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名词。希伯来文意为“你要听”,是《申命记》第6章第4节的第一个词语。这一节全文是:“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这是一节极为重要的经句,相当于十诫中的第一诫。全句在希伯来文中只有6个词,第一个词,:“你要听”,希伯来语读作“示玛”,在希伯来文法中是一命令式结构。由于“示玛”居全句之首,所以《申命记》第6章第4节就被专称为“示玛”。“示玛”强调耶和华上帝是独一无二的主。“示玛”的释义句是《申命记》第4章第39节:“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无别神。” 犹太人 的“示玛”原来只有《申命记》的6章4节,以后包括了第6章第5—9节。即:“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于是后来“示玛”成为每天早晚都要背诵的经句,并且写成经带戴在额上,制成小经匣系于手腕上。 随着后来拉比犹太教的发展,“示玛”也发展成为第二“示玛”与第三“示玛”。《申命记》第11章第13—21节为第二“示玛”,内容为第一“示玛”的扩充与发展。强调“示玛”的谨守遵行,就必蒙神赐福,得以 五谷 丰登,牲畜兴旺。 被定为第三“示玛”的是《民数记》第15章第37—41节。第三“示玛”重申要谨守遵行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为永志不忘,除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外,还要“世世代代在衣服边上作穗子,又在底边的穗子上,钉一根蓝细带子,你们佩带这穗子,好叫你们看见就纪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为强调这第三“示玛”的严肃性,后面加上宣布《出埃及记》十诫与《申命记》十诫前的那句重要序言,即“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而此第三“示玛”最后的结语是:“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由于第一示玛中规定要“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因此犹太人在早晚祈祷中,在礼拜仪式上都要诵读示玛,在礼仪用品上也写出示玛,在日常生活中按示玛的规定学习、背诵、研究和遵行律法。据传,公元135年,巴尔·科赫巴大起义失败,领导者阿奇巴在被罗马兵折磨殉难时口中不断背诵示玛。因此,后世犹太人在受迫害时也学阿奇巴的榜样,背诵示玛,以申明自己坚定信仰和热爱宇宙独一上帝。虔诚的犹太教徒在弥留之际也忘不了在断断续续念诵示玛之后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