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甘开鹏:美国来华传教士与晚清鸦片贸易

发布时间:2012-04-02 08:17 作者: 甘开鹏 字号:大中小

  19世纪上中叶,美国传教士开始来华传播基督教。由于猖獗的对华鸦片贸易严重地阻碍了基督教事业在中国的发展,美国传教士从基督教的道德原则出发,对鸦片贸易不断进行谴责,此举对美国国内反对鸦片贸易的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美国来华传教士与早期中美关系的发展、中美第一个正式条约的签订及美国对华鸦片贸易政策的考察,对美国传教士在西方对华鸦片贸易问题上的态度及其演变,以及它在中美关系史和鸦片贸易最终合法化上的作用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 早期美国来华传教士的鸦片贸易观

  发生在康熙时期的中国通过礼仪之争产生了对基督教传入进行限制的后果,到了雍正二年(1724)清政府开始严令禁教,乾嘉道时期则在进行禁教的同时又实行了程度不同的禁海政策。中国对外贸做了严苛的规定,“任何胆敢违犯中国朝廷禁令者必将面临严厉的制裁,对外国传教士尤其如此。”①在清朝严厉的禁教政策下,鸦片战争前美国来华新教传教士的数量显得寥寥无几,仅在1820年由美部会正式聘请1807年已来华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任差会通讯员。直到1829年9月,埃力亚·裨治文(E. C. Bridgman)自神学院毕业后接受美部会的聘请赴中国传教,与“海员之友社”传教士雅裨理(David Aheel)一起,前往中国广州,成为美国来华传教士第一人。裨治文为了实现其传播基督教福音、了解中国的理想,决心“立意传道,方旷览诸俗,以验生平所学之是,兼以予所见所闻者,播之异土。”②

  裨治文到广州后,清政府禁教政策没有改变,外国人活动仍然受到严格限制。裨治文并没有因中国禁教而放弃信念,他极力为基督教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而奔走。在马礼逊的倡议和鼎力支持下,裨治文和欧美来华传教士一道于1832年5月创办《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裨治文被推选担任该报主编,美国传教士卫三畏、巴驾等参加编撰工作。③该刊物对中国的政治制度、文化风俗、山川地理、军队装备、矿藏物产等进行详细调查和介绍,也报道中外贸易、外国人在华活动和讨论对华政策等。为了突出办刊特色,裨治文还在创刊号上概括地提出该刊研究的四个方面:第一,有关中国自然经济、地理位置的情况;第二,中国的商业发展情况,特别是中外通商贸易情况;第三,研究中国社会发展情况,包括: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历史、法律等;第四,研究中国的宗教事业的发展状况。④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帮助西方尽快了解中国,让中国人接受基督教文明,接受西方的政治制度、思想意识形态,为建立其想象的“平等”的中外关系打下基础。这也是裨治文等欧美来华传教士和商人创办《中国丛报》的指导思想。

  裨治文是最早关注中国鸦片贸易问题的西方传教士之一,对鸦片的流弊表示了极大的愤慨。由于政治原因,以及其密友罗伯特·莫里森和许多其他在华新教传教士受雇于从事鸦片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因此,裨治文谨慎地避免公开其观点,要求美部会不要轻易将其对鸦片贸易的观点发表在《传教士先驱》(Missionary Herald)杂志上,以避免与英国当局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当裨治文在中国的声望逐渐扩大之后,他开始更为公开地抨击鸦片贸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主要赞助人是坚定拒绝参与鸦片贸易的纽约慈善商人奥立芬(D. W. C. Olyphant)。1932年3月,他在《传教士先驱》发表文章抨击鸦片贸易对中国的危害,将鸦片描述为“折磨中国社会最大的罪恶之源”,并对中国毒品严重泛滥进行了深度描写。这是美国传教士首次公开地在西方杂志上评论在华鸦片贸易问题,也是第一次使美国公众震惊地了解西方商人在中国的鸦片走私活动。⑤《中国丛报》从1837~1840年也发表了多篇反对鸦片贸易的文章,作为西方国家了解在华鸦片贸易罪恶的主要窗口,《中国丛报》对早期美国国内反鸦片贸易舆论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其中,裨治文撰写的《对华鸦片贸易史》、《论当前鸦片贸易危机》等是当时很有分量的谴责文章。在1839年发表的《论当前鸦片贸易危机》一文中,裨治文呼吁,要“首先讨论重大的道德问题”。他强调,造成鸦片危机的首要原因是英印政府“低下的道德状态”,而且“孟加拉(英人)的道德水平也就是其祖国(即英国,引者注)的道德水平”;鸦片贸易使英国这样一个“主要基督教国家”,处于“与她的责任和荣誉不相称的地位”,而中国的“异教徒政府在反抗由一个基督教民族施加的道德沦丧的诱惑时所表现出来的原则性力量”,则必将“发挥它的作用。”⑥

  鸦片战争前夕,鸦片输入量剧增。据不完全统计,1800~1804年间,鸦片输华量每年平均3500箱;1820~1824年间,每年平均增至7800箱。到1838~1839年间,竟达35500箱。鸦片的泛滥,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并严重威胁着清朝的统治。吸食鸦片之风,由达官贵人殃及绅商百姓及军队官兵。魏源曾说:“今则蔓延中国,横被海内,稿人形骸,患人心志,丧人身家,实生民以来未有之大患,其祸烈于洪水猛兽。”⑦1836年,清朝政府高级官员就解决国内鸦片泛滥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甚至考虑到将鸦片贸易合法化的可能性。以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为首的官员主张,“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应变通办理”;提出取消鸦片输入的禁令,“乃用旧制度,准予夷商将鸦片照药料纳税”,以达到鸦片走私的不禁而绝。但以内阁学士朱峥等为首的官员则上奏批驳驰禁论,指出鸦片“消弱中原”,“毒害中华”,必须严禁。⑧裨治文也期望尽可能地促进鸦片贸易问题的公开讨论,并决定在《中国丛报》开辟一个研究和争辩鸦片贸易问题的专栏。1836~1837年间,裨治文和卫三畏在《中国丛报》刊登了17篇有关中国鸦片贸易历史和现状的文章,其中多数文章阐述了鸦片对中国道德、商业和政治生活所产生的罪恶影响。裨治文本人也针对鸦片种植和贸易撰写了多篇具有影响力的评论文章。他相信“博识的公众将显而易见地认识到鸦片贸易的罪恶,并期望终止这种贸易”。在《罂粟之耕作》(Cultivation of the Poppy)一文中,裨治文参考了西方鸦片研究文献,评论了罂粟的耕作方法和加工程序,描述了它在英国殖民地印度的耕作及传入中国的历史过程。⑨然而,裨治文当时还未非常直接地抨击对鸦片贸易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一些西方商人或政府官员,因为一些鸦片走私商人如英国商人威廉·加尔帝(Willianm Jardine)、怡和洋行马地臣(James Matheson)及兰斯洛特·登特(Lancelot Dent)等都是裨治文及其同事所成立的慈善组织的主要赞助人。尽管如此,裨治文还是尽其所能地揭露鸦片贸易对中国民众所造成的危害,并援用中国学者的论述认为“鸦片吸食是由外国人播散于国人之中的悲惨的灾害……。”⑩然而,裨治文、卫三畏等人的努力及《中国丛报》的呼吁无法阻止鸦片贸易走私活动。英国在华公司通过英国政府高级官员轻易地压制了国内反鸦片贸易舆论,挫败了推动英国政府单方面终止在华鸦片贸易的努力,而美国的一些公司(如拉塞尔公司)也逐渐地卷入了非法的鸦片贸易活动,并与英国联合,抵制反鸦片贸易的舆论和行动。

  道光皇帝深感鸦片输入将造成军队瓦解、财源枯竭的严重威胁,1836年10月下令各省严禁鸦片,“务期净尽根株”。林则徐于1839年3月10日奉旨抵达广州,与两广总督邓廷桢、广州水师提督关天培等合作开始查禁鸦片。

  在清政府禁烟运动开始之后不久,1837年3月24日,部分美国在华商人集体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以奥立芬为首的在华美国商人在请愿书中宣称了他们反对鸦片贸易的坚定立场,表示“无论是从道德的和慈善的方面来考虑,还是仅仅从商业贸易的角度考虑,我们都非常希望看到鸦片贸易和鸦片吸食在中国的结束。”该请愿书也向美国政府告知在华美国商人同意与林则徐具结保证书的决定,声明他们相信中国政府禁烟运动的决心,将会“进一步禁绝鸦片贸易。”美国在华商人向美国国会所呈递的请愿书实际上包含了裨治文、卫三畏等美国传教士所长期追求的心愿,尽管他们意识到鸦片贸易问题可能会引发中英两国的矛盾激化,但他们还是将这一行为看作是迈向结束鸦片贸易的“一大步”。因此,裨治文在向美部会呈递报告时写道:“鸦片……正向走私者显示法律效力。我们相信鸦片走私者已受到致命的打击,英国、印度及基督教界现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鸦片贸易的罪恶性。”接着,裨治文又在《中国丛报》发表了类似的观点,认为,“当西方国家适时地觉察到这些他们长期以来所纵容的可怕罪恶时,他们不仅将终止以前的活动,也将像真正的基督教博爱主义者一样努力弥补其所造成的悲哀。”(11)。

  美国来华传教士支持林则徐的禁烟运动。1839年9月,在林则徐收缴鸦片和英国退出广州之后,美国来华传教士向美部会报告了他们在华情况,并阐述了最近中国政府禁烟运动的重大意义。在该份报告中,美国传教士将鸦片描述为“几乎是最大的罪恶,超过了奴隶制度……”,并指出正是由于这种“流动性毒害”导致了目前的中西外交危机。他们断言道,鸦片问题最令人不安的是“外国人、文明国家、甚至基督教教徒已成为从事鸦片供应和销售的主要掮客的臭名昭著事实。”(12)

   二 传教士对美国鸦片贸易政策的影响

  鸦片战争前,美国对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裨治文等美国传教士尤其是《中国丛报》对美国决策层和普通民众的影响。正如早期中美关系研究专家泰勒·德纳特(Tyler Dennett)所说,美国来华传教士在《中国丛报》发表的文章“在美国引起了对中国日益增长的博爱主义关注,他们对鸦片贸易罪恶的报道也是影响民众舆论的重要因素之一。”(13)因此,美国政府当时毫不犹豫地公开谴责在华鸦片走私,禁止美国商人从事与鸦片贸易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

  鸦片战争爆发之后,代表美部会在广州设立传教士医院的彼得·帕克(Peter Parker)在奥立芬的赞助下返回美国旅行,向美部会和美国公众传递有关中国鸦片贸易和鸦片战争的最新信息,将美国来华传教士的鸦片贸易观再次传递给美国普通民众和政府官员。在纽黑文(1637~1638美国清教徒住于此地)逗留数日后,帕克怀着“引起政府高级官员关注中美关系”的目的前往华盛顿,受到了美国总统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和国务卿约翰·福塞思(John Forsyth)的会见,并被引见了颇有影响的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参议员——美国下一任国务卿。韦伯斯特对帕克的观点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要求帕克呈递一份报告。在精心准备的报告中,帕克建议美国政府介入中英冲突,调解双方矛盾,他认为,“中国政府只是期望通过一种‘保留颜面’或‘声誉’的和约方式来恢复中英商业贸易关系,同时又能达到终止鸦片贸易的目的。”(14)

  尽管帕克向韦伯斯特及美国其他高级官员所呈递的建议未能促使美国政府直接介入中英矛盾的调停,但他在向各种组织机构的布道演讲过程中,使中国的鸦片贸易问题受到美国政府和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并使中美关系成为国内日益突出的焦点问题之一。当中英鸦片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密切关注这场战争对美国在华利益的潜在影响。同时,为了同鸦片贸易划清界限,美国政府多次强调自己反对鸦片贸易的立场。1842年4月,美国海军准将劳伦斯·加尼率美国东印度分遣舰队抵达中国海面,以保护美国商人的利益,并“阻止和惩罚美国人或其他国家利用美国国旗为掩护所从事的鸦片走私活动。”1842年4月,加尼到达澳门后发现一些美国商船的确从事着鸦片走私活动。为了向中国政府明确表明美国反对鸦片贸易的立场,加尼率抵达广州后立即致函美国广州领事馆副领事,要求公开通告美国在华商人:“美国政府不支持任何悬挂美国国旗的美国商人在中国港口从事鸦片走私活动,因鸦片走私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将不可能从美国政府获得任何支持或外交介入。”另外,加尼率还向中国广州总督耆英表示,他将“调查美国商人所从事的鸦片走私活动,不允许美国商人或任何悬挂美国国旗的商船从事非法走私贸易。”(15)虽然加尼率缺乏有效惩罚鸦片走私者的法律手段,但他还是尽量地向中国政府、美国在华商人表明美国反对鸦片贸易的坚定立场。不同于英国来华商人,许多美国商人也认识到了鸦片贸易的消极影响,同孚洋行老板奥立芬曾说:“我之所以要谴责鸦片贸易,是因为它犹如一座分隔基督教和世界上4亿人民的坚硬壁垒,是那些商品市场的破坏者。”(16)鸦片战争时期,尽管许多美国在华商人,甚至美国广州领事馆领事保罗·福布斯(Paul S. Forbes)都涉及鸦片贸易活动,但美国和英国当时对鸦片走私的立场的确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英、美与清政府签订的第一批不平等条约也表明了这点。

  19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被迫派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国军舰“康华丽”号上签订了《南京条约》,10月8日双方又在虎门签订了《虎门条约》。这两个不平等条约虽然都未提及鸦片问题,但实际上它是中英两国谈判的重要问题之一。《南京条约》谈判期间,璞鼎查正式提出鸦片贸易合法化的问题,耆英在书面答复中说:“各国商船是否载运鸦片,中国无须过问”,实质上默许了鸦片走私。《虎门条约》签订前,英国政府仍要求将鸦片贸易合法化,但因不同意清政府提出的纳税条件而未达成协议,《南京条约》签订之后,鸦片走私较战前更加猖獗。(17)

  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其他西方列强趁机派出专使来华瓜分利益。1843年底,美国政府派遣专使顾盛(Caleb Cushing)来华,通过威吓手段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美国全权专使顾盛来华使美国传教士看到了一丝希望,期望美国能够通过正式的条约形式来反对鸦片贸易。美部会一向以来都禁止其在东亚的传教士参与任何政治外交活动,但它的执行委员会却对顾盛代表团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关注。1843年6月,美部会秘书长鲁弗斯·安德森(Rufus Anderson)在给裨治文的信中提到:“据我们的理解,美国代表团的外交目标与你们的使命存在着一致性,尽管不完全一样;我们相信,该代表团在很大程度上将有助于宗教教义在中国的传播,这也正是我们所期待的。”(18)由此可见,美部会对其禁令做出了例外安排,允许美国来华传教士参与美国代表团在华期间的政治事务,并为其提供极为关键的咨询和翻译服务。安德森还特别向美国政府代表团推荐了裨治文及精通中国事务的帕克,协助顾盛进行中美条约谈判。实际上,顾盛赴华前夕,国务卿韦伯斯特在给他的训令中强调说:“要表白得清清楚楚:美国政府不但不支持它的公民做任何种类的走私,而且宁愿放弃对这类商人的一切管辖权,也不会出面袒护,使他们不承担他们本身非法行为的后果。”(19)

  经过初步的商议,裨治文和帕克等提出了一个协议草案。其主要条款成为最终中美《望厦条约》的核心内容,其中包括对美国传教士来说至关重要的条款,即与非法走私相关的条款。最后,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美国专使顾盛强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美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共34款,附有《海关税则》。该条约规定美国享受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比《南京条约》的规定有所扩大;并规定准许美国人在通商口岸传教,美国兵船可以到中国沿海各港口“巡查贸易”。中英《南京条约》规避了有关鸦片贸易问题,但中美《望厦条约》的本文和附粘税则中,都明确规定了鸦片为违禁品。条约第33款规定:任何美国公民“凡有擅自向别处不开关之港口私行贸易及走私漏税,或携带鸦片及别项违禁货物至中国者,听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治罪,合众国官民均不得稍有袒护;若别国船只冒合众国旗号做不法贸易者,合众国自应设法禁止。”该条款是英美两国对华鸦片贸易政策的重大差异,也是美国来华传教士长期反对鸦片贸易活动影响美国对华政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