,
从上面带来各样的福气。

我们实在需要求主教导我们祷告,象他教导他的门徒一样 !( 路 11 : 1)

与此有密切关联的,就象以下三种态度能够帮助我们更与神亲近——也可以说构成了我们生活的崇拜:爱神、敬畏神与顺服神律。申命记 10 : 12 — 22 详细地说到神对那些他所爱的人的要求是什么,那就是“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这就是一般基督徒生活的一幅图画,论到基督徒与神的关系。因为我们知道在心中体验到神对我们罪人有怜悯的心,在万民当中拣选我们,以至于我们成为他的子民,为他所有,我们在爱与称赞上对他有所反应,我们学习敬畏他,常常顺服他,这位神是创造天地宇宙万物的神。

今日在我们中间有许多肤浅的事,说的是冠冕堂皇,正如圣经所说,这敬畏神的人,几乎从我们中间溜走。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们真知道神的威严、主权性以及他的圣洁,当我们唱诗敬拜他的时候,我们能态度傲慢随随便便吗 ? 为什么在我们灵修讲道和刊物当中,总是发出以人为中心的问题:“我如何能……” ? 我们可以说,这些事情清楚给我们指示出来,在我们今日所谓灵性当中,有些事情根本是错误的表明我们还没有看见主高高坐在他的宝座上,只不过是隐隐约约看见主的影子而已。一旦有神在我们思想中成为中心,以极其严肃的态度来处理神的事情,称耶稣为主并且作他吩咐我们是事,“谨慎战兢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我们就看见神要亲自与我们的教会同在,在我们里面作工,叫我们能够行出他的旨意来。

最后,基督徒与主有亲密的交通就要等候主来,“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 ( 多 2 : 11 — 13) 盼望主耶稣基督显现,并且盼望在天国里与基督并与那无人能数的大群众同在,他们已经用主的宝血洗净他们的外衣,这盼望就能给他在地上生活的勇气,因为他知道在今世的生活只不过是一个旅程,在异邦之地的一个游客。不久他就要回到天家,因为他是这个天国的子民 ( 腓 3 : 20 ,来 11 : 13 — 16) 往往有人说:“基督徒的心完全在天国,所以他们对地上的事是一个废物。”其实一个基督徒应该是越想到天家 ( 因为主吩咐他要思想上面的事 ) ,他就应该越发作地上的盐和世上的光 ( 西 3 : 1 — 4) 。我们要时常默想天家,与保罗一样渴望离开世界与基督同住,在喜乐的祈望中等候那个时辰,就是神要召我们进入那为他子民所存留的安息。让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完成我们的选召,无论神叫我们在哪里,无论作什么都要以天家永世的态度去作。当主再来的时候,主就看到我们是有用的仆人,忠实地为他正在作工。在那大日,当那案卷展开的时候,我们心中一切的奥秘都要显明,主耶稣基督就是无可比拟的救主,我们要面对面看见他的荣美,要用那奇妙的,宝贵的话语呼召我们:“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要在耶和华我们的王面前欢呼快乐;因为他来要审判全地。 ( 赵中辉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