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领袖 孙德生 序言 ??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六六年,海外基督使团的领袖们两度在新加坡开会,著者对他们传讲了两系列的信息。当时有人提议把那些信息加以推广,并让更多的人分享。著者同意,于是写成本书。至于所引的经文,都是采自著者所认为最正确最清楚的圣经译本。 ??本书依据圣经以及若干著名神仆的传记,把在属世和属灵两个领域内做领袖的各项原则提出来,加以说明。书中所引的传记,大概有许多不是每一个读者都能有机会读到的,所以著者把一些有特殊成就的领袖的生平、适当的事例列入本书。 ??本书资料的编排,也注意到年纪较轻,而心受圣灵感动,志气圣洁,愿将全力献给救赎主使用的基督徒,叫他们可以得到益处。对于比较长进堪作未来领袖的,如果本书也能使他们重新立定清楚而坚决的新志向,那么本书的目的就完全达到了。 ??孙德生(J.OSWald SanderS) 1 好志气 ?? 想要做领袖,是可敬重的志气。 ??——提摩太前书三1(新英文圣经译本) 你为自己图谋大事么?不要图谋。 ??一一耶利米四十五:5 ??保罗断言想要做领袖是可敬重的志气;那种说法,如果不加条件,却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能赞同的。难道不应该是职分求人,而就应该是人求职分么?叫一个有野心的人来任职,岂不是很危险么?有人以为雄心大志是“高尚的人不大会有的弱点”,那种看法难道只有一点点真理么? ??我们不能否认,有一种野心是应该严予斥责的。但有的大志却是高尚可钦而应该受到鼓励的。有人想要尽他一生的心力,着实为神做一番工作,只要他能谨守本章首端那两节经文的教训,他的大志就不会产生什么可怕的结果。 ??对于保罗所说可敬重的大志加以评价时,有几个因素必须记住。他那种绝对的说法,我们很容易就根据现代基督教领袖所得到的荣誉和声望来衡量。其实,保罗写那封信的时候,情形大不相同。当时主教或监督的职分,绝非可羡而容易的差事,而是常常带有重大的危险责任。所得的报酬多数是吃苦头,被藐视,被拒绝之类。每逢教会受迫害时,领袖便成为被攻击目标,首先遭殃。 ??从这些情形来观察,保罗所说的话便不见得像初看时那样满有危险。只想谋职和存心滥竽充数的人,是不会看上这类苦差事的。在那样令人气馁的环境之下,保罗便觉得,鼓励人来做领袖,并且对甘冒那些危险的人加以赞扬,是正确而必要的。因此他说:“想要做领袖,是可敬重的志气。” ??那种局势今日又出现了。在尼泊尔,有一个小基督教团体的传道人曾被监禁多年,而会友却早已获得释放了。就是现在,在许多国家里,属灵领袖的职位绝不是一件优差呢。 ??应该注意的,便是保罗所认为又可敬又高尚的,并非“监督的职位”,乃是“监督的任务”。这是世上最光荣的工作,它的光荣性质也是足以激励人去追求的。因为,追求这种职务,若苎出乎极高尚的动机,便可获眼前和永远的赏赐。在保罗那个时代,只有深爱基督又真正关心他教会的人,才会有坚强的动机来想要这种职务。但今日在大多数地方,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地位都竺个以声望和光荣:只图私利并不属灵的人,很容易就会怀着不好的野心来窥视这种职位。 ??正是因为这个事实,这里要提及耶利米对巴录(Baruch),的忠告:“你为自己图谋大事么?不要图谋。”他的警告并非反对大志本身,乃是反对“自我中心”的大志——“为自己的大事”。想要做大,本身并不一定不好;是好是坏,要看动机。我们的主并不忽略也不轻视大志,但他曾明明地揭发不好的动机,斥为可耻。 ??凡是基督徒,都应该尽量善用生命,充分发挥神所赐的力量和才能。只是耶稣教训我们:任何大志,若以自己为中心,而又止乎自己,都是错误的。有一个主教(注重)曾对要受按立为牧师的人训话说:“雄心大志,按照一般字义解释,在普通人来讲,我想几乎总是坏的;在基督徒来讲,我确信总是不好的;至于在受按立为牧师的人来讲,那是最不可恕宥的。”? ??反之,大志若以神的荣耀和他教会的建立为中心,那就不但是正当的,而且是值得大加赞扬的。??. ??英文“大志”一词是从拉丁文转化来的,原文的意义是“运动求高升”。大志的动机可能含有各种成份——例如要叫人看见又看得起,要得众望,要超越侪辈,要辖制别人等等。志高气大的人,喜爱金钱或权力所带来的势力。这种属世的大志,主曾严予指斥。真正的属灵领袖决不运动求高升。 ??耶稣曾对雄心勃勃的门徒宣示伟大的新标准:“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十42-44) ??从这个新概念的上下文可以看清自私的大志的真面目。当时耶稣刚向他的密友吐露了自己的心事,叫他们也预先知道他快要受苦受死(可十33-34)。尽管主发出了感人的呼吁,要他们有友爱有了解,可是言犹在耳,雅各和约翰却漠然无动于衷,竟向主要求:“赐我们在祢的荣耀里,一个坐在祢右边,一个坐在祢左边”(可十37)。他们贪图荣耀的冠冕,却未准备戴荆棘的冠冕。他们所想望的是加冕为王而不是死在十字架上;显赫和权势远胜过与主共患难。今日的情形岂是大不相同么?他们跟我们一样,不知道只有十字架才是通到荣耀的道路。 ??想要做大,若动机高尚,原无不是,但若贪图为首,那就一无是处了。这就是雅各和约翰的错处。他们施展卑鄙的阴谋,利用母亲的溺爱,来求取属世的高升;他们偷偷摸摸,设法占先,要使最亲近的朋友得不到基督国度里有权有势的位置。 ??这一下他们犯了双重错误。第一,他们以为基督的国度有世上的显赫和光荣。第二,他们以为伟大在乎等次和位置。这些见解,使他们想要做袍的左丞右相。他们的思想仍拘于世上的标准。直到五旬节,圣灵的火将他们属世的大志烧除净尽之后,他们才到达真正属灵领导的地位。现在教会里仍有类似的贪势求名的风气,抹煞属灵的力量。像丢特腓那样的人,尚未绝迹。 ??耶稣并不因为这两个朋友提出了有野心的请求而改变初衷,反而乘机给他们一个重要而永远的教训。他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么?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么?”他们有无限的自信,但缺乏自知,竟回答说:“我们能。”耶稣便说: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可十38-40)。 ??耶稣教训他们,也教训我们:属世的伟大和领导概念,在他属灵的国度里不能应用。在那个国度里,世上认为有价值的却是毫无价值。在天国,黄金是作铺路用的。谁预备得赏赐,“预备好的赏赐就给谁”,什么是必要的预备呢?“他必须作众人的奴仆。”在天上伟大的标准不是多少仆人,乃是服事多少人;那也就是领导的实际预备工作。谦卑的服务越大,所得的地位就越高。伟大不是随着环境而来,乃是存在本身里面的东西。 ??我们的主便是他自己的教训的完美榜样:“人子来,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我在你们中间,做服事你们的仆人”(路二十二:27)。 ??凡是研究属灵领导问题,必须先清楚了解并坚定抱着这个由神所宣示的最高原则。要成为伟大真领袖,不是靠着压抑人来服事自己,乃是靠着自己用无私的心去服事人。这样做必须付出代价,包括喝苦杯,受苦浸。真正的属灵领袖,关心服事神和服事人,比较关心追求生活上的福利,不知要超过多少倍。他的目的是平生贡献多而享受少。 ??历史上有了样很明显的反乎始料的事情,便是人间最后互相6论断的时候,绝不理会晶位和头衔。“历史对人的最后评价,完全不注意他有过什么品位或头衔,或者担任什么职分,只注意他的行为怎样,以及他的意志和心地怎样。”(注2) ??哥顿(S.D.Gordon)说:“要随时记着,一个人的志向应该合乎神为他定下的计划。那样,他就会有一颗经常在望的北极星来领他安稳渡过任何茫茫大海;就会有一个指南针,在最浓的雾里和最大的暴风雨中都能正确指出方向,也不怕有磁性的礁石”。 ??从前有一个人名叫亲岑多夫伯爵,虽然他酷嗜研究古典文艺,也受过品位财富的引诱,但他有一句话可以概括他的态度和志向:“我所深爱的,就是袍,只有袍。”他抛弃了自私的大志,成为莫拉维会(MoravianChurch)的著名创立者和领袖。他的徒众都效法他的精神,周游世界传福音。当时一般传教事业的规模还是很小,惟独他们的传教工作却成绩特著;他们在海外创立的教会里领受主餐的人数,比国内教会里的足足多了两倍。每九十二个会友中便有一个做国外传教士。 ??注:(1)Bishop Stephen Neill。(2)Samue lLogan Brengle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