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基督的榜样(十五1~6) 保罗列举基督的榜样,作为他论基督徒自由与相爱的结语,谁比基督更不受禁忌的限制呢?然而谁又像祂那样谨慎地承担别人的软弱?良心清洁的人,在采取行动之时,何等容易对别人的评论毫不在乎,说:「我自己喜欢就好。」他们所做的固然没有错,但这却不是基督的作法。祂的作法是先考虑别人,斟酌他们所关怀的,并在各方面尽量帮助他们。甚至「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果祂求自己的喜悦,在某些方面祂的生活与工作很可能会与祂所曾做的不同。基督并没有要求自己的权利;祂总是将别人的益处放住自己之前(参腓二5~8)。但是,也许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祂总是将神的旨意摆在第一位;这种看法源自他引用的诗篇六十九9。 这段引言之后的话,含括了整个新约到处可见的一项原则:凡引用或提及旧约之处,都是应用此项原则,旧约圣经谆谆教诲的恒忍功课,以及其中对信心的鼓励,对基督徒持守盼望产生很大的激励。保罗也指出,它对助长弟兄的合一,也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他祷告说,愿那教导祂子民恒久忍耐,又藉圣经鼓励他们的神,赐他们同心同意的心,使祂因他们合一的见证而得荣耀。 1.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参加拉太书六1~2:「若有人偶然被犯过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2. 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NEB 作:「要考虑那些事对他有益,可以建立所共有的生命」。参十四19,及腓立比书二3~cs164。 3. 「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引自诗篇六十九9下。约翰福音二17曾引用9节上半,指耶稣洁净圣殿的事227。前文曾指出,教会早期便将诗篇六十九篇解作基督的受苦,以及报应会追上逼迫祂的人。这里所引的话(正如此篇诗大部份的话)是向神说的,由此可见,耶稣对神的忠心令祂遭受辱骂与侮蔑;而如果祂选择一条容易的路,就可以避免这一切。 4. 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哥林多前书十6、11陈明同样的原则,可参照。圣经(当然,这里是指旧约)对神的信实有充份的证明;因基督应验了经上的话,在这亮光中读圣经,更能有所体会;因此这里豉励读圣经的人,将盼望放在主身上,并耐心等候祂。 5. 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见十二16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9,Name=Ⅲ. 基督的律法(十二9~21)}。 6. 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如果他们能和谐相处,藉他们合一的敬拜与见证,神便能得荣耀。在罗马帝国的中心若能有这种合一的见证,对福音传扬的裨益将无与伦比。 227 参 C. H. Dodd, ‘ According to theScripture ‘(1952), p.58。 Ⅷ 基督与外邦人(十五7~13) 保罗说:「因此,你们要效法基督的榜样。祂毫无歧视地接纳我们,我们也应该互不歧视,彼此接纳。」 他继续说:「我的意思是,基督来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首先,直接向犹太人,为要应验神向他们列祖的应许;然后,也向外邦人,使他们能因神未立约就享怜悯而大为喜乐。」但是,如果向犹太人传福音,是应验了对列祖的应许,向外邦人传福音,使他们归信,也是旧约的预言。保罗列举了一连串旧约的见证,其内容都是外邦人颂赞以色列的神,并将他们的盼望投注于以色列的弥赛亚身上。 神带领相信祂之外邦人的方法与程度──接纳他们,与有信心的犹太人同列为神的子民──可能是一项奥秘,向以前的世代隐藏,直到藉保罗的事奉成为一件事实(弗三2~6;西一25~27);但是保罗清楚看见,外邦人将因福音得荣耀,是旧约时代就已有的预言(参加三8)。换言之,他认为自己的事奉,是神实现祂向外邦人之应许的途径。 保罗愿他的读者都能享有丰盛的喜乐与平安、信心与盼望,以这段祷告作为本书信论基督徒生活部份的结语。 7. 你们要彼此接纳cs8。接纳其它基督徒要在心中,也在家中。若领受保罗的劝勉,而效法基督的榜样,这样的接纳将是毫无保留的;因祂子民彼此以爱心与慈怜相待,神就将得荣耀。保罗心目中特别关心的,可能是犹太信徒能与外邦信徒毫无保留的彼此相交;当然,他的关心不会只局限在这个范围。 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这里的「你们」( hymas ),有另一种读法作「我们」,许多经文都有此例;参 NEB。「既然基督对他们两方都不轻视,他们就应该保持合一,不彼此轻视」228(加尔文对本节的注释)。 8. 基督……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亦即,「犹太人的执事」(NEB)。耶稣亲自作证说,祂在世上的工作「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太十五24)。译为「执事」的名词是 diakonos ;参耶稣的话:「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diakonethenai ),「是要服事人( diakonesai )(可十45),及「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 diakonon ,路廿一27)。 要证实神的信实。(按英文)NEB 作:「要实现祂对列祖的应许」──即在基督身上实现的应许。 9. 叫外邦人,因祂的怜悯荣耀神。基督向「受割礼人」的直接事奉,由作「柱石」的使徒(加二9)承继;而祂赐给外邦人的祝福,则主要由保罗执行。 「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歌颂你的名。」引自诗篇十八49(撒下廿二50),戴维在将非以色列人纳入他的王国之后,算他们也属于以色列之神的产业。基督徒对这观念的应用,参雅各布在耶路撒冷大会中(徒十五16~17),引用阿摩斯书九11~12(七十士译本)。 10. 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引自摩西之歌(申三十二43)。(参前面曾同样引用这首歌:十19,十一11,十二19。) 11. 「外邦阿,你们当赞美主;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祂。」引自诗篇一一七1,那里呼召全世界来称颂以色列的神,因为祂有慈爱和诚实。 12. 「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衪。」引自以赛亚书十一10,「耶西的本」所发的「一条」(赛十一1),即他们所期待出于戴维家的弥赛亚,「立作万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寻求祂」。乔纳单的亚兰文旧约将最后一句译为:「列王都必顺服祂」(参创四九10末)。耶稣为戴维后裔,参一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4,Name=A. 問安(一1-7)}。保罗在律法、先知与诗篇中,都找到向外邦人工作的见证。 13. 但愿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人有盼望的神」,这称呼可能是因上一句所引以赛亚书十一10的末尾,提到「盼望」一词。参十四17,和平与喜乐是神国度中的福份。因为「使人有盼望的神」将自己作为祂儿女的盼望,所以他们现在便可以享受这些祝福。 使你们藉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这里再次提到,是圣灵使得信徒能在今生经历来生将有的福份。他们的盼望最壮丽的目标,就是神的荣耀(五2)。 228 亦即,既不轻视犹太人,也不轻视外邦人。 尾声(十五14~十六27) A 自述职志(十五14~33) 保罗向罗马的基督徒表明,他信中所写的教导,并非基于他认为他们没有能力彼此教导;他清楚知道他们在道德与知识上的程度,因此他所写的,不过是提醒他们注意自己已经知道的事,而不是教导基督教的基本要道。况且,虽然他并不是罗马教会的创立人,但他是外邦人的使徒,他乃是以这身份写信给他们。他将这使徒的职份视为祭司的事奉,而他的外邦信徒便是他献给神可蒙悦纳的祭物。 到目前为止,保罗执行这使徒职份已经超过二十年,虽然工作尚未完成,但回顾这些年,他对基督藉他所作的工作,没有理由感到不满意。他从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到处都传了福音:在加拉太、亚西亚、马其顿、亚该亚,沿大路的主要城市,都已有信主的团体,可以见证保罗使徒的工作。他的目标是,将福音遍传至所有未传到之处;既然他在东方的工作已经完成,他就转向西方,计划传福音到西班牙。往西班牙途中,他有机会一偿夙愿,往罗马一行,并且他期待去探望这首都中的基督徒,因与他们相交而重新得力229。 然而,他必须先到耶路撒冷一趟。过去两年多来,他在外邦教会所推动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捐款,现在已经准备妥当,可以交付受款人了。保罗想陪教会所差派的人前去,赠送这份礼物。他回到圣城,等于有机会向那差派他的主作一个报告,说明他到目前为止所尽到的职责。 待他在爱琴海一带的工作如此「盖上印」之后,他才会开始西班牙的旅程,并且顺道访问罗马。他已经告诉罗马人,他渴望在该城中传福音,因在那儿的使徒工作,结一些果子;现在他提到,他相信去拜访他们之时,必能藉讲道带去丰盛的祝福。目前,他则要求他们代祷。他清楚明白,在耶路撒冷极可能会遇到麻烦。他非常需要他们代祷,使他能「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31节),使徒行传廿一27起的记载,表明了这一点。他也许甚至担心,耶路撒冷教会能否接纳他和他的外邦同伴,以及他们会如何接受这份礼物(如果他们愿意接受的话);无论如何,他要求罗马人祷告,使这份礼物可蒙悦纳。 使徒行传的记载(廿一17~25)表明──因为是其中的「我们」段落,所以这一点更加明确──保罗和外邦信徒的代表去拜访雅各布与其它长老时,的确受到了欢迎。但是那一段也同样表明,雅各布与其它长老对教会中一般信徒的反应感到担心──因有上千人都为律法大发热心,而他们曾听见报导,说保罗在犹太人分散的各地如何教导,如何行事。由于他们急要安抚这些激进份子,他们建议保罗采取一项行动,结果却造成他的被捕与入狱,以致他最后到罗马的情形,与他写这封信时所预期的大不相同。230 14. 能彼此劝戒。他们显然已经这么做了。不像希伯来书的收信人,要别人讲:「你们……本该作师傅」了,实际上他们却还需要再一次领受福音初阶的教导(来五cs1612)。 15. 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稍微放胆」(英文作「十分大胆」),是因为罗马教会并不是他所创立的,他向他们说话,不像他写(或说)给哥林多教会时,感到那么自由。 神所给我的恩典。参一5,十二3。 16. 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可蒙悦纳。这几句话充满敬拜的意味。保罗是一名服侍者( leitourgos )231;他宣扬福音是一种「祭司的事奉」( hierourgeo{ );他的外邦信徒是他献给神的祭物。 因圣灵成为圣洁。当时显然有人认为,保罗的外邦信徒是「不洁净」的,因为他们没有受割礼。对这类苛责,保罗答复说,他的信徒是「洁净」的,因为圣灵已经来住在他们里面,使他们成为圣洁了(参19节,「圣灵的能力」)。他在另一封信中说:「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肉体的」(腓三3)。犹太派的人以肉体夸口(即,以身为犹太人所承袭的特权夸口),却不如外邦人圣洁,因他们学会只在基督里夸口(参罗八8)。同样,彼得也在耶路撒冷大会中提醒同为犹太信徒的人说,外邦人听见福音之时,神如何赐给他们「圣灵……正如给我们一样;又藉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徒十五8~9)。 18. 使外邦人顺服。使他们顺服基督(参一5),以应验旧约的预言,列国都将归顺戴维之子(参创四十九10,见以上12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77,Name=Ⅷ 基督與外邦人(十五7~13)})。 19. 从耶路撒冷。保罗作基督教传道人,是始于大马色与亚拉伯的拿巴坦( Nabataean )。他更广的事奉,即向外邦人作使徒,则起始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徒十三1~十四28,加二11)。那么,他在这里为何以耶路撒冷作为他事奉的起点?我们可以想象,也许他心目中所想的是某些事件,诸如使徒行传廿二17~21所描述的异象232,或(可能性较小)他在加拉太书二1~10所提,与耶路撒冷领袖的会面;但更可能的是,他乃是以耶路撒冷作为整个基督徒运动的起点与首府(参路廿四47;徒一4,8),如此,就实现了以赛亚书二3下与弥迦书四2下的异象。 直转到以利哩古。即亚得里亚海东岸的省份。以利哩古在使徒行传或保罗到目前所写的书信中,都没有出现过。但是保罗在以弗所的工作结束后,到最后一次往耶路撒冷的旅程之中,即使徒行传二十1~6一笔带过的时期,可能约有两年左右。这段时期,保罗似乎沿伊格那田大道(Egnatian Way),从东到西横越马其顿,又转向北边,进入以利哩古。在说拉丁语的地区(当时的以利哩古正是如此)待一段时间,对他往西班牙工作的计划,应该是很好的预备。 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NEB 作;「我已经完成了传基督福音的工作。」他所做的,是在犹大与以利哩古之间,每一个省份(并非每一个人)都传了福音,因此,在那一带的外邦世界中,他已经尽上使徒的职责了。 20. 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他的作法记载于哥林多前书三10:「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诚然,他不一定会欣赏那「别人」的工作,不论那人是谁;而他也不愿意从其它立根基的人,招来对他自己的不满。这里没有直接论及罗马教会,或其创始人。 21. 「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二15(七十士译本)。希伯来圣经(译作「因所未曾传与他们的,他们必看见;未曾听见的,他们要明白」)是指当列国及其君王看见,他们从前所藐视的受苦的仆人,竟被高举,感到极其惊讶。希腊文圣经则正好适用于保罗对自己开荒布道原则的说明。这封信中已有充份证据显示,以赛亚书四十至六十六章被视为福音的见证(见一1{LinkToBook:TopicID=124,Name=Ⅰ 問安(一1~7)},十15诠译{LinkToBook:TopicID=160,Name=3 向全地宣揚(十14~21)})。 22. 我因多次被拦阻。参一13。 23. 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可以到你们那里。保罗认为罗马教会在扩展福音方面可以有所参与,分享(并且至终承继)他使徒的事奉;这并不是他最近才开始有的想法。见十18{LinkToBook:TopicID=160,Name=3. 向全地宣揚(十14~21)},一1的诠译{LinkToBook:TopicID=124,Name=A.問安(一1~7)}。 24. 然后蒙你们送行。保罗没有说得太白,但他希望罗马教会能成为他往西班牙进发的基地。 25. 供给圣徒。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格外是「圣徒」(参31节,林前十六1;林后八4;九1、12)但是保罗的信徒以及其它外邦基督徒现在与他们「同国」(弗二19),因此他也常称他们为「圣徒」,神圣洁的子民(见一7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4,Name=A. 問安(一1~7)}),这个说法十分正确。「供给」一词所译的字,是动词 diakoneo{ 「服事」的现在分词(参十二7;十五8;十六1)。 对这项「供给」进一步的细节,见于哥林多前书十六1~4,及哥林多后书八1~九15。保罗对罗马基督徒更自由地谈及这事,是因为他们没有直接参与在其中。捐钱的都是保罗亲自建立的教会,很显然这是他极其看重的一件事。 正如他对罗马人所说,这件事的意义之一,是让外邦基督徒深刻体认他们对耶路撒冷所欠的债。福音乃是从耶路撒冷开始传播的,起初传到邻近犹大的各省(如叙利亚,其首都叙利亚是在奥隆德河边),然后到更远的地区(如保罗过去十年所传到的地方)。外邦教会若受邀在物质上捐助全基督教会的母会,只不过是他们一点点的回馈而已。 另一方面,保罗视之为巩固耶路撒冷与外邦教会相交的方法,这两者之间本应有美好的团契。他知道,耶路撒冷有不少严谨的弟兄,对他向外邦人的工作深深质疑。有些人甚至认为,他们有责任改变他的信徒,不再随从他的教导,而遵照耶路撒冷信徒的信仰与生活模式。虽然情况还没有严重到极端的地步,但是耶路撒冷与外邦宣教之间若有裂痕,对基督的工作便没有益处。这种裂痕唯有藉慷慨表露弟兄之爱,才有可能弥补。 为耶路撒冷收集捐款,表示保罗的看法没有任何改变。十年之前,他与巴拿巴曾作过类似的事,为叙利亚安提阿的基督徒带一笔捐款到耶路撒冷教会,救助饥荒之需(徒十一30;十二25)。耶路撒冷领袖祝福保罗和巴拿巴在外邦的福音工作,清楚他们是为此蒙召的,同时他们也嘱咐这两位,要继续记念「穷人」(参以下26节的注释)──保罗提到这件事时,说:「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二10)。 但是对送礼物给耶路撒冷教会的「穷人」这事,双方是否看法相同呢?对保罗而言,这是表露弟兄之爱的行动,象征外邦信徒对神使他们得救的恩典感激的回报。然而,耶路撒冷的领袖可能认为这是一种贡献,是子会对母会应尽的责任(或许与犹太人每年所纳约值四分之一英的贡银性质类似,这是全世界犹太人的义务,以维持耶路撒冷圣殿的修护与事奉。) 在保罗的的眼中,这不仅代表他的外邦信徒承认他们欠耶路撒冷属灵的债,不仅旨在巩固团契相交与弟兄之爱,更可说是他在爱琴海一带工作的高潮,代表一种敬拜与奉献,然后他才再向西方的新工场进发。这可算是「外邦人之祭」外面、可见的记号,是他到目前为止所尽祭司职份的巅峰。外邦信徒带礼物来到耶路撒冷,象征了到目前为止,保罗的使徒职份没有落空──这象征不仅是向耶路撒冷,更是呈献在神面前。或许保罗计划要在圣殿,就是主曾向他显现,差他「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徒廿二21)的地点,献上敬拜,表达他对过去的感恩,并将未来奉献给神。 26. 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保罗提到这两个省份,也许因为过去几个月他与那里的教会接触频繁。根据哥林多前书十六1,他在加拉太教会也曾推动类似的捐款,而推基古和特罗非摩伴随他到耶路撒冷(徒廿24;参廿一29),表示以弗所教会与亚西亚省辖下的其它城市,也都有份于这项事奉。 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耶路撒冷信徒显然自称为「穷人」(参加二10,这里是用同一个字, pto{choi );这个称呼的希伯来文是 ~ebyo{ni^m ,后期的犹太基督徒仍然沿用,人称他们为以比安奈特人(Ebionites)。贺尔233假定,事实上保罗的捐款是为耶路撒冷整个教会,但是他不好意思说明,使用这种说法为托辞。这个假设并无必要。保罗屡次提到「为圣徒的捐款」等类的话,表明他对这个理由毫不引以为耻。 27. 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捐款是外邦教会主动要采取的行动(保罗只是在他们的热情冷却时,再度提醒他们而已);然而这也是承认他们的债──是道德上的债,不是法律上的债。 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cs8。有一种看法认为,这不仅是爱心的行动,更是一种贡奉,是母会理当从外邦基督徒得234,这可能足以代表耶路撒冷教会的态度,却不是保罗的态度。他坚持这是一种出于恩典的行动,并不是捐款的教会正式的义务(参林后八6~9)。或许,他也存盼望,希望这个神在外邦中施恩的物质象征,能激起他在十一14所提到有益的「愤恨」235。这里的动词「供给」是 leithourgeo{ (参16节的名词 leitourgos ,及其说明;并参林后九12,那里称捐款为一种 leitourgia ,「服事」)。 28. 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直译为「向他们印证了这个果子」。保罗用了正式的商业用语;参 NEB :「在我本人的印证下交付了这笔款项。」然而,这里所提的可能不是保罗自己的印证,而是圣灵的印证;这是他在外邦人当中工作的总成绩。 29. 基督丰盛的恩典。这个恩典(英文为「祝福」, eulogia ,在林后九5用来形容外邦人的捐款)将由保罗向罗马基督徒分享,并由他们再传给其它人(参一11~15)。 30. 藉圣灵的爱。亦即,由圣灵所得,藉圣灵维系的爱(参五5)。 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NEB 作:在这争战中与我联盟」。也许他所求于他们的,不仅是同心为他在耶路撒冷将遇到的微妙情况代祷,且是参与他更广的事奉。 33. 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门。「赐平安的神」之称呼,在十六20又重新出现(参腓四9;帖前五23;及来十三20;林后十三11:「仁爱和平的神」)。这封信可能有一种较早的版本,以这个祝福作结语,详见导论:「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LinkToBook:TopicID=109,Name=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 229 见 H. Knox, ‘Romans 15:14~33 and Paul’s Conception of hisApostolic Mission’, JBL 83(1964), pp.1-11。 230 参 F. F. Bruce, ‘The RomansDebate-Continued’, BJRL 64(1981~82), pp. 354-359。 231 参十三6。在新约中,这个字总是指宗教仪式,有时指祭司的仪式,如来八2形容基督为「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 leitourgos )」。也参照17节「神的事」( ta pros ton theon )与来二17,该处同样的词组是指基督的大祭司职份。 232 参 O. Betz, ‘Die Vision des Paulus im Temple von Jerusalem’,in Verborum Veritas , ed. O. Bo/cher and K. Haacker(l970), pp.113-123。 233 Gesammatle Aufsa/tze , ii(1928), pp.58-62。 234 K. Holl, Gesammelte Aufsa/tze , ii, pp.44-67。 235 参 J. Munck, Paul and the Salvationof Mankind , p.303。 B 举荐非比(十六1~2) 这封信写完之后,显然是托一位热心的基督徒姊妹非比,带到目的地去。她是为了私事而前往该地,保罗利用这个机会举荐她,希望收信的基督徒能款待她。 1. 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坚革哩座落于撒罗尼克湾(Saronic Gulf),是哥林多的两个海港之一(参徒十八18)。那里的教会可能是哥林多大都市内教会的子会。她是位 diakonos ,NEB 作「在坚革哩会众中任职的一位信徒」,在教会中,这个字无论是阳性或阴性,都应该译为「执事」。提摩太前书三11认为,执事的工作男女都可担任,该节的「女人」意思是指「女执事」(正如第2至10节的「男人」)。 2. 为主接待她。亦即,如同接待基督徒肢体。无论「为主」与「为基督」(英译「在主里」、「在基里」)236有任何区别,这句话的意思都由下面的话清楚表达了:「合乎圣徒的体统」。出外旅行的基督徒,每到一处,只要找到信徒,就必定会得接待(参十五7)。 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此处译作「帮助」的阴性名词( prostatis ,女性资助人)与十二8的分词 pro/stamenos (「治理的」)有关。非比在坚革哩的角色,显然与吕底亚在腓立比相似(参腓十六15)。至于她曾给保罗什么帮助,我们只能臆测。 236 对这章中「在主里」(七次)与「在基督里」(四次)的讨论,见 C. F. D. Moule, The OriginofChristology (1977), p.59。 C 问候朋友(十六3~16) 举荐非比之后,接下来是一连串亲切的问候,提到每一个人的名字。 许多人根据这一连串的问候辩论道,罗马书十六章不是写给罗马,而是给以弗所的──非比要去的地方是以弗所,而(尤其)保罗所问候的人都住在以弗所。 所谓这一段原是一封给以弗的信,不知如何附加于给罗马的信之后,这种说法极不可能。古时候一封信的内容若几乎全是问候,并不见得太怪异,好像李兹曼( Lietzmann )一度所认为的。但是如果十六章是另一封举荐的信,则这类信一般不会写问候的话237。其实,这种看法的份量不及另一种看法,即保罗将罗马书一至十五章作了一份副本给他在以弗所的朋友238,并在其后附加了一个举荐的说明,及一些个人的问候。 然而,既然这章是一封明明写给罗马基督之信的最后一章,最自然的假设,就是这章同样也是写给他们的,除非能举出很强的理由,才能否定这个说法。 那么,在罗马书十六章中,到底有哪些重要的理由可以支持以弗所为其目的地? i 在这章中,保罗问候了二十六个人,及五个家庭或「家庭教会」。在他从未到过的一座城中,他有可能认识这么多人吗?如果这是他很熟悉的城市之一,那就理所当然了。哥林多不必考虑,因为这封信(特别包括第十六章)是从哥林多发出的;但以弗所(他最近才在那里待了两三年)就极有可能,特别根据以下两个原因来看。 ii 保罗最先问候的人是百基拉和亚居拉(第3节)。无论是使徒行传(徒十八26)或是保罗书信(林前十六19),我们所得到的最后数据,都说他们住在以弗所,家里有一个教会──正如这里的所提到的。由于缺乏反对这种看法的证据,我们可以假定他们仍然住在以弗所239。 iii 接下来所问候的是以拜尼土,「他在亚西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第5节)。保罗在亚西亚省的第一位信徒自然应该是在以弗所,而不在罗马。 iv 除了这些个人的问候之外,17~20节劝勉的话,有人也认为可以支持以弗所之说。这段劝勉在内容与格式上,都与本封信其它部份不同。保罗在其中似乎没有顾到前面的原则,即不以使徒的权柄来对罗马教会说话;他对自己所建立的教会写信,却常运用此权柄。另外,这一段提到纷争,而本封信的其它部份,从征兆显示罗马教会有这个问题。这封信其它段落惟一暗示教会的关系有紧张之处,可能是指外邦信徒开始有优越感,瞧不起犹太弟兄(十一13~24)。另一方面,本段的训戒却与使徒行传二十28~31保罗对以弗所长老的劝勉与警告有雷同之处。在给提摩太的两封信中,都提到以弗所教会的纷争与错误教训的问题──而根据歌罗西书,有一种异端正乘隙进入了亚西亚省的另外一个地区。 至于本章的目的地为罗马之说,除了最基本的假定──它和所属的本书信其它部份一样,是写给同一群人的──之外,还有没有更有力的论证? i 这一系列的问候,若是写给保罗所熟识的教会,似乎有些奇怪。如果这一章是写给以弗所的,我们可以想象教会聚集起来听人朗读这信的情形。出席的人会听见保罗对其中二十六位提名问候。但是,保罗所认识的人当然超过二十六位,他在他们中间曾经待过很长的时间。其它的人会怎么想呢?相信每一个人都会问:「为什么没有提到我?」但是如果保罗是写给一个不认识他的教会,他很可能会问候那些过去他执行使徒工作时,在各处认识的朋友,这些人现在都住在罗马。如果他提名问候他们,其它人不会因自己不在内而感到气愤,他们根本就不会存这种想法。歌罗西书也是写给保罗所未去过的教会,他在其中同样问候了几个人──人数很少,因为这都市不在大道旁,与罗马的重要性不能相比,罗马是世界的首都:条条大路通罗马。如果当时保罗所认识的人有不少去了罗马,并不足为奇。尤其是当革老丢大帝在公元五十四年去世之后,很可能他五年之前所颁布驱逐罗马犹太人的御旨,已经被淡忘了。如果在那时候左右,许多犹太人纷纷返回罗马,其中必定包括一些犹太基督徒。百基拉和亚居拉是因公元四十九年的御旨被迫离开罗马(徒十八2),他们大概在公元五十四年,或不久之后就回到了罗马,而将在哥林多及以弗所的分支业务交代经理去经营,(正如他们在离开罗马之时,可能也交代某一个人处理在罗马的业务)。当时像他们这种生意的人,流动性很大,他们若在罗马、哥林多和以弗所之间来来去去,并非不可能,也没有不自然之处240。 以拜尼土也有可能与百基拉和亚居拉很接近,而随他们去了罗马。他们回到罗马,仍然会与保罗联络,而且可以让他知道,基督徒在当地的处境如何。 ii 第7至15节之中,有些名字出现在罗马的证据,强于在以弗所241。大部份原因是从罗马所得到的石碑资料比以弗所的多;不过这些只能够证实有此名字,却无法证实是否为同一个人。以下小注列举了更多细节,读者可以自己衡量其份量。最有力的例子,或许是11节「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我们知道当时罗马确有一「拿其数家」。鲁孚(13节)这名字在罗马比在以弗所更普遍;但如果这是马可福音十五21的鲁孚,他的名字可能不是在这两个城市中取的。然而马可福音十五21的鲁孚,在罗马教会似乎颇为人所知;我们不能说,以弗所教会中没有叫鲁孚的人,但是我们手中没有这种数据。整体而言,研究这些名字的结论,比较倾向罗马的说法。 iii 16节提到,「基督的众教会」都向他们问安,这可能是指当时差派代表与保罗同行的外邦教会,他们要转交自己教会赠予耶路撒冷的救济捐款242。代表这些教会向罗马问安,是件特别兴奋的事。当然,代表他们向以弗所问安,也是件兴奋的事,但既然以弗所教会也有代表在内──即特罗非摩,推基古可能也是(徒二十4),向他们问安就比较逊色了。 iv 至于17至20节的训诫,也未尝不可能是出于保罗。他在抑制自己向这个非他所建立的教会讲了很长一段话之后,终于暴发出一段紧迫的警告,要他们提防制造困扰的人,他在自己的宣教工场上非常清楚这些人的底细。如果以为这些人不会去罗马,这种想法未免太过份了。他们(若还没有去的话)必定会想到那里去,让人接受他们的教训。保罗则必视警告罗马基督徒防范这些人为己任;而且,如果这些人比他先到,并受到欢迎,他自己想在罗马被接待的计划,就破坏无遗了243。 3. 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保罗用 Prisca 称呼她(参林前十六19;提后四19),而路加则用她名字比较通俗的形式 Priscilla。「路加经常以口语化的笔法来写,所以惯用较通俗的形式;因此他总是写 Priscilla,Sopatros,Silas,而保罗却用 Prisca,Sosipatros,Silvanus。244」保罗和路加都习惯把百基拉的名字放在她先生之前;或许她的个性较为突出。保罗第一次遇见他们,是在哥林多,当时他们被迫离开罗马不久(徒十八2);他们那时可能已经是基督徒,因为保罗从未说他们是他的信徒。 4. 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我们只能臆测这类事件发生于何时何地;或许是保罗在以弗所工作期间,所遇到的某一桩危险事件。 5. 以拜尼土……在亚西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中文依原文直译;英文作「在亚西亚归基督的第一位信徒」(参林前十六15,司提反一家也同样被称为「亚该亚初结的果子」)。以拜尼土在罗马之说,参本部分前文第十一段,原书第267页。 6. 问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这一句话曾被认为可支持以弗所之说。保罗很清楚知道在以弗所谁的服事最出色;而他怎么会知道在罗马基督徒当中,谁曾「多受劳苦」呢?但保罗对罗马教会显然有资料来源(参一8~9):百基拉和亚居拉可以告诉他早年的状况,而现在,他们既已回到罗马,也可能经常和他保持联络。除此之外,我们只能猜想;对这位马利亚,我们没有其它数据(新约中有六个人叫这个名字)。 7. 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后者的名字可以是阳性(Junias,为 Junianus 的缩写),也可以是阴性(Junia,如 AV 所用)。但是,Junias 之形式似乎无法肯定确曾出现过,因此阴性的 Junia 比较可能。这一对(也许是夫妻)是犹太人(保罗称他们为他的「亲属」);他们曾与保罗一同坐监过(参林后十一23),也许是在以弗所。并且,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意思可能是,他们不仅为众使徒所熟知,而且自己也是使徒(保罗的用法,指广义而言),工作十分出色。他们很早就已经是基督徒,比保罗信主还要早。他们可能是使徒行传六1的讲希利尼话的人中之一(从他们的名字可以看出,他们是希利尼背景,而不是「希伯来人」);他们得使徒的称号,或许是因为他们见过复活的基督(参林前十五7,「众使徒」)。 8. 暗伯利。在那个时期的罗马石碑中,这个名字很常见,皇家人员取这名字的,屡屡可见。奥理亚氏( gens Aurelia )的一支用此为姓氏。这一支族中的基督徒,葬于多米提拉( Domitilla )墓园,位于维亚阿底提拿( ViaArdeatina ),是罗马最早埋葬基督徒的地方之一,从第一世纪末就已启用了(参15节的注释)。那个墓园的石碑中,有一块上面的图画属于早期的典型,而所刻的字为 AMPLIAT,是以第一世纪末、第二世纪初所通用的大楷体刻的(in uncials)。 9. 耳巴奴。这名字的意思是「属于耳巴」或「城市」(即罗马),因此在罗马特别普遍。可是耳巴奴与保罗在基督里同工的地点并不是罗马,除非这句话的意思是,他在罗马和保罗在别处一样,都事奉同一位主。 士大吉。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稻的)「穗」,很少见;只出现过一两次,都与皇家有关。 10. 亚比利。这个名字在罗马犹太人当中相当普遍,甚至何瑞斯以它为典型的犹太名字245。用这个名字的人中,有一位悲剧演员相当出名,他来自亚斯加隆(Ascalon),有一度甚得该犹大帝的宠幸246。在罗马石碑中,这名字有些与皇室有关,有些无关。 亚利多布家里的人。这位亚利多布是谁,我们无法断定。赖特福认为,他是希律安提帕一世的兄弟,住在罗马,身份为特殊公民(privatecitizen),并像他的兄弟一样,与革老丢关系友善。如果他将自己的产业赠与皇帝(这假设并非不可能),他家中的奴仆与自由公民与其它的皇室家人仍有所区别,称为 Aristobuliani (拉丁文,与保罗的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同义)。既然有人认为,这里的亚利多布是希律家中的人,而保罗下一个提及的人便是「希罗天」(Herodion),这岂是巧合呢? 11. 我亲属希罗天。「我亲属」可能表示他是犹太人出身(参第7节)。 拿其数家。加尔文(对本节注释)和某些人认为,这位拿其数即为提庇留。革老丢.拿其数(TiberiusClaudius Narcissus),他是提庇留大帝时候的一位富有的自由公民,他在革老丢执政时,很有影响力,但是尼罗大帝于公元五十四年即位后不久,他的母亲亚基嫔娜(Agrippina)便下令将他处死247。他的货物被充公,他的奴仆可能成为皇室的产业,而为与其它皇室人员区别,便称为 Narcissiani 。如果这个看法正确,这问候便是达于这些 Narcissiani 中的基督徒。 12. 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Tryphaena,Tryphosa)她们可能是近亲或姊妹,也相当可能是双胞胎,用同一个字根给双胞胎取名,十分普遍。这两个名字中,土富撒比较常见,可是在罗马石碑中,两者都为皇室人员取用,也都有其它人取用。然而,这两个名字与安纳多利安(Anatolian)有关连:土非拿出现于第二世纪的伪经保罗行传中(二十七~四十三章),是位女王的名字,她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曾恩待特克拉(Thecla)。(历史上有位土非拿皇后,是革老丢大帝的妻室,波利门二世(PoIemon II)的母亲;这封信写作之时,波利门是本丢与西里西亚的王)。 彼息氏。这个名字(意为「波斯女子」在罗马的希腊与拉丁石碑上都有,奴隶与自由人当中也有,但是皇室中则没有。 13. 鲁孚。这个名字(意为「红色」、「红发的」),源自意大利文,而非拉丁文;在罗马和意大利十分普遍,似乎没有讨论的必要,但有两点令人注意:第一,马可福音十五21提到一位鲁孚,是古利奈人西门的两个儿子之一;第二,这里提到这位鲁孚的母亲,说她(保罗这么说)「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马可所写的福音,最初是为在罗马的基督徒而写248,他指认古利奈人西门,就是发生于一个世代之前的事件中,替耶稣背十字架的西门;他对读者所说的意思是:「如果我告诉你们,他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你们就会知道我所说的西门是谁了。」因此,从这番话可以看出,在公元六十年代,罗马的基督徒圈子中,有一位鲁孚为人所熟知,我们难免会假定他可能就是保罗在主里蒙拣选的鲁孚(希腊文 eklektos ,「拣选」,自然有「上好的」意思,因此英文译为「闻名的」,或「出色的」)。 但如果鲁孚是古利奈人西门的儿子,他的母亲什么时候成为保罗的母亲?我们或许可以大胆猜测,是巴拿巴从大数将保罗找来,与他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同工之时(徒十一25~26)。西面的绰号叫尼结(「黑皮肤」),是当时教会中的教师之一(徒十三1),他已证实就是古利奈人西门。如果保罗当时住在他们家中;我们大可想象,西面(或西门)的妻子,对这位毫无特权的客人,就像母亲对待孩子一般。 14. 黑米。这是一位幸运之神的名字,在奴隶中取这名字特别普遍。 八罗巴。是八罗比阿斯(Patrobius)的缩写;尼罗时有位身为自由人的财主叫这名字。赖特幅(腓立比书,179页)认为,保罗的八罗巴「可能是这位有权势的自由人之家人」。 黑马。是黑马格拉斯(Hermagoras)、黑马杜乐斯(Hermodorus)或黑马及尼斯(Hermogenes)的缩写。这名字很普通。几世代之后,一位罗马基督徒(身为奴隶)称作这名,他写了一本着名的寓言,称为牧人书( The Shepherd )。 15. 非罗罗古、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这里应该直译(如AV,RV,NEB)为「非罗罗古与犹利亚,尼利亚与他的姊妹」,这样,犹利亚就可能是非罗罗古的姊妹,正如尼利亚的姊妹和他之间的关系一样。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犹利亚是非罗罗古的妻子;她的名字似乎与皇室有些关连。非罗罗古之名,则在与皇室有关的人中,出现过不只一次。 尼利亚。从第四世纪开始,罗马教会的传统,将尼利亚(和他的同伴更基流(Achillevs)与笰拉维亚 #8231;多米提拉放在一起。后者是位出身皇室的基督徒姊妹,于公元九十五年被她的叔叔多米田放逐于潘达特里亚岛(Pandateria),在坎攀尼安(Campanian)海岸之外;但第二年他过世之后,便被释回。多米提拉墓园便是由她得名(见第8节的注释)。 阿林巴。是阿林皮奥德拉斯(Oympiodorus)的缩写。 16. 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英译:「要以圣洁的吻彼此问安」)参哥林多前书十六20;帖撒罗尼迦前书五26(彼前五14称之为「用爱心彼此亲嘴问安」,英译:「爱心的吻」)。这种「圣洁的吻」,在殉道者犹士丁(JustinMartyr)所著 FirstApology , 65 首次提到,基督徒崇拜中常这么做(「我们结束祷告之后,便以亲嘴彼此问安」);直到今天,在东方教会的仪式中仍有这一项。 值得注意的是,彼得没有被列在问安的人中。如果这段问安是达与罗马的话,他的名字不在内,便意味他当时不在罗马。 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可能是指差派代表前来,准备与保罗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会,保罗写信时,他们已和他在一起(见前文本部分第十四段)。这些代表的名字,使徒行传二十4提到几位。在这个时刻,保罗的工作正好告一段落,他很可能代表这段期间内所有与他有关的教会,向一个在普世地位特殊(正如罗马教会)的教会致意,何况,在保罗的心目中,这教会将在他下一阶段的工作里,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249。 237 见 H. Gamble, The Textual History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 (1977), pp.47,87,91。 238 见导论:「Ⅲ 罗马书与保罗书信全集」及小注16{LinkToBook:TopicID=105,Name=Ⅲ. 羅馬書與保羅書信全集}。 239 据提后四19,他们似乎在以弗所,但时间却不能肯定。 240 在罗马有一个很早期的基督徒埋葬场,叫百基拉墓园,坐落于 Via Salaria,但这不能作为百基拉与亚居拉晚年在罗马定居的证据,墓园之名可能是根据地主而来,而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判断她就是新约的百基拉。惟一能说的是,这两位女士可能属于同一家族(百基拉氏)。这墓园中有一个地下墓属于罗马贵族 Acilii Glabriones 的家族。但是其名字中的第二字为 Acilius(Aquilius),与亚居拉(Aquila)这名字并没有关系;我们的亚居拉,是犹太人(Pontic Jew)出身,绝不会是罗马贵族。约于公元九十五年,多米田大帝下令,处决一些与「犹太」习俗有关的「无神份子」,不少人认为就是指基督教。殉道者中有一位 Acilius Glabrio。(参 Dio Cassius, History, Epitome 67.14) 241 J. B. Lightfoot 对这个证据的说明很恰当,见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1868),pp.171-178,其卷末附记「论该撒家族」。Lightfoot 接纳腓立比书写于罗马之说,他尽可能收集一切资料,包括罗十六8~15,圣经以外的文学,以及碑文的数据,要鉴定腓四22所提「该撒家里的人」究竟是那些人。其证据之中,与罗马书十六章有关的部份,以下8至15节的注释中作了摘要。 242 徒二十4提到的教会,有庇哩亚,帖撒罗尼迦,特庇(或者,根据西方经文,为马其顿的多贝鲁斯),以及亚西亚的众教会。腓立比也许是派路加为代表。 243 罗马书十六章收信地点为以弗所的论证,最强有力的论文为 T. W. Manson, Studies in theGospels and Epistles (1962),pp.234-241;而主张罗马为收信地点的论文,则可见 C. H. Dodd, The Epistles toRomans (1932), pp.xvii-xxiv. 这一章与整卷书合而为一的观点,可参 K. P. Donfried, ‘A Short Note OnRomans 16’ in The Romans Debete , ed. K. P. Donfried(l977), pp.50-60。 244 W. M. Ramsay, St. Paul the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 (1920), p. 268。 245 Satire 1.5.100。 246 Philo, Legation to Gaius ,203-206。 247 Tacitus, Annals 13.1.4; DioCassius, History, Epitome 60.34。 248 见 F. F. Bruce, ‘The Date and Characterof Mark’, in Jesus and the Politics of His Day , ed. E. Bammel and C. F.D. Moule(1984), pp.69-89。 249 见 K. Holl, Gesammelte Aufsa/tze , ii, p.47, n.2。 D 最后勉励(十六17~20) 这段防范离间份子侵入的警告,与整封书信的关系,参「C 问候朋友(十六3~16){LinkToBook:TopicID=181,Name=C. 問候朋友(十六3~16)}」。这些人乃是罪恶的工人,保罗曾警告其它教会避开他们(参林后十一12~15;腓三2、18~19)。由于罗马教会对福音的忠心已经声名远播,所以只需要简短地训勉他们防范制造纷争的人,便已足够。纷争是撒但的工作,这些人是撒但的差役(林后十一14);如果罗马的基督徒能躲避他们和他们的教训,神,就是赐平安的神,不是叫人混乱的神(参林前十四33),必会使他们胜过撒但,及他的一切工作。 17. 弟兄们……我劝你们。参十二1,十五30,及十二1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7,Name=Ⅰ 活祭(十二1~2)},对 parakaleo{ 一字的「外交」意味的说明。这段训勉并不是出于专横的态度。 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离间」( dichostasiai ,复数名词)在加拉太书五20列为「情欲的事」(该处此字译为「纷争」)。「跌倒」( skandala ,复数名词)是路上的绊脚石。十四13提过一种这类绊脚跌人之物,这儿可能也包括它在内。 背乎所学之道。或「你们所顺服的道理的模范」(六17, didache{ 这字,在该节译为「道理」,在此则译为「道」)。保罗相信,罗马教会所领受的道,与他传给自己所建立之教会的信息,内容相符。其实,如果罗马人注意他在十四1至十五7对他们所说的话,就已经可以防范保罗在此所提之人的宣传了。 18. 这样的人……只服事自己的肚腹。参腓立比书三19,「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如果这句话的含意(除了其它意义之外),包括饮食的条例,保罗前面的话就很切合实情:「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十四20)。保罗这段警告究竟是指哪一类教训,我们无法确定。 19. 我愿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不要「过份单纯」,什么教训都接受(17节)。参哥林多前书十四20:「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心志』英译作『思想』)。」马太福音十16下亦说:「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 akerai/o ,这里译为『愚拙』)像鸽子。」 20. 赐平安的神。这个称呼重复了十五33的祝福语,用在此处特别合宜,因为撒但是制造纷争者。 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回应了创世记三15,女人的后裔要伤撒但的头。基督的子民可以分享祂的得胜。参诗九十一13。 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P46及一些早期的见证文献无「基督」之字;西方经文全无此祝福语,而将它置于24节之后(见24节诠译{LinkToBook:TopicID=183,Name=E. 保羅同伴的問候(十六21-23(24))})。 E 保罗同伴的问候(十六21~23(24)) 保罗转达一些朋友的问候,他写这封信时和他们在一起。 21. 提摩太。出身于路司得,是保罗所得的信徒,他所拣选的助手,成为他的同工(徒十六1~3)。保罗发现他特别能与自己同心,是一位忠仆,待他(他自己说)「像儿子待父亲一样,在福音上服事我」(腓二22,按英译)。根据使徒行传二十4,在保罗往耶路撒冷出发的前夕,他也置身于随行的人中。 路求。如果「我的亲属」是指以下三人,则路求应该是犹太基督徒。经考证,这人并不是古利奈人路求(徒十三1)。至于戴斯曼(A. Deissmann)认为他是路加医生的看法如何250?从使徒行传二十5至二十一18可看出,记述者伴随保罗到了耶路撒冷,可是同行的名单之中并没有路求其人。路加医生是位外邦基督徒(从西四10、11来看西四14,便有此可能,而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的内证,更可证实这点)。这里也有可能加标点于「路求」之后(译注:按希腊文顺序),而只有耶孙和所西巴德算是保罗的「亲属」,但是并不自然。「路加」之名等于「路求」,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但是保罗在别处提到这位医生时,是用「路加」(希腊文 Loukas ,拉丁文 Lucas );为什么他在这里会改变自己的用语,而称他为路求? 耶孙。也许是保罗初次访问帖撒罗尼迦时,接待他的耶孙(徒十七6~7、9);然而使徒行传二十4没有列他作帖撒罗尼迦的代表。 所西巴德。可能是「毕罗斯的儿子所巴特」,根据使徒行传二十4,这时他也随伴保罗。保罗喜欢用正式的名字,此点请看第3节之注{LinkToBook:TopicID=181,Name=C 問候朋友(十六3~16)}。 22. 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问你们安。保罗经常聘书记替他写信,但是德丢是我们惟一知道名字的一位。无论他的问候是出于自己的主动,或是保罗的建议,保罗显然同意他如此作。也许他是以书记为职业的人;他当然是位基督徒,因为他在主里面问候他们。 这时候,德丢可能将笔交给了保罗。古时写信的人,大部份是口授的,而在最后则常亲笔写一些话。这种亲笔部份(大半并不是他的签名),是保罗所有信件可以证实是出于他本人的记号(帖后三17)。因此,我们可以想象,以下这部份是保罗亲自写的,可能「字体很大」,在加拉太书六11他曾这样提起。 23. 那接待我,也接待教会的该犹。很多证据显示,该犹就是提多犹士都;当他们被会堂赶出来的时候,在隔壁的提多犹士都就欢迎保罗和他的听众到他家去(徒十八7)。身为罗马公民(罗马殖民地哥林多的公民),他的全名应该是「该犹.提多.犹士都」(古罗马公民用第一名字、第二名字表国籍及姓氏)251。无论如何,该犹总是保罗在哥林多所得的信徒(林前一14)。 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一九二九年,雅典的美国学校有些人在哥林多发现了一块大理石地砖,上面以拉丁文刻一个官员的名字:ERASTVS.PRO. AED. S.P. STRAVIT(「以拉都,为了他管理的职任,自费铺此道路」)。有人认为这人就是此处所提的以拉都。管理的职任(「管公共场所的官吏」)在罗马的城市中是负有责任的官。但此处 oikonomos 的职位,可能是指「工作的职员」,而不是指「管银库的」;相较之下,职位低了很多。既然这条铺砖道路是属于第一世纪后半期,可能意味以拉都在低级职员的工作上,表现十分受赞赏,以至被迁升作高级官吏,为了感激对他的抬举,他便赠与该市一条铺砖道路。他不一定是使徒行传十九2、或提摩太后书四20的以拉都;这个名字十分普遍。 兄弟括土。别处对他毫无资料。RSV(NEB 与 NIV 同)假定「兄弟」意指「在主里的兄弟」;若是如此,为何这个适用于以上每一个人的称呼,单单用在他身上呢?如果这个字是指「肉身的兄弟」,他会是谁的兄弟?是以拉都的吗?──因为他的名字就排在前面?或许,因拉丁文的括土(Quartus)意思是「第四」,而德丢(Tertius)是「第三」,那么若以为他是德丢的弟弟,会不会太离谱? 24. 在此处,正如 RSV 小字所说:「有些在抄本插入24节,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阿们。」西方经文没有颂荣部份(25~27节),而以这段祝福作整封信的结语(在20节下则无此句)。拜占廷经文(公认经文与 AV 同此)在这里有西方经文的祝福,在20节下也有同样的祝福。有些见证文献(P33,104, 365, 436,及古叙利亚(Syriac),别西大(Peshitta),亚美尼亚文译本(Armenian versions),恩布路希亚斯特的拉丁经文(Ambrosiaster’sLatin text)将这段祝福置于颂荣之后(第28节),而不是在其之前(24节)。位于此处的这段祝福,不宜轻易视为绝对不是原文;如果颂荣并非原信模式(或者原文根本没有,或者不当在十六章末尾),这段祝福就成了整封信极恰当的结语252。 250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E. T.(1927), pp.437f。 251 见 W. M. Ramsay, Pictures of theApostolic Church (1910), p.205; E. J. Goodspeed, ‘GaiusTitius Justus’, JBL 69(1950), pp. 382f。 252 见 H. Gamble, The Textual History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 (1977), pp.129-132。 F 颂荣(十二25~27) 导论部份(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LinkToBook:TopicID=109,Name=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已经讨论过,我们所有的证据中,颂荣的位置问题。但是位置问题并不是它惟一的问题。哈拿克(Harnack)认为,它目前的形式,在传统上扩大了一种马吉安式颂荣的较短形式: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已向万国显明出来,按永生神的命令,使他们信服真道;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253」 他(以及赞同他的人)254认为,这一段是马吉安一派的人所附加的,作为他们的领袖将本书信裁截后经文的结论。 其实,没有任何抄本或其它客观的证据,可以证明有这种较短形式的颂荣。根据哈拿克的假说,传统上有些句子为附加语,添于原文之后,但有人认为,这些句子添加得很不顺255,特别是26节「藉众先知的书」一词。如果这段颂荣原来是马吉安式的,这一词当然应视为传统的附加语,因为在马吉安的理论架构上,「众先知的书」毫无立足之地。但是既然没有独立的证据,证实有这种较短的颂荣经文,哈拿克的假说就必须举出更多的证明。如果这段颂荣原来是马吉安式的,必不可能为马吉安本人所写;正如前面所曾提及(导论:「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LinkToBook:TopicID=109,Name=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俄利根明说,在马吉安的版本中,这封信没有颂荣部份(十四23以下部份,也一概没有)。 最可能的情形是,这段颂荣一开始就是这种形式。西方经文的编辑(无知地)从马吉安承袭了本书信的裁截形式,而这一段可能是写来作为其合宜的结论之用;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根据开头的问安语而写。「众先知的书」呼应了「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一2),「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其道」其实复述了「在万国之中叫人……信服真道」(一5)。克兰斐虽然注意到「十六25~27给人的印象,似乎不合保罗的方式」,却认为这一段「并非没有价值,即使不是出于保罗,也是可作为保罗最有份量书信的附加颂荣」(罗马书cs8,第7,809页)。 25. 我所传的福音。参二16(及提后二8)。 和所讲的耶稣基督。这句话与「我所传的福音」本质上意义相同。「所讲的」就是 Ke{rygma ,所宣扬的信息(如林前一21),而耶稣基督是其主题与内容。 照……奥秘。(英文作:奥秘的启示)「奥秘」一词(一度隐藏的秘密,但现在已宣布)参十一25(及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4,Name=3. 以色列人的復興(十一25~29)});此处「奥秘」是指福音,在大马色路上向保罗彰显,为要传给外邦人(加一12,15~16)──亦即「基督的奥秘」。不久之后,他就因这奥秘而入狱(西四3)。 永古隐藏不言。参以弗所书三9;歌罗西书一26。 26. 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指示万国的民。「万国」之前有定冠词,如一5)。以弗所书三3~11与歌罗西书一26~27的奥秘,是特别指保罗作外邦人的使徒,使外邦信徒(与犹太信徒一同承受神的应许)归入基督──如此浩瀚的祝福,远超过旧约的料想。 藉众先知的书。哈拿克认为,这一词组是传统加添于马吉安式颂荣之中的,而且加得很笨拙,因为若这奥秘是「永古隐藏不言」,直到现在才彰显的,怎么能藉众先知的书明白呢?哈拿克并不是惟一发现这问题的人,但是他的解决法并不是惟一可能的方法。「虽然先知们从前已经说及基督与使徒所说明的事,然而他们的教导十分晦涩,相较之下,福音无疑是盏明光照耀的灯,因此如果说,这些现在启示的事,从前是隐藏的,我们也不必希奇。」(加尔文对本节的注释)。保罗和其它使徒,在传福音的时候经常引用「众先知的书」;但是惟有在基督新启示的亮光之下,他们才能明白并解释这些书(参彼前一10~12)。 27. 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这样的翻译比希腊文更平顺(英文为:To the onlywise God be glory for evermore through Jesus Christ!Amen),希腊文在「be glory」之前尚有「to whom」,使整个颂荣缺乏了主要句子。 RV 保留了这种不顺的句法:「…to the onlywise God, through Jesus Christ, to whom be the glory for ever. Amen.」 丁道尔的罗马书序言,以下面的训勉作结束: 「读者啊,现在请按保罗写作的顺序,也这样去行吧。首先,勤读神的律法,从其中明白自己被定罪是公义的。其次,将眼目转向基督,从其中看见你最慈爱的天父有何等大的怜悯。第三,要谨记,基督的赎罪不是要你可以再惹神发怒;祂洁净你,也不是要你再转回(像猪一样)到从前的泥坑中;祂要你成为新人,按神的旨意过新的生活,不再随从肉体。你要殷勤,不要因自己的疏忽,不知感恩,而再度失去这份恩宠与怜悯。」 253 在 Sitzungsbericht derpreuss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1919), pp.531ff, reprinted in Studienzur Geschichte des Neuen Testaments und der Alten Kirche (1931), pp.184ff。 254 参 G. Zuntz, The Text of theEpistles (1954), pp.227f。 255 「保罗这句话很长,一个单独的句子包含许多思想,而又因文法的重组,使这句话更形复杂」(Calvin,对本节的注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