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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in “灵修生活”

神要你的心(马丁路德)

神要你的心 马丁路德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神将祂所爱的独生子赐给谁?祂将爱子给了这个世界——这一群一点都不配得的堕落世人!如果没有祂,这群人只会继续堕落,并且被定罪。但是神把祂的爱子赐给了他们,好让这群堕落的人可以得救。如今,面对这个深爱你的神,你该有什么回应呢?没有!别贸然想以苦修来回馈,别急着想作这件好事或那件好事来报答。你所应该作的只有一件——相信祂。你一旦相信了祂,就可以与过去的败坏的自己一刀两断,而与祂建立亲密的关系。当然,你的信心必须是能够结出好果子、引导出善行的信心。 可是你也不能只是把这件宝贵的礼物——神的爱子——捧在手里。神的爱子是不能装在瓶子里的。能够紧握住祂的只有一颗相信的心。当这件宝贵的礼物来到你的心里时,当你全心相信主耶稣基督时,你就不再是过去的你了,你已经成了一个新造的人——即使你过去是个小偷、奸夫淫妇,甚至杀人凶手,因为真光已经照亮在你的心中。 主基督最想要得着的是你的心——一颗唯独相信祂的心。神要的是你生命中最好的,这不是你的口或你的手,而是你的心。祂要你从里面得着义。当你相信基督时,你的心就得洁净了。彼得说信可以洁净人的心(徒十五9)。同样的信心绝不会让你骄傲或自大。因为一旦你的心得了洁净,你的手、眼、脚以及其他任何部份都洁净了。你的行事为人必会与以前不同。信心绝不会容许你再故意犯罪,也不会让你继续作奸夫淫妇,你的整个生命将会反射出你内心的新境界。 (选自《信心日引》,陈柳惠容译,台福传播中心。) Read More

信神就是作神的工(加尔文)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众人十分清楚地理解基督是劝告他们寻求那高于今世的益处的东西,又叫他们不要专注于世界,因为上帝呼召他们得更多宝贵的祝福。但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不理解劳力是什么,他们就犯了一些错。因为他们认为上帝并没有借着子的手把属灵生命所必需的一切都赐给我们。首先,他们问他们当行什么;其次,用了一个词语,上帝的工,他们并不理解他们所说的是什么,说话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他们就显出了自己对上帝恩惠的无知。然而此处他们开始轻蔑地咕哝,好像基督对他们的责备没有根据似的。“你认为,”他们说,“我们不关心永生?你为什么吩咐我们做我们能力之外的事?”既说上帝的工,我们必须晓得上帝所命令的是什么,他所称许的是什么。 他们所说的是众多的工,而基督提醒他们只有一个工,那就是信。所有人们做的事若没有信则都是徒劳无益的,单单信就足够了,因为这是上帝对我们唯一的要求,即我们相信。此处包含着一个对比:信心、行为和人的努力。他仿佛是说,世人没有努力以信心取悦上帝,他们的劳苦就徒劳无益,因为他们偏离了跑道,不是朝着目的地行。这节经文甚值得注意,它指出:虽然世人穷其一生劳累辛苦,但若没有把信基督作为生命的准则,就依然枉然劳力。有些人从这节经文里推断出信是上帝的恩赐,他们这么做是错误的。因为基督并没有说明上帝把什么放在我们里面,乃是指出他希望和要求我们做什么。 但我们也许觉得奇怪上帝所称许的只是信心。因为我们不应该轻视对邻舍的爱,并且其他信仰的仪式也没有失去它们尊贵的地位。所以,虽然信心的地位最高,然而其他的行为也不是多余的。回答这个问题很容易:信心并没有把对邻舍的爱和其他任何美善的事排除在外,因为它本身就包含了这一切。信心被称为上帝唯一的工,因为凭着信心我们得着了基督,成为上帝的儿子,因此他以他的灵来掌管我们。由于基督没有把信心和它的果子分离开来,我们不必奇怪他称信心为始和终。 信上帝所差来的。相信的含义是什么,在第3章我们已经对此作了解释。我们总应该记住:为了充分理解信的权能,我们必须晓得我们所信的基督是谁,为什么父上帝将他赐给我们。有人以这节经文为理由,坚持说我们称义是借着行为,若信使我们称义,是因为信同样也被称为我们自己的工。这纯属无用的谬论。首先,当基督称信为作工(或一个行为)时,他并不是以严格精确的方式说的,这一点是足够清楚的,正如保罗在信主之法和立功之法间做比较一样(罗3:27)。其次,当我们断言人不能靠行为称义时,我们是指世人以此行为之功去获取上帝的喜悦。在这种情况下,信心并不能带任何东西到上帝面前,相反,它使人在上帝的面前显出他们是空虚而贫穷的,好让上帝以基督和他的恩典来填满。因此,这是——若准许我们可以这么表达的话——被动的行为,它得不到任何的赏赐,它所赐给一个人的义正是他从基督那里所领受的。 (选自《加尔文圣经注释全集:约翰福音注释》,P199-201,吴玲玲译,华夏出版社 Read More

清教徒的教养儿女观(Michael Phillips)

清教徒的教养儿女观 Michael Phillips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6:4 我们今天要依靠神的祝福,继续我们每月一次对清教徒生活的学习。你们还记得,清教徒是在1550年到1700年间大大兴旺的英国和美国的基督徒。当然他们在对神话语的认识,或者它在他们生活的应用上并不是完全的,但是他们对此追求所付出的精力和表里如一,是当代信徒中极少有人能比得上的。我们不必在每一点上都跟从清教徒,但我们能向他们学习,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一直在使用指导我们的书是一位名叫利兰·莱肯的惠顿学院英国文学教授在十五年前所写的,书名是《入世圣徒:还清教徒一个原本真面目》。如果你喜欢阅读,我要极力推荐这本书;如果你对清教徒很感兴趣,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出发点了。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了他们对工作,两性关系,金钱和婚姻的看法。现在我们要继续看清教徒对养育儿女的看法,特别是在管教和教育他们方面的看法。 前提预设:在养育儿女方面,清教徒是按着两个前提预设行事的。 第一是孩子们生下来就是有罪的。 清教运动是改革宗信仰的一支,改革宗信仰总是教导人是全然败坏的这个教义。简单来说,它的意思是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一个罪人,尽管一些人比其他人要坏,但每一个在基督以外的人都是与神隔绝,不能讨神喜悦,要受他的审判。约翰罗宾逊说:“尽管不完全一样,但是在所有孩子当中都有一种本性骄傲的心思顽梗……这是一种天然的败坏,是实际背逆神的根”。另外一位清教徒这样说,“躺在摇篮中的小孩子既是背道也是充满恶欲。尽管他的身体很小,却有一颗很大的心,全然倾向罪恶”。这是在根本上和当今大多数人,包括基督徒,对儿童充满感性的看法相对立的。但是,不管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是圣经所教导的。你需要经文吗?这里就是,诗58:3;诗51:5,“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请留意,第一句经文说恶人生出来就犯罪。但是在第二处经文里,大卫说我也是这样!这包括就很全面了!如果恶人生下来就是恶人,好人生下来就是恶人,那么你告诉我,有谁不是生下来就是罪恶的!当我听人说孩子是无辜的,我会想他们到底有没有孩子!或者他们自己是不是还是孩子!有一位神学院学生很喜欢教会历史,特别是众教父。他有一个孩子,给他起名叫作阿他那休·奥古斯丁(可怜的孩子!)。到了这男孩两岁大的时候,这人说,“我应该给他起名叫作撒但·别西ト!”这孩子更像撒但而不是一位圣徒!孩子是生在罪中的,这是清教徒第一个前提预设。 第二个是从第一个而来的:不能任由孩子自己——他们需要引导和纠正。…

幼年的敬虔(司布真)

幼年的敬虔 司布真 俄巴底幼年就敬畏神——“仆人是自幼敬畏耶和华的。”哦,愿我们所有那些能够长大成人的年轻人都可以说同样的话!这样的人是有福的! 俄巴底怎样在幼年就敬畏耶和华,我们对此不得而知。圣经没有提到带领他来相信耶和华的老师是谁。然而我们可以很有理由得出结论说他有相信神的父母。我要提醒你们他名字的意思,尽管这根据看上去不是很充分,但我认为是很实在的。他的名字很自然是由他的父亲或母亲给他起的,它的意思就是“耶和华的仆人”,我想这表明了他父母的敬虔。在那个时候,到处是针对信神的人的逼迫,耶和华的名受人蔑视,因为各处都树立了伯特利的牛犊,还有巴力的雕像,我想不相信神的父母,他们自己对耶和华不心生敬畏,是不会给他们的孩子起名叫作“耶和华的仆人”的。他们是不会不理会他们那些拜偶像的邻舍的议论和众多人的敌意的。 在名字是有意义的时代,如果他们眼中不敬畏神,他们会把他叫做“巴力的孩子”,或者“基抹的仆人”,或者其他的名字,表示对流行的众神的敬畏。选择这样的名字,这让我看到他们热切希望他们的孩子可以长大事奉耶和华,永远不在那西顿女王那些可憎的偶像面前屈膝下拜。不管这是与不是,很肯定的是成千上万最清醒的信徒是把他们第一次归向敬虔和家甜美地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中的多少人所承受的名字是像俄巴底一样的名字;因为我们一可以看见光明,我们的父母就尝试用真理来光照我们,在我们知道有一位神之前,我们已经被献上归神使用。许多热切祷告的泪水滴在我们作婴孩的额头上,给我们盖上印记,奔跑天路;我们在敬畏神的环境中被抚养大;几乎没有一天我们不是不被督促要做神忠心的仆人,当我们还年幼的时候,我们就被要求去寻求耶稣,把我们的心交给他。 如果俄巴底没有蒙恩的父母,我真不知道他在那些可悲的日子是怎样可以成为相信耶和华的人,除非他有某位很有爱心的老师,温柔的保姆,或者他父亲家中很好的仆人,或敬虔的邻居,这些人敢把小孩子拉到自己身边,讲以色列的神耶和华的事情。 某位圣洁的妇人可能在巴力的祭司用谎言毒害他之前,已经在他年幼的脑海里注入耶和华的律法。圣经没有提到任何和这个人年幼信主相关的人,这并不重要,难道不是吗?如果我们是神忠心的仆人,我们是不想让人提起我们的。 俄巴底幼年的敬虔有特别真实的印证。他对这的描述很有启发性,“仆人是自幼敬畏耶和华的。”我几乎不记得在我一辈子中,在日常的交谈里有人用这样的说法来描述孩子的敬虔,尽管这说法在圣经里很常见。我们会说,“这可爱的孩子爱神。”我们会说他们因此变得非常快乐,等等等等,我不是质疑这些用词的准确性;然而圣灵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大卫说,“众弟子啊,你们当来听我的话。我要将敬畏耶和华的道教训你们。”孩子们会因为相信主耶稣而大得喜乐;但这种喜乐,如果是真的,是充满了对主俯服的敬畏和畏惧的。 你不需要我向你大书特书幼年敬虔的好处,所以我只是用几句话来归纳这些好处。在幼年的时候相信神,这可以救一个人脱离成千的懊悔。这样的人永远不会说他骨子里带着他幼年的罪。幼年的敬虔帮助我们结识一些人,在余生中对我们都有帮助,它要救我们脱离那些有害的人。年轻的基督徒不会落入年轻人常见的罪中,不会因放纵伤害他的身体。他很可能会和一位基督徒结婚,这样在他奔走天路的时候就有了圣洁的同伴。他要选择那些在教会里,而不是在酒馆里的人作他的伙伴,他的朋友;在德行上帮助他,而不是引诱他去犯罪。确实,许多事情是取决于我们开始人生的时候选择哪些人作伴。如果我们开始的时候和坏人在一起,要脱离就很困难了。早年就被带到基督这里来的人还另外有这样的好处,就是他要得到帮助,养成圣洁的习惯,被救脱离成为与这些相反的习惯的奴仆。习惯很快就会变成第二个本能;要培养新的习惯是很艰难的,但那些幼年养成的习惯要被保持到老年。下面的诗句讲得有道理:“尽早开始服事主,工作就会更容易;但在罪中成长的罪人,是在他们罪中变得刚硬。”…

清教徒的讲道观(钟马田)

清教徒的讲道观 钟马田 这个特会的主题并不是学术性的,我们针对的是现今这个世代基督教会所面对的当前急务。如果大家还搞不清楚,让我引述近代一位教会历史学者查尔斯·史密斯博士( Dr. Charles Smyth)最近在对《宗教改革、信从国教与不从国教》(Reformation, Conformity and Dissent)的书评中的一段话。他说:“17世纪的清教徒被迫要面对的问题,今天我们不幸也要面对。”他说的一点都不错。因此我们该庆幸今天大家能这样聚在一起探讨这些问题。…

清教徒为什么教导孩子敬虔?(周毕克)

清教徒为什么教导孩子敬虔? 周毕克 清教徒,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致力于英格兰教会改革的敬虔英国新教徒,他们非常注重教导孩子敬虔。清教徒圣徒威廉·高奇(William Gouge)的巨著《家庭责任》(Of Domestical Duties),用几百页的篇幅谈论婚姻和育儿,其中有一部分,专门谈教导敬虔的必要性。他给出以下理由: 1.敬虔是可以教导的最美好的事情。再没有什么比能教导孩子以基督为中心的敬虔更好的事了。高奇认为培养孩子对神正确的态度自然表明我们对神的爱。我们可能会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犯错,但如果在教导他们敬虔上失败了,我们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失败了。 2.父母需要教导孩子敬虔,因为孩子出生里面没有敬虔。因为亚当犯罪,他的后裔——我们的孩子们,里面并没有敬虔。圣经这样说到堕落的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甚至“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8:21)。敬虔不会自然就有。因此,我们需要教导孩子敬虔。 3.教导敬虔是父母职责的一部分。正如前文我们所看到,我们不仅是祭司式的父母要为孩子祷告、君王式的父母管理他们,我们还是先知式的父母要教导他们,成为孩子守望者的重要部分是教导他们敬虔。高奇引用以利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一个敬虔的人却在当父亲的角色上彻底失败了(参撒上3:13)。…

今天教会当学习的清教徒传福音的5个功课(周必克)

今天教会当学习的清教徒传福音的5个功课 周必克(Joel Beeke) 今天人传讲神的话语,常常不能改变听众,因为传讲的方法未能作分辨,未能作应用。这样的讲道被减弱成了一种演说,一种展示,一种对人要求听什么的迎合,或者是一种与圣经根基分离的主观主义……改革宗和清教徒传道人把他们的布道应用在生活的每一个部分,把全部圣经应用在全人身上。他们宣讲教义,不以此为耻。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极多如何传福音的功课,例如: 1) 宣讲关于神的真理。 这看起来很明显,但是我们有没有经常对别人宣讲神威严的存在,祂三一的位格,祂荣耀的属性?我们有没 有经常向别人宣讲祂的圣洁、主权、怜悯和慈爱?我们是把我们传福音的工作扎根在一种活泼的符合圣经的一神论上,还是我们是从那看神仿佛是我们隔壁的一位邻 居,按照我们的需要和心愿调整祂的属性的当代传福音方法那里得到提示?我们是否经常向别人宣讲神和祂满有威严的属性是怎样在经历中向我们显为真实?…

清教徒的高贵品质(Richard Salter Storrs)

清教徒的高贵品质 本文节译自Richard Salter Storrs于1889年12月18日在波士顿进行的一次演讲,他本次演讲的主题是“清教徒的精神”。Storrs生于牧师世家,他本人是公理宗牧师。 译者感言:去年在课程中遇到了清教徒,被其超然气概所震撼,便对清教徒精神有了探寻的兴趣,或者说引起了精神上的共鸣。如Storrs所言,清教徒群体并非完美无瑕,但清教徒所表现出的品格确实是无与伦比的,清教徒精神是一座真正的灯塔,在社会道德观与价值观上,屡屡成为美国历史发展的“社会良心”。 清教徒的“社会良心”无法使美国长期维持奴隶制度,这个国家不惜一战,废除了奴隶制,废除的是上层有权有势者的利益。这背后的社会动力,恰是清教徒精神“公义第一,和平第二”的绝妙反映。很少人知道,废奴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哈丽特是清教领袖莱曼•比彻(Lyman Beecher)的女儿,她的呼吁唤醒了整个民族的良知。 美善的会成为永恒。 清教徒的高贵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