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讲的题目是《由巫到礼》,这是个很难讲的题目,因为牵涉到上古史,材料不够,我自己研究得很不够,学术界好像也研究得不够。这是个非常重要,却被忽略掉的问题:所以的确值得讲一讲。特别是这个问题与中国整个文化、中国整个哲学的特征,很有关系,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中国文化、哲学有什么特征呢?当然有很多了。例如,比较其他文化来说,在中国文化里,人的地位就很高。天地人三才,人可以跟天地并列,可以“参天地、赞化育”。人能够参与天的运作。我记得20世纪80年代一个反传统的学者说,中国文化的最大的缺点、最大的问题,就是人的地位太高了,所以必须把基督教引进来,人必须在上帝面前悔罪,认识自己有原罪,不要把自己的地位估计得那么高。《圣经》里没说人能够参与上帝的工作,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嘛,人能起什么作用呢? 尽管我不同意这位学者的看法,但我认为他抓住了这一个要害。中国《诗经》里面有骂天、埋怨天的话,说天不可相信。包括今天老百姓常说的“老天瞎了眼”,直接就骂天,也没感到什么特别。中国没有创造主这个概念,没有上帝造人的观念,认为人就是父母生的,所以骂骂天也没有什么,但不能骂父母。人的地位这么高,这一现象,很多学者都指出过,问题是它怎么来的? 还有,中国为什么到现在,历史这么悠久,始终没有形成那种绝对的、全知全能、主宰一切、远远超乎一般世俗生活经验之上的一种神,像犹太教的神,基督教的神,伊斯兰教的神。中国老百姓相信的关公、妈祖、观音菩萨,都是跟世俗生活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他们本来就是人,由人而神,人神同质。关公本来是关云长,是个人,妈祖也是,对不对?这是怎么回事?中国始终没有形成那种开天辟地的绝对神、至上神。犹太教在宋代就传入中国了,现在开封附近还能找到犹太人后裔,但犹太教没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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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 10:42 澎湃新闻 举报 字体 放大字体 收藏 微博 微信…
命理文化(包括占候、占卜、堪舆、相术、测字等)是个世界性话题,在中国也源远流长。命理活动一般被纳入民间亚文化范畴,活动主体是下层社会,贩夫走卒。读书人一般自称或被认为与命理活动无关,或者很少真的相信。受儒家学说熏陶的士大夫,会自觉祭祖、祭孔,但对民间的神、鬼、灵、物崇拜等多取否定态度。“间有一二贤者有所发明,亦秘莫如深,既恐泄天地之秘,复恐讥为旁门左道,始终不肯公开研究成立一有系统说明之书籍。”①不过,在事实层面上,士大夫对占卜、堪舆、相术、测字之类,多介于信与不信之间,绝对相信的不多,绝对排斥的也很少。 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特别是天文、地理、生物等近代各门科学,对传统的命理文化形成很大冲击,但命理活动仍有广阔的世界。近代读书人公开出版的文集中,对占卜、八卦、相术之类表示相信的不是很多,但是,在他们未刊的日记、书信中,留有他们从事这类活动的记录或痕迹很多。 无论是对于近代以前的传统士大夫,还是近代以后接受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新式读书人,命理文化都是个灰色地带,很多人介于信与不信之间,或者说,公开信的不多,私下信的不少。浩浩汤汤的科学主义潮流,并未能将命理文化冲荡一空,这是为什么?这是本文所要着力讨论的问题。 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一是传统读书人的命理兴趣,二是新式读书人的命理兴趣,三是命理活动在近代的演变,四是命理兴趣长盛不衰的原因。 …
摘要:美国美以美会是清末和民国这段时期基督教当中在中国传教较为广泛的教会组织,1847年开始进入中国福州传教,并以福州教区为基础,逐步建立福建、华中、华北和华西四大布道区,经过近百年的经营,成为旧中国最 大 的 新 教 宗 派。美以美会在中国的宣教工作,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开拓教会组织进行布道,另一方面在文化教育、医疗、慈善等方面也有不少建树,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关键词:美以美会中国社会影响…
基督要将自己赐给我们,就将圣灵给我们。圣灵是父神赐给祂的,住在祂里面,满有父神一切的丰盛。这充充满满住在基督里的圣灵,又赐给了所有信徒,住在他们里面(约14:14-20;林前6:17;罗8:9)。这样,基督与使徒合一的荣耀便实现了。从道成肉身,祂取了我们的本质,与属祂的人合一:同样,借着圣灵,祂领我们进入与祂合一的奥秘里去。 这奥秘的联合,足证神智慧何等荣耀。祂是头,圣灵住在祂里面;教会是身体,同一位圣灵也住在里面,叫被召的人得生命。一切被造之中,这是独一无二的。天然的联合如婚姻,只是祂的影儿(弗5:25-32)。因此,在这联合的关系里,基督是信徒的至宝。对于不信从的人,却同时成了绊脚石,因为很多人蔑视这智慧的恩工。他们明白与配偶联合为一体是什么,却无法明白与基督联合为一灵是怎么一回事。信徒既与基督联合,教会的属灵生命稳固了,教会向神及属灵事物的回应能力,也稳固了。因这联合,我们就“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教会的荣耀、尊贵、保障,永远得着保存,叫神的恩惠得着称赞。因此,能够明白基督与教会的联合,以及祂怎样将自己赐给属祂的人,比得着世上所有的智慧更为宝贵。基督赐自己给我们,在我们里面创造一个新的品性,就是他自己的品性。祂本身属灵的品性,同样在教会里面,只有一点分别:在基督里,一切恩惠美德绝对完全无瑕;在我们身上,却有不同程度份量。按他的心意分给我们。不过,仍同属神性的品性,在祂里面,祂在我们里面,因为福音宝贵的应许,使我们在祂的性情上有份。祂取了我们的品性是不够的,必须把祂的品性也赐给我们。祂把祂人性的美德,植根于我们的灵魂里,使我们成为新人,新造的、属神的、从灵生的,变成基督的形像,披戴主基督。神作成在我们身上的工作,为叫我们行善,全在圣经里描述了(约3:6;罗6:3-8;林后3:18;5:17,弗4:20-24,彼后1:4)。 这新造的属天的本性在信徒身上成形,是他与基督联合,圣灵内住的第一个生命的迹象,是独特的、属神的本性。我们是预定要被模造成为祂的形像,这形像在我们的心灵中生长,是出于基督的能力与美德。 (选自《基督的荣耀》第十章,蒋黄心湄译,改革宗出版社 Read More
恩典与救赎 司布真 “恩典”特别能揭露罪的邪恶 我们不担心神恩典的教义会导致人犯罪,因为恩典的施行特别能揭露罪的邪恶。在蒙赦免之前或当时,邪恶是胜过痛苦的。 当神开始涂抹人的罪并使他成为祂的孩子时,神通常会使人先看见他们的恶行的可憎之处,使人定睛在己罪上,直到他能和大卫王一同喊到:“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 51:3)以我自己为例,当我被定罪时,我心灵的眼睛看不到任何令人喜乐的事物,我灵里只看见黑暗和可怕的骚动,就像我眼球上有个可怕的污点一般,挥之不去。罪如同严厉的管家,拉开我床的布帘,使我不得安歇,在半梦半醒中我感到愤怒异常。我觉察到我得罪了神,而这是人所能做的最可怕的事了。我违背我的创造主,也违背这宇宙的法则,使自己承受了永远的诅咒;我惊讶为何我并未立即感到有不死的虫来啃食我。当我发现己罪时,我心中立刻出现致命的恐惧。在我们当中曾有过这样经历的人、或有类似经历的人,都会感受到罪的可怕;就像一个曾被火烧伤的孩子会极度怕火一般,罪人也会对他的诱惑者说:“不,你曾经欺骗过我,但我现在聪明多了,不会再被迷惑了。我已得释放了;那被火烙印过的,再也不能回到火里去了。” 因着恩典,使我们厌倦犯罪了。我们厌恶罪和罪中虚幻之乐,而彻底地将罪从我们本性的土壤中连根拔除。罪是一件诅咒,甚至如同亚玛力人之于以色列人一般。我的朋友,倘若你并不痛恨每件罪恶的事,我惟恐你仍在罪的苦胆之中;因为爱慕圣洁、恨恶一切错误虚假,是圣灵所结的真实的果实。不再犯罪是神的孩子内在真实深刻的经历;他已知晓罪在他自己里面的审判和定罪,自此罪就成为他所深恶痛绝的东西。被拣选的族类与邪恶毒蛇种类之间,有着极为猛烈又永无止境的对立;因此,人对于滥用恩典的恐惧,就成为了充足稳妥的保护了。 尝过主恩的人,都是在基督耶稣里新造的人 我们也要记得,透过定罪的过程,被赦免的人不仅能够抵挡罪,并且,每个尝过神救赎恩典的人,都是在基督耶稣里新造的人。若由一般的人来掌管恩典的教义,这教义一定岌岌可危,然而在那圣灵所重生、且按着神的形像新造的人的手中,则是永远稳妥的。圣灵降临在那被拣选的人身上,改变了他;除去他的无知、更新他的情感、光照他的理性、降伏他的意志、炼尽他的渴望、改变他的生命;事实上,他就如同新生的婴孩般,对他而言,万事都变成新的了。圣经把这样的改变比作从死里复活、创造和新生。这改变发生在每一个领受神白白恩典的人身上。基督对尼哥底母说:“你们必须重生”(约…
假设要建造礼拜堂,已经有了设计图,购进了材料,接着就是如何将这些材料组合,将房子建造起来,如此才能完成礼拜堂。照样,神也是这样建造祂的教会。神从永远就预定,并由神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而买来的那些人,必须由圣灵在历史中,来召集他们成为基督徒教会。 圣灵赐给选民重生的恩典,集合选民成立教会。他们若按本性来说,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但神的灵叫他们活过来(弗二1),由于神圣灵工作的结果,他们才相信主耶稣。有些选民在婴儿时期就死亡。所有蒙拣选的人,在他们离开今世之前,一定得蒙重生,而且在他们重生的那一刹那,他们就有了得救的信心,使他们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若问选民在什么年龄才能重生,那就要看圣灵的意思了,可是一旦他们重生了,他们就会清楚地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也就是说,圣灵的恩惠早晚要帮助他们成为基督教会的肢体。 在今日教会中有一盛行的观念,全人类,包括未重生之人,都能靠着自己意志的决定来接受基督为救主,并且加入教会;换句话说,神将人得救的事完全交给了人,而且重生并非是事先不可缺少的条件,也不是神所成就的,反而是人信心的结果。这成为教会中非常流行的观念,也是今日基要派最严重的错误,把人立为自己的救赎主,这对倚靠恩典得救的圣经真理,形成一种严重的侵犯。圣经清楚教导说,若不是父神吸引人,就没有一个人来信基督(约六44);在信成为人的行动之前,这个信乃是神的恩赐(腓一29);“……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圣经清楚教导说,神把祂的选民召集成为教会,这乃是圣灵藉着彼得的讲道,在五旬节的时候,吸引、召集了三千人成为主的教会,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教会(徒二47),这也是主所作的。 召集神的选民成为教会,这是神的爱荣耀的彰显。假如神要靠所拣选成立教会的那人,自己来决定是否要得救,就一定没有一个人会得救;假如在拣选他们,又用神儿子基督的血将他们买赎回来之后,还要凭着他们自己的条件来决定是否接受这成果,那么所有的人都将灭亡。神对人的爱是何等的浩大,以致祂要拯救他们到底。祂不但在创立世界以先拣选他们,又用祂儿子的血买赎他们,又藉着圣灵在他们里面的工作来拣选他们,来买赎他们,使这一切成为有效。圣灵使他们出死入生,并把得救的信心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肢体,从始至终;他们的得救乃是出于神主权的恩惠与无限的慈爱。教会是那些蒙神所爱的人所组成的,而这些人也因为神先爱了他们,而愿意去爱、去服事这位三一神。 (选自《基督荣耀的身体》,P217-219,赵中辉译,改革宗出版社。) Read More
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得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12:28-30 我们的救主说:“这是第一要紧的诫命。”这是“第一”诫命——最古老,因为它甚至比成文的十诫还要早。在神说“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之前,这条律例就是祂的诫命之一,且天上地下都必须遵守它。在人没有被造之先,这是约束众天使的。神没有必要对天使说:“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事几乎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但祂无疑对他们说过:“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当头一个加百列在神的命令之下从自然的虚无中诞生时,这一诫命就约束他了。 就其古老程度而言,这是“第一诫命”。它约束伊甸园中的亚当。甚至在他妻子夏娃被造之前,神就定立了这一诫命。在有必要设立其他任一诫命之前,这一诫命已经刻在了他的心版上——“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 它不仅是最古老的“第一诫命”,就其尊贵而言,它也是最紧要的。这条诫命关系到全能的神,所以必须领先于其他任何诫命。其他诫命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事,但这一诫命关系到人与造他的主。其他诫命属于礼仪类,违背时,对违背的人可能会招致轻微的后果。但违背这条诫命的人是惹神发怒,会立刻导致祂的忿怒临到罪人头上。偷盗的人犯了大罪,因为他也违背了这条诫命。但如果我们有可能把这两样罪行分开,假定有人在违背另一条诫命时没有违背这一条诫命,那么我们必须把违背这一条诫命的罪过列在首位。这是诫命之王。这是律法之冠。它必须优先于后来神赐予人的一切王命。 再者,就其公义而言,这是“第一诫命”。律法说:“当爱你的邻舍。”(太5:43)即使人们看不到其中的公义,有些难以理解,为什么要求他们爱那些伤害自己的人,但在这条诫命上不存在任何困难。当爱你的神,这一诫命在临到我们时具有如此多的神圣权柄,既符合自然法则的要求,也得到了我们良心的认可,所以这条诫命因着其公义的要求,必须居首位。它是诫命之“首”。 无论你违背了哪一条诫命,都要小心遵守这一条。如果你违背了礼仪律,如果你违背了教会的礼仪——你的罪过也许可以通过祭司挽回;但如果你违背了这条诫命,谁能逃脱呢?这条命令坚定不移。你若违背了人的律法,还可以忍受刑罚。但如果你违背了这一条,那对于你的灵魂而言,你受到的刑罚就过于沉重而无法忍受了。它会使你下沉,人啊,它好像一块磨石,会使你下沉到地狱的最底层。要格外注意这一诫命,超过其他任何诫命,要在它面前感到战兢,要顺服它,因为它是“第一诫命”。 但救主说它是“要紧的诫命”,所以它是要紧的。它是“要紧的”,因为其核心涵盖了其他所有诫命。当神说“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当祂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当祂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时,祂只是在例举这一总体诫命所涵盖的具体内容。这是律法的总结和实质。实际上第二条诫命也包含在第一条诫命中。其实“你要爱主你的神”这一诫命的核心内容涵盖了“当爱你的邻舍”。因为对神的爱必会生发出对我们邻舍的爱。 就其全面性而言,它是伟大的命令;它对我们的要求极高,它要求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当人类没有能力摆脱其统治时,谁能遵守它呢?对于违背这一律法的人来说,因着其定罪的大能,它必会证明它是伟大的命令。它好像一把双刃剑,神用它杀戮违背这诫命的人。它好像来自神的大霹雳,所到之处必彻底摧毁那自行其事、故意违背它的人。 噢,外邦人和以色列家啊,今天当听从这第一紧要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得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12:28-30 我们的救主说:“这是第一要紧的诫命。”这是“第一”诫命——最古老,因为它甚至比成文的十诫还要早。在神说“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之前,这条律例就是祂的诫命之一,且天上地下都必须遵守它。在人没有被造之先,这是约束众天使的。神没有必要对天使说:“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事几乎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但祂无疑对他们说过:“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当头一个加百列在神的命令之下从自然的虚无中诞生时,这一诫命就约束他了。 就其古老程度而言,这是“第一诫命”。它约束伊甸园中的亚当。甚至在他妻子夏娃被造之前,神就定立了这一诫命。在有必要设立其他任一诫命之前,这一诫命已经刻在了他的心版上——“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 它不仅是最古老的“第一诫命”,就其尊贵而言,它也是最紧要的。这条诫命关系到全能的神,所以必须领先于其他任何诫命。其他诫命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事,但这一诫命关系到人与造他的主。其他诫命属于礼仪类,违背时,对违背的人可能会招致轻微的后果。但违背这条诫命的人是惹神发怒,会立刻导致祂的忿怒临到罪人头上。偷盗的人犯了大罪,因为他也违背了这条诫命。但如果我们有可能把这两样罪行分开,假定有人在违背另一条诫命时没有违背这一条诫命,那么我们必须把违背这一条诫命的罪过列在首位。这是诫命之王。这是律法之冠。它必须优先于后来神赐予人的一切王命。 再者,就其公义而言,这是“第一诫命”。律法说:“当爱你的邻舍。”(太5:43)即使人们看不到其中的公义,有些难以理解,为什么要求他们爱那些伤害自己的人,但在这条诫命上不存在任何困难。当爱你的神,这一诫命在临到我们时具有如此多的神圣权柄,既符合自然法则的要求,也得到了我们良心的认可,所以这条诫命因着其公义的要求,必须居首位。它是诫命之“首”。 无论你违背了哪一条诫命,都要小心遵守这一条。如果你违背了礼仪律,如果你违背了教会的礼仪——你的罪过也许可以通过祭司挽回;但如果你违背了这条诫命,谁能逃脱呢?这条命令坚定不移。你若违背了人的律法,还可以忍受刑罚。但如果你违背了这一条,那对于你的灵魂而言,你受到的刑罚就过于沉重而无法忍受了。它会使你下沉,人啊,它好像一块磨石,会使你下沉到地狱的最底层。要格外注意这一诫命,超过其他任何诫命,要在它面前感到战兢,要顺服它,因为它是“第一诫命”。 但救主说它是“要紧的诫命”,所以它是要紧的。它是“要紧的”,因为其核心涵盖了其他所有诫命。当神说“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当祂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当祂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时,祂只是在例举这一总体诫命所涵盖的具体内容。这是律法的总结和实质。实际上第二条诫命也包含在第一条诫命中。其实“你要爱主你的神”这一诫命的核心内容涵盖了“当爱你的邻舍”。因为对神的爱必会生发出对我们邻舍的爱。 就其全面性而言,它是伟大的命令;它对我们的要求极高,它要求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当人类没有能力摆脱其统治时,谁能遵守它呢?对于违背这一律法的人来说,因着其定罪的大能,它必会证明它是伟大的命令。它好像一把双刃剑,神用它杀戮违背这诫命的人。它好像来自神的大霹雳,所到之处必彻底摧毁那自行其事、故意违背它的人。 噢,外邦人和以色列家啊,今天当听从这第一紧要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可一35 主耶稣私下祷告习惯的一个例子。 我们看到,“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我们会在福音书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记载。当祂受洗的时候,我们看到祂在“祷告”(路三21)。当祂登山变像的时候,我们看到,“正祷告的时候,祂的面貌就改变了,衣服洁白放光”(路九29)。在祂拣选十二使徒之前,祂“出去,上山祷告,整夜祷告神”(路六12)。当所有的人都称赞祂,想要拥祂做王的时候,“散了众人以后,祂就独自上山去祷告”(太十四23)。当祂在客西马尼园被试探的时候,祂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祷告”(可十四32)。简而言之,我们的主常常祷告,并不灰心。祂虽是无罪的,却给我们做了一个完美的榜样,祂与父的沟通是何等的殷勤。祂的神性并没有阻止祂以人的身份来使用各种媒介。祂的完美是借着祷告的操练而保持的。我们应该从中看到委身于私下祷告的重要性。如果像祂这样一个圣洁、无瑕、无罪的人都这样持续地祷告,那么我们应该祷告多少呢?如果祂都觉得需要强烈的哭求、呼求神来帮助祂,那么我们岂不是更需要向神祷告吗? 对于那些从来不祷告的人,我们应该说什么呢?有非常多受洗的人,他们早晨起来的时候不祷告,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祷告,有些人甚至从来都没有向神祷告过。他们是基督徒吗?我们无法说是。像主耶稣一样的祷告专家不会有一个从来不祷告的仆人。神的灵总是使人来呼求神。不祷告就不是基督徒,就不是敬虔的人,就走在通往灭亡的道路上。 (选自《每日默想福音书》,王刚磊译,美国麦种传道会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