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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教会专题:胡志偉:對「使命教會」常有的誤解


/ 201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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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每當討論「使命教會」(Missional Church),筆者發現不少華人教會領袖與文字工作者的思維仍停留於「上帝的使命」(Missio Dei)即等同「神的宣教」,以「差傳教會」舊有思維與事工咦鱽沓休d,自然得來的結果不是國度的擴展,只是個別堂會或機構的企業式增長。   筆者嘗試在此釐清對「使命教會」常有三方面的誤解,期望引發更多討論,從而讓「使命教會」能根植華人教會土壤。 一、使命的範圍   中文「宣教」(Mission)有宣示教令、宣導教化的基本意思,而「差傳」此字是教會內部用詞,有差遣宣教士外出傳揚福音的意義。無論是「宣教」或「差傳」,已普遍理解為教會的特定事工項目,於是不同地方堂會皆設有其組織的宣教事工委員會或差傳部門等。   英文Mission一字,落在華人教會文化,因應神學思考而衍生不同的翻譯;廣義的「使命」,譯為「宣教」也可接受,但不理文化差異,全部硬譯為「差傳」,有時會出現張冠李戴的誤解。就以〈開普敦承諾〉(The Cape Town Commitment)為例,第十段為「我們愛神的使命」(We love the Mission of God),中文譯本採用「我們愛神的宣教」,勉強可以接受;然而讀者詳細閱讀內容,則會了解起草的學者們談論的「使命」範圍廣於華人教會的「宣教使命」或「差傳使命」。   文件第十段第一節明言 :「我們參與神的使命」(our participation in God’s mission)。上帝呼召祂的子民參與使命,而此使命實踐包括「教會要在苦難和罪惡的世界中,成為聖潔、憐憫與公義的群體」。這意味著使命的「整全」(integrity,中文譯本在此為「純全正直」,錯繆甚大),我們實踐使命的場景就是走進世界,「所有我們的使命必須反映佈道與『委身地投入於世界』(committed engagement in the world)兩者的『整合』(integration)。」   因此,「使命教會」對「使命」的理解,不僅是「宣教使命」或「差傳使命」的向度,還有「關愛受造」(creation care)、關愛貧窮、走進公共空間倡導公義等。教會領袖毋須憂心「使命」範圍的擴展就等同否定「福音使命」或「差傳使命」;「使命教會」理解「使命」不是「單一議題」或「特定事工導向」,乃是倡導大小不同堂會按其現有資源 (如人際網絡、社區網絡等) 確立其「使命實踐」的重點。有些堂會要服侍弱勢群體、邊緣群體等,不是每間堂會均要走「中產化」的宣教路線。   當資源豐富的地方堂會,選擇性按本身喜好來界定「哪些是使命?」卻不讓「上帝的使命」來修正我們事工的優先次序,所謂教會的宣教使命,或自詡為「使命教會」,其實是與「使命教會」相距甚遠。正如韋特(Chris Wright)於 The Mission of God’s People 說明「使命不是為教會而設,教會乃是為了使命-上帝的使命而設的。」(24頁) 二、使命的子民   「使命教會」理解正確的教會觀,不是「場地」(place)或「節目」(programs),乃是一群蒙神拯救的子民,離開了舊有國度,現今活在神的治權下面。每位追隨耶穌的門徒都是「受差的」,不僅是少數的「專職宣教士」,而教牧的角色就是「導引」、「教導」、「賦權」神的子民各按其召命、恩賜、學識與技能等,在不同領域內見證上帝的臨在與治權。   有教會領袖憂慮「人人皆是宣教士」,就低貶了「專職宣教士」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提升與肯定信徒的召命與使命,與確定「專職教牧」或「專職宣教士」的身分,兩者不存在對立關係,不用兩者取其一。正如神學教育也有向「信徒開放」的課程,是否這些神學普及課程取代了原有為牧職而設的神學教育,答案當然是「否定」!因此,信徒皆祭司的落實不是對教牧或宣教士的威脅,乃是教牧與宣教士確立本身獨特的身分與角色,他/她的職事就是成全個別神的子民找到其國度的使命,於是企業家能創意地與公平地發展工商業、教育工作者能因才施教與有教無類、醫護人員能關愛病人、服務行業者能用心款客等。   當「使命子民」錯誤理解其實踐使命的場所,不是堂會以內,乃是其生活與工作的世界;牧者的職責並非裝備信徒如何在教會內過生活,卻是如何在世界內彰顯上帝的榮光。近年來,職場牧養的論述正是朝此方向讓教牧明白並走進真實的職場世界;也有若干職場事工是「傳銷式」擴展本身的活動、事工與人數,它們宣稱的「職場宣教」與「使命教會」仍有相當大的差距。「使命子民」不是以帶領多少位歸信耶穌為導向,也不走另一極端,就是「以福音為恥」;我們需要「整體神的子民」(the whole church)一同受神差派,參與「整個世界」(the whole world),展示我們所信與所活的正是「整全的福音」(the whole gospel)。 三、使命的焦点   不少教会领袖对使命的偏差理解,就是看教会为成就使命的唯一工具,于是建立「使命导向式教会」,重点仍是以本身的组织为中心。「使命教会」虽以地方堂会作出发点,注重的不是本身物业、事工与服务等扩展,乃是上主国度正在运作中。教会领袖看「国度的伸延」重要过本身势力的拓展,而使命的焦点不是「教会中心论」,乃是所作的能荣耀上帝。   对中小型堂会而言,教牧重新发现其个别关怀与埋身牧养,能培育国度人才,于是这些堂会无需介怀人数多少,使命成效的量度不是按市场的指标。教会办学或服务,同样不是以市场机制来评估,而是以受众在服务过程中感受信仰价值的转变,他/她有否「奉主之名」而设的服务,经验基督的临在?   当更多基督教机构与地方堂会,制定出亮丽的「使命宣言」,然而这些宣言只不过是维持或促进本身的发展,同样也不是「使命教会」的原意。「使命教会」强调不是建立「基督王国」(Christendom),这样做法只会带来争竞与比较,使命领袖知道「国度议程」大过本身或个人的良好意图;惟有「善利万物而不争」,才能取得信任与合作,一起成就国度使命。   可惜是华人基督教机构与地方堂会,常存的是「私利」,什至为了快速地达成短期效益,失掉或破坏了原有的关系;「使命必达」却不是以基督的途径来达成,也许我们要听取毕德生牧师于《耶稣的道路》的忠告:「多半的时候,我发现教会里的弟兄姐妹,不加辨别就拥抱世上名人提供的途径,就是那些领导大企业、大教会、大国民、大目标的大人物。他们示範怎样致富,怎样打胜仗,怎样管理下属,怎样销售产品,怎样操控情感,什至出书或开班授课,告诉我们只要如法炮制,也能像他们一样成功。但是这些方法与途径,多半不符合耶稣的道路。北美的基督徒明显地顺着潮流走,任凭文化来决定何谓魅力、成功、影响力──只要能将事情完成,只要能招徕大批跟随者──几乎不理会这些途径本质上与耶稣显明的道路不合,和他呼召我们跟随的方式并不一致。难道没有人注意到:教会大发热心,所采行的这些途径,根本是一种亵渎,与耶稣带领门徒的方式大相迳庭?为何没有人提出警告呢?」(20-21页) 结语   华人教会领袖要用「新思维」(也不一定是新,乃回到圣经框架作思考)来重新理解教会,什至不提「使命教会」也可,重要是回复圣经里对使命与教会的整全理解。下一趟,当有人发表有关「使命教会」的演讲或文章,听众或读者只要审视其使命的场景是否「全个世界」、使命的参与者是少数或整体(「整个教会」) ,而使命达成是为了使命持份者、抑或为了荣耀上帝(「整全福音」的教导),这三方面的准则有助我们认清「上帝的使命」! (本文大部分内容见于《使命与领导》第十三期) (转载自 香港教会网站 。作者为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
(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 ,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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