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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向历史要回我们的孔子

 薛涌:向历史要回我们的孔子
《南方周末》编者按:文艺复兴的话题进行得越来越精彩,它的价值首先在于让显得狂妄的现代人警觉到传统、古典中蕴涵着古老然而生命力旺盛的东西,正是对它们的复兴和承继,人性得以觉醒,制度得以演进。个人和制度在传统中得到确立,而从传统中确立自由与尊严的又是作为自己和制度演进者的人本身。这本是调和、健康的过程。但历史似乎常常不按最好的方式行进。本期薛涌先生引入西方学界对中世纪最新的研究成果,重新检省百年来我们的启蒙思路,提出孔子及其原始儒学是可以与现代接榫、值得复兴的资源。颠覆性不可谓不大,但其所论是否有据,是否可以提供有益的参考,欢迎读者回应、批评。
    
  复兴中国的文化,有两个重要的侧面:一是全面解析中国的传统,一是吸收外来的特别是西方的文化。如何使中西这两大文化传统汇流,是一个多世纪以来我们一直未能回应的挑战。
  我讲中国的文化复兴,而不讲刘军宁先生提出的“文艺复兴”,是觉得他这种提法容易引起误解。第一,所谓“文艺复兴”,是他借用的西方概念。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14世纪起源于意大利并扩散到整个西方的一场空前而持久的新文化运动”,“是欧洲历史上乃至影响到全人类的一次人文主义思想解放运动”,“击碎了由来已久的精神枷锁,塑造并普及了关于个人的尊严与价值的观念”。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还是把“文艺复兴”解释为走出中世纪,把和中世纪的决裂看成西方现代性的起源。第二,谈“复兴”,就不得不谈传统。我们究竟复兴什么?对这个问题,他除了重复“今天的中国既可以内引自身的传统资源,也可以外联西方的人文遗产”这样的口号外,没有对传统提出任何新的解释,更没有构想中西传统如何汇流的具体图景。
  以上两点,也正构成了本文的使命。首先,我将厘清由所谓“文艺复兴”的概念所带来的对西方现代性的误解。近几十年来,学术界已经认识到,西方的现代性不是建立在和中世纪进行“文艺复兴”式的决裂的基础上。恰恰相反,中世纪为现代民主社会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宪政框架,比起“文艺复兴”所带来的理念来恐怕要重要得多。像英国的《大宪章》和其他国家类似的一些宪政文献,都是对中世纪传统的总结。以英国为代表的那些能最好地保存这种中世纪精神的国家,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大都比较顺利地发展出成熟的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也成功地“崛起”为大国。相反,背离了中世纪精神的国家,往往在现代化和民主宪政的道路上多有坎坷。另外,孔子所信奉的周代的礼教制度,也就是中国上古的封建传统,和欧洲中世纪的制度精神有深刻的相通之处。理解欧洲的中世纪,和解释中国上古的政治文化精神有相得益彰之效。理解这一点,也是超越“中体西用”或“全盘西化”等等现代中国知识传统,使中西文化汇流的关键。
    
  欧洲中世纪的精神
  所谓中世纪的制度安排,是建筑在分权的现实基础上的权力分享和权利保障的封建制度
  
  刘军宁先生所谓的“欧洲文艺复兴的最根本原因是发达的商业,即市场经济的萌芽”,是对历史的误解。要知道,欧洲从10世纪发展到到13世纪,确实有相当的商业繁荣。这种繁荣,大部分是建立在中世纪制度和人口不断增长的基础上。“文艺复兴”所发生的14世纪,正是黑死病和饥荒不断来临,人口大幅度下降,商业急剧衰落的时代。(参见Abu-Lughod,43-131,North,19-89.)要从商业发展中直接导出“文艺复兴”的结论,实在非常勉强。其实,市场经济并不新鲜。在世界许多地区都很发达。但是,市场经济只有在宪政的框架中才能发展成为现代的自由经济和民主制度。欧洲的得天独厚之处,正在于其中世纪的制度安排为这样的宪政体系奠定了基础。
  所谓中世纪的制度安排,是建筑在分权的现实基础上的权力分享和权利保障的封建制度。其构成的根基是自愿和共识。把这种自愿和共识精神进行宪政总结的,就是《大宪章》等一系列法律文件。
  在罗马帝国崩解之后,欧洲没有一个中央权力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秩序。社会只好自己组织起来求生。所谓领主,最初不过是这种乱局中的“地头蛇”甚至土匪。
  他拉起一小支武装力量,圈出一块地来作为自己的庄园,为追随者提供基本的保护。投靠他的骑士,从他那里得到一块土地或人身保护,同时许诺每年定期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他效力。投靠他的农民或农奴,身家财产也得到了保护,作为交换,许诺每天为他提供一定的劳役(40天是比较普遍的劳役数量)。当然,小小领主并无力抵御大规模的武力骚扰。于是,他又向更大的武装首领效忠,承诺为之提供军事服务和一定的供品,换来对方的武力保护。这样一层层效忠上去,到最高一层就是国王。
  可以看出,在这一制度安排的每一个权力和权利链条中,都渗透着自愿和互益的精神。上对下有着有限的、受到约束的权力;下对上则享有基本的、受到习俗保护的权利。这种契约式的关系,常常还通过一些传统形式不断“续约”,以保持其有效性。后来,欧洲历史发生了一系列剧烈变化,比如12、13世纪以独立工商城市为核心的“商业革命”,16、17世纪的“军事革命”,16到18世纪的“农业革命”,当然还有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这些革命,都不断挑战了中世纪的制度安排。但在我看来,值得注意的不是什么中世纪被这些革命所横扫,使西方进入了现代,而是下列两点:一、中世纪的一些制度安排,保证了这些“革命”结出有益的果实;二、中世纪的制度安排正是因为在某些层面顶住这些革命的冲击,才能够为现代的市场经济和自由民主制度提供一个宪政框架。
  举例而言,12、13世纪的商业革命,给中世纪的制度安排带来了巨大冲击。市场的发展使经济日益货币化。同时,人口的增长带来土地资源的紧缺,使劳动力的价值下降,物价普遍上涨,土地的价值提高。对拥有土地的领主来说,农民和农奴所提供的劳役不断贬值,逼着领主不断把这种劳役转化为实物和货币形式的义务。同时,货币化的经济,也改变了封臣骑士和其国王或诸侯的关系。国王或诸侯可以用自己收上来的实物和货币招募雇佣兵。这一倾向,到了15世纪后演化成了“军事革命”:由一个中央权力统一调动、装备和供应的职业军队,取代了由分散的、自我武装的骑士们组织的封建军队。这一革命,强化了欧洲军队的战斗力,同时刺激了以供应职业军队为目的的中央财政体系的生成,加强了国王的权力,打破了中世纪制度安排对权力垄断的限制。
  但是,在一些地区,贵族们成功地抵制了这种王权扩张。比如,13世纪的《大宪章》,就是英格兰贵族不堪王权扩张和国王以支付军事开支为借口对他们无休止的经济收夺(许多是超出传统封建义务的货币支付),于是以武力为要挟,逼着国王接受他们对中世纪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在治国的大事上必须听取由贵族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的咨询和建议;政治过程要遵守合法程序(dueprocess),不经过这个委员会的同意,不得法外收税。这一文献,最后成为英国宪政的基础。在16、17世纪的军事革命中,欧洲一系列君主以军事动员为借口,僭越了中世纪国王与贵族的权力和义务关系,建立了专制政体。在英国,国王则严格受到《大宪章》以来的封建传统的制约,无法自由动员国内资源,只能限制自己的战争行为,并通过商业借贷和海外资源来填补国库的空虚,最后不仅发展出一套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现代金融制度,而且维护了宪政体制。英国能够从远比西班牙、葡萄牙、法国等霸主软弱的地位,力超群雄而成为“日不落”之国,也在于其中世纪的制度精神限制了国王对国内资源的调集,使社会力量有力地制约了君权,使国家的经济和财政体系在宪政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孔子所维护的周礼精神
  孔子的思想经过两千多年的扭曲,乃至到了今天大部分人觉得所谓礼教是对个人、个性的压抑
  
  如上所述,探求西方的现代性的根源,不是走出中世纪,而是走进中世纪。要使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主流的民主精神汇流,也必须在中国的传统中寻找和欧洲中世纪的政治精神相通的东西。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回到孔子,回到他所维护的周礼秩序。
  当时周代的部族以有城墙防御的聚落为中心,组成一“国”。四周是田地,再外面则是“郊”和“野”。不过,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这更像欧洲的中世纪。“国”内的“君主”,就如同一个大庄园的领主。其“国人”对其承担一定的劳役和军役,但他不应该法外加征,治国也不能超出“国人”的共识太远,否则可能被国人所废代(增渊龙夫)。所谓“礼”,就是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在孔子的理想中,如果大家不超越这样的礼法,各安其分,众多的地方社会各自作为一个共同体就可以自我管理,不需要太多的国家权力介入。上面已经讲过,在欧洲16、17世纪,列强军事竞争激烈。军事革命的展开,使那些以应付外来威胁为理由,超越中世纪宪政秩序的限制而动员国内资源、构筑中央财政体系、组织强大的军队的君主,最终建立的绝对君主的权力。孔子的时代,面临着类似的问题。青铜技术的普及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原有聚落中居住的诸侯,开始向外扩张,彼此冲突。军事竞争引发了一个新的“国家建设”(state-making)过程。君主们不断僭越礼法,积累财富,扩张权力,把汲取财政资源和组织军事机器的国家结构不断强加于社会,造成了所谓“礼崩乐坏”的乱局。
  在孔子看来,对这一乱世的救治之道,就是回到周礼的秩序之中。比如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第二,三)大意是,如果加强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用刑法来规范国民的行为,老百姓会变得规规矩矩,但却丧失了廉耻。如果以道德教化社会,以礼法来规约人的行为,老百姓不仅知道廉耻,而且举止中规中矩。
  孔子的思想经过两千多年的扭曲,乃至到了今天大部分人觉得所谓礼教是对个人、个性的压抑。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许多启蒙运动,都首先要突破这种礼教。刘军宁先生讲文艺复兴能使“卑躬屈膝的个体能够昂首挺胸,冰封在群体中的个体得以复活自我”,虽然没有直接提及这种“礼”,其实还是用的打破礼教的那套反传统词汇。但孔子所谓的“礼”,多是对权力的约束。《论语》的“八佾”那章就很典型,孔子批判季氏,批判管仲,就是因为这些把握权力的人僭越了礼教秩序,积聚了过多的权力和财富。他看不起那种“居上不宽,为礼不敬”的人,把统治者对社会的宽松和对礼虔敬看作并列的品德。他推崇“贫而乐,富而好礼”(学而第一,十五),显然认为受礼的约束对有钱有势者更为重要。
  特别能说明“礼”对君主的约束的,是孔子所谓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第二,十九)的原则。“忠”
  在《论语》里的用法并不一定是下对上的效忠,比如曾子的“日三省吾身”,其中第一条就是“为人谋而不忠乎”(学而,第一,四),“忠”的意思是尽心尽力。而“君使臣以礼”,也不是单纯地讲上对下的权威,而是这种权威的限度。理解这一点,可以看《论语》里的另一段:“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第十二,二)如果我们把“君使臣以礼”和“使民如承大祭”排列起来就可以看出:无论是对臣对民,都是指君主对下的态度。而“大祭”也是“礼”的具体一例。这两句因此完全可以互文见义。其表达的基本理念是,君主使用臣民时的行为要有约束,不能逾越礼制的界限。而在说后一句时,孔子还特别追加一句解释自己的意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臣对民,都应该像对一个平等的人那样,将心比心。这里讲的,哪里是什么专制主义秩序?
  我还必须强调,孔子批评“居上不宽”中的“宽”,并不仅仅指一种宽容或宽松的态度,也含有政府不要过多介入社会事务,不能向民间有非分索取的意思。《论语》是孔子门人零散的记录,不成系统,许多问题语焉不详。但到了《孟子》,一些问题就有较系统的讨论,可以拿来和《论语》印证。孟子说“贤君必恭俭礼下,取民有制”(《孟子》滕文公上,三)。这里,他所谓的“礼”明确是“礼下”,即君主对老百姓的义务和其权力的限度,所以才有“取民有制”的约束。他进一步从税收财政的角度,明确划定了政府行为的范围和其必须接受的约束。下面一段话非常清楚地表述了孟子构想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孟子》滕文公下,八)这段是讲,一个政府官员问孟子:“只按土地产量十分之一的比例征税,取消关市之税,这些都是应该的。但今年做不到(大概实在政府有财政赤字要补吧)。能不能先减一部分税,等来年再逐渐达到上述目标?”孟子则回答:“如今有个人每天从他邻居那里偷只鸡。有人告诉他:这太不道德了。他则说:是否能让我先减到每月偷一只,等来年再根除这个毛病呢?”可见,在孟子看来,政府收税,只能收农产量的十分之一,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偷东西。不管政府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君主在操作国家财政时必须接受宪政的约束。这其实是一种“宪政之礼”(constitutional propriety),和欧洲中世纪约束君权的宪政主义已经非常接近。他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十四)的名言,当然不是什么现代民主的理念。但是,和那些以武力要挟逼英君接受《大宪章》的英格兰贵族的价值观念,可以说非常相通。
     
  古代中国与中世纪欧洲的精神汇流
  欧洲中世纪的宪政精神,仍然渗入在现代民主宪政的核心之中,并且其原始形态和孔子的思想有许多相通之处
    
  可惜,春秋战国的列国兼并,没有给儒家留下什么机会。很快中国就进入绝对皇权时代,以“政”和“刑”操纵社会。儒家被“独尊”后,又成为维护这种绝对权力的意识形态工具。所以,在中国的历史上,孔子恐怕是被误解得最多的思想家。我们必须把孔子从他身后这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拯救回来。拯救的途径之一,就是认真研究西方的宪政传统源流,让古代中国与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精神相互发挥,复兴原始儒学的真正精神。
  为什么理解孔子要绕道欧洲中世纪呢?这是因为孔子在他身后被他的敌人(即绝对皇权)歪曲地供奉了两千多年,其思想和精神已经失传了太久。孔子自己曾经说过:“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也。”(《论语》八佾,九)。显然,孔子面临夏商的传统,觉得年代久远,仅从其后代那里已经无法了解,他也只能谈周礼了。传统失传太久就不可追,这是我们了解孔子的困难。所幸的是,欧洲中世纪的宪政精神,仍然渗入在现代民主宪政的核心之中,并且其原始形态和孔子的思想有许多相通之处。这自然为我们复活中国古代的政治精神提供了一条路径。所以,我们期望的不应是什么“文艺复兴”,而要先回到中世纪,重新解释和发挥我们上古的“先王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