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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如果文化无高下

刘军宁|如果文化无高下 摘要:如果世界上的各种文化之间没有高下之分,世界上就不存在所谓的优秀文化或劣质文化的区分,也不存在常说的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之间的区分。如果主张劣币与良币之间没有高下之分,那么从这个主张中受益的一定是劣币和劣币持有者。按照文化没有高下之分的主张,秦政专制大一统的文化与宪政民主背后的文化没有高下之分。那么从这种主张受益的一定是,商鞅奠定的秦文化与嬴政开创的秦制。 “文化无高下”的缘起 近年来,“文化无高下”的主张在中国朝野颇为流行。这个主张缘起于《甲申文化宣言》。2004年9月中国文化促进会主办了一场文化高峰论坛并发布了《甲申文化宣言》。 这个宣言中有两条意见得到了不少的相应。一条意见是 “文明既属于历史范畴,既已成为不同族群的恒久信仰、行为方式和习俗,则理应受到普遍的尊重”。其意思是,只要一个文明(文化)成为一个族群的恒久信仰、行为方式和习俗,不论多优多劣,都应该得到普遍的尊重。 另一条意见是,“我们反对排斥异质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更反对以优劣论文明。”原来,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是发布《甲申文化宣言》的最重要的目的。换句话说,根据此《宣言》,不同的文明之间没有优劣高下之分,全都一样。 有不少人对《甲申文化宣言》不以优劣论文明的看法很以为然。因此在《甲申文化宣言》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两个主张:一个是“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另一个是:各种文化各有千秋,只有姹紫嫣红之别,而无高低优劣之分。两个主张一个意思:文化无高下。 “文化无高下”呼应了更早先的一个主张:“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个主张听起来很美好,好像就此可以解决不同文化之间的一切问题,虽然它本身不提供判断文化高下的标准。但是,如果展开来看,这个主张很显然是一个和事佬的乌托邦姿态,也是对绝对道德真理的否定。如果此文化之美与彼文化之美是完全冲突的,双方就不可能同时为美,更不可能美美与共。英美的文化如何与塔利班的文化美美与共?伊朗叙利亚的文化如何与以色列的文化美美与共?所以,美美与共显然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当然,我们可以不把自己的文化强加给别人,也可以在别人的文化面前坚持自己的文化,即便这样,也不等于文化没有高下。 如果文化果真无高下 如果各种文化之间有差异,这个差异必然就包括高与下的差异。高下是差异的一种,甚至是最重要的差异之一。从现象层面上看,文化没有高下的结论很难站的住脚。如果不承认文化有高下差别,不承认数千年的中国文化落后于西方文化,16世纪以来特别是鸦片战争后为何要致力于学习西方文化? 如果世界上的各种文化没有高下,世界上就不存在所谓的优秀文化或劣质文化差异,也不存在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的差异。允许童婚的文化和禁止童婚的文化也就没有高下之分。不论某些文化多么野蛮,也不应该称之为野蛮,更不能把野蛮的文化定性为低下,并能以优劣论文化(文明)。 “文化无高下”也是一种排斥思想自由的“不争论”主张。如果官方认定文化没有高下之分,哪里还有争论文化高与下的言论空间?相反,主张“文化有高下”才有可能迎来思想的自由市场,因为各方都要去努力论证一种文化为什么高,为什么下。如果要比较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孰优孰劣,必然会发生激烈的争论,而且很可能会争论出结果。为了避免分出谁优谁劣,唯一的办法就是不争论,或者说,不允许争论。所以,“文化无高下”的主张是在邀请政治干预;文化有高下的主张推动了自由讨论,反而让各种文化更有自我说明的空间。 如果文化没有高下,哪种文化哪种制度能够从这种主张中受益?商鞅奠定的秦文化与嬴政开创的秦制肯定从其中受益。对劣币与良币加以同等保护,受益的一定是劣币。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有教授说韩国基于基督教的文化与北韩基于马列的文化没有高下之分,而这个结论会使哪种文化受益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不同文化没有高下之分,不同的国家的发达程度文明程度就不应该有实质性的区别,南韩与北韩之间在方方面面也不会有如此鲜明的对比。“文化无高下”,是在为北韩的政治文化辩护,还是在为南韩的政治文化辩护?是在为劣质文化辩护,还是在为优质文化辩护?这是一个合理有效的辩护,还是一个强词夺理的辩护?答案是显然的。 “文化无高下”的背后 我们知道,不同的文化依附于不同的宗教与信仰,如果文化没有高下,宗教与信仰有高下之分吗? 比如,在巫毒文化与犹太-基督教文化之间,有没有高下之分?又如,为什么信仰与宗教有高下之分,但承载它们的文化却没有高下之分?这显然不能自圆其说。如果文化无高下,就意味着信仰没有高下。但是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在“文化无高下”背后的是唯物论与无神论,因为唯物论否认意识决定存在,无神论则否认信仰是文化的核心。 按照文化没有高下之分的主张,虽然秦政在制度上不比宪政民主国家优越,但秦朝的文化与宪政民主背后的文化却没有高下之分。这样的主张是在为什么样的文化及其制度保驾护航?是为秦政,还是为宪政民主? “文化无高下”的背后是各种相对主义。在文化不分高下的背后是文化相对主义,文化相对主义的背后是道德相对主义,道德相对主义的背后是真理相对主义。就是说,“文化无高下”意味着: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是与非、对与错、义与不义,只有每个个体或每种文化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的看法。既然没有绝对的标准,那每一种主张每一种文化在特定的历史时代都有其意义。这样的主张勾销了区分对与错、善与恶、公义与不义、自由与专制等重大是非的绝对道德标准。其后果必定是罪恶、不义与专制通行无阻,大行其道。 文化相对主义认为,各种文化都有其道理,它们之间虽有不同,但是不存在高下优劣之分。所以,你有你的文化,我有我的文化,你有你的真理,我有我的真理,请管好你家的事情,不要干涉我的内政,因为文化不分高下。“文化无高下”也意味着真理不是唯一的,也不是绝对的,意味着谎言与真理之间没有任何分界线。如果文化没有高下之分,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文化和建立在真理基础上的文化也就没有高下之分。所以,主张“文化无高下”是拒绝优秀文化的最合适的借口。 文化相对主义是左派为野蛮、专制文化辩护的得心应手的理论工具。他们认为,真理的大门是敞开的,人人都可以在真理的殿堂中有一席之地,但这个结果会导致最终真理的殿堂被法老所独占。如果文化不分高下,就等于把对文化定性的权利交给世俗统治者。如果让法老来定性其所统治下的埃及文化,他的结论必然是这个文化代表了人类文化的前进方向。 如果文化不分高下,支持雅威的自由秩序的文化与支持法老的专制秩序的文化相比,就没有优越性。让人们充分享有自由的神定秩序,也就并不比实行奴役与专制的法老秩序更值得人们去追求。如果文化没有高下,以圣经为内核的西方文化与法家文化就具有同等的优越性。法老秩序胜,法老笑到最后,这就是主张文化无高下的政治后果。 文化,在保守主义者的视野中 在保守主义者看来,文化是政治与制度之根,而宗教信仰是文化之根。换句话说,这个关系序列应该是信仰、文化、政治、制度。这个观点出自在加拿大出生的美国著名的保守主义文化人纽豪斯。文化的内核是信仰、观念和思想,外在表现形式才是器物、风俗、道德、艺术、制度等等。就如《创世纪》开篇所说,神创造包括人在内的万物。文化是人模仿神的模样进行创造的产物。文化是雅威的形象在人身上的印记及其长期累积的产物。 这里更要特别强调,信仰是文化的内核,而不是器物,也不是制度。艾略特(保守主义人文学者)在《关于文化定义的札记》中写道:如果不包含宗教,就没有什么东西配得文化之名。 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现象。我们知道,与动物相比,人是有神性的,因为人是雅威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所以,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现象,动植物是与文化无缘的。动物的行为也有习惯,但它们没有宗教,所以,动物的任何行为和习惯都不配得文化之名。比如,猩猩就没有猩猩文化,狮子也没有狮子文化,植物君子兰也没有君子兰文化。 既然信仰是文化的核心,文化和宗教信仰就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每一种文化都伴随着宗教信仰同步形成。可以说,文化是宗教信仰的产物。文化是信仰的外化和表达,是与真善美的关系。如果对不同文化在德性上的差异持虚无主义的态度,无视不同的文化中所包含的真善美的程度,那就是在放纵假恶丑。好的文化培养社会中好的东西;坏的文化毁灭社会中好的东西,而放纵坏的东西。所以,对文化的评判终极而言是对信仰的评判,对文化的选择终极而言是对信仰的选择。 信仰是文化的核心。雅威信仰与圣经是西方文化的核心。古希腊罗马的文化虽然辉煌,但是并没有给西方文化提供信仰内核。柯克在《美国秩序的根基》中特别强调到这一点,影响美国的四个城市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耶路撒冷,而不是希腊,不是罗马。这里特别推荐两本书:第一本是道森的《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第二本是艾略特的《基督教与文化》。这两本书都是八十年代翻译出版的。现在虽然已基本上被淡忘了,但这两本书对于理解保守主义关于文化的主张非常重要。 保守主义强调文化间的差异,强调文化间的高下之分,但这与文化的包容并行不悖,承认文化间的差别并不意味着世上存在着完美无缺的文化,既然人是不完美的有限的有罪的,就不可能有完美无缺的文化。所以,当我们夸奖某种文化时,绝不意味着需要遮盖这个文化中的各种缺陷。 既然文化有高下之分,那么,如何判断文化的高下。这里有三条标准可以参照: 一是各种文化对神的态度。文化分两种:一种是有神的、信仰神的文化,另一种是无神的、否定神的存在的文化。以南北韩为例,一个是有神的文化-南韩文化,一个是无神的文化-北韩的文化。 把对神态度再细分一下,就是对雅威的态度。如何判断一个文化的高下,就看这个文化对雅威的态度,如美国、英国、以色列、欧美、西方文化,起码在他们核心的文化观念与制度中是尊雅威的。 二是各种文化对人的态度。如果这个文化承认每个人是平等的,具有同等的尊严、自由与权利。那这样的文化就是高等文化。如果在对人的态度上否定人有同等的尊严,那这样的文化就是低下的、劣质的文化。 三是文化对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的态度。如果这个文化是尊重并保障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的,那这个文化就是好的文化,反之,就是一个劣质的文化。 其实,对人的态度也是由对雅威的态度决定。因为人的尊严,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都来自于雅威,而不是来自于法老。所以,对人的态度是由对神的态度决定的。如果文化不分高下,那么人的尊严,人的自由、权利与平等都将得不到保障,戕害人的文化与制度将继续得以横行并且持久。如果把诉诸自由的文化与诉诸强权的文化相比较,前者必然更优秀,后者必然野蛮。否定这两种文化的高下,就是否定自由与专制之间的高下。所以,信仰的差异就决定文化的差异,信仰的高下决定文化的高下,优秀的文化必须反映造物主的良善,这也是判断文化高下的根本的标准。 如果文化不能以高下的尺度来评判,甚至就没有必要来评判文化。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在很多地方没有高下之分,能够分出高下之处反而成为更加关键的指标。 结论:法老,还是雅威? 关于文化高下的讨论,最终的问题是在雅威与法老之间挑边:是站在哪一边,站在高抬雅威的文化一边;还是高抬法老的文化一边?是站在神一边,还是站在人一边?是站在雅威一边,还是站在法老一边?站在雅威一边,人的尊严和自由才有保障。站在法老一边,那是人民必为奴的一边,是失去尊严与自由的一边。这在《出埃及记》里已经讲得非常清楚,雅威把以色列人从法老暴政下的埃及为奴之地拯救出来,带领他们过红海,出埃及。凡是不站在雅威一边的,终将归于法老一边,因为没有中间地带,中间地带是红海。站在“文化无高下”一边,其性质,就是站在法老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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