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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published in “教会牧养和治理”

戴燕:青海省基督教徒宗教皈依原因分析

戴燕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方式,对青海省基督教徒宗教皈依原因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青海省基督教徒的宗教皈依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生活的压力、挫折或生命危机状态是促使基督徒皈依的普遍因素。皈依基督教后,教徒在身心等方面发生变化,尤其是在心理方面的变化最为显著。对大多数人来说,虽然完善个人道德并不是促使他们信仰基督教的最初原因,但是在皈依基督教后都比较注意个人日常行为规范,说明宗教皈依对基督徒日常行为具有一定的型塑作用,其行为方式的自律性和规范性程度有所提高。 关键词:青海省;基督教;宗教信仰;宗教皈依  在青海这样一个多种民族聚集、多种宗教信仰共存的地区,信仰基督教的主要是汉族群众。20世纪80年代以后,从全国范围来看,基督教在民众中的传播、发展以及信徒皈依现象呈上升趋势。青海省基督教发展状况与全国基督教发展趋势相一致,在90年代出现了一个发展高潮。那么,促使青海省基督教徒宗教皈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本课题对此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宗教信仰原本是属于个人的一种精神寄托,是个体事件,但是,如果同一段时间内某一人群同时出现对某种宗教的皈依现象,那么就有可能是一个群体事件。青海省民众(主要指汉族群众)对于基督教的兴趣和宗教皈依现象增加,基督教信徒数量明显增长。从作者对青海省天主教、基督教发展状况的调查 中可以看出,近年来青海省基督教信徒结构发生了变化:信徒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以中青年信徒为主,不仅有老年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大、中学生;信徒身份更加复杂,从事职业范围更广——几乎包括各行各业在职工作人员、下岗职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的普通市民;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既有文盲、半文盲群众,也有接受过国民义务教育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市民,还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那么,是何种条件和力量促成了民众对基督教的皈依? 在皈依之后,皈依者究竟有怎样的宗教情感和宗教体验?…

加尔文:论教会会议及其权威

   加尔文      假如我向我的对敌让步,承认他们为教会所要求的一切,他们还是达不到目的。因为凡关于教会所说的,他们就立刻转移到那由他们认为代表教会的会议上去;更可以进一步说,他们其所以为教会热烈争权,无非是要将所争得的,归之于罗马教皇和他的属下。因此在我讨论这问题之前,我必须先作两个简短的说明。第一,倘若在这章中我向对敌说得过于严厉,这并非因我对于古代教会会议,不愿表示它们所应得的尊重。其实我是衷心尊重这些会议的,也愿意它们从众人得着应有的尊重;不过这种尊重须有限度,不可侵犯基督的权威。主持教会会议,乃是基督的特权,任何世人不能同他分享这尊荣。但是我得主张,基督只在藉他的道和他的灵统治全会众的地方,才实在主持教会会议。第二,我其所以不照对敌所要求的来尊重教会会议,并非因我怕它们有助于对敌的主张,而有损于我们的主张。因为我们既充分有主的道作援助,来完全建立我们的教义,并完全颠覆教皇制,就对别的援助不太需要了,若是有需要的话,古代教会会议正可以大量供给我们充分的理由,来达到这两个目的。      二、现在让我们来讨论题目的本身。若有人问,按着圣经说,教会会议的权威是什么,就没有什么比基督的应许,更为充分明显,他说:“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但是这个应许对于每一个会众,和对于全体教会的会议都是一样的。然而问题的重心不在乎此,而在乎那连带的条件——就是只有奉主的名聚集的教会会议,他才在其中。因此,我们的对敌虽提到千万主教所开的会议,仍对他们的立场无补助,他们也不能使我们相信他们的假托,说这些会议都为圣灵所指导,除非他们能证明这些会议是奉基督的名而聚集的。因为不虔诚和不忠心的主教可能聚集阴谋违反基督,正如虔诚和忠心的主教可以奉基督的名聚集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这种教会会议所颁布的许多教令,可以得着充分证据;这是将要在我们的讨论中见到的。目前,我只用一句话回答,那就是说,基督的应许只限于那些“奉他的名聚会的人”。所以,让我们来说明这是指谁。人若违反神的命令,对他的道予以增减(参申4:2;启22:18,19),凭己意决断各事,不以那作为完满智慧惟一标准的圣经教训为满足,却从自己的头脑中捏造一些新东西,我否认他们是奉基督的名聚会。基督并未应许他要临格于一切教会会议中,而是把分别真假会议的记号给与了我们,我们就切不要忽略这种分别。古时神与利未族的祭司立约,命令他们用神口中的话去教训百姓(玛2:5-7);他也常以此来命令诸先知;我们见到,同样的律也加于众使徒。那些违反这约的人,神既不加以祭司的尊荣,也不授予权柄。我们的对敌若想要我把我的信仰顺服人的决议,而不顾神的道,就让他们来解决这困难罢。      三、他们假定说,除非在牧师中间找着真理,教会就没有真理,而教会本身除非在教会会议中表现出来,它就不能存在;但是倘若先知们对他们的时代给我们留下了可信的纪录,他们的这说法就并不是常对的。在以赛亚的时代,耶路撒冷仍然有神所未曾抛弃的教会;然而他说到祭司的时候,有以下的话:“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吧狗,不能叫唤;但知作梦,躺卧,贪睡;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赛56:10,11)。何西阿同样说:“以法莲曾作我神守望的,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为捕鸟人的网罗,在他神的家中怀怨恨”(何9:8)。他这样讥讽地将他们联系于神,乃是表明他们的祭司职是空虚假冒的。教会也存在于耶利米的时代。让我们听他论牧者说:“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6:13)。又说:“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说假预言;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耶14:14)。为避免过于冗长引证他的话,我介绍读者熟读他的二十三章和四十章。以西结对待这些人,也不减其严厉,他说:“其中的先知同谋背叛,如咆哮的狮子抓撕掠物;他们吞灭人民,抢夺财宝,使这地方多有寡妇。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其中的先知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涂抹他们,就是为他们见虚假的异象,用谎诈的占卜,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其实耶和华没有说”(结22:25,26,28)。同 样的控诉充满于一切的先知书上,没有什么比这些控诉出现还多的。…

石衡潭:中国家庭教会的反智倾向与个人化倾向

中国家庭教会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景观,特别是近年来。一方面,它在国内遭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排斥、压抑、甚至逼迫,另一方面,它在国外又受到了支持、鼓励,甚至激赏。一方面,它在国内有蓬勃的发展,另一方面,它也还有很多的不成熟,甚至其中也夹杂了异端。一方面,它在埋头苦干,勤奋工作,另一方面,它对自己的实践缺乏理论上的总结与反思,特别是对自己活动的影响与功效,对自己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自己在中国社会未来的前景等问题缺乏深刻的思考、明确的展望与积极的准备。所以,至今,它没有产生自己系统而独特的神学,也没有形成较大规模常规而有效的组织体系,也没有出现成熟的宗派,这种现状,对它的发展和壮大,是十分不利,甚至存在着极大的危机与隐忧。究其症结,本人认为,乃在于不少中国家庭教会一直存在的比较强烈的反智倾向与个人化倾向。它是在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形成的,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它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坚固信仰,扩大福传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这种倾向就显得越来越与时代和环境不相适应,越来越有碍于福音在中国社会中生根与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倾向已经激起了政府过度戒备和防范的心理与举措,也引起了部分民间社会的误解、恐慌与敌视。的确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有必要对这种倾向做一番反思与清理。 一、反智倾向与个人化倾向的表现形式 (一)信仰上的独断 一些中国家庭教会在解经方面,一些传道人根据自己的经验、自己的领受片面解经,却认为自己所属教派是圣经真理的惟一掌握者,轻视或否定其他教派对圣经的解释,拒绝或者反对教派和宗教间对话,拒绝或者反对基督教合一运动。如《生命季刊》上就有人撰文说:“巴比伦意为混杂,今天中国的耶洗別的教训,公开提倡基督教与世界宗教大联合,先是鼓吹赞成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大联合(見《天风》1994年6月份,‘为教会合一创造条件’)。为万教合一鸣锣开道(1995年1月《天风》‘和平盛会喜空前—第六次世界宗教和平会议剪影’)。今天中国耶洗別的道路,正是向这个方向迅速地滑下去,这难道还不足以引起向神忠心的众仆人、众圣徒的警惕吗?” (二)组织上的不民主 1. 以传道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模式 中国家庭教会有不少是由传道人建立发展起来的,传道人在建立教会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权威:不仅是在圣经解释上的权威,在教会的组织和管理中也是权威。在基层教会中,传道人的这种权威地位更加明显。这样,在基层教会的组织和管理中容易形成传道人一言堂的现象。信徒的意见和需求不容易表达出来,更难以被采纳和实行。这样,产生许多盲点和危险。如有些传道人并不了解信徒的实际需要,传讲的信息没有针对性,不吸引人,不能造就人;信徒对传道人的依赖太强,离了传道人,信徒不知所从,而传道人一旦走偏,影响的是一大群。 2.…

清教徒的布道观 J. I. Packer(巴刻)

赵中辉 摘译 论到传福音的工作,清教徒曾作以下的解释:「本着圣灵的能力,将基督耶稣介绍给人,以致人们能信靠神,接受祂为救主,并在教会中奉祂为王、服事祂。」 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清教徒对传福音的工作毫不努力,因为根据加尔文的意见,他们认为新约中「传福音的」是指使徒的助手,这职分现今在教会中已经停止;至于传福音的「宣教事工」,他们则毫无所知。但我们可不能以为清教徒根本不注重传福音。他们注重传福音,许多清教徒是大有成果的传道者,如今日仍被纪念的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就是其中一位。不但如此,清教徒又产生了许多传福音的文学作品。我们能想到的,是巴氏的《对末悔改者的呼召》等。在清教徒的文献中,论及传道、领人归主的作品,在十七世纪后半叶的教会中相当受重视。「这种传福音的工作强调领人得救归主,进而推广『新造的人』的观念,这乃教会的光荣。其实这乃是神将此尊荣加给牧师与传道人。」   两种布道观 事实上,更正教的传福音工作可分两大类――现代的与清教徒的。广义来说,「现代型」的特性乃是以地方教会的观念与生活为前提。这样传福音乃是划时代的会友募集运动。招集特别集会,聘请与一般牧师不同的特殊讲员(往往被称为「奋兴家」)。他们多半称「集会」而不称为「礼拜」,意思似乎是这与敬拜上帝无关。会中所作的,主要是在激动未悔改之人的心志,劝他们来信基督。末后凡有响应的人都被请到前面,作为他新决志的公开见证。凡是这样决志的人都接受陪谈,而后就被介绍到各地方教会中去。   芬尼的布道法 芬尼(Charles…

新章程问答

新章程问答 2010-02-01 一、 章程在教会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 答:章程前言指出章程的地位和作用是“阐明本教会的性质、成员、职分、组织及其相关职能等重要问题,以便教会能够‘凡事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因此,章程类似教会的“宪法”,是主治理他的教会的具体体现。 二、 为什么现在要修订章程? 答:原教会章程于05年通过并施行,在过去几年教会建造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教会的发展,已难以承载教会成长的需要,有修订的必要。考虑今年恰是换届之年,春节后还有大量事工等待开展。因此,治理委员会认为在春节前完成章程修订是必要的。 三、…

中国教会转型的挑战

刘歌 文章来源:麦种期刊    转型中的中国教会:亟须建立教会管理架构   家庭教会领袖的产生一般不是由选举产生的。这个领袖之所以突出,往往是因为他的个人特质:   1)特别会讲道;   2)有美好的灵性;   3)高尚的品格;   4)为教会受苦,无私的奉献;   5)财务资源充沛,能供应同工的生活;   6)有领导才能,得到一些核心同工的拥戴。…

孙毅长老:守望教会章程修订的基本理念

2010-01-27 我们这次2009年启动的章程修订,从一开始并不是从理念出发,即不是先确定一些基本理念,然后再照着这些理念去修订具体条款;而是从教会这些年的实践出发,特别是教会这几年转型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看已有的章程在这几年的实践中已经显明出哪些不适应的地方,看现在的教会处境需要我们做哪些方面的修改。这次章程修订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我们要有一个适应教会这几年的转型、适应教会当下已经完成的堂会型教会的需要、并为教会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不过,虽然思路上是这个原则,但我们还是非常注重章程所反映出的理念的方面。章程修订小组在多次神学研讨过程中,在一些条款的争论中,时常停下来,反省其中所反映出来的理念是什么。我们确实也非常希望我们教会的章程能够明确地传达出一些教会治理的理念。当然我们也清楚,我们不是想要创造出一些新的理念,而在非常在意我们从实际出发的修订,其中是否反映出基督教会大公传统中的某些基本理念。我们相信,我们教会作为普世基督教会的一个部分,应该在这些基本理念上能够与教会治理的大公传统连接上。 在经过章程修订小组数次的研讨之后,当修订的方案慢慢地浮现出来的时候,我们不无惊讶地发现,几个基本的理念也同时一点点地浮现出来。随着章程修订工作逐渐地完成,这些基本理念也日益明确地显明出来。现在,我大致可以把我们章程的理念概括为如下的四个方面。 第一,章程突出了团队的服侍。这意味着我们的章程在体制上与主教制有比较大的差别,而比较接近长老制的体制。如果把牧师看作是教导的长老,那么教会的治理委员会相当于一个长老团队,就是这个团队在带领和治理着教会。这秉承了传统的长老会的基本精神。这个理念具体地反映在我们章程第一章的总则中:“由祂拣选而在教会中被赋予职分的仆人,依照圣经、蒙圣灵引导共同治理祂的教会。”这里突出出来的是“共同治理”的基本原则。 当然,谈到团队的服事,显然参与教会服事的不只是这一个团队,还包括同工议事会、会友大会、教牧团与长老团、各事工部门等。章程隐含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其中所提到的每一个机构或部门都应该是一个同心服侍的同工团队。而章程所要联结的正是不同的职分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相互的分工与协作。其实,正是因为有不同职份和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才需要一定的章程与制度对其进行协调。 其次,这次章程修订中也体现了众圣徒参与教会治理的理念,其中所谓“平信徒”的参得到肯定。本来宗教改革之后,“平信徒”这个概念已失去其原本的意义,即原本所指与在天主教中拥有某种特权的圣职等级相区别的一般信徒。改教家们强调“信徒皆祭司”已经使所有的信徒都平等地具有了参与教会服侍及治理的权利。不过,为了与在教会中全职服事的工人相区别,我们现在还时常地用“平信徒”来指教会中带职参与服侍与治理的信徒。这样,“信徒皆祭司”的基本原则现在就体现为:教会中不仅有全职工人、同时也有更多的非全职工人或普通信徒参与教会各层面的服事与治理。 这个理念在章程中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首先,章程鼓励每一位会友积极参与到教会的服事与事务中,包括教会工人的选举与印证、听取年度事工计划与预算报告并提出建议、多名会友有权提出咨询等。这次章程修订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取消了会友代表制,由会友大会替代了过去的会友代表大会。过去只是会友代表有权选举长老,而现在是所有会友有权选举教会包括牧师长老等所有教会层面的工人。这正是要突出和鼓励每一次会友对教会的委身与参与。 另外,这个基本理念在章程中也反映在鼓励带职的服事。章程中特别规定长老只能是带职服事的教会工人。在我们教会中,没有全时间在教会中服事的、在教会中拿工资的长老。并且在比例的把握中,章程规定治理委员会成员构成中长老人数要多于牧师人数。另外带职服事的执事比例要高于全时间服事的执事比例。…

北京守望教会章程2010年修订

北京守望教会章程2010年修订 守望教会治理委员会 2010年1月 前言 仰赖神的恩典与祝福,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根据圣经的教导、教会的传统及本教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阐明本教会的性质、成员、职分、组织及其相关职能等重要问题,以便教会能够“凡事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教会的性质…

林慈信:教会成熟之路——在中国基督徒中培养教会意识

文/林慈信 《教会》2009年11月总第20期( http://www.churchchina.org ) 今天的华人教会正在经历一次新的宣教浪潮。20世纪60年代末,东南亚的一些华人教会在宣教事工上独占鳌头。北美华人目前的宣教热情是建立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学生查经班的基础上,这些学生查经班于80年代演变成华人教会。到90年代,这些华人教会中许多已经有了宣教预算,每年召开宣教年会,差派短宣队尝试和参与宣教,也呼召基督徒考虑在宣教工场中长期服事。今天的华人基督徒已经在以色列、俄国、伯利兹、新西兰、泰北、巴西和关岛向当地的华人传福音,并在全球各地建立了华人教会。华人基督徒和华人教会的华福运动,在语言上及华裔第二、第三代基督徒不同族群方面已经日益多元化,未来他们会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复杂也更令人激动兴奋。 华人教会从西方宣教士身上继承了先锋性的拓荒精神。在有意无意中,我们认为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教会存在的首要目的,即便不是唯一目的,就是传福音和带领罪人悔改。教会就等同于宣教。这种看法的普遍性有其历史根源:不久之前,华人教会还是宣教的禾场。我们刚刚从依靠西方宣教士改变过来,开始自治和自养。譬如说,香港的几间神学院就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才真正在管理上本土化(北美的大部分华人神学院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创建)。华人教会成长和成熟的历史还不算长。我们一直忙于在华人移居的地方传福音、植堂、聘请牧师、建教堂、致力于第二代年轻人的信仰承传,并开始筹措宣教预算。 在这个过程中,华人教会从西方宣教士朋友那里继承了一个独有特质:缺乏教会意识。这已经成为华人宣教传统的一部分。我们容易看见传福音的需求,而看不到建立合乎圣经的更像基督的成熟教会的需要。我们较注重直接的传福音宣教,而忽视如何建立自我管理和繁殖的教会。我们注意到培训门徒的当务之急,而没有注意到培养长期教会领袖的需要——没有去培养明天的牧师、宣教士、神学家、辅导员、青少年事工工人、音乐家和艺术家。一言蔽之,我们目光短浅,片面地理解神对教会在世界上的角色和作为的呼召。我们更多把教会看作是有机体——基督的身体,却较少看教会作为组织机构在社会和历史中见证神、为光为盐的独特角色。 教会意识薄弱的根源 除了中国教会还相对比较年轻之外,“教会”和“宣教”之间的混乱还有其历史根源。我们需要回顾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发展来了解其历史原因。…