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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与自由

七,时论(社会时评)
第830篇
真理与自由
欧谚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均可抛。”把自由提到一个很高的高度。而自由也是各国宪法中公民的权利,如言论、出版的自由,集会、结社的自由,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这些都是人权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自由也列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我国在1997年和1998年分别签署了这两个公约。
按圣经里主耶稣的教导,对‘自由’是这样论述的:“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天父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4,36)
从主耶稣的教导,我们知道什么是‘真自由’。‘自由’不是随心所欲,任意而为。放纵自己去酗酒,赌博,吸毒,淫乱,拜偶像,说谎话,作假证,贪污腐化,敲诈欺压百姓;那不是自由,而是做罪的奴仆,被罪所辖制。
如何能够得到真自由,一是要晓得真理,二是要仰望圣子主耶稣基督。真理在圣经中,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主耶稣,我们就不可能认识真理,不可能认识天父,不可能脱离罪的辖制,不可能到天父那里去。
国际公约和宪法里的尊重人权的思想,是源于圣经的。
1,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是生而平等的,上帝爱每一个人,看他们的生命为宝贵。
2,圣经也告诉我们,由于始祖亚当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人人都有原罪,有骄傲自负、远离上帝的心。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罪人,无论是执政掌权者或是普通老百姓,都有犯罪的可能和倾向。因此在公约和宪法里主张的各项自由,也是对执政掌权者的制约和监督。
3,在圣经里记载主耶稣的话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太20:26-27)。主耶稣空前地划时代地提出了‘领导者是公仆’的思想。领导者是服事人的,不是受人服事的,甚至为了救人,要牺牲自己的生命。
我们基督徒必须是遵守公约和宪法的倡导者和执行者。我们应当珍视和正确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在互联网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言论自由、通讯自由、出版自由的空间更大,这也是上帝的恩典。但我们要慎用我们的自由,一切言论要实事求是,不可捕风捉影,不可信谣传谣,不可埋怨毁谤。另一方面,我们基督徒不要给自己设定范围限制自己的自由。如教会里设儿童主日学和印刷圣经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一部分,这样的自由是受公约和宪法保护的。
我们基督徒认识到最宝贵的真自由,是心灵的自由,脱离罪恶的辖制,不做罪的奴仆。基督住在我们心中,叫我们自由,我们就真自由了。
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