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第十五章

C 凯歌(十五1~21)   本段可再分为:1~18节为「摩西和以色列人的歌」,21节指明是「米利暗……〔和〕众妇女」的歌,19、20节则用散文简约记载了当时发生的事。然而米利暗简短的诗歌除了将动词自陈述式(indicative)改作祈使式(imperative)以外,和摩西之歌的第一句完全一样。所以,究竟是米利暗和她的女声合唱团在跳舞之后唱出全首摩西的歌,还是摩西的歌从神学角度阐释了米利暗之歌的主题,实在难以断定。再者,摩西的歌本身也可分段:1~12节以出埃及为主旨,13~18节则讨论将来入侵迦南的事。 十五1~12. 渡海   1. 我要向耶和华歌唱,因祂大大战胜。强而有力的韵律,简洁而深奥的思想,富有古风的语言,都显示这歌是早期的作品。戴维斯指出「因」字在本节至为重要,因为在以色列诗歌之中,这字通常点出赞美神的理由(如诗九4)。下面第19节的散文附记,解释了神实在做了什么事。大大战胜,译作「涌起」(如波涛)更佳。这字可以用来形容骄傲(不良的),本节则用以形容胜利(好的)。以西结书四十七章5节,则用这动词形容河水泛滥。   2. 耶和华,希伯来原文在此使用简称 YH,不像第1和3节一般,使用全名 YHWH。不少人名以及「哈利路亚」(hal#lu^-Ya{h,即「你们要赞美 YH」),皆包含了这个圣名的简称。诗篇一一八篇14节重复了本节的概念。我的诗歌,柯费二氏不将原文的 zimra{t #b 「地」字或者也和乌加列语一样,含有「地府」的意思;请参看海厄特。 十五13~18. 进军迦南   好几位学者觉得摩西之歌中描绘进侵迦南的下半部,必然是在侵占迦南之后完成。部分更认为13和17节是指锡安山和所罗门王的圣殿;但这看法是没有必要的。这两句话都是古语的形式,更远古的拉斯珊拉泥版(Ras Shamra tablets)已经有类似的语言。贯彻全段的过去式大概是「先知式完成时态」(prophetic perfect),即是将未曾发生的事件,当作既成的事实描述。这做法从前十分常见,旧约先知书中尤其普遍。   13. 慈爱,这个经常译作「不变的爱」或「怜悯」的字眼(h]esed o^t[ 可译「姊妹」,又可翻作「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姊妹」。   鼓,听其名而知其物,这种名叫「咚!」(to{p{)的鼓,彷佛救世军所用的铃鼓,或某种的手鼓。妇女经常在战争胜利之时,而不在宗教仪式中跳舞唱歌。塞缪尔记上十八章6节就是凯歌的例子;不过士师记二十一章21节的妇女却似乎是在秋季的节日跳舞,这显然是个宗教仪式。本节所描述的音乐似乎是有感而发,不是事先安排的;然而早期的音乐,相信大多如此。后世的女歌手有特殊的地位,在丧礼中唱歌(摩八3;代下三十五25),而后期在圣殿唱歌的人,也包括了女性(拉二65;尼七67),亚述人要希西家王朝贡,贡品中也包括了女歌手。这些歌唱者当然不是全部担任圣事,但圣俗之分起码在以色列初期并不存在。
14 即使是蒙神和他立约的亚伯拉罕,在他称「至高的神」为「天地的主」之时,可能也包括了耶和华作王的概念。 D 旷野日志(十五22~十八27) 十五22~27. 苦水   以色列如今很明显已经到达盐泽和海湾以东的地区了,但偏南到何程度,我们却不知道。由摩西时代至今,水井和绿洲的位置应该不会变动多少,我们亦能猜测他们大约的路径(沿着西奈半岛的西岸),直至他们转向东行为止。他们究竟在何处改向东行,则视乎西乃山的位置而定。然而要肯定他们所停各站的地点却不容易,因为我们不晓得以色列的能力和意愿,容许他们每天走多少路程。对于今日有牛羊随行的游牧民族来说,一日走十至十五英哩算是很不错了;劫掠集团的速度当然可以快很多。经常有人指出以色列人即使真是游牧民族,也是「骑驴牧民」,不是「骆驼牧民」,不能横渡沙漠,而要逐水草赶羊。若然,今日阿拉伯语称为「堤」(et-Tih),即「流浪人」的沙漠,到处都有可能是他们行经之处。   22. 书珥的旷野,(参创二十五18)一般相信是西奈半岛的西北角。此外,巴兰的旷野位于东南15(民十三3),汛的旷野则在西南(出十六1)。后世的以色列人是否晓得这些地方的确实所在,很值得怀疑,但他们必定知道旷野各「站」的地名和水井之间的距离。他们或他们的祖先皆有可能开采过位于西奈半岛西岸中央,萨拉比特 #8231;卡登(Sarabit el-Khadem)的绿松石矿(turquoise mines)。   23. 玛拉。旧约不少名称的解释都是基于谐音,这名却不是。「玛拉」如果是个来自闪族语言的字根,便真有「苦」的意思。英语「没药」(myrrh)一字,可能也是基于这字根;所指的是没药的强烈滋味。很多沙漠绿洲都以井、泉、池为名,水是它们共同的特征。本节的水泉相信就是今日的哈瓦拉泉(’Ain Hawarah)。那地名叫,直译「他称其名为……」的第三身单数「他」,不必是指摩西。应依照闪族语系的惯用语法,当作是个无人称的句子(RSV、和合本等皆如此翻译)。换言之,远在以色列来到以前,这名字可能已经存在了。由于其中矿物质的缘故,自流井的水大部分皆苦涩难堪。   24. 百姓就……发怨言,「发牢骚」,直接埋怨神指派的领袖摩西,就是间接埋怨神(出十六8)。这种行为是典型人性的表现,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能够成为鉴戒和警告的原因(林前十11)。类似的「发怨言」,五经记载了十几个之多;这是以色列的本性。   25. 耶和华指示他一棵树,动词「指示」的字根,和「妥拉」(即「教训」)的字根相同。希伯来文「妥拉」的概念,如何比中译的「律法」或英译的「law」丰富,从这字本身就可见一斑。在本节中带来福气和拯救的知识,就称为「妥拉」。所指的究竟是什么树,这树又怎样使水变甜,多问恐怕也是徒然。德莱维引述德莱塞普斯(De Lesseps),提到有一种小檗属的灌木,现代的阿拉伯人拿来作同样的用途;其它地方也有类似的例子。他们无疑需要一种味道辛辣或芳香的灌木,可以盖过矿物质的气味,使泉水可以入口。中世纪的解经家乐于指出这树暗指十架,因为十架能将生活的苦楚化为甘甜。只要承认这不过是圣经一个伟大真理的例证,而不是眼前经文的诠释,他们的说法是无可厚非的。间中亦有人提出,神指示摩西这棵树,并非就在此刻,而是从前摩西长住米甸之时。但经文似乎说得很清楚:神的指示是摩西此时穷极呼天的结果。如果摩西住在米甸之时已经蒙神指示,这便是神预备摩西的另一个例子。列王纪下二章21节记载了一个关乎「医治」苦水的类似故事。   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似乎是句惯用语,乔舒亚记二十四章25节记述在示剑颁布律法之时再次出现。在那里试验他们,这是指神「考验」以色列。虽然「玛撒」(出十七7)所用的也是同一个字根,却没有必要假定这句话是指后来发生的那件事。神这时藉苦水对以色列的考验,和后来在玛撒的考验同样的认真。以色列在经历试验之时以怨言响应,清楚显明了他们的本性。然而本节的「试验」,亦有可能表示26节的应许是有条件的,这也是申命记一贯的教训。神儿女是否顺服神已经启示的旨意,永远是蒙福的先决条件。   26. 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加在」埃及人身上的,广义来说大抵是十灾,更准确一点则是变水为血,使之不能饮用之灾。神所供应的水,以色列永不会喝不入口,因为祂是耶和华,他们的医治者。   27. 以琳,这个意即「笃耨树」(terebinth)的名称,似乎来自当地最明显的自然陆标。玛拉若是今日的哈瓦拉泉,以琳便必然是南面七英哩,一片青绿、又有枣树、又有水井的加兰德尔河(Wadi Gharandel)了。十二股水泉和七十棵棕树,并没有灵意解释的必要,这两个可能都是实数,又可能是个概约数。因为对希伯来人来说,两个数字都代表了完美。──《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