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布真 #160;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罗六14-15)
上个主日早晨,我试着说明神恩典的教义,就是真实福音的本质和精髓。事实上,若把神的恩典从福音中挪除,也就拿走了福音的生命,福音也就没有任何值得人宣讲、相信或为其极力奋斗之处了。恩典是福音的灵魂,没有恩典的福音是死的。恩典是福音的乐曲,没有恩典的福音,尽是静默无声,没有任何慰藉之音了。同时,我也尽量简洁地阐明恩典的教义,教导神以全然的恩惠、怜悯来对待罪人,祂见人被定罪、满是罪咎,因此赐予白白的赦免,这完全无关乎人过往的品性或任何可预见的善工。仅因着怜悯,祂就为人预备了救赎的计划,要救他们脱离罪和犯罪的后果,而恩典就是这救赎计划的首要特征。祂的怜悯是出于祂白白的恩典、藉着祂爱子的死,这赎罪可以公义地赐予罪人。神悦纳所有信靠这赎罪祭的人,而人选择相信而蒙拯救之法,也完全是出于恩典。神的救赎全是出于祂自己的意旨,绝不因着罪人过去、现在或将来任何可见的德行。
我也试着讲明,神那施予罪人的恩典,是早在旧人里面尚未有任何良善之时就已开始了,并且持续在罪人身上动那可悦纳的善工,直至恩典之工成全,信徒得以进入原先受造的荣耀之中为止。恩典始于拯救,并且坚持不懈直到做成一切为止。从首先直到末后,由属天的「A」到「Z」为止。救赎里的每件事都是恩典,单单属乎恩典,全然出于白白的恩典,不出于任何人的德行。「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9)。「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九16)。
然而,一旦这教义被清楚地陈明出来,人往往就极尽所能地挑剔、批评它,它也成为了一切属世逻辑所攻击的对象。未重生的心智不曾喜欢过这教义,也永远不会喜欢它。它是如此地羞辱人的骄傲,使人性的高贵变得如此微不足道。它教导人须仰赖神的慈爱而得拯救,就是人必被定为罪犯,除非领受这君权的赦免,否则就只能在自己的罪中灭亡了,而这样的说法是人所无法忍受的。在祂怜悯的主权中唯独神被高举,罪人除温顺地触摸银杖,领受神旨意所赐予全然不配得的恩典外,什么也不能做。
这令那些有伟大思想的哲学家和满腹经纶的道德家感到不悦,以致他们转而对抗恩典的国度。立刻地,那些未重生的人也拿出大炮来相挺,一起攻击神恩典的福音。他们放在最前线、火力最强的炮火,就是宣称神恩典的教义必会导致人的放纵。倘若罪大恶极的人能白白得拯救,那人就更可肆无忌惮地去犯更大的罪了;若神的恩典重生一个人,人就永不会失落这恩典,那么,人就有理由说,人可随己意过活仍能得救。这是我经常听到人拒绝福音的托词,我已经厌烦这种徒劳虚妄的喧扰;也几乎羞于去驳斥如此败坏的论点。他们竟胆敢声称,人因神的恩慈而得以放纵行恶;甚且大言不惭地说,若人不是靠着行为得救,那么他们如何行都无关紧要了,他们可以仍在罪中,好叫恩典显多。
今早上,我就要来谈谈这点,这样的想法不仅是严重的错误,也是个极大的谎言。它的错误是源于误解;而它的虚谎是因为,人只要愿意的话,他就可以更清楚,也应该更加明白这教义的意义。
我承认这样的指控是有可能发生的。当我们到全国各处宣扬:「那罪人中的罪魁可藉着相信耶稣基督得到赦免,因神正显明祂的怜悯给那在邪恶当中最为邪恶的人。」这说法可能会让罪看来像是无足轻重的。而我们四处去呼喊:「罪人,来吧!欢迎你们来领受神主权恩典所给予的白白、立即的赦免吧!」很可能有人会卑鄙地说:「那让我们尽情地犯罪吧!因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饶恕。」但是,这样的说法看似可能,实际上却不然;因此,反倒是那看似不可能的、意想不到的却常常发生了。在道德影响的问题中,再也没有比「理论」更另人迷惑的了。人是非常特别的,人心智的活动无法用尺规来度量;甚至,也不能依循着正规的法则,所以,即便是合理的也不是一定会发生。
我认为,因神施恩典而导致人犯罪的推论是不合逻辑的,也是严重的颠倒是非。我大胆的说,从事实来看,不敬虔的人通常不会用神的恩典作为犯罪的借口。通常,他们根本漠不关心、毫不在乎神的恩典;若他们真以此为犯罪的借口,其理由通常是更加薄弱肤浅的。也许有些居心叵测的人会利用这个论点,但这并非是堕落理性会有的乖僻行径。我怀疑许多人只是用这个借口作为掩饰,绝非是罪人用来安慰自己良知的辩解。若人要替他们自己找借口,通常都会用伪装隐讳的方式,因绝大多数的人羞于坦白陈明他们真正的理由。我怀疑连魔鬼自己也不会有「因神是恩慈怜悯的,所以,让我们更变本加厉的犯罪吧!」这样的想法。这是极恶劣的推论,以致我不愿用它来指控我的同胞,纵使那些反对的道德家们毫不犹豫地以此来羞辱他们的同胞。的确,没有哪个智慧的活物真能说服自己说:神的良善是使人更加冒犯祂的理由。道德错乱导致奇怪的推理,但我非常肯定,很少有人会以为神的恩典是导致他们去犯罪的动机。这推论乍看似乎是可能的,但是,一旦我们仔细思量后,却发现并非如此。
我承认有些人确实把神的恩典变成他们放纵私欲的借口,但我相信没有人会因为一些卑劣的人曲解了正确的教义,就来反驳这个教义。每个真理岂不都可能被误解吗?任一个圣经的教义岂不都曾被粗鄙之手所扭曲而变成祸害吗?邪恶之人岂不是有无穷的技俩,能由善生出恶来吗?若我们只因一些信徒的偏差行为而去非难这真理,那我们就是以犹大的作为来责难我们的主自己了,而我们圣洁的信心也会死在那叛教者和伪君子的手中了。让我们做个有理性的人吧!我们总不能因一个狂颠的人用绳子吊死他们自己,就怪罪绳子吧!也不能因为刀是杀人的凶器,就要去毁掉约克郡(Sheffield)所生产的刀具吧!
白白恩典的教义有可能容许人去犯罪,然而,若我们对人类古怪的头脑的运作有更多的认识,便可以纠正这个想法。堕落是人的本性,但我们终归还是人,因此不会容忍某些特定的罪恶,例如,近乎毫无人性的忘恩负义。人不可能不断地去伤害那些持续善待我们的人。这让我想起六个常遭严父鞭打的男孩,与另一个常和他们在一起却拥有父母疼爱的男孩的故事。有一天他们为偷窃果园的提议而争吵。只有那被爱的少年人反对这个提议,其他男孩都跃跃欲试,而其中一人说:「你干嘛害怕呢,若我们被父亲逮着了,必定会被他打成半死,但你的爸爸是绝不会动手处罚你的。」但这小男孩答道:「难道你认为因为我父亲对我好,我就可以去做坏事,伤他的心吗?我绝不做任何会使我至爱的父亲伤心的事,他对我这么好,我不能惹他生气。」看来这些男孩并不能说服他们的同伴,因为这跟他们看法相反的论点不仅很合理,显然也很有分量。就算有些人藉着神善待那不配的人而去犯罪,却仍会有那高贵的人因着神的良善而悔改,而他们轻蔑那「神越慈爱,我们反倒会越叛逆」这如畜类般的论点。他们认为,「对抗一位良善的神」是一件务必要禁止的邪恶。
顺便一提的是,我无法不去注意那些我所认识的、拒绝接受恩典教义的「不良」影响的人,这些人绝对无法达到他们用以裁定别人的道德标准。一旦不道德的人成为道德的守护者,道德必定沦落到悲惨的景况。人们常以「有害于道德」的理由来反对「因信称义」的教义。不久前,有份报纸引述一节流行歌曲:
疲乏、劳苦、辛勤工作的人,你为何如此劳碌?
停止做工吧!因在好久、好久前一切都已作成了。
藉着单纯的相信,紧抓耶稣所做的。
「工作」是致死的事,「工作」的结局必是死。
这是典型有害的教导。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不禁对这篡改路德和保罗的人产生浓厚的兴趣,惊讶于他必定醉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想出如此疯癫的神学理论。我也发现那当场反驳恩典教义的人并不能提升道德,对这样的人我只会说:「道德和你有何关系呢?你又跟道德有何关系呢?」那坚持好行为的人,通常都是能说却不能行的人。就让律法主义者看管他们自己的言行,让恩典的福音和它的拥护者来为他们自己来回答吧!
回顾历史,我看到的是,那些相信恩典教义之人一再的被诽谤。有谁胆敢说那相信神恩典的人是比其他罪人更为有罪呢?除非那诽谤恩典教义的人能先证明他们自己的品性是比那相信的人更为卓越,否则他们就没有理由指责那相信恩典教义的人的过错,而能拿石块丢他们的人也就不多了。他们何时变成恶行的怂恿者?及不公义的辩护者呢?当这恩典教义在英国的历史上盛行时,谁是最坚守这些教义的人呢?就是像约翰·欧文(John Owen)1、司提反·查纳克(Stephen Charnock)2、汤姆·曼顿(Thomas Manton)3、约翰·霍维(John Howe)4这样的人,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加上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呢?难道他们会去迎合那放荡无羁的法庭吗?难道他们常造访寻欢纵欲的场所和酒馆吗?每位历史学家都会告诉你,这些人在他们敌人眼中最大的过失,就是他们对其所处的时代而言,他们实在是过得太严谨了,以致他们的敌人称他们为「清教徒」(Puritans)5,责难他们持守的是一种了无生气的神学。先生啊!若当时在那地有任何的不法不义,往往是因为那里宣扬靠行为得救的神学。那矫揉造作、发溢脂油香气的绅士的教导满是亵渎的气味,他们教导靠行为得拯救之法,被企求人的功德的私欲所玷污。但那相信唯独恩典的人,却展现全然不同的风貌。在纵酒狂欢的不当场所中找不着他们的身影,那他们究竟在何处呢?你或许会发现,落在诱惑之中的他们正跪地呼求神的帮助;在受逼迫之时,他们欢喜地在狱中,甘愿为真理尽失所有。清教徒是世上最敬虔的人,人却因他们的纯洁而嘲讽他们,还指责他们的教义会引人去犯罪,这岂不是非常的矛盾、不合理吗?
然而,清教主义(Puritanism)6也并非是独有的例证。人类所有的历史都证实了这个定律:当有人说这些教义会使人犯罪时,我诉诸事实,并留待神的圣言,按祂的意旨来回应。若我们见过那纯洁敬虔的英国,那必定是个合乎福音信仰的英国;倘若我们使酗酒的人数和社会的邪恶减少,必定是藉着宣扬神的恩典。人须藉着恩典得赦免,藉着恩典被更新、被改变,靠着恩典成圣并得以坚忍到底;惟有恩典临到,黄金时代才会展露曙光。一旦只是教导人的责任和义务,而留待人凭自己力量去做成,这是徒劳无益的。你或能长期的鞭笞一匹了无生气的马起来走动,但你仍需注入生命给它,否则你所有的鞭打都是无用的;教导没有脚的人行走是件可怜且不易的任务,在恩典赐予人爱慕圣洁的心之前,道德的教育也是如此。惟有福音才能给人动机和力量,所以,我们应该把福音当作唯一的、真正的人心改革者。
今早,我要与我们面前的反对声浪对抗,我也得着能力。这恩典的教义、整个藉着恩典得救赎的计划,是最能提升圣洁的。这教义所及之处必会帮助我们,以:「神不许」来回答问题,「因为我们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我们能犯罪吗?」这是我要清楚陈明的教义。
我希望你们留意我以下要说明的七个重点。
一、「救赎」是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 #160;
救赎乃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这样的提醒会让我们看见,神恩典的福音使人有真正的圣洁。当我们向那最邪恶的人宣讲救恩时,有些人以为那只是救人脱离地狱、进入天堂而已。救赎确实包括这些,而这些也是结果,但这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说的。我们所说的救赎是:救我们不再爱罪恶、脱离犯罪的恶习、由渴望犯罪的挟制中得自由。请注意,若是这样,那么脱离罪的权势的恩惠就是神恩典的礼物;因此,这样的礼物、白白地分赐给人,怎能产生罪来呢?我看不出有任何生出罪来的危险;相反地,我要对那四处宣扬恩典应许能胜过罪的人说:「全速前往世界各处,向那罪大恶极的人说,神愿施恩救他们脱离爱慕罪的权势,使他们成为新造的人。」倘若我们所宣讲的救赎是:「过往你享受罪中之乐,过着不敬虔、邪恶的生活,但是,你得要逃避将来的刑罚。」这就真是害人的福音;但,我们所宣扬的是:「过去你虽是过着最不虔敬、邪恶的生活,但藉着相信主耶稣得以改变,以致你不再服侍罪和撒旦,而是向着神而活。」从这最拘谨的道德中能产生什么伤害呢?
喔!我要说,去传扬这样的福音,传遍我们这广大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让所有的人都听见,无论是在上议院做治理的、或是在捆锁之中的人。告诉各处的人们,神甘心乐意赐那白白的、无限量的恩典来更新人,并使他们成为在基督耶稣里新造的人。这样宣告白白恩典的福音又怎能生出一点的恶来呢?我们看到,越坏的人越是欢喜快乐地拥抱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是最需要这真理的人。我要对你们每个人说,不论你是怎样的人,不论你的过往如何,神都能以祂恩典的力量来更新你;以致你们这些对祂而言似死般的枯骨,能藉着祂的灵活过来。在那向着神的荣耀而有圣洁思想、纯净的言语和正直的行为中,我们看到了复活更新。在神的大爱中,祂将为那信祂的人成就一切的事。为何有人要对这样的宣告生气呢?这宣告又能生出什么伤害呢?我要站在道德的基础上,公然地蔑视那最狡猾之仇敌的反对声浪;神按着祂所喜悦的,赐予人新的心和正直的灵。
二、爱在人身上的能力
其次,我们不要忘记一个事实,爱在人的身上拥有极大的能力。在早期,各国都梦想藉着严刑峻法来消弭犯罪;但历史的经验修正了这错谬的幻想。我们先祖害怕那棘手的欺诈行径会妨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便以严刑来杜绝伪造的恶行。唉!要为那重法之下的牺牲者悲叹!然而,持续的使用严刑峻法从未使犯罪消声匿迹,罪行反倒是越压制越增多;然而,一旦刑罚减轻了,罪行反而近乎止息了。
这是值得人留意的事实,如果禁止人去做一件事,他马上就去做,即便之前他从未想过要去做这件事。律法命令人顺服,但却从未使人顺服,反而常生出不顺服来。我们都知道,过重的刑罚会激发人去违抗。律法无法使人不犯罪,但爱却能胜过过犯。
(一)爱能显出罪的丑恶
爱永远让罪显得声名狼藉。抢劫路人已经是够糟糕的了,但若有人去抢劫那常常在他有需要时帮助他的朋友,所有人都会说这是最为可耻的罪行。爱使罪昭然若现,像在人额头上烙印一般。人杀死敌人的罪行令人忧伤,但若他是谋杀那给予他生命的父亲、或是哺育他的母亲,所有的人必会高声来反对这个禽兽。在爱的光中,罪就显得更加深重了。
(二)爱驱使人到达至善
不止于此,爱的大能趋使人到达至善。这世上的律法无法强迫人去行善,爱却使人欢喜快乐地去行。勇敢的海员会为服从议会的法令而义无反顾地去救人吗?不会的,他们会因被迫要冒着生命的危险而忿忿不平地去抵抗这样的法令,但他们却会自愿冒死拯救同僚的生命。记得使徒在经上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罗马书五7),善赢得人心,以致人愿为仁慈的好人而死。看人如何愿意为那伟大的领袖们牺牲他们的生命。有一个关于法国伤兵的不朽故事,当医生动刀要去挖出他体内的子弹时,这伤兵呼喊着说:「再挖深一点吧!你会摸到皇帝。」这表示他已把皇帝的名写在他的心版上了。在一些著名的故事里,我们也看到许多人为了救他们所爱的领袖,而甘愿被下到死牢里。职责使人坚守堡垒,但爱却使人甘心乐愿挺身抵挡那致死的子弹。谁会因地上的律法而愿意牺牲他的生命呢?唯独爱在服侍挚爱时,才会不计代价。对耶稣的爱所生出的英雄气概,是律法所无法促成的。所有忠于主的基督教会历史都能证明这点。
(三)爱能改变那最不配的人
按着爱的法则所施予的仁慈,常改变了那些最不配得的人。从这点证明恩典的教义并不是邪恶的。我们有时也耳闻那被降军阶、鞭打、下到监里的士兵的故事,因他总是醉酒、行为不端。有天他的指挥官说:「我几乎已经试过了所有的方法了,对他都没有用。然而,我要再试另一个方法。」这士兵被带来后,指挥官对他说:「你似乎是无可救药了,我们也试过所有的方法了,似乎完全无法改变你的恶行,但,我决定仍要试试另一种方法,看能否有用。虽然你犯罪理应被鞭打并长期监禁,但我决定无条件地原谅你。」这意想不到、不配得的饶恕大大的感动他,使他变成一名好士兵。这故事反映了这真理,而我们也将会看见这个可能的结局。
让我再讲另一件轶事来证明这真理。一个醉汉穿着前晚倒卧时的衣服,清晨从宿醉中醒过来,看到自己唯一的孩子,他的女儿米莉端来他的早餐。清醒过来的他对女儿说:「米莉,为何你还肯跟我在一起呢?」米莉答说:「因为你是我的父亲,而且我爱你呀!」他看到自己是个怎样醉酒、衣衫不整且一无是处的家伙,他说:「米莉,你真爱我吗?」孩子哭着答说:「是啊!父亲,我爱你,我是绝不会离开你的,因为妈妈过世前曾对我说:『米莉,要守着你的父亲,并且常常为他祷告,总有一天他会戒酒,成为你的好父亲的。』所以我绝不会离开你的。」后来,米莉的父亲不仅戒了酒,也成为基督徒。这故事有这样的结局,不是很美妙吗?若这样他还是不悔改,那不就太不寻常了!米莉不正是用白白给予的恩典吗?按着我们道德家的看法,她理应当说:「父亲,你真是个糟透了的可怜虫,我跟着你也够久了,我现在必须离开你,不然,我简直就是在鼓励其他的父亲也去酗酒了。」米莉的父亲若是受到如此合情合理的对待,恐怕只会继续酗酒,直喝到毁灭为止了。但爱的力量使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这些例子不也证实,不配得的爱对人的为善有很大的影响力吗?
再听听另一个故事:从前大逼迫时期,有一个敬畏神的人住在伦敦齐普赛街(Cheapside),他参加圣徒的秘密聚会。在他家附近的一个贫穷的补鞋匠,常受这商人的接济。然而,这贫穷的人却是个性情乖戾、忘恩负义的人,为要得到奖赏,竟然在宗教信仰的事上,对那仁慈慷慨的朋友作不利于他的举证。害商人差点因这指控而被送上火刑柱处死,还好他找到了逃脱的方法。当他返家后,不仅照常地慷慨对待这邪恶的补鞋匠,反倒比以前更为大方。但,这鞋匠却因为觉得他自己真是糟透了,而尽力地躲避这位良善的商人。有一天,他们不期而遇,这基督徒柔声问他:
「你为何躲避我呢?我不是你的敌人呀!我知道你所作的一切伤害了我,但我从未因此对你怀恨生气。我曾帮过你,而只要我仍活着,我还是乐意继续帮你,让我们单单做朋友吧!」他们握手言和之时,你是不是感到惊讶呢?如果不久前,这个贫穷人在出现在罗拉德派(Lollards)7的聚会中,你会不会感到惊讶呢?这所有的故事都是基于这一明确的事实,就是恩典有一种神奇的、折服人的力量,引人向善,以慈绳牵引人、捆锁人。神知道人的败坏,人心灵的钥匙是挂在爱的钉子上。祂知道,祂良善的大能虽然经常受挫、遭遇拦阻,但至终必高唱凯歌。我深信我的观点已得到证实了。对我而言是如此,然而,我们必须传递下去。
三、「恩典」特别能揭露罪的邪恶 #160;
我们不担心神恩典的教义会导致人犯罪,因为恩典的施行特别能揭露罪的邪恶。在蒙赦免之前或当时,邪恶是胜过痛苦的。当神开始涂抹人的罪并使他成为祂的孩子时,神通常会使人先看见他们的恶行的可憎之处,使人定睛在己罪上,直到他能和大卫王一同喊到:「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五十一3下)以我自己为例,当我被定罪时,我心灵的眼睛看不到任何令人喜乐的事物,我灵里只看见黑暗和可怕的骚动,就像我眼球上有个可怕的污点一般,挥之不去。罪如同严厉的管家,拉开我床的布帘,使我不得安歇,在半梦半醒中我感到愤怒异常。我觉察到我得罪了神,而这是人所能做的最可怕的事了。我违背我的创造主,也违背这宇宙的法则,使自己承受了永远的诅咒;我惊讶为何我并未立即感到有不死的虫来啃食我。当我发现己罪时,我心中立刻出现致命的恐惧。在我们当中曾有过这样经历的人、或有类似经历的人,都会感受到罪的可怕;就像一个曾被火烧伤的孩子会极度怕火一般,罪人也会对他的诱惑者说:「不,你曾经欺骗过我,但我现在聪明多了,不会再被迷惑了。我已得释放了;那被火烙印过的,再也不能回到火里去了。」
因着恩典,使我们厌倦犯罪了。我们厌恶罪和罪中虚幻之乐,而彻底地将罪从我们本性的土壤中连根拔除。罪是一件诅咒,甚至如同亚玛力人之于以色列人一般。我的朋友,倘若你并不痛恨每件罪恶的事,我惟恐你仍在罪的苦胆之中;因为爱慕圣洁、恨恶一切错误虚假,是圣灵所结的真实的果实。不再犯罪是神的孩子内在真实深刻的经历;他已知晓罪在他自己里面的审判和定罪,自此罪就成为他所深恶痛绝的东西。被拣选的族类与邪恶毒蛇种类之间,有着极为猛烈又永无止境的对立;因此,人对于滥用恩典的恐惧,就成为了充足稳妥的保护了。
四、尝过主恩的人,都是在基督耶稣里新造的人 #160;
我们也要记得,透过定罪的过程,被赦免的人不仅能够抵挡罪,并且,每个尝过神救赎恩典的人,都是在基督耶稣里新造的人。若由一般的人来掌管恩典的教义,这教义一定岌岌可危,然而在那圣灵所重生、且按着神的形象新造的人的手中,则是永远稳妥的。圣灵降临在那被拣选的人身上,改变了他;除去他的无知、更新他的情感、光照他的理性、降伏他的意志、炼尽他的渴望、改变他的生命;事实上,他就如同新生的婴孩般,对他而言,万事都变成新的了。圣经把这样的改变比作从死里复活、创造和新生。这改变发生在每一个领受神白白恩典的人身上。基督对尼哥底母说:「你们必须重生」(约三7),而领受恩典的人是被重生了。又有一天,有个人说:「倘若我相信我永远得救了,我就仍在罪中过活。」你或许会如此;但如果你真从心里被更新了,你就不会如此。有一个人说:「但是,若我相信神在创世以前就爱了我,那我必是得救的,我就可以大胆的去犯罪了。」你和魔鬼或许会如此,但神所重生的孩子不会有如此卑劣的本性。对于他们来说,天父丰盛的恩典永远不会与祂的公义分离;对神的感激是他们甜蜜的约束,并渴望在敬畏主中全然成圣。万物都按着他们的本性生活,而重生的人以他被更新的意志,活出圣洁的本能;极力追求圣洁、抵抗罪恶、在万事中力求纯洁,重生的人尽全力以臻至纯洁、完美。新造的心使一切都不一样了。神赐予的新性情使得人改变了一切的习性,全能之爱的祝福不再有危险,却赐予最崇高的志向。
五、靠救赎罪得洁净 #160;
在神的圣洁赦免当中,首要的保障之一就是:靠着救赎罪得洁净。耶稣的血赦免我们、也洁净我们。罪人知道自己的罪白白得赦免,是因为他最好的朋友付上生命的代价;神的儿子为成就祂的拯救,亲尝痛苦甚至到汗如雨滴一般,且被祂的神离弃以致于死。当人仰望那被刺透的主,就会对罪有神圣的哀恸。蒙赦免的罪人胸中燃起对耶稣的炽爱,因为这位主是他的救主;因此,他感受到有一股抵挡致死罪恶的义怒;一切的邪恶对他而言都是可憎的,因它沾满了救赎主心口的血。一个忏侮的罪人听到耶稣大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可十五34),他想到那纯洁良善的耶稣竟为了担当祂百姓的罪而遭天堂离弃,他便感到颤惊。人从耶稣的死就可以明白,在神的眼中罪是何等的邪恶沉重;因为,若是连那神所至爱、承担世人罪债的耶稣都无法免除永恒公义的审判,何况是有罪的罪人呢?罪必是致命的毒害,以致连完美无瑕的耶稣都必须忍受如此骇人的痛苦。我们无法想像,在蒙恩的人心中,还有什么情景比钉十架的救主以他的一切鞭伤、所流的每一滴血更能谴责罪恶。哇!你继续活在那杀死耶稣的罪中吗?享受致祂于死的罪中之乐吗?你视糟蹋祂荣耀于尘埃如同小事吗?绝不可能的!一旦你看见祂那钉痕的手赐下白白恩典的礼物,就绝不可能再放纵自己去犯罪了,反倒会极力地活出圣洁的生命。
六、圣灵随时的帮助 #160;
一个领受神圣恩典而有新性情的人,从此之后有神圣灵随时的帮助。神圣灵屈尊俯就、住在每个祂恩典救赎的人心中。这岂不是一个使人得以圣洁的美妙方法吗?还有什么比有圣灵在人心内住、摄政掌权,而更能使人远离罪恶呢?永远赐福的圣灵引领信徒常常祷告,一个在恩典中的孩子向天父所说的话,是何等有圣洁的能力啊!受试探的人逃入内室,向神吐露他心中的伤痛,仰望救主血泉,重新得力去抵挡诱惑;而那带着劝戒与应许的圣言,也是那使人得以成圣永不会失败的根源。我们若不是每天沐浴在有着永恒力量的神圣活泉中,马上就会变得软弱、优柔寡断;但,与神的相交更新我们,得以刚强有力地对抗罪恶。恩典的教义怎么可能使那常常亲近神的人去犯罪呢?得更新之人的良知也常被神的圣灵所苏醒,在清晰的光照下看见过去所不在意的罪,内心因此受责备。某些事物在十年前我并不认为是罪恶的,但如今我能确知它们是罪;我相信我越来越能清楚地分辨那些隐而未现的罪了。人天生的良心是麻木刚硬的,但领受恩典的良心会越来越柔软,直到它变得如同刚受伤的伤口般的敏感。那领受最多恩典的人,最能意识到他需要更多的恩典。领受恩典的人会因害怕做错事而常常裹足不前。你未曾有过这样圣洁的敬畏、这样神圣的谨慎吗?也就是说,圣灵使你不滥用基督徒的自由以致于放纵私欲,或者胆敢以神的恩典为你愚昧的借口。
不仅如此,美善的圣灵引领我们与神有更崇高圣洁的交通,我蔑视那与神同住在圣山上、而在下山后又如世人般犯罪的人。倘若你曾踏入荣耀的殿堂,瞻仰过王的荣美直至祂的面光成为你的天堂,你再也不会安于那邪恶的阴沉、幽暗帐篷当中。世人的撒谎、欺瞒、伪装再也不见容于你了。你是属另一族类的,你的言行是超越世人的:「你的言语泄漏了你。」若你确实与神同住,你就满有这象牙宫殿的芳香,人也会知道你与他们并非活在同一处。若神的孩子犯了任何的错,他也会失去与神某种程度上的甜蜜交通。惟有他谨慎与神同行,他才能享受与神的完美团契;因此,与神交通的深浅亲疏是主家里的一种父母亲式的管教。我们没有审判庭,但家中有父权——笑脸和权杖。在爱的家中满有次序,因我们的天父如同待儿子般地照管我们。因此,透过天父的千般保守,我们可能滥用神恩典的一切危险尽被挪除。
七、有神恩典的人得着完全的提升 #160;
有分于神恩典的人完全的被提升,这也是敌挡罪的一种特别保护剂。我敢这么说,虽然这个说法可能有争议性,就是那相信荣耀恩典教义的人,通常会比那些不相信的人来得更高尚。大多数的人在想什么呢?不外乎是衣食住行的日常琐事。但那思想福音教义的人定睛在那永远的圣约、预定、不变的爱、有效的恩召、神在基督耶稣里、圣灵的工作、称义、成圣、收养(adoption)等崇高的事情上。哇,只要仔细探究这些伟大的真理,就令人为之振奋!其他人如同孩子一般在海滩玩堆沙,而相信白白恩典的信徒却行在群山峻岭之中。他沉浸在巍峨耸立的教义里,是阿尔卑斯山脉上的阿尔卑斯山峰。人心智的高度随着环境而提升,他成为了有思想的实体、与庄严深交。这并非是件小事,因为一般人的脑袋容易匍匐在一些低贱的事物中;人要藉着这样的提升,才能脱离伤风败俗的行径以及卑劣的邪情私欲;因此,我说这不是件小事。缺乏思想乃是邪恶之母。人的心思一旦开始徜徉于崇高的真理之中,就有了盼望。
那些已经认识神的人不会再像那随从肉体的人一般,轻易去犯罪。如今他对自己有了不同的看法,他不再虚掷光阴在那仅止于欢愉的事上。他会说:「我是神所拣选的;被赋予祂儿子的名分、作祂的后嗣、并且与耶稣基督同为后嗣。我被分别出来作为神的祭司和君王;因此,我不再邪恶,也不再为普通的目标而活」。他提升了生命的目标,从此不再为他自己而活了,因他不是属乎他自己,他是重价所买赎的。如今他活在神的面光之中,生命对他而言,是真实、真挚和庄严崇高的。他不再以觊觎的粪耙子来积攒财宝,因他有不朽的生命,必要寻求那永恒之物。他认为自己是为了神圣的目的而生,他寻问:「主,你要我做什么?」他知道神爱他,以致他能分享他的爱给别人。神所拣选的任一个人对其余的人都有责任;神拣选约瑟,所以当饥荒造成全地断粮时,整个家族、整个国家、甚至是全世界都因他得以存留性命。我们每个人都如同一盏灯,要去照亮黑暗并点亮其他盏灯。
新的希望蜂拥而至,临到那靠恩典得救的人。他不朽的灵魂得以一窥神的永恒无限。因神已在今生爱他了,他相信同样的爱也在永恒里祝福他。他知道他的救赎主活着,在末日他将面见祂;因此,他对未来不惧怕;甚至在这地上,他也已经开始颂唱天使之歌了,因他的灵已能窥见那遥远的、尚未显露的荣耀拂晓。因此,他带着喜乐的心和轻快的脚步,迈向未知的将来,愉悦地如同赴婚宴一般。
我们当中有谁是罪人的?有谁是满负罪咎、毫无功德的罪人?有谁是不配得任何的怜悯的?有谁是愿意靠神白白的恩典、藉着相信耶稣基督得拯救赎的?现在,就让我告诉你这些罪人吧!在神的圣书中找不到任一个字、任一句话或是任一个音节是反对你的;反倒,一切都是要施恩与你的:「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即便是罪魁也能蒙恩。耶稣降世为要拯救你。你只需单单来信靠祂,安息在祂里面。
我要告诉你,什么可以立即把你带到基督这里来:思想祂那奇妙的爱。极尽挥霍的儿子伤透了父亲的心,他抢夺了父亲的产业,羞辱父亲,最后还让白发苍苍的父亲悲痛地离世。他是极其卑鄙的儿子,没有人比他更败坏了。然而,他也来参加父亲的葬礼,一直待到宣读遗嘱的时候,也许这是他来参加葬礼的主要原因。他认定他的父亲哪怕是一先令也绝不会留给他的;因此,他定意要为难其他的家人。但,当遗嘱宣读出来时却令他大大的吃惊,遗嘱是这样说的:「至于我的儿子理查,虽然他极尽地挥霍我的财物,也常伤透我的心,但我希望他知道我仍然视他为我亲爱的孩子。所以,为要表达我永远的爱,我分给他和其余的弟兄相同的家产。」他离了房间,他再也忍不住,父亲那出人意外的爱征服了他。隔天早晨,他找到了执行遗嘱的人,说:「你肯定你没有读错吗?」这人回答说:「我所宣读的是千真万确的,这是你父亲的意思。」然后他答道:「我曾伤透我那亲爱年老的父亲,我该诅咒我自己。哦!但愿我能使他活过来!」
这种出乎意料的、爱的展现使卑劣的心产生了爱。你的情况不是很类似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死了,但那罪人中的罪魁是祂选择要施怜悯的人,这是祂所留下的遗嘱。临死前祂祷告说:「父啊,赦免他们。」(路二十三34)祂复活,祂为罪人恳求,罪人永是祂心中的牵挂,罪人的得赎就是祂最大的目标。祂的宝血为他们流、祂的心向着他们、祂的公义是为他们持守,祂的天堂也为他们预备。哦!来吧!你这罪人,来领受你的遗产吧!伸出信心的手来抓住你的产业。以你的灵来信靠耶稣,祂就拯救你。愿神祝福你!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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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编注:约翰·欧文(John Owen,1616-1683年),清教徒学者布雷瓦(Ian Breward)称其为「清教徒神学传统里,伟大的系统神学思想家」。生于英国牛津附近,父亲也是清教徒信仰的牧师。因听到一位不知名的传道人讲述马太福音八章26节,主平静风海事迹,而终于有得救的确据。一生著作多达86余册,其中《圣灵论》是最具代表性的一本。(节录自《圣灵论》一书,序文对欧文的生平介绍。)
2编注:司提反·查纳克(Stephen Charnock,1628-1680年),英国清教徒长老会牧师。曾与汤姆·华森(Thomas Watson)共同牧养教会。《论神的属性》(On the Divine Attributes)是他未竟全工之作品。
3编注:汤姆·曼顿(Thomas Manton,1620-1677年),英国清教徒牧师,曾协助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制订the Fundamentals of Religion。与其他清教徒同受迫害而被捕入狱,但在狱中仍可以继续讲道,最后死于狱中。
4编注:约翰·霍维(John Howe,1630-1705),英国清教徒神学家。
5编注:英国的复原派,欲净化英国教会,将天主教的腐败一举革除,最后脱离英国教会。于伊莉莎白一世时最负盛名,在教义上属加尔文派,大多数属长老会。十七世纪移民新英格兰,其中有许多公谊会的信徒。他们对英、美两国的宗教、政治生活有深远的影响。(节录自赵中辉编著之英汉神学名词辞典,页550)
6编注:乃是一组织松弛的改革宗运动,创始于十六世纪英国的宗教改革时期。此名称则是因那些感觉宗教改革尚未完成的人,努力「净化」英国教会而得名。最后,清教徒也同样地继续试图净化自己及社会。清教主义强调四项独特信念:(1)个人的救恩完全从神而来;(2)圣经对于生活所提供的指引是绝对必要的;(3)教会应当反映圣经明确的教训;以及(4)社会是合一的整体。(节录自赵中辉编著之英汉神学名词辞典,页548-549)
7编注:十四世纪英国威克里夫之跟从者的名号,该名是一种讥诮的字眼,意指喋喋不休。该派敬虔和善,反对罗马天主教会之腐败,主张圣经之权威。于亨利六世时,一些跟从者被焚于火刑柱,后此派终被制伏。亦称为威克里夫派。(节录自赵中辉编注之英汉神学名词辞典,页403-404)
(选自《上帝主权的恩典》,改革宗经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