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二十二17下)。这节经文和圣经多处经文都说到,人是有意志的生命,也清楚地表明人得救不是被迫的。人并不是违背自己的意志来领受基督的救恩。任何痛恨蒙赦免的人,都不能领受神的宽恕。若有人说:“我不想要在主里的喜乐”,他就得不到在主里的喜乐。不要以为任何人都应有天使在背后推他进天国的大门。人必须自愿到那里,否则就根本不会到那里去。请注意,我们并不是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得救,也不是因意志被挪去而得救,因神不会把一个有智慧的自由人变成一台机器。祂并非拔除人所拥有的意志,使人从罪的奴仆转变为神的子民。我们在恩典之下是自由的,如同过去在罪中一样。不同的是,我们在罪中是罪的奴仆,圣子释放我们得自由时,我们就真自由了。在此之前,我们从未有真正的自由。厄斯金(John Erskine)谈到自己的悔改时说到,他“全然甘愿违背他原来的意志”而奔向基督,他是说违背自己旧的意志,违背他在基督来到之前的意志;一旦基督来到,他全然甘愿地奔向基督,希望蒙拯救——这不是冷淡、无意识的表达——反倒是欢欣雀跃的、极其感动地来接受基督,恩典没有丝毫的强迫。我们的坚持与教导并没有忽略人的意志,况且人也不是违背他们自己的意志而得救的,而是圣灵的工作;是因着神的旨意改变了人的意志,使人在神的大能之下,心甘情愿地去做自己喜悦的事。圣灵的工作与人原来的自然律、本性是一致的。无知的人粗野地谈论圣灵在人心中的工作,好像人心只不过是一块肉,而圣灵只是机械似地翻转它罢了。
弟兄们,你我的心在各样事上是怎样被改变的呢?为什么总是透过说服的方式呢?朋友把我们从前不知道的真理告诉我们,恳求我们在新的光照下认识它,以致我们可以说:“现在我明白了”,从此我们的心被改变并且转而接受这件事情了。然而,没有人的心是因道德劝说本身而改变,直到人察觉圣灵在人心中的动工,是间接地透过对人心神圣的劝服。我并不是说人是因道德的劝诫而得救,或认为这是第一因,但这是普遍可见的方法。至于隐秘中的工作,谁能测透圣灵的方法呢?“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三8)但我们知道,圣灵向人的灵魂启示真理,因此能用与先前不同的亮光来看事情,以致刚硬的颈项能甘心乐意的俯伏,不但愿意背负过去所轻视的轭,而且是欢喜快乐地背负。但请留意,人的意志并未因此消逝,而是按其该有的方式来运作,人并非像机器人般行动,他不是像一块被抛光的大理石或是一块被刨平的木头,而是人心在神的圣灵里行事,与心灵的律法一致。因此,按着神的旨意,人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人的意志蒙福且甘心乐意地降服于神。
(选自《上帝主权的恩典》,赵昕怡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